评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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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方案 篇1
为深入推进全院上下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美德、弘扬时代精神、建设美丽校园,发挥先进典型的榜样示范作用,根据《关于开展宁波大学20xx年“最美宁大人”系列评选活动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xx年“最美宁大人”评选活动,继续评选“我最喜爱的教师”、“最美导师”、“最美服务之星”、“最美宁大学子”,深化内涵,新增评选“最美道德之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我最喜爱的教师”,包括“最受学生欢迎的教授”、“最受学生欢迎的青年教师”
1.模范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履行教师岗位基本职责,较好完成岗位规定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工作量,认真开展学生的学习指导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积极参与学校及学院的公共事务。
2.自觉遵循教育规律,树立先进教育思想和理念,积极推进教育改革与创新,教学效果好。原则上近三年在课程教学质量评估中获得过一次优秀,其余为良好。
3.“最受学生欢迎的教授”候选人要求20xx年8月31日前来学校工作,具有正高、副高级职称的教学一线在编教师;“最受学生欢迎的青年教师”候选人要求20xx年8月31日前来学校工作,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20xx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学一线在编教师。
4.学院通过学生投票、教职工自荐、教工党支部推荐等评选出机械学院“我最喜爱的教师”10名,其中教授、副教授8名,青年教师2名。最终推荐至学校“最受学生欢迎的教授”、“最受学生欢迎的青年教师”候选人各1名。
(二)“最美导师”
1.模范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严谨治学、为人师表、乐于奉献;
2.担任导师期间能切实关爱学生,乐于与学生相处,善于与学生进行思想交流与情感沟通,帮助学生成长成才并取得显著的育人成效,深受学生喜爱;
3.担任导师满一年。
4.学院根据学生班级投票、教职工自荐、教工党支部推荐情况,最终推荐至学校“最美导师”候选人1名。
(三)“最美服务之星”
1.被推荐人(团队)为各单位、部门的行政工作人员,附属医院、校医院全体工作人员,后勤管理服务处全体员工,安全保卫工作人员。
2.被推荐人(团队)只要在某一方面有突出先进事迹即可推荐,不求“十全十美”,但至少应该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工作岗位上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3.事迹生动、有感染力、有代表性,获得广大师生的高度认可。
4.学院根据教职工自荐、教工党支部推荐情况,最终推荐至学校“最美服务之星”(团队)1名(个)。
(四)“最美道德之星”
在校教职工,身体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如敬老爱亲,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助人为乐,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见义勇为,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等,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
学院根据教职工自荐、教工党支部推荐情况,最终推荐至学校“最美道德之星”(团队)1名(个)。
(五)“最美宁大学子”
1.理想信念坚定,热爱祖国,心系社会,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使命感。
2.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具有优良的道德素质和行为习惯,尊敬师长,孝敬父母,关爱同学,尽己所能付出爱心,得到广泛赞誉。
3.热爱科学,追求真理,刻苦钻研,品学兼优,善于创造,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在学习或科技创新上取得显著成绩,在同学中能够起到很好的模范带动作用,为学校赢得荣誉或产生积极社会影响。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具有较强的改革精神和创新能力,有其独特的人格魅力或精神品质,在社会实践、社团活动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5.热爱生活,面对突如其来的打击或挫折,不甘消沉,不自暴自弃,能够以巨大的勇气接受挑战,自强自立,用执着和坚持在逆境中成长,表现感人。
6.根据学生自荐、师生推荐、组织推荐情况,最终推荐至学校“最美宁大学子(团队)”候选人1名(个)。
二、推荐程序
(一)4月2日-4月3日:前期准备
学院院办负责提供符合条件的教授、青年教师名单;教务办负责提供符合条件的导师名单、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评估情况。4月3日之前将符合条件的相关名单报送学院党委。
(二)4月7日-4月14日:院内评选
1.“我最喜爱的教师”(含教授和青年教师)、“最美导师”:学院团委负责学生投票推选(团委详细方案附后);教工党支部负责组织推荐。
2.“最美服务之星”、“最美道德之星”:教工党支部负责推荐。
3.“最美宁大学子”:自荐、他荐,学工办负责推选。
推选结果于4月14日之前上报。
(三)4月15日-4月20日:学院审核
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确定推荐人选。
(四)4月21日-4月23日:材料准备
“最美系列人物”拟推荐候选人撰写相关材料(详见附件)。
“最美宁大人”事迹材料要求真实、具体,字数不超过20xx字,另附简版150字以内(含个人荣誉);个人荣誉限填5项;横拍生活照电子照片1张(横竖比例为2:1),大小在500K—1M内,并注明评奖名称、学院、姓名;获奖证明等相关材料;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4月23日前一并报送。
(五)4月24日-4月26日:学院公示,上报学校
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党委宣传部或党委学工部(不能同时兼报)。
(六)4月27日至5月8日,由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初评,评选出若干名候选人进入复评阶段。
(七)5月11日至5月22日,党委宣传部通过校报、海报、网站、官方微信等公布候选人事迹,组织师生通过校报、官方微信投票推荐,各单位汇总、上交选票。
(八)5月25日至6月5日,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下属党委、党总支部书记进行终评,根据投票情况审议评选出宁波大学20xx年“最美宁大人”若干名。
(九)6月8日至6月12日,在校内公示评出的宁波大学20xx年“最受学生欢迎的教授”、“最受学生欢迎的青年教师”、“最美导师”、“最美服务之星”、“最美道德之星”、“最美宁大学子”。公示结束后,报党委会审批,公布宁波大学20xx年“最美宁大人”名单。
(十)9月10日,在教师节表彰座谈会上进行表彰。党委宣传部对“最美宁大人”进行深度挖掘报道,在校报开设专版,刊登候选人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扩大影响,将活动推向高潮。
联系人:孟莹莹,888301、665875
电子邮箱:xxxxxxxxxxxxxxx。
评选方案 篇2
1、文明平安班级的评选标准:
(一)思想政治方面:班级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扎实,班风好,同学积极要求进步;班级集体团结互助,积极参加公益劳动,社会服务;学生尊敬师长,礼貌待人,言行文明,仪表端正;无违法乱纪现象。
(二)学风建设方面: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上课、自习无早退迟到现象,出勤率达到98%,课堂秩序好,学生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活动。
(三)活动开展好:“两讲一争一创”活动开展显著,学生业余生活丰富多彩,认真参加学院、中专部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出勤、秩序好。
(四)班级风气正:全班同学团结友爱、文明礼貌、遵章守纪、爱护公物,无违纪现象、班级事故率为零,违纪率要在1%以下,同时,在学院节能减排检查评比中无违规现象,成绩优秀。
(五)活动开展上报详细、及时,具有代表性,发挥表率作用。
2、文明个人评选标准:
(一)言谈文明:不说脏话、粗话,谈吐文雅;使用文明语言,诚实守信,爱校如家。
(二)思想进步: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爱护公共财务;积极要求进步,向党团组织靠拢,争做“四有”新人。
(三)行为文明:讲究卫生、不乱扔果皮纸屑、不乱吐痰、不在公共场所吸烟,自觉佩戴胸卡,自觉遵守《行为规范》和《学生手册》,模范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无不良习好。
(四)公共场合文明:自觉遵守公共秩序,集会时自觉遵守会场纪律;不乱倒饭菜,自觉遵守餐厅就餐秩序,按时就寝,无外宿、晚归等行为。
(五)热心参加公益活动和学院、中专部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乐于助人。
(六)具有代表性,学习成绩优异并无违纪现象,能够发挥表率和模范作用。
评选方案 篇3
为充分展示广大公民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精神风貌,切实发挥道德模范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示范引导作用,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为我市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包头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中共包头市直属机关工委、包头市总工会、共青团包头市委、包头市妇联决定开展第二届全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我市评选推荐全市道德模范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要内容,以社会道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为重点,广泛发动群众推荐和学习身边的道德典型,在全市形成学习、宣传道德先进和争做道德模范的热潮,为建设经济繁荣、政治稳定、社会和谐、生态优美、人民幸福的科学发展示范地区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二、评选推荐内容
按照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要求,结合我市社会生活实际,评选推荐全市道德模范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大类。
三、评选推荐标准
评选推荐为全市道德模范的基本标准是:凡从20xx年中央印发《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方面表现突出,社会形象好、群众认可度高的我市公民,可评选推荐为全市道德模范人选。20xx年被评为道德模范提名奖的今年可继续推荐参评。
四、组织领导
本次评选活动,我市成立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组委会主任由包头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担任,副主任由市文明办、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有关负责同志担任。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创建处。具体负责媒体公示、征求意见、组织投票等工作。
五、推荐及评选办发
全市道德模范的评选推荐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发动和提名推荐阶段(3月20日——4月30日):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组织和接受广大群众和单位推荐候选人。各旗县区、中央内蒙驻包各大企业、市直机关工委分别成立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组委会,受理基层群众和单位的推荐人选。各地区、各大企业和市直机关工委评选推荐名额为每类人选2名。组织发动工作,各旗县区要做到街道、社区、乡镇、村(嘎查);各大企业要做到车间、班(组);市直机关系统要做到机关各科室。(三)集中宣传和表彰奖励阶段(7月):各级新闻媒体要紧密配合评选推荐工作,认真策划,精心组织,对推荐上报的道德模范先进典型开辟专栏、专题进行集中宣传,充分展示各地区、各单位和部门道德建设的成效、经验和各类道德模范的风采,使道德模范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和高尚品德深入人心。全市道德模范每类表彰3名,共计15人。
六、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重在推动工作。各地区、各单位和部门要充分认识评选推荐道德模范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做出周密部署,把开展道德模范评选推荐活动作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有效抓手,把组织评选推荐道德模范的过程变成深入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
2、群众为本,重在自我教育。评选推荐工作要充分体现群众性,立足社区、企业、村镇、机关、学校等基层单位,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先进人物,使推出的道德模范可敬、可信、可亲、可学,使推荐评选成为群众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
3、加强宣传,重在深入人心。要把宣传贯穿评选推荐活动始终,大
力宣传近年来本地公民道德建设的进展和经验,宣传我市公民良好的精神面貌,宣传公民道德建设中涌现的先进人物事迹,在全市形成追求先进、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道德风尚。届时要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情况,充分发挥道德模范的示范带动作用,运用典型力量,抓好示范引导,注重推广实践,使道德模范的高尚行为逐步成为广大公民的自觉行动,促进全社会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平进一步提高。
评选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为深化课堂教学改革,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加强教学常规精细化管理,推动我校教学研究工作,提升学校教学质量,充分发挥备课组的教研功能,表彰在教学、课改、教研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备课组,经研究特制订本方案。
二、考核评选对象
备课组:1、语文组2、数学组3、英语组4、政治组5、历史组6、物理组7、化学组8、地生组9、音体美组。
三、评选方式
1、评选采用“年级部自评推荐与学校评估相结合”的模式。
2、每学期考核评选一次。
3、考核分常规性工作和创新性工作两方面进行考核。
4、将教学、教研等常规工作细化为若干个考核目标,对教研组和备课组工作进行目标考核量化。
5、年级部、备课组在提供资料或数据时一定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杜绝弄虚作假现象,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
三、评选办法
1、各年级部对学期内常规检查情况进行自评整理总结,推荐上报教务处优秀备课组4个,并向评审小组提交相关数据材料。
2、评审小组依据评选细则,参考教务处、督考办各项评价数据,对各项评价指标进行统计综合,最后评定优秀备课组每个年级部2个。
四、评审小组成员
组长:杨宗昌副组长:李盛清
成员:宋国志张兴旺于晓东景立山宋金阳隗学新刘占军王义金
五、评选结果的.使用
1、依据本方案进行量化考核的结果,每个年级部得分前两名的备课组为优秀备课组。
2、学校对优秀备课组颁发荣誉证书。
3、在评优、评先、晋级等方面,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优秀教研组和优秀备课组成员。
4、优秀备课组评选结果纳入到教科研的表彰和对教师的综合评价中。年终量化考核,对优秀备课组全体成员分别加0.5-1分。并在绩效工资中予以适当的奖励性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