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隐患排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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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隐患排查方案 篇1
为增强油站对地震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保证地震应急工作的顺利展开,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特制定本预案。
油站负责人、站长职责
应根据现场形势进行全面的调度指挥,保证应急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
负责加油站内地震灾害灾前及灾后抢险救援和防止火灾、油品渗漏等次灾害的`蔓延。
负责对站内外进行警戒,引导外界救援力量入站抢救,确保灾后救灾工作的持续、有效的开展。
负责灾后救灾过程中信息指令的及时传递。负责伤员护送和抢险物资运送并负责与相关部门保持联系。
负责并将抢险所需器材、工具运送至现场和将应急抢险组抢险出来的物资及伤员转移到安全处。
预警和预防机制
储油区油罐及生产设施建造应符合抗震要求,平日人员一旦观测到地震宏观异常现象应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在接到地区气象中心的避震通知后,组织人员进行作好抗震准备,贮备各类救援物资;在无相关部门通知情况下,不得传播地震谣传和误传,以免造成恐慌。
临震应急反应
当地区气象中心地震预报时,油站即进入临震应急期。应急期最长不超过10天。临震应急行动如下:
站长负责与公司指挥部联系,在接到地震预报后,立即部署抗震应急工作;
规划油站安全疏散区,并使职工明了在紧急状态下的疏散线路、地点;
在指挥部统一调度下,配合指挥部组织和协调各项防灾救灾工作,负责抗震救灾工作所需的人力、物资的统一指挥、统一调配、统一使用;根据震情发展和建筑物抗震能力,组织员工避震疏散;
指定专人负责接待安排外来救援人员、编写地震救灾简报;做好震后应急的准备和必要的.物资储备工作;
震前防范工作
站接到地震预报后,立即安排人员昼夜值班。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震情记录,并将异常情况及时向站长和公司汇报;
加油站要指定专人,负责与格公司指挥部保持联系,准确传递地震信息;
震后抢险工作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油站经理应立即向公司相关部门及领导汇报,及时传递信息;组织抢险救援人员抢救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救护伤员,疏导灾民,防止和控制灾情发展及次生灾害发生。
保障措施
对易发生次灾害设备设施采取紧急处置,防止次灾害的发生和扩展。
根据震时发生火灾、漏油现场,启动《防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防跑冒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向上级公司通报加油站震情、灾情,请求上级公司和联防单位援助。
后期处置
当市地震局通报地震结束,站长宣布应急救援状态终止。
由加油站管理者、站长通知,解除全体应急状态,清理事故现场,进行善后处理。
外部救援队伍及周边人员解除应急状态,由政府救援机构人员负责实施。
加油站隐患排查方案 篇2
为深刻吸取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根据全国、省、市危化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县危化品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决定开展全县加油站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此次专项检查工作要以全国、省、市、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为指导,依法对全县加油站安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最大限度清除安全隐患,尽最大努力杜绝加油站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重点
对所有加油站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安全设备设施配备、安全制度建立健全、经营设备设施管理、工作人员安全操作管理、应急工作管理等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彻底整改隐患。
三、组织领导
成立全县加油站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顾问:县政府副县长欧永古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加油站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组,检查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长:
成员:
四、工作安排
(一)组织动员阶段(8月15日前)。学习传达全国、省、市、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和工作机构。
(二)开展检查阶段(8月16日至8月21日)。
1、企业自查自纠。各成品油经营企业要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自查自纠,从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设施设备安全情况、安全操作情况、应急救援情况等方面全方位开展安全大检查,做到不留死角,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2、检查组开展检查。由县政府分管商务工作的'领导带队,局长组织本局专项检查组深入全县各加油站开展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达行政检查文书,明确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对重大问题和隐患有可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要立即责令企业停业整顿。
(三)督促整改阶段(8月21日至8月31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一一跟踪督办,盯紧钉牢,确保企业按照整改要求整改到位。组织问题和隐患整改情况的复查,对照整改台账,深入企业一一进行现场检查,确保整改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检查。各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主动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专项检查组要认真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良好的工作作风认真开展安全检查。检查范围要不留死角、不留空白,检查内容要全面、彻底。同时,要积极协调安监、消防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提高检查质量和水平。
(二)严格整改。各企业整改工作要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切实按照整改指令要求把问题隐患一一整改到位,坚决杜绝侥幸心理,抓紧抓实问题隐患整改工作。各督办责任人要盯紧钉牢企业问题隐患整改情况,严格督促企业把问题隐患一一整改到位,做到所有问题整改不到位决不罢休。
(三)严厉问责。对隐患排查整改不落实的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顶格进行行政处罚,由此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坚决予以严厉惩处。对因检查不力,未及时发现问题或未按照要求抓好问题督办,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国家工作人员,严格进行问责追责。
加油站隐患排查方案 篇3
为切实加强我县加油站安全监管,全力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县检察院检察建议书意见建议,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范围
全县范围内所有加油站。
二、整治内容
1、防爆电气安装使用情况。爆炸危险区域电气设备选型、安装、电力线路敷设等,是否符合《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规定。
2、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加油站出入口及周边、作业防火区是否设置“禁止烟火”、“禁止吸烟”、“禁止使用手机”、“禁止使用相机”等标志;可能产生静电导致火灾爆炸危险场所是否设置“禁止穿化纤衣服”、“禁止穿带钉鞋”等警示标志。
3、灭火器材配置情况。是否满足每2台加油机设置不少于1只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和1只6L泡沫灭火器;地上储罐是否设置2个35Kg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两种介质储罐之间的距离超过15米时分别设置);地下储罐是否设置1个35Kg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两种介质储罐之间的距离超过15米时分别设置);一、二级加油站是否设置5块灭火毯、2立方米消防沙及消防工具;三级加油站是否设置2块灭火毯、2立方米消防沙及消防工具。
4、结算支付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存在爆炸危险区域使用手机扫码支付的问题,是否存在加油机上张贴、摆放收款码等现象,是否存在加油工作人员将收款码随身携带,用于现场支付的情形。
三、时间安排及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9月28日至10月10日)。
各镇(区、街道)对照方案要求,督促辖区内加油站开展问题隐患排查,并及时完成整改。
(二)集中整治阶段(10月11日至10月15日)。
各镇(区、街道)对辖区内加油站逐家开展检查,对存在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对涉及重大隐患的一律责令暂时停止经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立案查处。
(三)巩固提高阶段(10月16日至10月20日)。
各镇(区、街道)结合整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分析研判,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
开展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落实县检察院检察建议的`具体举措,各镇(区、街道)要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压实加油站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确保全县加油站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广泛宣传发动。
各镇(区、街道)要采取专题会议、走访宣传、主要负责人约谈等形式,加强加油站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特别要针对近年来出现的手机扫码支付新情况,逐家做好思想工作,促使其配合专项整治工作。
(三)强化信息报送。
请各镇(区、街道)于10月22日前,将本镇(区)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检查表复印件,报县应急管理局危化科。
加油站隐患排查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进一步提高我区加油站安全管理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法检查和安全准入,严厉惩处加油站非法违法行为,规范加油站安全生产秩序。根据青岛市《全市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全区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严格落实标准规范要求,严肃查处“三违”行为,整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遏制安全管理滑坡和松懈现象,全面提高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规范安全管理,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二、工作范围和整治内容
本次整治的范围是全区范围内所有加油站,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加油站是否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创建及运行情况;
(二)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是否按时办理延期换证手续;
(三)安全评价报告与现场是否符合;
(四)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实现闭环管理;
(五)是否建立并落实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是否编制了安全操作规程,加油站安全管理资料是否齐全完善;
(六)是否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新从业人员是否做到培训合格后上岗,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效资格证书及操作证上岗,产权出让变更法人的,相关人员是否按期取证;
(七)卸油、加油、检修等重要环节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油气回收系统是否设置并正常运行;
(八)加油站与周边建构筑物防火间距及站内设施设备布局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九)是否按规定配备应急器材,是否制定了加油站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制定了年度演练计划并按要求演练;
(十)新建、改建、扩建加油站项目是否依法办理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
(十一)罐区管理及罐容情况,降级加油站停用储罐是否拆除或采取有效措施;
(十二)《关于进一步加强加油站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青安监[20xx]88号)中摩托车加油区及现场管理等落实情况;
(十三)防雷防静电是否按规定检测,油罐和加油机静电跨接以及卸油静电接地是否合格;
三、方法步骤
采取企业自查、集中检查、抽查检查的方式进行,时间从即日起至5月30日。具体步骤为:即日至3月xx日为企业自查自改阶段,各街道安监办通知辖区企业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并于3月xx日前将自查报告统一收集后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3月xx日至4月30日为全面检查和隐患整改复查阶段,由局各对标小组对管辖的加油站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下达整改文书并进行复查,各街道安监办督促加油站整改到位;5月1日至5月30日为抽查阶段,区安全监督管理局在各对标小组复查基础上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加油站进行抽查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近期各种检查情况来看,“三违”现象增多,加油站的安全管理有滑坡和松懈情况。要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街道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和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开展检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局各对标检查组、各街道安监办要对辖区内加油站逐一进行对标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及时提交执法部门依法严肃处理。对存在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该罚的罚、该停的停、该关的关,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律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罚: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考核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未对安全设备依法依规进行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的。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律警告,并按规定处罚: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的;拒绝或阻碍检查的;拒不执行监察指令的;提供虚假情况的。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律停业整顿,并按规定处罚:许可证到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改扩建项目未履行安全许可手续的。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律提请吊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隐患难以整改到位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经营许可证的。
(三)认真落实闭环监管工作制度。各检查组负责督办发现隐患和问题的整改和复查,每次检查都要详细记录检查时间、检查重点、发现的隐患、下达的执法文书内容、确定的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并由检查组成员和被检企业负责人共同签字备查。
(四)及时报送检查信息。各街道安监办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反映在检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取得的成果。5月20日前将检查情况及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