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运行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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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运行管理方案 篇1
为了加强项目部机械设备、车辆的管理,提高机械设备、车辆的完好率,利用率,以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机械设备、车辆的使用:
1、机械设备、车辆的使用必须贯彻“管用养修相结合,人机相对固定”的原则,实行定人,定岗责任制,对多人操作,多班作业的机械设备应有一名机长,建立机长负责制,中、小形机械设备,实行机手负责制。
2、未经培训合格的人员,一律不准上岗操作,严禁无证驾驶车辆(含机动施工机械),严禁将主要机械设备交给民工操作。
3、机长由项目部任免,机长可享受机长津贴。
4、司机行车补贴,机械粉尘作业补贴按公司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二、操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1、机械设备操作手,汽车驾驶员,必须服从生产调度或机务部的`工作安排,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酒后操作机车,确保安全生产、保证施工质量,努力降低能耗等指标。
2、认真做好机车日常维修保养工作。开机前要认真检查各部位螺丝的松紧,掌握润滑、燃油、冷却水等是否正常,停机后要进行清洗保洁检查,停靠整齐有序,保持机况良好整洁、不得乱拆零部件及附属装置等。
3、实行多班作业交接班制度。交班时要将机车的运转记录情况向接班人员交底,保证交接手续齐全。
4、坚持每周例行一级保养一次的制度,例行保养为4小时,一般在星期六进行,如工作繁忙可利用工余时间进行。当承包作业时,由承包组负责人安排保养。不得弄虚作假,保养日期记录和月检表上交机务,如发现未进行或保养不好,机务有权进行处罚。
5、汽车的使用实行派车单制度。由机务或调度或办公室统一调派车辆,司机凭派车单出车。
6、机械车辆除非项目部安排,否则任何人均不得擅自操作,一经发现,机务或安全员有权进行处罚。
7、机车操作手原则上实行定人、定机、定岗的“三定”制度,如有工作需要可由调度灵活安排。
8、操作手未经任何人安排,不得擅自将保管的机车交由他人操作或私自使用。否则,当事人、机车保管人要负全部责任和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9、操作手如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造成机损事故或安全事故,视受损程度,情节轻重,实行“三不放过”的原则,并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0、汽车、机动斗车、吊机、搅拌站、发电机等机械设备,由机务或班组安排固定操作手,按机号操作使用、保养,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调换。
11、操作手对保管的机车,需及时准确填写运转记录(用炭素墨水填写)每月25日交机务统计上报。
12、机动斗车、吊机、装载机,未经领导或调度或机务部安排,任何人不得开离工地现场,不得作交通工具使用,严禁在施工现场、上下班任意载人,如发现按违规处罚。
13、积极搞好节能工作,对车辆和施工机械,实行能耗考核。对超耗的设备操作手要书面报告原因,交机务分析,实行节有奖、超要罚。
14、操作手要努力钻研技术,做到一专多能,做到“五懂”(懂构造、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懂用油常识)、“三会”(会操作、会日常保养、会排除故障)。
15、操作手必须积极参加红旗设备竞赛活动,机务组织进行考核,被评为红旗设备者按规定给予奖励。
三、机械设备、车辆的维修保养:
1、机械设备、车辆配件由 机务部门计划,物资部门负责采购、机修人员领用,并注明机车编号,每月25日由材料部转送领料单一联交机务以便单机核算。
2、修理工必须服从机务、调度安排,做到急工程所需,对机械故障及时排除,保证质量。
3、机械设备二保、三保、大修由机务计划安排,要送出外修的机车,由机务选厂分管副经理同意,定出修理项目、修理级别、预算修理费,修理结束后,要由机务技术员检验出厂,对内部维修保养的机械设备车辆,由机务技术员负责检验及验收。
4、汽车在途中发生故障,需要进厂修理并要更换部件总成时,要及时报告项目部有关领导或机务部。
5、新机械进场及机械的转移安装,修理工、操作手要积极配合机务技术人员安装调试。
6、机械设备配置给分项项目组、承包组使用。在机械设备需要维修时,项目组、承包组要积极派人配合修理。
四、奖惩制度:
年终考核对设备管、用、养、修做得比较突出的操作手给予一定奖励,对做得差的操作手给予处罚。
设备运行管理方案 篇2
根据公司生产作业的需要和对设备管理工作的要求,在20xx年设备管理的基础上,我们总结出20xx年设备管理工作需重点完善地方,并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20xx年工作重点
20xx年工作重点是:保证设备良好运行,提高设备完好率,提升设备维修人员素质,全面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工作,避免因机械设备疏于保养出现故障,影响公司生产作业。
二、20xx年工作目标
1、设备的检查与保养工作落到实处。
2、设备完好率达到90%以上。
3、设备维修费用符合20xx年维修计划费用标准,防止设备失修。
4、加强设备维修、保养等资料的管理,确保其真实性与实用性。
5、加大维修人员培训力度,确保维修人员素质不断提高。
三、设备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与解决措施
以往设备维修中,我们多处是设备出故障之后的被动维修,出现突发故障后,会影响生产作业,而且有些突发故障出现时,库内没有维修所需备件,或需花大量时间去购买配件,这样会增加机械设备修复时间,这样就促使我们,要及时改变设备管理思路,由被动事后维修转变为主动的预防性维修,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的'管理力度,根据机械设备近几年来的使用情况和完好状况,制定机械设备的年度维修计划,或季度维修计划等,由专人负责检查,按时做好机械设备维护保养工作,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情况监测,做好机械设备维护保养记录。
主要生产机械设备的维修更换配件库存不够健全,不能保证随用随有,下阶段我们要加强对主要备品配件的库存与采购情况进行跟踪,敦促采购部门对主要紧缺配件去及时采购,或进行集中采购。确保主要配件随用随有,维修人员的技术水平有局限,由于我们所管理的机械设备种类较多,要求维修人员要熟练掌握多种机械设备的维修技巧,维修人员应积极的去探索学习,我们也会加强设备维修人员的培训工作,在合适的情况下,寻求设备厂家的帮助,对生产作业中操作、维修和机械设备故障较多的部位,进行专向培训。或者请专业技术人员对我部门设备维修人员进行现场实际操作培训,不断提高设备维修人员的技术水平。
我们负责维修设备的使用者涉及到公司的所有部门,设备使用者的素质参差不齐,因设备操作不当而造成的事故时有发生,20xx年我们将加强对设备操作者的培训与操作过程的监督,保证设备的良好运行,不能只靠我们设备保障部去时时监督维修,我们需要所有使用部门共同去维护。
设备运行管理方案 篇3
(一)瓦斯监控系统的管理
1、系统地面中心站必须安装在干燥、通风、防尘、防雷电的专门的操作间内,操作间不得堆放杂物和作人行道,应随时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2、地面中心站电脑主机必须经过培训合格人员进行管理和操作,持证上岗,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程序操作,不得改动电脑上的驱动程序文件,不得将电脑挪作它用,更不得将电脑交给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操作。
3、监控系统地面中心站必须适时监控全部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和被监控设备的通、断电状态及运行情况,并作好运行日志记录。
4、必须据实绘制系统模拟图和接线图,系统模拟图和接线图应标明传 感器、报警器、断电仪、分站、电话、中心站等设备的位置,接线、断电范围、传输电缆等,应根据实际布置及时更换调整,监测监控系统必须具备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功能。
5、必须保持电缆完好,插头接插可靠,系统24小时连续运行,不准随意关停监控系统,若系统出现故障,不能正常工作,必须在出现故障后30分钟内报县煤管局备案,并及时通知服务站排除,并作好记录,不得自行拆除设备。
6、甲烷传感器、风速传 感器、开停传感器、负压传感器的'安装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不准自作主张随意拆除传感器,采(掘)工作面的甲烷传感器必须随采掘工作面的推进而移动。
7、指定专人对系统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巡查和维护记录,防止甲烷传感器的气窗、负压传感器气管发生堵塞,通信电缆接头牢固可靠,风速传感器方向不正确,开停传感器出现松动等现象。从而保持系统正常运行,避免出现误 差,同时 应按照瓦斯管理的有关规定,将瓦检员检查出的结果与甲烷传感器监测的数据当班及时对照,当二者数据差值超过0.1%时,必须查明原因,以所读数大者为依据,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和调校。
8、系统中心站必须坚持操作人员24小时值班监控,不得脱岗。当井下瓦斯浓度超限,开停传感器监控的设备停止运传 ,主要风门开启时,必须报告生产矿长和技术负责人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备查。
9、操作人员必须于每天午夜零点编制当天的瓦斯监测日报表,一式三份,次日上午报矿长(生产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审阅签字。
10、甲烷传感器每周交送到技术服务站进行标校,监控传感器每月必须调试一次,以保证甲烷传感器监测数据的准确性。
(二)井下瓦斯监控传感器的管理措施
1、掘进工作面和掘进回风口必须设置瓦斯传感器,24小时进行瓦斯监控。
2、掘进工作面和回风口的瓦斯传感器不得随意取掉或移至不符合规定的地点放置。
3、瓦斯传感器报警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瓦斯传感器在巷道上的悬挂高度不得少于1.8m。
5、瓦斯传感器断线时要及时通知电工进行处理。
6、随着掘进工面的推进,瓦斯传感器要移至工作面前方5-10米的地点悬挂。
7、进行放炮作业时瓦斯传感器要移至安全的地点,放炮结束后要及时移至规定地点。
8、瓦斯传感器报警时断电仪要动作,切断掘进工作面的电源,否则要采取人工切断电源。
9、在井下不得用其它工具敲打瓦斯传感器,不得用摇控器调校瓦斯传感器。瓦斯监监控电缆线不得和动力电缆在一起,必须分开悬挂。
设备运行管理方案 篇4
1.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在线监控系统管理,设备稳定运行,监测数据有效传输,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在线自动监控系统安装、管理单位。
3. 职责
3.1安全环保部负责规范监测站房建设,建立设备信息档案,对在线自动监控系统进行监督管理。
3.2安全环保部联系资质单位负责在线自动监控系统的维护、稳定运行。
3.3在线自动监控系统所在安装车间负责定时巡检并记录监测数据,发现设备故障及时报告调度室。
4. 设备基础档案
4.1设备采购合同;
4.2上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关于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方案批复的文件(排污单位按照有关要求拟定的.安装计划,以及报上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及批复等文字资料);
4.3排污单位按照合同条款对设备厂家安装施工进行预验的文字证明材料;
4.4环境监测部门出具的验收监测报告,即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调试后,经环境监测技术主管部门监测比对出具的验收监测报告;
4.5设备厂家出具的设备安装调试与试运行报告;
4.6上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联网报告;
4.7设备出厂合格证;
4.8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适用性检测报告;
4.9自动监控设备设计、安装技术文件
4.10自动监控系统委托第三方维护管理的,应有第三方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
4.11档案由安全环保部负责保存、管理。
5.监控设备运行管理
5.1建立和完善定期校验制度,做好设备运行维护记录,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5.2车间工艺人员记录每次巡检时动监测仪的监测值,并签字,发现监测设备故障立即报告调度室。
5.3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故障排除过程记录由第三方维护管理人员签字。
5.4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不能正常运行时,安全环保部负责向上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报告。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48小时内不能修复、更换,须向上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报告,说明原因和恢复运行的期限。设备不能正常运行期间,需采取人工采样监测记录数据。
5.5排污单位生产活动发生较大变化、可能影响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时,应在事前向上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报告。排污单位停产(停业)时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不应停运,确需停运的需经上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在恢复生产前重新启动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
5.6按时向上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自检季度报告。
5.7安全环保部负责在指定网站查看本公司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数据传输情况监测结果和数据传输情况,出现超标、数据不变、数据为0等情况时须立即查找原因,及时处理。
6.设备更新要求
重新安装设备,要经上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7.国控企业及时将上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监督考核合格标志”原件粘贴在设备的明显位置。
8.积极配合上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性监测工作和检查工作,提供相关工作资料和必要工作条件,不得拒绝、阻挠、拖延监督性监测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