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星级教师评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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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星级教师评选方案 篇1
根据台教函〔20xx〕164号文《关于评选表彰20xx—20xx学年度农村学校优秀教师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现把有关我校评选20xx—20xx学年度农村优秀教师工作方案如下:
一、东海幼儿园20xx—20xx学年度农村学校优秀教师评选领导小组:
组长:朱其威
副组长:黄明亮
成员:李文权、李晓云、甄叶兰、刘海清、李志云、李新巧、李荣浪。
二、评选范围和条件:
1、评选表彰范围为在我镇小教系统在职在岗的公办教师,20xx年8月30日前已进城的人员,不列入本次评选表彰范围。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依法执教、教书育人、团结同志、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具有奉献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师德好,在教育教学中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勤奋努力,与其他教师团结互助,关心爱护学生;坚持实事求是科学严谨的学风和教风,为人师表。
4、思想政治素质高,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
5、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教育教学工作实绩突出(主要考虑未发生事故及学业调研测试的成绩排名),领导、家长好评。
三、评选办法和工作要求:
在评选推荐工作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绩效考核评优要求和方式,评选出20xx—20xx学年度综合表现优秀的教师。依据评选的条件结合实际情况对教师的德、能、勤、绩进行细化和量化,科学制定评选考核指标的分值标准,正确发挥对教师的激励导向作用。评选工作进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通过审核小组评议、班子评议相结合,形成对教师综合评价,全面反映教师的业绩和贡献。向广大教师公开评选有关规定,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8月30日—9月3日在本校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评选程序: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自下而上,推存选拔,公开投票的方式(先由各级组推荐4名优秀教师,共8名,再从这8名优秀教师中公开投票的方式推荐5名优秀教师)。
2、组织考核。由学校组织教师进行工作总结后由教师进行民意测评,评审小组对参评人选进行量化考核。
3、评选公示。评审小组在全面收集各方面意见,综合考核的基础上,确定名单,并予以公示。
五、奖励方法:
经评选审定农村优秀教师,在教师节期间给予表彰,颁发证书,市教育局奖励3000元∕人。
幼儿园星级教师评选方案 篇2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幼儿园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加快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推进中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鼓励我校教师热爱教育事业,激发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全面提升我校教育教学质量,为高一级骨干教师评选奠定基础,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银川北塔中学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第一条评选的基本条件
骨干教师是学校为了表彰优秀的教师而特设的一种既具先进性、又有专业性的称号。骨干教师应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能手。骨干教师分四个级别:银川北塔中学骨干教师,银川市骨干教师,自治区骨干教师、国家级骨干教师。
校级骨干教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具有创新精神和改革意识,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具有扎实的专业基本知识,掌握与学段相适应的教育学、心理学和计算机操作技能,善于学习先进的教育科学基本理念,自觉更新教育教学观念,具有现代教育观、学习观和学生观。
3、具有扎实的教育教学基本功,善于使用先进的教学手段创新教学方式,教学成绩优异,教学水平得到学生的高度认可,在本学科的教育教学及改革实践中发挥着带头模范作用,在学科教研和科研中有一定的建树,能形成和发展自己的教育教学风格或专长。在学生民意测评中,满意度在90%以上。
4、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能为学校管理创新与发展建言献策,有承担班主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年级组长、中层领导三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并在其任职工作中取得了大家公认的成绩。
5、相关任职条件:具备初中教师要求的合格学历,教龄在5年(含5年)以上;取得学科教学规定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其中,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1994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教师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6、承担本学科所承担的满工作量。
第二条评选的能力条件
评审学校骨干教师,除应具备以上五条基本条件外,在近五年内,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1次优秀的。
(2)获得校级及以上各类优秀或荣誉称号的。
(3)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的、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文化知识,教学效果显著,所教学科期末所带班级平均成绩排年级前三名。
(4)教师具有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写出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论文: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含银川二中教育共同体校刊);或论文在自治区级及其以上学会(学科)评比中获三等奖(市级二等)以上;或在银川二中共同体校园网上发表通讯稿5篇以上。
(5)承担市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示范教学(公开课)、学术交流等任务2次以上;或在教育部门组织的教学评优活动中(优质课、基本功大赛、教具制作、课例课件、专业知识考试、微课评选、录像课等),获市二等奖、自治区三等奖以上;担任青年教师导师两年以上;或一学年开设过两节校级公开课;或为全校教师(包括青年教师)开设讲座一次。
(6)主持或参与一项校级或以上课题研究,并结并获奖。
(7)所辅导的学生在参加经教育行政部门(或专业学会)批准组织的学科竞赛中(或创新大赛、机器人大赛等)有3人次以上获得自治级三等以上奖励、或2人次获得二等以上奖励、一人次获得一等或全国三等以上奖励;音体美等教师在参加自治区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竞赛中辅导或训练学生中取得重要奖项。
第三条骨干教师待遇
1、银川北塔中学骨干教师每一年选拔一次,原则上县、市级骨干教师从校级骨干中选拔,自治区级骨干教师从市级骨干中选拔。
2、骨干教师优先安排各种外出培训和学习活动;
3、骨干教师享受学校设立的各层次的骨干教师津贴;
第四条骨干教师考核要求
骨干教师是学校教育教学的骨干力量,也是引领学校发展的中坚力量,学校将为骨干教师发挥作用提供平台。但同时骨干教师也应承担学校以及自身提高所必需的相应任务。
校级骨干教师每学年必须完成下列任务的十分之三,市级骨干教师每学年必须完成下列任务的十分之四,自治区级骨干教师每学年必须完成下列任务的十分之五,国家级骨干教师每学年必须完成下列任务的十分之六。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坚持出满勤,承担满工作量,完成教育教学目标任务,认真落实教学常规,被评为校级以上先进个人;
2.坚持教育教学创新,学生测评优秀率在90%以上,且所教学科成绩位于同层次班级中上水平;或每学年在学校承担2节或市、区承担一节研究课、示范课或观摩课;
3.积极参加教师校本培训,每学年在教师(包括青年教师)培训中至少承担1次以上学术讲座或学术报告,或承担市级以上专题发言、学术交流;
4.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每学年主持或积极参与校级以上一个教育教学课题的研究,并有阶段成果报告或结题报告;
5.撰写教育教学论文,每学年至少有1篇以上教育教学论文在市级以上的教育刊物上发表,或论文在教育学会中评为市级二等奖、区级三等奖以上,或参编教材(不含教辅资料的编写);
6.积极参加市、区各类评优活动,并在教学评优中获市级二等奖及以上;
7.积极参加学校教研活动,每学年在学校教研活动中作2次以上的书面专题发言,或承担学校组织的统一命题两次以上(包括试卷分析);
8.本学年至少帮带指导一名同学科的教师,并能使所帮带指导的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有所提高,有指导计划和总结;
9.主动承担学校的校本课程并已开课实施,效果良好;或指导学生研究性学习小组有效开展研究性学习,并有结题报告;
10.积极参与学科竞赛辅导,所辅导的学生参赛获银川市一等奖、自治区二等奖以上。
骨干教师每学年都要进行一次考核,由本人撰述自评材料,由教务处、教研组、备课组查看相关资料,再由学校考核小组进行评价。经考核没有完成任务的骨干教师,不再享受年终津贴,连续两年没有完成任务的骨干教师,将取消其骨干教师资格。
幼儿园星级教师评选方案 篇3
教师是强校之本,为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的工作业绩,学校把评选“华泾幼儿园优秀教师”活动作为促进学校内涵发展的内容之一,为此,制定本《华泾幼儿园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一、评选内容:
(一)、师德要求:
符合《中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符合学校师德相关要求与学校教育的有关要求作为底线规定,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并强调:
1、热爱事业,热爱学生,具有正确的教育观念,工作表现良好。
2、为人师表,严格规范,无违反师德以及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
3、教书育人,关心学生,注重学生品德教育,积极参加学生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二)、教学业务:
1、按质按量出色完成课堂教学工作,教学质量、班级规范反映好。
2、积极投身教改实践,按要求认真完成各项教学、教研任务。教研活动积极参与,思考有效教学有思路、有实践、有效果。
3、积极申报、承担主题教学任务,认真参与公开课教学或教学交流等各级别的教学任务或活动。在学校课程实践中有成绩、做贡献,得到教研员、教师、学校、以及家长等方面的肯定。
4、积极主动、承担、参与教学研究,能承担、组织、或参与试教、示范等活动,且有效果。
5、有扎实的教学和教研功底:课堂调控有艺术、治学严谨有风格、教学娴熟有特色、勇于创新有思考。
(三)、教学效果:
1、因材施教,注重分类,提高合格,所带班级学生在有教育教学各方面进步。
2、加强指导,减轻过重负担,提高效率,所带班级学生成绩良好。
3、勇于创新,不断进取,形成特色,教学方法,实践效果形成良好的反响。
二、评选对象:
在职在编教工。
三、评选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操作,民主管理。
2、每年度评选一次,按程序操作。
3、评选出的优秀教师给予当年度华泾幼儿园优秀教师称号。
四、评选程序:
第一轮:年级组推荐,年级组每位教工填写推荐意见(见附表1式样),年级组统计,每个年级组推荐到学校层面的候选人为2人。
第二轮:学校组织全教会推荐,每位候选人获全校教工50%以上(不包括50%)推荐即当选。
五、评选形式:
1、年级组推荐由年级组长主持,说明要求,听取大家意见。填写推荐意见后,工会组长统计,行政监督,年级组长宣布被推荐到学校层面的候选人选。
2、全教会推荐以全体教工填写推荐表形式进行(见附表2式样),全教会当场统计,当场宣布。监票、唱票、写票人员分别来自党支部、工会或团支部各1人。
六、评选时间:
每年度11月-12月间。
七、奖励方法:
奖励原则: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1、被评选到的教工,写一份本年度工作总结,发给党支部、学校人事和网管,学校给予校园网上的宣传。
2、被评选到的教工根据学校有关方案、规定给予一次性物质奖励。
3、学校在适当园地或宣传栏给予展示、鼓励。
八、其它事项:
本方案经校务会、党支部讨论补充后,交行政会讨论修改,在适当时间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作为学校制度之一。
本方案解释权在校务会。
幼儿园星级教师评选方案 篇4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鼓励教师积极投身教学工作、探索教学改革,表彰先进,促进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x
副组长:xxxx
成员:xxxxxx
二、评选范围与比例
1.评选范围:工龄三年以上,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我校各级各类教学任务的一线代课教师;
2 . 评选比例:优秀教师评选比例不超过教师总人数的8%,即我校评选名额为5人。
三、评选条件
(一)德(40%)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不从事第二职业。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教书育人,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师德高尚,事迹突出;师德良好,在同事间不散布不利于学校言论,在危急关头挺身而出,以大局为重,维护学校和学生利益。
3 . 维护学校威信,不与家长和同事发生矛盾,与人为善。
(备注:以教导处组织的教师互评得分为准)
(二)能(15%)
1.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有较高的教学水平,能认真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备课,教案规范,教学各环节均能认真负责;
2.有较强的课堂教学管理能力,课堂纪律良好,学生无乱堂、无瞌睡等。
(备注:以教师讲课得分和作业教案检查得分为准)
(三)勤(15%)
1.做到因材施教,课堂教学效果良好,受到学生欢迎;
2.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工作量饱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教研活动做到有事请假、不迟到、不早退,听课节数达到神池县教育教研室规定的标准。
3.发扬主人翁精神,爱校如家,关心学校事务,积极配合班主任(科任教师)、其他教师做好班级管理工作和学校各项工作。积极为学校分忧解难,乐于接受分配的各项工作。
4.各种资料按时上交完成,书写良好。
5.积极参加学校或科、组安排工作,并能出色完成。
(备注:以校领导抽查教研考勤和教研组长记录考勤以及请假考勤得分为准。教研考勤满分记5分,请假考勤满分记10分。)
(四)绩(30%)
1.教学成绩按上学年度两次期末考试成绩得分比率为准,记满分20分。计算方法按照15年度百分制教学成绩分计算。
2.学生评教评分,在学科组起到示范带头作用的。
3.教育思想端正,关心学生,热爱学生,满腔热情地关心和爱护“学困生”,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使学生能健康地成长。
(备注:以学生评教结果为准,优秀率80%及以上者均为优秀,记10分;优秀率80%以下为良好,记8分;优秀率60%以下为合格,记6分)
附加分:刻苦钻研教学业务,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有明显成效(按上一年度20xx.9--20xx.8发表论文等级累计加分,按一二三等,国家级记3、2、1分,省级记2、1、0.5分,市级记0.5分)
四、凡在20xx年上半年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该年度优秀教师评选申报资格
(1)不服从本单位教学任务安排者;
(2)发生过教学事故者;
(3)每学期事假累计超过10天、病假1个月或旷工1天或以上;
(4)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者;
(5)出现过责任事故(乱收费、乱订教辅资料、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家长举报的有偿家教)。
(6)不参加寒暑假培训。
(7)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违反法律法规者。
(8)质考教学成绩不达县平均水平者。
五、评选程序
1.本人申请
申请人对照评选条件,填写好申报表,并将申报表和参评材料交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2.资格审查公示
学校审查确定参评人员,并公示参评人员名单。
3.初评
(1)测评:在个人述职的基础上,对申报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综合测评。
(2)按照评分细则评分。
(3)确定初评人员名单,并将名单和有关材料报评选领导小组。
4.审查
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
5.公示
将评选结果在全校师生中进行公示。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