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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方案

2025/06/18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评选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评选方案 篇1

一、评选目标:

1、注重‘以孩子为本“,引导孩子关注自己和同伴的好爸爸、好妈妈。

2、通过开展“夸夸好爸爸、好妈妈”活动,满足孩子对“好爸爸、好妈妈”的心理需求。

3、活动中教师、家长要积极为孩子创设交流的环境和机会,做好孩子重视的聆听者,倾听、记录好孩子的心声,帮助孩子归纳、提炼心中、眼中的好爸爸、好妈妈的事例。

二、评选要求:

1、评选的方法、标准:

引导孩子参与推选“好家长”的全过程。

依据东幼“好家长”评选条件几孩子心中、眼中发现、体现的好爸爸、好妈妈的先进实际,推荐1——2名候选人,参加幼儿园“好家长”的评选。

2、评选范围:

本班孩子的家长:爸爸、妈妈、爷爷、奶奶

三、评选过程:

根据幼儿园关于“好家长推评选的方案,我们中二班制定以下活动内容。

活动一:夸夸自己的爸爸、妈妈

1、活动中,首先请幼儿夸夸自己的好妈妈、好爸爸。由于第一次夸时,孩子们很浮于表面,所以请孩子回家再次和家长商量和讨论,发现爸爸、妈妈好的地方。然后提出你希望自己的爸爸、妈妈在什么地方可以改一改,那就更好了。

2、评评好爸爸、好妈妈

幼儿之间互相来评评,你喜欢谁的爸爸或妈妈,为什么喜欢?喜欢他们什么地方?

活动三:评选结果

推荐以下几位家长为我们中二班的好家长:陆连琏妈妈、俞舜蓉妈妈。

活动四:

收集整理好家长事迹,张贴“家园联系栏”中。并推荐选送园好家长名单。

活动四:

事迹表彰。

活动反思:

一年一度的“好家长评选活动”成了我们幼儿园的一项常规活动。这次的评选活动与以往不同,此次活动充分发扬了幼儿的名主权利,完全由幼儿讨论、商量、推荐、评选。从幼儿推选情况来看,他们纷纷表示:我们要选为我们班级小朋友的各项活动提供帮助的爸爸、妈妈,不单单是对我们自己好的爸爸、妈妈。

推选中我们也确实看到孩子们多数是推选了在主题活动中积极主动提供资料的,为班级活动提供帮助和出谋划策的家长。不仅仅是一次两次,而且是多次甚至是长期为我们幼儿服务的家长。推举的侯选人通过大家一致举手表决后才有了最后的结果。活动结束后我们也将结果公布在家园联系栏中,让其他家长看了后也一起勉励,共同进步。

通过这此活动,一方面激励了我们家长能更积极的参与幼儿园以后的每次活动,加强家园互动,使我们的活动能更顺利开展。另一方面也使孩子们的能力得到了进一步的锻炼。

评选方案 篇2

为深入推进全院上下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美德、弘扬时代精神、建设美丽校园,发挥先进典型的榜样示范作用,根据《关于开展宁波大学20xx年“最美宁大人”系列评选活动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xx年“最美宁大人”评选活动,继续评选“我最喜爱的教师”、“最美导师”、“最美服务之星”、“最美宁大学子”,深化内涵,新增评选“最美道德之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我最喜爱的教师”,包括“最受学生欢迎的教授”、“最受学生欢迎的青年教师”

1.模范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履行教师岗位基本职责,较好完成岗位规定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工作量,认真开展学生的学习指导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积极参与学校及学院的公共事务。

2.自觉遵循教育规律,树立先进教育思想和理念,积极推进教育改革与创新,教学效果好。原则上近三年在课程教学质量评估中获得过一次优秀,其余为良好。

3.“最受学生欢迎的教授”候选人要求20xx年8月31日前来学校工作,具有正高、副高级职称的教学一线在编教师;“最受学生欢迎的青年教师”候选人要求20xx年8月31日前来学校工作,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20xx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学一线在编教师。

4.学院通过学生投票、教职工自荐、教工党支部推荐等评选出机械学院“我最喜爱的教师”10名,其中教授、副教授8名,青年教师2名。最终推荐至学校“最受学生欢迎的教授”、“最受学生欢迎的青年教师”候选人各1名。

(二)“最美导师”

1.模范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严谨治学、为人师表、乐于奉献;

2.担任导师期间能切实关爱学生,乐于与学生相处,善于与学生进行思想交流与情感沟通,帮助学生成长成才并取得显著的育人成效,深受学生喜爱;

3.担任导师满一年。

4.学院根据学生班级投票、教职工自荐、教工党支部推荐情况,最终推荐至学校“最美导师”候选人1名。

(三)“最美服务之星”

1.被推荐人(团队)为各单位、部门的行政工作人员,附属医院、校医院全体工作人员,后勤管理服务处全体员工,安全保卫工作人员。

2.被推荐人(团队)只要在某一方面有突出先进事迹即可推荐,不求“十全十美”,但至少应该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工作岗位上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3.事迹生动、有感染力、有代表性,获得广大师生的高度认可。

4.学院根据教职工自荐、教工党支部推荐情况,最终推荐至学校“最美服务之星”(团队)1名(个)。

(四)“最美道德之星”

在校教职工,身体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如敬老爱亲,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助人为乐,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见义勇为,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等,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

学院根据教职工自荐、教工党支部推荐情况,最终推荐至学校“最美道德之星”(团队)1名(个)。

(五)“最美宁大学子”

1.理想信念坚定,热爱祖国,心系社会,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使命感。

2.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具有优良的道德素质和行为习惯,尊敬师长,孝敬父母,关爱同学,尽己所能付出爱心,得到广泛赞誉。

3.热爱科学,追求真理,刻苦钻研,品学兼优,善于创造,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在学习或科技创新上取得显著成绩,在同学中能够起到很好的模范带动作用,为学校赢得荣誉或产生积极社会影响。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具有较强的改革精神和创新能力,有其独特的人格魅力或精神品质,在社会实践、社团活动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5.热爱生活,面对突如其来的打击或挫折,不甘消沉,不自暴自弃,能够以巨大的勇气接受挑战,自强自立,用执着和坚持在逆境中成长,表现感人。

6.根据学生自荐、师生推荐、组织推荐情况,最终推荐至学校“最美宁大学子(团队)”候选人1名(个)。

二、推荐程序

(一)4月2日-4月3日:前期准备

学院院办负责提供符合条件的教授、青年教师名单;教务办负责提供符合条件的导师名单、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评估情况。4月3日之前将符合条件的相关名单报送学院党委。

(二)4月7日-4月14日:院内评选

1.“我最喜爱的教师”(含教授和青年教师)、“最美导师”:学院团委负责学生投票推选(团委详细方案附后);教工党支部负责组织推荐。

2.“最美服务之星”、“最美道德之星”:教工党支部负责推荐。

3.“最美宁大学子”:自荐、他荐,学工办负责推选。

推选结果于4月14日之前上报。

(三)4月15日-4月20日:学院审核

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确定推荐人选。

(四)4月21日-4月23日:材料准备

“最美系列人物”拟推荐候选人撰写相关材料(详见附件)。

“最美宁大人”事迹材料要求真实、具体,字数不超过20xx字,另附简版150字以内(含个人荣誉);个人荣誉限填5项;横拍生活照电子照片1张(横竖比例为2:1),大小在500K—1M内,并注明评奖名称、学院、姓名;获奖证明等相关材料;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4月23日前一并报送。

(五)4月24日-4月26日:学院公示,上报学校

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党委宣传部或党委学工部(不能同时兼报)。

(六)4月27日至5月8日,由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初评,评选出若干名候选人进入复评阶段。

(七)5月11日至5月22日,党委宣传部通过校报、海报、网站、官方微信等公布候选人事迹,组织师生通过校报、官方微信投票推荐,各单位汇总、上交选票。

(八)5月25日至6月5日,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下属党委、党总支部书记进行终评,根据投票情况审议评选出宁波大学20xx年“最美宁大人”若干名。

(九)6月8日至6月12日,在校内公示评出的宁波大学20xx年“最受学生欢迎的教授”、“最受学生欢迎的青年教师”、“最美导师”、“最美服务之星”、“最美道德之星”、“最美宁大学子”。公示结束后,报党委会审批,公布宁波大学20xx年“最美宁大人”名单。

(十)9月10日,在教师节表彰座谈会上进行表彰。党委宣传部对“最美宁大人”进行深度挖掘报道,在校报开设专版,刊登候选人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扩大影响,将活动推向高潮。

联系人:孟莹莹,888301、665875

电子邮箱:xxxxxxxxxxxxxxx。

评选方案 篇3

为更好地提升学校行政、后勤服务人员的素质,规范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特制订才育中学“十佳优秀服务人员”评选方案:

一、评选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二、评选对象和评选条件

1、评选对象

本学年度非教学第一线人员。

2、评选条件

①热爱本职工作,爱校、爱生。

②工作态度端正,任劳任怨,服从科室负责人安排。

③工作中具有创新精神,本职工作完成出色。

④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评优:

A、不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要求;

B、请事假累计超过半个月者;

C、师生评议服务态度较差者;

D、因主观因素有较大工作失误者;

E、有违法乱纪现象者。

三、评选办法

1、采取个人申报与处室推荐相结合的原则确定候选人;

2、评选领导小组组织由干部、教师、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团进行评议;

3、评议结果居前十名者为“十佳优秀服务人员”;

4、公示。

四、表彰奖励

学校教师节大会对获奖人员进行表彰。

评选方案 篇4

为了进一步加强班级管理,推进和谐班集体建设,形成争先创优的氛围。同时也为提高学校管理的绩效,形成优良的校纪、校风,特制订本条例。优秀班集体评比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班风建设、学风建设、学校布置工作完成情况等方面。

一、班风建设(总分50分)

1、考核项目有纪律、卫生、文明礼仪、爱护公物、两操等方面,以每月公布的班级考核分值为依据。

2、得分计算公式:50*(学期实得分)/(学期应得分);寄宿班实得及应得分中再加入寄宿生考核分

二、学风建设(总分50)

1、项目及分值:

①期中、期末考试班级主要学科的`及格率(各科60以上) 各占15分

②期中、期末考试班级主要学科的高分率(初一各科85以上、其余年级各科80分以上) 各占10分

2、各班级具体指标:(根据具体情况修正,数据由教学处提供)

寄宿班:及格率90% 高分率50% 普通班:及格率75% 高分率20%

3、得分计算公式:(该项得分)*(实际百分率)/(核定百分率)

三、加分项目

1、学科竞赛(包括体育比赛)(上限10分)

①校级运动会或其他比赛:团体第一 3分、团体第二 2分、团体第三 1分

②学生个人:全国一等奖 5分 全国二等奖 4.5分 全国三等奖 4分

省级一等奖 4.5分 省级二等奖 4分 省级三等奖 3.5分

市级一等奖 4分 市级二等奖 3.5分 市级三等奖 3分

区级一等奖 2分 区级二等奖 1分 区级三等奖 0.5分

校级一等奖 0.5分 校级二等奖 0.3分 校级三等奖 0.1分

(区运动会个人项目前3名为一等奖、4—6名为二等奖、、7—8名为三等奖)

2、班级每月常规考核列年级第一名:每次加1分

3、黑板报评比(团委考核):年级第一名每次加2分,第二名每次加1分

4、大扫除评比:A等级每次加3分,B等级每次加1.5分,C等级每次不得分,D等级每次扣1分

5、学生会广播稿录用情况(学生会考核)

四、扣分项目

1、班级发生重大违纪或安全事件,根据情节扣分或取消参评资格(有德育处、校长室决定)

2、学生受处分:每人次扣2分(两人次以上不得评为优秀班集体)

3、班级有流生:每人扣2分,并不得评为优秀班集体

4、未完成学校布置的工作:每项次扣2分

五、组织实施

1、优秀班集体每学期评比一次,在学期末进行。德育处具体组织,经学校行政会议通过。各班级得分情况及评比结果在校内公布。

2、原则上每个年级评选一个优秀班集体,一个表扬班集体。(寄宿班、普通班均衡考虑)

3、市、区优秀班集体原则上在上一学期的校级优秀班集体中产生。

市七斗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