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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方案

2025/06/20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方案 篇1

下面就将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燃气场站安全检查

燃气厂站是安全运行的核心,做好LNG储罐、调压箱、气化器等安全运行工作,认真检查相关设备的各项参数运行情况,定时巡回检查,不留死角,检查到位,保证24小时值班制度,场站应急电话24小时保持畅通,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上报。

二、做好入户安全检查

重点做好燃气用户入户安全检查工作,对室内燃气相关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如实告知用户其危害性并下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定期回访检查整改情况,防止发生燃气安全事故。

三、市政外网安全检查

1、现在进入汛期,为防止发生市政管网泄漏事故,本公司加大外管网巡检力度并制定防汛应急预案;

2、对外管网进行全面检查,薄弱环节重点检查监护,巡检人员巡检到位,监督检察人员加大检查力度,业务人员在业务完成后对外管网再进行巡检,实行多重检查;

3、对市政燃气管网标志桩及燃气提示标语进行检查,有损毁的及时修补;

4、对小区调压箱、阀门保护箱、市政阀门井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

四、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十二运”期间要加强对厂区及外管网的'安全保卫工作,按照保卫制度进行,每天夜间至少保证2人值班(兼职保安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以及所有人员保持电话畅通,发现异常,视现场情况采用妥当的方式进行处置,并上报相关领导以及拨打报警电话110进行报警,来保障此期间厂区的安全生产运行。

五、应急抢修工作

此期间,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公司相关应急预案,按照预案进行处置,将事故的损失和影响后果降到最低。

如上是“十二运”期间本公司安全生产相关措施,主要领导对所有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动员工作,让每一个员工对各自的工作心总有数,尽职尽责,做好此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方案 篇2

根据神农城项目建设指挥部和《关于开展20xx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部署,我司与20xx年6月12日至7月12日开展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关爱生命,关注安全”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活动总结如下:

一、工程概况

株洲神农城将打造为炎帝文化景观中心,项目以炎帝广场为核心区域,沿神农大道两侧拓展,项目总占地面积2970亩,其中核心区规划面积1620亩,拓展区规划面积1350亩。株洲神农城核心区毗邻市级行政中心和株洲职业教育大学城,东接天台路直通河东,西至天元大道,北至珠江北路,南至泰山路。项目以现有炎帝广场为核心,以神农文化为主题,在原炎帝广场的基础上,对现有建筑提质改造,对现有城市森林带进行提质升级,在项目范围内将建设生态水系、神农广场、神农太阳城、神农像、神农湖、神农文化艺术中心、神农大道、神农塔等一大批标志性的建筑和景观,建设集文化、旅游、商业于一体的新型城市开放空间。

其中神农城商业外圈房建工程总用地723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4.33万平方米,将建成16层的商业门面、商务酒店和商务公寓;神农艺术中心总占地面积53342平方米,建筑面积16013平方米;神农生态景观工程包括神农城核心区绿化工程、神农湖建设等,绿化率为56%;还涉及4条道路7.404公里建设。

株洲神农城项目是株洲市委、市政府实施“城市提质”、“园区攻坚”和“旅游升温”三大战役的重大部署,也是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等一系列创建活动后,又一提升城市品位的重大举措。以建设资源节约社会和环境友好社会为目标,将建成为低碳经济和生态宜居的示范项目。

二、安全生产活动方案

(一)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

从6月12日至7月12日,各办公室、施工场所等悬挂“安全生产月”、“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关安生命、关注安全”等内容的横幅,张贴标语和宣传画,设置公共宣传栏、宣传橱窗等,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在集中咨询日组织集中宣传活动,设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咨询站点,接受大家咨询,发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科普宣传材料。

(二)开展全员安全培训教育活动。各部门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开展以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和职工安全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全员培训活动,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全体职工都要参加,并将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安全培训档案。

(三)开展各专业全面排查危险源活动。各个专业部门人员在专业经理的.带领下,全面深入现场,在园区开展全面的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特别针对高出坠落、脚手架垮塌、物体打击、触电、现场火灾和机械事故等方面。为广泛深入开展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打下良好基础,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神农城项目建设安全生产,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四)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活动。按照指挥部要求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全面规范人员的安全生产行为,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六)开展以“反三违、零事故”为主题的安全文化建设活动。发动全体员工,采取各种宣传形式,开展反违章操作、反违章指挥、反违反劳动纪律活动,强化全员安全意识和素质,集中消除一批安全盲区、死角和隐患,实现“零事故”月。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方案 篇3

为在本工程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我司编制了安全生产方案,明确管理职责,确保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一、业主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施工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施工单位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二、施工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交通部颁发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全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安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之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确良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施工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工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7、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全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8、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方案 篇4

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市20xx年农村沼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发〔20xx〕196号)要求,为深入推进我县农村沼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摸清全县在用大中小型沼气工程的底数,建立沼气设施管理台账。健全农村沼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高安全风险防控和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能力。落实农村沼气生产者、经营者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沼气设施安全运行。提高沼气生产风险辨识和管控能力,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遏制沼气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内容

(一)开展调查摸底,实行分类处置。各镇(街道)要尽快就辖区内由县级以上农口财政补助建设的沼气工程(户用沼气、养殖小区沼气工程、大中型沼气工程)运行和管理情况,开展摸排辨识,确认风险并登记建档,完善沼气生产业主及生产单位的基本信息。

1.统计正常运行沼气工程数量。对正常使用的农村沼气工程要建立台账、规范管理,加强沼气安全使用宣传力度,加大对业主的培训指导,督促业主加强管护,确保沼气工程安全运行。

2.摸清报废池体数量。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对达到使用年限,整体功能严重退化已无法使用的户用沼气设施,正常报废;因地震、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影响或基础塌陷等地质条件变化,导致池体严重受损、无法正常使用的农村沼气设施,作为灾毁报废;因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划定、村庄集并、生态移民、扶贫搬迁等政策影响,致使不再具备运行条件及受交通、水利等各类工程建设影响需要拆除的户用沼气设施,作为政策性报废;由于沼气业主自行改造为水窖、污水池、厕所等造成功能转变的农村沼气设施,向相关业务单位进行转交;受业主用能条件变化、外出打工长期闲置等其他因素影响,须报废的户用沼气设施,作为其他报废。各镇(街道)要避免因荒废、闲置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做好报废设施的安全处置工作,彻底杜绝安全隐患。

3.做好管理权限移交工作。对沼气工程因改厕等原因发生功能转变的设施进行摸底统计,按照要求做好相关管理权限移交手续及明确落实责任,确保工程安全利用。

(二)夯实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各镇(街道)要进一步规范沼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明确属地监管职责,落实农村沼气生产者(养殖场业主及散养户等)、经营者的安全生产主体职责,督促其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完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沼气设施安全运行。建立健全《沼气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沼气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沼气安全生产问题整改制度》《沼气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等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全面推行《沼气安全使用承诺书》《沼气工程安全生产告知书》《沼气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单》《沼气安全管理通知单》等管理制度,提高安全风险防控和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能力,加强重点区域、关键环节点的'安全生产及风险隐患梳理和排查。

(三)规范作业管理,强化安全生产。各镇(街道)要规范沼气工程安全生产作业方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预案。沼气工程现场作业要经沼气业主或沼气生产经营单位技术人员审查通过后方可实施。不具备专业技术能力的业主或生产经营单位,聘请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查。沼气作业管理做到“九有一禁止”(九有:有辨识、有标识、有告知、有审批、有通风、有检测、有设备、有监护、有教育;一禁止:禁止盲目施救)。

(四)加大技术指导服务,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县农业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要继续加大对各类沼气工程的安全技术指导服务,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排和整改安全隐患,落实防范措施,强化风险管控措施。针对沼气工程设施日常运行、维护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安全标识是否齐全、沼气输送管线是否完好、用户操作是否规范、户内用气设备是否完整、进出料口盖板是否牢固、发酵设施管线是否泄露、储液池是否具备防溺水设施等。对废弃沼气工程,要按照沼气设施相关标准、办法,指导农村沼气设施业主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专业拆除、填埋或改造等安全性处置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要密切关注新闻媒体、自媒体披露以及群众举报的沼气安全隐患信息,第一时间组织调查核实整改,排除隐患。

三、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改(10月25日至11月14日前)。各镇(街道)要认真组织调查摸底工作,对照专项整治重点内容,细致排查隐患,制定管控措施,完善管理制度。全面摸底全面辨识沼气生产作业风险并建立清单台账,填写《有限空间汇总表》。

(二)督导检查(11月15日至11月24日前)。各镇(街道)要针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进行督导检查,逐一落实整改;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或较大以上事故的重大风险隐患建立台账,重点监管。县农业农村局将采取随机抽查等方式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各镇(街道)请于11月23日前将自查自改情况及重大隐患台账报送县农业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三)总结提升(11月25日至12月10日前)。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对各镇(街道)沼气工程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验收,填写《有限空间验收确认表》,并对全县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于12月15日前将专项整治总结报告及《有限空间汇总表》、《有限空间验收确认表》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要充分认识抓好沼气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强化组织领导,深入一线检查,督促生产单位搞好自查自纠,确保专项整治全面覆盖,不留死角,沼气安全生产。

(二)严格监督检查,压实主体责任。各镇(街道)要按要求对辖区内沼气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迅速组织开展整治工作,对检查中发现有重大风险隐患的沼气生产单位或沼气用户,建议停产、停用、及时整改;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到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能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企业,坚决予以关闭。

(三)加强宣传,提高预防能力。各镇(街道)要加大对沼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沼气安全生产、管理、使用、维护等方面知识,对沼气工程生产单位全面开展教育培训。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栏、专题培训、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宣传沼气生产的危险性和防范事故的方法。通过培训切实提高沼气生产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事故施救、自救、自我防护能力,从源头上筑牢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