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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校读物管理方案

2025/06/21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小学校读物管理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小学校读物管理方案 篇1

为了提升学生通疡仪和人文素养,维护校园安全安宁秩序,有效管理及教育学生在校正确使用手机(移动电话),依据教育部门相关规定和本校实际情况,特此制定本管理规定。

1、学校不鼓励学生在校使用手机,若有学生携带手机至校使用者,需遵守本管理规定。

2、每位学生自觉保管自己财物,如有手机遗失,须自行负责,学校不负保管及赔偿责任。

3、学生在校使用手机,需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使用,即星期一至星期四的每天早上6:40分(除早运外)至7:55分、中午11:40分至12:40分、14:30分至14:55分、下午16:40分至晚上19:30以及晚上21:30至晚上22:10这时间段内可以使用,星期五下午放学后至晚上就寝预备铃前,星期六、日可以使用,但排队打早餐、打中餐时、星期天的晚自习及晚寝睡觉时间不能使用。

4、学生在校内不能使用外露方式携带手机,即手机不能外露于校服、班服、便服、背包等。

5、学生在校内给手机充电时,必须在自己宿舍内并用自己所购买的电卡充电,在学校规定的可使用手机的`时间段充电,中午放学后或晚上睡觉时只能用座充充电,充电时应该做到有人看管充电器物,以防手机丢失并注意用电安全。

6、上课(含室外课、实习课)、自习课、午休、晚寝及各项一律关机,严禁接、拨(含游戏软件、简迅、上网等);上述以外时间可开机,将手机调整成震动,且使用时音量尽量放轻,不可影响他人。

7、考试期间应遵守考场规范,严禁携带手机进入考场。

8、拨打或接听电话时,不要边走边讲,未经允许不能在办公场所使用,在公共场所使用手机(移动电话)时,不能声喧哗与口出秽言,并注意使用电话礼仪。

9、严禁使用手机(移动电话)做为聚众滋事之联系工具。

10、全体教师均负有教育学生正确使用手机的责任,如发现学生违规使用手机,交由该班班主任或学生科处理,学期末放假之时方可领回手机,并视情况按《学生管理手册ˇ理或处分。

小学校读物管理方案 篇2

一、住校生必须遵守以下规范:

1、住校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与制度,服从学校领导、教师及学生指导的管理。

2、住校生应严格按照管理人员安排的寝室、铺位住宿,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准随意调换寝室。

3、住校生应保持学生宿舍的'安静,整洁、卫生,做到团结、互助、自律。

4、住校生要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作息制度;早上按时起床,整理内务,做好寝室内的卫生工作;中午按时休息;晚上按时作息;除节、假日及学校组织活动外住校生一律不准出校门。如确有急事需外出者事先应书面请假,上课时间必须由班主任签字,课后必须有指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外出,且要严格在请假时规定的时间内返校,并及时做好书面消假登记。否则根据实际情况,分别予以警告、记过、记大过、取消注销资格、勒令转学等处分。

5、住校生要保持寝室及教室的环境卫生,垃圾按规定的地方倾倒。

6、住校生不准在宿舍内、走道、楼梯上打闹。若不听劝告,造成的后果一律自负。

7、住校生不得奇装怪服或衣冠不整以及染发进入学生宿舍。

8、住校生不得将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带入学生宿舍;不得在寝室内乱丢杂物及向窗外抛、丢杂物和倒水。

9、严禁外出打电子游戏机、上网或私自下河游泳,若造成严重后果,责任自负。

10、建立寝室值日制度,室长全面负责本室管理工作,建立轮流值日制度,保持室内卫生状况,就寝时室长一定要检查本室同学到位情况,凡晚回或未归同学应及时向值班人员汇报。

11、严格执行卫生值日制度,轮到值日的寝室及个人要按要求把寝室及包干区打扫干净,未达到要求的要扣除卫生分,并责令其限时改正。每周按各寝室情况给予“纪律”“卫生”等评分,学期末进行奖励。

12、住校生要增强自身安全意识,发现不良现象应立即报告值班人员。住校生要加强自己财物保管。严禁身边存放大量现金及携带贵重物品进入学生宿舍,如特殊情况下(如学费等)带入时应立即向管理人员报告并交管理人员保管,管理人应作好登记工作,违者后果自负。

13、注意安全,学习期间,不得私自进入寝室。若发生失窃事件或特殊情况,及时报告保卫科或政教处。

14、住校生表现情况纳入评优、评“学生标兵”表彰,若有违纪行为,视其情节轻重,按教育部规定的有关办法处分,并通知家长。

二、住校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取消其住校资格:

1、住校生翻越栏杆围墙及登屋顶、爬树和爬窗。(如出现意外后果自负。)

2、住校生抽烟、喝酒;在宿舍里赌博或变相赌博。

3、住校生将管制刀具及其它有危害的器械带入寝室。

4、住校生未经许可,私自外出。

5、住校生在宿舍里烧煮食物,乱接电源,烧电炉及使用其它电器;熄灯后点蜡烛。

7、住校生有敲诈勒索其他同学财物的行为。

8、住校生不服从学校管理的。

除以上制度外,未尽事宜,将参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寝室长职责

1、督促值日生履行工作职责。

2、督促本室同学严格遵守寝室制度和作息制度

3、负责检查本室同学的内务情况,遵守制度情况。

4、每周安排一次卫生大扫除。

5、做好本寝室同学的思想工作,调解同学间的矛盾。

6、经常向管理教师汇报情况,协助搞好管理工作。

本制度从即日起开始实行,未尽事宜,由政教处负责解释。

小学校读物管理方案 篇3

为切实做好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工作,丰富学生的阅读内容,有效拓展学生阅读活动,规定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治问题读物进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根据《中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中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推荐程序进行推荐和选用,为学生提供优质的阅读书籍,丰富学生的阅读活动。构建书香校园、营造书香家庭,让读书成为学生的生活习惯。

二、成立领导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班主任及各班家委会成员

三、工作内容

1、做好排查工作,保证课外读物质量。

学校负责人及图书管理员严格按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规定的“十二种情形”不宜读物,对学校图书馆的书籍进行排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书籍及时清理,不准借阅。各班主任要按照要求随时检查学生带入学校的课外读物,发现不宜读物,要教育学生不得带入学校,不得阅读,并及时告知家长对读物进行处理。学校及各班级要通过家长信、家长会、家长群等方式,向家长宣传《办法》规定的“十二种情形”不宜读物,并对家中书籍进行排查,及时清理,禁止学生阅读。

2、健全管理机制,严把购书质量关。

学校严肃学生课外读物推荐、征订纪律,非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不得向学生推荐、征订课外读物。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课外读物领导小组,成立由领导、教师、学生及家长为主的读书目录审核推荐小组,按程序做好课外读物的遴选、推荐、审核、购买工作。学校每学年购买图书一次,以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教育技术装备中心下发的《20xx年天津市中小学图书推荐目录》为主,由学校领导小组按照《办法》规定进行选书,再由推荐小组进行审核,最后将推荐目录通过家长信、公众号、家长群等方式向学生及家长公开,公示期为3天。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现象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

对于社会捐赠等其他渠道进校园的课外读物,也要严格履行以上程序,严把进校关,保证课外读物的质量。

3、开展读书活动,培养读书习惯。

学校做好读书活动的落实工作,指导、督促学生开展阅读活动。学校将通过校课实施读书工程,认真制定读书计划,精选适合学生阅读的书籍,并与其他部门组织的读书活动有效结合,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让读书成为学生的生活习惯,营造“读书校园”。各班主任要把读书活动纳入班级活动,开展“亲子阅读”活动,构建“书香家庭”。语文学科教师要担起学生读书的'责任,拓展学生的阅读内容,培养学生的阅读习惯。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保障。学校领导小组、推荐小组认真履行职责,严守工作纪律,切实将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落地落细落实,使本校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阅读等工作良性发展。

2、加强宣传工作。学校要及时向教师、学生、家长做好课外读物进校园的宣传工作,形成合力,保障工作效果。

3、严格管理,失职问责。领导小组、推荐小组及全体教师要高度重视,严守纪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凡因工作不认真造成课外读物工作出现问题者,严肃问责。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和省市关于“中小学生作业管理、睡眠管理、手机管理、读物管理、体质管理”(以下简称“五项管理”)等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培养学生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全面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指导思想

结合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把“五项管理”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推进育人方式改革,全面发展素质教育,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持续营造良好育人环境,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任务

1、营造阅读氛围。学校要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髙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建立阅读激励机制。

2、科学推荐读物。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要求推荐或选用课外读物。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或要求学生在指定书店购买。

3、加强监督管理。学校要定期对校园推荐图书进行清理,做到有方案、有措施、有成效。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

《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学校要明确校园书店经营管理要求,校园书店要建立进校园读物的审核机制,严格落实相关原则、标准和要求。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中小学校要成立“五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一校一策,推进中小学生“五项管理”工作落实落地。

(二)加强家校合作。各学校结合实际健全家校联系制度,充分发挥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的家校沟通纽带作用,通过家长学校大讲堂、家长会、告家长书、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向家长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使“五项管理”制度得到家长以及社会各界普遍认同并广泛支持,引领家长树立正确的成才观、教育观和作业观,引导家长尽到监护责任,不给孩子布置额外家庭作业,督促孩子按时休息,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监督孩子不阅读有害读物,不看不健康的影视片,不玩有害游戏,形成家校共育合力。

(三)加强宣传引导。开展“五项管理”工作,牵动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群众期盼性强。各校要加强对上级政策要求、创新举措和工作成果的宣传和推广。要结合不同年龄段学生实际,通过开学第一课、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心理辅导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帮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五项管理”内容,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和自律自控品质,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四)加强督导检查。“五项管理”工作将作为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督导检查和责任督学日常监管重要内容。各校要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设立并公开办学行为举报电话,及时解决“五项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定期开展自查工作,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纠偏,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县教体局督导室将对学校“五项管理”工作定期开展督导,确保“五项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小学校读物管理方案 篇4

为了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更好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学校在广泛征求意见、参考兄弟学校经验的前提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一、携带规定:

1、学生一律不能带手机进校园。

2、凡因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手机的,须由家长填写《申请书》,经班主任同意且汇报政教处。进校后存放到班主任老师处。

二、使用规定:

(一)在学校期间学生一律禁止使用,如发现有以下情形即可收缴手机。

1、手机铃响,拨打、接听电话;

2、用手机发、看短信息;

3、玩手机(如看视频、听音乐、看电子书籍、交友、游戏等)。

(二)用手机编辑、传播黄色下流等不健康网页、内容,视违法行为,立即收缴手机,情节严重的,可移交机关处理。

(三)用手机发送考试作弊内容,立即收缴手机;用手机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可移交机关处理。

(四)在学校期间,严禁玩手机,一经发现,一概没收。

(五)不允许因给手机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更不允许午休、晚熄灯后在教室或其他场所给手机充电,一经发现,没收手机、电池或充电器。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相应责任。

(六)学校不提倡在校学生使用手机,如学生丢失手机,由学生个人负责,学校概不负责。学生违规使用手机,当场由老师收缴,然后交到政教处集中处理(主动配合上交手机的.,可减轻处理;拒不交手机的,要严肃处理)。

三、强调说明:

1、若在校期间使用手机,班主任、任课老师、宿舍管理人员等,可扣留其手机交政教处,手机问题处理后一个月,由个人申请,班主任提出建议,经学校同意后,由学生家长来校领取,并取消其校内使用手机的资格,全校通报批评。

2、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校领取的,对其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3、学校、班主任有权对登记的手机在禁止使用的时间段内通过通话的方式检查该生是否按要求关机,如有未按要求关机的,学校或班主任可责令该生上缴其手机。

4、凡是出现以上情况的,参照《归州中学学生行为规范量化细则》对各班进行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