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提升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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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提升实施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主线,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为城市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总体目标
强化执法队伍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创新执法模式,优化执法力量,明确执法层级,加强执法队伍综合素质和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执法严明、廉洁高效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全面提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水平。
三、主要内容
(一)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好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确保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过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实现行政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行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完善执法程序,规范办案流程,明确办案时限,提高办案效率,实现执法规范化,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和规范化水平,努力实现行政执法信息化,促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高质量发展,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不断提升。
(二)开展全员培训。一是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为契机,结合“固定学习日”活动,抓好重大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教育,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的宗旨意识和服务理念,提高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开展执法能力培训,以基层骨干和一线执法人员为重点培训对象,以法律法规、相关标准规范、行业管理规定和执法实务等内容为培训重点,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三是拓展培训方式,除通过自学、本机关授课培训外,另邀请市城管局、市铁路运输法院、县法院、县司法局等领导,采取专题研讨、案例研究、专家辅导等不同方式开展培训,推动行政执法工作高质量运行。四是组织业务骨干参加国家、省、市、县有关部门举办的培训班,不断提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的水平。五是根据省、市的文件要求,学习并熟练操作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业务管理平台系统,对基层执法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加强行政执法活动的即时性、过程性和系统性管理。
(三)组织案卷评查,加强卷宗制作,提高办案质量。以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案卷平常工作指南》文件精神为契机,将案卷评查作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重要途径。一是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的行政执法案卷开展评查,组织执法队员学习文件精神,对照评查工作指南,明确评查目的、评查范围、评查方式、评查标准和实施步骤。二是加强行政执法卷宗的制作,规范执法文书填写,加强对案卷文书的完整性、证据确凿性、处罚合法性和适当性等方面的培训。三是案卷评查以日常自查、上级评查和互评互查等方式开展,通过评查,梳理总结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认真抓好落实,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
(四)严明工作纪律,改进工作方式。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执法过程中要坚持“四个做到”:一是做到依照规定穿着制式服装和佩戴标志标识;二是做到从事执法工作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三是做到执法过程中坚持语言文明和举止规范;四是做到执法活动实行全过程记录。倡导“721”工作法,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突出服务为先,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灵活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行政手段,杜绝粗暴执法,融法治宣传教育于执法过程中,实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目的`。
(五)强化宣传引导,坚持普治并举。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动协作,利用中国建设报等媒体,以“人民城管为人民”为主题,广泛发掘和宣传先进典型事迹,传播正能量。依托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搭建集城市管理官方网站、手机APP、微信微博公众号、12319热线电话等于一体的宣传平台。推进政务公开,聘请市民监督员,设立开放日(体验日),开展群众评议等活动,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回应社会关切。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并举的方针,做到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针对城市管理领域的不同对象和特点,利用宣传海报、画册、说理式执法、以案释法等措施,向社会广泛宣传城市管理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通过执法和服务,引导管理相对人参与、配合、支持城市管理工作,使广大群众法治城管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重视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管理工作,站在全局高度,切实提高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专项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安排部署,分解责任到人。各单位一把手要自觉当好专项行动的组织者、推动者、参与者,以上率下,树立标杆,切实将专项行动落到实处。
(二)务求行动实效。各单位在开展专项行动时,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因地制宜,大胆创新,勇于探索,统筹推进实施,注重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上新台阶。
(三)加大保障力度。各单位要切实加大对行政执法队伍在政策、经费、装备等方面的保障力度,探索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和人员激励机制,提高执法人员履职积极性,增强执法机构凝聚力战斗力。
(四)健全长效机制。各单位要定期分析执法队伍建设形势,认真总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查找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执法督察,提炼具有指导意义和推广价值的好经验、好做法,把成功经验转化为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基层执法队伍能力素质。
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提升实施方案 篇2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着眼进一步增强政府治理效能,促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围绕全面加强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及执法人员政治素质建设、业务能力建设和法治素养建设,大力实施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六大工程”,力争通过三年行动(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抓巩固),实现行政执法能力明显提升、执法效能明显增强、执法公信力明显上升、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行政执法人员全员培训工程
1.加强政治素质教育
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政治理论学习,结合党史教育,教育引导行政执法人员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不断强化依法行政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单位;完成时限:长期坚持并持续推进)
2.加强行政执法知识培训
(1)坚持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各行政执法单位每年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全员轮训,确保每人每年接受综合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不少于60学时。市司法局负责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各行政执法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专业法律和业务知识培训。(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行政执法单位;完成时限:长期坚持并持续推进)
(2)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完成20xx年度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络学习和线下培训任务。(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行政执法单位;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并长期坚持)
3.开展执法岗位练兵。
(1)围绕执法活动全过程,紧扣现场检查、调查取证、应急处置、文书制作、案卷管理等重点,组织开展执法现场模拟训练和执法信息系统、新型执法装备应用训练等岗位技能比武练兵活动,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办案技能,夯实规范执法基础。(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单位;完成时限:长期坚持并持续推进)
(2)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实战演练,坚持学用结合,以实战促实效,锻炼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规范执法和应急处置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随意执法、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执法不作为等问题的发生。(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单位;完成时限:长期坚持并持续推进)
(二)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工程
4.打通三项制度落地“最后一公里”。
(1)对照《临夏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聚焦执行“三项制度”突出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抓好整改落实。(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行政执法单位;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并持续推进)
(2)认真履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法定职责,加大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力度。实现“三项制度”在全市全面覆盖,贯通事前、事中、事后执法监管全过程。(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行政执法单位;完成时限:20xx年底并长期坚持)
(3)积极开展镇(街道)赋权工作,推动“三项制度”向镇(街道)延伸,20xx年底前,镇(街道)实现“三项制度”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行政执法单位;完成时限:20xx年底并持续推进)
5.构建三项制度规范运用长效机制
(1)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年度法治建设考核,细化完善考核标准,加大考核权重,倒逼行政执法单位自觉落实三项制度。(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行政执法单位;完成时限:每年年初并长期坚持)
(2)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照相关规定修订完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相关配套办法。(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行政执法单位;完成时限:20xx年底)
(3)开展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确保三项制度推行规范化、法治化。(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单位;完成时限:长期坚持并持续推进)
6.发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功能作用
结合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总结提炼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典型经验,培育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样板,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全面提升三项制度落实水平。(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单位;完成时限:长期坚持并持续推进)
(三)实施行政柔性执法提质扩面工程
7.加大柔性执法推行力度
(1)认真落实《甘肃省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树立包容审慎监管理念,将非强制人性化执法方式作为首选,贯穿于行政执法全过程和各环节,引导和促成行政相对人自我纠错、自觉守法,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实现行政执法效果最大化,注重创新柔性执法方式,逐步拓展适用情形,不断扩大柔性执法的辐射覆盖范围。(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单位;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结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照本系统执法标准,修订完善本单位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行政执法文书格式和行政执法行为用语指引,并向社会公布。(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单位;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并持续推进更新)
8.落实“两轻一免”清单制度
(1)积极衔接省州级行政执法部门,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中设立的“减轻”、“从轻”和“免罚”情形,梳理明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具体标准、适用条件,制定公布“两轻一免”清单。加强条线指导力度,自上而下构建起推动落实机制,确保“两轻一免”清单制度贯穿到底,在基层取得实效。(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行政执法单位;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并持续推进)
(2)将推行“两轻一免”柔性执法纳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点任务,加大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力度,推动“两轻一免”落地见效。(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单位;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并持续推进)
(3)对照已公布的从轻、减轻、免予处罚“两轻一免”清单,逐情形依法规范运用。将采取柔性执法方式和适用“两轻一免”情形的执法决定纳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加强对行政柔性执法工作的监督,用制度约束行政执法权力运行。(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单位;完成时限:持续推进并长期坚持)
(4)适时组织开展推行“两轻一免”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宣传推广活动。(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单位;完成时限:持续推进并长期坚持)
(四)实施行政执法改革纵深推进工程
9.统筹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进一步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和力量下沉,全面构建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各行政执法单位加大对改革中新情况、新问题的分析研判和协调解决力度,进一步理顺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农业、文化市场、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切实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重复执法等问题。20xx年底前,我市综合执法机构设置、人员划转和执法保障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各相关单位;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并持续推进)
10.依法推进镇(街道)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1)按照《甘肃省赋予乡镇和街道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各行政执法单位结合实际制定赋权目录,指导、监督、支持镇(街道)对承接事项优化流程、规范管理,确保承接的赋权事项无缝对接、规范运行。坚持权随事转、人随事转、费随事转,整合镇(街道)执法力量和资源,组建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行政执法单位;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并持续推进)
(2)对各单位赋权目录制定情况、权限下放承接、镇(街道)执法队伍组建运行情况,开展跟踪评估。(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
(五)实施行政执法活动精准监管工程
11.加快推进数字赋能
(1)大力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建设,实现行政执法数字化监督。各行政执法单位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推动实现一网通办、全程网办。全面推广应用甘肃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大力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精准实施重点监管和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单位;完成时限:持续推进并长期坚持)
(2)加快全市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建设,将执法基础数据、执法程序流转、执法信息公开、执法考核监督等汇聚一体,实现对执法活动的即时性、过程性、系统性监督,积极开展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上线试运行工作。(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单位;完成时限:持续推进并长期坚持)
12.健全完善案例指导制度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各行政执法单位每年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集中对本单位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议考核。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各行政执法单位原则上每半年向社会公布一批典型案例。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案件年度统计报告制度,各行政执法单位配合市司法局,每年第一季度完成上年行政执法案件相关信息统计填报;市司法局负责做好行政执法案件年度信息汇总审核,并形成全市行政执法案件年度报告。(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单位;完成时限:持续推进并长期坚持)
13.不断强化执法监督力度
(1)市行政复议机构严格执行行政复议与应诉纠错案件季通报制度,定期向市政府汇报被纠错情况及其反映出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健全完善被纠错结果跟踪指导制度,加大督办整改力度。(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并持续推进)
(2)定期组织开展被纠错案件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逐案核实纠错整改情况。加强各行政执法单位沟通协作,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每年确定监督重点,组织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监督行动。20xx年重点围绕物业服务市场秩序整顿和涉企乱收费问题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并持续推进)
(六)实施行政执法形象规范提升工程
14.推动资格管理规范化
各行政执法单位严格执行《甘肃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严格落实“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要求,严格行政执法证件申领、使用和管理工作、市司法局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监督管理工作,认真做好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上岗、培训教育等工作。20xx年底前,按照省司法厅统一安排部署,完成“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单位;完成时限:20xx年底并持续推进)
15.推动服装标志统一化
认真贯彻执行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司法厅《甘肃省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实施办法》,统一综合行政执法服装标志,更换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制式服装和标志,树立和展示文明执法新形象;20xx年底前,完成交通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等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制式服装和标志换发工作。(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单位;完成时限:20xx年底)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对照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工作计划及具体措施,把此项工作作为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力抓手,坚持整体推进和分步实施相结合、分级负责和条线督导相结合,以务实措施、高效行动,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引导。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做好宣传动员,引导广大执法人员深刻认识开展行政执法能力三年提升行动的重要意义,增强行动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全面及时反映工作进展和取得成效,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强化跟踪问效。市政府将行政执法能力三年提升行动纳入全市各单位年度法治建设考核标准和依据,作为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述法的具体内容,切实促进各行政执法单位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20xx年,在巩固前两年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执法能力持续提升。市司法局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做好统筹协调、指导督促、考核评价等工作,对进度缓慢、效果不佳的单位要通过制发监督通知书等方式及时提醒指出、督促整改落实;对整改不力、问题突出的要及时报请市政府,严肃追责问责。
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提升实施方案 篇3
根据《省行政执法条例》、《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晋政法监字〔20XX〕6号)和《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度行政执法证件审核注册工作的通知》(晋政法字〔20XX〕45号)以及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的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20XX年度全市行政执法人员集中培训工作的通知》(市政办发电〔20XX〕8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培训学习为抓手,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整体素质,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证件管理,进一步夯实法制工作基础,逐步建立规范化、常态化的法制工作机制,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努力。
二、培训方式
本次培训采取集中培训的形式,由市法制办组织,从参与社会管理度高、影响力较大的部门中挑选优秀代表和法律专家进行授课,通过经验介绍、典型带动,有针对性地解决执法中存在的各类问题。
国土、公安、城建、工商、质监、环卫、交警、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等部门要高度重视,责成专人落实,要结合工作实践,及早选出典型事例、好的经验做法,选聘专人讲解。(培训题目可参考市级确定的题目,见附件)。
三、培训范围
(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全部执法人员,重点是持证人员;
(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分管法制工作领导、法制办主任和办公室主任。
四、时间安排
培训时间拟定为9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培训内容
以省《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教程》和《市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指引》为教材,以贯彻落实国家、省对依法行政工作的.最新部署和安排为重点,通过解析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过程中所发现的共性问题以及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等,查堵、完善行政执法过程中有关程序、标准的缺失。
六、培训要求
(一)各行政执法单位要根据确定的培训时间,妥善安排好工作,保证行政执法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二)参加培训情况将与各单位年度依法行政目标责任制考核、行政执法证件年检挂钩。
(三)培训费用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用于培训场地租用、授课教师聘用以及资料费等支出。
(四)准备授课的单位,务于9月10日前报回授课材料、名单;参加单位要及时申报培训人员名单。
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提升实施方案 篇4
按照农业部的统一部署,为扎实开展好我省xxxx年种子执法年活动,开拓种子执法工作新局面,巩固种子管理体制改革硕果,保障农业用种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xxxx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种子管理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推进种业发展为核心,以严格执法为重点,以规范企业行为为切入点,以集中整治和引导为手段,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通过加大种子执法力度,进一步净化市场,逐步建立种子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创建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确保我省良种有效供应;营造科技创新浓厚氛围,促进我省种业健康发展。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种子生产经营企业资质检查,清理一批不合格种子企业,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扶持优质企业做强做大;通过开展种子市场专项检查,打击制售假劣种子和侵权的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通过公开、透明种业相关信息,提高农业部门执法效率,改善公共服务能力;通过开展种子执法年活动,提升种子管理水平,增强科技创新活力,全面实现品种安全、数量安全、质量安全、产业安全。
三、工作任务
(一)清理不合格种子生产、经营企业
1.清理范围:全省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和审批的A证、B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企业。
2.检查内容:按照《种子法》、《种子管理条例》、《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有关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的要求逐项检查。
注册资本:要求企业提供银行2009年底资金证明、或由会计事务所、或由审计事务所出具的2009年度企业资产证明。部发A证企业注册资本要求3000万元以上,省发A证企业注册资本要求500万元以上,B证企业注册资本要求100万元以上。
设施设备:重点检查企业的生产、加工、仓储、检验等设施设备,必须提供正规的资产转让合同、购买发票、房产证等。A证企业主要被检查的设备:冰箱、光照发芽箱、0.001克电子天平、复式风筛精选机、重力精选机、半自动包装机各一台以上,仓库面积达到600㎡以上,B证企业拥有种子生产加工与之相配套的设施设备。
品种选育:部发A证企业要有相应的育种条件,建设有1个以上的育种研发基地,合作研发基地要有单位登记证及相关合作协议书;要求拥有5个以上通过审定的自有品种,并出具品种权证书或品种权转让合同。
技术人员:要求企业出具种子质量检验人员和种子生产技术人员的有效证明,以及该技术人员为本企业正式员工的有效证明。部发A证企业要求5名以上种子质量检验员,省发A证企业要求2名以上种子质量检验员,B证企业要求1名以上种子质量检验员; A证企业要求有1名以上种子加工、储藏技术人员,必须出具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培训、考核等级证书。目前实行聘用制的人员必须办理变更手续,提供劳资关系证明。
企业行为:检查企业是否建立适应企业长远规划发展的人力资源、财务审计、品种资源保护与研发、种子生产质量监控、种子守法经营等管理制度,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制售假劣种子和侵权等违法行为。
3.工作分工:按照“谁发证谁监管”的原则,省、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对A证、B证企业进行逐一清理,受农业部的委托,我省的2家部发A证企业也由我厅组织检查。
4.工作要求
检查方式: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检查A证、B证企业要采取书面材料审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同时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向社会公布举报、咨询电话,对群众举报的不合格企业进行重点检查。省农业厅将组织对市、县农业局的清理情况进行督查。(见附表1、附表2)
结果处理:对于检查发现不符合相应种子生产、经营条件的企业,要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要依法处理;对于许可证有效期已过,或有违法行为的企业,发证机关要依法注销或吊销其许可证。许可证清理结果要在xxxx农业信息网、xxxx种业信息网上公布,以便社会各界监督以及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查询。
(二)开展种子市场大检查
1.检查范围:春季检查范围为水稻、棉花和蔬菜主产区,包括所有的设区市;秋季检查范围为油菜主产区,包括所有的设区市。重点检查大型种子集中交易市场及基层(乡、镇)种子经营者,九江、上饶、宜春、吉安、赣州、抚州市至少检查4个种子集中交易市场(每个种子市场抽查不少于5个经营者)和6个基层种子经营者,每个经营者抽查2个种子样品,其余设区市至少检查2个种子集中交易市场(每个种子市场抽查不少于5个经营者)和6个基层种子经营者,每个经营者抽查2个种子样品。省级检查4个大型种子集中交易市场(每个种子市场抽查不少于10个经营者)和6个基层种子经营者,每个经营者抽查2个种子样品。
各县(市、区)农业局检查本范围内所有种子集中交易市场和乡镇种子经营者,主要检查种子标签、种子经营许可证、经营档案、品种审定四个项目,对群众投诉、举报有质量问题的种子要扦取种子样品,并及时向设区市种子管理局(站)送检。
2.检查内容
种子质量:主要检测净度、水分和发芽率等三项质量指标,春季种子市场检查所扦取的杂交水稻种子样品还须进行品种纯度田间小区同季种植鉴定。
品种真实性:对春季种子市场检查所扦取的杂交水稻种子样品开展品种真实性鉴定。
种子标签:重点检查种子标签标注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规范性。检查内容见附表3。
种子经营许可证和经营档案:重点检查经营证照、经营范围以及经营档案建立、记载和保存情况等。检查内容见附表4。
品种审定:重点检查是否属于未审先推,以及品种名称、审定(引种)编号、适宜种植区域、品种退出等信息。检查内容见附表5。
新品种保护:重点检查发放种子生产许可证审验品种权、授权品种生产商是否经品种权人许可、种子经营环节侵权品种和假冒授权品种等情况。检查内容见附表5。
转基因品种:检查参加省区试和市场上销售的水稻种子是否含有转基因成分,检查市场转基因棉花、油菜、大豆、玉米等主要农作物标识执行情况。检查内容见附表5。
3.工作分工
检查扦样: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市级种子管理机构会同农业执法机构对本辖区的种子质量、标签、经营许可证和经营档案、品种审定、新品种保护、转基因品种等进行检查、扦样,对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并将相关样品统一送省种子管理局市场管理科,再分送有关检测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检测鉴定:种子质量检测任务由南昌市、吉安市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承担;杂交水稻种子样品品种真实性分子检测任务由中国水稻研究所承担;转基因成分检测由xxxx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承担。
4.工作要求
现场检查: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实施检查,要使用统一检查文书(详见附表1-5),并如实全面记录有关信息,并要求被检经营者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检查记录表格一份留存被检经营者,一份由检查人员带回。
样品扦样:要按照《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GB/T 3543-1995》规定的程序开展扦样、分样和样品检测工作。要准确、全面填写扦样单上的各项信息,由扦样人员在扦样单上签字,并由被检经营者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确认。要做好送验样品和备份样品的封缄和标识工作,被检经营者负责人和扦样人员应分别在送验样品和备份样品包装袋上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备份样品留存承检机构以备复检使用。对于被检经营者名称与标签标注的生产商名称不一致的,扦样机构必须向标签标注生产商寄送确认函以确认该种子样品的生产商,并保存好寄送凭证和有关证明材料。
结果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种子法》的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查处,要发挥基层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的作用,实行检打联动,及时打击种子违法行为,该没收的要没收,该罚款的要罚款,该吊证的要及时将有关证据材料(包括产品抽样单、检测报告、确认证据等)报送发证机关,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要坚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处理结果要及时进行通报并在xxxx种业信息网上公布。
四、工作时间安排
1月上旬-中旬,印发xxxx省农业厅关于加强种子管理工作的意见和xxxx年种子执法年活动方案;
1月26日,召开全省种子管理工作会议暨启动xxxx年种子执法年活动;
1月下旬-2月上旬,设区市农业局组织开展种子执法培训;
2-3月,全省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春季种子市场大检查;
2-6月,全省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A证、B证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清理;
3月10日前,各设区市农业局将检测样品送到省种子管理局市场管理科;
3月15日前,省种子管理局将检测样品分送到相关检测鉴定机构;
4月15日前,各设区市农业局将春季市场检查结果报送省种子管理局;
4月底,公布春季种子市场检查结果(不含品种种植纯度与真实性),并报农业部备案;
5-6月,开展清理B证企业督查工作;
7月15日前,各设区市农业局将清理B证企业的汇总材料报送省种子管理局;
8月底,全省清理A证、B证企业情况进行汇总,并将清理结果报农业部;
8-9月,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秋季种子市场大检查;
10月,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注销或吊销不合格的种子企业许可证;
10月15日前,各设区市农业局将秋季检查结果报送省种子管理局;
10月底,公布秋季种子市场检查结果(不含品种种植纯度与真实性),并报农业部备案;
11月,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清理A证、B证企业情况结果,并由我厅汇总报农业部备案;
12月,召开全省种子执法年活动总结表彰会。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我省种子执法年活动的顺利进行和取得成效,我厅成立了以毛惠忠厅长为组长,张忠平副厅长、马岩波副厅长为副组长,厅办公室、计财处、科教处、政策法规处、种子管理局、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种子执法年领导小组。市、县农业局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把种子执法年活动作为本部门xxxx年的一项重点工作,由一把手亲自抓,并明确由种子管理机构牵头负责执法年的具体工作,确保执法年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制定工作方案。根据我省xxxx年种子执法年活动方案的总体要求,市、县农业局要结合本辖区内种子管理及市场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确定具体联系人及其电话,并于元月25日前报我厅种子管理局备案。
(三)争取资金投入。为保证种子执法年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农业部已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执法年各项活动的组织开展,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以开展种子执法年活动为契机,争取把种子管理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同时争取配套财政资金支持种子执法工作,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确保种子执法年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确定专人收集汇总各地种子执法年活动的进展情况,并及时逐级上报,省种子管理局将适时编印活动简报。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网站等媒体以及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对种子执法年活动的先进经验和取得的成效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重视和支持种子执法年活动的良好舆论环境。
(五)强化监督检查。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坚持实事求是,不图形式,不走过场,及时掌握种子执法年各项活动的开展和落实情况,有效处理种子质量纠纷事件,发现重大案情或造成重大损失的事件要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和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启动应急预案并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我厅将在各项活动关键时期派出督查工作组,进行现场指导,督查督办,并对各地进展情况进行考核。
(六)实现信息公开。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信息、种子检验员及检验机构信息、种子执法信息、种子市场检查信息及时公开,并随时报我厅,我厅将及时汇总上报农业部。农业部将以中国种业信息网为平台,建立种子管理信息查询系统,做到国家和省两级品种审定信息可查询,引导农民正确选购品种,方便种子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