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微文呈现 > 百科 > 报告大全 > 正文

农村留守儿童调研报告

2025/06/23报告大全

微文呈现整理的农村留守儿童调研报告(精选6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农村留守儿童调研报告 篇1

为全面了解全县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的现状,进一步做好关爱帮扶工作,__县妇联通过走村入户、调查问卷的方式对全县农村留守妇女及留守儿童情况进行了调研,报告如下:

__县位于__省西部,____族__族自治州中部偏东,是集“老、少、边、穷、山、库”于一体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县辖12个乡镇、140个村,总人口14.45万人,其中女性人口6.92万人,18岁以下人口2.76万人,通过调查,__县留守妇女约为2.78万人,在年龄特征上,20—30岁的占14.25%,31--40岁的留守妇女比例较大,占留守妇女的47%。40—50岁的占38.75%;在家庭人口规模上,留守妇女所在的家庭人口多数在3-5口之间;在文化程度上,留守妇女大多文化偏低,以小学和初中文化程度居多,占84.8%,高中文化程度的仅占15.2%;在技能培训及掌握情况上,大多数留守妇女没有参加过技能知识培训,有技术特长的很少,仅30%的留守妇女参加过农业实用技能培训,15%的留守妇女掌握一技之长,12.8%的留守妇女有过法律知识的培训;在健康状况上,33.8%参加过健康知识培训,60%的留守妇女有程度不同的妇科病;留守原因上,一是需要在家务农、赡养老人及抚养小孩,二是由于留守妇女自身身体状况和外出务工经济成本考量,三是男主外、女主内传统思想的影响。

留守儿童人数也呈逐年上升趋势,截至20xx年5月,基本摸清全县12个乡镇0-18岁留守儿童人数为8280人,占儿童总数的41.34%。其中父亲单独外出打工的留守儿童1747人,母亲单独外出打工的留守儿童540人,父母双方均外出打工的儿童5993人。年龄段主要集中在小学和初中阶段,占留守儿童总数的57.5%,14—18岁的占42.5%;学习成绩多为中等一般,学习优秀的仅占24.8%;留守儿童监护方式以母(父)单方抚养和祖辈隔代监护为主,少数由上代亲戚和爱心妈妈(爸爸)监护。

近年来,__县妇联一直把留守妇女儿童的生存、生活、教育和发展问题作为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的重要内容予以高度重视,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以“关爱留守妇女儿童行动”为重点,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完善服务方式,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共同进步。

一是在12个乡(镇)开展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免费服务活动,为广大农村育龄妇女进行妇科党见疾病及乳腺疾病的免费筛查、治疗、转诊服务,提供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知识、计生政策法规咨询的一条龙全方位服务。

二是充分发挥“巾帼志愿服务队”作用,积极参与“留守儿童、爱心妈妈”手牵手活动,争当“爱心妈妈”,为留守儿童捐款捐物。

三是上门慰问特困留守妇女,继续实施“春蕾计划”,牵线搭桥资助特困女童。四是依托“妇女之家”、“留守儿童之家”等阵地,开展留守妇女儿童关爱服务,组织留守妇女开展读书读报、讲座交流、文体健身等活动,丰富留守妇女业余精神文化生活。五是扶持致富创业。帮助留守妇女及家庭选择适宜的生产项目,组织开展种养加实用技术培训。对有创业意愿和能力、符合条件的留守妇女,优先帮助解决妇女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目前全县建立“妇女之家”56个,依托山村幼儿园建立“留守儿童之家”78个。

1、家务繁重,生产方式单一,家庭收入偏低。

因为丈夫外出务工,留守妇女在承担家务、照顾老人子女的同时,大多承担着种植、养殖等农业生产,成为农业生产劳动的主力军。由于受地理环境、经济能力、文化程度、劳动技能、体力精力等因素的制约,留守妇女普遍长年从事传统农业劳动,起早贪黑,繁忙辛劳,但收入普遍偏低。低文化、低技能,也严重制约了农村妇女就业致富的机会和途径。留守妇女家庭除了农业收入和丈夫外出务工寄回的收入外,再无其他收入来源。

2、精神压力过大,身心健康受影响。

留守妇女既要承担繁重的农业劳动,又要料理家务,还要照顾年迈的老人、抚育未成年的孩子,生理和心理负担沉重,身心健康受到了严重影响。虽然目前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已惠及广大农民,但是,由于家务和农活全靠一人支撑,大多数农村留守妇女都无暇关注自身的健康问题,有了小病小灾也是硬扛着,不到不得已都不会上医院。同时由于丈夫长期外出务工,常年不在身边,夫妻交流少,只是偶尔打电话,空间距离的阻隔使多数留守妇女感觉到孤独和没安全感,情感沟通的缺乏很容易导致感情危机,甚至婚姻关系破裂。

3、空闲时间较少,文化生活匮乏。

留守妇女平时要耕作田地、操劳家务、照顾老人和孩子,空余时间较少。遇上雨雪等恶劣天气不能劳作或农闲时,偶尔会走亲访友或到乡镇或进城采购物品。最多的文化生活便是串门聊天,看看电视,打打麻将娱乐,精神文化生活相对比较匮乏。少数留守妇女会参加村里组织的广场舞、打__鼓等文化娱乐活动。

4、人身财产易受伤害,安全感较低。由于男劳动力外出务工,农村只剩下了“369”部队(妇女、儿童、老人),这种人口结构的变化,导致农村治安防范力量的减弱。一是家庭财产安全得不到保护。少数不法分子利用农村男劳力外出机会,盗窃财物,偷鸡摸狗。二是留守妇女在村组中处于弱势地位,在遇到邻里纠纷或生产纠纷时,容易成为被人欺负的对象。丈夫外出的时候,妻子有明显的不安全感。

1、亲子关系缺失,亲情需求较强。

由于距离上远隔和经济上的原因,在外务工的父母回家次数很少,大多选择每年春节回一次家,有的两三年回一次家。长期的分离和缺乏联系对留守儿童最直接的影响就是生活上缺少父母关爱和照顾,和正常家庭的小孩相比较显得性格忧郁自卑。在调研中我们得知,我县个别学校出现留守儿童,因为太过思念父母,居然有轻生的想法,半夜趁老师同学熟睡,用跳楼的方式去抗议,所幸的是并未受伤。还有一部分留守儿童因为缺乏父母的教育,而养成不良行为习惯,如吸烟、喝酒、上网游戏、拉帮结派甚至于校园暴力等,而在学习、文明礼仪方面很是欠缺。亲子关系的缺失对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人格发育带来了严重影响。

2、以隔代监护为主,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成问题。

据调查,目前,我县留守儿童监护权转移主要有隔代监护、亲友监护、自我监护三大类型,其中,“隔代监护”高居首位,其比例高达60.1%;亲友监护的比例为28.8%;哥哥姐姐监护的比例为7.4%;自己照顾自己的比例为3.7%。“隔代监护”对留守儿童的精神生活和心理健康带来重大影响。隔代监护人由于大多是老龄人群体,知识能力不足,又忙于家务农活,对留守儿童重养不重教、重物质轻精神,一般采用温饱式教育,有些爷爷奶奶比较溺爱孙辈,反而让留守儿童性格放纵,难以管教。由于父母不在身边,弱化了孩子对父母的依赖感,大多数留守儿童认为父母外出务工“是一段痛苦的经历”,有“被抛弃”、“孤独无助”、“无奈”感觉。可见父母外出务工根本无法切实感知和了解青少年的心理发展,难以实施正确的引导教育,不利于孩童的心理健康成长。

3、家庭教育缺失,学习不太理想。

大部分留守儿童对学习的认识都比较积极,但是留守儿童实际学习情况不容乐观。这主要是因为隔代监护及上代监护的监护人群体自身素质普遍偏低,大多是文盲或小学初中毕业,无法辅导留守儿童学习,并帮助留守子女养成良好的学习自控力,留守子女因为亲子关系缺失而带来的心理问题等都影响了学习。还有一部分隔代监护人认识不到读书的重要性,而且认为读不读书一个样,他们没有读书一样也能过上好日子。所以,一些老人不但不对留守儿童不认真学习的行为进行监督,而且是持包容和支持的态度,为一些留守儿童迟到、旷课甚至是辍学提供保护。另一方面,父母只有一方在家的,由于每天所要承担的农活家务很多,也没有很多时间去关注孩子。

4、健康知识缺少,安全缺乏保障。

由于农村安全健康观念的淡漠,留守儿童经常独自在家,因缺乏应变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容易遭受人身伤害或自然侵袭,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加上农村思想观念保守,在生理方面知识难以启齿,安全健康教育知识全部依赖于留守儿童所在学校的指导。使得留守儿童在身心发展时期对自身变化、自我健康保护等的理解上存在困难。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关爱体系,以形成“党政统筹领导、部门齐抓共管、家庭自愿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关爱机制为目标,为此,特提出如下建议:

1、党政统筹领导,创造条件,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或从事农村生产,回来陪孩子,也能有相当的收入。将留守妇女儿童关爱服务纳入到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统筹推进,综合施策。将留守妇女儿童关爱服务工作列入当地财政预算或设立专项经费。

2、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关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党委或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由妇联、教育、民政、卫生、计生、文化、公安、司法、关工委等多部门相关责任单位组成联席会成员单位,配套工作经费,明确职责分工,制定执行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3、建立留守妇女儿童动态监测机制,对留守妇女儿童信息实行公安、教育、卫生等部门联合采集,县、乡镇、社区及各相关部门进行动态化监测,便于及时掌握留守妇女儿童状况。

4、注重搭建留守妇女儿童关爱平台,依托“妇女之家”、“儿童快乐家园”“留守儿童亲情家园”“留守儿童托管中心”“留守儿童之家”等阵地,密切联系留守妇女儿童,以各种活动为载体,开展宣传教育关爱服务,以丰富农村留守妇女儿童业余生活。

5、加强农村留守妇女的培训,整合部门各类资源,把留守妇女纳入重点培训对象,为她们开展农业生产、养殖技术、法制维权、女性健康知识、心理健康、子女教育等各类培训。提高留守妇女就业技能和思想认识,引导留守妇女走科技致富、文明生活的道路。

6、落实政策,鼓励留守妇女自主创业。积极实施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政策,提供技术、资金等支持,帮助农村妇女调整产业结构,因地制宜地发展特色农业和养殖、瓜果蔬菜种植、手工业等副业。大力培育留守妇女中的女科技致富带头人、女经纪人、女农民技术员,发挥她们的示范带动作用,对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妇女所从事的种、养殖行业项目应给予重点资金扶持。

7、建立机制,定期开展农村健康普查。政府应把农村妇女儿童定期普查纳入公共卫生项目、列入政府“民生项目”,并投入专项资金。关注广大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定期开展健康普查,并形成长效机制。

8、加强对留守妇女儿童的帮扶和权益维护。充分发挥在职干部、巾帼志愿者、爱心妈妈、代理家长的作用,示范带动,奉献爱心,结对帮扶;充分发挥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点、妇女儿童之家的作用,调解矛盾、维护权益。

9、组建一支比较专业的心理干预专家队伍,加强对留守妇女儿童心理问题的疏导和化解。

农村留守儿童调研报告 篇2

全县共有留守儿童13820人。留守儿童中,男童数7633人,女童数6187人,其中学龄前儿童3599人,小学生7109人,初中人数1925人。父母单方外出人数6488人,双方外出人数7339人。父母在省内打工人数7462人,在省外打工数6139人。留守儿童监护情况为,是父母单亲监护的为5842人,隔代监护的为7262人,其他上辈亲戚监护的为558人,同辈监护的为38人,自我监护的为94人。

随着农村大量劳务人员的外出,留守儿童数量不断增加,关于留守儿童的涉法涉诉问题也不断增多。针对这一现状,XX县司法局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大力开展儿童权益保护宣传教育,积极为留守儿童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留守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法制宣传教育

(一)开展“服务基层、送法下乡”活动。组织律师、局机关干部职工、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各乡镇(街道),走进农村、走进农村留守儿童家中,解答农村留守儿童在生活、学习方面遇到的法律问题,宣传《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知识。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24场次,印发宣传资料12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523人次。

(二)举办农村法律知识“大集”。县司法局成立由法律援助中心、社区矫正科、法宣科、公证处、律师事务所人员组成的法制宣传团,借助人员多、普及面广的特点,联合11个乡镇(街道)司法所举办了“情系千家万户 共创法治陆良”、“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法律援助在你身边”等一系列法律宣传活动。通过设立法律宣传展板、发放普法宣传材料、现场答疑解惑等方式,重点宣讲《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法律援助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农民维权法律知识等有关内容,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布置法律宣传展板16块,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2万余份,发放《农民维权法律知识手册》1000多本,为人民群众现场解答法律问题400余次,惠及人数近3万余人,发送普法短信13条,达4万多人次。

二、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

(一)送法进校园。为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主渠道作用,做到农村留守儿童法制宣传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和法制副校长,举办以 “争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为主题的“送法进学校”活动,通过建一个“留守儿童”法制宣传教育宣传栏、上一堂“预防和减少留守儿童违法犯罪”法制教育课、配一套法制教育图书音像资料、开展一场法律知识有奖问答等形式,激发和培养广大在校中、小学生尤其是留守儿童的学法兴趣和守法意识。全县中小学配备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164名,开展法治宣讲活动78场次。

(二)举办中小学校法律知识讲座。以律师和法律工作者为主体,整合两所一庭力量,在全县范围内的中小学校大力开展与青少年权益保护和健康成长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专题讲座。开展法制教育“四个一”活动。先后开展了以“精彩人生路,法制伴我行”为主题的全县中小学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国梦·陆良行—道德与法进校园”系列活动。通过法制讲座、图片展、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进行道德与法制综合宣讲。举办了“法治之路平安陆良”中学生法律知识竞赛。

(三)开展法律服务进校园活动。每名律师挂钩联系1所中学,通过担任学校法制辅导员,深入学校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参与矛盾纠纷调处,提供法律援助,举办法制讲座。与留守儿童开展交流谈心活动,了解留守儿童在生活、学习中的心理发展与表现状况,引导留守儿童自觉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和自护技能,养成知法守法的习惯,不断提高自我保护意。

三、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法律援助活动

开辟农村留守儿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向留守儿童家庭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对涉及农村留守儿童的法律援助案件,进一步降低门槛、简化程序,实行随来随办,最大限度地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20xx年以来,为青少年、特别是留守儿童提供法律援助110件。

四、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矛盾纠纷排查活动

充分利用人民调解组织深入基层这一优势,组织人员定期排查、调处涉及留守儿童的矛盾纠纷,重点排查婚姻家庭、抚养、赡养等纠纷隐患,及时予以调解,使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中,为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创造和谐环境。排查调处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矛盾纠纷26件。

五、农村留守儿童存在的问题

由于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人监管不力以及各种社会不良因素影响,农村留守儿童在生存、生活和学习中存在许多困难和急需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亲情严重缺失,心理出现障碍。农村留守儿童由于长期缺乏父母双亲的抚慰关爱,在日常生活中缺少倾诉对象,六成的留守儿童孤独感十分强烈,心理出现障碍。

(二)学习成绩不佳,行为习惯不良。

(三)人身安全隐患重重。中小学阶段的儿童由于年龄小、好奇心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都较弱,导致生活学习中存在许多安全隐患。

六、对策及建议

(一)积极构建社会化维权工作格局。以源头化维权、实事化维权、社会化维权为突破口,切实维护留守儿童合法权益。

(二)积极优化维护留守儿童权益的社会舆论环境。大力开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对留守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的关注度,利用宣传标语、电视、报纸等多种媒体,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留守儿童权益保障政策,营造关心留守儿童、爱护留守儿童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提高监护人的教育能力及水平。对监护人进行相关教育方法和技能培训,帮助监护人提高自身素质,更新教育观念,使其懂得留守学生的心理,以及应该注意的问题,提高他们的监护能力和教育管理能力。

(四)发挥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发动社会各界参与,齐抓共管,共同关注“留守儿童”工作。

农村留守儿童调研报告 篇3

xx市位于湘西南部的雪峰山东麓,南岭山脉北缘,资水上游,地处邵阳市西南五县中心,总面积1549平方公里,辖17个乡镇、2个街道办事处。总人口75万多人,且80%以上的人居住在农村,属于典型的经济欠发达地区。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城乡户籍制度的放宽,许多农民外出进城务工,劳务输出成了农民致富图发展的一条重要途径,也成了他们家庭经济的重要来源。大人进城务工了,可孩子仍然留在农村,他们的现状令人担忧,已经成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一、基本情况

农村“留守儿童”是指农村地区因父母双方长期外出进城务工,而孩子被留在户籍所在地,不能和父母双方共目生活在一起的儿童。据调查统计,xx市目前17个乡镇共有农村“留守儿童”119629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5.1%。按年龄段分布如下:0—5周岁33473人,占“留守儿童”总数的27.9%;6-10周岁35785人,占其总数的29.4%;11-16周岁50371人,占其总数的42.7%。

二、监护方式

根据农村世代相传的习惯,对孩子的看护及.教育,主要由父母亲承担。现在,情况出现显著变化,为了生计,父母亲要出去务工,增加家庭的收入,狠心把孩子留在家里,交给其他人进行监护。以xx市的湾头桥镇、邓家铺镇两镇的情况来看,父母双方外务工后,对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方式主要有以下五种:

第一种方式:隔代监护。主要由孩子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进行监护。这种监护方式主要集中在0-5周岁、6-10周岁两个年龄段的孩子上。也是目前农村“留守儿童”的主要监护方式。

第二种方式:上代亲戚监护。主要由孩子的叔叔、姑姑、舅舅、姨等进行监护。主要集中在6-10周岁年龄段的“留守儿童”身上。

第三种方式:同辈监护。采取家中年龄较大的哥哥、姐姐带弟弟、妹妹的方法。主要集中在由11-16周岁年龄段的孩子负责照顾0-5周岁、6-10周岁年龄段的孩子。

第四种方式:自我监护。俗话说得好:“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就是自我监护的最好表现形式。主要集中在11-16周岁年龄段的孩子身上。

第五种方式:寄宿制全托。就是把孩子完全托付给学校老师或信得过的其他人,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代管家长”,这种监护方式,各个年龄段的孩子都有,且发展势头比较强劲。

三、农村“留守儿童”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调查结果表明,父母外出务工后,由于上面五种监护方式各自存在不同的利弊,导致农村“留守儿童”在生存状况、安全意识、理想信念、人生态度、价值取向和思维方式等10个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缺失,值得注意。

1、生存状况的缺失。父母外出务工后,只是不定期地给孩子寄钱。孩子在家收到父母的汇款,由于年龄小,缺乏计划性,有钱就毫无节制地乱花一通,没钱或少钱时就饱一顿饥一顿,导致身体消瘦,营养不良,严重损害了身体的正常发育。这种现象在自我监护和寄宿制全托年龄段的孩子身上表现最为明显,几乎65%以上的孩子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营养不良现象。

2、爱的缺失。父母双方和孩子长期不在一起,缺少沟通,无论什么事情都要孩子自己作主,由于受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农村“留守儿童”大都表现出自私、偏执、冷漠的性格特点,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缺乏爱心、容忍心和正义感,甚至连中国最传统的“孝心”二字也不能理解。

3、安全感的缺失。就农村“留守儿童”的安全问题而言,调查结果显示,父母的外出给孩子的安全带来了更大的安全威胁。由于农村居住比较分散,孩子的自我防范能女弱、辨别是非的能力差,被拐卖、意外伤害与意外死亡等问题时有发生。逃学、上网、早恋甚至违法犯罪等现象屡见不鲜。如邓家铺镇一“留守儿童”邓某,由爷爷、奶奶监护,每天早晨吃完早饭就背着书包和同学一起去上学,下午独学按时回家。老师见他一个星期没有来上学,以为家里出了什么事或者是生病了,上门家访,一探究竟,原来上学期间,中途他就和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人玩去了,让人哭笑不得。

4、心理的缺失。良好的家庭氛围、和谐的亲子关系,对孩子的健康人格与美好心理的塑造有着重要的影响。据调查,农村“留守儿童”中55.5%的人表现为任性、冷漠内向、孤独、对父母充满怨恨,21.6%的表现为柔弱无助、自卑闭锁、寂寞空虚、不愿与人交流等,18.3%的表现为盲目反抗、逆反心理强等,4.6%的表现为缺乏自信、心理负担重等。

5、思想品德的缺失。留守儿童由于缺乏家庭的有效监护,其思想品德、行为的发展呈现出一定的问题。调查发现,由于父母的外出,对子女思想道德教育不够重视,造成了许多留守儿童思想道德出现真空。主要表现为:放任自流,不服管教,违反校纪,小偷小摸,拉帮结派,打架斗殴,缺乏正义感、爱心等。

6、学习的缺失。父母外出务工后,直接影响到对孩子的学习辅导、监督、教育等各个方面。主要表现为孩子的学习兴趣不高、学习态度不端正、成绩下降等。

7、人生观、价值观的缺失。部分外出务工者由于对子女进行伦理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生活照顾较少,产生负疚感,于是在金钱上、物质上尽可能地进行最大限度的补偿,这种作法,极易形成孩子功利主义价值观和享乐主义人生观,养成好逸恶劳、奢侈浪费、乱花钱、摆阔气的陋习,并直接导致新“读书无用论”、“拜金主义”等错误思想产生。部分监护人对自律能力差的“留守儿童”缺乏及时有效的约束管教,使他们纪律散漫,道德品行较差,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迟到、旷课、逃学、说谎打架、迷恋桌球室、网吧和游戏厅等。对这些“问题儿童”的种种行为问题,监护人、家长、学校等方面都感到棘手。

8、世界观的一缺失。父母外出务工后,由于受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再加至政治上不成熟,容易人云亦云,对世界的看法存在诸多偏颇。如:不爱红装爱钱庄(装)、游戏人生、盲目追星、虚荣心强、不顾实际盲目攀比,把赚钱、发财当作人生奋斗目标等。

9、自信心的缺失。部分农民工认为,农村孩子学业有成的机率不高,国家对大中专院校的毕业生不包分配,辛辛苦苦送子女读书到头来还是打工。因此,对孩子的学习总体期望值较低,将孩子的学业定位在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拿到初中毕业证上,其前途定位在外出打工上。受父母的影响,孩子无形当中便失去了自信心,无论干什

么事情,都是抱着一副无所谓的态度,缺乏艰苦奋斗、顽强拼搏的精神,这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

10、人才的缺失。青少年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少年强则国家强,少年兴则国家兴。农民工外出务工,虽然带动了经济的发展,但也留给我们更多的思考:祖国的繁荣富强,是一代又一代人的辛勤劳动来实现的,如果中间缺失了一代人,那又会怎么样呢,大家不妨认真思考一下。

四、几点探讨建议

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与否,直接影响到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构建与整个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从目前经济社会发展的状况来看,农村“留守儿童”的问题将在一个时期内长期存在。因此,我们必须从法律上、制度上、行动上整体地把这个问题纳入到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中加以解决,才能够标本兼治,彻底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的问题。调查结果表明,必须做好“四个统筹”发展,切实做到“四个到位”,扎实做好“四个工程”,真正构筑起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绿色通道。

(一)切实做到“四个统筹”发展

1、统筹发展城乡教育。降低城镇中小学招收农民工子女入学的门槛,让农民工进城务工带着子女一同进城入学,真正落实流动儿童教育问题的解决,从而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的问题。

2、统筹发展城乡医疗保障体系。使农民工与城镇职工一样享受医疗保障,解决老有所医的问题,免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如:目前农村实行的农村合作医疗,就是一个有益的尝试。

3、统筹发展城乡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对有条件、自愿交纳养老保险的农民工,应该享有与城镇职工同等的权利,让广大农民老有所养。如:目前农村的计划生育奖励制度,真正让农村独生子女户或两女户的家庭得到了实惠,就是一个很好的尝试。同时,有条件的地方,低保对象应尽可能地惠及到广大农村。

4、统筹发展农村教学点的合理覆盖范围。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除“两免一补”外,搞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使农村“留守儿童”全部在校寄宿,以便对农村“留守儿童”加强教育与集中管理。

(二)确实做到四个到位

1、思想认识到位。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想认识的高度决定工作的力度、行动的速度。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不仅是学校和家庭的问题,也是全社会的事,不仅老师和家长有责任,全社会都有责任,必须把这项工作作为事关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的战略工程,作为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的希望工程,作为关系亿万家庭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工程来抓,并落实到行动上。

2、感情基础到位。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不仅是一个思想认识问题,还有个感情问题,一方面要有爱心,另一方面要有热心,真正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与管理。

3、组织网络到位。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工作,需要有完善的组织网络,学校、家庭、社会是三个重要环节,必须联成一体,充分发挥作用。

4、制度保证到位。加强和改进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建立长效机制是关键,一是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二是督促检查制度,从而保证教育的效果。

(三)精心实施四大工程

工程之一:聘请德育校长,发挥主阵地作用

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学校必须承担主要的教育任务,发挥主渠道、主阵地、主课堂的作用,并聘请政治思想好、道德品质高、生活作风正、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社会威望、热心教育事业的“五老”人员和教师担任德育校长,对农村“留守儿童”开展形式德育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观、价值观。

工程之二:办好家长学校,突出家长的基础作用

家庭的好坏与家庭教育的优劣,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成长和今后的人生将产生直接影响。开办好家长学校,对家长进行教育,突出家长的基础作用。

工程之三:实施好“代管家长”,突出社会责任

充分发挥“五老”、广大教师和全社会有爱心的人士的作用,实施好“代管家长”工作,让农村“留守儿童”感觉到:“父母不在家,学校是我家,老师就是我的父母”,真正得到关爱。让代管家长情况摸准、代管称职、关爱彻底,真正筑起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另一道挡风墙。

工程之四:建好教育基地和活动中心,促进全面发展

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必须要有阵地,才能让他们在玩中有乐、乐中有得。一是抓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二是抓法制教育基地建设;三是创建青少年活动中心,为孩子们提供场所,真正成为农村“留守儿童”学习文化的学校,培养情操的阵地,开展活动的场所,健康成长的乐园。

农村留守儿童调研报告 篇4

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搭建了统筹全市困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线上线下工作平台,形成了“ 369”xx工作模式,有效推动了留守流动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今年5月,又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关于做好市区监护缺失未成年人照料补助工作的意见》,市、各县(市)区也先后制定出台了加强留守儿童社会关爱、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实施意见、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

2.整合资源,创新关爱服务载体

积极争取全国预防和控制儿童伤害项目资金,先后在如皋、港闸等留守流动儿童较多的学校、社区建设儿童安全体验教室8个;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公益项目微创投,实施留守儿童关爱公益项目40多个,积极打造关爱活动基地、“乡村少年宫”、“4:30放学驿站”、“周末大课堂”、“校外辅导站”等关爱服务载体。

3.多措并举,开展关爱服务活动

编印了留守流动儿童安全守护行动读本和道路交通安全、溺水与预防等折页25000份;开展“假期安全自护关爱”和“女童健康自护关爱”、“让儿童远离伤害”专题巡讲,提高监护人(爷爷奶奶)安全意识和留守儿童自我保护常识。举办关爱留守流动儿童暨安全体验夏令营、“感恩关爱、积极奋进”“关爱伴我成长”征文演讲比赛、“十佳留守流动儿童”、“优秀留守流动儿童”评选表彰等主题活动。

二、精准帮扶建议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xx年,达到“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全社会关爱保护儿童的意识普遍增强,儿童成长环境更为改善、安全更有保障,儿童留守现象明显减少”总体目标,针对我市现阶段农村留守儿童情况,有针对性的落实精准帮扶举措,建议如下:

1.强化领导,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进一步健全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卫生计生等部门和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参加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机制,构建政府、社会、家庭、学校四位一体的良好关爱格局。各地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县、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职责,加大教育部门和学校关爱保护力度,发挥群团组织关爱服务优势,推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建立强制报告机制,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健全评估帮扶机制,强化监护干预机制,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救助保护机制。将困境留守儿童(特别是监护情况评估差的 5 人)纳入我市困境未成人保护平台,实施分类保护;通过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等结对帮扶等形式,送知识、送技能,提高种养殖业家庭的经济收入,提高留守儿童家庭生活水平。

2.教育引导,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

充分利用各级家庭教育公益大讲坛、网上家长学校和中小学幼儿园及社区村家长学校平台载体,宣传引导外出务工人员要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外出务工人员通过电话、书信、视屏、定期回家探望等,尽量多与留守在家的孩子交流沟通,给孩子以亲情关爱和温暖;定期组织对临时监护人的辅导,提高隔代教育理念和监护水平;人社部门要广泛宣传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政策,通过留守儿童家长专场招聘会,让留守儿童父母回乡打工,照顾家庭和孩子,从源头上逐步减少儿童留守现象。

农村留守儿童调研报告 篇5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出现了大规模的人口流动。据有关部门估算,我国目前年流动人口已逾1.2亿,且呈继续增长的趋势。在流动人口大军中,随同父母一起流动且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学龄儿童、少年约有300万人数,“留守儿童”则远远超出这个数字。

据xx省的一项调查统计,部分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一些学校中,“留守儿童”的比例已达到在校生的1/4,而且有着扩大化和低龄化的趋势。在张家界市经济发展较快地区武陵源区,20xx年春季,全区中小学生8327人,“留守儿童”6xx人,占7%左右。20xx年春季,全区中小学生8301人,“留守儿童”665人,占8%左右。武陵源区第二中学20xx年春季,学生1413人,“留守儿童”148人,占22%左右。可见,在我国广大农村,“留守儿童”占有不小比例,且在不断增长。由于“留守儿童”特殊的生活和教育环境,由此引发的生活、教育、情感、心理等一系列问题日益凸显。

研究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既有理论意义又有现实意义。从理论上看,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其核心是社会结构的转型,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正是这一结构转型的重要特征之一。农村“留守儿童”现象是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的特殊现象,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涉及到家庭结构、社会发展、社会制度、人口素质等一系列理论问题,需要进行理论分析和研究。从现实上看,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关系到国家社会稳定与发展,关系到农村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1、监护现状堪忧

以武陵源为例,目前“留守儿童”的监护情况主要有两种类型。

一是隔代监护,即由祖辈抚养的监护方式。只要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健在,对“留守儿童”采用这种监护的方式比较多。对于这种监护的方式,外出的父母比较放心。但这种监护方式在儿童成长过程中,却有着难以克服的问题。由于天然的血缘、亲缘关系,监护者多采用溺爱的管教方式。较多地给予物质、生活上的满足和过多的宽容放任,而较少精神、道德上的管束和引导。一般来说,祖辈们往往以他们自己成长的经历来教育要求孙子辈,思想观念保守,教育方法简单。而现在的孩子见识广,喜欢赶新潮,寻求刺激和创新,做事不拘一格等,老人的观念和教育方法很难为孙辈接受。另外,老人年岁大,精力不济,健康状况欠佳,再加上有的老人监护的远不止一两个“留守小孩”,真是力不从心。

二是上代监护,即“留守儿童”由父母的同辈人,如叔、伯、姑、姨、舅等亲戚或他人抚养的监护方式。由于监护对象并非自己的子女,监护人在教养过程中难免有所顾虑,不敢严格管教。这样,上代监护也大多属于物质型和放任型的管教的方式,容易养成儿童任性的心理行为。而对于较为敏感的儿童来说,又容易产生寄人篱下的感觉,从而形成怕事、孤僻、内向的性格。上代监护还容易出现转托情况,即小孩被父母托付给亲戚后,没多久因亲戚打工等原因外出,就转托给另一个亲戚,几经托付的小孩几乎无所适从。

2.父母“关爱缺失”引起严重的“情感饥饿”

由于长期不和父母生活在一起,得不到父母的关爱,“留守儿童”在成长过程中出现了“适应”上的诸多问题。

农村“留守儿童”是一群“情感饥饿”的孩子。情感的缺失会使他们在人格发展上出现很大的扭曲和变形。例如,这些孩子由于“情感饥饿”很容易对父母产生怨恨,成年后会滋生怨恨社会甚至报复社会的不良心态等。由于这些影响潜在,平时一般不易察觉,不觉中埋下了很多无法预知的“雷区”。“留守儿童”由于在情感上缺少健全的关爱和沟通的环节,容易产生心理障碍。长期与父母分离,导致留守儿童在日常生活中享受不到父母的关怀,遇到困难不能从父母那里找到感情的支持,在学习、生活过程中出现一些差错得不到及时的引导、纠正,久而久之,便形成一些明显心理行为问题。如普遍的自卑心理,人际交往能力较差,内心压力较大,害怕被别人欺负,寻求保护或自我保护的意识特别强,在自我保护行为上出现过激行为等。

3.监督弱化,学校教育独立难支

由于一些乡村学校的教育质量较差,校风不好,加之新的“读书无用论”思想的影响,大部分“留守儿童”到了中学,觉得升学无望而产生厌学情绪。继续学习者只是其中少数。据武陵源区近几年的初中升高中考试统计显示,在“留守儿童”中,只有约20%考入普通高中,10%的就读职业技术高中和中专,多达70%的孩子则在中考后便走上打工之路,其他地区的情形同样不容乐观。虽然完成了国家规定的九年义务教育要求,但由于缺少进一步学习深造,带来的将是不适应社会迅猛发展的要求,影响全民族整体素质的提高。

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三位一体,应相互配合,协调一致。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特别是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传媒网络的普及,社会教育对人的影响显得更加突出。在农村学校,一些“留守儿童”课余甚至逃学光顾电子游戏室,痴迷电游,看碟片,那些不加限制的媒体如凶杀、淫秽等镜头将会极大地影响青少年人格的健康发展。有的地方大人赌博成风,孩子也跟着学。有些孩子经常赊账购物,无形中养成了乱花钱的毛病。有的甚至小偷小摸,给社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学校发现这些孩子犯了错误,经耐心教育效果不佳而需要家长配合时,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请来的“监护人”,却对孩子的学习、生活、交往、性格特点等了解不够,无法配合学校做好教育孩子的工作。

(一)从社会角度看

事实表明,农村“留守儿童”表现的各种问题和他们的社会福利的缺乏,是对他们权益缺乏有力保护的不公正社会现象,违背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严峻的城乡二元结构是导致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首要原因。

(1)城乡隔离的户籍制度以及与这种户籍制度相伴而生的子女免费或低收费入学、必须在原籍所在地中考、高考等制度形成的壁垒。农民工无法承担子女入学的高昂费用等问题直接推动了留守儿童这一群体的产生。在当前户籍和教育制度束缚的模式里,即便一些孩子能幸运地在城里读完小学和中学,高考也是一道坎。现阶段城乡之间的义务教育尤其是初中教育差异很大,返回户籍地参加高考,就面临着教育内容的衔接问题。

(2)据统计,农村很多外出务工都是在城镇或者工厂,城镇化水平不高决定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安置难度大。由于城镇化水平不高,小城市很难带动大农村,小工业很难促进大农业,城镇登记失业人数较多,城市接纳农村剩余劳动力有序转移难度很大。接纳剩余劳动力能力弱,也是导致留守儿童数量多的重要原因之一。

2、教育的失调和缺失造成他们学业普遍不良、心理发育不健康以及道德滑坡现象。

(1)教育资源总量不足与教育需求不断增加的矛盾突出。近年来,大多数城市教育事业虽然取得飞速发展,但是离不断增加的教育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表现为农村基础教育比较薄弱,满足不了农村孩子的教育需求,造成农村学生向城区流动。由于城区教育的发展滞后于城镇化、工业化进程,城区小学、初中办学容量严重不足。以武陵源区为例,城区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位有限,武陵源区第一中学大班额达79.17%,特大班额达45.83%;军地小学大班额达44.44%,特大班额达14.8%;索溪中心学校大班额达58.62%。城区教育资源不足的矛盾也比较突出,在完全解决城市居民子女读书尚有难度的情况下,要解决农民工子女的入学问题,工作难度很大。可以说,在不能从根本上减少留守儿童数量问题的情况下,教育资源不足是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主要障碍。

(2)但从现实的情况来看,学校在留守儿童的教育工作上显然没有到位。一是绝大部分学校的教育理念依然是把追求升学率摆在第一位,忽视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以人为本”的理念沦为一种口号或“摆设”。二是对“留守儿童”的教育针对性不强,学校教育主要着眼于受教育者的共性,而往往忽略受教育者的个性需求。留守儿童由于受特殊的家庭环境的影响,常常在学习、生活、心理发展及道德行为等诸多方面出现问题,有“留守儿童”就读的学校往往无视这一特殊受教育对象的存在,对“留守儿童”的学习状况、心理健康状况和生活状况缺乏有针对性的关注和关爱,导致这些家庭教育缺失的孩子无法在学校教育中得到有针对性的补偿。三是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严重脱节,表现在“留守儿童”的家长与老师之间,尤其是与班主任老师之间联系和沟通的严重匮乏,没有形成家、校教育的合力效应,而缺少家庭教育支撑的学校教育,至今没有能够采取很好的措施来弥补这种家校教育脱节所带来的“消耗”,学校教育的功能在“消耗”中大打折扣。

(二)从家庭因素看

从农村家庭现状来看,调查发现有80%的留守儿童父母文化水平不高,教育意识薄弱和教育方式不当是两大顽症。

1、教育意识薄弱。

(1)家长在增加经济收入与子女教育之间取舍失衡。为了改善家庭生活,越来越多的农民离开了土地,到城市里务工谋生。但在外出务工与子女就学、教育之间产生冲突时,他们往往选择前者。农业部20xx年发布的数据显示:劳动力不外出的原因中“怕影响子女上学”仅占第一、第二选择的6.7%。这其中,既有生活压力的原因,更主要的是教育意识的原因。绝大多数农民没有认识到教育是最大的投资,而认为其是最大的负担。仍有很多农民认为读书没有多大用处,在对孩子的学习上放任自流,初中毕业或还没有毕业就让孩子辍学。

(2)思想原因:许多农村家庭认为读书没有用,不读书照样能挣钱。调查的情况来看,农村“留守儿童”小学阶段在校状况较好,但初中阶段问题较明显,表现为在校生人数随年级的升高逐渐减少。只有少部分的“留守儿童”家长在外出打工后意识到文化的重要,对子女表现出较高的期望。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外出打工的父母大多从事的是体力劳动,他们认为没有文化照样可以挣钱。因此,在对子女教育的投入与收益的比较中,他们往往追求的是一种短期的经济效益,而对孩子的学习要求很低。这种思想潜移默化地助长了“留守儿童”的厌学情绪和“读书无用论”的错误观念,进而使部分“留守儿童”对自己学习要求不高,学习不求上进。此外,由于我国农村教育质量普遍不高,读书的投资风险较大,即使农村学生考入大学,其家庭也无法承担高昂的学习费用,直接导致了现在农村学生辍学率大幅度提高,尤其是初中“留守儿童”辍学率居高不下。

2、教育方式不当

(1)隔代教育存在严重不足。祖父母人群身体健康状况相对较差,他们一般只能照顾孙子们的生活起居,并且他们往往溺爱孩子,对孩子的错误想法和行为不能及时地纠正,这就导致了孩子对自身的纵容,不能明辨是非。当“留守儿童”在生活或学业上取得成功或遇到失败时,监护人很少有正确的方法给以他们鼓励、奖赏或正确引导。农村隔代老人思想观念相对保守落后。重养不重教、重物质轻精神,很少去关注孩子的心理变化,这无疑严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某学期开学报名时,班上的很多学生的《暑假作业》有一半没做,做了也是字迹潦草,错误还不少。问原因,老人管不下来。那就让父母回来管呀。老人说孩子的父母外出务工几年了,很少给家里联系,连孩子的学费、生活费也不寄回来。他们都不管,我一大把年纪了,管的来吗?这样的例子在我们身边的农村学校比比皆是。这样的家庭环境能让孩子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吗?

(2)心理健康教育存在严重不足。“爸爸、妈妈快一年没回来看我了,过年时也没回来。”11岁的读小学的xx(化名)提起把自己狠心留守在农村的爸爸妈妈,眼泪就“吧嗒、吧嗒”地往下掉。尽管上学期期末,数学成绩只考了32分,可是,宁可挨顿打,她也希望爸爸妈妈能回来看看。奶奶不识字,再加上家务负担重,根本谈不上能对孩子的学习进行辅导和监督。在教育孩子方面,动辄就是打骂,“奶奶有时也看着我学习,但是,有一次我脑子里想妈妈,把书拿反了,奶奶看到书上的人头朝下了,给我一巴掌。”xx小声地说着。长期得不到父母关爱及有效教育引导,孩子的心理会逐渐发生变化,会出现如孤僻、自闭等心理缺陷;娇气、胆小、生活自理能力差,依赖性强、任性、冷漠、内向、自私等心理问题;胆小怕事,固执任性,参与意识淡薄,养成涣散,懒惰的性情。长期如此“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令人担忧。

“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应当引起家长、学校、政府、社会等方方面面的高度重视。解决“留守儿童”教育问题,一是变“留守儿童”为“随行儿童”。要求完善和健全社会保障机制,随着条件的改善,在经济发达、民工集中的地区,实行民工“市民待遇”,让夫妻双方均有相对稳定工作的民工,享有子女就地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同时,要加快专门学校的建设。在农民工集中地区,鼓励、扶持专门对民工子女进行义务教育的社会办学,适当降低办学条件的“门槛”,并切切实实给予必要的政策、资金倾斜。

但从当前来看,解决“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基本策略主要应从民工输出地即农村入手。

1.家长:努力承担起教子之责

目前多数农民文化程度不高,他们误以为教育孩子是学校的事,家长只要给钱给物就可以了,至于孩子学习成绩、思想品德的好差,由老师们去管教。家长应该改变这些不正确的思想,树立“子不教,父之过”正确的教育责任观,明确教育子女是自己的应尽之责,家长自身文化水平的高低并不影响对子女的教育。即使在外地务工,也要把教育孩子的那份责任承担起来,与学校、社会形成合力,把教育孩子的工作做好。应主动与子女的任课老师、班主任联系,加强沟通。向老师说明自己的情况,了解子女的发展变化,共同商讨教育孩子的策略和方法,这样才不致于使“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方面出现盲区。

尽可能调整好家长外出方式,为子女提供必要的生活和学习条件。父母之间

最好留一个在家照顾和监护孩子的学习和生活,保持家庭教育与影响气氛的完整存在。如果夫妻双方都出去打工,首要问题就是选定好监护人。监护人最好是比较有文化、有责任感、能监督和指导自己孩子的亲朋好友,既不要娇惯孩子,也不要让子女干过多的家务、农活,保证子女充分的学习时间。如是祖辈监护,一定要嘱咐其对孙辈的严格要求,加强生活和学业的监护。

家长应加强与“监护人”联系及亲子间的沟通。一方面,加强与“监护人”的联系,及时掌握孩子的学业、品行及身体健康状况,并通过各种方式对孩子的学习和生活进行指导。另一方面,应采取多种方式,注意与孩子的沟通交流。

2.学校:加强管理,倾注关爱

学校应把“留守儿童”的教育作为专项工作,常抓不懈。各班级应建立起“留守儿童”个人档案,学校统一部署管理。

针对“留守儿童”的特点和需要,建立专门的教育管理措施,把抓好“留守儿童”的校内外管理列入学校管理的目标,有专门的管理计划方案等。如让亲子间保持电话联系,班主任根据孩子的校内外表现,尽可能地让孩子与父母取得联系;对于一些留守学生出现的不良倾向和在校内外暴露出来的一些问题,要及时处理,耐心的进行说服和教育;定期家访,定期举行监护人座谈会,交流管教“留守儿童”的经验教训,相互沟通交流,共同制定教育策略。

学校和老师应给“留守儿童”以更多的关注、鼓励、帮助。对于长期生活在“孤独城堡”中,处于父母“关爱缺失”的“留守儿童”,爱是教育的前提,教育应把爱放在中心位置。在心理上,要细心观察,多方沟通;在学习上,要多予指导;在交往上,鼓励他们融入大班级集体中,减少其心灵的孤独和寂寞,保持活泼开朗的学习和生活心态。

3.地方政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实施农村基础教育呼唤政府作为,解决农村孩子“能上学”问题依靠政府,解决“上好学”问题依然要依靠政府。在家庭教育缺位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应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为“留守儿童”营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将解决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上升为政府意志,为留守儿童成长和发展提供良好服务。

首先转变教育观念,形成关注全体学生、关注学生全面发展、关注人力资源开发的价值观,引导全体公民形成正确的教育价值取向。成立关心“留守儿童”教育指导机构,建立农村社区教育和监护体系。建立对“留守儿童”家庭定期访问制度、与在外务工父母联系制度,了解“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健康、安全和心理状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留守儿童”这个特殊群体承担起更多的教育、关心和保护责任。

加强宣传贯彻《义务教育法》的力度。各级政府尤其是乡镇应该严格依法办事,以有效的措施督促民工及其委托的子女监护人从守法的高度,正确处理外出务工致富与教育子女的关系,区县、乡镇政府部门要努力整治好学校周边环境,加强监管,针对“留守儿童”易受到不法分子的攻击伤害的情况,应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给儿童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生活和学习环境。

“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需要社会共同关注,我们希望通过加强社会建设和农村教育环境的改善,可以让有条件的儿童尽快随父母进城学习生活,继续“留守儿童”能够得到更好的教育。同时,我们更希望“留守儿童”家庭自身首先也能增强意识,摆正思想,针对家庭和孩子的实际情况提高家庭教育的水平,将“留守儿童”的教育劣势因素转化为优势因素,为孩子们以及整个家庭乃至国家和民族创造一个美好的未来。

农村留守儿童调研报告 篇6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我省农村留守儿童生存发展状况,进一步扎实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省妇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与留守儿童、监护人及工作人员面对面调研的方式,对全省农村留守儿童生存发展状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共回收问卷1300份。

一、农村留守儿童生存发展及监护情况

(一)农村留守儿童生存发展状况

1、农村留守儿童规模

2、农村留守儿童性别、年龄及分布

农村留守儿童男女比例比较接近,且年龄在6—14岁居多。分布在黑龙江省十三个市(地),其中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绥化市人数较多。

3、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状况

4、农村留守儿童生活状况

问卷显示:父母外出后有29.5%、41.3%、18.5%的孩子与父亲或母亲、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生活在一起。有57.7%的孩子认为父母外出打工后家庭生活变好了。有43.4%的孩子每周能与父母电话联系一次。

(二)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情况

在父母均外出打工的留守儿童中,隔代监护的29,364人,占68%,其他亲属监护的7628人,占17.7%,独自生活的470人,占1%,寄宿生5633人,占13%。

1、监护人自然情况

问卷中,监护人有36.3%为男性,63.2%为女性。母亲和隔辈人监护居多,分别为20%和54.6%。农民占43.3%。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77.1%。

2、对留守儿童监护情况

二、农村留守儿童工作主要做法

(一)领导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密切合作

全国及省“共享蓝天”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行动方案下发后,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鸡西、伊春、绥化、大兴安岭等市(地)成立了留守儿童专题工作组或领导小组,由市(地)主管领导担任组长,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明确了相关单位在关爱留守儿童工作中承担的职责任务。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使关爱留守儿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促进了留守儿童生存发展环境不断优化。据统计:全省成立相关领导机构540个,建立家教指导服务中心、家长学校3190个。大兴安岭地区总工会、司法局、农委等留守流动儿童专题工作组成员单位在广场设立留守儿童及农民工权益维护和科学教子培训指导咨询台,接待解答咨询近千人次。地区妇联与地区广播电视局联合开通了“留守儿童心理辅导”专题栏目,邀请心理专家在线解答留守儿童心理问题,对留守儿童监护人进行家教知识辅导。

没有成立领导机构的市(地)及相关单位也落实责任,做好关爱留守儿童工作。齐齐哈尔市妇联为确保“共享蓝天”行动取得实效,与市直十三个相关责任单位积极沟通协调,确定了“市直十三个责任单位、责任部办、责任人名单”,并按照工作部署及分工,确定各自工作内容,实施“共享蓝天”支持行动、维权行动、关爱行动、宣传行动,切实推进农村留守流动儿童问题有效解决。富拉尔基区黑龙江阳光教育集团第一中学将学校改革成为寄宿制学校,免费开放图书馆和微机室,还特别选派从教二十余年、具有丰富教学管理经验的教师负责留守儿童的起居及课后辅导,解决了寄居在亲属家的留守儿童生活缺人照顾的问题,留守儿童白天可以在明亮的教室里上课,午间可以在食堂吃上可口的饭菜,晚上还有专门的辅导课,孩子们充分感受到了家的温暖。该区人民医院还为45名住校留守儿童进行了免费体检。

(二)学校、家庭、社会对留守儿童监管、关爱不够

1、家庭教育欠缺。家庭教育直接影响孩子的行为、心理健康、人格与智力发展。特别是儿童时期,是人行为、习惯、性格形成的关键期,在这个时期父母外出务工对孩子影响极大。有的父母平时与子女缺少有效沟通,疏于管教,造成亲情淡漠,对孩子性格培养带来不利影响;有的父母教育方法不当,存在用钱补偿感情的心理,认为孩子有吃有穿有玩就行,忽视了孩子行为、学习、生活等良好习惯的养成。祖辈抚养近70%以生活照顾为主,承担不了对孩子的品德培养、心理疏导和学习辅导的任务。

2、学校教育不利。外出务工人员将子女的教育寄希望于学校,但由于教师负责的学生多,教学任务重,与家长及监护人的沟通不够,很难为留守儿童提供个性化、针对性的教育,在心理上、学习上、生活上难以给留守儿童更多的关心和爱护。

3、社会关爱不够。农村社会教育资源相对缺乏,大多没有儿童娱乐场所,致使留守儿童业余生活单调无味。即便有娱乐场所的地方也没能有效管理,单纯追求经济效益。特别是大众传媒中渗入不少庸俗、色情等不健康的内容,对缺少亲情关爱、性格发展不健全的留守儿童极具腐蚀性和诱惑力,一些留守儿童沉迷其中难以自拔。

四、对策与建议

(一)加强社会宣传,营造关爱留守儿童的良好社会氛围

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围绕关爱留守儿童主题,积极宣传“儿童优先”、“为国教子、以德育人”等理念,加大对《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宣传留守儿童家长及监护人的职责任务,宣传家庭教育科学知识和方法,宣传留守儿童自立自强的典型事迹以及各地留守儿童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引导全社会广泛关注留守儿童,号召全社会为留守儿童办好事、办实事。

(二)强化政府统筹,充分发挥政府部门职能作用

一是将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工作作为解决“三农”问题和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政府为主导,动员社会力量,共同促进农村留守儿童生存状况的改善和发展。保证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有组织机构,有工作经费,有制度保证。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责,分工合作,推动工作持续、富有成效开展。建议将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农民工工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部门工作规划;将农村留守儿童工作与各级政府实施儿童发展规划结合起来,将农村留守儿童的各项权益保护列入规划的监测评估体系。

二是加快经济发展。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增加农民收入,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加速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制定优惠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多创造就业岗位,尽可能实现农村劳动力就近转移,从源头上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问题。

三是加大对农村教育投入,改善农村中小学寄宿条件。建议政府加大对农村中小学阶段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投资力度,建立起与义务教育阶段相配套的寄宿制学校。同时制定出台保证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各项政策和措施,使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能享受与城市孩子一样的教育资源,为留守儿童在父母身边生活创造便利条件。

(三)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把关爱留守儿童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留守流动儿童专题工作组成员单位切实履行职责。推动保护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的落实,完善各项政策措施;推动建立指导服务机构,促进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监护网络;扩大社会宣传,组织关爱行动,努力营造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二是充分发挥家庭监护作用。监护人一定要转变育人观念,在孩子的道德养成、行为习惯、人际交往、生活能力、知识学习等方面进行正面引导。打工父母要加强与子女的联系沟通,多向老师和监护人了解孩子在学校、家里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增进与孩子的亲情交流,关注孩子的心理变化;家长也可适当改变外出务工方式,夫妻两人尽量不要同时外出务工,一方就近在本地务工,让孩子感受到父母的关爱、家庭的温暖。相关部门要针对大部分监护人员文化程度和家教水平不高的问题,充分利用家长学校、妇女之家、留守儿童服务站、家教中心户、网络等活动阵地和媒介,加大对留守儿童监护人的教育培训力度,开展优秀家长教子经验交流等活动,使他们掌握教育和培养孩子的方法,提高监护能力和水平。

三是进一步完善学校教育管理。学校要建立完善留守儿童档案。班主任要做好摸底工作,将留守儿童在校的各方面表现记入档案,及时向监护人和外出务工家长通报留守儿童的成长情况,形成学校、家庭共同教育的合力。可在学校开设“二线一室”。即开通“亲情热线”,让外出务工家长定期与子女通电话;开通“师长热线”,让外出务工家长随时与班主任老师取得联系;设立“心理健康咨询室”,安排有经验的教师担任心理医生,及时帮助留守儿童解决心理上的困惑。

四是全社会要给留守儿童更多的关注。相关部门要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为农村留守儿童送温暖,帮助留守儿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要建立和完善留守儿童家长学校,为广大家长提供儿童道德培养、营养健康、体能训练、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指导和帮助。要结合当地实际,建立留守儿童服务站、“留守儿童之家”、“爱心超市”、“爱心书屋”等,为留守儿童提供精神、物质等方面的帮助。开展“代理家长”、爱心结对等有益于留守儿童身心健康的活动,与留守儿童定期面对面沟通,帮助他们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促进他们健康快乐成长。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监管整治,对游戏厅、网吧等场所进行严格管理,增加儿童文体娱乐设施,为留守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