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励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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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励方案 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激发全县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热情,调整和优化农村经济结构,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池州市集体经济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抓实“六项行动”推动发展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兴村”工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奖励遵循实事求是、公开透明、群众认可、促进发展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奖励”,是指为激励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村“两委”干部、工作人员(以下统称村干部),按程序从当年度村级集体经营性收益中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用来奖励村干部。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村级集体经营性收益指经营性收入减去经营管理成本后盈余的收入。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村级集体经营性收益”,是以行政村为单位,一个财务年度内(1月1日至12月31日)村级集体经营性收益;“村级集体经营性收益增量”,是以行政村为单位,一个财务年度内(1月1日至12月31日)村级集体经营性收益同比增长量。
第二章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
第六条经营性收入,主要包括:
(一)经营收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通过生产、服务等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产品物资销售收入、劳务服务收入等。
(二)发包及上交收入。承包、租赁收入,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收入,村办企业上交的利润。
(三)投资收益。村级集体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
(四)其他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第七条上级单位奖励给村级集体的收入、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捐赠等不属于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
第八条土地征用收入、村级集体光伏扶贫电站收入、集体林地流转和林木处置、集体资产及设备处置产生的收入等不纳入奖励统计范围。
第九条经营管理成本指村级集体在生产、销售产品物资、对外提供劳务等活动中发生的各种耗费和支出。
第三章适用情形
第十条本办法适用于当年度村级集体纳入统计范围内的经营性收入净收益达到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村。
第十一条因村级集体三资管理混乱、入账不及时、账目无法界定等原因,未能及时准确统计年度村级集体经营性收益的村,不得申报奖励。
第十二条明确标准条件。享受奖励的村干部应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中工作成效显著、实绩突出,符合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双好双强”标准。
第十三条建立负面清单。以下人员不得享受当年度奖励:
(一)当年受到党纪、政纪处理的;
(二)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以下的;
(三)乡镇认为其他不得享受的情形。
第十四条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坚持按照“三个区分开”(把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与明知故犯行为区分开来,把国家尚无明确规定时的探索性试验与国家明令禁止后的有规不依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改革的无意过失与为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区分开来)原则,正确把握和合理运用好容错纠错情形,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和激励干事创业的协同共赢,激励村干部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中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对于村干部在发展集体经济中出现失误或错误,经纪检监察部门认定属于容错纠错情形的,允许发放奖励。
第四章奖励措施
第十五条各乡镇要建立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对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每年开展一次考核评价。考核结果的评定,要综合考虑各村发展基础、资源禀赋、收益增幅等因素。
第十六条根据村级集体经营性收益年度增加和保持情况,设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本奖、绩效奖和一次性奖。
(一)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本奖。指集体经营性收益在5万以上(含5万元),且保持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益总量不减的村。
1.村级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益总额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按不超过村干部年基本报酬的30%给予奖励。
2.村级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益总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按不超过村干部年基本报酬的40%给予奖励。
3.村级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益总额在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按不超过村干部年基本报酬的50%给予奖励。
4.村级集体经济自主(村两委干部以村级集体名义领办、创办公司、合作社或电商,组织、主导生产经营或销售,非发包、租赁、出售村级集体资产)年经营性收益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在第2、3款规定奖励之外,可按不超过自主经营性收益的20%给予村干部奖励。
原则上年度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本奖励资金发放的总额不得超过村级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总收益的30%,总量不超过20万元。
(二)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绩效奖。指年度村级集体经营性收益在10万(含10万元)以上,且增长较大的村(年度收益增量达到2万元及以上),根据集体经济发展工作考核结果,按当年度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增量的20%比例奖励村干部。
(三)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一次性奖。对村级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总收益首次达到50万元以上的村,给予村干部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村级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总收益首次达到30万元以上的村,给予村干部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村级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总收益首次达到20万元以上的村,给予村干部一次性奖励2万元。
第十七条奖励对象。指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出突出贡献的村干部,不包括选派干部、挂职干部、选调大学生村官。
第十八条科学分配奖励资金。除按村干部年基本报酬比例计提之外的奖励资金,原则上奖励村“两委”正职每人不超过奖励资金的30%(“一肩挑”的不超过奖励资金的40%);其他村干部根据发展集体经济绩效大小由所在村自行研究确定,要统筹考虑当年正常离任的'村干部在村工作时间及贡献大小等情况,合理制定分配方案。
第十九条健全完善奖惩机制。坚持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
各村发展集体经济考核评价结果要纳入目标管理考核成绩。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成效显著的村党组织进行表彰或表扬,优先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对表现突出的村党组织书记,优先推荐各级“两代表一委员”和各类评先评优对象。
第五章奖励程序
第二十条村级申请。每年3月底前,符合奖励条件的村经村“两委”会议研究同意后,向所在乡镇党委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年度集体经营性总收益及增长情况、奖励人员及数额、奖励分配方案等,并提交《奖励资金审核表》。
第二十一条乡镇审核。乡镇党委及时成立由纪检、组织、财政、农经等人员组成的审核小组,对上报村的年度经营性收益情况进行审核,于10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审核意见。对村级集体创办的公司、合作社等主体生产经营形成的收益,年终审核时应提供会计报表、帐册等资料,乡镇审核小组或委托有资质的审计单位核实收益数额。
第二十五条决议和公示。审核通过后,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股东代表会议审议,乡镇派员参加。审议通过后,在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奖励资金发放至村干部个人账户。
第二十六条备案管理。各村及时将审核资料报乡镇备案;乡镇及时汇总年度奖励落实情况,报县委组织部、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备案。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强化程序意识。各乡镇要把程序意识贯穿到奖励工作全过程,切实维护好程序的严肃性,在审核把关、会议表决、对外公示等环节上,都要按程序走、按规定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第二十八条严格执纪监督。严守工作标准,严格履行程序,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得审批;全程监督,杜绝选择性执行;对上报不严、弄虚作假、套取奖励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收回奖励资金,并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奖励工作真实性、有效性。
第二十九条加大宣传力度。向广大干部群众和村民代表广泛宣传村级集体经济奖励工作的重要意义,营造创新发展,力争奖励的良好氛围。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暂行期限为1年。
年终奖励方案 篇2
一、总则
目的:
为了促进公司发展和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对优秀员工给予奖励,以激励员工奋发向上,特制定本制度。范围:
都市圈全体员工
职责:
行政人事部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解释之起草工作;总经办、财务部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解释之核准工作。
(一)签署生效:
本制度自总经理签署之日起生效。
二、程序
(一)年度“优秀团队”奖:
1.评选标准:
本部门工作高效完成,无拖沓及工作延误现象出现。在部门工作进度、部门内各项工作等关键节点把控严格,尽全力、想办法保证工作进度及顺利执行,保障公司战略经营计划、业绩的不断提升;
2.评选对象:公司各部门(以部门为单位)
3.评选流程:
年度考核业绩(部门)依据本奖项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如有相关工作成果可作为附件一并提交,经行政人事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4.奖励标准:奖金1000-3000元。
(二)年度“优秀员工奖”:
1.评选标准:
①保持积极的工作态度,对公司忠诚并具有奉献精神。 ②本职工作突出,对公司发展能提出合理化建议。 ③全年无警告以上惩处。
④用心做事,诚信做人,得到各部门同事的认可。
⑤全情投入,勇于挑战,全力达成目标,工作完成出色;能换位思考,协作意识强,表现出高品质的工作水准。
2.评选对象:公司全体员工;
3.评选流程:
由部门内部推荐并填写申报材料,如有相关工作成果可作为附件一并提交,经部门负责人同意(推荐)、行政人事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4.奖励标准:奖金1000元,晋升一档工资。
(三)年度“特别贡献”奖:
1.评选要求:
①在公司经营和内部管理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工作成果对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有重大作用或对管理有重大价值。
②对本公司有显著贡献的特殊行为;对提高本公司的声誉有特殊功绩;
③创新的项目或建议被公司采纳、实施,对公司业务的发展或提高,对节省经费、提高效率或对经营合理化的其他方面做出贡献者;
④对本公司可能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损害能防患于未然,制止或减低损失;
⑤遇到突发事件,能临机应变,不惧风险;
2.评选对象:全体员工
3.评选流程:
各部门负责人或本人依据贡献事实填写申报材料,如有相关工作成果可作为附件一并提交,经行政人事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4.奖励标准:奖金1000元,晋升一档工资,职务晋升优先。
(四)月度“节约成本”奖:
1.评选标准:员工自主提出对公司现有工作流程或相关制度而产生不必要开支和资源浪费,自主开创发明新的工具或改善工作流程,对有特殊价值的创意发明,另参与年终“特别贡献奖”评比。
2.评选对象:公司全体员工
3.评选流程:
(凡被公司采纳的建议无论作用大小,一律予以物质奖励)
经投入使用后,在日常工作上提高工作效率或降低公司成本。行政人事部执行。
(五)月度“内部推荐奖”奖
1.评选标准:
1.员工通过公司内部告贴招聘信息了解到公司所需的`招聘信息,在推荐简历前,推荐人需事先了解公司招聘岗位需求;
2.如候选人适合本岗位人员招聘需求,请推荐人将其简历发送至行政人事部经理邮箱:xxxxx,并在邮件中标明推荐人、推荐岗位并附上候选人电子版简历;
3.行政人事部在收到推荐简历后,将候选人纳入正常招聘流程,即简历筛选、预约、面试、定薪等环节;
2.评选对象:全体员工;
3.评选流程:
在候选人通过公司面试、正式入职且试用期考核结束并顺利转正后,则视为推荐成功,推荐人可向行政人事部申请“内部推荐奖金”;次月20日统一发放奖励金额:200-20000元
(六)月度“增加收入建议”奖:
评选标准:
①员工自主提出对公司产品推广;能直接让公司获得相应利润。提高产品质量效果明显,给公司带来实际经济利益。
对有特殊价值的创意发明,另参与年终“特别贡献奖”评比。
评选对象:全体员工
评选流程:
(凡被公司采纳的建议无论作用大小,一律予以物质奖励)经行政人事部审核、执行,财务部校对、总经理批准;次月20日统一发放奖金:200—1000元
(七)月度“最佳导师”奖:
评选标准:
对公司管理方法有独特的管理方式和部门员工融洽相处沟通,受到各部门一致好评,由下属进行推荐;行政人事部进行考核。
评选对象:主管以上人员
评选流程:
经行政人事部审核,财务部校对、总经理批准;次月20日统一发放奖金:200—1000元
(八)月度“最佳学习进步”奖:
评选标准:
员工自主提出并详细书写描述自我学习现况和下一阶段目标。或主管以上领导进行推荐(在新进员工中产生)。各岗位新进员工在试用期内,熟练掌握本岗位工作程度最佳、服从管理、无违章违纪行为,受到所在部门一致好评.评选对象:公司全体人员
年终奖励方案 篇3
为了弘扬企业精神,激励员工工作进取性,展现我公司优秀员工的风采,构成人人争当先进、人人争为公司的发展做贡献的良好氛围,公司决定每季度开展评选“优秀员工”的.活动。
一、评选名额:
每季度将从各部门中选出一名优秀员工;具体为:光学部三名(成品、半成品、抛光各一名),脚套部一名;配件部一名;后勤一名。共计六名。
二、评选时间:
每季度的最终一个月。
三、评选资格:
1、在公司工作三个月以上的一线员工;
2、季度内每月出勤天数不少于28天(本季度二月出勤在20天以上者),无旷工、请假者;
3、季度内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受到处分者。
四、推荐依据:
1、热爱公司,自觉维护公司利益;
2、遵纪守法,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3、勤勉尽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职责感;
4、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能为公司解决实际问题,或进取献计献策。
五、评选办法:
1、产生流程:
车间主任推荐——生产部门初审——人事行政部审查——总经理批准;
2、优秀员工候选人由各车间主任或科室负责人推荐,填写《季度优秀员工推荐表》,送主管领导进行初审;
3、初审完成后,由部门主管签字送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对侯选人进行审查,审查项目主要为:
a)考勤情景;
b)奖惩情景;
c)是否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
d)推荐理由是否事实充分;
e)该员工是否曾受到投诉;
4、人事行政部审查无误后,送总经理批准。
六、奖励办法
1、公司每季度召开优秀员工表彰大会,给荣获“优秀员工”者颁发荣誉证书,同时每人奖励现金100元。
2、人事行政部将优秀员工的名单公榜在公司宣传栏上,并给予表扬学习。
3、优秀员工的评选结果记入员工个人档案,并作为评选年度优秀员工的依据。
七、附则:
本办法由人事行政部制定、修改和解释,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八、附件:
略
年终奖励方案 篇4
一、方案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品牌产品经销商的经营积极性,全面拓展本公司系列产品的销售渠道,促进××品牌产品的销售,扩大市场占有率,特制定本方案。
二、奖励有效期限
从××××年××月××日到××××年××月××日止。
三、活动参加者
所有××品牌产品经销商。
四、奖励细则
(一)奖励计算标准
本奖励方案所指的进货,是指向本公司进货,依××品牌系列产品的批发价金额(不包括保证金)为计算标准。
(二)进货奖励办法
根据经销商本年度月平均进货数的完成情况实施奖励,具体如表1和表2所示。
1.××品牌001产品系列,年度奖励办法如表1所示。
表1××品牌001产品系列年度奖励实施表
月平均进货数奖励金额
(人民币/台)
一类城市
(北京、上海、广州)二类城市
(除北京、上海、广州外的省会、直辖市等城市)三类城市
(除一、二类之外的城市和地区)
××~××元××~××元××~××元100元×奖励系数
××~××元××~××元××~××元120元×奖励系数
××元以上××元以上××元以上150元×奖励系数
2.××品牌002产品系列,年度奖励办法如表2所示。
表2××品牌002产品系列年度奖励实施表
月平均进货数奖励金额
(人民币/台)
一类城市
(北京、上海、广州)二类城市
(除北京、上海、广州外的省会、直辖市等城市)三类城市
(除一、二类之外的城市和地区)
××~××元××~××元××~××元200元×奖励系数
××~××元××~××元××~××元250元×奖励系数
××元以上××元以上××元以上300元×奖励系数
3.确定奖励系数时,可参照表3的规定来执行。
表3奖励系数确定表
月进货金额奖励系数
一类城市
(北京、上海、广州)二类城市
(除北京、上海、广州外的省会、直辖市等城市)三类城市
(除一、二类之外的城市和地区)
××~××元××~××元××~××元0.8
××~××元××~××元××~××元1.0
××元以上××元以上××元以上1.2
4.奖励发放日期:××××年××月××日。
(三)专售奖励办法
1.凡向本公司进货且不经销其他公司品牌的经销商,给予各商品批发价进货总金额1%的奖励,但公司无生产的产品不在此列。
2.非专售者,给予进货金额0.5%的奖励。
3.奖励发放日期:××××年××月××日。
(四)进货金额月份增长奖励办法
1.本年当月进货金额较去年当月进货金额,其增长率达10%以上者,给予0.5%的奖金。
2.本年当月进货金额较去年当月进货金额,其增长率达15%以上者,给予0.7%的奖金。
3.新经销商(无去年当月进货金额)按每月进货金额给予0.3%的.奖金。
4.当月进货逾期付款或当月未进货而预付款者,不予奖励。
5.奖金发放日期:××××年××月××日。
(五)付款奖励办法
1.奖励条件:每月底应结清当月全部货款。
2.奖励率:凡提前1天以上者,则每天以0.05%计算,给予奖励金。
3.奖金发放:于当月货款结算之日从中扣除。
五、方案执行须知
1.执行本奖励方案发放奖金时,应收取统一的发票或合法的收据。
2.经销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指定分销商提货。
3.经销商参加奖励方案的相关活动时,可以同时享受其他优惠措施。
4.据调查或举报有下列行为的经销商,则会被取消参加本奖励活动的资格。
(1)有恶意竞争、压价销售行为的经销商。
(2)有窜货行为的经销商。
年终奖励方案 篇5
结合公司目前业务发展趋势,为建立完善的销售管理机制,规范营销人员薪酬标准,提高营销人员工作活力、发挥团队协作精神,进而有效提升营销部门销售业绩,为公司整体营销工作打下坚实基础,特拟本方案。
一、薪酬组成:
基本工资+销售提成+激励奖金
二、基本工资:
1、营销人员按其销售本事及业绩分为一星、二星、三星营销员。
单月个人达成3万人以上合同或者连续3个月(含)以上达成有效业绩(5000人以上合同)为三星
单月个人达成2万人以上合同或者连续2个月(含)以上达成有效业绩(5000人以上合同)为二星
单月个人达成有效业绩(10000人以上合同)为一星
全月无业绩为不享受星级待遇
2、营销按其星级不一样设定不一样基本工资:
三星营销员基本工资:5000元
二星营销员基本工资:4000元
一星营销员基本工资:3000元
无星级营销员基本工资:2500元
连续2个月(含)无业绩,按其基本工资80%发放。
三、销售提成:
三星营销员提成标准:3.0%
二星营销员提成标准:2.5%
一星营销员提成标准:2.0%
四、业务应酬费用:
公司正式编制营销员可于业务开拓过程中申报相关业务应酬费用;非正式编制不享受此待遇。
所申报业务应酬费从本人销售提成中按所实际报销金额扣除
申报业务应酬费未达成实际销售业绩,次月不得再申报业务应酬费
五、团队业绩:
由2人协同开发业务视为团队业绩
主要开发者享受80%业绩(如:10000人合同计为8000人合同);协助开发者享受20%
主要开发者按其星级所对应标准80%享受提成(如:三星为3%x80%=2.4%);协助开发者享受20%
六、业绩认定与提成发放:
每月1日为计算上月业绩截止日
以业主方签定书面合同为业绩最终达成标准
财务部门于发薪日计算并发放销售提成
七、激励奖金:
每季度末个人业绩排行首位者按该季度个人业绩总额0.5%发放
年终个人业绩排行首者按该年度个人业绩总额0.1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