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疫情防控一日常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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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疫情防控一日常规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做好各种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提高对院内各种突发传染病及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与处置能力,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健康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现疫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坚决防止疫情传播及蔓延。
本预案适用于在全院范围突然发生各种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安全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事件的应急处置。
一、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分管副院长
成员:总务处处长、总务处副处长、学生处处长、医务室负责人、餐饮负责人、宿管中心主任、保卫科科长
报告人:
二、主要职责
(一)通过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做好常见传染病防治宣传工作,增强师生卫生防疫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定期与当地爱国卫生委员会配合开展“三管四灭”(管污水、管粪便、管垃圾处理、灭蝇、灭蚊、灭鼠、灭蟑螂)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搞好环境卫生,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环境消毒工作。
(三)有计划地做好师生健康体检和常见传染病的`预防接种工作。
(四)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与传染病人接触,生病及时就医;教育学生坚持锻炼,增强对疾病的抵抗能力。
(五)做好预防常见传染病的必要药品等物资储备。
(六)做好学相关部位的检测、消毒、空气流通及其它疾病预防工作。
(七)院医务室应建立与开发区医院、开发区疾病控制中心等相关单位的有效联络机制。
三、应急处理预案
(一)应急响应行动
凡学院内发生重大传染病等应急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应急队伍全部到位,迅速开展救助工作,并及时向总务处及学院有关领导汇报,并按有关程序向当地卫生部门及疾病控制中心上报。
(二)现场急救
1、学院发生突发各类传染病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应立即到达现场,在统一指挥下,组织医疗卫生救治。在第一时间内立即通知区疾控中心。
2、迅速将病员转移到安全地区。
3、要本着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
4、对突发传染病,要在救治的同时做好隔离和疫源地的消毒。
5、对危重病人做到及时转院。
6、必要时要尽早求助上级医院的帮助。
7、学生或教职工在校内出现传染病,在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要求传染病者立即戴防护口罩、手套,到学院隔离室休息,并立即通知疾控中心。
四、院医务室的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提高全体医务人员的认识,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把预案方案落实到实处。
(二)经常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培训,提高快速应对能力和技术水平。
(三)全体应急队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做到突发事件能招之即来,来之能战。
(四)提高警惕,树立安全意识,发现各种可疑事件及苗头,及时请示汇报。
(五)加强工作责任心,严把服务质量关,对可疑病例要认真检查,避免漏诊误诊,力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杜绝各种医疗差错和事故的发生。
(六)及时做好各种急救,治疗,预防,消毒药物,器材,设备及救措施的准备,确保应急药品和应急物资准备齐全,设备完好,随时调用。
(七)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做好各种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因素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
校园疫情防控一日常规方案 篇2
为全力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的原则,实施群防群治、联防联控、网格化、地毯式管理,广泛动员群众自我防护,坚决防止疫情输入、蔓延、输出,严格落实综合防控措施,果断处置疫情,确保防控工作常态化。
二、组织领导
镇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全镇疫情防控工作。
三、具体工作职责
(一)各村
1、各村书记、村班子成员具体负责所在村的疫情防控指挥安排,进一步落实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长包户的网络化防控举措,发挥党员包重点户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联防联控、严防死守、不留死角。
2、各村信息员及时做好外来返乡人员信息摸排报送工作,每日早8:30,下午4:00将本村外来人口返乡情况上报卫计办,由卫计办同意上报至市相关部门。
3、凡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需提前与镇村取得联系,将返乡日期,乘坐车次等上报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到站后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实行集中隔离,并配合进行核酸检测。中低风险地区返乡人员需提前与镇村取得联系,及时沟通返乡日期,乘坐车次等相关信息,到站后由所在村安排车辆接送至市中心医院进行核酸检测,然后进行14天居家隔离,隔离期结束后,由所在村安排车辆接送至市中心医院再次进行核酸检测,结果正常后解除隔离。一旦发生异常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二)企业
镇工业站加强企业巡查工作,落实企业主体防控责任,企业外来务工人员具体实施办法同各村外来返乡人员。
(三)学校
落实学校主体防控责任,按照市教委的要求抓好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如有特殊情况发生,第一时间与分管领导联系。
(四)餐饮、超市及农贸市场
1、农贸市场和超市、餐饮场所均要在入口处警示提示进入人员戴口罩和扫健康码。所有进入农贸市场和超市人员,必须进行健康码扫码或体温检测,佩戴口罩;从业人员每日进行体温检测,上岗期间佩戴口罩。
2、全面落实农贸市场消毒措施,每日做好市场的清洁、通风、消毒工作。特别做好蔬菜批发市场长途运输车司机的'体温检测和登记工作。
3、一旦出现发热人员,要第一时间报告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在做好个人防护或专人专车护送下,前往市发热门诊进行诊治,及时采集核酸进行检测。
4、农贸市场所在的村要落实属地主体责任,抽调人员全天候参与巡查,要在第一时间内落实上级部署的防控新举措。
5、要严格落实餐饮、超市、农贸市场经营户的主体责任,严格海产品、水产品和动物类产品的交易行为,严禁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镇畜牧站对全镇相关商家进行定期检查和抽查。镇卫计办做好各类信息摸排及统计上报工作,配合处置应急个案问题,镇疫情防控指挥部会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时发布指挥部命令。
校园疫情防控一日常规方案 篇3
为了提高我校秋冬新冠肺炎疫情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新冠肺炎疫情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新冠肺炎疫情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新冠肺炎疫情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新冠肺炎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新冠肺炎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宣传普及新冠肺炎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新冠肺炎疫情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建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资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组织管理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的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突发事件防治工作。
(一)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应急预案制订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午检制度,由年级组和班主任负责,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师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发事件预防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增加学校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
(四)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不断增强体质。
五、突发事件检测和报告
(一)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新冠肺炎疫情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在学校建立考勤监测制度,由校长室对师生中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校医进行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分析其发展趋势,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区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二)突发事件报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新冠肺炎疫情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4、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向学校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有关部门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的职责的情况。
六、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
将突发事件的等级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学校的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出应急反应。
以下分级标准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的标准界定。
1.一般突发事件所在地区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①启动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系统内的疫情通报。
②学校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③学校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进行控制。
④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所在地区发生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②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③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④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⑤学校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特大突发事件所在地区发生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在二、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中午代伙学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②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③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学校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会议时间;学校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暂缓进行。
④对教室、实验室、音乐室、厕所等场地使用期间每日由专人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⑤学校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1.校内疫情。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①要根据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疑似病例,可对该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时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临床诊断病例或两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学校在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如出现两例及以上临床诊断病例及校内续发病例,可视第情况扩大停课范围。若需全校停课,须报市教育局批准。
②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校,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采用电话咨询与指导,网络教学、学生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做到教师辅导不停,网络教学,学生自学不停。如学校停课放假,学校领导和教师(非密切接触者)要坚守岗位,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
2.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校园疫情防控一日常规方案 篇4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全省中小学校全部推迟开学,全省校外培训机构全面停止线下培训服务。但近日,省教育厅持续接到个别地方有准备培训的举报,已责成相关市、县认真核实查处。现就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期间对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监管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停止线下培训服务
各地要严格执行《xx省教育厅关于推迟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开学时间的通知》(晋教办〔20XX〕7号)要求,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暂停所有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活动,做到令行禁止。疫情防控期间,全省所有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全部暂时关停,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活动,不得组织与培训有关的聚集性活动。要及时提醒家长和中小学生不参加培训机构集中辅导等一切聚集性活动。要督促培训机构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及时通知学生和家长,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争取理解支持与配合。要引导培训机构妥善处理好课程调整及费用核退等事宜,切实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
二、全面加强日常监管排查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加大与市场监管、民政、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力度,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巡查排查。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的作用,联防联控,加强对一些藏身居民楼等隐蔽场所的“黑校黑班”的摸排,严防一些机构或个人在疫情防控期间违规违法聚集学生从事线下培训活动。普通中小学开学后,培训机构必须经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方可重新开展线下培训业务。
三、全面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疫情防控工作刻不容缓,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疫情防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将我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传达到辖区内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按照《xx省中小学幼儿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预案》要求,制定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预案,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建立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指导所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定期报告疫情防控情况。报告内容包括是否开展线下培训、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和采取的措施等。各校外培训机构要落实主体责任,防疫措施参照普通中小学要求严格执行,主动做好办学场所和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
四、全面强化督查和追责问责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督导检查。要严格执行“零开展”规定,疫情防控期间,对擅自开课、复课的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从严从重上限处罚。有资质的校外培训机构,一经查实,按照年检不合格处理;情节严重的,吊销办学许可证。无资质机构(含有照无证机构),一经查实,一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严肃查处,立即取缔并列入黑名单;将黑名单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全社会共同监督疫情防控期间各类违法违规办班补课行为。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对组织方、举办方、监管方依法依规逐级严肃追责问责。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以“零容忍”的态度向违规行为“亮剑”,保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高压态势,一经发现,立即查处,绝不允许在严峻的防控疫情期间出现任何违规行为。
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其他校外培训机构参照此通知执行。
各地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关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方面的情况请及时报告我厅基础教育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