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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

2025/06/25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工作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工作方案 篇1

一、抚育对象

(一)我县20xx年幼林抚育安排全县15个乡镇(街道)1个农场,幼林抚育任务116605亩,其中:①20xx年的未成林造林地的抚育面积100301亩;②其它:重点区位及生长薄弱的幼林抚育面积16304亩(详见《20xx年县幼林抚育补助面积汇总表》)。

(二)幼林抚育作业由业主组织施工,亦可聘请有抚育作业施工经验的工程队实施。

二、技术要求

(一)抚育方式:幼林抚育内容主要有割灌、除草松土等。幼林抚育要求全面劈杂、除萌,保留林中天然散生的阔叶幼树,使之尽快形成近自然混交林。

(二)时间安排:20xx年7月中旬前完成作业设计;20xx年7月—10月开展施工作业;20xx年10月底前完成检查验收和工作总结并上报。

(三)检查验收

根据森林抚育技术要求,对幼林抚育小班地块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抚育面积采用地形图勾绘逐块核实。

三、资金使用管理

(一)补贴标准。

幼林抚育补贴标准平均每亩100元,资金由县政府配套解决。各单位要将补助经费落实到造林业主或经造林业主同意直接支付给承担抚育任务的施工作业单位或个人。

(二)拨款方式。

幼林抚育施工完成后,林业站负责对其所监管单位进行检查验收,有关施工作业单位或个人补贴资金按检查验收单合格面积拨付。

四、各项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林业局成立了幼林抚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纪检组长、森林公安分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人秘科、营林科、规划队、财务科、绿化办、资源站和林业站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幼林抚育组织机构,加强项目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为幼林抚育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严格质量监控。县林业局成立了幼林抚育工作指导组,指导组人员由县局包乡镇工作人员组成,加强对幼林抚育工作的指导。

工作方案 篇2

一、工作目标

积极推行依法用海、有偿用海的养殖用海管理体制和机制;全面规范持证养殖秩序,不断提高养殖用海管理能力,切实把养殖用海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根据《规范渔业用海指导意见的通知》(海渔管的文件精神,凡用海项目用海范围涉及到浅海滩涂使用权的,在按《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浅海滩涂使用权证处理工作的通知》规定进行依法妥善处理前,不得办理任何新的用海许可;为了海洋经济的发展和用海项目的申批,沿海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要求完成浅海滩涂使用权证政策处理工作,实现海洋经济和养殖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县海洋与渔业局

主要职责:监督检查、核发证书

责任单位:沿海各乡镇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负责本辖区内养殖用海的受理登记、界址协调、申报等。

三、实施步骤

县浅海滩涂使用权证处理工作时间为一年,具体分三阶段:

(一)宣传启动阶段

制定工作方案,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使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养殖海域确权发证工作的重要意义。各乡镇要动员广大养殖用海单位或个人积极参与此项活动,认真开展调查摸底,拟订工作计划。

(二)组织实施阶段

1.建立养殖用海管理日常工作机构。县政府建立县浅海滩涂使用权证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县长为组长,县府办、政法委、法制办、县海洋与渔业局等相关部门与涉海乡镇人民政府领导为成员单位,负责浅海滩涂边界处理工作的协调、组织和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海洋与渔业局,具体负责日常的处理工作;各有关乡镇设立浅海滩涂使用权证处理工作站(点),负责人由乡镇分管领导兼任,工作人员配置人员2-3名(具体视养殖面积多少而定),负责本乡镇浅海滩涂使用权证处理工作的受理、初审和协调。

2.具体工作步骤。(1)各养殖户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附八四年县浅海滩涂使用权证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到各乡镇工作站(点)申请登记,并填写申请表,乡镇政府初步审核签署意见。(2)县海洋与渔业局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根据各乡镇工作站(点)申请登记情况进行审核,统一安排实地测量制图。各乡镇完成浅海滩涂使用权证处理工作的受理、初审工作;并向社会公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增强工作透明度,确保审批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接受社会监督。(4)集中对养殖用海进行审核,填表呈报审批,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并向用海者颁发海域使用权证书,依法缴纳海域使用金。

3.浅海滩涂使用权证处理工作的相关事项。(1)海洋功能区划是养殖,且至今用于养殖生产的不存在权属纠纷的,将原浅海滩涂使用权证换发新的养殖用途海域使用权证;海洋功能区划是其他用海但近期又不开发的,可以暂时发给临时养殖用海使用权证。(2)在同一养殖海域出现两个以上申请用海单位或个人的,应通过招标、拍卖确定海域使用人,招标、拍卖方案由海洋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订,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3)根据《人民政府关于科学开发利用滩涂资源的通知》和省围垦规划及《海塘管理条例》等规定,明确要求在规划近期围垦的造地区内,不再发放养殖用途的海域使用权证,在标准海塘保护区范围内,进行养殖用途海域使用许可,应征得主管部门同意。(4)八四年浅海滩涂使用权证发证至今已有二十多年,由于滩涂长期淤积与开发,目前滩涂现状发生较大变化,加上八四年发证面积凭估算而定,所以造成证书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在滩涂面积允许,且不存在纠纷的情况下,按现状或八四年浅海滩涂使用权证面积确定;而滩涂面积达不到证书面积要求的则按现状面积确定。(5)原乡镇、村民委员会取得海域使用权的,由于界址不清存在纠纷,由当地政府组织协调;经协调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则由县人民政府裁定或依法收回。(6)原乡镇政府取得海域使用权的,必须建立经济实体组织,才能换发浅海滩涂使用权证,做到主体合法,程序合法。(7)养殖用海海域使用金必须按照《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办法》的要求征收。养殖用海海域使用金减免必须按照《海域使用金减免管理办法》要求执行。(8)根据县浅海滩涂使用实际情况和规划要求,本次浅海滩涂使用权最高期限不超过五年。(9)凡没有申请、受理登记的养殖用海,视作自动放弃申请权利。不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的,原浅海滩涂使用权证由县人民政府公告废止,收回海域使用权。(10)在实施过程中的面积测量工作由领导小组人员、乡镇领导、涉界双方参与,依照八四年县浅海滩涂使用权证为基础结合实际养殖现状给予定界;所需测量经费由持证者(养殖户)承担。

(三)总结验收阶段

对全县各乡镇的养殖海域确权发证工作进行总结,找出差距,及时提高;建立养殖用海档案库;全面推广交流和巩固养殖海域的确权发证工作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重视,齐抓共管。浅海滩涂使用权证处理工作是创建国家海域使用管理示范活动的良好举措,是进一步提高海域使用管理水平的重要契机。为保证创建活动的顺利进行,各成员单位和相关乡、镇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二)严格执法,规范管理。在加强对养殖用海管理工作的同时,要充分发挥海监执法和渔业部门的作用,形成行政管理与执法监督的联防效应,严肃查处养殖用海活动中违法行为,整顿和规范养殖用海秩序。同时在执法过程中要做到公平、公正、合法、合理。

(三)及时沟通,相互协作。为更好地开展工作,各相关责任单位要统一思想,大力协作,及时沟通。

工作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为指导,在区教育局家委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实施《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大纲》,打造公信教育,正确认识幼儿园与家长是合作关系,积极寻求交流合作的机会,创造各种途径去主动地与家长沟通,促进家长改善家庭教育质量,改善亲子关系,为子女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二、工作重点和措施:

本学年我们要在“互动”上下工夫,使家长真正成为幼儿园教育和教学过程中的积极贡献者,加强幼儿的家庭教育,并在一定范围内有限度地参与幼儿园的教育过程和活动,有效发挥幼儿园的实际教育功效。

(一)加强学习、宣传,发挥幼儿园的教育指导功能。

1、加强教师们对家教认识的理论学习,充分发挥家长合作伙伴的作用,提高家教工作的实效。

2、采用有关教育专家来园讲座和本园有经验教师讲学的形式,让家长感受教育新观念、了解幼儿园的教改进程,逐步提高家长的教育素质。

3、不断丰富完善“上海市学前教育网”的家园互动管理平台,让家长得到更多的信息,了解最新的教育动态、决策,增加相互交流的渠道。

4、班级针对本班需要,经常更换家长园地,,为家长提供广泛的资源信息,提升家长的教育意识和方法。

5、保健室根据季节变化和传染病的防治工作,适时地出好黑板报的宣传工作或向家长发放卫生宣传资料,提高家长的科学和教养方法,增进幼儿身体的健康。

(二)加强基地建设,寻求多方位的家园沟通渠道。

1、充分发挥幼儿园环境的作用,让孩子的作品布置环境,向成人展示孩子在活动中的表现,使家长感受到孩子的进步,增进对孩子的了解,从而逐步建立和谐、互动的家园合作关系。

2、向家长敞开大门,定期邀请家长前来观摩班级的教育教学活动,参加各种大型的家园同乐活动、亲子活动,让家长了解幼儿园、了解自己的孩子,提高家园合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3、认真开展家访工作,做到新生入园前100%和老生每学期一次的上门家访率,平时根据需要及时进行电话家访,要求保质保量,有效地解决双方的矛盾和难题。

4、根据幼儿的实际行为表现,家长和教师进行沟通、分析,寻求一致的教育方式和态度,促使幼儿的人格得到健全地发展。

(三)开展丰富的“家长参与”活动,促使家长真正成为合作者。

1、建立“家长建议箱”和每月一次的家委会在园办公制度,并定时地召开家委会,摆脱家长单纯旁观者的角色,鼓励家长参与到学校的教育与管理中来,让家长真正感受到自己是学校教育的合作伙伴,对教学工作起到督促作用。

2、开展素质教育征文活动,为广大家长介绍一些成功的育儿经验。

3、在园内或班内进行家长座谈和交流,提出共同探讨教养中的问题,在争论中对某些问题达成共识,使家长在良好的互动中获得教育信息方法。

(四)确立大教育意识,努力使幼儿园与家庭、社区生活一体化,注重加强对0—3岁的婴幼儿的早期教育。

1、发挥教师的特长和作用,鼓励教师积极参加社区的活动。

2、为社区孩子提供锻炼活动场地,做到资源共享。

3、制定完善《亲子苑管理办法》,提高亲子苑的活动的实效,为婴幼儿的发展,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

三、具体活动安排:

二月设立家长建议箱、家委会办公室和制订家委会计划。

三月讲座:保健医生:预防春季传染病和讨论制订家委会具体办公时间、人员、要求。

四月幼儿点心展示评比、反馈办公情况。

工作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和努力办好让广大人民满意的教育考试目标,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抓手,以污染减排、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采取源头防范与依法监管相结合、加强部门联动的方法,重点突出噪声污染管制,创造良好的备考和考试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有效管制干扰考生备考和考试的噪声污染,清理、整治考点周边可能影响考试的其它污染源。

(二)进一步开展污染源排查,探索建立建筑施工、加工制造、文化娱乐、商业活动等行业噪声污染的长效管理机制。

三、工作内容及职责分工

(一)限制建筑工地作业时间。中高考期间,环保部门要停止建筑工地夜间施工行政审批许可。6月7、8日和6月20、22日,昼夜禁止一切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生产和建筑施工作业及文体活动。责任单位:市局行政审批服务科、各县市环保局、环保分局、市环境监察支队。

(二)全面排查潜在污染源。对存在噪声污染隐患的点位开展拉网式排查,尤其对考场周围500米以内的在建工地(含土石方)、文化娱乐、商业服务及位于居民区内的生产企业、小型加工制造等行业要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开展环保警示教育,提出环保要求,对环境违法行为和噪声超标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处罚或停止生产。对在建市政工程存在噪声污染隐患的,尽快与有关部门沟通衔接,调整作业时间,控制噪声污染。责任单位:各县市环保局、区环保分局、市环境监察支队。

(三)强化值班制度,确保信访渠道畅通。要确保环保投诉热线24小时畅通,实行24小时值班制,确保在第一时间接听电话,网络渠道、来信来访、转办交办等途径的信访案件要第一时间受理并及时办结。责任单位:各县市环保局、区环保分局、市环境监察支队。

(四)组织开展夜间巡查和考点值班。中高考期间,全市至少组织三次以上的夜间巡查活动,重点检查建筑工地、工业企业、文化娱乐、加工制造等行业的夜间作业、生产和经营行为存在的噪声污染隐患,对夜间违法生产作业的要责令改正并进行严厉处罚,对噪声超标单位责令整改、处罚或停止生产。考试期间要安排专人驻守考点,发现影响考试的环境违法行为要立刻制止,并严肃处理。责任单位:各县市环保局、区环保分局、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监测站。

(五)加大宣传,营造良好执法环境

通过报纸、电视、网站等媒体广泛宣传“绿色护考”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职责、噪声违法案件的曝光,引导和鼓励公众参与“绿色护考”专项行动。环境监察部门要提前介入,对建筑工地、加工制造、文化娱乐等污染源采取发布通告、上门宣传、召开企业负责人会议等形式贯彻“绿色护考”环保专项行动要求,使企业早知道、早准备、早落实,从源头上控制环境噪声污染。责任单位:市局宣传信息科、各县市环保局、区环保分局、市环境监察支队。

四、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查处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问题作为当前环境监管工作的重点内容,精心组织,统筹安排,认真落实。

(二)制定方案,明确责任要尽快制定高、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环境应急处置预案,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细化工作环节,落实工作要求。

(三)强化监管,严格执法要加强对影响考生备考和考试的噪声污染隐患进行监督检查,对群众反映的噪声污染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迅速处理,不得延误和推诿。

(四)加强联动,齐抓共管要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活动和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工作,迅速与教育、城管、建设、公安交管、市政工程、河道治理等部门沟通衔接,形成有序的工作机制和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