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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技能素质提升方案

2025/07/01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职工技能素质提升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职工技能素质提升方案 篇1

根据我矿《关于开展 “三基建设年”活动的通知》(XX矿发〈20xx〉XX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职工队伍的基本技能建设,努力提升职工综合素质,全力推进矿井安全发展,现就职工基本技能建设及素质提升制定以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各级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根据上级安排,全年完成各类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培训240人次;

(二)专业技术人员及各级管理干部继续学历教育。副处级以上管理(专技)人员80%达到本科及以上学历;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基层队支部书记80%达到大专及以上学历;各副总90%达到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井上下生产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完成井上下岗位作业和操作人员安全培训计划1200人次,井上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计划100人次,全部做到持证上岗。

(四)岗位职业技能培训。开展岗位职业技能培训120人次,培训、鉴定各层级技术工人50人以上;每年争取鉴定技师2~3人,职业技能鉴定不低于5个工种(按照集团安排执行)。

(五)职业技能大赛、技术比武。除本矿工团组织的内部技能大赛外,要积极参加华煤集团公司工会举办的相关职业技能大赛,对采煤机、电工、输送机、安全检查工等地面10个专业工种,先在矿内集中开展一次员工岗位技术练兵和比武活动,员工技术练兵、技术比武活动的参与率达到95%以上,通过技术比武、技能比赛和岗位练兵,实现职业技能培训的目的。

(六)大力开展 “技术创新”、“工人先锋号”创建、“青工岗位技能”建设、节能减排“金点子”、合理化建议、“绝活、绝技、绝招”展示和传授活动。

(七)认真落实好师带徒的“传、帮、带”。对新上岗和转岗人员按照集团公司(20xx)XX号文件规定,签订师徒合同,建立师带徒激励机制,带动新人早日结业独立上岗。

(八)争先创优。在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评选1~2名“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在技术工人中评选2名“金蓝领”活动。

(九)加强教育培训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健全教育培训机制体制,建设好网络课堂,完善教育培训基地,为员工培训创造有利条件。

二、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加强各层级管理人员的培训。一是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对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培训。按时参加集团公司举办的高管人员培训班和职业经理人资格培训班。内容重点是战略决策、管理创新、资本运作、人力资源管理、危机风险管理、廉洁从政、依法治企等高新企管理论的培训,提高领导人员高层管理理论知识和应对复杂局面能力。二是按照集团公司安排,选派科室队党政负责人参加集团公司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培训内容重点进行基层党务、企业文化、管理实务和政策法规等内容的系统培训,着力强化安全质量管理、项目合同管理、绩效管理、精细化管理意识,加快知识和观念更新,提高组织、领导、协调、沟通能力

(二)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一是依照集团公司安排的专项培训,按时组织全矿专业人员培训。二是根据矿井实际,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开展技术开发、技术改造、技术攻关项目,有针对性地对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以新理论、新规程、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和培训,灵活采用专题研讨、讲座等方式,使专业人员参加培训人数达到100%。三是按照岗位技术需要,制定倾斜政策,对有潜质的青年人才,可以选送到高等院校深造、进修。四是按照专技人员实行继续教育学分考核和证书登记制度,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学分与其职称评聘挂勾,激发专业技术人员提升自身业务素质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加强井下生产一线及井辅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进一步规范、创新安全培训模式,持续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加大科队及班组长等三级管理人员培训,其内容主要是安全质量体系的机制建设、安全生产和企业文化、管理理念的培训。重点是安全管理、质量管理、队伍管理、事故案例分析和管理技巧等内容。班组长培训内容:主要围绕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安全规程、班组建设、班组文化、班组核算、应急处置、紧急避险、管理技巧和班组管理制度、班组现场管理实务(班组及岗位隐患排查防控、危险源辨识防控、安全监测监控设施管理等)。一线职工的培训内容:重点抓好岗位标准流程和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学习和应知应会知识。

(四)全面加强岗位职业技能培训。广泛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专业(工种)培训重点是生产、安全相关的、技术含量较高的生产岗位和辅助工、以及其他专业技术工种的鉴定。参加集团公司以培养中、高级工以上高技能人才为主的职业技能鉴定提升计划、专业技能培训计划和职业技能鉴定。根据集团公司下达培训计划,分解落实技术工人培训指标,选派优秀技术工人脱产到技术学院进行强化新知识、新理论和操作技能的系统培训,严格鉴定程序和职业标准,抓好鉴定质量,提高鉴定合格率。结合生产需要,进一步扩大培训工种、范围、人数,立足岗位全员培训的同时,要注重实效,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开展自主培训,全年计划完成岗位技能自主培训120人次,争取主要生产单位职工普遍提升一个技能水平档次,达到生产、安全、质量对员工专业技术素质的要求。

(五)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大赛、技术比武活动。积极参加本矿和集团公司工会组织的技术比武活动,按照矿工会制定的实施计划,组织开展专业工种的大赛活动。组织各级干部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开展计算机、写作、演讲、书法等岗位技能比赛;组织生产岗位人员学业务学技能,达到应知应会、熟练操作的要求,员工参与率达到80%以上。使员工达到精一岗、会两岗、懂三岗,成为安全生产和业务领域的行家里手。

(六)深化“技术创新”、“工人先锋号”创建、“青工岗位技能”建设等活动。一是开展技术创新课题评选活动。针对本单位的技术难题、节能减排等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组织发动广大员工进行技术攻关和技术创新,解决影响生产效益的系列难题,促进企业科技进步。二是依托工会组织开展的“工人先锋号”创建活动,推荐一名集团公司级的“工人先锋号”典型,形成先锋带头作用的良好氛围。三是开展节能减排的“金点子”、合理化建议,开展人人献计献策活动,组织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中级工以上的技能人才开展技术管理创新或提出合理化建议,评审出优秀的技术管理创新成果上报集团公司参加评奖,从而激发员工钻研岗位技术的`积极性。四是通过“绝活、绝技、绝招”展示和传授活动,着力推动员工队伍由操作型向知识型、技能型、学习型转变,五是矿团委要以“青工岗位技校”建设为载体,利用多种手段,培养一批勤于学习,善于钻研,基本功扎实,复合技能型的青年人才。

(七)开展好“传、帮、带”活动。新老专技人员和新老工人之间签订导师徒合同,建立师带徒激励机制。工程师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要明确指导1~2名技术员成才;技师、高级工每年带徒不少于2人,培养的徒弟应分别达到中、高级工基本技能水平。对专业技术人员和技师、高级技师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按照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认真进行考核。通过签订师徒合同,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对培养出人才的中高级工、技师,按培养人数给予奖励,并作为年度续聘或高聘的依据之一。

(八)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依照《集团公司明星员工和技术技能人才评选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加强对优秀技术工人和优秀专业技术技能人才的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法进行。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做好“明星员工”和优秀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参评人选的推荐工作。每年力争在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评选1~2名“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在技术工人中评选2名“金蓝领”。对评选的技术技能人才称号实行动态管理,认真兑现人才待遇。一是有计划地定期安排优秀专业技术技能人才脱产学习、参观考察、举办讲座和技术交流。二是优先推荐参加高一个等级的专业职称、职业资格考评;三是兑现专业技术技能人才津贴。按照集团公司有关规定队技术工人、明星员工和优秀专业技术人员给予相应的津贴补助,以鼓励他们继续发挥革新创造作用。

(九)加强教育培训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坚持以集团职工培训中心为依托,以本矿职工培训校舍为基础,广泛开展各层级、各类别员工的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素质、健康体魄素质等的培训。不断加大教育培训投入,加强软、硬件建设,充分发挥网络大学和信息化技术的资源优势,与集团培训中心协调,搞好网站建设,开发培训项目,增强服务功能,把信息化教育的辐射面逐步延伸到区队、班组和家庭,形成方便快捷、内容丰富、文明上网、适应自学的先进教育培训手段。完善培训组织机构,提高培训质量。合理安排各层级、各类别人员的培训费用比例,确保80%以上的职教经费用于全体员工的教育培训活动。

三、活动时间安排

由人力资源科、党群工作部、安全检查科、矿团委等各有关单位配合,制定全年工作计划,开展各类管理人员的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生产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岗位职业技能培训、“传、帮、带”活动和加强教育培训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并严格责任分工,按照制定下发的方案、培训和验收计划,逐月分步实施。

由党群部、工会、团委、安检科、人力科牵头,有关单位配合,组织实施“技术创新”、“工人先锋号”创建、“青工岗位技能”建设、节能减排“金点子”合理化建议、“绝活、绝技、绝招”展示和传授活动,技术比武活动,争先创优活动等工作。

四、检查督导

矿职工技能素质提升小组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督查指导,对每项活动都要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严格责任,落实任务目标,抓好督促检查。检查的内容为月度目标完成情况、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工作的重点和方向纠偏、工作中的创新做法和涌现出的典型事例、活动的效果和员工群众的反响反映等。实行每天都要调度情况,每旬都要有重点工作,每月都要进行全面检查,每季度都要按专业召开现场推进会。对存在的各类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方案或意见,加以指导、协调与沟通,要认真督促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检查、督导工作结束后,必须形成专门的书面检查、督导报告,提交到 “三级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考试评估

考试采取两种方式:一是组织各专业(岗位)理论知识考试。由各专业部门审核,建立各专业(工种)考试试题库的内容,列出每个工种岗位的“应知应会”、“必知必会”的试题,采取笔试或机考的形式,组织全员考试。二是组织实践操作技能考试。在模拟实训基地或作业现场,组织实践操作技能过关考试。矿员工技能素质提升组及有关部门,负责监考和培训质量的评估检查。对管理人员、专技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的考试,必须由安检、党群、纪委及专业部门的人员监考。发现作弊现象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考试成绩作为年度各部门、基层单位素质提升效果评估依据之一。

六、考核与奖惩

按照《关于开展 “三基建设年”活动的通知》(XX发〈20xx〉XX号)文件精神,依照专项素质提升实施方案的有关内容要求进行责任包保和分工。企管科考核办负责将员工素质提升纳入绩效考核内容。结合《员工素质提升工程进展情况月度通报》及季度员工素质提升工程推进会等有关情况,对各部门、单位和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对考核评估成绩达不到素质提升要求的部门、单位要重新学习、补考、验收,确保员工素质提升工程各项工作达到预期的目标。对在合理化建议、小改小革、岗位练兵、技术比武、争先创优活动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按照矿发有关文件执行奖罚。

职工技能素质提升方案 篇2

为了提高员工和管理人员的素质,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保证公司可持续性发展;必须进行有效的培训,做好培训的基础是要有可行完整实用的培训计划,现将今年的培训工作计划如下:

一、建立集团公司、下属各分公司和车间班组的三级培训教育体系

一级培训是集团公司负责集团大政方针、公司文化、发展战略、员工心态、规章制度、管理技能、新技术、新知识等前瞻性教育和培训。培训对象为集团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集团全体管理人员。组织部门为人力资源部,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每次不少于一个半小时。

二级培训是各分公司负责对本单位班组长以上和管理人员的培训,主要内容是公司企业文化教育、本单位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负责人为各分公司总经理。每月一次,每次不少于一个半小时。

三级培训是各车间班组负责对所管辖的全体员工的培训,主要内容是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工作流程和工艺技能专业知识、作业指导书等,负责人是各车间班组的负责人。培训时间是每周不少于一次,每次不少于一小时。利用每天的班前会班后会,反复学习本岗位职责和安全操作规程。

二、各分公司专业业务技能知识的`培训

主要内容是三个方面:一是工艺技术知识的培训,二是机械设备维护和保养知识的培训,三是生产管理知识的培训;每周一次,每次不少于一小时。

三、各部门专业知识的培训

由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主要内容就是本部门相关专业知识的系统培训,结合工作实际运行中出现的专业问题,进行探讨培训交流,教会下属如何去做好工作,提高下属的专业技能,每周一次,每次不少于一小时。培训形式多种多样,目的就是提高人员素质和工作质量、产品质量。

四、新员工的岗前培训

新员工集中招聘八人以上者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培训,不得少于x天,主要内容是公司简介、发展历程、战略目标、公司文化、产品介绍、通用规章制度和通用安全操作规程,新员工到车间后(或班组)进行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的培训,第一个月内在车间实际培训不得少于x小时,使每个员工到岗后明确本岗位的工作职责范围,本岗应知、应会,应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本岗位工作做到什么标准,明确本岗位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新员工在上岗二个月后要有书面考试,考试成绩纳入试用期转正的考核评定中。对于平时补充招聘到岗的新员工人力资源部每月集中进行一次岗前培训。

五、培训的考核和评估

培训计划的有效运行要有组织上的保证,并要用制度的形式确定下来,对培训结果要跟踪。建立管理人员培训档案,把管理人员参加培训、培训作业上交等情况纳入档案管理和全年的考核之中。考核是两个方面,一是对培训组织者的考核,二是对员工参训后的评价和考核;要保证培训工作落实到位。使培训工作真正成为公司的基础工作,培训真正起到作用,有效地提高管理人员和员工的素质,并使之能科学、扎实而又有效地开展起来,变员工要我培训为我要培训,以适应公司的转型和高速发展,塑造学习型组织,体现公司和个人的价值。

六、要求

各分公司各部门拟定本单位的年度培训计划,培训年度工作计划于一月十日前报主管领导;培训计划要认真去做,细化到每个月进行几次,培训计划中要明确培训的组织者、责任人,培训时间,培训主题及内容,培训形式,参训人员,培训主讲,培训要有记录,对培训结果要进行评估和跟踪;培训形式可多种多样,严格按培训计划执行;人力资源部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查指导。

职工技能素质提升方案 篇3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将职业技能培训作为保持就业稳定、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的关键举措,立足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坚持需求导向、结果导向,大力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按照培训信息公开化、培训项目目录化、培训评价即时化、培训资源集成化、资金使用有效化的工作思路,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力争到20xx年底,本市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30%,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3%。

二、大力开展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

(一)加大企业职工岗前培训力度。推行企业新录用人员先招用、再培训、后上岗的岗前培训制度,开展适应岗位需求和发展需要的技能培训。一是对于企业新招用人员,在员工入职12个月内,培训时间不低于40课时的,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二是实施“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的新型学徒培养计划,深化“共建专业、共育人才、共建基地”的培养机制。对于实施1至3年培养计划的新型学徒,根据产业急需程度、职业类型、培养等级以及实施效果,按照每人每年5000元至8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三是实施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20xx年1月1日以后新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且在本市缴纳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职工,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个人补贴。

(二)加强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鼓励企业开展在岗培训、脱产培训、在线学习等职业技能培训,支持企业举办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服务水平。实施3项岗位技能素质提升培训计划:一是实施岗位培训提升计划,对于20xx年1月1日以后新取得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在本市缴纳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职工,分别按照1000元、1500元、20xx元、2500元和3000元的标准给予个人技能提升补贴。其中,经认定的困难企业开展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或职业技能等级培训的,再按照上述标准的50%给予企业补贴;困难企业开展企业职工非等级技能培训且培训时间不少于20课时的,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二是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支持企业组织高技能人才参加技术革新、工艺改造等研修培训项目,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每年给予每家列入研修培训项目的企业不超过30万元的研修补助。三是实施技能大师工作室创新培训计划,支持企业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承担技艺传承培训、技术技能革新、技能推广交流等项目,每年给予每个申报通过的项目不超过30万元的资助。

三、加强重点产业、重点领域职业技能提升培训

(三)实施重点产业人才培养计划。围绕首都十大高精尖产业以及金融科技、文创等重点产业,将技能提升培训纳入产业服务包,以需求为导向,开发培训项目。对于高精尖产业企业和金融科技企业组织职工开展技能提升培训且经考核合格的,按照每人不超过2万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对于参加培训且培训后在本市相关企业就业3个月以上的,按照不超过上述标准的50%给予个人奖励补贴。针对创意设计、动漫制作、高端民宿、老字号技艺传承等文创产业,开发培训目录,对于相关企业组织职工开展技能提升培训的,按照每人不超过5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

(四)实施生活服务和城市运行保障等重点领域从业人员培训计划。在养老护理、安保、医疗陪护、托幼、快递等领域,组织开展从业人员技能提升培训,取得相应证书的,根据工作实际,按照每人不超过3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或培训机构补贴。对于城市供水、排水、供热、燃气、园林绿化、公共交通、环境卫生等城市运行保障领域和其他重点领域的企业,组织职工开展技能提升培训的,按照每人不超过4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

此外,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作为本市技能培训试点区,除享受市级普惠政策外,还可根据区域实际制定相应培训及奖补政策,市级资金根据开发区资金投入情况予以配套支持。

四、加强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培训

(五)实施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免费培训计划。面向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含低收入农户)、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转岗职工、本市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残疾人持续实施劳动预备培训、就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等免费培训。围绕冬奥会冬残奥会筹办、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等重点工作或重大项目,持续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加强创业培训公共服务,创新创业培训模式,强化创业培训项目开发,以本市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对符合条件且有创业愿望的重点群体开展免费创业培训。

(六)实施就业困难人员培训补助计划。加大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力度,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按照每人每月5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不超过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劳动力给予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

(七)实施家政服务提质扩容专项培训计划。对家政服务人员开展岗前培训,每人每年培训时间不低于80课时的,按每人20xx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开展“回炉”培训,且每人每年培训时间不低于40课时的,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其中,对于开展“回炉”培训的员工制家政企业,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

(八)实施农民职业素质提升计划。对于观光休闲、乡村旅游、林下经济、农村电商等新业态,重点围绕提升农民职业素质、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能力等方面建立培训目录,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主组织实施农民免费培训,加快构建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

五、调动培训主体积极性

(九)支持企业扩大培训规模。支持各类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或者吸纳就业人数较多的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承接补贴性培训项目。加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积极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支持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开展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并按照每人不超过4000元的标准给予实训基地补贴。

(十)支持职业院校扩大培训供给。完善学历教育与培训并重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按照育训结合、长短结合、内外结合的思路,面向在校学生和全体社会成员开展职业培训。加快部分市属高校向应用技术型转型发展,开展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制定职业院校职业培训管理办法,在核定职业院校绩效工资总量时,可向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单位倾斜。允许职业院校将一定比例的培训收入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学校培训工作量可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全日制学生培养工作量。职业院校在内部分配时,应向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一线教师倾斜,保障其合理待遇。

(十一)支持社会机构参与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工作。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管理和服务,完善评估奖惩制度,推动规范化、品牌化发展。按照国家要求,建立并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支持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建立评价工作质量监控体系,定期开展评估检查,提高评价工作水平。

(十二)创新职业技能培训内容和模式。科学设计培训内容,将职业道德、质量意识、法律意识、安全生产、卫生健康及就业创业指导等综合性培训内容贯穿培训全过程。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教学标准和教学内容,强化实习实训。大力发展“互联网+”等现代培训方式,鼓励建设智能化培训平台,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教学方式方法,推进虚拟工厂等网络学习空间建设和普遍应用。推进弹性学制和学分制,加快推进“学分银行”建设,实现学习成果可追溯、可查询、可转换。组建高水平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开展前沿技术、知识更新培训,加大远程培训课件开发与更新力度。

(十三)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积极推进职业技能培训清单化管理,公布培训和评价机构目录,便于劳动者按需选择。加强职业培训师资培养和专家队伍建设,推进职业技能培训资源共建共享。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实行专兼职教师制度,可按规定自主招聘企业技能人才任教。加强职业培训质量评估督导,加快职业培训管理信息化建设。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实名制管理,对培训全程进行监管,确保补贴资金精准使用。各区可对企业、院校、培训机构的实训设施设备升级改造予以支持。

六、加强组织保障

(十四)健全工作机制。本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在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小组统筹、市区实施、行业主责、机构参与、财政专账、一网通核的工作机制。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技能提升行动跨部门、跨层级的统筹协调,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分解工作任务,建立完善专项资金发放台账,建立工作报告制度和督促检查制度,抓好任务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要把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作为重要民生工程,结合实际,严格落实企业职工和重点群体技能提升培训任务。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牵头组织好本系统、本领域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作,制定相关支持政策,组织培训和资金审核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行业协会,以及社会培训和评价机构要共同参与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资金的监管,做到专款专用,分账核算,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依托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信息平台,加强与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的沟通协调,及时汇总培训人员和补贴数据,实现一网比对、一网归集、一网统计。

(十五)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将就业专项资金、人才经费、行业产业发展经费中用于职业技能培训的资金,统筹用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在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中单独建立“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相关政策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符合相关培训补贴政策的劳动者,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企业要按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其中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培训,可用于企业“师带徒”津贴补助。落实将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提高至工资薪金总额8%的税收政策。推动企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开展自主培训与享受政策开展补贴性培训的有机衔接。对职业技能培训教材开发、师资培训、教学改革以及职业技能竞赛等基础工作给予支持,对培训组织动员工作进行奖补。

(十六)加强质量监督检查。健全职业技能培训绩效评估体系,支持开展第三方评估。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要结合工作分工,切实履行申请材料审核职责,有效甄别资金发放对象及其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要加大培训质量监管和监督检查力度,采取日常督导、专项督导和年度考核等方式进行督导评价,定期组织专项审计、绩效考核等工作,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保障资金安全和效益。对以虚假培训等方式套取、骗取资金的行为,依纪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十七)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宣传。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要加大对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宣传力度,推动培训信息公开,引导企业、培训机构和劳动者积极参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用足用好政策,提高政策的公众知晓度,共同促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开展。

职工技能素质提升方案 篇4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把职业技能培训作为保持就业稳定、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的关键举措,作为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坚持需求导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适应人民群众就业创业需要,大力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面向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以下简称贫困劳动力)等城乡各类劳动者,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

(二)目标任务。20xx年至20xx年,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提高培训针对性实效性,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三年共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5000万人次以上,其中20xx年培训1500万人次以上;经过努力,到20xx年底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2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0%以上。

二、对职工等重点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

(三)大力开展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企业需制定职工培训计划,开展适应岗位需求和发展需要的技能培训,广泛组织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脱产培训,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在线学习等活动,大力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组织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和产业紧缺人才境外培训。发挥行业、龙头企业和培训机构作用,引导帮助中小微企业开展职工培训。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化工、矿山等高危行业企业要组织从业人员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普遍开展安全技能培训,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合格后上岗制度。支持帮助困难企业开展转岗转业培训。在全国各类企业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现代学徒制培训,三年培训100万新型学徒。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实现学校培养与企业用人的有效衔接。鼓励企业与参训职工协商一致灵活调整工作时间,保障职工参训期间应有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对就业重点群体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面向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称“两后生”)等青年、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持续实施农民工“春潮行动”、“求学圆梦行动”、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和返乡创业培训计划以及劳动预备培训、就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等专项培训,全面提升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对有创业愿望的开展创业培训,加强创业培训项目开发、创业担保贷款、后续扶持等服务。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计划,开展职业农民技能培训。

(五)加大贫困劳动力和贫困家庭子女技能扶贫工作力度。聚焦贫困地区特别是“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鼓励通过项目制购买服务等方式为贫困劳动力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并在培训期间按规定通过就业补助资金给予生活费(含交通费,下同)补贴,不断提高参训贫困人员占贫困劳动力比重。持续推进东西部扶贫协作框架下职业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帮扶和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深入推进技能脱贫千校行动和深度贫困地区技能扶贫行动,对接受技工教育的贫困家庭学生,按规定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等政策;对子女接受技工教育的贫困家庭,按政策给予补助。

三、激发培训主体积极性,有效增加培训供给

(六)支持企业兴办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各类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或者吸纳就业人数较多的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共建实训中心、教学工厂等,积极建设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院校的,各级政府可按规定根据毕业生就业人数或培训实训人数给予支持。支持企业设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企业可通过职工教育经费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政府按规定通过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补助。支持高危企业集中的地区建设安全生产和技能实训基地。

(七)推动职业院校扩大培训规模。支持职业院校开展补贴性培训,扩大面向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和贫困劳动力的培训规模。在院校启动“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按《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xx〕4号)规定执行。在核定职业院校绩效工资总量时,可向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单位倾斜。允许职业院校将一定比例的培训收入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学校培训工作量可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全日制学生培养工作量。职业院校在内部分配时,应向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一线教师倾斜,保障其合理待遇。

(八)鼓励支持社会培训和评价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工作。不断培育发展壮大社会培训和评价机构,支持培训和评价机构建立同业交流平台,促进行业发展,加强行业自律。民办职业培训和评价机构在政府购买服务、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与公办同类机构享受同等待遇。

(九)创新培训内容。加强职业技能、通用职业素质和求职能力等综合性培训,将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工匠精神、质量意识、法律意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环保和健康卫生、就业指导等内容贯穿职业技能培训全过程。坚持需求导向,围绕市场急需紧缺职业开展家政、养老服务、托幼、保安、电商、汽修、电工、妇女手工等就业技能培训;围绕促进创业开展经营管理、品牌建设、市场拓展、风险防控等创业指导培训;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开展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以及循环农业、智慧农业、智能建筑、智慧城市建设等新产业培训;加大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新职业新技能培训力度。

(十)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有条件的地区可对企业、院校、培训机构的实训设施设备升级改造予以支持。支持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加强职业训练院建设,积极推进职业技能培训资源共建共享。大力推广“工学一体化”、“职业培训包”、“互联网+”等先进培训方式,鼓励建设互联网培训平台。加强师资建设,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实行专兼职教师制度,可按规定自主招聘企业技能人才任教。加快职业技能培训教材开发,规范管理,提高教材质量。完善培训统计工作,实施补贴性培训实名制信息管理,探索建立劳动者职业培训电子档案,实现培训评价信息与就业社保信息联通共享,提供培训就业一体化服务。

四、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加强政府引导激励

(十一)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对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行动,对高校毕业生和企业职工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在培训期间按规定通过就业补助资金同时给予生活费补贴。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参加岗前培训、安全技能培训、转岗转业培训或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或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职工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给予企业每人每年4000元以上的职业培训补贴,由企业自主用于学徒培训工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以及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给予一定期限的职业培训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

(十二)支持地方调整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就业地参加培训后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但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可在规定的原则下结合实际调整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生活费补贴人员范围和条件要求,可将确有培训需求、不具有按月领取养老金资格的人员纳入政策范围。市(地)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可在规定的原则下结合实际确定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县级以上政府可对有关部门各类培训资金和项目进行整合,解决资金渠道和使用管理分散问题。对企业开展培训或者培训机构开展项目制培训的,可先行拨付一定比例的培训补贴资金,具体比例由各省(区、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地可对贫困劳动力、去产能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等群体开展项目制培训。

(十三)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大资金支持和筹集整合力度,将一定比例的就业补助资金、地方人才经费和行业产业发展经费中用于职业技能培训的资金,以及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拿出的1000亿元,统筹用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各地拟用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失业保险基金结余在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中单独建立“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用于职工等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具体筹集办法由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另行制定。企业要按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其中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培训,可用于企业“师带徒”津贴补助。落实将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提高至工资薪金总额8%的'税收政策。推动企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开展自主培训与享受政策开展补贴性培训的有机衔接,探索完善相关机制。有条件的地区可安排经费,对职业技能培训教材开发、师资培训、教学改革以及职业技能竞赛等基础工作给予支持,对培训组织动员工作进行奖补。

(十四)强化资金监督管理。要依法加强资金监管,定期向社会公开资金使用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工作,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保障资金安全和效益。对以虚假培训等套取、骗取资金的依法依纪严惩,对培训工作中出现的失误和问题要区分不同情况对待,保护工作落实层面干事担当的积极性。

五、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保障措施

(十五)强化地方政府工作职责。地方各级政府要把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作为重要民生工程,切实承担主体责任。省级政府要建立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协调机制,形成省级统筹、部门参与、市县实施的工作格局。各省(区、市)要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出台政策措施,明确任务目标,进行任务分解,建立工作情况季报、年报制度。市县级政府要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措施。鼓励各地将财政补助资金与培训工作绩效挂钩,加大激励力度,促进扩大培训规模,提升培训质量和层次,确保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有效开展。

(十六)健全工作机制。在国务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框架下,健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等各方作用,形成工作合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承担政策制定、标准开发、资源整合、培训机构管理、质量监管等职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分解工作任务,抓好督促落实。发展改革部门要统筹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教育部门要组织职业院校承担职业技能培训任务。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积极参与培训工作。财政部门要确保就业补助资金等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职业农民培训。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协调组织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应急管理、煤矿安监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化工、矿山等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作业培训。国资监管部门要指导国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共同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支持鼓励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以及行业协会参与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十七)提高培训管理服务水平。深化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放管服”改革。对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实施目录清单管理,公布培训项目目录、培训和评价机构目录,方便劳动者按需选择。地方可采取公开招投标等方式购买培训服务和评价服务。探索实行信用支付等办法,优化培训补贴支付方式。建立培训补贴网上经办服务平台,有条件的地区可对项目制培训探索培训服务和补贴申领告知承诺制,简化流程,减少证明材料,提高服务效率。加强对培训机构和培训质量的监管,健全培训绩效评估体系,积极支持开展第三方评估。

(十八)推进职业技能培训与评价有机衔接。完善技能人才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多元化评价方式,动态调整职业资格目录,动态发布新职业信息,加快国家职业标准制定修订。建立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为劳动者提供便利的培训与评价服务。从事准入类职业的劳动者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推动工程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支持企业按规定自主开展职工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鼓励企业设立首席技师、特级技师等,提升技能人才职业发展空间。

(十九)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宣传。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升政策公众知晓度,帮助企业、培训机构和劳动者熟悉了解、用足用好政策,共同促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开展。大力弘扬和培育工匠精神,落实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政策措施,加强技能人才激励表彰工作,积极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营造技能成才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