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品备件服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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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品备件服务方案 篇1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支持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xx〕289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医疗物资保障组《关于印发广西公共卫生应急医疗物资储备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新冠防指物〔20xx〕86号)精神,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应急医疗物资储备体系,着力提高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工作处置能力,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建立健全适度完备高效的应急医疗物资储备体系,进一步提高应对和处理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保证我县在发生较大公共卫生事件时重要物资的应急调度、供应,有效监测、及时控制突发公共事件对社会的危害和影响,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社会秩序,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
二、总体目标
加快补齐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短板,建立全县重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可统一调度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到20xx年底,建成以县本级应急物资保障系统为枢纽,统筹各镇(街道)应急物资保障系统,建立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确保重特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人民群众及时得到医疗卫生救援所需的重点救治药品、医疗防护物资和医疗救治设备。
三、基本原则
(一)统筹布局、分级负责。坚持全县一盘棋,统筹规划公共卫生应急医疗物资储备,分级实施、统一调配、资源共享。按照全县统筹、突出区域重点、分档安排的原则,实行县、镇差异化储备。
(二)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结合实际,针对公共卫生突发应急事件,确定医疗物资储备种类。应急医疗物资储备数量与当地实际人口、经济发展规模和社会发展状况等相适应。同时,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倡导全社会捐助、捐赠各类应急保障物资。
(三)多种形式、注重实效。利用市场资源,调动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和医疗机构多方的积极性,产储结合,相互促进,共同承担储备物资动态周转任务,按照政府储备与社会储备、固定储备与动态轮储相结合形式,探索建立实物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合、生产能力储备与技术储备相结合的应急物资储备方式。
(四)综合调度、统一指挥。建立全县应急医疗物资调用机制。当突发事件升级或特别需求,涉及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调用应急储备物资时,由县级主管部门对应急物资实行统筹管理、统一调度。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医疗物资应急保障体系建设领导小组
成立由分管医疗卫生或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县政府领导负责,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人为组长,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红十字会、县疾控中心、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组成的县医疗物资应急保障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部门职责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应急医疗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提出县级政府储备、商业储备、能力储备目录和实施方案,负责具体协调、指挥县级应急储备物资的调用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安排县本级医疗物资应急储备物资采购、储存、调运和日常管理所需的资金。统筹划拨能用于疫情防控的各类资金。
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应急医疗物资分配。
县卫生健康局、县疾控中心:主要负责重点救治药品、医疗救治设备储备清单以及日常物资管理指导。会同相关部门适时对纳入储备的医疗物资开展实地核查和质量抽检。
县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对承储企业所采购物资的监管、抽样、实地核查和质量抽检等。
县医保局:主要负责采购物资价格的监管。
县红十字会:主要负责社会捐赠、社会捐资的收集及交接。
五、应急医疗物资储备体系建设
(一)建立应急医疗物资储备库。参照自治区、钦州市做法,引入具备国家认可储备资质的企业承储,将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与应急物资保障有机结合,发挥企业现有仓储资源、专业技术、渠道资源和人力资源优势,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避免重复投入。
(二)储备模式。县本级储备主要采取委托医药流通企业代储的实物储备方式,并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逐步完善生产能力储备与技术储备。企业采取“动态轮储”的方式进行流动式储备,物资可有序地“出旧进新”,减少物资过期损耗,提升储备资金效益。同时保证一定的库存量,确保在应急需要时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调度使用。
(三)确定承储企业。承储企业须为区内或者当地社会责任感强、社会信誉好的国有企业或医药流通领域龙头企业,具备国家认可储备资质,具有完善的医药仓储和物流配送条件、完备的管理机制和高效的医疗物资轮换能力。承储企业在符合条件的企业中采取简易招标程序择优确定,确定1家承储企业。
(四)确定储备物资目录。储备目录参照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和自治区医疗物资保障组的指导性储备目录并结合我县实际拟定,结合国内和区内产能情况综合考虑,重点存储国内和区内无法生产和产能不足的产品,兼顾产能情况,适量存储对国内和区内产能充足的产品,优先储备符合条件的本县自产品种。第一期建设主要储备重点救治药品、医疗防护物资、医疗救治设备等物资,具体清单由相应责任单位提供并经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可根据情况变化适时做好储备目录的动态调整。
(五)确定储备规模。按照国务院疫情防控医疗物资保障组相关文件规定,原则上根据属地人口、交通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峰值时重要保供医疗防疫物资30天用量情况确定储备规模。县级由县卫生健康局制定,并报市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六)储备物资轮库方式。按照先入库、后轮库、再核销的原则。在与承储企业签订的协议中明确好物资流转渠道和方式,实现储备物资周期性轮换和流转,确保物资的长期有效。承储企业必须制定并执行储备物资的入库验收制度,严把质量关,杜绝假冒伪劣物资流入储备环节。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承储企业要建立储备物资定期核查制度,急抢救药品等物资进入近效期后要提出处理意见。县级医疗机构及其他部门每年配额采购和使用储备物资,促进储备物资的轮换。医疗机构及储备物资使用部门所采购的储备物资向本级财政支付物资款项,再由本级财政以市场价格与承储企业结算支付,补齐储备。根据储备物资产品的效期特点,实施定期核销制度,对确实无法正常轮换造成过期的物资,由当地财政部门进行核销。
医疗储备物资轮库时间,由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并安排轮库物资的使用方向。医疗储备物资轮库审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每次轮换后须向市医疗物资保障组审核备案。
(七)储备物资的监管。建立全县应急物资保障调度平台,动态监测,分类保供。建立完善应急物资监测网络和预警体系,加强对储备物资的.动态管理,及时补充和更新。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和生产企业生产能力等信息数据库,接入各级政府应急平台,动态管理、资源共享。
六、应急医疗物资调度
(一)本级调用。突发事件发生后,县本级可根据实际情况紧急调用本级政府医疗应急储备物资,用于应对突发事件。县本级有关部门收到应急事件报告后,可书面向领导小组申请调用储备的应急物资,按程序审批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承储企业发出调用指令,承储企业再根据指令进行调拨配送。
(二)跨级调用。在县级应急储备物资短缺时,可书面向上一级(市级)提出紧急调用申请。
(三)紧急响应调用。当应急事件提升为一级响应后,县级自行调用权冻结,由市级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进行统一调度。
(四)响应结束。医疗储备物资属于有偿使用,遵循谁调拨谁付费、统一结算、分级负担的原则。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结束后,各储备库要对本级调用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和审计。储备物资使用方须按市场价格与承储企业结算,承储企业收到本次已调拨物资的结算资金后,由承储企业及时采购补齐储备。对未使用的或可回收利用的物资,进行清理消毒后重新登记入库。
七、物资储备资金管理
(一)资金来源。第一期建设资金主要依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向自治区工信厅申报获得的专项补助资金。目前,我县已获得中央支持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1180万元。
日常储备维护及物资补充经费由所在地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同时可倡议社会捐资形式补充。
(二)资金使用范围。主要用于重点救治药品、医疗防护品、医疗救治设备等储备物资采购(含补充增减)、物资调运、轮储差价补充、物资管理以及因物资储备产生的其他经费等,确保专款专用。
(三)资金日常管理。资金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管理,经费开支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申请,经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程序开支。
备品备件服务方案 篇2
为加强我县公共卫生应急医疗物资储备管理,保障医疗防护物资及时有效供应,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医疗物资保障组《关于印发的通知》(桂新冠防指物〔20xx〕86号)以及《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左市本级公共卫生应急医疗物资储备方案的通知》(崇政办发〔20xx〕3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加快补齐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短板,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利用市场资源,调动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和医疗机构多方的积极性,健全完善县本级应急医疗物资保障体系,到2021年初,建成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的应急物资储备机制,确保重特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人民群众及时得到医疗卫生救援所需的重点救治药品、医疗防护物资和医疗救治设备。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为加强我县公共卫生应急医疗物资储备管理工作的领导,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责,确保储备管理工作顺利运转,成立我县公共卫生应急医疗物资储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县工信局、卫健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各1名领导或业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确定及调整应急医疗物资储备的目录及储备计划;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沟通与联系;督促承储企业做好日常储备及轮库工作。在疫情发生时及时做好物资调运计划,保障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的疫情防护需求。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位于县工信局,办公室主任由黄继新同志兼任。
(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县工信局:应急医疗物资储备主管部门,负责应急医疗物资储备的日常监管管理工作。负责委托医疗物资承储企业承接县应急医疗物资的采购、储藏、配送、轮换等任务以及对应急医疗物资储备进行日常管理,接受县疫情指挥部的检查监督和指导。
县卫健局:协助县工信局确定县公共卫生应急救援医疗物资的品种、规格、单位和数量,供领导小组确定储备定额时参考;负责提出储备的医疗物资轮库安排计划。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储备和轮换的医疗物资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抽检和排查,确保应急医疗储备物资安全有效。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应急医疗储备物资的轮库、保管等所需经费;根据采购单位的用款申请,结合县卫健局出具的应急医疗物资审核意见,提出资金拨付意见报县政府审批后及时拨付资金。
三、储备原则
(一)结合实际,突出重点。针对公共卫生突发应急事件,确定医疗物资储备种类。应急医疗物资储备数量与当地实际人口、经济发展规模和社会发展状况等相适应。
(二)形式多样,节约实效。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利用市场资源,调动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和医疗机构多方的积极性,共同承担储备物资动态周转任务。探索建立实物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合、生产能力储备与技术储备相结合的应急物资储备方式。
四、储备方式及目录、规模
(一)储备方式
经县政府同意,我县确定国药控股广西有限公司作为县本级公共卫生应急医疗物资承储企业。医疗物资储备主要采取委托承储企业代储的实物储备方式,并根据我县实际情况逐步完善生产能力储备与技术储备。
(二)储备目录
由县工信局牵头,商县卫健局、财政局等有关单位制定县本级储备目录(第一批详见附件),储备目录要结合本县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县公共卫生应急医疗物资储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要根据实际情况需要,适时做好储备目录的动态调整。
(三)储备规模
医疗物资储备规模要根据县本级人口、交通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峰值时重要保供医疗防疫物资30天用量情况确定。储备规模由县公共卫生应急医疗物资储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卫健局等有关部门制定,并报县公共卫生应急医疗物资储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审定。
本次医疗物资储备资金按中央下达的补助资金共570万元全部用于医疗物资储备。中央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县本级财政补充安排。
五、调拨周转
(一)储备物资的使用。医疗储备物资属于有偿使用,遵循谁调拨谁付费的原则。储备物资使用方须按市场价格与承储企业结算,承储企业收到本次已调拨物资的结算资金后,及时采购补齐储备。
(二)储备物资的轮库。医疗储备物资的轮库由承储企业国药控股广西有限公司负责,国药控股广西有限公司制定并执行储备物资的入库验收制度,严把质量关,杜绝假冒伪劣物资流入储备环节。相关单位(部门)与承储企业采购的物资,向承储企业支付物资款项,承储企业应及时补齐储备物资。
(三)医疗储备物资的调拔流程。采购单位填写《天等县应急储备物资调拨计划单》(调拔物资清单及填写经办人、单位盖章,详见附件2)——承储主管单位审核(工信局经办人、复核人签字盖章,详见附件2)——承储主管单位下达调运指令——物资到达指定地方,采购单位确认收货,填写签收单(详见附件3)——采购单位与国药控股广西有限公司结算资金。
(四)物资储备资金。县本级医疗物资储备资金由县财政负责,并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
(五)动态监管。县卫健局同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工信局)建立全县应急物资保障调度平台,动态监测,分类保供;逐步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和生产企业生产能力等信息数据库,接入各级政府应急平台,动态管理、资源共享。
备品备件服务方案 篇3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医疗物资保障组《关于印发〈广西公共卫生应急医疗物资储备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新冠防指物〔20xx〕86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广西新冠肺炎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xx〕179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我市公共卫生应急医疗物资储备管理,保障医疗防护物资及时有效供应,建立我市公共卫生应急医疗物资储备体系,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加快补齐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短板,健全完善市、县统筹安排、分级储备、重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可统一调度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到20xx年底,建成市、县(市)应急物资保障系统为支撑,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确保重特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人民群众及时得到医疗卫生救援所需的重点救治药品、医疗防护物资和医疗救治设备。
二、储备原则
(一)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坚持全市一盘棋,统筹规划公共卫生应急医疗物资储备,分级实施、统一调配、资源共享。按照全市统筹、突出区域重点、分档安排的原则,实行市、县(市)的二级差异化储备。
(二)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结合实际,针对公共卫生突发应急事件,确定医疗物资储备种类。应急医疗物资储备数量与当地实际人口、经济发展规模和社会发展状况等相适应。
(三)形式多样,节约实效。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利用市场资源,调动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和医疗机构多方的积极性,共同承担储备物资动态周转任务。探索建立实物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合、生产能力储备与技术储备相结合的应急物资储备方式。
三、储备目录
按照自治区疫情防控医疗物资保障组相关文件规定,由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医疗物资保障组制定市本级储备目录,并指导县(市)做好储备目录制定工作。储备目录要结合本市产能情况综合考虑,对本土无法生产和产能不足的产品,要重点存储;对本土产能充足的产品,要兼顾产能情况,适量存储,并且优先储备符合条件的梧州自产品种。市、县(市)应急医疗储备物资主管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需要,适时做好储备目录的动态调整。
四、储备规模
按照自治区疫情防控医疗物资保障组相关文件规定,由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医疗物资保障组,指导县(市)政府根据属地人口、交通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峰值时重要保供医疗防疫物资30天用量情况确定储备规模。储备规模按下管一级原则,县级主管部门报市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市级由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医疗物资保障组制定,并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审定。
中央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地方政府补充安排。
五、储备方式
由市、县(市)政府明确应急医疗储备物资主管部门,并下达储备任务。市县储备主要采取委托医药流通企业代储的实物储备方式,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逐步完善生产能力储备与技术储备。市县承储企业由地方政府确定,按市级2至3家、县级1至2家实行差异化储备。承储企业须为区内或当地社会责任感强、社会信誉好的国有企业或医药流通领域龙头企业,具有完善的医药仓储和物流配送条件、完备的管理机制和高效的医疗物资轮换能力。
六、调拨周转
(一)储备物资的使用。医疗储备物资属于有偿使用,遵循谁调拨谁付费、统一结算、分级负担的原则。储备物资使用方须按市场价格与承储企业结算,承储企业收到本次已调拨物资的结算资金后,由承储企业及时采购补齐储备。
(二)储备物资轮库周期。各地医疗储备物资轮库时间,由地方卫健部门提出,并安排轮库物资的使用方向。
(三)储备物资轮库审批。医疗储备物资轮库审批,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级管各级,每次轮换后须向市医疗物资保障组审核备案。
(四)储备物资轮库方式。按照先入库、后轮库、再核销的原则。各地与承储企业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物资流转渠道和方式,实现储备物资周期性轮换和流转,确保物资的长期有效。承储企业制定并执行储备物资的入库验收制度,严把质量关,杜绝假冒伪劣物资流入储备环节;各地须建立储备物资定期核查制度,急抢救药品等物资进入近效期后要提出处理意见。各级政府须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及其他部门每年配额采购和使用储备物资,促进各级储备物资的轮换。医疗机构及储备物资使用部门所采购的储备物资向本级财政支付物资款项,再由本级财政以市场价格与承储企业结算支付,补齐储备。根据储备物资产品的效期特点,实施定期核销制度,对确实无法正常轮换造成过期的物资,由当地财政部门进行核销。
(五)物资储备资金。医疗物资储备资金由各级财政负责,分级负担应急物资储备资金,并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
(六)动态监管。上级主管部门对下级轮库要进行监督指导。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医疗物资保障组负责建立全市应急物资保障调度平台,动态监测,分类保供。地方须建立完善应急物资监测网络和预警体系,加强对储备物资的动态管理,及时补充和更新。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和生产企业生产能力等信息数据库,接入各级政府应急平台,动态管理、资源共享。
七、其他事项
市本级公共卫生应急医疗物资储备实施细则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另行制定。
备品备件服务方案 篇4
1.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医院应急作战、防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地质灾害保障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物资应急储备工作。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急作战、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及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而造成群体人员伤害的`医疗救援工作。
3.医疗器械应急保障工作体系
1)当启动医疗器械应急预案时,小组成员必须立即在岗在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保持通讯畅通
2)平时应做好一定数量的应急保障器材物质的储备,以备应急状态下紧急使用;定期查看和更新储备物质,使之经常处于有效期和正常状态。
3)平时应建立好应急状态下的器材采购渠道,每种设备或器材供货方至少3到5家,保证应急物质可在24小时内到货。
4)应急状态下,设备和器材采购可采取先调拨,后议价的方式,以最快速度保障供应。
5)应急状态下,医疗器械科维修工程人员采取先维修后报告的方式,以满足技术保障的需求。
6)应急状态下,医疗器械科有权临时调配临床科室闲置设备供应保障使用。
7)应急状态下,医疗器械科每半个工作日向分管院长汇报本部门应急保障工作情况。
8)应急状态取消后,医疗器械科2个工作日内应书面总结工作经验并向分管院长书面汇报此次应急保障任务情况。
4.培训和演练
设立定期应急保障培训制度,熟练掌握应急工作流程和要求,并适当进行应急保障任务的演练,提高器械科在真实状态下的应急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