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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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 篇1
为贯彻落实上级文明创建工作精神,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切实改善我镇集市和农村环境卫生面貌,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县文明委员会濉文委[20xx]4号、6号文件,《关于认真做好争创全省文明县城迎检工作》和关于下发《濉溪县乡镇市容环境卫生目标责任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刘政[20xx]44号文件《刘桥镇环境整治暨“清洁乡村、美化家园”实施方案》,经研究同意制定文明创建实施方案。
考核范围:
镇直各单位,各行政村
考核方式:
采取自查和督查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自查,镇直各单位各行政村对照目标要求进行自查,认真补缺补差。督查考核,由镇“清洁乡村,美化家园”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带队。对镇直各单位,各行政村进行全面督查考核。
目标任务
通过扎实推进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建立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提高环境卫生管理水平,进一步美化辖区形象,努力营造环境整洁井然有序,管理科学,文明和谐的集镇和农村新面貌。
(一)“合欢大道“两侧的环境卫生和交通秩序,镇市容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要加大工作力度,建立奖惩制度,其工作目标任务:一是加强沿街店面的卫生、秩序管理达到无乱搭乱建,无占道经营,无乱摆摊设点,无乱扔乱倒垃圾,使街道环境整洁有序。二是刘桥集贸市场管理有限公司要成立专职机构,加强对集贸市场的环境卫生秩序治理,使农贸市场内科学规划各类摊位,做到环境整洁,摆放有序。三是开展交通秩序治理,彻底清理骑路逢集,整治机动车辆乱停乱放、违章占道等行为,确保沿街、集市道路安全畅通。
(二)基层环境整洁采取重点突破。一是突出重点,两矿工人村与镇辖区结合部、工业园区南北路、农贸市场北头以及三个示范行政村。既要清理道路的垃圾、杂物、建筑材料等,又要拆除有碍观瞻的路边广告及违章搭建,还要把垃圾及时清运到垃圾场,确保解决垃圾乱倒的问题,三个新农村示范村要按照“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的要求,在道路硬化的基础上,加快村庄绿化、环境净化,积极推进乡村环境和村容村貌综合整治工作。二是全面铺开。主要针对垃圾乱倒、污水乱排、物料乱放、棚舍乱搭、杆线乱拉、墙体乱涂、柴草乱堆、禽畜乱跑等“八乱”现象,要全面开展“六项清理”活动,即:1、清理农户室内卫生,摆放物品整齐、住宅与圈舍分离、牧畜不准散养,不要乱拴。2、清理房前屋后和道路两侧的乱堆乱放杂物和粪堆,规范柴草堆放。3、清理公路边、沟塘边、桥涵边以及公共地带的暴露垃圾和牲畜粪便。4、清理、疏流村庄及其周边的污水沟和排水沟。5、清理墙体的乱涂画、小广告和不规范的标语口号,同时增设村规民约等公益广告,以村为单位整理残旧的围墙院落。6、清理集镇村庄乱搭乱建,规范摊点设置,整理杂乱杆线。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行政村和企事业单位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组织管理机构,镇政府成立“一办两队”和综合管理队伍,探索适合农村的环境卫生管理新方式,建立管理制度。
1、巩固镇环境卫生管理机构,镇文明办公室与镇建设规划办公室为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作为镇对行政管辖区域内进行环境卫生管理的机构,负责对全镇文明创建,爱国卫生、镇容镇貌管理、监督、考核等工作。
2、建立市容管理和环卫清扫保洁两支队伍。一是建立市容综合管理队伍,在镇建设所人员的基础上成立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监察中队,依法履行本辖区的市容环境卫生监察职权,接受镇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的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监督中队的组成人员与原机构规格、性质、隶属关系、编制和供给渠道不变,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双重领导模式。二是加强清扫保洁队伍的管理,由镇文明办负责,主要针对镇合欢大道沿街公路两侧,农贸市场北头至镇工业园区路口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垃圾场处理等工作。三是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配备保洁人员,负责村庄、道路和单位的保洁以及农户家庭的垃圾清运。
3、落实经费保障,镇清扫保洁人员工资和费用已列入镇财政预算,各行政村和企事业单位配备的清扫保洁人员工资以及费用由单位自筹,根据考评实行以奖代补。
4、为保证该项工作始终如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从20xx年度起,环境整洁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四)逐步完善配套环卫基础设施,为垃圾日产日清,按时清理,定点集中处理,各行政村选址设置垃圾池,配备垃圾运输车辆,镇在现有垃圾填埋场的基础上,选址建设垃圾中转站,使产生的垃圾能够统一处置。
(五)培育典型、示范带动,全镇按照“四化四改”的标准,“四化”即:环境净化、村庄绿化、村容美化、路面硬化,村通水泥路,自然村通砂石路,农户门面前有硬化道、硬化路面村村通、户户连。积极推进“改水、改厕、改厨、改圈”工作,普及农户手压井,村村实行集中供水,安全饮水,普及率达到100%,全面取缔露天粪坑、农户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5%以上,以发展再生能源推动改厨改灶工作,推广使用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推行住宅与圈舍分离,家畜家禽分舍饲养,人畜分离,第一批培育典型示范村三个,即:前吕楼行政村、周大庄行政村、大陈集行政村;第二批培育典型试点村三个,即:后吕楼行政村、周口行政村、丁楼行政村;第三批培育典型试点村三个,即:孟口行政村、彭楼行政村、刘桥行政村;第四批全面达标,即:小城、任圩、关帝、王埝、干庄、杨庄、留古、火神庙等八个行政村。
(六)不断加强制度建设,镇环卫队和几个试点村以及镇直各单位,要明确各自职责分工、制定和完善相应的工作管理制度,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人员录用办法,清扫保洁工作制度,垃圾收集清运工作制度,垃圾处理工作制度和清扫保洁人员考勤制度,同时制订村规民约,定期开展农民文明素质教育活动。培养农民讲究卫生,爱护环境的良好习惯,不断提升农村文明程度。
考核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相关部门参与,各司其职的市容环境卫生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党委书记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刘须芹同志,周文彬同志具体抓,镇文明办具体负责。镇直各单位的一把手,各行政村书记要把环境整治活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制定出细化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重点突破,扎实推进。
(二)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镇电视台广播站,要开设专题、专栏大力宣传城乡环境整治目的、意义和要求,宣传各行政村的贯彻落实情况及工作推进措施,重点村(庄)要在有关地段设置专栏,以讲卫生、讲文明、讲科学、移风易俗的生活观念和健康的行为准则去改变落后的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尤其要抓好在环境整治工作中先进典型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更加积极地投入到环境整治和新农村建设的实践之中。推动我镇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三)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8月11日至8月20日)召开村两委全体人员会议,制定具体方案,明确专人负责,然后召开党员扩大会议进行动员,镇派宣传车和拉横幅标语,广泛开展宣传,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充分调动广大干群参与行动的积极性。
2、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8月21日至20xx年8月30日)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全面推进落实活动的各项任务,重点开展镇容镇貌环境整治活动并加强日常管理,切实建立清洁工程长效机制,同时对三个试点村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促使起到试点示范典型村的作用。
3、检查评比,树典型,以点带面,(自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9月30日)镇统一组织检查评比,按照考核标准“进行逐项评比,并及时总结工作经验,适时召开现场会,采取以奖代补,推动全镇面上的工作开展。
4、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10月30日)不断总结经验,学习先进单位经验,结合本镇实际按照全镇四步走的做法,确保镇容镇貌,合欢大道和三个试点村达到县考核镇的标准,六个村均达到县考核试点村的标准,九个村根据各自条件,进一步加强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
5、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切实加强对活动的领导,经研究成立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并实行文明办公室与建设规划办公室的负责人互相配合,相互支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各行政村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把环境整治活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要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重点突破,扎实推进,力争通过“清洁乡村、美化家园”活动实施方案的落实,使刘桥镇容村貌焕然一新,呈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民主管理、文明和谐”新的农村景象。
工作方案 篇2
一、调研前言
随着生活条件的改善,健康和环保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xx因其特殊的物理特性,可以在能量激发下释放对人身体有益处的远红外线,同时具有防辐射功能。xx还可以净化空气和水质,抗菌、除菌和除臭。为此,公司计划开发以xx为原料的产品,本调研就是了解市场对产品的接受程度、购买力和竞争程度等。
二、调研目的
1、调查xx产品市场的行业现状、同类产品的竞争状况。
2、调查xx产品的市场购买力及消费者的职业和年龄分布等。
三、调研内容
1、行业现状、竞争情况
(1)行业的政策、法规。
(2)相关产品及服务的市场接受程度。
(3)同类产品的名称、售价、生产厂家及销售情况。
2、消费者的购买力
(1)消费者对xx原料的认识程度。
(2)是否愿意购买相关产品及服务。
(3)愿意花费在相关产品上的花销。
3、消费者的性别、职业和年龄。
四、调研范围
1、本地区的各大百货、超市。
2、同类产品的特许经销商。
3、销售同类产品的分销商。
五、调研方法
1、现场问卷调查,请消费者或者经销商填写调查问卷。
2、网络调查,通过e-mail和网上调查问卷调查。
3、观察法,观察各卖场的销售人员如何向消费者介绍和推销同类产品。
4、访问法,对购买同类产品的消费者进行现场访问,如为什么购买该产品,对该产品有什么意见和建议等。
5、二手资料搜集法,对其他同类产品的销售策略、产品性能、目前的消费环境等进行调查,访问产品生产商、经销商网站,搜集二手资料。
六、调研对象及样本确定
1、现场问卷调查。
(1)问卷样本数:500份。
(2)调查区域:市内各大百货商场。
2、网络调查,有针对性发送e-mail500封,统计网上调查问卷。
3、其他方法,对获得的信息进行分类整理。
七、调研程序及进度安排
1、2月1日-2月3日:制定调研计划,确定调查方案。 2、2月4日-2月7日:根据调研方案进行调研准备,设计调查问卷,以及培训调研人员。
3、2月8日-2月16日:进行实地调查。
4、2月17日-2月22日:汇总调研信息,进行整理分析,形成调研报告。
八、调研经费预算
1、调查问卷及其他文档打印费用:xxx元。
2、预售产品成本及物流费用:xxx元。
3、调研人员交通、餐饮费:xxx元。
工作方案 篇3
为保证浙江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在我区的顺利开展,确保工作质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xx年1月—5月)
按照上级要求完成社区矫正对象的排摸、组织的组建、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开展必要的宣传活动等准备工作。
(二)启动阶段(6月—7月)
建立区、镇(乡、街道)社区矫正组织;颁布我区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并举行交接仪式;组织司法所社区矫正专职人员到其它省(市)试点地区参观学习;工作组人员及派驻的监狱警察全面到位。
(三)全面实施阶段(8月—11月)
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工作程序和各项工作制度;指导、督促全区各镇(乡、街道)遵守各有关工作程序和制度,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试点工作顺利进行,提高工作的质量。
(四)总结提高阶段(12月)
总结前阶段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状况;分析具体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揭示社区矫正工作的有效方法和途径,为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推进带给成功的经验和做法。
二、社区矫正工作基本流程
(一)社区矫正的衔接
1、区公安分局及时以镇(乡、街道)为单位将现有社区矫正对象的相关法律文书和监督考察档案等有关材料的副本移送给区司法局,由区司法局送达各相关司法所,司法所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书后,要及时建立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和考察档案。
2、人民法院对构成犯罪的刑事被告人,判处管制、单独判或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后,应及时将生效的判决(裁定)书副本和执行通知书,一并送达执行地的县级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3、人民法院对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被告人,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将《执行通知书》、《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连同生效的判决(裁定)书副本、结案登记表,及时送达执行地的县级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检察院。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消失后,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余刑1年以上的,由公安机关将罪犯交付监狱管理机关收监执行;判处有期徒刑余刑不足1年的,交看守所执行。
4、人民法院对在押的服刑罪犯裁定假释后,应及时将裁定书副本送达提请假释的监狱管理机关或公安机关;押犯所在的监狱或公安机关看守所,在办理释放手续时,将原判法律文书(或抄件、复印件)、执行通知书(或抄件、复印件)、假释裁定书副本和罪犯出监(所)表,一并及时送交执行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5、监狱管理机关或公安机关对在押的服刑罪犯,批准暂予监外执行后,应在5日将审批表副本4份送达报请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狱或公安机关看守所;押犯单位在办理出监(所)手续时,将原原判法律文书(或抄件、复印件)、执行通知书(或抄件、复印件)、审批表副本和罪犯出监(所)鉴定表,一并及时送交执行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6、监狱或公安机关看守所对刑满释放后仍需执行附加的罪犯,在办理释放手续的同时,应将原判法律文书(或抄件、复印件)和罪犯出监(所)鉴定表,一并及时送交执行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7、上述条款中涉及监狱等上级部门的按上级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的规定办理。
8、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收到人民法院、监狱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看守所相关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文书、执行通知书后,应在3日内分别转送给相关司法所、公安派出所。
9、社区矫正对象回社区报到时,司法所工作人员和公安派出所民警应当立即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谈话教育,并邀请其家属参加。同时,告知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务必遵守的相关规定。
10、对户籍地与长期居住地不一致的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按照《关于人户分离的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规定》办理。
(二)社区矫正的执行
1、司法所应当对社区矫正对象的个人基本状况、所犯罪行及所处刑罚、改造表现、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等基本状况和矫正状况建立档案,并会同公安派出所根据其特点制定相应的矫正方案,建立监督考察小组,落实日常监督管理和考察措施。
2、司法所应当及时与有监督管理潜力的社区矫正对象直系亲属签订监督管理协议,明确其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和教育职责。社区矫正对象没有直系亲属的,可与其所在单位、村(居)委会或愿意承担监督管理和教育职责的近亲属签订监督管理协议。
3、司法所应当本着贴合公共利益、社区矫正对象力所能及、可操作性强、易于监督检查的原则,组织、督促、检查有劳动潜力的社区矫正对象参加社会公益劳动。社区矫正对象参加社会公益劳动的时间,每月累计不少于2个工作日。
4、司法所应当按照集中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以个别教育为主的原则,定期安排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充分运用社会资源,配合、参与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活动。学习教育活动的资料包括法律法规、政策、道德规范、行为规范、时事形势等方面。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教育的时间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镇(乡、街道)应当带给必要的学习教育场所和设施。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可根据需要组织以区为单位的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
5、司法所能够根据矫正工作的需要和可能,组织有关人员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矫正等活动。结合社区矫正对象犯罪原因、心理类型、理实表现等制定心理矫正方案,进行心理咨询引导,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
6、贴合试学条件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教育部门应当选取适当的学校安排其试学。
7、司法所应当会同公安派出所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表现、遵纪守法、参加学习教育和参加劳动改造等状况,每季对其进行一次考评,每年进行一次年度综合考评,有关状况填入《社区矫正对象年(季)度考核表》,存入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档案。
8、司法所应当根据社区矫正对象在理解社区矫正期间的改造表现,按照《浙江省社区矫正对象奖惩考核办法》的规定,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奖惩。
(三)社区矫正的解除
1、在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期满前30日内,司法所应指导其完成《自我鉴定》,并会同公安派出所召开由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社区矫正志愿者、社区矫正对象等相关人员参加的评议会,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社区矫正状况进行评议,根据评议结果作出鉴定,并将鉴定结果上报区司法局和公安分局。其中,被暂予监外执行和被裁定假释的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期满鉴定状况,由区公安分局通报该社区矫正对象原关押监狱和看守所。
2、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期满,司法所应会同公安派出所向社区矫正对象本人及其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社区矫正。缓刑、假释、管制、人员的《缓刑期满书》、《假释期满书》、《恢复政治权利证明书》、《解除管制通知书》,由当地公安机关签发。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对象服刑期满时,由原收押的监狱、看守所办理释放手续。
3、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需要收监执行的,由司法所会同公安派出所提出意见,经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审查后,送区公安分局审核。其中保外就医的,由区公安分局通知其原收押监狱、看守所收监(所)执行;因其他原因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由区公安分局提请该社区矫正对象户籍地的人民法院决定收监执行。同时,将有关的审查、审核意见和该社区矫正对象的考核表等有关材料分别抄送对其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监狱管理机关、公安机关和原收押监狱、看守所。
4、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被收监执行或在社区矫正期间重新犯罪的社区矫正对象,自羁押之日起自然解除社区矫正。
三、社区矫正工作制度
(一)例会制度
区、镇(乡、街道)社区矫正组织应当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传达上级社区矫正工作的指示精神,研究、制定本地区社区矫正工作的规划和实施方案,听取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交流工作状况和工作信息,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请示报告制度
区、镇(乡、街道)社区矫正组织要建立请示报告制度,加强组织观念,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逐级上报,不得隐瞒不报,紧急状况要边处置边报告。同时,对本地区社区矫正工作的经验、做法、重要活动及典型案例等各种社区矫正工作信息,也应及时逐级报送。
(三)建档统计制度
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要逐人建档。社区矫正对象的犯罪状况、改造表现、家庭成员、社会关系、理解教育、参加公益劳动、考察鉴定等状况要记入档案。区司法局和各司法所要建立起社区矫正工作状况统计报表制度。统计报表和统计数据分析,要保证真实、准确,不得拒报、错报、漏报、虚报和瞒报。
(四)培训工作制度
区、镇(乡、街道)社区矫正组织,要建立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学习培训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对专业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进行业务培训,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
(五)监督检查制度
人民检察院对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的社区矫正执行工作实行监督。人民检察院能够向上述机关调阅社区矫正工作的档案、资料。能够向上述机关了解社区矫正工作状况,能够找社区矫正对象谈话。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的监督工作应予以配合。人民检察院发现社区矫正对象需要收监执行的,能够向区公安机关提出检察推荐,也能够向原收押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对象户籍地人民法院提出检察推荐。在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监督的同时,社区矫正组织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督检查制度。要用心理解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上级社区矫正组织的监督检查,要透过设立举报箱、投诉电话等多种形式认真理解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及时纠正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查处社区矫正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确保公平、公正执法。
(六)奖惩考核制度
社区矫正工作将列入区政府对各镇(乡、街道)和部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资料,对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及时予以表彰奖励,对因工作失职或失误而引起重大事件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职责。
工作方案 篇4
养成教育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素质教育的灵魂和核心,为了使我校养成教育工作符合具体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要求,巩固养成教育成果,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品质和良好举止,形成良好的校纪校风和班级班风,现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拟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养成教育是我校教育的根本任务和主要内容,以培养学生的生活习惯、学习习惯,文明行为习惯为出发点,以有利于指导学生健康成长为目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狠抓落实,注重实效,形成特色,开创我校养成教育的新局面,大力推进素质教育。
二、领导机构
养成教育工作由学校领导来领导,下设工作小组,负责学校养成教育的规划、布置、协调和落实工作。
组 长:孙彦
副组长:田进福
成 员:宁林平、郑会平、杨廷宝、焦慧、涂志强及各班主任
三、工作目标
1、通过“礼仪习惯”教育,使学生逐步养成尊敬长辈,礼貌待人的优良品质,提高分清是非,美丑、善恶、真假的能力。
2、通过“生活习惯”教育,使学生养成讲秩序,讲公德,有理智的良好习惯,提高学生的生活能力。
3、通过“学习习惯”教育,教会学生科学的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促进学生文化素质的提高。
4、通过“节约习惯”教育,培养学生在节俭意识的前提下,较好地发挥人力物力效能,使学生养成艰苦朴素的良好习惯。
四、教育内容
以、为标准,归纳学生在生活和学习中存在的不良行为,从礼仪、学习、生活和节俭四个方面,正面规范学生行为习惯。
1、礼仪习惯
尊重长辈,听父母教导,不顶嘴,讲话态度诚恳。
住校生在校须外出时,要请假,并跟班主任说明去向。
进校第一次见到老师要主动向老师问好,进出校门、上下楼梯遇见老师让老师先行。
上课回答问题先举手,跟老师说话要起立,进办公室前喊“报告”,经老师容许后方能进入。
在接受老师或长辈教育后要说谢谢或鞠躬致谢。
同学之间要互帮互助,不强欺弱.
参加升降国旗,要严肃、庄重、衣着整洁。
讲话文明,不说脏话。
2、学习习惯:
课前要预习,学会带着问题听课。
课前准备好学习用品,静等老师上课。
上课专心听讲,不乱说乱动,勇于提问,积极回答,积极思考。
按时完成作业,做到独立、耐心、细致。
努力做到日日清、周周清、月月清。
重要的事情先做,再做喜欢做的事情。
3、生活习惯:
起床、穿衣、洗漱、整理房间、吃饭行动快速、做事利索。
上学不迟到、放学及时回家,不在路上打闹,不进网吧、等不健康场所。
讲究个人卫生,经常剪指甲,不染发、不留长发,不穿奇形怪状的衣服,穿戴整洁,不穿拖鞋进教室。
积极主动打扫教室、寝室、不乱扔拉圾,不乱涂乱画。
在家帮助家长做力所能及的事。
住校生按时就寝,按时起床,尊重他人,不在寝室大声喧哗。
注意安全,关爱生命,不攀爬围墙。
五、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
1、孙彦校长就“加强学生养成教育”做动员讲话。
2、政教处宁林平主任做关于文明礼貌方面的讲座。
第二阶段:学习、讨论
1、政教处张贴加强学生养成教育的倡议书。
2、学期第一、二周以加强学生养成教育为主题召开两次主题班会。
3、政教处组织参加主题班会
第三阶段:总结、检查
1、针对学生文明用语、文明习惯的检查。
2、针对学生良好生活习惯的检查。
3、针对学生学习方法的调查。
4、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