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春风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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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春风行动实施方案 篇1
为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加强和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各类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素质和能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按照《xx市 20xx 年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要点》(xx号)、《20xx年xx市安全生产培训及持证上岗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特制定xx镇安全生产培训及持证上岗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 44 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 3 号令)、《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 30 号令)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 号)精神,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及安全资格证书的管理,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提高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建立安全培训台账,健全安全培训档案,落实安全培训教育经费,摸清各类应当接受培训及已接受培训人员底数,强化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工作,力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和持证上岗率达 100%。
三、重点检查内容
(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制度、安全培训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
(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通过安全资格考核持证上岗的情况;
(三) 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操作证书是否有效情况;
(四)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培训档案的情况;
(五)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经费落实使用情况。
四、成立镇专项执法行动工作小组
由镇长xx任组长,负责专项执法行动全面工作;副镇长xx任副组长,具体负责专项执法行动;安监办负责专项执法行动的排查以及督促隐患整治;各村(居)委会负责辖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
五、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执法行动,自 20xx年5月15 日起至 20l2年 11月30日结束,分宣传动员、企业自查、村(居)委会检查以及镇安监办大排查、xx市安监局大排查、xx市安监局检查组抽查、xx市整改复查6个阶段进行。
(一) 宣传动员阶段(5月15日至5月20日)
各村(居)委会、各企业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研究制订安全培训及持证上岗自查方案,全面落实责任,搞好宣传发动。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广泛动员,大力宣传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开展打击非法违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通过广播、会议等方式,广泛发动群众,大力宣传安全培训及持证上岗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不断提高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企业自查阶段(5月21日至6月30日)
各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要求,做好本单位安全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自查工作,整理汇总相关资料备查。对查出的问题,要制定整改计划,限期解决。
(三)镇安办排查阶段(7 月1日至8月31日)
各企业要对本次行动的自查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对自查中的问题进行整改。镇安委会将对镇内各企业进行拉网式大排查,并对大排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进行复查,对逾期仍未改正的,按照《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四)xx市安监局排查阶段(7 月1日至8月31日)
xx市安监局对全市范围内企业进行拉网式大排查,工矿科负责对非煤矿山及各类冶金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危化科负责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及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煤监局负责对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排查,对查出的问题,该整改的限期整改,该处罚的依法处罚。同时,按照管理权限,组织安全培训及安全资格证的取证、换证等工作。法规科负责对培训机构培训工作进行检查。执法大队负责对以上各类企业进行抽查。
(五)迎接xx市安监局抽查阶段(9月1日至10月15日)
xx市安监局检查组对我市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至少抽查8家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是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企业、建筑施工和今年发生过死亡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六)复查阶段(10月16日至11月30日)
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限期整改。市安监局要对已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的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逾期仍未改正的,按照《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安全培训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具体体现,各村(社区)、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好此次专项执法工作,从源头上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尽快制定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搞好结合,抓好整改。安全生产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专项执法行动要与其它专项执法检查和日常性安全执法检查结合起来,既要保证本次行动不走过场,查细查实,又要防止多头重复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时限,切实把开展专项执法工作作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的重要措施,真正实现以执法促进企业安全培训、以安全培训促进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安全技能的提高。
(三)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专项执法活动中要严格依照安全生产培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做到认真细致、高度负责,确保不走过场,及时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管理档案,切实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检查中发现不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没有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要按照国家、省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给予上限处罚。
(四)认真总结,加强管理。各村(社区)、各企业要认真做好安全培训制度、安全培训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企业要建立安全培训档案,落实安全培训经费;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通过安全资格考核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及有操作证书。
安全生产春风行动实施方案 篇2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三秋”大忙季节即将来临,搞好“三秋”大忙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是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立即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现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全镇“三秋”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各村居主任
二、时间部署:
10月15日-11月15日
三、检查内容
1、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持证情况;
2、排查农业机械是否存在事故隐患;
3、逾期未检或按照规定登记在作业的;
4、驾驶人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和超速超载行驶的;
5、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作业的;
6、对外来跨区作业车辆和人员的执法检查是否存在“三无”的督促其离开本地作业;
7、农桥设施是否安全。
四、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把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和政治任务,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多措并举,努力营造“三秋”农忙安全生产氛围,广泛宣传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到人员到位、精力到位、时间到位、工作到位;
3、突击重点,严格检查农机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部位不留死角,不走形式,消除事故隐患,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4、精心筹划,科学安排,大忙结束后,搞好总结,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措施的工作总结,及时通报检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三秋”大忙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取得实效。
安全生产春风行动实施方案 篇3
为贯彻执行国家“隐患治理年”的一系列要求,认真落实市、区政府的安排部署,乡政府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最大限度地整改、消除各行业领域的重大安全隐患,结合国家、省、市、区“隐患治理年”的相关要求和部署,以及当前我乡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深入推进“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促进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村及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到实处;对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整改消除重大隐患,落实防控措施,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减少一般事故,促进全乡各行业、各领域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工作重点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按照乡党委、政府的部署,此次全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主要包括:道路交通、非煤矿山、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农机、水利、教育、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和领域。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领导,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乐居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安监站,由周兆雄担任主任,负责处理相关事务。
(二)职责分工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按照乡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依法履行主体责任的原则,由各村、各部门组织实施。
1、各村要结合实际,按照“重点突出,整体推进”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方案,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乡安监站要搞好全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与指导,并按照“隐患治理年”的部署要求和国务院安委办关于重点行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本乡实际,督促相关单位和生产经营企业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指导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乐居派出所主要负责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组织、指导、督促民爆器材的储存、运输、使用和对烟花爆竹运输、燃放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对辖区内的“三无”车辆、超员超载超速、违章载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事故育点、黑点路段的监控和治理。
4、乐居国土所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督促矿产资源勘查企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打击种类非法开采国家矿产资源的行为;加强地质灾害的排查、评估、监控,落实有效防范措施。
5、乐居交警中队的主要负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加大对“三无”车辆、超员超载超速、违章载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事故育点、黑点路段的监控和治理。
6、乐居工商所、卫生院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督促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7、乐居乡中心学校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督促本系统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
8、乡水管站根据各自监管职责,按照“隐患治理年”的部署要求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实施意见,结合本部门、本行业的实际,认真研究,组织实施本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
9、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乡各级政府“隐患治理年”的部署要求,严格执行监管部门的有关指令,深入开展隐患自查工作,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资金,积极开展整改活动和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严防隐患转化为事故,确保安全。
各行业监管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深刻吸取XX县“ 3·14”煤矿事故教训,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省、市、区领导相关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本行业、本单位的实际,组织好、开展好、实施好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全力以赴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四、工作步骤
根据区政府的安排部署,全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从今年3月27日开始,到5月2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隐患排查阶段(3月27日至3月31日)
各村、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和乡党委、政府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和去年专项行动中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成立机构,落实人员、经费、及时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隐患排查工作采取乡政府组织抽查和企业自查、申报的方式进行。排查阶段结合后,要如实填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登记表》,对每一条隐患都要进行逐一登记。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水利等工矿商贸行业监管部门和道路交通、水运等交通运输监管部门以及教育、文体、农机、水利等行业监管部门,要按照全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及时组织督促开展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活动。发现重大隐患,应当立即责令相关单位停止生产经营活动,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向当地行业监管部门申报,纳入督办整改内容,隐患不消除,坚决不允许恢复生产经营活动。凡因排查不力或满报、虚报安全隐患、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督促整改阶段(4月1日至4月25日)
各生产经营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刻吸取区内外的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分析研究,周密部署,结合隐患排查情况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列出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预案和临控“五落实”,严防隐患酿成事故。各村和相关部门要适时组织深入生产经营企业,对排查登记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抽查、指导和督促,如实填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汇总表》。各村和相关部门务必于4月25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材料和《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登记表》、《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汇总表》报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三)督查验收阶段(4月26日至4月30日)
为确保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乡政府将组织督查组,于4月26日至4月30日对各村、各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验收。督查的主要内容是:一是查各村、各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放执行专项行动目标责任状的情况以及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履职情况;二是抽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改的情况;三是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以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四是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五是查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情况;六是查各村、各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打非”工作情况。
督查验收工作结束,乡党委、政府按照此次专项行动目标责任状的考核内容和奖惩办法,对各村、各相关部门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并将考核结果一并纳入全年安全生工作目标责任状的考核。
(四)迎接市区级督查验收阶段(5月1日至5月20 日)
各村、各相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乡级督查验收情况,进一步查缺补漏,做好迎接市、区督查验收的相关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是各村、各相关部门要深刻吸取XX县“3.14”煤矿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在思想上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在行动上更加扎实地抓安全生产,保持高压态势,狠抓具体措施的落实。要加强舆论监督和宣传教育,把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始终,营造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浓厚氛围,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从业人员全面细致的查找事故隐患,出谋划策,群防群汉,深入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专一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是要结合国家、省、市、区有关“隐患治理年”的部署要求,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进一步强化监管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亲自部署、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要结合实际,层层分解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将专项行动的有关要求落实到每一个行业主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
三是排查治理工作要全面、深入、细致、不留死角,切实做到责任清、情况明、数字准。排查出的每条安全隐患都要注明基本情况、类型、需整改的内容、主体责任单位、监管单位、措施落实情况等。要认真总结去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地至今尚未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要进行认真梳理,查清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采取有力的`措施,加快整改进度。暂时不能完成整改措施的重大安全隐患都要由主体责任单位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预案和监控“五落实”,确保隐患整改到位,防止事故发生。
四是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要加强对隐患具体责任单位排查治理工作的督促指导和检查,狠抓整改落实。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规定时限内未进行整改或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条件的单位、企业,要依法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该停产停业的要停产停业,该吊销证照的'要吊销证照,该关闭的要依法关闭;对长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迟迟不进行治理的,要依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凡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春风行动实施方案 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农业部及省政府办公厅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有关部署,结合我省农业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xx]23号)和中央、省委和省政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核心,以全面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规、政策为主线,以强化企事业单位及经营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教“三项行动”,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监管队伍“三项建设”,严格依法行政,着力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操作人员“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推进农机全面监理,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创建平安农机,努力提高安全监管能力,坚决防范安全生产事故,促进现代农业安全发展。
二、工作目标和步骤
(一)工作目标。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突出“二遏制、二增强、二规范”工作重点,即一是加大农机安全执法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使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以及伪造、变造及使用伪造、变造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等严重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使农业安全生产事故上升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二是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安全发展理念得到进一步增强,农业企事业单位及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指导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三是加大农业安全生产制度、体制、机制建设力度,增加安全生产投入,提升安全监管水平,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得到有效规范,使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检验、核发牌证等行为得到有效规范。
(二)工作步骤。安全生产年活动分为四个阶段,xx年4月为部署阶段;xx年5月至xx年11月上旬为全面实施阶段;xx年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为督促检查阶段;xx年12月下旬至年底为总结提高阶段。按有关规定,请各市州农业(农机)主管部门及厅属有关单位于4月底前,将本区域、本单位活动实施方案报省厅,并在每季度结束后3日内报上季度工作情况小结;xx年1月10日前报全年该项活动专题工作总结。联系部门:厅农机安全监管处,电话:,邮箱:
三、工作重点
(一)全面落实企事业单位和经营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业内各企事业单位要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把安全生产作为强基固本的重要举措纳入本部门、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安全投入、安全管理、技术装备、教育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要强化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责任,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遇到的突出问题。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安全生产事故易发重点单位、岗位、环节,要将安全生产任务量化到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员。
(二)进一步强化行业安全监管和指导责任。各级农业(农机)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认真履行安全监管和指导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认真落实安全监管和指导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考核制度,督促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在实施和完善“十二五”规划中安排农业安全生产有关项目。要按照规定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等会议,抓部署、抓督促、抓检查、抓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各级农业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要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加强督促指导和综合协调。建立和完善部门协调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果。农机、农能和农场系统等重点领域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管理和指导职责,加强对本领域企事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和指导服务。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要贯彻落实全国农业机械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学习、探索农机具安全保险新途径。切实做好《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xx-20xx年)》农机安全监理体系建设项目,加强督导检查,改进农机安全监理设施设备条件,增强安全监理公共服务能力。
(三)组织开展农业安全生产检查活动。要大力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将隐患排查治理纳入安全监管和企事业单位日常治理的重要内容。要重点检查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安全技术标准情况;强化重大节假日、重要时节和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检查沼气工程、农业机械机库棚、维修、储油等设施安全情况;排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建立与落实情况,以及检查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及时纠正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完善各级各类危险源、事故隐患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建立跟踪督促整改制度,对较大隐患层层督办,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农机监理机构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和查处拖拉机违章载人、无证驾驶、无牌行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以及伪造、变造及使用伪造、变造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等严重违法行为。
(四)加强拖拉机等农业机械的牌证管理,努力提高上牌率、检验率和持证率。各级农业(农机)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切实做好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牌证管理,进一步规范其登记、检验、发放牌证等行为,把好“准入关”。要对农业机械牌证办理业务组织开展一次清理整治,重点检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登记、年度检验情况,驾驶证申领、换发、审验情况,严肃查处、坚决纠正擅自扩大标准等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检验、核发牌证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制定提高“三率”的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层层落实,加强对各级监理机构的组织领导和绩效考核。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督促做好拖拉机运输机组的道路交通责任强制保险工作。农机监理机构在办理拖拉机运输机组登记时,严格要求拖拉机所有人提供“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日期和保险公司的名称”。要督促保险工作部门,切实提高保险服务水平。要有针对性地对微耕机等设施农业装备开展专项治理。对无牌行驶作业、不按时参加安全检验的现象进行整治,对驾驶操作人员无证驾驶的现象进行治理。
(五)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的宣传,营造良好的行业安全生产氛围。加强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增强执法为民思想和依法行政能力,严格依法办事。要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知识竞赛,提高农机手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做好“六个一”的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农民群众和农村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
(六)严肃事故查处,不断规范事故处理工作。各地要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对事故负有领导、监督、管理责任的单位和人员,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跟踪督促事故责任的落实;教育和引导广大企业和干部群众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查隐患、堵漏洞,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各地要组织完善相应的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要落实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责任制,及时、妥善处理事故。要进一步开展农机事故统计调研、分析,探索建立农机事故指标科学控制机制,促进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对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国务院办公厅、农业部和省政府办公厅的有关部署上来。各级、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年”各项部署和有关要求的贯彻落实。
(二)明确任务,精心组织。各地、各单位要坚持“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的理念,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年”活动及重点工作实施方案,要进一步明确任务,逐级落实工作责任,细化进度安排。各地要把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与当地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各项工作,以及与“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等结合起来,并为该项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
(三)加强监管,突出重点。加强对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指导、监督检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活动中出现的问题,稳定和改善安全生产形势。对活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情况,对各地活动进展情况进行专项抽查;对突出问题、重大事故隐患要加强排查力度;对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深化整治效果,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加强交流,促进工作。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开展活动的新模式,及时总结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经验做法,加强信息互通,充分利用各种媒介互相交流学习,并将工作动态以信息等方式报省厅,同时要努力查找存在的问题,思考解决对策,促进此项工作深入开展。
安全生产春风行动实施方案 篇5
为认真贯彻落实《园区管委会关于在园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的通知》(苏园管[2014]56号)精神,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安全责任,夯实工作基础,健全监管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园区实际,现就开展园区城管系统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提出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省中央、省、市和园区工委、管委会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安全生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总要求,全面排查与整改园区城市管理各领域安全事故隐患,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部门牵头”的原则,落实事故隐患跟踪和整改责任,确保隐患整治工作措施、责任、时限“三到位”。
二、检查重点
(一)重点检查园区城市道路、桥梁、涵洞、公园设施、游乐设施、交通及照明设施、户外广告等公共区域各类设施安全情况。
(二)重点检查园区公交车辆保养、安全文明驾驶、公交场站设施管理等安全情况。
(三)重点检查园区河道驳岸、泵房、闸站等水利设施安全情况。
三、检查内容
(一)公共设施安全。
1.市政道路方面。在所管辖范围内,发现任何涉及安全隐患的道路坑槽、窨井框盖缺损、人行道起拱等问题立即安排维修;对施工范围内的沟、井、坎、坑及孔洞等有安全隐患的区域,严格按要求设置防护围栏、警示标志。加强道路开挖单位现场安全围挡的跟踪管理工作。调查统计管养范围内道路路面大面积起拱的路段,报上级主管部门纳入园区大修改造计划。
2.隧道、桥梁设施方面。对桥隧进行外观、结构检查,利用高倍望远镜、钢尺等工具对桥梁的基础数据、桥隧病害仔细检查。对隧道所有变形缝处的侧墙、路面、变形的顶板的渗漏情况进行外观目测,对管廊变形缝的伸缩量进行测量,并结合上季度沉降观测记录进行对比分析,掌握结构安全动态。另外还须对隧道内悬挂的土建设施,如保全板、接水盒、卡索板、花岗岩侧墙等设施的牢固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确保悬挂设施牢固安全。对独墅湖隧道、城际铁路园区站的设备设施,包括供配电、照明、通风风机、排水、信号灯、广播喇叭、摄像头、电梯等进行每周一次的拉网式安全检查,一方面检查设备是否安装牢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另一方面检查设备是否完好,确保功能正常,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记录。做好桥梁日常巡检和经常性检查工作,对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的桥梁派专人负责,每日巡检并制定加固维修计划提交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3.公园设施、游乐设施等方面。对旅游景区内游乐设施、大型雕塑、进行专项检查排查隐患;主要对游乐结构稳定性和完整性进行检查;对旅游景区内临水木平台进行全面检查,发现的问题须及时修复,消除安全隐患。对临水区域增设禁止游泳警示牌,对环金鸡湖水深区域,在明显处粘贴水深警示标贴,消除公共水域游泳或落水的安全隐患。
4.交通、照明设施等方面。对所管辖范围内照明、交通设施、广告灯箱、水景设施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包括:设施结构安全;私自乱接用电器和乱拉电线现象;电气设备绝缘情况;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支架的接地情况;电气设备、照明装置移装或拆除后,不准留有可能带电的线路等情况,消除安全隐患。对高杆灯、高架路路灯固定螺栓进行检查加固。根据湖泊、河流水位情况,解除低洼地路灯座箱、表箱、景观灯、广告灯箱电源。
5.下穿通道(泵站)方面。汛期前,对排水泵站的自身防汛设施,进行检查与维护。水泵经维修后,其流量不应低于设计流量的90%;其机组效率不低于原机组效率的90%。泵站机组的完好率应达到90%以上;汛期雨水泵站机组的可运行率应达到98%以上。及时跟踪天气情况排除路面积水,如雨量过大、积水深度超过警戒位置及时采取封闭交通并设置明显警示、指示标志、标牌等措施。
6.户外广告管理方面。城管局对已到期的户外广告要求其产权单位限期拆除;与广告产权单位签订户外广告安全责任书,要求产权人保证制作、安装及施工质量;做好辖区内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鉴定和质量检查工作,确保户外广告设施整洁、完好、美化、亮化、安全和正常使用;督促各产权人及时进行安全质量鉴定,并将鉴定结果送园区城市管理局备案;督促各产权人在安全的情况下设置、检查、维护、更新和拆除户外广告设施,避免损坏绿化及其它市政公用设施;对辖区内的中、大型户外广告设施,建议产权人及时向有相应资质的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
(二)公交运营安全。
1.公交公司各部门围绕各自管辖区域和重点,开展深入细致地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落实“一患一表”和“零报告” 制度。
2.组织以“平安交通,我担当我尽责”为主题的安全劳动竞赛。
3.对公交公司场站、车辆、消防设施、食堂燃气管道及加油(气)站进行专项检查。
4.组织实施驾驶员示范操作活动。
5.组织实施运营安全车队互查工作。
6.组织驾驶员学习公民防范恐怖袭击手册。
7.组织公交营运车辆开展防恐反恐、火灾消防、人员
疏散等应急演练。
8.加强对重点驾驶员的动态监管。
(三)水利设施安全。
1.水上交通运输方面。加强客船、渡船和渡口的安全保障和应急演练情况检查。重点检查船舶企业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及落实情况,是否持有有效法定证书、文书及相关资料,并按规定年检,加大对水上船舶违规停靠的执法力度。排查桥梁防碰撞隐患,检查落实桥梁安全管理责任、消除桥梁安全风险、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建设桥梁防碰撞设施设备等情况。
2.水利工程管理方面。重点检查泵站、水闸、涵洞安全管理与运行状况,规程、规范的制定与执行情况;塘坝行政责任人、技术管理责任人到位情况。泵闸、涵洞管理单位应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人,重点加强机电设备运行情况的巡视检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加强对排涝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保证其运行性能和技术状态良好。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序推进并取得实效,园区城管局成立城管系统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城管局陆震伟局长任组长,张阿四副局长任副组长,城管系统各单位、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加强对检查整改行动的指挥协调,及时解决检查整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并对检查整改行动的实际效果进行检查。
五、实施步骤
按照园区管委会的统一部署,本次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从6月中旬起到9月底,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全面排查阶段(6月上旬 ~ 7月15日)。6月26日前,园区城管局制定下发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并迅速通过召开重点监管单位负责人会议等形式,全面动员和督促各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和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工作,督促其主要负责人亲自参加安全检查,建立单位内部的日检查、周汇总、月分析、年考核制度,全方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二)检查执法阶段(7月16日~8月15日)。7月中旬开始,园区城管局组织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通过明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梳理汇总,于7月25日前报送园区安委会办公室。7月下旬开始,园区安委会将组织开展综合督查及暗查暗访。8月10日至15日,城管系统各单位要对检查整改专项行动进行“拾遗补缺”,消除隐患,堵塞漏洞。
(三)严防严控阶段(8月16日~8月31日)。南京青奥会期间(8月16日~8月28日)是专项行动的关键阶段。城管系统各单位都要实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落实安全事故信息“零报告”制度;对各种突发事件事故,领导干部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凡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亡人事故都应立即报告园区安委会办公室,不得迟报、瞒报,确保24小时信息畅通。
(四)巩固提升阶段(9月1日~9月30日)。城管系统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提炼,结合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和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要求,建章立制,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将安全生产检查整改的好做法、好经验制度化、长效化。
六、工作要求
1.要落实责任。城管系统各单位、各处室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意识,把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列为当前重要工作,确保真抓实干、解决实际问题。局机关、各下属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并安排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处室日常抓、职能部门直接抓。专项行动期间,局机关、各下属单位主要领导应亲自带队进行检查至少一次。
2.要严格职责。坚持和完善安全检查“三签字”、隐患排查“零报告”和亡人事故“零容忍”等工作制度。要按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改进方法,增强安全生产检查整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
3.要统筹兼顾。要将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和日常工作合起来,做到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抓好落实。要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为目标,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为园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