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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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自查报告 篇1
按照财政局关于对我市行政事业单位票据进行清理检查的通知,办事处及时对20xx年至20xx年从市财政局领购的甘肃省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收据及购买的内部收据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办事处财务自查工作组织情况
从接到通知,由街道主管财务领导负责,由财务有关人员组成自查小组,对单位所有票据进行全面详细的审查核对,对所有票据的购买和使用情况进行彻底清查核实,确保自查工作取得成效。
二、清理检查的内容
(一)、票据领购及购买情况
1、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收据
办事处自20xx年到20xx年共领购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收据2本,共使用50张,用以单位内部往来。
2、内部收据
20xx年买收据3本,共使用113张,金额46400元,20xx年—20xx年使用1本0083501—0083550,收费12800元,20xx年—20xx年使用1本0083551-0083600,收费33600元,20xx年—20xx年使用1本0083601—0083613,收费11000元,全部属于收取房租款,共上缴财政专户11000元。
三、清理自查的内容
1、票据填列规范,票据使用没有超出规定范围和标准;
2、所有票据都按照规定收费;
3、没有擅自转让,转借,涂改收据票据的情况;
4、单位没有将收费票据作为罚款票据;
5、没有擅自销毁财政专用票据和毁损收费票据和收据的;
6、票据在使用过程中没有串用、丢失、缺页、错开和开具大头小尾的;
四,存在的问题
1、财务制度和规章还不够规范健全,不够细化;
2、财务人员素质需进一步提高;
3、票据的管理和保管工作需进一步加强;
4、要不断加强财务人员应履行的财务职责;
五.整改措施
针对办事处财务自查中反映出的问题,办事处财务自查小组认真面对,及时自纠,制定出以下整改摧施:
1.切合办事处财务实际,严谨健全办事处财务各项规章制度,以便更好地规范管理,严加监督。
2、加强管理形成真正意义上的自我监督和自我约束机制。
3、由专人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及时归档,合理查档,适时规范销毁。
4、加强会计人员教育和培训工作,保证财务工作的严要求、高
事业单位自查报告 篇2
根据财政局文件【xx】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规范事业单位管理行为,提高财务管理质量,学校成立了自查领导小组,由总务主任牵头对xx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资产帐目进行了认真地自查,对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校费用收取情况
(一)学生费用收取
我校收取学生费用按学期收取,在开学初,由总务处分组统一收取,收费标准为:学费每学期400元/生,住宿费80元/生,书费根据各专业不同由教务处预算出书费,总务处统一收取,学期后期统一结算,多退少补。
在收费过程中,严格按照收费有关规定进行公示,挂牌收费。当天所收费用汇总后均全部交由学校出纳员开起财政部门统一印发收据,如数存入财政专户。严禁学校各处室、学部、教师个人向学生再收取任何费用。
(二)勤工俭学收入
我校勤工俭学收入来源主要有:学生食堂、小卖部、基地。学校按年核定向管理者收取管理费,校内设立勤工俭学专帐,并将所收管理费按时存入财政专户,严格按照勤工俭学“433”制列支使用。
(三)教职工的房租费、水电费及其他学校零星收入,均按月或学期进行统一收取存入专户。
二、学校经费列支情况
学校所需列支经费均按照有关规定按月向主管部门申请,由>会计统一列支。
学校支出实行校长负责制,在购买所需物品时,超千元以上的须由领导班子讨论报县采购中心批准后采购,在经费支出中,所产生的票据由经办人签字,校长核实签字认可后,方可报销。
三、资产管理情况
由于学校校舍紧张,没有统一的保管室,所购进物资均由总务处严格进行资产登记,并作好借出登记。由使用教师从总务处领出,保管使用,在期末或年末由总务处统一清理,并将不再使用的物资统一收回管理,开学初再按需发放到使用教师手中。
四、学生各种补助管理情况
学生国家助学金及各种学生助学金,学校均设专门帐户和管理人员,做到了专款专人专用,同时,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和相应操作程序设立台帐支付给学生。
五、培训经费管理使用情况
学校培训经费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和培训列支程序进行列支。具体由学校财务室、招生就业办根据培训计划和培训进程对所需经费报校长审批,总务处统一采购耗材,学员补助费由培训>班主任报招生就业办公室汇总,报校长签字,财务室统一发放。
六、上级划拨资金管理情况
上级划拨的各种资金,均通过财政专户严格实行“专款专用”,无截留、挪用违规行为。
七、学校财务检查工作
学校每学期均由总务处牵头,以校长为组长各处室、工青妇负责人组成查帐小组对学校财务收支进行检查,并在全职会上进行帐目公布,络列大笔资金的支出情况。
经过学校的认真自查、清理,我校均无乱收费、私设“小金库”,虚报、坐支、挪用公款、公款私存、资产抵押担保等违规行为。
事业单位自查报告 篇3
全面掌握开远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签订情况,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对全市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推行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的基本情况
开远市现有事业单位百余家,人员几千人,自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开展以来,全市事业单位均已全面推行了人员聘用制度,占事业单位总数的100%,所有人员均已签订聘用合同,其中专技人员*人,管理人员*人,工勤人员*人,签订合同人员比例达到100%。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制度,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和事业单位自身特点的一项人事管理制度。
核心内容就是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的形式,来确定单位与个人的聘用关系,明确并履行双方责任、权利、义务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在聘用制实施过程中,我市始终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用人、岗位管理的原则。事业单位通过建立竞争机制,对广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产生了一定的促动作用,职工的危机感与竞争意识明显增强,工作效能显著提高,促进了各项事业的发展。然而,由于种种制约因素的存在,人员聘用制度中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的问题和难点。
二、实施聘用制度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难点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
在自查中,发现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实行聘用制在认识上还存在误区,没有从单位的发展和自身的发展去认识实行聘用制的重要性,认为聘用制不过是搞形式,签与不签一个样,“一签定终身”的思想依然存在,缺乏有效的竞争机制,没有产生危机感和竞争意识。
(二)聘后管理不到位
实施聘用制的一个标志就是单位和职工经协商一致,签订聘用合同,表明从此形成了新的平等的权利义务关系,实现“行政依附关系向平等人事主体的转变”、“国家用人向单位用人的转变”。但是大部分单位对聘用制的理解仅仅停留在签订合同的层面,而忽视了聘后管理。有的单位将聘用合同的签定作为一项程式化的工作,例行公事地三、五年一签,没有开展有效的聘后管理,致使考核走过场,奖惩不明,续聘、解聘缺乏依据。
(三)人员“出口”不畅
人员的“出口”问题一直是事业单位推行聘用制的难题。从理论上讲,实行聘用制,就必然有人要被解聘,或聘用期满后,终止聘用合同。人员被解聘和终止聘用合同后自然应当进入“市场”,重新寻找自己的位置。但在现阶段这个做法还是有些理想化,至少在很多单位还很难推行,人员“出口”往往只停留在退休等途径。
(四)配套制度不完善
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改革涉及方方面面,情况比较复杂。能否顺利推进这项改革,相关配套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十分重要。在推行聘用制的过程中,许多单位习惯采用过去的做法,没有及时修改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变更相应的条款和规定,导致与聘用制相配套的政策、制度相对滞后,这其中包括薪酬制度、考核制度、落聘人员利益补偿机制等。
三、对完善聘用制度、规范合同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一)突出重点,强化聘前聘后管理,建立完善聘用工作程序
1、科学合理设置岗位。
岗位设置是推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的'前提。事业单位应以行业特点和本单位的职能、编制为依据,结合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和因事设岗、以岗管人的原则设置岗位。内部岗位设置一经确定,要制定岗位说明书,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任务、任职条件等。
2、规范聘用行为。
聘用合同是个人与聘用单位具有人事关系的法律依据。聘用合同质量高低,关键在于约定内容是否符合实际、是否具体可行。千篇一律的聘用合同只能是搞形式、走过场,难以起到合同化管理的目的。事业单位要“用足用好”法律赋予的权利,掌握合同约定的技巧,根据本单位实际,具体约定合同内容。必备条款,要有大量约定内容;约定条款,要注意遵循法律原则。此外,在人员聘用过程中,要坚持竞争上岗、按岗聘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聘用程序和聘用行为。
3、完善考核制度。
要将考核作为加强聘后管理的主要手段,坚持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考核工作实绩与工作态度相统一、考核内容与岗位实际需要相结合的思路,对受聘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考核制度,制定以工作实绩为主要内容、与所承担职能相一致的考核指标体系和标准,建立健全适合各类不同人员的考核评价体系。考核过程中,能量化的尽量量化,不能量化的具体细化。要把考核结果作为续聘、晋级、奖惩和解聘的主要依据,与人员的使用、奖惩、培训挂钩。
(二)着眼整体,配套推进改革,确保积极平稳实施人员聘用制度
1、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要根据事业单位的不同性质和功能,推进改革,理顺体制,从而使聘用制实施更有“依据”。在此基础上,进行定编定岗,研究制定体现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特点的考核制度、内部分配制度以及聘用合同示范文本等。
2、改革分配制度。
分配制度改革作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改革的关键环节和核心动力其作用不容忽视,在一定程度上分配制度产生的激励机制直接影响人员聘用制度的实行。
3、建立完善人事服务体系。
加强人才市场机制建设,积极为落聘待岗人员拓宽就业渠道创造必要条件。在实行人事代理制度基础上,可逐步推行全员代理制、人才派遣制,使事业单位与各类人才充分享受用人与择业的自主权。加强事业单位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建设,健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及时受理和仲裁人事争议案件,切实维护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
事业单位自查报告 篇4
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转发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等部门《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延市办发〔20xx〕3号)要求,局党委高度重视,专门成立领导小组,对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局机关情况
我局于20xx年由原延安市外贸局、招商局、商贸办合并组建而成。组建后,核定编制21人,局机关实有人员75人,其中:在职干部22人、提前离岗8人,离休干部7人,退休干部35人。局后勤所在职干部5人、工勤人员3人。提前离岗1人,退休3人,企业安置人员6名。
二、局属事业单位情况
我局系统现有市商务稽查支队、市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市饮食服务职业工种技能鉴定所3个事业单位。3个事业单位中,县级建制单位1个,科级建制单位2个。经编办核定人员编制数27名,实有工作人员27名。20xx年2月经编委会员研究,同意撤销市财贸干部学校(延市编发〔20xx〕17号)。截止目前机构虽然撤销但人员仍保持原状,未做调整。
三、自查情况
我局对清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吃空饷”人员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兼局长崔延强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张钊铭、副局长王恒伟任副组长,局党办、监察室负责人为成员,按照清理的范围、对象、清理方法的要求,对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进行了全面自查,上榜公示在编在岗人员,没有接到相关息。
我局坚持以群众路线教育为契机,坚持开展机关作风整顿,规范内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考勤制度,对在职在岗干部职工因病、参加学习等情况均召开局务会研究确定,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局属各事业单位因编制少,任务重,平时有事请假都必须按规定办理。因此,我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没有“吃空饷”人员。
事业单位自查报告 篇5
通过这次新农合中心和卫生执法监督所对我站的督导检查工作,整改如下:
1、严格执行基本药物的采购和零差率销售,100%使用基本药物。
2、统一使用新农合复式处方,用药处方划价与收费相符,处方要规范。
3、新农合门诊统筹补偿情况,门诊补偿登记要与卫生室登记相符。
4、规范一般诊疗的实施情况。
5、禁止调换处方(药品)变通报销现象。
6、药品使用过程要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7、统一药品购进渠道,不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8、定期对住院补偿、门诊统筹及门诊家庭账户补偿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