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曹文轩《草房子》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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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曹文轩《草房子》有感 篇1
金色的草房子,苦苦的艾叶,静静的大河,一望无际的芦苇荡,这就是油麻地。这有一群可爱的孩子:聪明顽皮的桑桑,秃顶的陆鹤,坚强的杜小康,柔弱文静的纸月...这些都出自于曹文轩叔叔的纯美小说《草房子》。
《草房子》记叙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六年小学生活,讲述着一个又一个催人泪下的故事,每读完一个故事,我都会感到一种震憾人心的力量。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都散发着人性之美的光辉,不断地冲击着我的心灵。
最让我感动的是杜小康。杜小康是家境最富有的小孩,一直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因为他父亲投资的失败,一夜间负债累累,从原来童真快乐的孩子变成了忧心忡忡的思想者。他的肩膀上,承载了太多。他害怕过,无助过,忧伤过,但他从未停下步伐,而是勇敢的向前迈进。他用稚嫩的双肩挑起家庭生活的重担,用柔嫩的心灵去承受种种磨难。挫折困难使他迅速地成长,过早地成熟,使他渐渐的领悟了人生,也让他变得更加勇敢了。他的经历让我们看到了他受挫以后的美丽。
这就是人性散发出来的独特力量,《草房子》就是用这些最纯真的情告诉我们、感动我们:每个人的一生都不是一帆风顺的,都充满了酸甜苦辣,苦难和幸福犹如白昼和黑夜一样,永远与我们相伴,当苦难来临的时候,我们不能逃避,要满怀希望,微笑着去面对。当我们跨过了道道沟坎,冲破了黑暗,便会迎来平坦的大道,黎明的曙光。
我们都曾经以为长大就可以飞得更高更远,却在真正面对它时手足无措。成长也是一种责任。我们不再无忧无虑,肩上要扛起从未有过的重担——责任。成长的理智与成熟,告别曾经的年少懵懂。
读曹文轩《草房子》有感 篇2
这本书描写的是一个叫桑桑的男孩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小学生活。通过陆鹤、纸月、细马、杜小康四个同学不同的人物故事的刻画和描写,让我们感受到了孩子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以及同学间互帮互助的感人场景。即使学生之间有着各种各样的伤害,但是孩子的心底还是纯真的。
陆鹤是一个秃顶的孩子。随着日子的流逝,六年级的陆鹤感觉到了自己的秃顶使学生“戏弄”的对象。自尊心受到了伤害,陆鹤为此做出了反常之举。他用不上学了逃避同学异样的眼光,用生姜擦头希望长出头发来,用戴帽子企图遮掩自己的秃头。当他在“广播操”比赛这样的重大日子里,导致全校的广播操失控,而错失了“第一”的荣誉,“就这样,陆鹤用他特有的方式,报复了他人对他的轻慢与侮辱。”但是,孩子还是纯真的。可喜的是,当他们学校的文艺演出缺少一个秃头的演员时,他毅然站出来,承担起了这个重要的角色,而且把这个角色演得一丝不苟,活灵活现。陆鹤在演出中感悟到了,只有为集体做好事才能得到大家的认可,得到大家的尊重 每一个孩子的心都是纯真的,他们的“忍不住的笑”“厌恶的眼神”也并不含真正的“恶意”。
美得让人忍不住有保护欲望的纸月,领养来的孩子细马,从全村首富变为负债累累的杜小康都诠释了孩子们的`纯真、善良。
孩子的世界是纯真的,从孩子的眼中体验到了什么是美,什么是善;孩子的世界是纯真的,从孩子的行动中体验到了什么是忧伤,什么是勇气;孩子的世界是纯真的,从孩子的行动中,体验到了什么是责任,什么是力量。
读曹文轩《草房子》有感 篇3
杜小康是我最喜爱的一位少年形象。
他的家境是油麻地最好的,他的父亲以及上辈都开商铺,村子里所有的人家所需的日常用品都由他们家供应。人家孩子一年只有两套衣服换洗,杜小康一年不愁衣服更换。人家的腰带是绳子,唯有他系的是皮带。全村唯一的一辆自行车的主人就是他。他有着别人羡慕,乃至令人嫉妒的物质条件。他的身上透露出优越感,甚至有一种傲然之气。他一点也不小气,学校组织同学们去割草,当班上许多同学没有带镰刀可能被老师训斥时,他悄悄地将自己家里的十几把镰刀借给大家用。他的心目中有别人的位置。他跟桑桑一起玩火,把草垛给烧了。老师调查此事时,他勇敢地承认是他干的,而桑桑选择了沉默,敢于担当的品质令人欣赏。班上要表演文艺节目《手拿碟儿敲起来》,缺碟子做道具,还是他替老师解决了问题。他的学习也是班上最好的,他仿佛是一堆黑芝麻中的一粒亮闪闪的白芝麻。
当他父亲倾尽家财购了一船的货物,万万想不到竟船翻落水,家境一落千丈。他家连学费都交不起了,父亲只得让他辍学。他尽管想上学,但还是选择了跟父亲一起养鸭子。暴风雨来袭,鸭群被打散。父亲都泄气了,只有他勇敢地坚持着,直到找回最后的鸭群。鸭子误入人家的池塘,吃了人家的鱼苗。他坚韧地与父亲一道想方设法解决问题。
杜小康似乎有着惊人的适应能力。不管什么时候,他总能找到行动的方案,寻找出路,显露出精明大器,处顺境不浮躁,处逆境不气馁。
杜小康的魅力是由内而外的,代表着最优秀的那一类,不佩服他还真没理由。
读曹文轩《草房子》有感 篇4
回望过去,每个人的记忆片段都是断断续续的,然而童年永远是梦幻快乐的。离别是美、团聚是美、苦恼是美、友爱也是美。金色的阳光下,桑桑、杜小康等童真少年在纯净的田野上自由的奔跑。懵懂的是你,也是我……
烦厌了城市的喧嚣,偶尔也想感受一下乡村的别样风情。我也想去那样一个地方,那里有蔚蓝的湖水,闪烁的星星,金色的草房子;那里的水像孩子的眼睛一样清澈,风也总是不经意路过耳旁。那里有美丽的无边芦荡,可以闻到青草的芬芳;那里没有嘈杂的“乐响”,虫鸣和流水也自成曲调。那儿的少年没有城府心计,只有活泼憨厚,所以友情更加纯真无邪。花田里只蔓延这晴朗的斑斓笑意。
看着油麻地孩子们的成长,于是那些美好的过往,像电影一样汹涌而来。共一把伞的亲密,被揪耳的嗔怒,做错事的忐忑和被原谅的欣喜……所有微不足道的细节就像是过去对现在的回眸一笑,勾起我对童年记忆碎片的顾盼。
同是少年懵懂时。桑桑这样一个聪明伶俐的男孩,也有着出人意料的古怪行为。他为了让自己养的鸽子有个像样的家,竟把家用碗柜改制成鸽舍;看到人家捕鱼,他会毫无顾忌地跑回家拿蚊帐做网;为了了解冰棒在棉絮里不化的原因,就大热天穿着棉袄在校园里跑……一次次引得众人捧腹大笑。这何尝不是少年的童趣呢?
天真好奇心亦同。曾经的我何尝不是爱窝在所谓的秘密基地,一遍遍数弄着小玩意;放课后调皮地与死党翻门过墙寻觅另一条小径通家;双休瞒着父母来一次短途旅程……一回回混得满身脏兮兮。这无疑是少年幼稚的天性。
时光匆匆走过,我的童年不再,而书中的孩童依旧伴我,一起欢笑落泪,将记忆定格在碎片里,拼凑成一幅完整的画。秋阳下,草房子里,一群少年正不断成长。也许将来会有别离,可其间的友爱,却永远融在油麻地的草房子里。
《草房子》,一部儿童时代的最好演绎。回望过去,记忆总是不连贯的,而童年的点点滴滴永远美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