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物资配送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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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物资配送方案 篇1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提高我市应对灾害事故所需重要物资的应急保障能力,保证应急处置所需重要物资迅速、高效、有序调度与供应,建立协调一致、高效快捷的重要物资应急保障体系,确保物资保障有力有序,编制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灾害事故应对法》、《云南省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条例》、《昆明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安宁市发生各类灾害事故情况下重要物资的应急保障工作。
1.4 工作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属地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资源整合”的原则,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整合全市应急物资保障资源,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建立市级应急物资储备;市级部门按照工作职责,负责物资的储备、更新和日常管理,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在处置灾害事故时反应迅速、保障有力。
2 组织体系
2.1指挥机构
成立安宁市灾害事故物资保障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灾害事故应急物资保障工作。
指 挥 长: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政府联系副主任
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市应急局局长
成 员: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新闻办、市发改局、市工科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运局、市卫健局、市应急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市气象局、市水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森林消防大队、市红十字会、市人武部等单位分管领导。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市应急局(以下简称“物资保障办公室”),物资保障办公室主任由市自然灾害应急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担任,成员从指挥部成员单位抽调有关人员组成。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灾害事故后,指挥部根据严重程度开展处置工作,成立市级现场指挥部。
2.2 工作职责
2.2.1指挥部主要职责
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资保障应急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全市物资保障制度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建立完善全市物资保障应急管理体系,整合全市应急物资保障资源,建立市级重要应急物资储备,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领导、协调保障机制,督促检查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宣布启动和停止实施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2.2.2物资保障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物资保障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物资的储备、更新和日常管理;开展物资保障应急管理考核、评估、调研,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物资保障应对资金使用及物资安排意见;统筹全市物资保障应急物资仓库建设;指导、协调、督促全市物资保障应急演练、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承担上级领导机构安排的其他工作。
负责统筹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物管等配合灾害事故的救援工作;安排做好辖区内的应急物资调运工作;配合上级做好应急物资的使用和储备。
2.2.3 市级有关部门职责
市应急局:负责提出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制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负责市级物资储备管理和综合协调,组织、指导开展事故中物资调拨、使用、核查;负责市级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的编制;负责统筹协调做好灾害事故物资保障应急等;负责收集和及时发布地震灾害信息,并做好监测、预警工作;做好地震灾害有关的应急物资储备。
市政府新闻办:根据指挥部的安排,负责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新闻报道和新闻发布,做好媒体记者的组织、管理和引导工作。
市发改局:根据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年度购置计划,负责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市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负责粮油、救灾物资和市级重要物资的储备管理;做好生活必需品和成品油的市场供应工作,负责协调本市有关应急物资的生产、筹措和调用,了解和掌握企业生产能力和有关信息。
市财政局:根据有关部门对应急物资保障、物资储备规划、物资采购等工作资金需求,结合财力情况和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统筹做好资金保障工作。
市工科信局:根据应急物资需要积极组织生产,为应对灾害事故提供及时有效的物资保障;负责通信应急抢险物资储备;负责组织和协调事故受损通信设施的抢修保通,保障事故应急通信和电力畅通。
市公安局:负责处置应急物资保障过程中处置和消除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重大事件,防范和打击各种破坏活动。
市民政局:做好与受灾人员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的衔接,将符合条件的受灾群众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保障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做好善后处理和生活救助等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有关的应急物资储备。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应急储备过程中药品、食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发挥监督职能,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等违法行为,保障正常经济秩序。
市住建局:负责涉及建筑工程、城市供气等灾害事故的应急物资储备。
市水务局:负责涉及处置水旱灾害事故的应急物资储备。
市交运局:负责运力、公路抢险工程机械等应急物资储备;组织、协调运输车辆,参与应急救援物资运输等有关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涉及动植物疫病防治等灾害事故的应急物资储备。
市卫健局:负责制定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药品、医疗器械、设备、快速检测器材和试剂、卫生防护用品等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计划,落实全市有关医疗卫生单位作为重点储备单位和医疗资源的调配。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涉及环境污染灾害事故的应急物资储备。
市林草局:负责涉及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与防控工作有关的应急物资储备。
市气象局:负责做好涉及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负责开展灾区气象预报预测,发布气象预警信息,提供灾害预警所需的气象资料信息。
市审计局:负责救灾物资各项经费、项目的跟踪审计。
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涉及灭火类、消防救援类等有关应急物资的储备和管理。
市森林消防大队:负责涉及森林防灭火和应急救援等有关应急物资储备和管理。
市红十字会:做好人道主义救助物资的储备管理和接收工作,做好救灾捐赠物资的管理及发放。
安宁市人武部:负责协调驻市部队拟定军地协同、平战结合的应急物资保障方案。
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分工,负责本辖区灾害事故应急物资的储备,加强统一指挥和综合协调,组织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3 常态管理
3.1 储备管理
建立市级重要物资储备应急保障体系,建立定期检查、备案制度,定期组织储备目录评估和物资更新。
市物资保障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市级重要物资储备的日常管理。
各成员单位应切实做好物资应急保障信息的收集、分析和评估,建立健全专业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完善应急保障机制。特别是自然灾害、安全生产、防汛抗旱、工程机械、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动植物疫情等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动态监控的物资储备数据信息系统(应急资源管理平台)。
建立多元化应急物资储备方式,按照属地为主的原则,以行政区划为单位,依据人口分布情况,建立适应本区域自然地理、社会经济特点的常用救援器材和生产生活物资储备;重要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以委托企业储备为主,有关单位实物储备及要求有关企业保持一定数量的商业储备为辅。
建立实物储备与资源信息、技术储备相结合,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相结合,战略物资储备与周转物资储备相结合的储备模式。
3.2 监测预防
各成员单位应加强对灾害事故有关信息的监测、收集和研判,加强信息沟通和通报,按照各类灾害事故的特征和防范、处置要求,主动研判应急物资需求,及时做好物资保障准备。
一旦发生重特大灾害事故或发布灾害事故预警信号,指挥部有关部门和单位,视情采取以下物资应急保障准备措施:开展重要物资需求评估,及时补充必要的`物资储备;检查有关应急物资储备落实情况;与有关部门建立信息沟通渠道,及时获取物资应急保障需求;调集、筹措所需物资、人员队伍进入待命状态,并视情况做好后续准备;做好其他预防性措施。
各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应急物资储备数据库,及时做好数据采集、整理和更新工作,实现各类应急物资储备有关数据动态管理和实时更新。每次应急物资变更都要及时向市物资保障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备案,每年12月底要将本年度应急物资储备的品种、数量、布局和消耗情况等数据报市物资保障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备案。
3.3 仓储管理
坚持建管并重、以管促建,实现建设效率和效益的最大化。加快应急物资库建设步伐,充分利用现有各类物资储备仓库资源,调剂仓库容量余缺,可采用优势互补、横向“联合”调配的方式合理利用有效配置,避免重复建设,提高仓库利用效率。
4 应急保障行动
4.1 信息报告与通报
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灾害事故信息通报和协作,并根据重要物资应急保障需要,做好及时通报、联系和协调工作。
4.2 分级保障
一旦发生灾害事故,事发单位和事发地负有灾害事故及时处置的第一责任,要尽力组织提供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资保障。根据应急事件的发展态势和处置情况,本市重要物资应急保障等级,根据灾害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I级(特别重大,红色)、II级(重大,橙色)、Ⅲ 级(一般,黄色)三个等级,并可视情及时做出调整。
4.2.1 Ⅲ级应急保障
发生一般灾害事故,影响范围小时,由事发地街道成立应急小组,负责组织调用本单位储备物资进行应急保障,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如储备物资不足时,应立即报告上级部门协调从临近物资储备点调集物资进行保障。
4.2.2 Ⅱ级应急保障
当发生重大灾害事故,影响范围集中、事态比较严重,成立市物资保障应急处置指挥部,启动Ⅱ级应急保障。
(1)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和规定权限,启动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组织调用物资储备或本部门物资储备开展应急保障。
(2)按照就近保障原则,本地实物储备难以满足应急处置需要,可根据掌握的信息,报上级部门,请求协调邻近单位储备物资开展救援,同时组织有关生产和流通企业积极生产、组织货源,保障应急处置行动。
(3)按照逐级动用的原则,组织调用重要储备物资。当本市储备物资不能满足需要时,报请上级组织应急物资调剂互助。
(4)为应对灾害事故,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紧急征用法人或自然人的重要物资、交通工具及有关设施,投入应急处置行动。
(5) 应急保障情况应及时向物资保障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报告。
4.2.3 Ⅰ级应急保障
当发生特别重大灾害事故,影响波及全市范围、事态严重时,成立市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启动Ⅰ级应急保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市物资保障指挥部统一组织、协调本市物资保障应急力量和资源,开展应急保障工作。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实施应急处置。
(1)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全面整合、合理调配和调用全市应急物资资源。
(2)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有关单位共同负责协调有关生产和流通企业积极组织货源,动用储备和商业库存,并及时安排运输,确保应急物资供应。
(3)根据应急物资保障需要,有关单位在市物资保障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协调有关生产企业组织应急生产,及时提供必要的物资保障。
(4)必要时,依法紧急征用法人或自然人的重要物资、交通工具及设施,投入应急处置行动。
(5)应急保障情况应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昆明市应急局、省应急厅报告。
4.3 应急保障结束
4.3.1 Ⅲ 级应急保障结束
灾害状态解除后,事发地街道总结梳理救助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市应急管理局,并对物资进行清点、补充。
4.3.2 Ⅱ级应急保障结束
事态得到控制后,由市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决定,终止Ⅱ级物资应急保障行动,转入常态管理,并及时做好物资动用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
4.3.3 Ⅰ级应急保障结束
事态得到控制后,由指挥部提出,经市委、市政府决定,终止Ⅰ级物资应急保障行动,转入常态管理。物资保障办公室要及时将物资动用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报市物资保障指挥部。
5 后期处置
5.1 补充更新
各成员单位要做好本级储备物资应急动用后的补充更新工作,并在组织需求分析和评估的基础上,完善物资储备目录,加强物资保障能力。
因应急抢险需要,调集、征用有关法人或自然人重要物资、交通工具及设施的,经评估后,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合理补偿。
5.2 调查评估
经市指挥部授权,由市发改局、市应急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组织对重要物资应急保障行动进行调查、评估和核实,及时将调查评估结果报市委、市政府。
5.3 信息发布
市政府新闻办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必要的重要物资应急保障信息发布工作。
6 协同保障
6.1 重点联系企业制度
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应急物资分品种重点联系企业制度。加强与重点联系企业的信息沟通,及时掌握重点企业生产经营能力、库存水平等有关情况,建立动态数据库,形成重要物资应急保障快速反应机制,并负责本行业企业应急物资征用的对接工作。
6.2 信息储备保障
各成员单位要对本市未储备及不具有生产能力的重要物资进行梳理,建立非储备物资信息库,签订必要的紧急支援、采购意向或协议,确保物资快速到位。
6.3 交通运输保障
市交运局负责协调应急物资运输车辆,确保应急救援物资及时运抵目的地。
6.4 通信保障
市工科信局要加强对有关通信企业的组织协调,保证重要物资应急保障行动的通信畅通。
6.5 技术保障
各成员单位要不断完善信息资源集成与共享机制,实现储备物资的分级管理、科学决策和合理调度。
6.6 资金保障
市级有关部门根据应急物资保障预案、物资储备规划、物资采购预算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提出资金保障需求,市财政局按照预算管理要求,结合财力情况和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统筹做好资金保障工作。
6.7 社会秩序保障
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损害消费者利益、扰乱应急处置工作和物资保障行动的违法犯罪活动。
7 奖惩机制
7.1 奖励制度
对在重要物资应急保障行动中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可由市人民政府或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个人所在单位视情给予表彰。
7.2 追责制度
对单位和个人未按要求履行预案职责、造成重特大损失的;贪污、挪用以及因管理不善等人为原因造成救灾物资重大损毁和丢失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监察机关、个人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 附则
8.1 预案编制
本预案由市应急局负责编制,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和修订。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预案,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相应的灾害事故重要物资应急保障预案。
8.2 预案实施
本预案由市应急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防疫物资配送方案 篇2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和绥化市委、市政府及学校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校疫情防控后勤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加强校园安全与后勤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高校学生食堂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及学校《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后勤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自觉把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担负起责任,经受住考验,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责任感、使命感,紧紧围绕“两严防两确保”工作总目标,切实把全校师生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为我校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后勤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加强水电暖供应管理(确保正常供应);
(二)加强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卫生环境);
(三)加强校园预防性消毒管理(确保应消必消);
(四)加强校园饮食管理(确保食堂就餐安全,做好伙食原材料物资储备);
(五)加强后勤从业人员管理(杜绝带病上岗、带风险上岗);
(六)加强假期维修工程管理;
(七)做好基建项目论证工作。
三、具体措施
(一)寒假期间完成工作
1.水电暖供应工作,宿舍楼由物业公司值班员每天对值班所在楼宇水暖管网进行巡查,其它楼宇水暖管网由物业公司保洁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巡查。假期除机关办公楼和学生中心楼外,其他楼宇供电系统只保留值班室照明,由值班人员负责。学校电工室24小时派人轮流值班,确保假期用电安全。联系供热企业和市自来水公司,保证假期供暖和供水应急故障抢修。
2.校园环境卫生工作,重点是室内卫生间的清理,对没有人员出入的楼宇由保洁员视情况不定期清扫;对有少量人员出入的楼宇由保洁员每天上下午两次清扫;对机关办公楼、学生中心楼因防疫办公需要开放的楼宇由保洁员随时清扫。各楼宇由物业公司人员负责每天的通风换气,确保空气流通。
3.预防性消毒工作,采用规定配比的84消毒液对有人员出入楼宇的门厅、卫生间、值班室每天消毒一次;对东门卫每天消毒两次;对机关办公楼和学生中心楼的门厅、走廊、楼道、卫生间每天消毒一次,做到应消必消且不过度消毒。
4.学生(教工)食堂管理工作,食堂全部封闭管理,除保留一名值守人员负责看护外,严禁其他人员出入。研究制定食堂应对新冠肺炎工作实施方案;联系伙食原材料供货渠道,为确保原材料供应,每个原材料种类确定多家供货商,做好开学食堂准备工作。
5.从业人员管理工作,一是对在岗人员进行防疫情况排查,每天报告到岗人数,排查身体状况、有无接触武汉及湖北籍人员情况、出行轨迹有无停留或途经湖北情况、有无接触确认新冠肺炎病例和疑似病例等;二是对在岗人员进行防疫知识讲解,科学应对疫情,克服恐慌心理,做好自身防护和消毒工作;三是尽量减缩从业人员数量,减少出入校园人员数量和频次;四是研究开学后入校园工作的后勤从业人员健康排查办法,杜绝从业人员带病上岗、带风险上岗。
6.基建和维修工作,一是论证新公寓建设方案;二是除水电暖等应急抢修和楼顶清雪外暂停其他一切施工。
(二)开学前准备工作
1.水电暖供应工作
(1)开学前两周对全校上下水管网进行检查,重点排查冻害堵塞的管道,采取加热缓冻疏通、清理化粪池等措施,确保全校各楼宇上下水贯通顺畅;同时全面检修洗手盆及水龙头,为师生勤洗手提供保障。
(2)开学前两周对全校供电线路、各楼宇配电设备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丁香苑、第三餐厅、南区特教餐厅和浴池的供电线路和配电设备完好情况;检修教室、寝室、阅览室照明灯具;检修各卫生间换气扇。
(3)开学前一周联系供暖企业,调整全校供暖温度,优先保证教室和寝室室内温度。
2.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和预防性消毒工作
(1)开学前一周对学校室外环境卫生进行清理,彻底清扫校园内广场、道路、篮球场、体育场等,特别是楼角、围墙边等处,坚决做到卫生清理无死角。
(2)开学前一周对全校各楼宇门厅、走廊、楼道、卫生间、电梯轿厢等公共区域和部位进行卫生清理,重点是卫生间的清理,后勤管理处对上述卫生清理情况逐一检查验收。
(3)开学前三天,开展全校范围内的爱国卫生运动,联合校工会、学生处向全校师生发出倡议,对寝室、教室、办公室、实验室、阅览室开展大扫除,进行全面、彻底的室内卫生清理。
(4)学生返校前三天,对全校各楼宇进行一次全面的预防性消毒,重点是各楼宇公共区域和卫生间,以及各个寝室、教室、实验室、阅览室、体育馆和食堂。
(5)在卫生清理和预防性消毒的基础上,做好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6)及时转运生活垃圾,对垃圾箱及周边每天消毒。
3.学生(教工)食堂工作
(1)开餐前一周对食堂内部进行卫生清理和预防性消毒消杀,重点是餐厅、后厨、卫生间。
(2)开餐前一周对炊具设备、就餐桌椅、餐盘餐碗、筷子勺子等进行消毒。
(3)开餐前一周按索票索证等采购工作要求,备足够两个月使用的米、面、粮、油、黄豆、干调、调料等消耗量大且存储时间长的原材料。
(4)开餐前一周联系并落实好青菜、鲜肉、鸡蛋和豆制品等食材长期供应商,保证日常供应。
(5)开餐前一周对食堂供电、供水系统、排风系统进行检修。
4.后勤服务从业人员管理工作
⑴学校开学时间批准后,对来校园工作的物业人员、食堂工作人员、商超人员等所有后勤服务从业人员至少提前14天开展健康监测。
⑵进入校园工作前一天,对健康监测符合条件人员逐一发放入校通行证件。
⑶进入校园工作第一天,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知识和技能培训,做到应知尽知、应会必会,培养良好卫生习惯和技能,提高防病意识。
(三)开学后计划工作
1.校园环境卫生工作
(1)每天及时清除校园内落叶、积水、污水、污物等,室内地面应每天至少湿式清洁一次;
(2)卫生间、垃圾桶应每天清洁和消毒,及时清倒废弃杂物,避免病媒生物滋生。
(3)教室、寝室、阅览室、走廊等应每天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教室应于每节课课间休息期间开窗开门通风换气,每次10-30分钟。
(4)通风条件不良的场所尽量减少人员进出,教学主楼A区等没有窗户的.卫生间采用排气扇进行机械通风换气。
2.日常预防性消毒工作
(1)每天对全校各楼宇门厅、走廊、楼道、卫生间、电梯轿厢等公共区域进行一次预防性消毒。
(2)每天用规定配比消毒剂擦拭卫生间的门把手、水龙头、延时阀按钮、洗手台面等处两次;擦拭入户门、教室、寝室、阅览室等门把手两次。
(3)消毒作用时间结束后,保持通风。
3.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暴露病例的消毒工作
(1)消毒人员应在疾控部门指导下做好个人卫生防护,消毒完成后及时清洁消毒双手。
(2)根据疾控部门指导确定的消毒范围,对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人员的生活用品(包括文具、餐具、洗漱用品等)、随身物品、排泄物、呕吐物(含口鼻分泌物、粪便、脓液、痂皮等)等进行随时消毒。消毒方法如下:
①疑似病例和密接人员的生活用品和随身物品可采用有效氯浓度为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消毒。
②疑似病例的排泄物和呕吐物消毒:用干毛巾覆盖后喷洒10000mg/L含氯消毒剂至湿润。污物污染的台面和地面应及时消毒,可用有效氯浓度为2000mg/L的消毒液擦拭或拖拭,消毒范围为呕吐物周围2米,作用30分钟,擦拭2遍。
③疑似病例所在班级座位及其前后三排座位用有效氯1000mg/L~2000mg/L含氯消毒剂进行喷雾处理或2~3遍的擦拭消毒。
(3)新冠肺炎疑似病例送至医院治疗后,学校环境应及时由当地疾控机构组织进行终末消毒。
(4)做好疑似病例消毒记录,并保存备查。
3.学生(教工)食堂及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1)学生(教工)食堂管理详见《学生(教工)食堂应对新冠肺炎工作实施方案》
(2)疫情防控期间,教育引导学生不接触校外送餐人员,杜绝校园外餐食进入学校。
(3)食堂超市、浴池超市、学生公寓自动售贩机出售的食品由租赁经营者承担所售食品安全责任;后勤管理处负责食堂和浴池超市出售食品的安全监管责任,学生处负责学生公寓自动售贩机出售食品的安全监管责任。
4.饮用水安全管理工作
(1)联系自来水公司对学校二次供水设备进行清洗,对供水设备间进行卫生清理和消毒消杀。
(2)各单位选用饮用桶装水,要检查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索要合格证。
(3)饮用水加热器具,要经常清理。学生处督促公寓内热水器经营单位进行日常清理,及时清除水垢和污物,保持设备干净整洁。
5.后勤服务从业人员管理工作
(1)严格做好健康体检和晨检工作,对出勤人员监测体温,填写《体温监测表》,有发热症状者杜绝上岗,及时就医,并做好记录。
(2)严格执行因病缺勤登记与报告制度。
(3)严格执行佩戴口罩上岗和勤洗手消毒等要求。
(4)普及疫情防护知识,养成健康生活习惯,注重个人卫生和饮食安全,提升自我防护能力。
6.后勤应急抢修工作
(1)第一时间调配校内人员进行抢修。
(2)必须由校外企业进行的抢修,抢修人员登记并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入校,入校后全程佩戴口罩,按规定路线往返施工现场,抢修现场尽量减少与师生接触。
四、后勤防疫物资保障
1.与资产处密切配合,分时段统计上报消毒液、医用酒精、口罩、手套、消毒喷雾器、测温仪等防疫用品的规格、型号和数量。
2.妥善保管好防疫物资,杜绝保存不当引发的安全事故。
3.建立领用登记台账,节约使用防疫物资。
五、组织保障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疫情期间后勤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后勤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4个工作小组,全面组织协调疫情期间全校后勤服务工作。
组长:田国忠
副组长:
成员:
(二)成立工作组
1.健康监测工作组。负责来校园工作后勤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和统计工作。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卫生整治工作组。负责校园环境卫生清理、预防性消毒和后勤防疫物资调配工作。
组长:
副组长:
组员:综合管理科所有工作人员、东亚物业公司保洁班所有人员
3.食堂管理工作组。负责保障师生就餐安全工作。
组长:
副组长:
组员:餐饮管理科所有工作人员、东亚餐饮公司所有人员
4.水电暖供应组。负责水电暖检修和正常运行保障。
组长:
副组长:
组员:水电管理科所有工作人员、东亚物业公司维修班所有人员
六、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落实落靠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宁可备而不用,绝不可用而无备”“宁可十防九空、不能万一失防”的“大安全观”,增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2.发挥支部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后勤各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党员全面动员起来,发扬不畏艰险、无私奉献的精神,坚定站在疫情防控第一线,做到哪里任务险重哪里就有党组织坚强有力的工作、哪里就有党员当先锋作表率。
3.加强宣传教育。要向师生及时宣传防控期间后勤服务的一些具体举措,宣传校园环境卫生、预防性消毒、食堂就餐等师生关心关注的问题,及时了解师生对后勤服务的关切,树立正确的疫情防控导向。
4.加强检查督导。对方案提出的任务,明确的工作要求,相关人员要抓实、抓细、抓落地。领导小组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分阶段、按任务进行检查督导,确保防疫意识不松、防疫工作不虚,切实为学校防疫工作提供强有力后勤保障。
5.严格担当问责。对疫情防控期间不敢担当,作风飘浮、推诿扯皮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情节严重的还要对相关领导进行问责,触犯法纪的还要依纪依法惩处。
防疫物资配送方案 篇3
此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爆发突然,为充分发挥物质保障在疫情防控中的作用,理顺疫情防控的物资保障工作机制,确保疫情防控工作顺利进行,20xx年2月14日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了《华中师范大学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方案》,现将方案通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在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疫情防控物资的采购、储备、调拨、配送、监管体系,使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高效、科学、透明进行。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按照积极的物资保障原则,及时采购近期防控物资,同时做好中长期物资采购计划,做到有备无患。
二、工作原则
1.协同作战,分工负责。防控物资有关保障工作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实行协同作战和分工负责,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工作当责无旁贷,其他单位需配合的工作应积极配合,共同服从疫情防控大局。
2.统一调度,专物专用。当前疫情防控进入持久战,社会对疫情防控物资需求量大、消耗量大,学校疫情防控物资的保障工作由指挥部统一领导,合理调度,科学安排学校防控物资的.采购、储备、调拨、配送、监管等,确保防控物资专物专用。
3.厉行节约,保障一线。各单位在防控工作中,要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使用物资,杜绝浪费。节约使用口罩、酒精、防护服等消耗性物资,爱惜使用体温计、消毒设施等非消耗性物资。所有防控物资首先确保一线防控工作人员,非一线防控工作人员不使用如N95医用口罩等高标准防控物资(个人购物除外)。
4.公开公示,接受监督。学校指挥部定期公开防控物资采购清单、调配清单、库存清单、接受捐赠清单,接受社会和师生监督。各单位也可在本单位内部公开防控物资使用清单,及时吸纳师生群众对防控物资使用的意见建议。
三、工作分工
1.总协调工作由学校办负责。
2.防控物资采购工作。财务处负责落实购买疫情防控物资所需的经费及后续财务报销事宜;后保部负责防控物资的运输配送;国资办(招标办)负责防控物资的战时购买流程,采取多方比对的采购方式,并落实购买。按照统分结合的原则,大宗物资由国资办统一采购,各单位需要的零散物资自行采购。
3.防控物资储备工作。防控物资存放在校医院,校医院负责防控物资日常管理。
4.防控物资调配工作。学校办负责核准各单位报送的物资需求,国资办根据核准的清单发放防控物资。
5.防控物资监管工作。纪委办负责防控物资的监管工作,确保防控物资用在一线、公平使用,对违纪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处理;审计处负责对物资保障工作中的经费问题进行监管,必要时提前介入。
四、工作要求
根据当前学校防疫工作需要,工作小组尽快采购目前至开学前的物资,做好开学后两周的物资储备工作,同时保障好长远防控工作物资需要。
防疫物资配送方案 篇4
为有效应对当前新冠疫情,确保居民生活物资供应通畅,现淄川经济开发区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应急配送方案,物资配送流程、联系电话等信息公布如下:
一、配送单位
新星超市:负责西片各社区、北片各社区配送
好又多超市:负责东片各社区、南片各社区配送
二、配送物资
米、面、油、肉、蛋、奶、蔬菜等基本生活必需物资
三、配送流程
各社区依托“社区居民群众微信群”,安排专人收集汇总居民物资需求及物资款,以社区为单位发至“开发区防疫生活物资保障微信群”,开发区安排专人将社区需求汇总派发给相应配送企业,由配送企业送至社区地点,再由社区安排志愿者按照划分网格发放到居民家中。
各社区生活必需品每三天配送一次:第一日上午11点
前将本社区居民生活物资需求汇总发到“开发区防疫生活物资保障群”,第三天下午配送到各社区。
四、注意事项
社区干部、志愿者对不会使用微信、卧病在床、孤寡老人等特殊XX要主动上门收集信息,代购配送上门。代购过程中所有工作人员严格做好相关防护措施。不得收取服务费或加价配送。各社区统筹安排配备1-2辆生活物资配送专用车辆,为居民提供代购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