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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素质教育实施方案

2025/07/16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小学素质教育实施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小学素质教育实施方案 篇1

一、活动目的

为充分发挥市中小学教育实践基地在实施素质教育、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全面育人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经研究决定,xx年暑假期间基地继续组织开展主题夏令营活动。对参加夏令营活动的中小学生进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相结合的教育,提高适应社会、独立生活的`能力,学会处理人际关系,培养团队协作精神,丰富假期生活,开阔视野,提高学生社会实践的综合能力,积极引导学生开展自然观察、社会考查、科学探究、参观游学等自主学习活动。

二、活动内容及营地

1.“励志明天

游学北京”--北京夏令营

2.“品中原文化,览美丽风光”--河南夏令营

3.“观暴雨山洪、戏水上乐园”--横店安吉夏令营

三、开营时间

7月上旬

四、参加对象及条件

身体健康,有较强组织纪律性的市小学三年级以上的在籍中小学生。

五、报名原则及方法

报名原则:坚持学生自愿、家长同意参加的原则。

报名办法:

1.自愿参加夏令营活动的学生,在家长指导下选择报名参加一个营地的活动。

2.学生填写报名表格,家长签字,6月20日--23日在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扬子公园盛成广场旁)交费报名,或由学校集体组织报名,统一交费。

3.报名时需提供学生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和两张一寸照片(照片反面要写上姓名)。

4、基地统一开具正规票据,在家长领取营服时带回。

六、有关要求

1.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大力宣传夏令营活动的目的、意义、要求,使参加活动的学生既受到一次爱国主义的教育,又能陶冶情操,增强独立生活的能力。

2、报名学生较多的学校要精心组织,明确责任,选派责任心强、有组织能力、能吃苦的教师担任辅导员(按师生比1:20安排教师)。

3、素质教育实践基地、承办旅行社和相关学校辅导员要高度重视夏令营活动的安全,制定安全工作预案,层层明确责任人,把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个部位,每个环节,确保学生全程安全。

小学素质教育实施方案 篇2

为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构建学校自主运行发展机制,确保新课程改革的深入,依据《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办学基本条件督导标准》,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以“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为宗旨,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把握当前教育发展动态。重视学生在德、智、体、美、劳五育方面的全面发展,在培养目标上,坚持要让每一位学生在学校得到适合他们需要的发展,并为他们今后的发展打下扎实的基础。

坚持一切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服务,一切为学生的终生学习和发展奠基,努力创建创新型学校,形成高质、平安、文明、卫生的一流学校。

二、遵循原则

1、导向性原则:以实施素质教育为核心,以课程改革、校本培训、学生发展为重点,有效地推进学校整体工作。

2、发展性原则:发挥办学潜能,实现学校的自主发展、持续发展,创建自己的办学特色。

3、可操作性原则:依据有关的教育法规和方针政策,遵循教育规律,制定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方案、制度以及细则。

4、激励性原则:通过运行,总结成绩找出差距,激发学校内部活力,达到改进工作、促进发展的目的。

三、自评程序

(一)调整方案

1、继续执行和完善《实施素质教育自评方案》及相关制度,做好学校自评的.准备工作。

2、制定自评方案。

(1)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校长,负责实施素质教育整体工作,对办学思想与规范办学行为,教育教学管理,办学成效,学校自主发展等进行全面调控、指导;

教学副校长,主抓办学思想、学籍管理、课程管理、业务培训、常规教学管理、课堂教学改革者、制度建设、评价机制、学习质量、学习能力、审美与表现、教育实验、学校间互动、办学特色等工作。

(2组织实施:考评时,根据考评的对象不同,我们对各教师综合考评。

第一步:师德建设,班主任量化考核,校级评比考核。学生学业综合评价、学生体质健康考察评价等。

第二步:对任课教师的工作纪律、课堂教学、学生综合素质以及常规工作进行考评和对全体教职员工的考勤工作。

(二)自评实施阶段

1、评价方法及内容

自评工作将采取间周自评、领导考评。和学生、家长、社会参评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捆绑评价,阶段评价和终结评价相结合。评价结果及时反馈、指导。

(1)采取定性评价。根据每位教师岗位职责和分解的指标完成情况,采取自评、互评、群众评三种方式进行,其中自评占20%,互评占30%,群众评占50%。最后综合统计,确定每位教师的最终评价结果。

(2)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教学纪律、备课、课堂教学、作业、教学相关资料、教学成绩、教学成果等内容。对常规教学工作进行了细致的分解归类匹配了分值。课堂教学评价主要结合“三课”活动进行,采取同行互评与领导考评相结合。每学期每位教师要讲一节公开课。所有相关学科教师参加,对每位教师的授课情况进行他评,根据《实施素质教育课堂教学量化评价表》规定的分值对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进行量化打分,在此基础上产生校级示范课,相互交流、学习、推广。

教学质量的评价主要采取学科成绩评价和素质综合评价的方式进行。文化课质量主要以上级部门组织的期中、期末检测为主,继续坚持《教学质量考核制度》量化捆绑考核。

2、确定评价周期

根据评价内容、评价对象、评价方式的不同,确定评价周期采取月评、期末初评和年度总评的评价周期进行评价。

评价内容不同,评价周期不同:学生纪律、环境卫生、班级日常工作管理采取周评价;教师工作纪律、教职工考勤采取月评价;课堂教学、作业批改、班队建设、师德师风、控流工作采取学期总评,教学质量则采取年度总评。

评价对象不同,评价周期不同:领导系列、班主任系列、专科教师系列、后工勤系列;学生评价每学期评价一次,教师自主发展目标每学年评价一次。

评价方式不同,评价周期不同:教师个人自评、同行互评、领导考评每学期一次;学生、家长和社会参评每年度进行一次。

3、反馈矫正

根据评价形式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反馈形式,随机评价采取个别交谈、书面反馈单的形式及时反馈;阶段评价进行阶段性反馈。每月集中反馈一次,学期末和年末进行终结评价。每次评价反馈都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意见和矫正方法。

四、学校特色发展项目

学校确定特色发展项目:特色教育。按年度发展指标,具体落实到领导和教师;领导和教师制定相应的保障措施,按学校总体要求实施;学校自评领导小组进行阶段性验收,评价保障措施是否得力,责任是否落实,阶段性目标是否达成;依据验收结果和主管领导、教师进行综合分析,查找不足,提出整改措施,最后,按年度发展计划进行总评。

五、成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确保实施工作有章有序、有法有度的运行,学校将成立实施素质教育领导小组,按系列分工,学校统筹协调,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小学素质教育实施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义务教育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组成局部,是以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水平、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为基本内容,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以学校评价为主体,以制度建设为保障,通过采取多元化的评价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状况,推动素质教育的实施。

二、评价原则

1、评价的制度、标准、内容、方法等适合素质教育的要求,有利于推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2、评价中把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特长相结合,表达个体差异:把日常片断事实和整体表现相结合,避免以偏概全。

3、积极探索科学的方法,力求评价结果的客观、公平、公正,持续提升评价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三、组织结构

1、各学校要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评价委员会由校、长和教师、学生代表组成,负责本校的评价工作,各学校评价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名单要向全校公示。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落实实施意见案,制定学校评价实施细则,明确评价程序,认定班级评价小组成员,组织并监督评价工作,对评价结果实行确认,对评价中出现的分歧予以澄清和仲裁。

2、班级成立评价小组。评价小组由学校评价委员会提名成立,成员由班主任、科任教师代表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学生的自评、互评和班级评价,并综合各方面的评价意见,为学生做出综合性评价和总评结果,接受家长的咨询评价小组人数一般很多于5人,名单要向评价班级学生公布各小组成员要熟悉和理解该班学生情况,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诚信度。对于多数学生有异议的小组成员,学校评价委员会要做出相对应调整。

四、评价内容与方法

(一)评价内容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动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中提出的6个基础性发展目标,确定6个方面的评价内容: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水平、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

(二)评价标准

详见和政县义务教育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三)评价方法

1、自评,学生根据本人平时表现,对照综合素质评价标准,写出自评报告,整理并提供相关证据,确定自评等级。

2、互评,同学相互之间根据平时表现、本人陈述以及所提供的证据,依据综合素质评价标准,确定互评等级。

3、班级评价在学生自评与互评的基础上,班级评价小组以本学期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通过观察、访谈和调阅学生的成长记录袋等方法,对学生实行综合评价,确定等级并写出综合性评语。

对于班级评价小组成员之间的分歧,要通过集体研究,慎重作出评价结论,对于原则性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委员会研究决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注重建立记录档案,要如实填写《临夏州初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

(四)评价次数

综合素质评价分为学期评价与毕业评价,学期评价一般在学期末实行,原则上每学期评价一次,毕业评价在小学初中毕业前实行,由各个学期的评价结果汇总合成(五)结果表现

1、等级评定,综合素质评定表现形式包括两个局部:

(1)分项评分。根据6个评价项目参考分值,对照评价标准,分项目给出评价得分

(2)评定等级,汇总6个评价项目得分,以A、B、C、D等级表现,A级得分为91—100分,B级70—89分,C级60—6分、D级为60分以下。

2、综合性评语。对学生的综合素质实行整体描绘,尤其突出学生的个性特点和发展潜能。

将以上结果汇总填入《临夏州初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

(六)等级合成办法

各学校要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明确各评定等级的比例原则上评定等级为A级的学生不超过学生总数的30%:B级比例不超过45%;C级比例不超过25%;将学生评为D级应非常慎重,不得超过2%。一所学校各班A级学生的比例原则上应均衡确定。

五、评价制度建设

(一)建立举报和申诉制度

1、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于评定过程中可能影响评定结果公平、公正的现象和行为,或者对评定结果存有异议,自结果公布之日起一周内,首先向学校评价委员会举报或申诉。学校评价委员会对反映的问题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即时解决,有问题的要即时纠正,无问题的要耐心解释

2、假如对学校评价委员会的处理不满意,上诉人有权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举报或申诉。主管部门应即时调查,做出处理,并详细记录各项举报、申诉及处理的过程和结果。

(二)建立诚信制度

1、学校评价委员会、综合素质评定者要建立诚信记录假如在评定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的行为,则应在相对应的诚信记录中予以记载。

2、学校评价委员会要与所有评定委员会组成人员、评定小组组成人员签订诚信协议,建立诚信记录档案。

3、学校要对教师实行诚信教育。要求教师必须对学生一视同仁,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客观公正评价学生。

4、学校要对学生、家长实行诚信教育。在同学之间的互评中做到客观公正,在自评中做到实事求是。要求家长协助学校做好评定工作,不为学生提供虚假证明。

5、县教育局将把学校综合素质评定工作作为考评学校的一项内容。

(三)建立评定质量监控机制。

在评定工作中,学校评价委员会要对评定质量实行监控,充分理解相关信息,即时解决相关问题。

小学素质教育实施方案 篇4

为深入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落实《长沙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和《长沙市教育英才工程培养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文件精神,深入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提升基础教育教师的综合素质和学历(学位)层次,积极投入全市教育系统“六个走在前列”竞赛活动,确保教师队伍建设走在前列,强化对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20xx年、20xx年我市举办了两期优秀中小学骨干教师综合素质提升班。20xx年,计划由各区(县、市)教育局和各市直学校推荐若干名中青年市级骨干教师参加第三期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学习,并鼓励符合条件的学员报考湖南大学在职教育硕士,提升骨干教师的理论水平与综合素养,以适应我市经济与教育快速发展的要求。为做好第三期“英才工程”·优秀中小学骨干教师综合素质提升班的生源组织与培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1、计划性原则。根据我市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有计划地选派中小学教师参加第三期“英才工程”·优秀中小学骨干教师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学习。

2、学用一致原则。选派中小学教师参加提升培训班学习,要与各区县(市)、各学校的学科专业建设以及教师本人专业相结合,做到学用一致。

3、择优培养原则。同等条件下,各学校应优先选派师德高尚、工作业绩突出、发展潜力较大的骨干教师参加学习。

二、专业方向与培养方式

1、20xx年暂定八个专业方向:教育管理、现代教育技术、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物理)、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生物)、学科教学(思政)。实际开班专业按报名符合条件的人数确定(报名人数不足的专业不开班),总招生规模不超过170人。

2、主要采用不脱产学习模式。参照相关专业人才提高综合素质的需要实施教学计划,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教学形式。集中培训时间一般安排在寒暑假或长假日。

三、报名条件

1、在职、在岗、在编的县级以上骨干教师、优秀教师,市属学校校级以上骨干教师,以高中教师为主;

2、热爱本职工作,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身心健康,年龄在45岁以下。

3、20xx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

4、已具有3年以上的在职工作经验;

5、报考教育管理专业的,以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和教研机构的教学管理人员为主;

6、报考现代教育技术和学科教育(语文、数学、物理、英语、生物、思政)等专业,须为相同或相近专业。

四、指标分配

教育管理专业:市属各学校和高新区教育局可推荐2名教师;其他各区教育局可推荐4名教师;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县教育局可推荐6名教师。

学科教学(含语文、数学、物理、英语、生物、思政、等六个专业方向):市教育局直属各学校和高新区教育局可每个专业方向推荐2名教师;其他各区教育局可每个专业方向推荐3名教师;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县教育局可每个专业方向推荐6名教师;原则上须为中学教师。

现代教育技术专业推荐名额与学科教学相同。

五、学费标准与奖励办法

1、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全程收费标准:12000元/人。教材费、食宿费自理。

2、本培训班学员自愿报考湖南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24000元。本培训班学员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为湖南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或通过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全国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申请硕士学位,其在课程班期间所缴纳的学费(12000元)可直接冲抵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或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相关费用,另应补缴12000元(包括研究生实习、开题报告、论文指导、评审及答辩费等,不含国家规定的相关报名考试费用)。

以上费用先由学员自己支付。

3、奖励办法

获得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学员由市教育局奖励10000元。在学员考试通过,获得硕士学位入学资格后,一次性拨给湖南大学,抵充学费。市属单位的学员由所在的单位另行奖励6800元,从教师培训经费中列支;区、县(市)所属学校的学员在市教育局外的其余奖励标准由区、县(市)和学校自行制定。

只获得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结业证书、未能取得硕士学位者不予资助与奖励。

六、管理与保障措施

1、举办骨干教师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是我市推进教育英才工程培养的重要举措,各区、县(市)教育局和直属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要求,认真选拔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学习。

2、学员学习期间,计算工龄、教龄、参加年度考核和职称评定,认定校本培训学时,学校的.一切待遇不变;凭骨干教师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课程学习计划与教学安排认定相应的继续教育学分;必要的教材费、交通费、住宿费等有关费用,由学员所在单位参照有关规定予以报销。

3、学员必须接受高校的校方管理,在政治思想上、生活上、学习上严格要求自己,遵纪守法,努力完成学习任务,争当优秀学员。学习期间如发生违纪违法行为和安全、交通事故,一切责任自负。若因违纪违法受到处分,则不再享受以上学费奖励。

4、学员在参加骨干教师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学习并攻读教育硕士学位期间和取得硕士学位后的三年(从入学开始累计六年)内,非组织行为不得申请调出本单位。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同意调出的或申请辞职的,必须先退还学费奖励金额以及报销的有关费用,方可办理有关手续。学员在录取后必须与所在单位签订有关协议。

5、有关单位和学校要为参加骨干教师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并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教师积极创造条件,在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优评先、晋级、竞聘上岗中,同等条件下,应予以优先。参加骨干教师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并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要充分发挥骨干作用,做到学用结合,努力为我市创建“教育强市”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