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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

2025/07/23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工作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工作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围绕改善民生促和谐主线,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快实施民计民生建设的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拓展工作方式,强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扩大我县社会保险覆盖面。

二、目标任务

一)扩面工作范围

1基本养老保险:以解决行政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人、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为参保重点。做好城镇国有企业原“五七工、家属工”参加养老保险管理工作;以开展村干部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为突破口,扩大农村养老保险覆盖范围。

2失业保险:以解决城镇事业单位参保不缴费、部分事业单位不参保为重点。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解决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省市驻庄单位未参保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为重点。

4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三支一扶”人员、未就业大中专学生、城镇中小学生、城市低保人员为参保重点。

5生育保险:以党政机关和城镇所有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为参保重点。

6工伤保险:以高风险企业及其农民工参保为重点。并做好城镇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作。

二)扩面工作目标任务

切实摸清全县各项社会保险应参保人数,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明确具体责任人,全力做好扩面工作。年各项社会保险扩面工作目标任务如下:

1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数增长率达到4.5%新增缴费人数完成300人。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数达到6900人,城镇国有企业原“五七工、家属工”全部纳入养老保险管理。

2失业保险:城镇失业保险覆盖人数达到9520人。缴费人数增长率达到6.5%新增缴费人数完成580人。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人数达到15560人。缴费人数增长率达到2.8%新增缴费人数完成450人。

4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人数达到14100人。缴费人数增长率达到2%新增缴费人数完成300人。

5工伤保险:缴费人数增长率达到6.5%新增缴费人数完成300人。非事业单位工伤保险覆盖人数达到4820人,城镇事业单位及职工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管理。

6生育保险:生育保险覆盖人数达到6600人。缴费人数增长率达到10%新增缴费人数完成600人。

三)社会保险市级统筹目标任务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继续完善市级统筹,养老保险继续完善省级统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争取6月底实现市级统筹。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结合工作实际。多形式、多渠道开展以新《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等为主要内容的政策法规宣传,为推进扩面征缴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排查整改阶段:人社、地税、工商等部门组织专门人员。工商、税务年审等工作,对县内所有用人单位及职工参保缴费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摸底。重点检查是否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否签订劳动合同;否按规定参加全部或有关险种;否全员参保;否如实申报缴费基数;否足额缴费。要通过排查,彻

底摸清底数,全面掌握情况,进行分类管理。针对发现的问题,督促用人单位进行整改。人社部门要做好分类汇总统计,为扩面征缴行动提供准确依据。

三)扩面实施阶段

1规范登记。凡未按规定参保的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到县社保中心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根据排查摸底情况。已参保单位要开展自查,对少报、漏报的要重新申报。县社保中心要集中力量及时办理缴费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台账建立等工作。

2签订合同。一方面开展排查摸底工作,由县劳动执法监察队牵头。另一方面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劳动者办理录用备案、就业登记、劳动合同签订和社会保险等有关手续。

3申报核定。对各参保单位年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进行申报核定,县社保中心实行参保单位统一申报、分险种核定缴费的办法。并将缴费单位尚未按规定参保的险种和人员,通过统一申报程序核定纳入社会保险。

4保费清欠。欠费底数要核对准确,各险种经办人员要将参保单位和个人的欠费情况进行梳理。然后统一开具欠费催缴通知书,交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总,五月底前移交地税部门催缴。欠费单位对欠费有异议的人社部门要配合地税部门进行核实。

5执法检查。要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或提请法院强制执行。全面贯彻《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对缴费单位申报缴费情况开展统一稽核和专项劳动监察执法检查活动。对拒不参保缴费的重点、难点单位和在县内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用人单位。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县政府成立县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具体负责全县专项行动方案的制定、组织、实施,工作的督查、协调及日常调度工作。人社部门各相关科(室)要加强联系与配合,建立扩面联查联办机制,对于应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而未参保的人员,报销医疗费、办理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小额担保贷款、开展退休人员养老金资格认证等工作过程中,一律督促先参保缴费,后办理相关业务。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完成年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任务。

二)靠实责任。确保工作成效。人社部门要加强综合管理监督和基础管理,加大扩面和统一申报核定力度,确保应保尽保、应核尽核;教育部门要在城镇各学校建立专门经办人员,积极引导城镇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公安部门要向人社部门提供参保人员户籍相关资料,并督促外来常住人员办理社会保险;财政部门要落实各项社会保险配套资金;住建部门要督促建筑行业企业为农民工办理社会保险;水洛街道办事处要依托社区力量,进一步加强基层经办平台建设,切实提高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工会组织要加大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力度,积极宣传动员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对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及扩面征缴的工作实施民主监督;地税部门要提高社会保险费征缴率,确保应收尽收。核发征费发票时要查验《社会保险登记证》督促未参保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工商部门要将企业注册的相关资料提供给人社部门,并在办理工商年检时协助督促未参保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三)强化管理。提高服务水平。通过开展这次专项行动,不仅要解决扩面征缴和加快统筹进度的问题,而且要解决应参保人员和经办机构主体性意识不强等问题。要适应扩面和提高统筹层次的需要,增强社会保险经办管理能力,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优化经办模式,规范统一经办业务流程,建立各种有效便捷的服务方式,实行参保登记、缴费记录、待遇享受、台账管理“一条龙”服务,努力推动扩面工作取得新进展。要主动深入企业,打破常规,做到扩面工作到哪里,政策指导到哪里,业务服务延伸到哪里。同时,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快社会保险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步伐。

四)大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这次专项行动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事关社会稳定和职工的切身利益,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大力开展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和实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的宣传咨询活动,积极主动地配合新闻媒体宣传参保政策,宣传扩面工作先进典型、先进经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组织有关社会保险工作人员深入企业、社区、家庭,进行答疑解惑,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和居民参保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增强公众参保意识,全社会形成支持参保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督查。建立工作制度。要建立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日报告、周调度、季度通报制度。每周星期一和各阶段任务完成后,各责任单位要以书面形式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要加大社会保险执法专项检查,对拒绝参保、瞒报用工人数和缴费工资基数以及拖欠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处罚,确保这次专项行动顺利完成。

工作方案 篇2

自我院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开展以后,医院在醒目位置——中药房处设立了意见箱,向社会发放政风行风征求意见表,广泛征求社会多方意见和建议,对全院的医护人员进行医德医风的监督。同时以开座谈会的形式将全院中层干部和各科室的医生、护士代表召集在一起,围绕政风行风评议内容,查找我院在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是否存在收受回扣、“红包”、开单提成、乱收费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认真查找我院及个人在医德医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就根据我院民主评议征集到的意见、建议制定我院20xx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整改方案。

1、贯彻“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坚持“一岗双责”制度,对政风行风建设任务负责,医院分别与分院、门诊诊所、各科室负责人签订责任状。

2、在药物购销方面,医院始终坚持药事管理制,成立了药事领导小组,先由药房提出购药计划,经药事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报分管院长进行药品品种、药品价格的审核,再由专人负责购进,药房负责人验收药品后入药房,杜绝了伪劣药品进入我院,严格保护了广大病员的身心健康和消费者的利益。

同时开展对医药购销活动中不正之风的专项治理工作,狠刹医务人员、药剂人员和其他人员收受“红包”、回扣、“促销费”歪风,做到廉洁行医。鼓励举报,发现有上述现象经查实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有关条款,停止处方权6-12个月,两年内不得晋薪晋级,不得公费报考研究生,不得评先评优。同时,待岗处理6个,每月发放最低生活费160元。

3、在医疗仪器设备、医院环境改造方面,医院成立了院务会,由科室根据临床需要提出购销医疗仪器设备(或环境改造)计划,经中层干部讨论通过,再由院务会研究决定后,由院办公室向市卫生局提出购置医疗设备(或环境改造)的请示,经市卫生局批复同意后,再由院办公室向市行政审批中心提出需购医疗仪器(或环境改造)的各种参数,由市行政审批中心统一采购。

4、医院成立了医疗质量督导小组,实行流动负责制,每月不定期的对医院各科室的工作进行检查,包括医务人员的劳动纪律、处方书写、门诊登记、传染病报告、业务学习记录及各科室各种登记记录。

5、医院对各分院、诊所在财务上实行“统收统支”即:各分院、诊所的一切收入统一存入医院专用账号,所有支出由财务科统一划分支配,杜绝了各分院、诊所私设小金库的行为;在人事召聘上,医院(包括各分院、诊所)招聘的临床医务人员经医务科、护理部统一考核合格后,报市卫生局人事科,经市卫生局医政科注册后,方可录用。

6、医院专门制定了本院职工及退休职工在外私设诊所的惩罚制度,坚决禁止本院在职或退休职工在外私设诊所,并开通了举报电话:023-71990039,一经发现立即向卫生监督所举报。

7、医院不定期的召开院务会传达上级精神,共同决策医院重大事件处理的方式方法;每月29号定期召开中干会议,各科室对本月工作进行梳理、总结,查找问题;针对查找的问题,大家共同商讨提出解决的方法,再由各科室主任对下一月的工作作出计划安排;科室间相互沟通、交流。

8、设立“廉洁行医、诚信服务监督岗”,开通24小时监督电话:023-71990039;023-71990187

9、加强学习,狠抓行风教育,做到警钟长鸣。组织全院职工学习“拒收‘红包’,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倡仪书,提高卫生队伍思想道德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扎实稳步地搞好集中整改。

10、做好行风信访、投诉的接待、登记、核实、处理和反馈工作。避免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

11、积极开展帮困助医活动。对危急病人,实施先救治、后收费方法,对缺少支付能力的弱势群体,建立医疗急救帮困基金,免去他们的部分医疗欠费。每年对辖区内60岁以上的社区居民进行免费的健康体检,每年的2月医院将开展一次到开展大型义诊和帮困助医系列活动。

工作方案 篇3

一、背景

儿童计划免疫工作是控制疫苗针对传染病最有效、最经济的手段,我县通过多年的努力计划免疫工作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果。随着计划免疫工作的不断发展,人民对健康需求的不断扩大,儿童计划免疫工作已朝着法制化、规范化的目标发展。20xx年3月我国颁布了《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同年9月卫生部又按照《条例》的要求,颁布了《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为了解全县贯彻执行《条例》、《规范》及当前的计划免疫工作现状,找出工作中存在问题和影响因素,促进我县计划免疫工作的落实,迎接省卫生厅20xx年年终免疫规划工作督导检查,我局决定于20xx年11月12--15日对全县预防接种单位开展20xx年年终免疫规划工作综合考评检查,特制订本方案。

二、目的

(一)了解全县贯彻执行《条例》及《规范》的情况,以表彰先进,鞭策落后。

(二)了解当前计划免疫接种工作现状,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影响因素,调整措施,改进工作,确保入册、建证率、糖丸、乙肝及麻疹类疫苗接种及时率、“八苗”全程接种率、“八苗”全程合格接种率、单苗基础、加强合格接种率达到目标要求。

(三)评价查漏补种工作常规开展情况、AEFI监测情况及疫苗针对传染病监测等情况。

(四)评价县20xx年入托入学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落实情况。

三、调查内容与方法

(一)调查内容

1、免疫规划管理。

免疫规划工作综合考评内容,采取量化评分方法,全面评价免疫规划接种实施、资料管理、疫苗、注射器及冷链管理。

1)《条例》和《规范》相关内容执行情况。

包括:接种单位和接种人员资质考评情况;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使用管理情况;疫苗接种记录及登记情况;流动儿童接种管理及查漏补种情况。

2)扩大免疫规划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

主要包括适龄儿童入册建卡、建证率;乙肝及麻疹类疫苗接种及时率;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实施和基础免疫、加强免疫接种率;免疫服务形式;免疫规划针对疾病监测与控制;疫苗与冷链管理;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和处置;安全注射;督导考评;宣传培训;资料管理等情况。

2、接种率调查

(1)新生儿入卡、建证率:每个调查单位随机调查20xx年1月1日至10月31日出生儿童5名,调查入册、建证率、首针乙肝及时接种免疫情况。

(2)基础免疫:每个单位随机调查20xx年1月1日至10月31日出生儿童8名,调查:①入册、建证率、②、乙肝疫苗首针、麻疹类疫苗及时接种率;③、卡介苗、脊灰、百白破、麻风(含麻疹成分)、乙肝、乙脑、A群流脑(第一针)、甲肝疫苗基础免疫单苗合格接种率;④、“八苗”全程接种率和“八苗”全程合格接种率。

甲肝疫苗接种调查年龄组可扩大到20xx年1月1日--20xx年10月31日出生儿童,直到甲肝疫苗接种适龄儿童满8名即可。

卡介苗、脊灰、百白破、麻风(含麻疹成分)、乙肝、乙脑、A群流脑(第一针)单苗基础免疫合格接种要求在儿童12月龄内完成,甲肝疫苗合格接种要求在儿童18-24月龄内完成。

(3)、加强免疫:每个单位随机调查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0月31日出生儿童8名,调查百白破(无细胞百白破)、麻腮(含麻疹成分)、乙脑疫苗加强免疫合格接种率。

百白破、麻腮(含麻疹成分)疫苗加强免疫合格接种要求在儿童18-24月龄内完成,乙脑疫苗加强免疫合格接种要求在儿童24-30月龄内完成。

(二)调查方法

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工作,抽调县疾控中心6名,卫生院计划免疫业务骨干9名,分成3组完成检查工作。

1、免疫规划资料管理

(1)现场查阅资料;

(2)核对实物;

(3)数据逻辑分析。

2、接种率调查

(1)抽样方法:随机抽样

(2)调查方法:采取入户调查、询问家长、核对接种卡、证记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调查。

3、入学入托工作督导

现场查阅相关资料

四、结果判定及评分

评分标准:为公正公平,本次评分标准参照《县20xx年年终免疫规划督导评分标准分解表》进行量化评分。

五、检查结果汇总、分析与通报

接种率调查的资料由县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进行整理和分析,结果上报县卫生局,督导结果通报全县各预防接种单位。

六、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县卫生局全面负责本次考评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抽调县疾控中心及卫生院业务骨干组成检查组,全县分3组进行检查。调查结果作为年终评比的重要依据,占20xx年综合考评检查的60%(其中20xx年

上半年占40%)。

七、具体检查人员及时间

工作方案 篇4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切实解决我市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整顿相关要求,结合重庆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加强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顿。

1.工作目标。

通过整顿工作,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和使用得到有效规范,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业健康发展。

2.主要任务。

(1)严格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加强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管理,实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报告制度。

(2)开展食品中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专项抽检和监测,整治超过标准限量和使用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3)查处和打击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

(4)严格食品添加剂及相关产品研制管理。

(主要责任单位:经济信息部门、质监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工商部门、检验检疫部门)

(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整顿。

1.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一步突出重点,强化整治措施,在20xx年工作的基础上再通过一年的努力,降低禁用农兽药残留检出占不合格产品比例,提高农药、肥料、兽药监测合格率。进一步推进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工作,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监管能力,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2.主要任务。

(1)深入开展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畜禽产品、水产品中农兽药和禁用药物残留监测。

(2)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强化生鲜乳收购站日常监管与标准化管理,坚决取缔未经许可的非法收购站(点)。

(3)加大农药生产经营监管力度,加强农药质量监督抽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打击无证照生产的“黑窝点”。

(4)加强饲料质量安全监测,打击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及养殖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行为。

(5)加强兽药gmp(良好生产规范)后续监管,积极推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度,实施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打击制售假劣兽药违法行为。

(6)深入开展水产苗种专项整治,打击水产养殖环节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行为。

(7)修订农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及相关管理办法,制(修)订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标准、兽药残留限量和检测方法标准。

(8)组织开展粮食收购、储存环节质量安全监测。

(主要责任单位:农业部门、质监部门、商业部门)

(三)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顿。

1.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重点单位和重点品种的食品安全监管,切实解决影响食品安全的区域性、突出性问题,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2.主要任务。

(1)严格食品生产许可制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查验制度和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2)加强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可追溯制度和食品召回制度,查处企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

(3)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

(4)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的非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5)大力整顿食品安全风险较高、投诉举报多的食品行业,建立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进行监管的长效机制。

(主要责任单位:质监部门)

(四)加强食品进出口环节整顿。

1.工作目标。

督促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完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进口食品检验监管;开展出口食品风险分析,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明确监管责任,进一步提高我市进出口食品安全水平。

2.主要任务。

(1)严格办理进出口食品海关相关手续,打击食品、食用农产品特别是疫区产品非法进出口行为。

(2)对已经备案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和出口食品原料种养殖场进行全面清查。

(3)加强进出口食品、食用农产品的检验检疫监管,重点加强对出口食品中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检验检疫监管,严厉打击逃避检验检疫行为,完善进出口食品、食用农产品企业不良记录制度,将逃避检验检疫的企业一律列为不良记录企业。

(4)建立和完善进出口食品、食用农产品检验检疫监管的长效机制。加强进出口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完善风险预警和控制措施。

(主要责任单位:检验检疫部门)

(五)加强食品流通环节整顿。

1.工作目标。

进一步巩固20xx年整顿工作成果,规范食品流通环节经营行为,强化日常监管与专项执法检查相结合,抓好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品种的食品安全监管,全面提升食品市场监管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食品市场秩序。

2.主要任务

(1)严格食品流通许可制度,完善食品市场主体准入机制,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和退市制度,建立销售者主动退市和工商部门责令退市相结合的监管机制。

(2)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监督食品经营者依法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督促食品经营者加强自律。

(3)完善食品市场监管和巡查制度,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和重点品种,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大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和食品市场日常巡查力度,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

(主要责任单位:工商部门)

(六)加强餐饮消费环节整顿。

1.工作目标。

继续加大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力度,强化许可与日常监管,全面推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重点强化对中小型餐饮单位、学校食堂等重点餐饮单位的监督,严格督促餐饮单位落实食品原辅材料进货查验制度。

2.主要任务。

(1)严格餐饮服务许可制度,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

(2)清理、制(修)订餐饮消费环节相关食品监督管理办法,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行为,提高餐饮服务准入门槛。

(3)制订并实施餐饮消费环节重点监督检查及抽检工作计划,以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为重点,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餐饮消费环节专项整治和专项检查。

(4)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对其采购的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抽查,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

(主要责任单位: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七)加强畜禽屠宰整顿。

1.工作目标。

推进完善监管体系,健全强化工作机制,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不断规范市场秩序,进一步遏制各种违法行为,切实保障食品消费安全。

2.主要任务。

(1)严把市场准入关,清理整顿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加大对私屠滥宰行为的打击力度。

(2)加强对生猪(牛、羊)定点屠宰厂(场)的日常监管,查处违法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猪(牛、羊)、出厂未经品质检验或经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猪(牛、羊)肉产品等行为。强化活禽和生猪(牛、羊)产地和屠宰检疫,查处出售和屠宰病死畜禽的行为。

(3)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肉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体系,打击加工、销售病死病害畜禽肉和注水肉等行为,严防病死、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品进入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环节。

(4)加强生猪屠宰长效监管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相关应急处置机制。

(主要责任单位:商业部门、农业部门)

(八)加强保健食品整顿。

1.工作目标。

全面清理保健食品品种,严格规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整治宣传普通食品功能疗效或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能的行为,严厉查处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等违禁物品的行为。

2.主要任务。

(1)依法对获批注册但未标明有效期的保健食品进行全面清理换证。

(2)开展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专项检查,查处制售假劣保健食品行为。

(3)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专项检查。查处通过公益讲座、健康诊疗、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

(4)整治普通食品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和保健食品夸大宣传功能的行为。

(主要责任单位: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九)加强对“学生营养促进工程”学生饮用奶安全监管。

1.工作目标。

强化对“学生营养促进工程”学生饮用奶原料收购、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监管,确保学生饮用奶食品安全。

2.主要任务。

(1)做好“学生营养促进工程”学生饮用奶的生产工作,积极发展奶牛养殖,扩大牛奶产量,确保“学生营养促进工程”牛奶需求,强化对生鲜乳收购的日常监管与标准化管理。

(2)由质监部门加强牛奶生产环节安全监管工作,工商部门加强牛奶流通环节安全监管工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消费环节安全监管工作。

(3)由教育部门督促和指导学校建立内部牛奶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扎实做好学校内牛奶安全管理工作。

(主要责任单位:教育部门、农业部门、质监部门、工商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十)开展餐厨垃圾专项整治。

1.工作目标。

加强对食用油脂生产、销售、使用的监管,严厉查处回收加工、销售、采购使用“潲水油”、“地沟油”的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主要任务。

(1)加强食用油生产环节监管,严厉打击使用餐厨垃圾等非油料或过期霉变油料作为原料生产加工食用油,建立食用油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和食用油产品出厂检验及销售流向记录,规范食用油包装桶使用(市内食用油生产加工统一使用白色食品用包装桶)。

(2)加强食用油流通环节监管,严厉打击来源不明、资质不齐和篡改包装及标识的食用油经营行为,建立食用油进货索证制度和销售流向记录。

(3)加强食用油餐饮业服务环节监管,以食品摊点、建筑工地食堂和中、小型餐饮单位为重点整治对象,严厉打击来源不明、资质不齐和包装标识不全的食用油使用,建立食用油进货索证和使用记录,规范餐厨垃圾流向记录。

(4)加大执法力度,规范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取缔无资质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者,建立餐厨垃圾收集资质者名录,及时公布或向有关部门提供餐厨垃圾收集资质者名录。

(主要责任单位:质监部门、工商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市政部门、环保部门、卫生部门)

(十一)完善食品安全标准。

1.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我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清理、修订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制度,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标准宣传工作。

2.主要任务。

(1)制订清理现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工作方案,对我市现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进行清理、修订。

(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制度,并组织实施,全面完成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工作。

(3)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工作,动员社会、企业和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标准实施工作,跟踪评价食品安全标准实施情况。

(主要责任单位:卫生部门)

(十二)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

1.工作目标。

完善地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

2.主要任务。

(1)加强地区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建立快速、方便的食品安全信息沟通机制和网络平台。

(2)发布年度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价报告,建立食源性疾病报告机制,构建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报告信息采集网络,建立食品安全有害因素与食源性疾病监测数据库。

(3)实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相关食品安全风险和隐患进行风险评估。

(4)加大食品特别是乳品等高风险食品检验检测频次,定期公布检验检测结果。

(5)加强食品安全监测能力建设。加快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严格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检验人员管理,推进检验检测资源和信息共享。

(主要责任单位:卫生部门、质监部门、农业部门、工商部门)

(十三)推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1.工作目标。

逐步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体系,鼓励企业强化自身管理,加大对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力度。

2.主要任务。

(1)制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和诚信体系评价标准,选择若干企业开展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

(2)在企业中建立生产经营档案制度,鼓励支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系统,在食品行业全面推广。

(3)督促行业协会组织对食品企业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培养具备良好职业道德、较高业务水平和较强实践能力的食品安全岗位专职人员。

(4)建立食品企业诚信不良记录收集、管理、通报制度和行业退出机制。加强食品生产企业和经营者质量信用建设和信用分类监管。

(主要责任单位:质监部门、工商部门、商业部门)

二、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责任。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依法加强治理整顿。要抓紧制订20xx年整顿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分解整顿工作任务,明确各环节、各阶段的整顿目标和完成时限,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要将集中整顿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及时总结整顿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和经验,形成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起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的责任,统筹安排监管力量,切实保障经费投入,全面抓好整顿任务落实;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监督指导,坚持统一协调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二)切实加大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

有关部门要重视投诉举报受理工作,注意发现食品安全事故和案件线索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要完善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妥善处理食品安全事故。要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规范和完善涉及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鉴定程序,加大对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行政监察和行政问责,严肃查处监管部门失职、渎职行为。严格实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举报、通报制度,对行政机关迟报、漏报甚至瞒报、谎报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认真做好信息报告和新闻宣传工作。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每月底前要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重要信息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并向相关部门通报。要统筹和规范食品安全整顿信息发布工作,对影响仅限于本行政区域的信息,由本级政府授权有关职能部门发布;对涉及两个以上区县(自治县)的信息,由市政府授权的食品安全整顿综合协调部门统一发布。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主动做好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积极宣传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进展、成效和典型事例,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引导新闻媒体客观准确报道,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四)加强督促检查和评估考核。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适时制订督查工作方案,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和查漏补缺,对整顿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市政府将于定期组织开展对此项工作的督查,并在今年年底前进行全面考核评估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