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家庭评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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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家庭评选方案 篇1
为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增强农村居民文明卫生意识,提高村民整体素质,共同建设美好家园,市文明办、市妇联、市爱卫办决定在全市农村联合开展“文明卫生户”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要求,从20xx年3月起,集中半年时间,在全市村居集中开展以“文明卫生进村入户、健康生活从我做起”为主题的“文明卫生户”创建评选活动。通过开展文明卫生户创建评比活动,进一步推进农村健康教育,提高农(居)民综合素质,有效整治家庭环境卫生,摒弃不良卫生习惯,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积极向上的社会风气,培育新农民、倡导新风尚、共享新生活,不断推动和谐农村建设。
二、评比内容及标准
1、爱党爱国,遵纪守法,自觉遵守村规民约。
2、家庭关系融洽,尊老爱幼,家庭成员宽容谦让,互敬互爱。邻里和睦,团结友善,互谅互助。
3、积极参加各类环保行动,讲究生活卫生,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不乱扔杂物,不乱写乱画。
4、门前、墙侧无垃圾、污物,无乱倒乱放现象。房前屋后院内植树、栽花、种草。无乱搭乱建现象。
5、院内地面平整清洁,车辆、农机具摆放合理,畜禽圈养,无露天粪坑,无杂草杂物,环境整洁美观。
6、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客厅地面干净无垃圾、杂物。无乱贴乱画乱挂现象,无蛛网、灰尘,窗明几净。卧室床铺干净,衣被整洁,叠放整齐。厨房灶台洁净,餐具摆放有序,无积水、污物,防蝇鼠。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3月15日—3月31日)
各镇街、村(居)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活动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对活动进行部署。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明白纸等进行广泛宣传发动,使活动的目的、意义、内容、程序、标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每个镇街推荐5个示范村、80—100个示范户,报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4月1日—8月1日)
各家各户按照评选标准,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查漏补缺,逐步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卫生习惯。各镇街要组织力量,进村入户进行指导检查,适时开展评比活动,并做好建档立卡工作。市活动组委会将组织人员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第三阶段:验收表彰(8月1日—9月31日)
活动组委会对示范村和示范户进行实地考核验收,对各镇街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估,适时召开现场交流推广会。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村(居)要把此项活动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成立相应工作班子,切实加强对此项活动的领导,确保活动顺利进行,按照评选标准和工作进度创造性地开展活动。
2、加大宣传力度。各镇街、村(居)要结合各自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开展文明卫生户评选的意义、标准、方法,使宣传教育的过程成为村民健康卫生习惯养成的过程、学习推广先进典型的过程,提高广大村(居)民参与活动的热情,逐步形成“我参与、我受益”、共建美好家园的良好氛围。
3、建立长效机制。把“文明卫生户”创建评选活动作为评选推荐各级文明村居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要不断巩固创建成果,对已经评定的“文明卫生户”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督导、复评,对创建滑坡、整改不力的,撤销其荣誉称号,使创建工作形成制度化、规范化。
好家庭评选方案 篇2
文明家庭是文明社会的基石,是文明社会的细胞。“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为进一步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广大居民的道德水平和文明素质,县委文明办、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县妇联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重点,通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引导全县广大家庭自觉提高家庭成员综合素质、美化家庭生活环境、提高家庭生活质量,以家庭文明和谐带动黄梅文明进步和安定团结,以家庭“小气候”温润社会“大环境”,为构建和谐乡村(社区、小区)、和谐乡镇、和谐黄梅奠定基础。
二、活动目标
以疫情常态化防控补短板、加强村和社区建设为契机,广泛开展公民道德教育和文明家庭宣传教育活动。深化家庭美德建设,挖掘、培育和宣传我县的优良家风家训,引领广大市民讲道德、守规矩、重家风,树立家庭文明新风尚,自觉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家庭日常生活、工作中,努力营造和睦、优美、文明的家庭环境。
三、评选办法
以黄梅县域家庭为参评主体,对照《黄梅县文明家庭创建标准(试行)》,以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牵头组织评选,采取家庭自荐与居民推荐相结合、村民小组(城区小区)评议与村(社区)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在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评选基础上,择优推荐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表彰。县委文明委、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拟表彰县级文明家庭100户。
四、活动安排
黄梅县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分四个阶段,县、乡、村(社区)三级新时代文明实践机构同步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5月底至6月中旬)
在县内主流媒体宣传发布文明家庭创评工作通知、文明家庭创评标准等内容,乡镇、村(社区)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平台、工作群、宣传栏等同步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全县广大家庭参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做到创建活动、创建标准人人皆知。
(二)申报推荐阶段(20xx年6月中旬至8月)
家庭申报自评。可以向小组、小区或村、社区自荐文明家庭。各参评家庭需填写申报表,注意写出文明家庭创建的突出事迹。
小组(小区)评议。各村(社区)以村民小组(城区可按居住小区)为单位,按每村民小组(小区)1—3户推荐文明家庭。评议审核结果要予以公示。
村(社区)评定。村民小组(小区)将公示的文明家庭集中推荐至村(社区),择优以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名义进行评审、公示、表彰。
乡镇评审表彰。在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评选表彰基础上,各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按村推荐的家庭户数的2%表彰一批乡镇级文明家庭。同时,择优报送5—10户文明家庭到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表彰。
县直各一级单位要牵头组织本系统文明家庭创评活动,单位干部职工人数在10人以上的,至少要推荐1户文明家庭。县直文明家庭不占村、社区指标名额。
群众性精神文明创评活动事关全省年度县域文明指数测评工作排位,事关乡村振兴党政综合考评工作排位,各地各单位要注意做好相关档案资料留存。
(三)评选公示阶段(20xx年9月上旬)
各乡镇、各部门对推荐的候选家庭进行资格审核把关。征求候选家庭所在单位、所在乡镇及行政村意见,党员干部家庭同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综合治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并以适当的形式在本人单位、所在城乡社区或行政村进行公示后,报乡镇党委、部门党委(党组)同意后上报。
(四)宣传推介及命名表彰阶段(20xx年9月中旬至10月)
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对各乡镇、各单位推荐的文明家庭进行事迹宣传公示,组织复审、命名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在全县开展文明家庭学习宣传活动。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文明家庭”创评活动是中央、省、市、县确定的精神文明五大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推动乡风文明、建设和谐黄梅的细胞创建工程。为开展好我县文明家庭创评活动,成立以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牵头、县妇联主抓、县委文明办配合的黄梅县文明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文明办。各乡镇、村(社区)要比照成立评选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切实做好本地文明家庭创评推荐工作。
2、严格评选标准,坚持好中选优。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黄梅县文明家庭创评标准》,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优中选优。要将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与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志愿服务、群众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确保推荐的“文明家庭”典型可信、可亲、可敬、可学,真正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性,为促进乡风文明提升、推动城乡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起到强大推动作用。
3、强化典型引领,大力开展宣传。评选过程中,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注重培养和树立典型,发挥文明家庭典型对净化一方风气、促进乡风文明的引领带动作用。要注意认真搜集“好家风、好家训”故事,搜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传承好家训好家风的典型人物典型事迹,为我县做好文明家庭事迹展播、向省市推介报送先进典型、宣传推介黄梅提供素材。
好家庭评选方案 篇3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培育文明乡风,助力乡村振兴,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我镇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提高广大农村群众的文明卫生意识,引导群众主动建设美好家园,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农村广泛开展“文明家庭”创建评选活动。结合创建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助力乡村振兴和扶贫攻坚加快推进农村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推动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全面实施思想道德建设工程,着力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不断深化农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升群众文明素质和城乡社会文明程度。
二、工作目标
在全镇所有行政村开展“文明家庭户”创建,行政村宣传覆盖率达到100%,家家参评,户户挂牌。
三、创建内容及评选标准
“文明家庭户”内容包括:遵纪守法、和谐友善、文明风尚、干净整洁、美丽宜居。
“文明家庭户”评选标准:
(一)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积极参加法治学习教育,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意识。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违法经营、偷税漏税、违章建筑、传播淫秽物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参与赌博、吸毒,不加入传销、非法宗教等非法组织,不搞非法活动。遇到困难和问题通过正当程序和法律手段解决,不闹访、缠访,不串联、不越级上访,不采取暴力报复社会。
(二)和谐友善。乐善好施、扶贫济困,乐于助人。尊老爱幼,团结和睦,孝敬父母公婆,精心养儿育女,不虐待老人、妇女、儿童,不发生家庭暴力。与乡邻友善和睦相处,有求必应,有难必帮。见义勇为,敢于伸张正义、与坏人坏事作斗争。积极参加扶贫济困、助弱助残等社会公益活动和各种村民互助组织。
(三)文明风尚。自觉遵守和传承中华文明礼仪,对老人、对长辈、对他人讲究礼貌,待人接物做事讲究规矩。注重语言文明,不粗言粗语、不污言秽语。注重仪容仪表,讲究个人卫生,着装干净整洁。尊重本乡本土、民族、宗教风俗习惯。倡导文明新风,新事新办,新事简办,讲究科学,破除迷信,不从事任何有悖科学、破坏环境的活动。
(四)干净整洁。房前屋后摆放整齐,禽畜家畜集中圈养,粪便及时处理。爱护村容村貌,爱护公共设施,积极参与村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不乱泼乱倒、乱堆乱放、乱丢乱扔,不向河流、路边、公共场所倾倒垃圾。积极参加农村“三改一建”(改水、改厕、改厨,建沼气池)活动,厨房、厕所符合新农村建设和卫生标准。保持住房内外清洁卫生,室内物品摆放整齐,达到“五净一规范”要求,做到“门前三包”,自觉接受卫生管理,履行村规民约。
(五)美丽宜居。房前屋后庭院四周环境优美整洁,有绿化美化,无杂草、垃圾、污物;庭院布置协调美、居室整洁靓化美、庭院清洁卫生美、庭院绿化格局美、注重文化内涵美,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和家庭从自己做起、从家庭做起、从点滴做起,以小家美带动大家美,以家庭面貌的焕然一新促进镇村面貌的改造提升,疑心合力共建美丽乡村。
四、评选范围
全镇所有行政村的家庭户。
五、评选程序
(一)前期准备阶段
1、镇成立“文明家庭”评选领导小组(包括评选组和督导组),并且督导各村成立村级“文明家庭”评选领导小组。
2、通过层层召开动员大会,对活动进行部署,做到评选内容、标准家喻户晓。通过发放倡议书,村广播等形式,广泛宣传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评选过程变成宣传、学习先进典型的过程,形成浓厚氛围,提高广大群众参与“文明家庭”评选的热情,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评选工作。
(二)评选实施阶段
1、各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推荐“文明家庭户”,填好申报表交镇“文明家庭”评选领导小组,由镇组织人员以现场查看和走访的形式逐户验收,通过严格审核后确定“文明家庭示范户”。
2、对于评选出的示范户发放“文明家庭”牌并在全镇张榜公布。
(三)长效机制
“文明家庭”评选领导小组督导组,每季度不定期对评选出的“文明家庭”进行抽查,抽查一次不合格的,责令一周内整改到位,若出现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或累计三次抽查不合格的情况则撤销其“文明家庭”称号。
好家庭评选方案 篇4
为认真贯彻全县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农村工作暨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农村环境卫生明显改善,促进广大农民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形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在全村形成营造清洁环境、维护公共卫生的良好氛围,现结合我村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科学发展观和全县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农村工作暨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会议精神,以改善农村环境卫生、建设幸福美丽乡村为目标,运用各种宣传阵地,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形式,全方位多角度深入宣传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在全村形成“人人关注农村环境卫生,人人参与环境卫生整治”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居住在本村辖区内已结婚成立家庭(以该家庭在本村居住2年以上为准),且家庭成员无违反计划生育、无违法犯罪行为的居民,以户为单位参与评比;
2、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
3、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思想道德高尚,个人品质优秀,行为举止文明,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社会公信度。
(二)评选标准
1、政治素质好,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家庭。
2、家庭成员在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思想解放、锐意进取、工作积极、勤劳致富。
3、讲究卫生、美化环境、破除迷信、移风易俗、追求和建立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邻里和睦,家庭和谐。
4、做好家庭环境卫生:
(1)庭院内外环境清洁卫生,房前屋后干净,院落阴阳沟畅通,道路平整,无杂草杂物。
(2)无乱牵乱挂,院墙、房门无“牛皮癣”和乱张贴现象。
(3)无敞放犬只及家禽、家畜现象。
(4)卫生厕所做到及时清扫,粪便及时清掏和无害化处理,做好基本无臭味,无露天粪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