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静默管理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疫情静默管理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疫情静默管理方案 篇1
当前,国庆假期将至,人流物流激增,国内局地持续发生聚集性疫情和散发病例,疫情传播扩散风险进一步加大。为切实做好国庆假期及前后疫情防控工作,请全市广大市民齐心协力、共同维护好安全、祥和、有序的社会环境。现通告如下:
一、倡导就地过节。坚持非必要不出市,减少跨区域出行,避免人群大范围流动引发的疫情传播风险。确需出行的,要密切关注目的地疫情动态,非必要不前往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地市,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全程做好自我防护。
二、落实提前报备。所有省外地市和省内7天内有本土疫情市入返枣人员请提前7天通过“入返枣人员报备平台”(通过微信搜索“健康xx云”公众号,疫情防控-入返枣人员报备)向目的地社区(村居)、住宿宾馆、入驻单位等报备。
三、推行“落地检”。所有省外地市和省内7天内有本土疫情市入返枣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返枣后,立即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条件不具备的,请在4小时内完成一次核酸检测,后续按规定完成“5天3检”,每次检测间隔24小时。
四、安全有序出行。旅客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跨省长途客运汽车、跨省客运船舶等交通工具。入住宾馆、酒店和进入旅游景区等人流密集场所时,需配合做好扫场所码,核验健康码、行程码以及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从外省(区、市)和省内7天内有本土疫情市返回的建筑工地人员要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减少不必要聚集性活动。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切实减少人员数量。自行举办5桌及以上宴会等聚集性活动的个人(单位)须向属地社区(村居)报备。非必要不举办培训、会展、文艺演出等各类大型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须经市、区(市)领导小组(指挥部)批准,并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参加活动人员需扫场所码登记、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六、保持良好卫生习惯。严格落实“戴口罩、勤洗手、常测温、少聚集”等个人防护措施,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立即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安全、平稳、祥和的国庆假期!
疫情静默管理方案 篇2
当前,国内疫情呈多点散发、多地频发态势,扩散蔓延趋势还未得到有效遏制,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尤其国庆假期及前后人员流动不断增加,外防输入风险压力加大,为保障人员安全有序流动和物流畅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提前主动申报
近期有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永返永人员,须提前2天通过微信、支付宝登录“xx防疫码”自主申报或拨打属地乡镇(街道)防控办电话、12345政务热线申报,也可向所在单位、村居(社区)或入住酒店申报。酒店、宾馆等场所要主动开展重点地区来永返永人员排查,对排查到的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要向属地乡镇(街道)报告。对没有提前申报的来永返永人员隔离期间产生的费用需自行承担。对存在故意隐瞒轨迹、逃避查验等行为,如涉嫌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二、倡导就地过节
请市民朋友国庆假期前后尽量减少离温及跨省出行,建议选择本地游、周边游,如确需出行,请提前查询目的地疫情风险状态和疫情防控政策,非必要不前往涉疫地区。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跨省长途客运汽车旅客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配合核酸检测
省外来永返永人员持48小时阴性核酸证明抵永,完成核酸落地检后实行两天两检,每次间隔24小时;省内市外来永返永人员实行落地检,如有12小时内核酸采样证明包括未显示结果的`,且来自非高中低风险区的,可不重复采样,后续纳入县内3天一次常态化核酸检测范畴。
请市民朋友与其他在永人员配合落实72小时常态化核酸检测,重点人群核酸检测按照相应频次执行。
四、主动扫码验码
请市民朋友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进入各类场所请配合主动扫“场所码”、戴口罩、测体温、查验“xx防疫码”。须核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体育馆、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各级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须核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方可进入KTV、网吧、足浴店、按摩店、艾灸馆、麻将馆、棋牌室、歌舞厅、桌游室、酒吧、迪吧、剧本杀、密室逃脱、美容院等密闭场所。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执法力度,落实“三色管理”机制,在显眼位置予以标识,对严重违反“场所码”扫码相关规定的场所,要按规定采取停业整顿、追究业主责任等处罚措施。
五、严格活动管理
1、即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期间,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谁举办、谁负责”原则,人员聚集性活动(包括会议、展会、培训、文艺演出、体育赛事等)举办日期能缓则缓、活动规模能压则压、参加人数能减则减。原则上不安排200人以上的大型活动。确需举办的,50人以上线下活动主办方需制定疫情防控方案,提前一周以上报批,50-200人的聚集性活动由属地乡镇(街道)审批备案后,再报县防控办备案;200人以上的活动报属地乡镇(街道)初审、县防控办审批,再向市防控办报备通过后方可举办。严格落实聚集性活动各项防控措施,参加活动人员需扫码登记、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倡导从简举办红白喜事,在餐饮酒店等场所内举办10桌(含)以上的独立空间(宴会厅、包厢等)承办酒店或临时搭建场所的主办方须申请“场所码”,酒店宴会厅等场所要申领“码中码”并严格落实进场扫码,须核验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方可进入红白喜事的重点场所。
六、加快接种疫苗
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传播的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也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请18岁以上人群完成全程接种,满6个月后尽快接种加强针,携手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疫情静默管理方案 篇3
当前,国内疫情呈多点散发态势,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加之国庆节假期即将到来,人员流动性增加,发生聚集性疫情和跨地区传播的风险高。为严防疫情输入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上级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现就做好国庆节假期及前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安全有序流动。倡导广大群众国庆假期在本地过节休假,尽量减少跨地市出行,确需离市的,不前往风险地区和有病例报告的地区,注意旅途防疫和安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离市的,严格按规定请假报备。国庆期间倡导所有跨省跨地市出行人员返回后开展核酸三天两检(间隔24小时)。自驾车辆跨省(市)流动的,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跨省(市)长途客运汽车、跨省(市)客运船舶等交通工具的,出行时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及时主动报备。动员劝导在省外的亲朋好友,凡所在县(区)有疫情发生的,近期非必要不来汉,确需来返汉的至少提前48小时通过“xx县疫情防控信息系统”报备,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或直接向目的地村(社区)、单位、宾馆酒店报备,也可通过家人等代报,积极配合落实落地查、落地检、落地管等措施。
三、把好入汉关口。“两站两口”(汽车站、火车站、高速路出口)查验点要严格扫码查验两码一证(即:陕西一码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省外和省内有疫情地市来人落地提供一次免费核酸检测,加强信息推送,第一时间发现、报告、分流、转运重点人员。
四、精准排查管控。各镇村(社区)要发挥“321”基层治理优势,用好疫情防控信息系统,对省外和省内有疫情地市旅居史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做好本辖区来返人员的摸排上报和重点人员管控,确保所有风险人员排查管控到位。要引导群众主动参与联防联控,发现未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及时向村(社区)报告。
五、分类健康管理。主动参加辖区组织的全员核酸检测。48类重点人群要按规定频次做好“应检尽检”。省外和省内有疫情地市来人要进行三天两检,期间尽量不外出,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或参加聚集性活动,出行规范佩戴口罩。7日内有高中风险区或参照高中风险区管理地区旅居史的来汉返汉人员,需实行7天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7日内疫情发生地已实施大范围社区管控措施的.县(市、区、旗)来汉返汉人员,参照中风险区旅居史人员的防控要求采取相应健康管理措施。
六、严管重点场所。各类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戴口罩、测体温、扫码亮码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入住宾馆、酒店和进入旅游景区等人流密集场所时,要查验健康码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从外省(区、市)返回的建筑工地人员要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广大群众要自觉树立“扫码亮码、绿码通行”意识,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查验工作。
七、严控聚集活动。坚持“非必要不聚集”,倡导白事简办、红事缓办、宴会不办,严格控制和减少非必要的人员聚集活动。原则上不得举办50人以上的线下会议、会展、聚餐等各类人员聚集活动,确需举办的,必须向属地镇(村)报告,严格落实举办方、承办方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参加活动人员需扫码登记、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八、做好个人防护。广大群众要保持良好的习惯和个人防护意识,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室内常通风、一米线等个人防护措施,不举办、不参与聚集性活动。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感冒等“五类药品”人员,要严格落实实名登记、信息上报、健康监测等措施。
疫情静默管理方案 篇4
当前,国际疫情仍处于高位运行,国内疫情呈多点散发、局地暴发态势,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国庆期间人员流动和聚集性增加,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进一步加大。为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疫情输入传播风险,更好地保障广大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自治区、来宾市关于国庆节假期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强化个人责任,减少跨区域流动
请全县居民牢固树立自己是个人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继续做好个人日常卫生防护,规范佩戴符合标准的口罩,继续维持勤洗手、常通风、保持1米线社交距离等良好生活习惯,积极配合各类场所和单位测温、扫(亮)码、核酸检测查验等相关防控要求。倡议广大居民朋友们国庆假期以及假期前后,非必要不出市、非必要不离桂,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区和已有本土社会面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报告地区;确需出行的,必须提前向所在单位或社区(村、屯)报告,并提前48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备,要密切关注目的地和途经地疫情形势、政策并做好个人防护。外省(区、市)返武来武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在抵县后12小时内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备,严格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要求。对刻意隐瞒行程、拒绝接受核酸检测、不配合防控,造成疫情发生、蔓延扩散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强化交通出行防控,确保安全有序出行
严格落实进站测温、亮码、查行程、戴口罩、非“绿码”人员不得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等防控要求。旅客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乘坐飞机、高铁、列车、长途客运汽车、客运船舶等交通工具。司乘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定期做好车辆消杀工作。
三、强化预警监测,严格落实“落地检”
从严落实核酸检测,充分发挥预警作用,按照“自愿免费即采即走,不限制流动”的原则,我县在三个高速路口(xx东、xx南、xx北)设置有24小时核酸采样点,请外省(含我区边境八县)返回人员、有省外旅居史人员抵达后积极配合完成“落地检”。请未能落实落地检的来(返)武人员,在抵达xx后12小时内自行就近到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保院或者12个乡镇卫生院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按要求落实具体的管控要求。
四、强化监管,严格落实重点场所查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交通局、县经贸局、县民宗局等要加大对隔离场所、定点医院、冷链企业、监所、学校、车站、码头、公共交通工具、物流园区、核酸检测点,农贸市场、宾馆、商场超市、健身娱乐场所、理发洗浴场所、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棋牌室、月子中心,商品展销与售后服务场所、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空间密闭,容易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场所的监管排查。自通告之日起全县娱乐场所、游戏游艺场所、影剧院、健身房、游泳馆、酒吧、足浴按摩店、棋牌室、网吧、宾馆、酒店、民宿等封闭式场所入口处必须安排专人负责测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进入A级景区景点、乡村旅游示范点(农家乐),须持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行业主管部门要压实从业人员的主体责任,从严落实核验核酸检测证明要求。
五、强化大型聚集性活动管理,减少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
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的原则,严格控制人员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举办培训、会展、文艺演出等大型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按程序审批备案并落实防控措施,参加活动人员需扫码登记、检测体温及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坚持“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尽量减少人员聚集。乡镇、社区(村)要对管辖区域内举办的聚集性聚会、聚餐活动进行登记备案,履行属地乡镇和主管部门报批手续,按“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六、强化风险管控,从严落实风险职业人员和重点场所机构人员核酸检测措施
进口冷链食品储存加工企业一线、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快递、外卖、酒店服务、交通运输、商场超市和农(集)贸市场工作人员等风险人群需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第九版)》要求开展规定频次的核酸检测工作,未完成规定频次核酸检测的人员,赋健康码黄码。
七、强化培训和实战演练,做好应急值班值守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在国庆节前组织本乡镇、本部门进行一次系统的疫情防控业务培训和应急处置演练(桌面推演),确保《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和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传达培训到有关工作人员和各村网格员,不断提升疫情防控的业务能力、应急处置水平。国庆节前后继续坚持认真做好值班值守工作,做好应急处置、实战备勤,确保疫情防控指挥体系处于激活状态,做到“人员到位、设备到位、指挥到位”。
八、强化宣传,营造安全祥和的节日氛围
宣传组加强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和卫生安全的宣传,提升广大居民个人健康防护意识,自觉遵守各项防疫要求,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防疫氛围,筑牢全民抗疫防线。
九、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工作到位
强化县、乡(镇)、社区(村)三级责任体系,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确保责任到人、任务到岗、措施到位,确保各个领域、各个环节有人抓有人管。县综合查访组坚持开展明查暗访,督促各乡镇、各部门落实上级关于国庆假期前后有关疫情防控部署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履职不到位、监管不到位、失职失责导致疫情发生或者失控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以上防控措施自通告印发之日起开始执行,执行时间至2022年10月31日。后续将根据疫情形势,进一步优化完善相关措施。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