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督查督办工作流程参考
微文呈现整理的企业督查督办工作流程参考(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企业督查督办工作流程参考 篇1
一、办公室是督查督办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督查督办工作。
二、公司督查督办工作的主要任务:紧紧围绕公司中心工作,督促督办,狠抓落实。积极有效地对公司部门、司属单位贯彻落实公司工作部署,会议决定事项和公司领导交办事项等进行督促、检查、催办、协调和综合反馈。
三、督查督办的主要事项包括:
(一)上级指示精神、工作要求和文件要求;
(二)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班子会议、周例会和专项工作会等确定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议决事项;
(三)公司领导指示、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督查督办的程序:
(一)立项。凡属公司领导批示督查或交办的事项,由督查督办部门汇集整理材料,提出督查督办意见,呈请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立项。
(二)拟办。对已立项督查督办的事项均应编号登记,根据内容和分工,由督查督办部门提出拟办意见,确定办理方式、办理期限,并草拟督查督办函;对专业性强、涉及部门单一的督查事项,由督查督办部门转交指定的承办部门办理;对个别不宜转给有关部门查处或领导明确要求督查督办部门直接办理的事项,由督查督办部门负责办理或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办理;对业务交叉、涉及几个部门的督查事项,由督查督办部门征得分管领导意见后,由主办部门牵头与协办部门共同办理。
(三)督查通知。督查督办部门要根据时限要求向承办部门发出《督查督办通知单》或电话通知,提出督查要求,办理时限。
(四)检查催办。对已转交承办部门的事项,要经常跟踪检查,督促按期办理;对在规定时限内未能办理的,督查督查部门要及时催办,并督促限期办理。
(五)办结反馈。承办部门办结督查事项后,要及时报告反馈;对上级部门转来或公司领导批查的事项,要及时反馈。对公司发展战略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要写出综合性报告,并做到有分析、有建议;对情况复杂一时难以办结的,要及时报告办理的进展情况,并作出相应说明。
五、公司督查督办的`主要方式:
(一)专项督查。对公司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或公司领导批示、交办的事项,进行专项督促检查;
(二)跟踪督查。对公司的具体决策或工作,从开始就要进行连续不断地督促、检查、监督、控制、反馈,随时为公司领导提供动态的督查信息,直至全过程办结;
(三)联合督查。对涉及面广、涉及部门多、情况复杂的事项,督查督办部门应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组织相关部门共同督促检查;
(四)现场督查。对一些重要事项,特别是上级部门督查人员亲临督查的事项,进行现场督办。
六、督查督办的工作要求:
(一)各承办部门应按要求积极办理,不得拖延。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结的,应及时报告,抓紧办理;
(二)涉及其他部门的事项,主办部门应主动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
(三)督查督办人员严禁推诿搪塞、拖压不办、互相扯皮。凡是应办的事项,要及时办理;应办但短期内难以办理的,要列入计划逐步办理;由于政策或其他条件所限,确实不能办理的,要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四)督查督办人员要实事求是,忠于职守,客观真实的反映督查情况,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做到情况清楚,督查有力,反馈及时。
企业督查督办工作流程参考 篇2
一、督办工作目的
促进事业部各项工作合理有效进行,协助总经理对各项目公司及部门例行工作的管理与跟进,提高办公效率,降低运作成本,从而进一步完善内控管理体系,提升管理水平。
二、督办工作职能
1.补充完善事业部内控管理体系,有效提升管理水平;
2.记录总经理日常工作计划,并进行分类管理督办;
3.搜集各项目团队及部门例行工作计划、总结并进行统筹管理;
4.重点工作跟踪,定期反馈总经理,提供及时有效的决策依据;
5.其他总经理交办事项的督办管理。
三、督办工作规范
1.督办原则
a.为决策层服务原则:为决策层提供决策依据,树立宏观统筹、协同合作的服务理念;
b.实事求是原则:督办工作人员要全面、准确地了解情况,真实反映事业部各项目公司及部门工作状况;
c.督而不决原则:在督办过程中具有监督检查权,不具擅自决策和替代督办对象的职能工作;
d.时效性原则:督办工作讲求时间和效率,确保督办事项在规定时间内高效完成;
e.保密性原则:督办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司保密制度,避免信息外露。
2.督办对象
各项目公司主要负责人、各职能部门主要领导。
3.督办方式
a.办公系统
b.电话、网络和传真等日常沟通方式
c.晤谈
d.现场督办
e.其他合理有效方式
4.督办范围
督办范围分为三个层面:
a.运营管理层面
针对商城的环境设施、客户服务、人员管理、物业安全、物流配送、后勤保障和应急机制的督办管理。
b.营销管理层面
针对市场调研、文化建设、品牌定位与传播、营销战略、公关策划、招商开业、促销活动等进行督办管理。
c.市场开发层面
针对市场开发策略、政府接洽、商圈概述、选址意向等市场开发各项工作进行督办管理;
d.行政管理层面
针对日常行政事务、会议管理、公共关系、文书档案、后勤管理和安全保卫等进行督办管理。
e.人力资源层面
针对公司人员招聘、岗位异动、人员流失、员工晤谈、员工关怀、员工培训、绩效考核等工作进行督办管理。
5.督办内容
督办内容分为三级:
一级督办内容包括集团公司的`重大战略部署,重要会议决策,总经理重要指示;
二级督办内容包括例行督办、计划督办和领导交办事项督办等;
三级督办内容包括公司高管的临时指示,职能部门的工作完成情况等。
四、督办问责规范
1.问责目的
提升督办人员工作效率,增强自身管理意识,更好的服务于事业部决策层,提升内控管理水平。
2.问责对象
督办组内部工作人员
3.问责内容
a.工作缺乏主动性
b.工作落实不力
c.虚报、瞒报督办事项
d.泄露公司机密
4.问责方式
诫勉谈话、部门内部通报批评、公司通报批评、绩效调整、劝其辞职、责令辞职。
五、督办工作流程
1.督办类型
督办分为例行督办、专项督办及领导交办事项督办等三种类型。
所谓例行督办是指定期对事业部各项目公司和部门例行工作的督办。专项督办是指对各项目公司和部门专项工作的督办。领导交办事项督办则是指领导直接交办的督办类工作。
2.督办流程
流程:督办工作立项→向被督办对象下达督办通知→依据督办事项进展情况向督办对象有效提醒→整理督办信息并形成督办报告呈报领导批阅→根据领导批阅指令进行跟进提醒→督办事项完成后形成报告并存档反馈。
六、附则
1.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经营管理事业部秘书处;
2.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企业督查督办工作流程参考 篇3
督办工作流程督办工作分拟办、立项、督办、催办、办结、反馈、归档和结果运用八个流程:
一、拟办。根据上级机关要求、学校党委决议、决定和领导的批示,党委办公室提出拟办意见。拟办意见包括责任单位(主办单位、协办单位)办结时限和具体要求等。
二、立项。立项一般一事一项,重大决策或重要工作部署则以一个决策、一个部署立项。党委办公室按拟办要求填写《云南财经大学党委督办通知单》(以下简称《督办通知单》),涉密事项应遵守保密相关规定。
三、督办。《督办通知单》送交责任单位,接受人登记签收,特殊情况可通过电话或口头通知的形式督办。时限较长的工作,分阶段督办;短期工作实行一次性督办。
四、催办。督办后,党委办公室要及时了解督办事项的运行和办理情况,适时催办。
五、办结。责任单位按照《督办通知单》的要求,对已完成的工作,如实上报办理情况;对未完成的'工作,说明原因,提出建议。
六、反馈。督办工作启动时,《督办通知单》副本报学校主要领导和责任单位分管联系领导。督办工作完成后,通过《督办简讯》等方式及时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学校党委和相关领导,必要时附责任单位办理报告。
七、归档。督办事项办结后,党委办公室整理归档相关资料。
八、结果运用。督办工作结果作为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的依据。
企业督查督办工作流程参考 篇4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督查督办工作,逐步实现跟踪检查和督办催办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确保政令畅通,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根据上级有关督办检查工作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督查督办的责任部门
镇督查办在镇党委的领导下,负责督查督办各站、办、所、村的具体工作,并承办或协办上级要求督办的检查事项。
二、督查督办的职能和权限
(一)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部署、安排的工作;
(二)落实完成镇党委的有关决议、决策及部署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督促各村、站、办、所落实涉及旧城镇工作方面的建议、提案;
(四)调查处理公开电话、来信来访和百姓热线答复及新闻媒体反映的有关问题;
(五)督查督办上级机关及有关部门签转的'事项;
(六)检查、处理和通报各村、站、办、所的工作纪律、工作作风;
(七)督查各村、站、办、所年度工作落实和完成情况;
(八)完成镇党委、人大、政府领导交办、批办、查办的事项及其他督查督办事项。
三、查办事项的具体分工
(一)涉及部门清楚的,涉及到哪个部门,哪个部门具体查办;
(二)涉及到具体哪个党总支、村委会范围的,由哪个党总支、村委会查办。
四、督办检查的基本要求
(一)领导负责。督办检查是一种领导职能,各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承办部门负责人要按照领导指示组织完成被督查工作。
(二)部门协助。由督查办督促检查工作的落实情况,将督查事项按职能分工和业务范围交由承办部门办理,承办部门要按照领导批示和要求及时办理。涉及多个部门承办的事项各自负责办理,并由主办部门负责协调综合。
(三)讲求实效。督办检查工作要狠抓落实,注重实效,切实防止和克服敷衍塞责等现象。
(四)注重时限。所有督办检查事项都要及时办理,按时完成,不得相互推诿和拖拉延误。
1、对督办检查事项的办理,凡明确规定办复时限的,按照要求的内容和时限及时报告。
2、对未作具体规定办结时限的督查督办事项的,按以下时限办复: (1)紧急督查督办事项的办复期限为5天;
(2)党政领导指示事项的办复期限为一般为一个月,重大督查督办事项的办复期限一般为两个月;
(3)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推进和前期工作推动的办复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
(4)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复期限一般为四个月;
(5)本机关受理和上级有关部门转办的信访投诉,15天内提出办理意见,办复期限一般为两个月;
以上五点所要求的办复时限具有灵活性,各责任单位在办理中要遵循宁快勿慢的原则,加快办理进度,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办结。
(五)有查必果。凡是立项督查的事项,都必须“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确保政令畅通。办结的承办事项,承办部门应及时反馈,有要求的还应写出书面查办报告。查办结果报告必须事实清楚、结论准确;对不符合要求的,将退回重新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