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微文呈现 > 百科 > 经典方案 > 正文

小学诚信之星评选方案

2025/07/27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小学诚信之星评选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小学诚信之星评选方案 篇1

根据XX市XX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XX市XX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评选表彰千名“诚信之星”的活动方案》(X文文明办〔20xx〕4号)文件精神,为营造文明向善、诚实守信的`浓厚校园氛围,经研究决定,在我校开展“诚信之星”评选表彰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评选范围

XX小学全体教职员工

评选条件

(一)“海贝分·XX”个人信用等级达到A级以上。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积极参与文明实践活动,各类志愿服务时长较多,社会评价好、群众认可度高,在引领社会文明风尚中发挥积极影响。

(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在信贷交易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四)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从事教育教学活动坚持育人为本、自律守信、德才兼备,在社会中享有较高信誉。

(五)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信守承诺。

(六)有较突出的典型诚信事例,在社会和公众中有良好的口碑和公信力。

(七)从事或参与信用“进校园”体系建设,取得优异成绩。

(八)获中央、省、市、区综合或主管部门表彰的先进个人。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参评:

(一)存在严重失信行为或被有关部门列入“黑名单”;

(二)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造成重大损害和损失的;

(三)申报材料作假的。

评选名额

每个团队推选1名候选人,共评出8名校级“诚信之星”。从8名校级“诚信之星”中择优推选1名区级“诚信之星”候选人。

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20xx年10月19日

学校出台“诚信之星”评选方案,通过教师群广泛宣传,发动全体教职工积极参与。

二推荐候选人20xx年10月20日至10月21日

以团队为单位推选1名候选人,撰写8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10月21日晚放学前打印交教导处。

三审核评选(20xx年10月22日至10月24日)

学校信用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人选先进事迹、信用状况进行核实。对于符合评选要求的候选人进行汇总,根据事迹材料以及平时工作表现,择优推荐1名区级“诚信之星”候选人,其余当选为校级“诚信之星”。10月24日前,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接受监督审核评选。

四审批表彰(20xx年10月25日)

区级诚信之星,上报区信用建设办公室进行表彰,校级诚信之星按教职工考核方案、教师信用考核方案予以表彰奖励。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小学诚信之星评选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首都文明办关于开展“诚实做人、守信做事”主题活动的会议精神,着力推进海淀区诚信建设规范化长效化,切实形成诚信践诺、履约办事、遵纪守法的社会风尚,不断提升全社会的道德水平和文明程度,海淀区文明委决定在全区开展海淀区“诚信之星”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基础,以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为重点,大力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在全区倡导和弘扬重信誉、守信用、讲信义的良好风尚,为海淀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提供有力的'道德支撑。

二、组织领导

成立海淀区“诚信之星”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担任,副组长由文明办主任担任,区直机关工委、区政法委、区公共委、区委教工委、区委农工委、区委社工委、海淀园工委、区国资委、区商务委、工商海淀分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文明办创建指导科。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社会评价好、群众认可度高,在引领社会诚信风尚中发挥积极影响。

2.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3.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

4.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信守承诺。

5.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

6.在信贷交易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7.在社会和公众中有良好的口碑和公信力。

四、实施步骤

本次评选分为四个阶段推进:

1.宣传发动(20xx年9月26日至10月10日)

在海淀电视台、海淀报、海淀文明网“发布公告,公布推荐产生海淀区“诚信之星”候选人的程序和办法,广泛宣传发动社会各界群众参与推荐。

2.推荐候选人(20xx年9月26日至10月30日)

推荐候选人按照系统。各系统根据实际情况推荐5名候选人,填写《海淀区诚信之星候选人推荐表》,报送至海淀区文明办创建指导科,推荐截止时间:10月30日下午17:00前。各系统要把推荐工作与开展的“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已入选“中国好人榜”、“海淀区十大感动人物”的对象可优先推荐。

3.组织审核(20xx年10月30日至11月15日)

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对推荐人选先进事迹进行核实,候选人将在海淀区电视台、海淀报、海淀文明网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4.审批表彰(20xx年12月)

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对海淀区诚信之星建议人选进行审定、表彰。被评选海淀诚信之星人员,评选委员会将给予物质奖励。

五、有关要求

1.精心组织。各系统、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评选表彰诚信人物的重要意义,要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把开展诚信之星评选表彰活动作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确实把评选表彰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严格把关。评选表彰诚信人物要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各系统、单位一定要本着对工作、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有关要求规范操作,严格审核,及时报送,确保推荐出来的诚信人物叫得响,经得住检验,使评选表彰具有可信度和权威性。

3.广泛发动。评选表彰工作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立足社区、企业、村镇、机关、学校等基层单位,突出群众评、评群众,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先进人物,使推出的诚信人物可敬、可信、可亲、可学。

4.加强宣传。各系统、各单位要充分利用道德讲堂等有效载体开展向诚信人物学习活动,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优秀品质,在全区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追求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道德风尚,促进全社会诚信意识进一步提高。

小学诚信之星评选方案 篇3

根据XX市XX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XX市XX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评选表彰千名“诚信之星”的活动方案》(X文文明办〔20xx〕4号)文件精神,对教体系统信用“进校园”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激励后进,进一步营造文明向善、诚实守信的浓厚校园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诚信之星”评选表彰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评选范围

全体教职工。20xx年度获评“诚信之星”的教职工不再参与本次评选。

评选条件

(一)“海贝分·XX”个人信用等级达到A级以上。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积极参与文明实践活动,各类志愿服务时长较多,社会评价好、群众认可度高,在引领社会文明风尚中发挥积极影响。

(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在信贷交易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四)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从事教育教学活动坚持育人为本、自律守信、德才兼备,在社会中享有较高信誉。

(五)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信守承诺。

(六)有较突出的典型诚信事例,在社会和公众中有良好的`口碑和公信力。

(七)从事或参与信用“进校园”体系建设,取得优异成绩。

(八)获中央、省、市、区综合或主管部门表彰的先进个人。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参评:

(一)存在严重失信行为或被有关部门列入“黑名单”;

(二)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造成重大损害和损失的;

(三)申报材料作假的。

评选名额

区级“诚信之星”一名。

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20xx年10月19日前)

学校召开专家委员会会议通过评选方案,公布推荐产生“诚信之星”候选人的程序和办法,广泛宣传发动全体教职工参与推荐。

(二)推荐候选人(20xx年10月19日至10月24日)

学校推荐一名“诚信之星”候选人,填写推荐表,撰写诚信突出材料。

(三)组织审核(20xx年10月24日至10月25日)

学校信用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人选事迹、信用状况进行核实。候选人名单在公示栏公示,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接受监督。

评选办法

依据教师上一学年考核成绩和信用XX海贝分计绩,教师考核成绩最高分50分,考核名次每降低一个名次低一分,信用XX海贝分达3A级计50分,2A级计49分,A级计48分。

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充分认识评选表彰诚信人物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把开展“诚信之星”评选表彰活动作为推动信用“进校园”工作的有效载体,确保评选表彰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把关。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本着对工作、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有关要求规范操作,严格审核,及时报送,确保推荐出来的诚信人物叫得响,立得住,经受得住检验,使评选表彰具有可信度和权威性。

(三)广泛发动。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参与的积极性,突出群众评、评群众,着重推选每个单位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先进人物。

(四)加强宣传。充分利用这次评选活动,开展向诚信人物学习,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优秀品质,在全校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追求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风尚。

小学诚信之星评选方案 篇4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职业行为,营造文明向善、诚实守信的浓厚校园氛围,结合《XXX市XXX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评选表彰百名“诚信之星”的活动方案》精神,开展推选XXX小学20xx年度区级教师“诚信之星”活动,通过此次活动树典型、扬正气,使我校全体教师以更加努力的工作态度投入到下一阶段的教育教学活动中,进一步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特制定本推选方案如下:

推选范围和名额

1、推选范围:

(1)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我校各级各类教学任务的专职教师,原则上承担班级管理工作的班主任老师优先推选,20xx年度获评“诚信之星”的`教师不再参与本次推选。

(2)能够严格要求自己并且日常工作生活中无失信行为的老师。

2、推选名额:

根据XXX区教体局指定名额,学校将推选1名区级教师“诚信之星”。

推选条件

1、爱党爱国,热心公益。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热爱关心集体,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参与公益事业,“海贝分。XXX”个人信用等级达到A级以上,本年度至今社区双报到服务时长达到10小时及以上。

2、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自觉行使教师权利,认真履行教师义务,热爱教育,关爱学生,遵循教育规律,尽职尽责,与时俱进。

3、为人师表,言行一致。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崇尚家庭美德,严守个人美德,做到率先垂范,身体力行,自尊自爱,成为真诚守信的模范。

4、遵规守纪,依法执教。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做到依法办事,依法执教。

5、廉洁从教,重信守诺。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影响;学习金融知识,支持金融发展,按期还款付息。

6、凡在本年度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该年度教师“诚信之星”推选申报资格。

(1)不服从学校教学任务安排者;

(2)发生过教学事故者;

(3)病假、事假累计超过5天以上(含5天,55周岁以上教师病假、事假超过7天)者或有旷工行为者;

(4)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者;

(5)受到上级、学校纪律处分或违反法律法规者。

推选程序

1、本人申请:申请人对照推选条件,填写好申报表,并将申报表和参评材料交学校推选工作领导小组。

2、资格审查:学校审查确定参评人员。

3、终评

(1)测评:对申报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综合测评。

(2)按照评分细则评分(原则上依据20xx—20xx学年教师考核得分)。

(3)确定推选人员名单,并将名单和有关材料报推选工作领导小组。

4、公示

将推选结果在学校宣传栏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