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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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联调研报告 篇1
20xx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明确指出:“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思想建设中具有特殊重要的作用。”针对深泽县家庭教育状况,现从理论与实际的结合上谈谈家庭教育的重要性。
一、家庭教育状况对人的健康成长的重要性
这方面,古今中外正反两方面的例子很多。名人成功家教举例:我国历史上几千年流传下来,几乎是家喻户晓的“岳母刺字”“孟母三迁其居”的故事,就是古代我国人民重视家庭教育,重视对子女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培养子女成才成名的典范。我国著名体操明星李小双,两次荣获奥运会冠军。但在金牌的道路上,他经历了许多常人难于承受的伤痛和失败。李小双在回顾自己前进道路时说,妈妈永远是我的精神支柱,因为妈妈总是勉励我面对挫折,接受失败。妈妈常说只要有耕耘,总会有收获。妈妈的鼓励,成为他前进的动力,这就是家庭的熏陶和家教的力量。
失败家教调查: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家庭教育的因素,也有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失误。其中有30名青少年的犯罪,主要原因是家庭教育问题。具体分析有6种不同的状况。
1、忽视、放纵。对子女不管不教,强调工作忙,认为对孩子只要能吃饱穿暖就成,其他任其放纵。俗话说:严是爱,松是害,不管不教要变坏。在调查的30名犯罪人员中,这种情况比例最大,共11人,占36.7%。
2、重智轻德。只关心孩子学业成绩而不问其思想行为表现。结果儿子做了坏事,父母后悔莫及。这种情况有两人。
3、有爱无教。对孩子溺爱娇养,有求以应。以至孩子一旦不能满足,就走上犯罪道路。这种情况比例也不少,占30%。
4、破裂家庭。由于父母离异,孩子从小就没有受到家庭完整的关爱,养成性情冷漠、怪癖、自暴自弃。这种情况也有一定比例,占13.3%。
5、粗暴施教。信奉“棍棒之下出孝子”的哲学,对子女动辄打骂,棍棒相加,严重伤害了孩子的自尊心,终致走上流浪社会干坏事的灾难后果。这种情况有两人。
6、父母行为不正。有的是沉迷私彩,嗜酒滥赌;或生活上爱贪小便宜,手脚不干净对孩子带来极坏影响,终致酿成苦果。这种情况也有两人。
以上正反两方面的事例,都突出地说明了家庭教育状况如何,对一个人的成长,尤其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家庭教育的特性及功能
家庭教育对一个人的成长有着那么重要性取决于家庭教育本身的特性。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是构成教育系统工程的三大主柱。家庭教育相对于其他方面的教育来说,具有基础性、长期性、个体性和感化性的四个特点。可通俗概括为“四个最”即最早、最长、最个性化、最纯洁无私。
家庭是人们接受品德教育最早的地方。一个婴儿从母胎分离出来后,就开始在接受家庭的教育。甚至在出生之前就已经在接受父母的熏陶,也就是时下人们所提倡的胎教和0岁教育。一个孩子,他(她)最早的学习是从模仿开始的。他(她)观察和认识世界就是从观察和认识自己的父母及家庭成员开始。家,既是儿童生命的摇篮,也是青少年成长的第一课堂。家庭教育所具有的早期性,是家庭教育有别于其他教育的一个特点。
家庭教育对于一个人影响可说是终身的。其他方面的教育有一个年龄段的划分,如学校教育的小学阶段,一般是6至12岁;中学阶段是13至18岁;大学阶段是19岁至22岁。而家庭教育是没有时间划分的。虽然一个人的幼儿时期主要接受家庭抚养和教育,但在他(她)上学以至走上社会独立生活后,仍然无时不在受到家庭教育的影响。家庭教育的长期性、终身性,是家庭教育有别于其他教育的又一个特点。
由于每个家庭和家长在社会职业、经济收入、生活水平、受教育程度等存在的千差万别,必然反映到家庭教育上的千差万别。然而,不论什么家庭出身的孩子,其婴幼儿时期都是一张白纸。在青少年时期可塑性也很大。因此,为人父母应自觉规范自己的言行,从自身和家庭的实际出发,为孩子的成长画上美好的图画。最纯洁无私,也是最富感染力。家庭教育建立在父母和家庭成员最纯洁无私的关爱基础上,具有亲情感化和潜移默化的特点。一个人的成长过程中,对他(她)影响最大最关键的是什么?应该说那是因人而异的。有的是严父或慈母或其他成员对他影响最大;有的是某个阶段的学校教育或某个老师或同学对他影响最大。但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家庭对一个人的影响是最富有感染力的,也是人的一生最难忘的。
家庭教育所具有的最早、最长、最个性化和最富感染力的特点是其他方面的教育所不能代替的。一些教育家、文学家和诗人把家和家庭教育形容为“儿童生命和成长的摇篮”、“奠定孩子品德的基石”、“人生道路上的宁静港湾”、“沙漠中的一泓甘泉”、“能遮风挡雨的一把伞”等等;一些优秀家庭教育的家长更有亲切的体会,认为家庭教育“为孩子插上腾飞的翅膀”、“给孩子一笔做人的精神财富”、“给孩子一个人生的支点”等等,这些都突出和形象地说明了家庭教育具有特殊功能和重要作用。
妇联调研报告 篇2
一、全市社区基本情况:
干部队伍:全市社区居委会干部共计xxxx5人,其中女社区居委会干部175人,占社区居委会干部总数的90%。全市社区全部配有社区妇联主席,全部为兼职。社区妇联干部队伍日趋年轻化、知识化,年龄在40岁以下占60%,文化程度全部为高中以上。
阵地建设:全市有活动阵地的社区26个,其中,妇女维权站14个,家长学校10个,儿童之家2个,部分社区兼有妇女维权站、家长学校、儿童之家,例如xxxx城17个社区中,妇女维权站17个、家长学校17个,儿童之家2个,较好地发挥了应有的功能。
工作经费:社区妇联没有专项工作经费,工作经费按照一事一请示的原则由社区支付,受各地财政状况不同,每年社区用于妇联工作的经费支出参差不齐,最多的全年妇联工作经费xxxx0元,例如xxxx城区老城社区 “三八”节支出活动经费xxxx0元,最少的为400元,极个别社区甚至不足xxxx元。总体来看,社区妇联工作经费十分紧张。
二、社区妇联工作开展情况
主要工作做法:
(一) 完善社区妇联组织机构,为社区妇联组织开展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充分利用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的有利契机,将思想好、作风正、素质高、年纪轻、热心妇女工作的妇女骨干充实到社区居委会担任社区妇联主席职务,做到“哪里有社区,哪里就有社区妇联组织和社区妇联主席”。为便于社区妇联工作的开展,还采取由社区党委书记兼任社区妇联主席,做到“党建带妇建”。xxxx城区有三名社区主任兼任社区妇联工作,各项工作成为xxxx城区社区妇联工作的典型。调整后的社区妇联更加富有活力,社区妇联干部工作积极性明显增强。利民社区妇联被省妇联评为“三级五好”创建活动先进集体,还被评为全国“平安家庭创建”先进社区。
(二)提高社区妇联干部素质,提升社区妇联工作整体水平
一是提高学历教育。全市社区妇联干部中,有20人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现有10人大专在读,2人本科在读。二是坚持业务培训。xxxx城区妇联把每月28日定为社区妇联主席例会日,采取以会代训、座谈、讨论等形式进行妇女工作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每年3月和6月进行工作档案互检,将17个社区分为3个小组,小组与小组之间开展工作交流,选出一个典型在下一次例会上作经验交流。三是重指导抓典型。根据社区独特的优势,鼓励每个社区重点抓好1-2项工作,并重点指导,作为品牌工作全力打造,形成百花齐放、百花争鸣的工作局面。各镇区妇联根据社区工作任务,先集中培训,再选取定位社区妇联工作切入点,深入社区帮助设计工作载体,进行工作指导,树立典型。如创建“零家庭暴力”社区工作,xxxx城区妇联选取北山社区作为示范点,区妇联帮助完善制度,邀请法律人士讲课,印发宣传单,组织开展大型文艺演出宣传“零家庭暴力”创建工作;创办“无围墙工厂”时,xxxx城区妇联以老城社区为示范,邀请“xxxx市夕阳红编织协会”老师前来授课,成立xxxx城区第一个手工制品加工点。区妇联带队到xxxx联系加工加工活,回来后组织下岗失业妇女进行加工。当一项特色工作形成一定规模时,及时总结经验,召开会议进行推广。现在17个社区中有60%以上有自己的特色工作。
(三) 完善社区妇联服务职能,增强社区妇联组织的凝聚力
社区妇联服务是增强妇女认同感、凝聚力的核心。全市社区妇联紧紧围绕平安和谐家庭创建、妇女就业再就业工程、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开展活动,为妇女办实事、解难题,真心实意的为妇女群众服好务,受到了妇女的普遍赞誉,妇联组织的凝聚力得到了增强。在开展平安和谐家庭创建活动中,利民、老城、民主、北山等社区妇联组织开展“平安家庭大家创”恳谈会,围绕处理好婆媳、夫妻、邻里关系及“四防”知识等方面进行座谈,让大家参与点评善恶美丑。各社区成立各种志愿者队伍80多个。利民社区治安巡逻队在执勤时,不但成功解救了一个被骗的`小女孩,还捣毁一个传销窝点,由此掀起一次社区内暂住人员大清查,全面改善了小区内治安环境。在下岗妇女实施再就业工程中,翰墨社区妇联与xxxx造纸厂、凤化集团、富华市场等单位建立合作关系,90%有就业意愿的下岗失业女工实现再就业。老城社区以带头人刘凤玲为依托创办了老城社区插花部,安置下岗妇女300多人。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中,各社区妇联建立了妇女维权站,做到来访妇女有人接待,权益受侵害有人帮助协调解决。举办了巾帼矛盾纠纷调处志愿者培训,在社区内办板报、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老城社区一妇女被其丈夫殴打,社区妇联主席接到来访后,联合三名社区干部连夜深入其家中,批评其丈夫,又先后三次来到其家中,调节矛盾,最后,其丈夫向她妻子认了错,答应以后再也不打妻子了。利民社区妇联化解家庭及邻里纠纷30多起,帮助一户分居近两年,已提出离婚诉讼书的夫妻,经过20多次调解终于又和解。
三、存在问题
(一) 普遍存在“三无”现象。即社区妇联主席无编制、无工作经费、无专职社区妇联主席。社区妇联干部没有编制,导致妇联干部队伍不稳定,不利于工作的连续性和长远性。
(二) 妇联主席的工资低、待遇低,工作积极性不高。并且妇联主席兼职过多,找不到妇联工作的定位,导致妇联工作成为“副业”。
(三) 工作经费缺乏。社区普遍存在工作经费不足的现象,因此用于妇联工作的经费少之又少。需要开展工作和活动都要临时写报告申请,还不能保证能申请到,经费不足,不能保证活动经常有序开展。
(四) 社区妇联干部的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社区妇联干部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四、意见建议
(一)争取重视,切实加强对妇女工作的领导。坚持“党建带妇建”的原则,把社区妇联组织建设纳入党的基层组织配套体系建设之中。给社区妇联干部定岗位,定工资方面给与积极的政策支持,稳定社区妇联干部队伍,要积极探索及解决社区妇联干部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的途径,解决社区妇联干部的后顾之忧。
(二)加强培训,提高基层妇女干部的素质。要把社区妇联干部培训纳入妇联干部培训教育的规划中,有针对性地对社区妇联干部进行培训,通过培训,提高社区妇联干部的业务能力、创新能力。要增强社区妇联干部的责任意识,面对繁杂的、琐屑的事务,面对需要帮助的妇女群体要有热心、耐心、爱心。
(三)拓展服务职能,增强“联”字功能。各级党委、各地妇联组织都应抓住机遇,主动为社区妇女搭建成长成才的舞台。社区妇联要依托妇女维权站、妇女学校、家长学校等阵地强化服务功能,把服务妇女、妇女作为妇女工作的出发点。发挥好社区在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就业再就业、扶持老弱病残等困难妇女等方面的作用,把妇联组织建设成为“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要积极发挥“联”字功能,整合社会资源,动员社会力量帮助、关注社区妇联工作,形成合力助推社区妇联工作。
妇联调研报告 篇3
近年来侵犯儿童权益的行为常有发生,尤其是利用法律、管理上的“空白地带”而侵害儿童合法权益的行为增多,以**区妇联为例,20xx年度共收到儿童维权来电来访案件31件,占全年维权总量的25%,这些儿童维权案件中有13件涉及家庭暴力行为,8件涉及离婚案件中父或母探视权受阻,6件涉及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无法兑现,3件涉及女童无法享受村民福利待遇,另有1件涉及校园暴力。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家庭暴力、性别歧视、校园暴力是侵害儿童权益的主要方式,父母离婚案中涉及的儿童的亲权、财产权保护也不容忽视。
一、几种侵害儿童权益行为发生的原因及表现
(一)家庭暴力发生原因及表现。大部分发生家庭暴力的家庭都缺乏对儿童个体主体认识,认为孩子是自己的私有财产,打骂孩子外人无权指摘,缺乏法律认识。错误的教育理念,“棍棒底下出孝子”的意识,促使部分家长对违背意愿的儿童动辄实施“家法”,造成家暴。另外,不良的家庭环境,如酗酒、赌博、吸毒的家庭,儿童也经常无故遭受家暴侵害。
(二)性别歧视发生的原因及表现。随着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实施和九年义务教育的推行,对女童的性别歧视现象已有了很大改观,但随着我区城镇化进程加快,性别歧视行为又以新的形式浮出水面即部分女童无法享受男童一样的村民福利待遇。我区个别社区在为村民发放福利待遇时未按照实际人口给予双女户待遇,导致部分女童利益受损。由于村、社区属于村民自治,福利发放政策已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决议,镇党委对于此种性别歧视行为爱莫能助。
(三)校园暴力发生原因及表现。方城镇刘某以侄子小刘的名义来妇联维权,刘某称侄子父母离异跟随爷爷奶奶生活是留守儿童,小刘性格内向软弱,在校常被同学欺负殴打,被老师制止后,该伙学生又改在小刘放学回家的`路上对其进行围追堵截、恐吓谩骂甚至殴打,导致小刘至今不敢再去上学。学校称暴力发生在校外且已放学,不属于学校管理范围;派出所称暴力情节较轻且都是未成年人不予立案,刘某叔侄诉苦无门。小刘的案例只是校园暴力的一个缩影,从学校到回家这一“最后一公里”却着实成为校园暴力发生的多发地带,尤其是在农村、在留守儿童身上体现的更为明显。发生校园暴力或校园外暴力自然和个别儿童性格有关,但更重要的是还和教育、公安等部门管理缺位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四)离婚案中儿童亲权、财产权受损的原因及表现。父母离婚对于儿童对家庭完整性的渴望无疑是巨大的伤害,同时离婚案中所涉及的儿童亲权、财产权也往往容易受到侵害。在起诉离婚案件已受理但还未判决期间,部分当事人利用这一法律空白将孩子藏匿不允许对方当事人看望或者采取停止给予孩子抚养费的方式以达到离婚或者不离婚的目的,这无疑侵犯了孩子的亲权和财产权。法院表示父母探视权、儿童亲权素来都是执行中的老大难,因为人非物,不能被强制执行;至于儿童的抚养费,如果当事人确无可执行的财产也是缺乏保障的。
二、在维护儿童权益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领导重视不够,缺乏统一协调机制。教体局、公安局、法院、检察院、民政局、卫计局、关工委、妇联等部门都是维护儿童权益的责任单位,各自为政,又没有相互协调机制,对于存在的“空白地带”确实存在推诿扯皮现象,从而导致儿童权益受损,该保护的没有得到有效保护。
(二)传统思想作祟,缺乏有效破解良策。不可忽视的是社会依然存在歧视女性行为,尤其是农村对女童的歧视还依然理所应当,村集体决定不给予女童应有待遇,这是传统思想观念在作祟,一方面折射出我们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宣传工作、移风易俗工作和乡村文明工作做得还不够到位,另一方面农村传统思想依然盛行,缺乏有效对策。
(三)不良风气渗透,缺乏保护儿童壁垒。受到社会不良风气影响,学生沾染不良嗜好,如:抽烟、喝酒、吸毒、网瘾、玩手机等,改变了学生纯真,再由于学校监管不到位、管理不严格,学生家长溺爱和法律真空,导致学生思想道德滑坡,校园暴力事件频发,已经到了较为严重的地步。
(四)家庭教育缺位,缺乏法律保护执行。现代社会离婚案件多发,家庭针对儿童暴力多发,一方面群众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必要保护儿童权益法律知识;另一方面法律执行存在困难,执行队伍匮乏,业务水平不高,缺乏强制手段。
三、维护儿童权益的意见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强大合力。成立党委统一领导,各方参与的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各方职责,经常性召开会议,形成做好保护儿童权益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加强舆论宣传,提高维权意识。加强保护儿童权益法律宣传,利用儿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在电台、报纸、新媒体等大力宣传保护儿童权益法律知识;对儿童权益受损重大突发事件,要敢于正面发声,及时发布消息,做好舆论正面引领。
(三)加强校园管理,搭建保护壁垒。切实加强学校自身管理,提高校园防范意识,加大校园暴力事件治理,利用法律手段,敢于与邪恶势力作斗争,把社会势力驱逐出校园,还学生一个健康安静的教育环境;同时铲除校园暴力滋生土壤,对违反校规校纪学生坚决予以惩处,绝不姑息。
(四)加强队伍建设,增强执行能力。适当扩充法院执行队伍,有专人负责涉及儿童案件执行,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行队伍整体素质,确保保护儿童权益执行有效性。另外,积极搭建平台引导社会志愿服务队伍加入儿童维权行列,扩充维权力量。
妇联调研报告 篇4
从目前情况来看,这些年乡镇妇女工作虽然取得了不少的成绩,但是从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角度来看,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现状。
乡镇妇联是妇联组织面对广大妇女群众的第一线,是妇联组织跟广大妇女群众展开工作、服务互动最直接的前沿阵地,是妇联全部工作的基础和增强活力的源泉,其职能作用的发挥程度关系到妇女工作的成效,更关系到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问题。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和市场经济的冲击,我市各乡镇男性劳动力纷纷外出务工经商,在田间地头劳作的大多为妇女,妇女成为我市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主力军,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这种形势下,乡镇妇联工作就显得十分重要,如何准确定位,以充分发挥乡镇妇联在农村妇女工作中的主心骨作用,已成为乡镇妇联工作发展中一项重要的课题。
一、乡镇妇联工作所取得的成绩
近年来,乡镇妇联组织在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取得了长足进步,妇联基层组织建设更加扎实,以我**镇为例,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队伍建设逐趋完备。目前,**镇机关在职干部中女干部X人,占机关干部总数的X%;其中副科级以上干部中女干部占X%。村、街道领导班子中女干部占X%,并有X名正职女领导。全镇建有农村妇代会X个,社区妇代会X个,妇女主任平均年龄X岁,大专以上学历占X%,高中、中专占X%。近年来乡镇始终坚持抓好妇代会班子建设,选出政治素养好、工作能力强、职业责任感强的村干部担任妇女主任,妇女干部队伍正在成长壮大,并且不断在实践中增强才干,在工作中丰富阅历。
二是基本素质大幅提高。近五年来我镇妇联开展各类培训XX次以上,发放维权法律知识、工作手册、政治理论宣传单近万份,组织妇女干部学习新知识,参与业务技能培训,促进基层女干部综合素质、个人工作能力明显提高,为独立自主地开展各村妇代会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是阵地建设有效拓展。在全镇各村实现妇女儿童之家全覆盖,并在有条件的村建立妇女儿童之家示范点,打造硬件平台,为妇女儿童提供有力的活动载体。目前,妇女儿童之家已经成为寒暑假期间各村儿童集体学习活动的场所,每年集中两百多名儿童活动、学习,极大地提高了假期儿童安全系数,有效地避免了暑期意外事故的发生,促进一方平安。
四是农村妇女培训力度加大。镇妇联始终把团结动员妇女参与经济发展作为重要任务,以促进农村妇女增收致富为重点,广泛开展新技能培训,根据市妇联农村妇女实用技术培训进镇入村的要求,联合镇农业、科技等部门,组织有关种、养殖专家根据妇女需求,到各村适时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把知识和技能送到妇女手中。
二、乡镇妇联工作仍普遍存在的问题
从目前情况来看,这些年乡镇妇女工作虽然取得了不少的成绩,但是从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角度来看,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现状。
一是重视不够,工作开展难。由于乡镇中心工作繁重,妇联工作大多是党政领导分管工作中的一项,相对其它那些层层考核或一票否决的中心工作来讲,妇联工作缺少硬任务;把妇女工作当成是软任务和务虚的工作,认为妇联工作可抓可不抓、做多做少都无关紧要。因此导致党政领导工作忙时,中心工作先行,妇联工作让道,将妇联工作置于边缘化地位。另外乡镇妇联组织虽已建立健全,但主要任务是配合中心工作,妇女工作成了副业。部分乡镇妇联没有将工作融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仅仅是组织妇女群众搞一点文体活动,或是配合乡村妇女群众进行学习和培训,调解一些家庭邻里纠纷等,开展的活动规模小,内容单一,难以充分调动广大妇女群众的积极性。
二是兼职过多,职能发挥难。首先,由于乡镇党委所承担的中心工作任务相当重,这些工作又有严指标、硬任务,因此,无暇顾及妇女工作,导致妇联机构形同虚设。其次,有的乡镇妇联干部一人兼职两项或多项工作,如兼任计生、民政、统计、办公室等多项繁琐的`工作,由于时间和精力有限,常常顾此失彼,工作处于被动应付状态,使妇联工作流于形式。
三是投入不足,工作保障难。乡镇妇联要在提高女性素质及女性维权等方面提供服务,创造条件,都需要有一定的经费作保障;《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也规定各级妇联的行政经费、业务活动和事业发展经费主要由政府拨款,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但由于财税体制改革后,乡镇财政普遍困难,乡镇中心工作经费都难以保证,更谈不上保证妇女工作经费。由于缺少基本工作经费,乡镇妇联无法开展提高女性素质、家庭文明建设、女性维权等工作,各种活动和培训开展得不够,使妇女工作缺乏生机和活力,有组织无活动的现象比较普遍,导致基层妇女组织的职能弱化,凝聚力下降。
四是素质不高,工作创新难。我市的乡镇妇女干部整体素质较过去虽有一定的提高,但其工作与新形势发展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部分妇女干部由于资历浅,没有工作经验,接受系统学习培训少,因而虽有工作热情,但缺方法,缺点子,不能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工作打不开局面。二是部分妇女干部对自己所承担的工作职责认识不到位,认为妇联工作比较虚,不容易显政绩,因而把主要精力用于乡镇中心工作,不钻研妇女工作业务,使妇女工作陷于被动状况。三是部分妇女干部缺乏积极主动争取党政重视的意识,对于上级妇联安排的正常工作,不主动向领导汇报,有好的意见和建议也就得不到领导的支持和采纳。四是部分妇女干部工作作风不扎实,深入基层少,没有用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调查、了解农村妇女面临的困难及其需求,更谈不上认真的去思考妇女工作的方法与手段,不能为妇女提供应有的服务,影响了妇联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对策和建议
一是要健全党建带妇建的工作机制。党建带妇建,根本在建,关键在带。要把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建工作一起规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要争取把妇女工作纳入党政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定期研究妇女工作的例会制度。将妇女工作纳入党建工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其党政领导自然会主动思考、积极指导、尽力支持妇联工作,让妇联组织在新形式下更好的实现党政所急,妇女所需,妇联所能的工作宗旨,更好的服务全局。要多渠道、多形式落实乡村妇女干部的政治、经济待遇,适当提高工资待遇,或适当减少所兼工作项目,稳定基层妇女干部队伍。
二是要营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氛围。要进一步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认识,更好地将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特别要纳入到党校培训的重要内容,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高层领导干部通过培训,从思想上和行动上有所提高,以便在实际工作中加强对妇女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妇联干部队伍的能力建设。当前,乡镇妇女工作任务繁重,要求妇女干部知识面要广,工作能力要强,而且群众越来越需要服务型、引导型、示范型的干部,因此,必须加大对乡镇妇联干部的培训力度。积极与党校、组织部门联系,争取把乡镇妇联干部的培训纳入各级党校干部培训和农业、科技等部门的培训计划,协调党校办主体班时,规定乡镇妇女干部所占的比例或举办专门的乡镇妇女干部培训班,并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妇女干部参加妇联系统业务培训及外出学习考察。要引导、教育乡镇妇女干部处理好专兼职工作的关系,明晰自身工作的主要职责,充分发挥兼职的优势,提高工作效率。
四是要推动妇联工作的创新发展。要把妇女工作放到全面建设新农村大局中去把握,把工作定位到发展城乡经济,引导城乡妇女增收致富上来,不断推动妇女工作的创新与发展。要着眼于加快农村发展,在统筹城乡发展上想办法、做文章,将城乡妇女工作进行对接和有机的融合,构建城乡互动、统筹发展、共同进步的妇女发展工作格局,推动乡镇妇联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妇联调研报告 篇5
乡镇(街道)妇联是妇联组织体系中的一个重要层级,起着承上启下的枢纽型作用。现实中,乡镇一级妇女工作力量和组织实力相对薄弱,功能和作用都比较弱化。为从根本上扭转这种局面,进一步激发乡镇(街道)妇联组织活力,省妇联组织部于20xx年4月就乡镇(街道)妇联基层组织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实地考察了长春市朝阳区、双阳区、榆树市以及通化县、前郭县、敦化市、临江市等7个典型县(市、区),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乡镇(街道)妇联组织建设现状
20xx年以来,我省在推进乡镇机构改革中,乡镇机构被大幅撤并,只设“三室一所”(党政办公室、经济办公室、社会管理办公室和财政所),妇联组织并入党政办公室;人员编制被大幅精简,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分别精简了30%以上,妇女工作基本为1人兼职承担。
组织现状:目前,全省共有乡镇(街道)妇联组织900个,其中乡镇妇联618个、街道妇联282个。改革中有887个保留了机构设置,有13个与工会、共青团合并。
干部队伍现状:全省900个乡镇(街道)全部配备1名专(兼)职妇联主席,其中专职310名,占34.07%;兼职590名,占65.93%,兼3职以上的有206名,占兼职总人数的34.92%。900名乡镇(街道)妇联主席中,只有145人进同级党委,占16.11%,其中享受乡科级副职待遇的仅有69人,占7.67%。在年龄结构上,30岁以下的有265人,占29.44%;31-45岁的有466人,占51.78%;46岁以上的有169人,占18.78%。学历层次上,大专以下的有276人,占30.67%;大学本科有601人,占66.78%;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有23人,占2.56%。从做妇女工作的时间来看,有388人从事妇女工作的.时间在3年以下,有48人从事妇女工作的时间超过20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调研发现,乡镇(街道)妇联基层组织建设主要存在四方面问题:
一是干部兼职过多,兼职不当,对自身岗位和工作自我认同感较差。由于人员编制的限制,每个乡镇(街道)只能设1名兼职妇联主席,一般由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兼任,还要负责党务、综治、纪检等工作,没有精力对妇女工作进行全面投入和精心安排,只能应付了事,更不用说参加妇干业务学习,更新知识,创新工作方法和内容。有的甚至兼任统计、出纳、会计等,与妇联工作方式和内容毫不相关。兼职副主席、执委人数少,形同虚设,只为完成代表大会的程序,作用发挥不好,严重影响了基层妇女工作的开展和工作效率。
二是妇联干部政治待遇下降。全省900个乡镇(街道)妇联主席中有90%以上为科员,既享受不到乡科级副职的政治待遇,也没有进入同级党委,致使大部分妇联干部缺乏岗位荣誉感,工作积极性降低,进取意识差,“不争先,不落后,跟在中间最自由”的平庸思想严重,做好妇女工作的动力不足。
三是妇联干部交流速度呈两极分化趋势。通过公务员考试选任的高学历、高素质的人员两年之内就交流到重要岗位,而能力差的、安置性的、临近退休的、专职的人员一干就是二十几年,缺乏工作热情,工作方法老化。有的妇联干部由于工作时间较短,经验不足,缺乏积极主动争取党政领导重视的意识,对于上级妇联安排的正常工作,不知如何得到领导的支持。
四是工作经费不足,基本为一事一请,没有形成保障机制。由于各乡镇(街道)财力有限,妇联工作经费难以保障。我省乡镇(街道)妇联年度平均经费仅为20xx元,且只有22.4%纳入财政预算。由于缺少经费,有组织无活动无培训或培训“借鸡生蛋”等现象普遍存在,导致妇联工作缺乏应有的影响力。有些乡镇妇联想开展一些有意义的创新活动,常因缺乏经费而中止,使得妇女工作缺乏生机与活力。部分乡镇妇联在换届中,由于缺乏必要的经费,只能在不违反妇联《章程》的情况下,尽量简化程序。
三、加强基层妇女组织工作的对策及建议
针对调研中反映出来的问题,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妇女组织建设提出以下对策及建议:
一是乡镇(街道)妇联主席实行兼职高配。参照我省实行的社区主任或副主任兼任妇联主席的模式,探索由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中的女性兼任妇联主席,配备专职副主席1名、兼职副主席和常委若干名、用公益岗位配备1名妇联专干,形成乡镇区域内有影响、有能力的优秀女性共同做妇女工作的组织模式。
二是推动乡镇(街道)妇联主席进同级党委。进一步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全省基层党建带妇建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规定,推广公主岭市、珲春市的经验做法,推动乡镇(街道)妇联主席进入同级党的委员会工作。
三是通过非领导职务的途径提高乡镇(街道)妇联主席的级别待遇。落实中办《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改进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办法,乡镇机关设置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职数不得超过乡科级领导职数的50%”的规定,明确符合一定的工作年限、工作业绩等条件,通过非领导职务的设置解决乡镇(街道)妇联主席待遇。
四是落实乡镇(街道)妇联组织工作经费。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全省基层党建带妇建工作的意见》(吉组通字〔20xx〕40号)中“保障基层组织工作经费。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投入的基层妇联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各市(州)、县(市、区)按照女性人口人均1元钱标准核拨本级妇联工作经费,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乡镇街参照执行”的规定,推动乡镇(街道)按照女性人口人均1元钱标准核拨本级妇联工作经费,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五是建立乡镇(街道)妇女之家。落实吉办《关于全面推进全省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健全服务体系,乡镇(街道)、村(社区)建立党群服务中心”的规定,依托乡镇街党群服务中心同步建立妇女之家,所有党组织活动场所,让妇联组织使用,向妇女活动开放。
妇联调研报告 篇6
反家暴工作是妇联维权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着家庭和谐、社会稳定。20xx年3月1日起施行的《反家庭暴力法》如一束强光,为现阶段的反家暴工作带来了希望。华亭县妇联积极探索新思路,寻求新方法,反家暴工作力度不断加大。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利益诉求的多样化、工作对象的多元化和工作环境的多变化,反家暴工作面临着诸多困难和问题,从近两年的家庭暴力案件来看,家庭暴力问题不仅没有得到很好的控制,反而呈上升趋势。为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县反家庭暴力状况,近期,县妇联采取发放调研问卷、访谈与入户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在重点在安口镇、东华镇、西华镇、山寨乡4个乡镇开展了反家庭暴力专项调研。此次调研共发放问卷980份,回收790份,回收率达80%以上,表明公众对家庭暴力问题的普遍关注,对参与婚姻家庭问题研究的态度积极。
一、调研对象的基本情况
考虑到家庭暴力问题的特殊性,调研对象以女性为主,男性只发放问卷200人,年龄段相对集中,主要针对26岁以上的成年人,其中26-35岁的213人,36-55岁之间的389人,55岁以上137人,其余51人为26岁以下。调研对象在学历方面大专以上学历占总数的7%,高中或中专文化占21%,初中文化占43%,而小学文化程度的占29%。在职业分布上干部占5.5%,个体私营业者11%,无业人员占36.5%,农民38%,公司职员占9%。从调研情况来看家庭暴力多发生在农村和城市低收入家庭,施暴者的文化程度大多不高。从年龄结构看,30岁-50岁年龄段的占多数,达75.1%;从文化层次看,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占多数,达89.3%;从职业分布情况看,工人、农民、下岗、单干及无业者占多数,达88%以上。
二、《反家庭暴力法》的总体实施情况与困难问题
(一)《反家庭暴力法》的总体实施情况。
自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以来,县公安机关共接报“家庭暴力”警情18起,调处家庭矛盾纠纷16起,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2份,办理涉“家暴”刑事案件2起;县司法局共办理妇女法律援助案件6件,获得法律援助妇女人数123人;县妇联接待处理与家庭暴力相关上访案件16件。
(二)《反家庭暴力法》在实施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1.犯罪事实难以发现。家庭暴力犯罪均是发生在家庭内部,外人难以知道,且被害人的亲属、邻居即使知道,受“家丑不可外扬”观念的影响,认为两口子打架招人耻笑,被人瞧不起;也有些妇女迫于丈夫拳头的压力,怕招来更大的伤害而不敢寻求帮助,不敢或者不想报案,导致公安、司法机关难以及时发现家庭暴力犯罪事实。家庭暴力虽然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对妇女的伤害却极为严重,使她们在精神上处于惶恐和惊吓状态,在一定程度上丧失了自信和自尊,性格敏感、脆弱、孤僻。
2.诉讼程序难以启动。根据“故意伤害罪”的要求,最低伤势是轻伤,轻微伤是不作为犯罪处理的,而家庭暴力犯罪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一下子造成他人轻伤的情况比较少,所以很多家庭暴力行为都只是实施了治安处罚。
3.定罪标准不够明确。依照目前刑法的规定,虐待罪、遗弃罪均要求“情节恶劣”才能构成,但刑法及司法解释均没有明确哪些情形属于“情节严重”,给准确定罪处罚带来困难。
三、主要做法
今年县妇联共接待来信来访23件,其中涉及家庭暴力案件16件,占比达69.56 %。调研中我们发现,家暴事件多发生在农村,施暴者多为文化不高、素质低下,而且年轻化。为此,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宣传引导,努力提升妇女的法律素质。
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公民法律素质的基本途径,家庭成员法律素质提高了,才能最大限度地预防家庭暴力的发生。每年利用“三八”维权周、“11·25”国际反家暴日、“12·4”法制宣传日等各种宣传活动日契机,把《反家庭暴力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作为普法宣传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借助网络、微信、手机短信等新媒体,积极打造普法宣传新平台,提高妇女远离暴力、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意识。每年邀请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县法院法官为妇联干部、维权志愿者和妇女群众代表开展“反家暴”专题讲座、法律法规培训8场,在讲解法律条文的同时,重点讲解妇女受暴后如何收集证据,如何保护人身安全等。
(二)加强协作联动,努力提升服务工作水平。
一是妇联主动维权。对涉及家暴的案件,妇联高度关注,对情节轻微的给予调解,对生活困难的给予援助,对涉及法律程序的为其提供指导,竭尽全力让每个受暴者受到最大化的保护。
二是部门联动维权。公安机关建立了预防家暴的110报警中心、基层派出所建立了“家暴投诉站”,实现早预防、早介入和及时调处矛盾,确保受害者投诉有门;联合县司法局依托甘肃明证司法物证鉴定所华亭分所建立了华亭县家暴损伤鉴定中心,为受害的妇女儿童进行及时准确公正的伤情鉴定;法院建立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合议庭”,对婚姻家庭案件优先调解、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2名妇联干部被聘为人民陪审员和特邀调解员,介入家暴和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更好地维护弱势妇女合法权益;县法律援助中心为受家暴人群提供更直接有效的服务;县、乡(镇)两级妇联均建立了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及时为妇女提供规划化、专业化的调解服务,组建妇女维权志愿者队伍,开通12338妇女维权热线等,为维护妇女权益提供全方位、多渠道的法律帮助和咨询服务。
三是司法干预维权。联合法院加大对人身保护令的使用与宣传,对受害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经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及时立案,及时作出裁定,及时给受害人予以人身保护。对经济困难的受害人,法院给予减、缓、免收受理费。对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的当事人,及时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切实维护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三)深化美德教育,努力提升群众的文明程度。
针对婚姻家庭领域出现的家庭暴力问题,我们注重把消除暴力行为与提倡家庭美德结合起来,不断增加“最美家庭”活动密度,将宣传、评选、争做“最美家庭”、“平安家庭”、“好婆婆、好媳妇”贯穿全年,以丰富多彩的活动凝聚家庭,以文明健康的理念影响家庭,增强了家庭成员的懂法守法意识、和睦相处意识、男女平等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以家庭的平安文明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引领妇女增收致富,提高妇女经济地位。
以“双学双比”为抓手,以“巾帼示范村”创建为契机,以提高农村妇女整体素质和致富能力为重点,以促进妇女增收为目标,抓培训、建基地、强服务、树典型。年内、在全县各乡镇举办“陇原巧手”培训班8期,其中:培训建档立卡贫困妇女321人,实现就业24人;举办种养殖培训班20期4800人(次),积极稳妥实施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贫困妇女发展、养殖、农副产品加工、民俗旅游、农家乐等特色产业,以积极的行动提高经济地位和家庭地位,赢得丈夫和家人的尊重,成为主宰自己命运的强者,从而免受外界的伤害。
四、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宣传不广。
法律宣传的对象单一,真正的施暴主体――男性很少参加此类活动。维权培训的主体单一,公检法司等部门的执法者很少涉足此类的培训。
二是联得不紧。
反家暴工作很大程度上依靠各部门的共同努力,虽然各单位给予了大力支持,但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问题。鉴定、立案标准高,对于家暴中的伤情鉴定90%为轻伤害,一些伤势不明显的很难鉴定,公安机关很难给予立案;受暴妇女也有“家丑不外扬”思想作祟。
三是调解不易。
对无固定职业的施暴者处理难,他们文化素质低,且无单位的管理和约束。取证难,夫妻间的家暴常常是“婆说婆有理,公说公有理”,调解方难以认定事实。反复性家暴案件调解难,有些家暴案件反复发生,形成恶性循环,让人束手无策。
四是证据不足。
大部分家暴受害者证据保留意识缺乏,公安机关也难以收集,尤其是语言暴力、性暴力、精神暴力等隐性暴力。家暴的目击者、亲友往往不愿做证,因家暴而被撤销监护资格的案件指定监护人难。
五、对策建议
1.立足根本,推动反家暴工作源头化。
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三八”维权周、国际反家暴日等各种活动,宣传与家庭暴力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注重借助网站、微信等新媒体,打造维权新平台。要善于借力借势,将反家暴的知识宣传穿插到各个部门的活动中,通过张贴宣传漫画、举办知识竞赛等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倡导反家暴理念。
二是要加快对现行法律的普及。新的《反家庭暴力法》虽已出台,但除了业内人员认真研读外,群众还未能全面深入了解。因此,要将现行的反家暴法普及运用到方方面面,各种人群。重点对主要施暴者——男性进行普法,经常到男性居多的大型企业开展宣传,同时将反家暴教育纳入家庭教育的范畴,生长在父母有家庭暴力环境中的孩子,往往有家暴的倾向,要让孩子们在人格完全形成之前,从思想上认识到家暴是违法的,并能在家庭中发挥引导、劝阻、制止的作用。
三是加大对执法者的培训。举办法官、检察官、警官、司法调解员、妇联干部反家暴培训研讨班,提高反家暴工作者的反家暴意识和工作能力,实现家庭暴力零容忍。
2.整合资源,推动反家暴工作社会化。
反家暴工作必须建立社会化的维权机制。要借助部门的力量,成立反家暴联盟,研究、解决维权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借助民政的力量,建好、用好庇护所,让其真正发挥作用;借助维权志愿者的力量,扩建调解室,更好地为家暴案件开展矛盾调解;借助公安的力量,为家暴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及时给予立案;借助法院和人民陪审员力量,在审判中维护弱势妇女合法权益;借助媒体的力量,及时对妇女维权工作中的普遍性问题和典型案例进行跟踪报道,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的舆论氛围。
3.创新理念,推动反家暴工作实事化。
一是建议建立“关爱受暴妇女儿童基金”,为受害者提供帮助。比如提供暂时生活费,为那些不愿意入住庇护所而又无处可去的妇女暂时性地解决食宿,躲避伤害。
二是开展婚前反家暴宣誓活动,在婚姻登记宣誓程序中增加反家暴的内容,也可以在领证前签订《婚姻》。
三是推进“两新”组织中“妇女之家”的建立,将“妇女之家”作为开展家庭美德、妇女维权的新平台、新抓手。
四是承接、开发妇女维权公益项目。在承接政府公益项目的同时,建议上级妇联自主开发、打造一批为妇女儿童服务的项目,让项目运作成为推进维权工作实事化的有力抓手。
4.规范运作,推动反家暴工作司法化。
一是设立“反家暴合议庭”,专门审理涉家庭暴力案件。由长期从事民事审判、善于心理疏导和情感沟通、有一定审判经验的审判人员组成专业的家庭暴力审判团队,高压震慑家暴施行者。
二是延伸司法服务,构建涉家暴案件矛盾化解联动机制。一方面,法院对于涉家暴诉讼案件“快立、快审、快执”。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各方力量,并形成合力。从妇联、社区基层组织等单位推荐的人员中选择人民陪审员参与涉家暴案件审理工作,邀请当事人亲友、所在单位和基层组织人员参与调解,发挥亲情、友情、民意的独特作用;在审判过程中聘请心理咨询师对受害人进行心理导护、对加害人予以心理矫正,修复受损的家庭关系。
三是加大人身保护令的运用,建议法院发出人身保护令后,加大案件审理中调解力度,妥善化解或处理家庭矛盾。如果人身保护令运用得当,不但可以有效制止家暴,还可以促进案件的审理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