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自评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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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自评工作情况报告 篇1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县财政预算安排20xx年预算绩效评价桂嘉提质改造工程219万元。根据《桂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财政资金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桂财绩〔20xx〕7号)有关要求,现将20xx年预算绩效评价嘉提质改造工程绩效自评如下:
一、专项资金基本情况
(一)专项资金概况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xx〕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20xx年我县财政绩效评价工作计划,该项目年初预算安排219万元,实际指标下达548.25万元。
(二)专项资金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1)项目基本情况,桂嘉二期提质改造工程总里程19.46km,总投资额1157.481万元,本项目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道路路面砼改油和道路延线亮化、绿化提升改造,以及大型村庄路段增设人行设施等。本项目采取BT模式建设,并授权我中心为业主单位,现项目已经于20xx年建成并交工验收合格移交我中心管护,20xx年政府以回购方式支付给投资方:深圳市天富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xx年支付专项资金419万元
(2)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设定情况,完成桂嘉二期提质改造工程,确保人们群众出行安全、畅通。成本59.48万元/公里。通过对该项目专项资金的投入,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逐步提高。
(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该项目资金来源为20xx年财政预算资金419万元,使用419万元。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严格执行本单位关于《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路字[20xx]39号)、《桂阳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路字[20xx]28号)、《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桂路字[20xx]37号),对项目进行审核,附件发票完整齐全,符合本单位报账审批程序,及时进行账务核算。
二、专项资金主要绩效
(一)主要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
20xx年度绩效完成了全部的桂嘉公路二期提质改造工程19.46km。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
桂嘉二期提质改造工程达到公路有关设计规范标准。采用交通主管领导、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承包人、检测单位、县财政局、县质量安全监督站共同验收,根据考核及验收程序,桂嘉二期提质改造工程质量经检测达到合格标准。
3.时效指标完成情况。
桂嘉公路二期提质改造工程于20xx年9月30日前全部完成,达到原来预期目标。
4.成本指标完成情况。
(1)项目组织情况:20xx年8月21日,县发改委以《关于桂嘉路二期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桂发改[20xx]135号)批复了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的规划许可、环评批复、林地许可、国土批复等审批手续齐全。
该项目全长19.461公里,全线按城市次干道路标准建设,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50公里/小时,路面宽15.6米,桥梁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沥青砼路面,路面结构层12cm。其它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xx和《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执行。路面结构为5㎝厚AC-13(C)沥青混凝土上面层+7厘米AC-20(C)沥青混凝土下面层+1厘米沥青表面封层、透层。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
(2)根据设计图纸及财政预算控制指标,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变更程序,严格控制做到不超概。20xx年初预算专项资金为219万元,资金使用成本在可控范围,工程全部完工交(竣)验收为合格。
(二)主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从经济效益评价,该项目的实施极大地改善当地我县公路网的交通状况通行能力。它的.改造对于我县、我市城市道路等级的提升、沿线资源的.开发和运输,乃至我省南部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2.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从社会效益评价,该项目完成后,对改善实施地的交通安全状况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桂嘉公路二期提质改造工程桂阳至嘉禾公路(桂阳段)起点位于桂阳县青平、元里止于麻田村,与嘉禾交界,终点桩号为K19+471.17,全长19.471公里。该路是我县通往嘉禾、宁远、道县交通大动脉,对拉动我县经济具有重大意义。
3.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主要是对项目完成后,后续政策、资金人员机构安排管理措施等影响项目持续发展的因素进行分析,工程的实施后极大地改善我县通往嘉禾、宁远、蓝山的交通安全状况和道路的安全通行能力,交通流量大于预期。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实施后,路面由原来的15m扩宽到24m,人行道两侧各增加到8m,路面结构由原来水泥混凝土路面改造成沥青砼路面,行车舒适度、平稳性得到极大改善。道路的安全通行能力大大提高,经问卷调查群众满意度达97%。
三、存在的问题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该路改造属于城市道路建设项目,建设资金缺口较大。
(2)人行道绿化植树加强养护维护,雨、污水道、电力、井盖等缺口需恢复,对于安全隐患路段,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牌及防护栏。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报告 篇2
根据《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益赫财绩〔20xx〕1号)文件精神,我局成立了局长任组长的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我局20xx年度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整体支出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部分,基本支出的评价重点是厉行节约保运转,降低行政运行成本;项目支出的评价重点是规范管理促发展,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经相关业务股室全面综合评价,我局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分为94分。现将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概况
20xx年我局严格按照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财务收支管理,认真执行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制度,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政府采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1、整体支出规模:20xx年部门决算收入2923.29万元,支出3171.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1.72万元,(人员支出1078.98万元,占基本支出75.89%;公用经费支出342.74万元,占基本支出24.11%,公用经费控制率为105%),主要是为保障行政机关管理工作正常运转而发生的必要费用。项目支出1750.25万元,其中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1750.25元。
2、“三公经费”支出:根据上级要求和遵循厉行节约的原则,今年局机关严格控制了招待费、公车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因公出国(境)费等“三公”经费支出,20xx年“三公”经费支出5.41万元,比20xx年压缩了4.9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年初结转结余1096.04万元,本年收入2923.29万元,本年支出3171.97万元,年末结转结余847.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结余122.72万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724.64万元。形成年末结转和结余的主要原因:项目需到年底或次年年初验收之后才予以支付,无法在当年形成支出。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20xx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不断深化林业改革,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加快林业产业转型升级,全区林业经济健康、持续、协调发展,成效显著,各项目标任务全面高效完成,得到了省、市、区的充分肯定。20xx年森林覆盖率为34.99%,比上年提高0.51%;森林总蓄积量达到177.06万立方米,比上年净增6.9万立方米;林地面积38617.3公顷,其中有林地面积33997.4公顷,林地保有量稳定率100%;全民义务植树52万人,尽责率96.8%;全区共发生山火4起,过火面积1.7公顷,森林受害率仅为0.3%,没有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全区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总面积1.36万亩,成灾0.1796万亩,成灾率为3.1%;完成立项争资1875.6万元,超额完成任务。20xx年决算及20xx年预算编制情况在财政部门批复后都及时在赫山公众信息网上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其他按要求应公开的绩效信息均按要求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通过上述工作的开展,区内生态环境得到改善,林农经济效益得到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得到了提高。
(三)部门整体支出及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我单位严格按照上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使用资金,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林业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造林、森林培育、森林防火、森林资源管理、林业监督与执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方面。
1、部门整体支出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三公”经费支出总额较上年减少4.9万元。预算执行方面,根据“总量控制、计划管理”的要求从严控制行政经费,压缩公务费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资产配置严格政府采购,按照预算科目规定使用财政资金,保障资金支出的规范化、制度化。预算管理方面,切实有效地执行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车辆、资产内部管理制度,预算资金按规定管理使用,较好地完成了当年任务目标。20xx年全面完成了上级主管部门下达我局的各项工作任务和重点工作计划。
2、资金管理情况。我局项目资金全部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使用和拨付,通过财政直接支付方式拨给项目实施单位。在拨付过程中严把监督审核关,建立健全内部审批制度,财务做好项目专帐,严格实行专款专用,保证资金及时足额用到项目中。20xx年上级财政下达我区专项资金1608.66万元,其中退耕还林、造林补贴、森林抚育共507.61万元通过财政“一卡通”直接补贴农户;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全部按上级标准拨付给各公益林管护单位;其他林业项目资金全部通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直接拨给项目实施单位。
3、项目实施组织管理情况。我局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分配坚持局集体决策。对造林项目制订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开展项目规划设计、部署工作,认真落实项目任务。工作中突出重点,高标准规划、精细设计,苗木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供货单位,明确由乡镇负责监督,并在规定时间完成造林。对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造林补贴资金、森林抚育补贴资金通过财政“一卡通”方式兑付农户。对生态公益林实施划分保护责任区,明确管护责任的方法,管护任务落实到具体公益林护林员,确保生态公益林保护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
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赫山林业工作,进一步理清部门职责,规范林业资金管理,强化资金使用效益意识,提升资金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
2、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我单位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本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分工,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评价方案。根据各业务股室的.情况汇报和提交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资料,评价小组现场进行询查和核实,根据确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统一打分,形成自评结论。
我局20xx年度严格执行年初部门预算,资金使用及管理规范,制度落实到位,绩效考核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按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照打分得出结果为94分,等级为优秀。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20xx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显示,我单位绩效管理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年初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所有资金使用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操作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各项支出严格按照各项制度执行。
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可持续性分析:
1、生态修复进展顺利。全年完成营造林任务3万亩,其中人工造林1.8万亩,封山育林1.2万亩,任务完成率为100%。调苗87.3万株,完成了泥江口镇南坝村宏安矿业矿区山体坡面生态修复7.7万㎡,进矿公路道路绿化700米;完成了槽门湾采挖砂石损毁林地复绿31亩;完成了“珍木彩色”工程彩叶树木种植任务400株;完成了沧全泉线节点绿化工作,泉交河镇的环镇道路绿化15公里,公共绿化120亩,为新农村建设绿化美化做了示范。各林业站提前谋划,精心实施,建设岳家桥森林经营示范基地400亩;新市渡油茶产业基地续建900亩;沧水铺以枳壳为主的药材基地2400亩;新市渡、龙光桥、衡龙桥果林共700亩;泥江口经济林460亩等造林样板基地。
2、项目支撑后劲更足。20xx年,申报了省级油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争取省级项目资金200万元。开展了20xx-20xx年度现代林业特色产业园省级示范园项目的监测调查工作。推进了2017年度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项目,检测了泥江口镇杜溪村和石子塘村基地2500亩油茶林害虫发生期。
3、环保攻坚积极推进。强化以林地为核心的森林资源保护,建立常态化的森林资源监督和执法机制。加大对违法使用林地的打击,重点对象是长江经济带生态审计涉及破坏公益林地图斑、森林督查违法使用林地图斑。20xx年违法图斑40个,已查处结案26个,3个正在查处,通过了省级督查。20xx年违法图斑21个,已查处4个。
4、资源管护成效显著。一是森林防火工作扎实。制作了森林防火墙体广告100余块,发放防火通告3000份。清明期间,设立临时检查站12个,安排巡查队100余支,巡查人员640余人巡查巡护,国庆期间出动宣传车120台次,安排巡查人员1500人次。二是林业病虫生物防治。全区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总面积为3168亩,共砍伐枯死木1.68万株,完成计划任务的100%,积极开展了松褐天牛防治。三是征用林地严格管理。审核审批永久占用林地14宗,征占用林地面积71.9公顷,办理临时占用林地4宗,林地面积10.2965公顷。四是民生林业落到实处。去年补进省级公益林10万亩补助资金154万元、今年25万亩公益林补助资金390万元、6.7万亩天然商品林管护补助资金81万元和退耕还林补助资金220万元全部发放到位。
四、存在的问题
1、部分项目资金支付进度滞后。
2、内控制度需进一步完善,随着资金管理改革的进一步推进,我单位内部机构进行了相应的优化,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费用报销规程等制度,但仍需进一步强化财务约束监督体制。
五、有关建议
1、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到位率,做准做全基本支出预算,做全项目支出预算,加强预算支出的审核、跟踪及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提高预算编制严谨性和可控性。
2、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实行项目管理程序化,实现项目申报、实施、拨付、评价全流程监督与控制,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3、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效能,更好地履行生态文明建设职能。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报告 篇3
我县对20xx年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就项目开展和项目绩效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概况
20xx年,县卫健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计生工作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卫生计生方面的决策部署,拟订了全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目标、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统筹规划全县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县各地卫生计生工作开展。卫生健康局机关实际在职人员96人,长期聘用人员6人,临时人员2人,离退休人员82人。机关设内设机构具体是:办公室、人事股、爱国卫生工作股、财务股、体制改革和药物政策股、疾病预防控制与妇幼职业健康股、医政医管股、中医药管理股、基层卫生健康股、科技教育股、法规与综合监督股、老龄健康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规划发展与信息化股、无偿献血管理股、系统分工委办、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卫生健康事务中心,县计划生育协会机关归口县卫生健康局管理。20xx年在新冠肺炎依然严重形势下,卫生健康各项工作取得较好的成绩,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项目实施依据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桂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省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等文件,对卫生院、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工作进行安排。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了解我县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资金使用情况及取得的效果,基本药物实施情况,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的经验,发现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健全和完善支出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完善预算编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以及提出相关的建议和应采取的措施等。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项目特点,遵循以下评价原则:相关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可比性原则、经济性原则、系统性原则。使绩效评价能反映资金使用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
2、绩效评价方法
根据省卫健委对项目工作的要求,为加强对卫生院、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资金的管理和效果评价,我县对项目资金工作开展的目标设定情况、目标完成情况、组织管理水平、所取得的效益、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支出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综合分析和评价,收集政策范围内发放对象相关信息,采取定性和定量分析评价方法,形成客观有效的自我评价。
三、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一)资金到位情况:
1、20xx年财政安排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补助及综合补助6769.26万元,其中中央、省资金到949.7万元,县本级5500万元,其中药物配套资金1200万元。
2、20xx年财政到位村卫生室基药补助资金319.56万元,其中中央305.2万元,县本级14.36万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
1、20xx年乡镇卫生院日常基本运转使用上级药物补助资金及本级综合补助资金6449.7万元。
2、2020年实际发放村卫生室基药补助资金319.56万元,共357个行政村卫生室。
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会计法》、《预算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及省财政厅有关财务规章的规定,制定了资金支出管理的.相关制度,明确了相应原则和要求,开支范围、程序、办法及标准、审批权限等。
四、项目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情况
基本药物补助资金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由财政按进度安排经费,全年分3次安排拨付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和本级财政综合补助资金。对卫生室药物补助资金,通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考核后,县财政给予安排,卫生院通过报账方式,由卫生计生会计核算中心将各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资金通过代发银行转账支付到各卫生室乡村医生手中。全年没有发现截留、挪用、挤占、虚列资金等现象。
具体执行:
1、为有序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县卫健局与乡镇卫生院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状,将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纳入对卫生院综合绩效考核,并组织了专项考核。加强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管理,印发了《桂阳县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办法》(桂卫发[2018]62号),要求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督导和考核。20xx年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年度进购3450万元,全年销售3330万元。
2、集中举办了全县乡村医生培训班,对全县农村卫生工作,尤其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制工作进行了全面布暑和动员,
3、制订并下发绩效考核文件。制定和下发了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等2项绩效考核办法和基本公共卫生、基本药物、医疗服务等3个绩效考核细则与相关文件,进一步强化和完善了乡村一体化管理,规范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和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行为。
4、加大绩效考核力度。全年卫健局实行上、下半年各一次的对卫生院综合绩效考核,卫生院实行对卫生室每季度一次的督导考核。资金与考核结果挂钩,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结果拨付相关补助经费,经费的补助,保障了乡镇卫生院的基本支出正常运转,充分调动了乡村医生积极性。
绩效效益: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广大农民群众“看病贵”问题,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新医改带来的实惠。
五、项目绩效评价及结论
评价:20xx年卫生院、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广大农民群众“看病贵”问题,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新医改带来的实惠。
结论:根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和标准,各项指标综合自评得分92分,项目绩效支出为“优秀”。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基药配送到位率偏低,群众用药较困难。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报告 篇4
为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我县卫生事业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院进行了绩效考核自评,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体业务开展情况
1、改善服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按照“程序最简、效率最快、时间最短、服务最优”的要求,“县区域医疗卡”的实施简化了就医环节,缩短医疗流程,提升工作效率,使就医流程井然有序、顺达通畅;开设急诊急救绿色通道,实行24小时急诊服务和检验检查结果限时报告制,门诊实行义务导医、导诊服务,确保患者就医方便、快捷。
2、加强医患沟通,改善服务态度。针对部分医护人员服务意识不强等问题,我们不断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和培训,增强职工的服务意识,要求全体医护人员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增强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改善服务态度和服务方式,赢得患者的信任和理解,缓解医患矛盾,建立和谐医患关系,提高患者满意度。
3、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完善医疗服务水平。
一是继续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疗管理理念,全面加强医疗质量工作,牢固树立质量意识,不断提高医疗整体水平;要求医务人员自觉执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
二是督促、检查及监督。经常深入各科室,督促、检查各项规章制度及诊疗操作规范的执行情况。建立安全排查制度和工作查对制度,重点检查科室存在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三是规范医疗文书的书写,提高病历质量。
四是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国家有关的卫生法律法规,提高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质量意识、风险意识、服务意识和安全意识,加强医疗安全知识和业务技能教育培训。
五是加强临床护理工作,为患者提供优质的'护理服务,积极开展“创建优质护理服务示范病房”活动,先后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召开了动员大会及活动的实施计划。强化了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加强基础护理,改进护理服务措施,进一步规范了临床护理工作,提高了护理服务质量。
二、管理运行状况
1、加强院务公开,让患者明白消费。针对新农合报销流程和比例、药品价格等热点问题,我院在门诊大厅和门诊收费处、住院收费处、新农合报销窗口等醒目位置,利用电子显示屏或展板对社会全面公示,公开了药品、检查、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门诊、急诊、住院、输液等就医流程。
2、近年来,从各科室认真筛选了多名积极上进、爱钻研业务的技术骨干到河南省人民医院几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进修学习。专业涉及内、外、妇、儿、影像等多个专业。通过深造学习,逐渐接受先进服务理念,不断提升医疗技术服务水平,将逐渐培养成为医院今后的特色科室业务骨干和学科带头人。
3、加强安保工作,病人入院时加强安全告知,提醒病人注意个人财物安全,加强巡视,增加监控数量,防控偷盗现象发生,加强与xxx门的沟通联系,共同维护好医院的安全环境,创建平安医院。
三、存在问题与不足
1、中药收入偏低,门诊中医科中药收入及饮片收入占比较低。
2、HIS系统有待完善,临床路径系统尚未安装到位。
3、财务科门诊次均费用增长率稍高(因门诊慢性病人较多,费用较高)。
4、新农合患者住院部分补偿比例比上年同期稍有下降,与补偿政策有关。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报告 篇5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1、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负责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全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县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工作,负责报送备案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负责县直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受理有关规范性文件违法审查申请。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承担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对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政府会议纪要进行合法性审查或论证说明。
(四)负责县政府签订合同和合法性审查工作。根据县政府安排,会同合同承办部门参与县政府重大合同的谈判、起草、签订、备案、履行、跟踪管理等工作。指导县直部门合同审查管理工作。
(五)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县依法行政工作,拟订规划、年度计划、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依法行政培训和业务指导。管理全县行政执法证件,组织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资格认定和发证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县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最终裁决的有关行政复议事项。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县政府及本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案件办理工作。承办县政府有关民事及民事诉讼法律事务。
(六)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协调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人民监督员选任和管理具体工作。指导调解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七)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八)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推进全县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九)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培训及考核奖励。
(十一)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应急管理工作,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及人员车辆情况
20xx年底单位内设机构8个,分别为:办公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法律事务管理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基层法治建设股、装备财务股、政工室。所属机构15个,分别为:衡山县社区矫正工作局、衡山县法律援助中心、衡山县法律顾问室、12个司法所(开云司法所、永和司法所、萱洲司法所、店门司法所、长江司法所、福田司法所、岭坡司法所、白果司法所、江东司法所、贯塘司法所、新桥司法所、东湖司法所)。
20xx年底本单位共67人,其中:机关编制人数34人,司法所人员18人,退休人员15人。
执法执勤用车定编2台,现有车辆2台。
二、基本支出情况
20xx年度基本支出共计646.88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津贴、养老保险、机关日常运行等开支。其中机关运行94.58万元,主要为办公经费、水电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及其他交通费用等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开支1.37万元,公务接待1.73万元,单位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规定,杜绝超标准、超范围接待。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保养费,公务接待次数50批次,465人次,较去年减少了1.72万元开支。机关运行经费开支94.5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94.6万元压减了0.02万元,落实了过紧日子要求。
三、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经费开支365.45万元(含县财政配套资金),其中:
(1)省级法律援助经费25.81万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案件补助、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办案资料印刷、办案差旅费、伙食费补助等;
(2)装备经费开支26.34万元,主要用于司法工作制服、司法E通租赁平台、办公家具、矫正信息化建设设备及相关服务费、办公用电脑、打印机等;
(3)基层司法所工作经费16.2万元;
(4)中央业务用房等基本建设经费173.24万元;
(5)普法宣传23.8万元,主要用于资料费、广告牌、租车费、放映费、法治长廊建设款、法治禁毒广场建设、普法读本等开支;
(6)社区矫正经费38.5万元,主要用于差旅费、油料费、印刷费、办公费、授课费、租车费等;
(7)人民调解经费3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油料费、差旅费、人民调解证书胸牌款、印刷费、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经费、以奖代补开支等;
(8)法制建设25.56万元,主要用于办案差旅费、律师服务费开支等。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基本支出646.88万元,较上年度534.61万元增加112.27万元,增长21%;人员经费支出55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3%,较上年468.22万元增长15.2%;日常公用经费94.5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6%,较上年66.39万元增长29.8%。项目支出主要为保障本局特定工作事项而发生的支出,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73.24万元,行政事业类项目192.21万元。20xx年项目支出365.45万元,较去年386.01万元减少20.56万元,减少5.6%。普法宣传主要围绕深化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矛盾化解、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作为出发点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大力推动依法治县,通过开展多层多形式的法治创建活动为法治衡山建设提供有力保障,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开展,考核机制不断完善;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不断深入,成效明显,全县全年接收各类矫正对象148人,已解除矫正140人,解除比例达94.5%;人民调解全年组织全县人民调解员1700人次进行了专业培训,全年共调解矛盾纠纷1900余件,调解成功1870件,成功率达98%,完成了21个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法律援助、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运行顺利,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正常运行,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案件247件,解答法律咨询约6500余人次,维护了社会稳定;法制建设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了行政应诉案件。整体自评,社会效益良好,通过加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促使人人学法、守法、懂法,不断加强广大人民群众学会使用法律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全县全年度无重大案件发生,社会治安较为稳定。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财务管理制度方面存在财务审批流程欠严谨,目前单位无支出审批单,领导审批手续均在发票或原始凭证资料上签署意见,审核人员审核职能未完全执行到位,主要原因是未严格执行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六、整改措施建议
1、严格执行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内控管理,使用支出审批单,明确审核、复核、审批岗位职责,规范原始凭证传递流程。
2、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按照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遵循真实性、及时性、完整性原则,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根据经济业务发生的真实情况,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加强对原始票据的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接受,对审核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经办人员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更正或者补充。
3、严格执行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加强风险管理把控,严格执行单位各项管理制度,做到凡事有原则,事前有审批,事后无差错。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制度及公务执勤车辆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加强商品和服务合同的控制和管理。
七、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1、从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职责履行和履职效益等方面综合评价,20xx年部门整体支出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93分。
2、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和项目绩效等方面对项目支出逐项评分进行综合评价,20xx年度项目整体绩效评价等次为良好。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报告 篇6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xx年优抚资金包括义务兵优待金33.118万元,大学生入伍奖励2.7万元,优抚慰问工作经费1.5万元,优抚“春节”期间双拥经费1.8万元,共计:39.118万元。其中义务兵优待金及大学生入伍奖励,每年6月申报,7月发放,是根据民政部门反馈的xx年和xx年新兵入伍征兵名单人数进行申报,其标准为1.142万元/人,xx年高校新生在此基础上增加0.3万元/人,专科生增加0.4万元/人,二本大学生增加0.5万元/人。
(二)项目绩效目标
义务兵优待金的提高及优抚慰问项目的开展有助于提高入伍积极性,增强当兵光荣的荣誉感,进一步增进全民国防观念和优属意识。xx年计划发放家属优待金29人(其中:xx年新兵家属15人,xx年新兵家属14人),并在“八一”、“春节”期间开展双拥座谈及优抚慰问等工作。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xx年优抚资金用于重大节日走访慰问辖区内优抚人员,八一建军前兑付义务兵优待金。义务兵优待金及优抚工作经费具体实施内容与项目申报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优抚经费均由财政全额拨款,义务兵优待金35.818万元(其中:优待金33.118万元,大学生入伍奖励2.7万元),于xx年7月10日全部到位,并于18日通过直接支付的方式,直发到29名义务兵家属账户上。优抚工作经费1.5万元于xx年7月10日到位,优抚“春节”期间双拥经费1.8万元于xx年3月到位,用于民政开展双拥座谈、优抚慰问等工作。资金到位及时,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
优抚资金主要用于义务兵优待金的'发放、双拥座谈,优抚慰问等。截止目前,优抚资金收入共计:39.118万元,已使用39.048万元。资金使用率达99.8%,其中:义务兵优待金发放29人,每人标准:1.142万元,共计33.118万元;大学生入伍奖励发放7人,其中:高校新人2人,专科生4人,二本大学生1人,标准分别是0.3万元/人,0.4万元/人及0.5万元/人,共计2.7万元;“八一”优抚慰问1.96万元;“春节”走访慰问0.5万元,划拨村(社区)双拥座谈0.77万元,支付标准、支付范围、支付依据合规合法。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严格对项目资金进行监管,确保了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安全到位。民政办统筹优抚资金的使用,并由分管领导审核把关,经主要领导审批后报出纳支取,当月会计及时按实际发生情况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对照项目计划目标,该优抚项目已按照计划完成目标,且完成质量较好,所有项目已按预定计划进度完成,达到预期效果。家属优待金已全数发放到29名家属账上,双拥座谈顺利召开,优抚慰问稳步推进。
(二)项目效益情况。
xx年优抚资金项目确保了我镇优属工作的顺利开展,调动了参军入伍的积极性及一人当兵全家光荣的荣誉感,展现了对退伍军人,革命烈士等优抚群体的关心和关爱,维护了涉军群体的稳定。
四、问题及建议
由于民政局在节日期间会向我镇民政办划拨双拥慰问金,导致民政办在经费支出时有所混淆。加上双拥慰问工作往往时间紧、任务重,镇民政办往往在未跟财政所沟通的情况下用民政结余资金垫付,进行了慰问工作,导致大平台的双拥慰问资金有所结余。今后,我镇将加强资金对接,在资金支付前把好财务关,规范资金的使用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