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检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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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检查方案 篇1
餐饮科、稽查大队并各中队:
20xx年度中高考开考在即。为切实做好今年中高考期间餐饮食品安全工作,确保考生、教师及考务人员用餐安全和中高考的顺利进行,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突出重点、安全第一”的原则,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提高中高考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意识,严格落实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完善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过程,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中高考期间餐饮食品安全。
二、时间安排
20xx年5月27日至6月18日。
三、监督检查对象
检查对象为20xx年中高考学校食堂,考生、教师和考务人员就餐单位,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
四、组织领导
局成立县20xx年中高考期间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五、任务和措施
(一)动员部署。制定《县20xx年中高考期间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与教体局联合组织召开20xx年中高考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会议,对中高考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进行部署。
(二)制订应急预案。制订《中高考期间食物中毒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必须立即按照《中高考期间食物中毒应急预案》的规定迅速应对处置。
(三)开展考前餐饮安全全面检查
1.餐饮科、各中队要会同教体局、辖区镇(街道、开发区)在中高考前对责任片区的学校食堂,中高考供餐单位和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餐饮服务许可资质、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和培训教育,食品采购、储存管理、食品加工过程关键环节质量控制、食品添加剂“五专”管理、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管理等内容,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每家被查单位要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对检查发现的餐饮食品安全问题,特别是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要出具监督意见书或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整改,并跟踪督促整改到位,对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查处。
2.对学校食堂与供餐单位制订的食谱(菜单)进行审查备案。所供应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不得供应《中高考餐饮服务单位禁用食品及原料》。对不符合要求的,通知学校食堂与供餐单位立即改正。经审查符合要求的食谱(菜单)由审查人员与学校或供餐单位相应负责人共同签字、一式两份,学校或供餐单位与监管部门各存一份。
落实签订《中高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书》(见附件2)。
(四)考试期间实行驻点监督。中高考期间,对考生、教师和考务人员提供就餐的学校(食堂)和餐饮单位派员进驻,实行全程监督。驻点人员安排见附件3。
六、驻点监督工作要点
1、检查供应的食品,实时检查供餐食品是否按确认的食谱供应。
2、检查从业人员健康状况、个人卫生与晨检情况。
3、检查食品及原料进货情况。食品采购专人负责,严格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登记验收制度,禁止采购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原辅料。
4、检查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对供应的食品原料验收、预处理、半成品、成品加工制作过程进行现场监督。要强调烧熟煮透,严格食品制作与供餐的间隔时间,严防交叉污染。
5、检查餐具、用具、容器等的清洗、消毒、保洁情况,查验消毒记录。
6、驻点人员要充分利用快检设备,定期、不定期地对食品原辅料、餐饮具等开展快检,及时排查和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并予以处置。
7、检查留样情况。所有食品成品均需留样,使用专用留样冰箱和容器,每个品种留样至少100克,在0—10℃条件下保存48小时以上,留样冰箱要求上锁,作好留样记录。
8、督促供餐单位做好环境卫生,对加工场所与库房及时进行清理,禁止灭鼠、灭蟑、灭蝇等化学药品以及亚硝酸盐等有毒有害物品进入食品加工操作区域,保证环境整洁、有序、安全。
9、督促供餐单位加强食品安全防范,禁止非食品从业人员进入食品加工区。
10、督促接待单位认真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自查并做好记录。
七、总结上报。
餐饮科、各中队要注意收集、整理中高考期间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情况,各驻点监督人员要把驻点监督时形成的工作资料及时交责任科室或中队。
食品安全检查方案 篇2
春天是万物复苏,气温逐渐升高,各种细菌滋生的季节,也是郊游踏青赏花休闲的高峰期,发生食物中毒的几率增大,为切实加强我街道辖区春夏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从20xx年3月上旬至8月底在全街道辖区开展春夏季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一、检查重点
(一)重点区域: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学校商店、小卖部、学校、医院和建筑工地食堂、露天餐饮业、大、中、小型餐馆;学校和医院周边的饭店、小餐馆等餐饮业、小食品店、饮食流动摊贩,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等。
(二)重点品种:粮食、食用油、饮料、酒类、儿童食品、奶制品、糕点制品、豆制品、熟肉制品、调味品、生鲜肉品、水产品以及各种烧烤食品、散装食品等。
(三)重点内容: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状况调查、企业自查和食品质量、卫生状况抽查。清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主体资格。进一步加大食品质量抽查力度,严格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严查生产经营单位供货渠道和索证制度执行情况等,严厉查处使用回收食品和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及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经营“三无”食品、过期食品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窝点。各有关单位要总结整治工作经验,把握规律,对食品市场存在的问题必须做到早发现、早治理、早规范,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主要任务
(一)协助农业部门加大对禁用、限用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在园蔬菜、瓜果农药残留的抽查以及养殖水域的环境检测,加强畜禽场、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重点解决种植业、养殖业产品的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确保夏季蔬菜、瓜果、水产品等源头食品的安全。
(二)协助质监、工商部门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力度,及时查处小企业、小食品加工点、小作坊无生产许可证违法生产加工的行为。要督促食品经营企业严格落实食品进货台帐、索证索票制度和奶粉备案制度。深入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无照经营以及经销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和有毒有害散装食品的违法行为。
(三)协助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对餐饮业的监管。加强对幼儿园、学校、医院、建筑工地食堂等集体就餐场所的监督检查,将防亚硝酸盐中毒作为集体就餐场所监管的重要内容之一,重点检查餐饮业工作人员的从业资格及食品加工环境、场所、设施、布局、储藏和餐饮器具消毒等情况;加强对农村群体聚餐工作的指导,切实落实5桌以上农家宴申报备案聚餐制,严防农村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四)协助工信部门加强对生猪屠宰行为的监管,对全街道屠宰点进行清理整顿,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
(五)各社区要认真落实农村宴席申报制,在农户举办宴席前两天,食品安全信息员要认真填写《农村宴席申报单》,及时向社区进行申报,社区接到申报单后,派专人到现场进行指导、监管,确保不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六)加强对冷冻饮品、儿童食品的检查,严格执行冷冻产品、儿童食品的生产、包装标准,严厉查处生产过程中违规使用添加剂、色素等行为,重点查处制售“三无”、过期变质儿童食品及非法分装、罐装冷冻饮品的违法行为。
三、有关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各社区、有关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按照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时间安排和任务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狠抓落实,有效防范夏季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发生,使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感不断增强。
(二)强化管理,落实责任。要以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加强对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消费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切实履行部门管理职责。
(三)加强配合,形成合力。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强化联合执法和综合执法,落实好食品安全监管的各项工作,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大案要案,要做到发现一件,依法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处理一件,形成强大的震慑力。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按照食品安全“五进”工作要求,广泛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学合理饮食常识,切实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调动全社会参与食品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社会氛围。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报送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请在8月30日前将总结材料以书面形式报至街道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
食品安全检查方案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四小”整顿规范专项行动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镇对食品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饮、食品小摊贩的规范管理,通过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四小”服务质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现结合我镇实际,组织开展“四小”整规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江苏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以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为目标,围绕当前食品安全监管的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深入开展食品生产小作坊、小食品经营店等单位的动态清查和整顿规范,坚决打击各类违法违规和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日常生产经营行为,确保全镇食品药品行业秩序稳中向好。
二、总体目标
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逐步规范”和“”“提升一批、整治一批、关停一批”的要求,通过集中整治,强化规范引导,加强日常监管,力争小餐饮、小食品店达到7个100%,即:监管覆盖率、建档率达到100%;持证亮证率达到100%;量化分级管理和信息公示率达到100%;采购的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登记率达到100%;餐饮具及工具清洗消毒率达到100%;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持证上岗率达到100%;消费者投诉处置率达到100%。
通过深入开展“四小”整规专项行动,全面摸清食品生产小作坊、小食品经营店的底数,找准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纠正整改一批违规行为、查办处理一批典型案件,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全面提升“四小”单位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三、组织领导
成立镇食品药品“四小”整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朱进任组长,郑超、xxx任副组长,镇食安办、医院、防保所、市场监管分局、派出所、综治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畜医站、各村(社区)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x兼任主任,xxx任副主任,xxx、xxx、xxx为成员。办公室设在镇食安办,电话:xxx联络员xxx。主要负责全镇专项整规行动的组织计划、联络各部门以及日常工作。
四、整治时间及步骤
此次整治行动从20xx年5月8日开始至9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中旬至5月下旬)。制定具体实施工作方案,召开整治专项会议,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全面安排部署。开展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整治工作措施宣传活动等,营造专项行动浓厚氛围。
(二)排查摸底阶段(6月上旬至6月中旬)。镇防保所所、市场监管分局所、各村(社区)全面协助镇食安办对辖区内小作坊开展摸底清查工作,督促小作坊提交质量安全承诺书,开展现场检查和抽样检验工作,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督促小作坊整改,收集小作坊基本信息,开展分类建档工作。
(三)集中整治阶段(6月下旬至8月中旬)。针对检查排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集中整治。督促回访小作坊整改情况,及时处置抽检不合格问题,开展小作坊重点区域、重点食品和重点隐患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对条件太差、逾期不改或整改仍不符合条件的依法予以取缔。并及时向区食安委上报有关整规情况。
(四)总结提高阶段(8月下旬至9月底)。认真总结梳理整规行动的好经验和好做法,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果,加强对整治行动中有关问题进行研究,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五、整治范围
此次整治行动,主要对全镇所有有固定生产场所,从业人员较少,生产规模小,从事传统食品生产活动的单位或个人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及营业面积150平米(含)以下的小超市、小食杂店、小便利店、小型餐馆、小吃店、快餐店、饮品店、乡村流动餐馆、校内食堂便利店、进行整治和规范。
六、任务分工
由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镇食安办负责组织镇防保所所、市场监管分局、兽医站、各村(社区)等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以下工作:
1、由镇食安办、防保所所、市场监管分局、兽医站、各村(社区)负责对本辖区内所有食品加工小作坊进行彻底清理,登记小作坊的基本信息,摸清底数和状况,对加工场所、相关资质、制度建设、设施设备、生产卫生条件、食品原料使用、添加物质使用、各项台账记录、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标识标签和质量安全管理等进行重点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建立健全小作坊的“一库三档”(基本信息数据库、监管电子档案、检查文书档案和作坊信用档案)。并督促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并在其生产加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2、由防保所、市场监管分局对本辖区内小食品经营店进行全面整改,严格落实查经营者食品流通许可证、查供货商资质、查产品购进票据、查进货查验记录、查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和看经营场所卫生条件、看有无“五无”产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看产品标识是否规范以及有无过期产品等措施,与食品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强化诚信守法意识,规范日常经营行为,切实落实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七、问题处置
对于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实际,分清责任,明确权限,依法查处。
(一)对于现场检查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立即责令停产,立案查处。
1、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
2、生产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3、生产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的食品;
4、生产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或者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
5、食品生产者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6、食品生产者在食品中添加药品;
7、生产加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8、生产加工乳制品、罐头制品、果冻等食品;
9、生产加工专供婴幼儿、老年人、病人、孕产妇等特定人群的食品;
10、生产加工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
(二)对于现场检查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督促限期整改到位;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1、小作坊的生产场所与规模不相适应,厂区周边存在有毒、有害场所和其他污染源;
2、生产的设施设备与食品品种、数量不相适应,未进行定期清洁、消毒,设施设备表面有明显的`污垢、霉斑和垃圾;
3、生产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不合理,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存放等区域未进行分开设置,功能不明确,标示不清楚;
4、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不是食品级材料制成,表面未及时清洁消毒,生产的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5、从业人员未开展健康体检,不能提供有效的健康证明,从事食品生产活动时未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6、生产车间防虫、防蝇、防鼠和防尘等设施不能满足生产要求,生产车间卫生条件差,有垃圾、有污水、有异味,不符合卫生标准;
7、生产负责人和管理者不熟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
8、生产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9、食品包装材料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且表面不清洁;生产用的洗涤剂、消毒剂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对人体有毒、有害;
10、未建立原辅料购进查验、生产过程安全管理、贮存管理、不合格产品管理等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和生产销售记录台账。
八、工作要求
此次食品药品安全“四小”整规专项整治工作是建立在当前食品安全大环境下的重点工作,请参与的各单位认真按照工作部署,统一思想、高度认识,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突出整治重点,强化全覆盖检查,严格标准,严格执法,抓出规范,抓出成效。
食品安全检查方案 篇4
为确保人民群众在“5.1”节期间的食品消费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按照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xx年节假日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和专项督查的通知》安排和县“5.1”节食品安全督查方案,决定在20xx年“5.1”节前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牵头单位:镇政府食安办
二、检查时间:20xx年4月23日。
20xx年4月23日上午8:50分在镇政府院内集中出发。
三、参加单位:工商所、中心卫生院、食安办、教办、畜牧兽医站、农业服务中心、公安派出所、环境整治办。
四、检查内容: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情况;示范县创建工作推进情况;以农家乐、学校食堂等为重点场所,以生鲜猪肉及制品、鲜活禽畜及制品、禽蛋、食用油、调味料、酒类等节日消费量大、消费者投诉举报多的'食品为重点品种,加大检查力度和抽检频次,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行为,坚决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地沟油”行为,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证群众节日食品消费安全。
五、检查分组:
这次检查组成一个大组,按职能分工分环节进行。
组长:分管副镇长苏宇
成员:食安办、工商所、中心卫生院、畜牧兽医站、公安派出所、农业服务中心、水利站、环境综治办各1人。
督查范围:镇辖区内经营、加工制作坊农家乐单位。
联络员:镇安办参检人员。
车辆安排:工商所、派出所各派一辆车。
六、检查要求:
1、检查人员有证的持证上岗,着制服装,备齐登记卡册表及执法文书。
2、每到被督查户(店)按本次检查内容现场抽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情况。
3、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书面责令限期整改,属于违法行为,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予以查处。
4、检查中,各参检人员要及时做好登记和检查
食品安全检查方案 篇5
一、活动名称
镇食品安全集中检查日。
20xx年6月起,将每月10日作为我镇“食品安全集中检查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二、活动目的
为坚持集中治理整顿与严格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及时总结各乡村(居)、企事业单位食品安全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检查内容
对畜牧业产品、种植业产品、水产品、饮用水、加工食品“五类产品”在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等各个环节监督管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学习推广,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食品安全事故易发多发领域进行现场检查,找准症结,排查隐患,并提出切实整改措施。
四、活动方式
重大节假日配合协助县食安办,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执法检查。每月10日前后,由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带队深入一线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检查。针对食品安全突出问题要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检查,并将展开情况进行总结整理上报县食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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