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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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方案 篇1
一、加强领导,建立考评组织
交通局成立交管站工作目标管理工作考核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交管站考评的领导工作。
二、考评原则
坚持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全面系统,突出重点,注重过程,强调实绩,结果公示,接受监督。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全县交通管理站考核。
四、工作目标和岗位责任的考核
(一)考核方法
采取日常督办反馈与年度集中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以年度集中考核为主,以定量的方法,对各站承担的站年度主要工作目标、主要工作事项、一般工作目标、临时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经费支出预算目标执行情况以及岗位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记分。
考核结束后,由考核领导小组形成考核报告和奖惩方案,提交局(所)长办公会议审定。
(二)考核分数:满分为1000分(单位有一票否决情况除外)六部分组成:
(1)队伍建设200分,按所列项目分配分值罚责扣分。
(2)道路运输安全监管150分,按所列项目分配分值罚责扣分。
(3)市场监管200分,按所列项分配分值罚责扣分。
(4)行政执法180分,按当年执法事项数量分配分值罚责扣分。
(5)超限超载车辆治理120分,按当年执法事项数量分配分值罚责扣分。
(6)站务管理工作150分,按所列项目分配分值罚责扣分。(三)奖励加分
(1)本年度单位被选树为经验典型的,市级以上(含市级)的加5分,县级的加2分;此项加分不超过5分。
(2)本年度受到县级表彰的先进单位综合得分加1分;受到地市级表彰的先进单位综合得分加2分;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上表彰的先进单位综合得分加3分。同一项目不累计加分,取最高级别加分。
(3)本年度个人受到县级表彰的,所在单位综合得分加1分;个人受到地市级表彰的,所在单位综合得分加2分;个人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上表彰的,所在单位综合得分加3分。此项加分不超过3分。
(4)本年度站级干部职工考核达到优秀的,每人次单位综合得分加2分。
五、考评分级
考核实行计分制: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且考核总分合计不低于850分的为优良,且考核总分合计在700分至849分之间的为合格,且考核总分合计在600分至699分之间的为基本合格,考核总分合计低于600分的为不合格。
六、考评纪律
1、实施考评的单位和人员要坚持考评原则,严格依据本方案实施考评;不准在未公布结果前泄露考评情况。
2、被考评单位要提供原始实绩证明资料,严禁弄虚作假。
3、凡违反考评纪律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评主体资格。
七、考评结果运用
1、奖励
年终综合考评总分位列前三名的,由局通报表彰并给予奖励。
2、惩处
(1)考评得分位列最后1名的单位,由交通局党组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单位主要领导向交通局党组写出书面检查,并向局考评办报送整改方案;由局党组安排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单位负责人当年不评先。
(2)连续两年考评位列倒数第一名的单位,给予单位主要负责人免职处理,单位其他负责人当年不评先。
八、因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方案相应条款可作适当调整。
九、本方案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十、本方案由局(所)工作目标和岗位责任综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考核方案 篇2
为充分做好迎接区委对我局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各项准备工作,按照区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xx年区二级领导班子和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民主测评工作的通知》(组通【20xx】xx号)要求,现就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的主要内容及方式
考核工作主要从履行职责情况、民主测评、民意调查三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我局属于社会服务管理部门类别,主要侧重于考核解决民生问题,服务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等情况。
(一)履行职责情况考核迎检准备
1.考核内容
履行职责情况主要考核单位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履行部门职能情况,包括重点工作、专项职能、施政成本与效益、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四项内容。
(1)重点工作
重点工作主要包括区委区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确定的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单位内部确定的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区委区政府领导批示及临时交办的专项工作完成情况。由办公室牵头准备材料。
(2)专项职能
结合市委、市政府对区县经济社会实绩考核指标,根据全区工作重点和中心任务,以及单位“三定”方案和责任分工,选取最能体现本单位主要职能特点的5个个性指标,作为专项职能指标进行考核。由办公室牵头准备。
(3)施政成本与效益
施政成本与效益主要包括单位预算与部门决算、公用经费管理使用、重点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政府采购、财经纪律执行等情况。由财务审计科牵头准备,包括各类资料、汇报材料。
(4)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
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考核主要由机关党建工作(包括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建设等)、精神文明工作(包括思想道德建设、科学文化建设等)两部分组成。思想建设、组织建设方面、精神文明工作由人事科、机关党委牵头准备;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由纪检监察科牵头准备;制度建设由办公室牵头准备。
2.考核方式
重点工作考核由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牵头研究制定考核评价指标及分值标准,并组织实施。
专项职能考核由区人力社保局牵头,区委组织部、区文明办、区发改委等部门参与研究制定考核评价指标及分值标准,并组织实施。
施政成本与效益考核由区财政局牵头研究制定考核评价指标及分值标准,并组织实施。
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区纪委、区文明办参与研究制定考核评价指标及分值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民主测评
1.民主测评内容
区直部门领导班子民主测评按照测评主体,分为区级领导评价、区直部门互评、乡镇(街道)评价和单位内部评价四部分。评价意见均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
我们主要做好单位内部评价,对局领导班子履行职责效果进行总体评价。按照思想政治建设、领导水平、工作实绩、反腐倡廉、完成重点任务五个类别设置测评内容和评价要点。由人事科牵头组织。
2.民主测评方式
单位内部评价结合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会议进行,会后要对测评项目做出评价。参会人员范围包括:机关在编全体人员,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根据组通【20xx】xx号通知精神,民主测评会初步定于20xx年xx月中旬进行。
考核方案 篇3
为扎实做好中心20xx年度的内部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目的和原则
(一)考核目的
近年来,省、市都高度重视住房公积金综合考核工作,考核内容和标准更加细化,考核工作也更加严格,对我中心的综合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为做好与上级考核工作的衔接,促进工作上水平,进一步加大今年的内部考核。
(二)考核原则
(2)实事求是的原则。考核内容和标准,全部进行量化,通过考核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工作实绩。
(3)上下结合的原则。市中心和各县区管理部抽调人员,组成考核组,按照考核内容和标准,分别对各科室、县区管理部进行集中考核打分。
(4)实行集中考核和专业考核相结合,以集中考核为主的原则。集中进行工作情况汇报,并对各项硬指标和软环境建设的有关资料进行集中查看和核实。
二、考核范围
各科室、县区管理部。
三、考核内容及分值权重
为保证市中心和各县区考核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合理性和科学性,以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水平为主要内容,考核内容及分值权重如下:
(三)会计核算管理情况(25%)。由计划会计科制定公积金会计核算方面的详细考核内容、标准和分值。
(四)综合规范管理情况(20%)。由办公室制定综合规范管理方面的详细考核内容、标准和分值。主要包括机关党建、综治安全、文明主题实践活动、转方式调结构大讨论活动、经济发展环境建设和廉政建设等方面。
(五)信息网络管理、网上业务办理、网上答复和市长公开电话办理等情况(5%)。由信息科制定详细的考核内容、标准和分值。
以上考核内容、标准和打分表,各科室于1月18日前报办公室。
四、奖励加分(最高10分)
3、特殊贡献(最高加1分)。积极争取党委政府(不包括乡镇办事处)、上级部门(不包括市中心)、财政部门(不包括相关业务部门)无偿资金3万元(含)以上,用于住房公积金业务开展或办公条件改善的加1分。
五、考核方式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中心考核领导小组。
(二)分组考核。考核小组分为综合业务组、业务组和综合组,并确定组长和成员,负责本组具体考核工作。
(三)统一考核标准。考核人员依照考核标准,认真查看原件,逐项打分。
六、考核程序
(一)拟定考核内容和标准,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后确定。
(二)下发考核通知。各科室、县区管理部根据考核内容和标准,做准备,并进行自查。
(三)集中考核打分。被考核部门负责人集中汇报一年来工作情况(不超过5分钟),然后考核人员按照分工查资料、问情况,对有关工作完成情况的证明资料、打分依据,要认真核对,并将打分表交考核小组办公室。
(四)汇总统计考核情况,报考核领导小组审议,确定考核结果。
七、考核结果应用
本次考核结果,作为全年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并经党组研究后确定,进行通报。
八、考核要求
按规定要求,严肃工作纪律,实事求是进行考核。
1、考核人员要服从安排,做好准备,按时参加考核。
2、考核过程中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4、考核地点为中心办公楼十楼会议室。
考核方案 篇4
教学管理是学校教学的核心,是保证教学质量的关键。教学管理的质量高低取决于教师的主人翁意识及敬业精神,同时又要为教师提供竞争的良好氛围。为了公正、公平、公开地评价每一位教师的教学情况,增加管理的公正性及透明度,特制订此考核细则。该量化考核方案包括教师个人及集体考核两部分。每学期评定一次,按照分数高低排序。此结果作为学期末教师及教研组、备课组评优等的主要依据。
一、教师个人部分
共分四部分:教学常规、教学成绩、贡献奖励、事故惩罚
(一)教学常规部分(满分100分)
1、学生测评(满分40分)(每学期期中进行一次)
(1)综合测评占30分:年级内所有任课教师按照分数由高到低排序,前30%得30分;后20%得15分;其余得25分。
(2)课堂量化测评占10分:年级内所有任课教师按照分数由高到低排序,前30%得10分;后20%得3分;其余得7分。
2、常规检查(满分50分)
(1)教案10分:有三表(学生名单、课表、进度表),内容翔实,书写规范,教学环节全,按教案设计内容书写,以上项目均合格者为一等,得10分。以上要求有一项不满足者,得5分,无教案得0分。
(2)听课5分:按听课笔记要求填写翔实,次数达标得5分。少一次扣1分,直至0分;填写不详细得2分。
(3)集备10分:按时参加,执行首席教师责任制,不做与备课无关事宜(阅卷、批改等)。无故不参加者,一次扣2分;因私事、病请假,一次扣0.5分;不执行首席教师职责但全部参加集体备课者最多得5分。
(4)教研活动10分:按时参加,执行首席教师责任制,不做与教研无关事宜(阅卷、批改等)。无故不参加者,一次扣2分;因私事、病请假,一次扣0.5分;不执行首席教师职责者但全部参加教研活动者最多得5分。
(5)作业批改10分:批改次数达标,有批改痕迹及评语者得10分。次数不达标少一次扣0.5分;次数达标但无批改痕迹,最多得5分。
作业查阅5分:查阅数量要求每周一次,查阅内容为教辅材料。达到标准者5分;查阅但次数不达标少一次扣1分,直至0分;无查阅痕迹者0分。
3、各种会议及监考(满分10分)
学校教学系统、年级组各种会议及学校安排的监考,按要求全部参加得10分;无故不参加一次扣2分;因私事、病请假一次扣0.5分。
(二)贡献奖励(满分25分)
1、公开课(满分4分)
国家级一次5分、省级一次4分;市级一次3分;校级一次1分,累计加满4分为止。
2、论文(满分4分)
经科研室认定,国家级论文3分;省级论文2分(可累计加满4分);市级论文1分(可累计加满4分);公开在刊物上发表论文提升一档次,专著主编4分,副主编3分,编委2分。
3、教改(满分4分)
经科研室认定,已结题的国家级课题4分;省级教改课题3分;市级教改课题1分。
4、电子课件(满分4分)
⑴被电教组录用的成品电子课件,下载传送到校园网每个0.5分,累计加到4分为止。
⑵自己制作课件上传到校园网上每个4分。
5、指导学生竞赛:获国家级一等奖加5分;省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下降一个档次奖励。
(三)教学成绩(满分50分)
以每一学期教学为一阶段考核,期中、期末分别计算取平均值。
1、同一教师在任教的同一层次所有班级的平均分在同层次中,单科名次第一名10分,第二名8分,第三名6分;跨层次教师可兼得二次,计算方法是:各层次得分×0.6相加。
2、同一教师任教的同一班级提前一名加1分,提前二名加3分,提前三名加5分,提前四名及四名以上加6分。下降三名及三名以上扣2分。
(注:同一层次教师数少于或者等于3,则只计算第一名,得分8分;大于3小于6计算至第二名;大于或等于6,则计算至第三名。同一层次只有一名任课教师,得分6分;一名任课教师任教班级数大于或等于4,提高分值只取1个最大值,下降分值只取一个最大值)
把同一年级教师按分数高低排序:前10%50分;前20%45分;前30%40分;前40%38分;前50%35分;前60%33分;其余为25分;后10%10分。
3、高三年级下学期按照高考奖励方案执行。
(四)事故惩罚
1、无故旷课一节扣10分;未经允许私自串课一次扣5分;上课迟到每次扣1分,发现乱课一次扣5分。
2、与学生及家长发生严重冲突,教师有重大责任,有损学校形象的现象,及其它影响较坏的重大教学事故扣一次扣10分。
二、教师集体部分
教师集体量化考核以备课组、教研组为单位进行,考核结果作为评定集体先进的依据,同时组内每名教师享有此项考核结果。
(一)备课组(满分7分)
1、所有同组教师个人的量化考核分值取平均值,在同一年级内按分值由高到底排序:第一名的备课组每名教师加3分;第二名的备课组每名教师加2分;第三名的备课组每名教师加1分。
2、集备记录首席责任教师教案评为一等奖的备课组教师每人加3分,二等奖加2分,其它不加分。完全实现制作活动电子教案的备课组每人加4分。此项不兼得以最高为主。
注:1、备课组长及组员必须按时完成学校交给的其它各项工作,并被学校认定基本合格,否则不予评定,一票否决。公开发表的论文可上一档次。
2、备课组长会议缺一次扣1分,缺二次扣2分,缺三次无评审资格;备课组无故集体备课缺席一次及个人集体备课缺席累计5次以上;一票否决不予评定;公开发表的论文可上一档次。
(二)教研组(满分5分)
1、所有同组教师个人的量化考核分值取平均值,在所有教研组中按分数由高到底排序。第一名的教研组每名教师加3分;第二名的教研组每名教师加2分;第三名加1分。
2、教研活动记录首席责任教师材料评为一等奖,教研组教师加2分;二等奖每人加1分;其它不加分。
注:1、教研组长及组员按时完成学校交给的其它各项工作,否则不予评定。
2、教研组长例会缺席一次扣1分,缺席二次扣2分,缺席三次者无评审条件;教研组无故教研活动缺席一次及个人教研活动缺席累计5次以上;一票否决不予评定。
(三)联考成绩(以全体为主10分)
五校联考第一名备课组加10分
五校联考第二名备课组加5分
说明:
1、以上方案适用于高考科目的任课教师,其它科目的任课教师教学成绩按应完成的工作量及超额工作量计算。
[1]×全校教学成绩分数平均值×0.5
2、同层次只有一个班的文科类比同年级理科奖励,按分班时总分与同年级理科班成绩比例,考试中达到该比例得理科班最高分数的0.7倍。
此方案考核内容作为每年考核评优、评先进、晋级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