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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家养老工作计划

2025/08/01工作计划

微文呈现整理的社区居家养老工作计划(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社区居家养老工作计划 篇1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社区养老服务实施意见,加快推进我村养老服务社会化进程,促进老年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创建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村,全面提升我村养老服务工作的水平,构建和谐社会,结合我村实际情况制定村居家养老服务实施计划:

二、工作任务:

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加快村养老,居家服务发展,建立起以居家养老为基础,村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协调动作的养老服务体系。积极发展社会化养老服务:要大力发展村养老服务,充分利用村现有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队伍,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需求,提高服务质量,丰富服务内容。

第一、充分发挥志愿者作用,积极开展文体活动、康复保健、医疗服务、学习教育、心理指导、法律援助等村养老服务活动。满足和改善老年人对物质生活、精神文化生活的特殊需要,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第二、积极培育和发展社会服务团体和社会服务组织,为老年人提供便利服务。发展服务组织,积极做好困难、高龄、“空巢”老人的村帮扶工作,加强帮扶力度,丰富帮扶形式,拓展帮扶项目,实现帮扶救助工作的经常化和制度化。同时倡导好邻里互帮互助,做好就近化服务。

第三、坚持开展敬老爱老家庭个人评选活动,倡导社会互助,邻里互助的.文明氛围,为老年人创造健康良好文明的生活环境。

第四、以村“五保公寓”为村养老服务基地,建立长效服务机制,开展定期服务活动。

三、大力开展居家养老服务

坚持“社会养老家庭化”的工作思路,鼓励支持养老服务机构,派出专业培训的服务人员、或其它服务实体,志愿者上门为老人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籍、医疗护理等服务。

第一、以村服务为龙头,利用村服务网络,建立起以机构的专业化服务为主体,以家政服务为辅助,以志愿者服务为补充的居家养老网络,实现机构服务与村服务相结合,专业护理与家政服务相结合,村帮扶与志愿者服务相结合的一体化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

第二、发挥村属地管理的优势,整合各类养老服务资源,统一协调、为老年提供全方位的居家养老服务。

第三、积极倡导邻里相助,实行就近服务,建立互助相守、相互问寒问暖长效机制。

四、工作措施

1、领导重视:继续将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纳入村建设的主要议事日程,加强对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利用村服务实体和资源、创新工作思路、开展丰富村养老,居家养老服务。

2、加强志愿者队伍的建设,加强志愿者的培训工作。组长、党员相结合,形成最基层的志愿者队伍,志愿者与空巢老人、困难老人结对子,真正形成一个志愿者网络。

3、规范服务:提高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的质量,丰富服务的内容。

4、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程序办事,做好新的服务对象的摸底、登记、申请、统计、上报等工作,做到全覆盖不遗漏。

社区居家养老工作计划 篇2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XX〕44号),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发改委等部门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养老服务的实施意见》(宁民发〔20XX〕86号)和《银川市全面推进居家养老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银政发〔20XX〕256号)文件精神,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进一步推动居家养老服务水平的提升,做好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指导工作,结合兴庆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刻领会和把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新要求,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工作方针。探索建立制度完善、快捷便民、服务良好的养老服务模式,积极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业,全面建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努力使养老服务业成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成为扩大内需、增加就业、促进服务业发展、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

(二)基本原则

1.以需求为导向,提供多元服务。以居家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为导向,重点提供与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密切相关的项目。保障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居家养老服务,结合辖区实际,积极探索创新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机制。

2.加强政府引导,鼓励社会参与。要加强对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政策支持、财政投入和监督管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择优选取的方式,引入承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社会组织,鼓励扶持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参与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中,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

3.强化监督管理,保障服务质量。完善服务监督评价机制,引入独立的第三方评估机构,以服务对象需求调查为基础,不断优化服务项目管理;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综合评价服务机构,进一步激发服务机构活力,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

(三)工作目标

1.引进社会组织对辖区5家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进行运营管理,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增强辖区10家老年活动中心服务功能,满足老年人养老个性化需求,提升居家养老服务品质。

2.完善日间照料中心、老年活动中心、老饭桌、农村幸福院的养老服务管理,为六类特困老人(六类特困老人指年满60周岁的特困人员、低保户、二级以上残疾空巢、享受定补、高龄老人、失独老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二、购买服务对象、内容及程序

(一)购买服务对象

1.具有兴庆区户籍或在兴庆区常住外省籍(一年以上)确需提供服务的城乡享受低保的60岁以上失能老人;

2.70岁以上享受低保或80岁以上本人月收入低于600元的空巢(含独居)、失独老人,与子女共同生活且家庭成员月平均收入在570元以下的老人;

3.1949年以前参加工作的老年人;

4.除政府购买服务对象外,有服务需求、自愿自费购买服务的老年人,也可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提出服务申请,由服务机构指派助老服务人员提供有偿或低偿服务,原则上有偿服务低于市场价20%,低偿服务低于市场价40%。

(二)购买服务内容

1.老年人活动中心服务项目(详见附件1)

(1)健康保健:健身活动,提供和利用设备、器械进行保健按摩等服务;

(2)健康知识讲座:合理膳食与保健、防未病、急救常识、消防安全、长者言行等讲座;

(3)文化娱乐活动:音乐舞蹈、书画艺术、体育锻炼、室内户外活动、技能比赛、趣味游戏、长者生日会、节庆活动、读书角等服务;

(4)法律咨询维权: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

(5)调研养老需求:通过调研了解老年人总体特征、服务需求及建议。

2.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项目(详见附件2)

(1)生活照料:日托服务、供应营养膳食、接送服务、陪伴看护服务、陪购代购、陪医服务、人工助浴、洗涤缝纫、个人护理清洁、家政维修等服务;

(2)健康保健:健身活动,保健操、人工保健按摩、设备按摩、辅具外借等服务;

(3)医养融合:医生坐诊、建立健康档案、健康养生讲座等服务;

(4)文化娱乐:“DIY”手工、长者生日会、节庆活动等服务;

(5)精神慰藉:心理咨询服务、情绪疏导等服务;

(6)法律维权: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

(7)调研培训:通过调研了解老年人总体特征、服务需求及建议;加强员工培训,提升员工技能,为老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3.老年人农村幸福院服务项目(详见附件3)

(1)生活照料:日托服务、供应营养膳食、接送服务、陪伴服务、陪购代购、陪医服务、人工助浴、洗涤缝纫、个人护理清洁、家政维修等服务;

(2)医疗保健:医疗保健服务;

(3)文化娱乐:广场舞、秧歌、长者生日会、节庆活动等服务;

(4)法律服务: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

(5)调研需求:通过调研了解老年人总体特征、服务需求及建议。

(三)参与购买服务组织(机构)的资质

1.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备完善的内部治理结构、独立的财务管理、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4.在参与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竞争前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年度年检合格,具有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

(四)购买服务程序

1.场所选取和项目制定(20XX年3-5月)。在辖区范围内选取不少于300平方米,老年人口密集的活动场地15个(含中央福利彩票基金投资建设的和银川市投资建设的日间照料中心和老年活动中心),进行项目制定。老年活动中心制定服务项目五类13项,每个项目金额为6万元;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制定服务项目七类23项,每个项目金额为10万元;农村幸福院制定服务项目五类16项,项目金额为10万元;15个购买服务项目金额共计110万元。

2.引进社会组织和签订合同(20XX年6-7月)。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筛选符合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组织实施的社会组织,也可由乡镇、街道推荐兴庆区级自行孵化运行良好的社会组织参与招投标。招标结束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管理要要求,与服务提供机构订立购买养老服务合同,明确购买养老服务的时间、范围、内容、服务要求、资金支付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3.组织实施和分级监管(20XX年8-9月)。服务提供机构要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提供各项服务,保证服务数量、质量和实效。财政部门要及时下拨购买经费,确保按时完成服务项目任务。兴庆区养老服务中心、街道(社区)、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进行跟踪监管,根据合同条款对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进行检查、验收;指导、督促服务承接机构严格履行合同义务。

三、保障措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保障兴庆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顺利实施,特成立兴庆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冯德旺,兴庆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张佩叶,兴庆区民政局局长

成员:兴庆区财政局、各街道(乡镇)社区(村)、燕鸽湖管委会、兴庆区养老服务中心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兴庆区养老服务中心,由黄莉婷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明确职责分工

1.兴庆区财政局主要工作职责:

负责保障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所需的项目资金,落实配套及服务资金等相关工作。

2.兴庆区养老服务中心主要工作职责:

(1)明确购买服务对象和服务标准,负责对各街道(乡镇),社区(村)及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站点进行业务培训、政策宣传、沟通协调;

(2)兴庆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采取社会化的运作模式,按照兴庆区政府购买要求,做好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社会公开招标、服务项目推荐、签订服务合同等工作;

(3)负责监督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评估考核,每季度按考核结果核拨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经费;

(4)每月审核各镇、街道上报的享受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人数、时间和金额,每季度做好服务经费的核对和拨付;

(5)每年对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督查不少于2次,每季度组织一次第三方测评,测评及督查结果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各镇(街道),社区(村)和运营方进行通报;根据督查和测评结果,作为对各乡镇、街道开展此项工作的年终考核参考,同时,按照合同规定对服务机构进行奖惩;

(6)每年组织两次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培训,按照区、市工作要求逐年提高护理员持证上岗率;

(7)做好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的接待、交办、处理和回复工作;

(8)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其他工作。

3.乡镇、街道主要工作职责:

(1)全面贯彻落实兴庆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政策,负责各社区(村)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政策宣传;

(2)组织开展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象需求调查。

(3)每月审核、统计社区上报享受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人数、时间和金额;

(4)街道、乡镇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指导社区(村)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站点的规范化建设及日常工作指导、管理、监督、考核;

(5)每季度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进行一次抽查,抽查结果及时以书面形式进行通报,并反馈兴庆区养老服务中心;每年配合开展不少于四次的第三方测评;

(6)做好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的接待、交办、处理和回复工作。

4.社区(村)主要工作职责:

(1)做好兴庆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政策的宣传工作,各社区(村)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对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做到“三清”:政策清、底子清、人数清;责任社工对片区内服务情况做到“三勤”:回访勤、检查勤、监管勤;

(2)居家养老服务有固定的.办公场地,有明显的标牌标识,有工作制度和职责,有专门从事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人员,有工作台账;

(3)配合上级做好评估工作,为服务机构做好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象的筛选、评估、系统录入、死亡注销,变更等工作事项;

(4)做好老年人签字核实、信访调查处理、意见建议受理等日常性工作;帮助群众向街道(乡镇)及上级部门反映情况;协调服务对象和服务机构之间的矛盾,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5)社区(村)每月对10%以上的购买服务对象进行上门走访,对20%以上的'购买服务对象进行电话回访;

(6)做好与服务机构的对接和沟通,首次服务由社区(村)工作人员陪同服务人员上门,定期组织老年人与服务人员开展联谊活动:

(7)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进行公示。

(三)建立考核考评

1.兴庆区养老服务中心组织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群众满意率第三方测评:

(1)对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开展第三方测评,纳入社区、社区工作者的年终考核。经第三方测评,满意率未达90%的单位,社区(村)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责任社区工作者不得参加评优评先。

(2)对服务机构开展第三方测评。每次从服务对象中抽取20%的比例进行满意度测评,服务对象对服务机构满意率未达到90%,在三十日内进行整改,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的,扣除本季度3-5%的项目经费作为违约金;满意率未达85%,兴庆区养老服务中心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扣除当年5-7%的项目经费作为违约金。服务机构全年服务满意率达到90%以上的,可续签下一年协议;全年服务满意率达到95%以上的,可续签下两年协议。

2.兴庆区养老服务中心根据乡镇(街道)、社区(村),服务对象反映情况,综合对服务机构进行考核:

(1)乡镇(街道)、社区(村)在日常工作中对服务质量进行严格监管。经查实发生未能达到服务标准和要求的情况,应及时反馈给服务机构,督促其在三日内整改到位。如发生有危害老年人身心健康、有损政府形象行为的,将追究服务机构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2)乡镇(街道)、社区(村)每月对服务机构的投诉处理进行统计,有效投诉率需控制在2.5%以内,经查实的有效投诉,应及时反馈给服务机构,督促其整改到位。连续两次有效投诉率超过5%,兴庆区养老服务中心有权解除服务合同。

(3)对群众满意率在95%以上的服务机构,向区、市上级部门推荐评比先进。

兴庆区养老服务中心及时以书面形式通报上述考核和第三方测评结果。

社区居家养老工作计划 篇3

一、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为社区的老人们分类提供无偿服务、低偿服务、有偿服务、上门服务:

1、无偿服务:主要包括年满60周岁以上,生活不能自理且在本辖区无子女照顾的低保老人、重点优抚对象、“三无”老人或“五保”老人及“五老”人员。

2、低偿服务:生活不能自理的空巢老人(指子女不在本区居住的老人),未享受民政各种救助的70周岁以上空巢老人,有一定经济来源但生活很困难的老人。

3、有偿服务:有经济能力,需要日抚、送餐或上门照料等服务的`老年人以自费的形式购买服务。

4、村内所有老年人,重点是空巢、高龄、病残老人由志愿者上门提供服务。

二、建章立制,建档造册

1、建立全村居民养老服务工作方案及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居家养老服务站工作的宣传和咨询。

2、建立全村(辖区内)60周岁以上老年人身体状况档案资料,对有服务需求的老年人进行调查摸底。按照程序进行复核、审批,并指派服务人员入户服务。

3、做好需求登记、派工登记,服务质量反馈登记。搞好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审核上报、登记造册、政府购买服务劵的发放、资金结算等日常管理工作。

4、协调做好志愿者等社会为老人服务组织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活动,设立居家养老服务热线电话,听取老年人意见与建议,解答提出的问题。

5、年终进行总结、评优评先,及时向上级报送相关材料。

三、具体活动安排:

第一季度:

1、组织老人到卫生院免费体检;

2、组织慰问病残老人、欢欢喜喜过新年;

3、组织学习时事、春季养生保健知识讲座。

第二季度:

1、革命传统教育、组织老年人参加镇祭扫烈士陵园活动;

2、组织收看新闻联播;

3、夏季养生保健知识讲座;

4、组织有行动能力的老年人晋江一日游感受家乡的变化。

第三季度:

1、组织老年人到卫生院免费体检;

2、收看远程教育科目进行心理辅导,缓解内心压力;

3、秋季养生知识讲座;

4、开展“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帮扶活动。

第四季度:

1、组织老人秋游、体验祖国山河美;

2、收看远程教育科目,举办各种文娱活动,丰富老年人的日常生活,安度晚年;

3、冬季养生知识讲座;

4、年终总结,评优评先。

社区居家养老工作计划 篇4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全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高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养老服务保障水平,不断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5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XX〕50号)精神,在全区全面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以人为本、政府主导、政策扶持、多元并举、市场运作的总体思路,探索建立制度完善、快捷便民、服务良好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以满足多层次养老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为目标,遵循深化体制改革、坚持保障基本、注重统筹发展、完善市场机制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及社会力量主体作用,激发社会各阶层活力,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着力构建政府保障基本、社会增加供给、市场提升层次的养老服务业发展格局。

二、目标任务

各乡镇选定50%以上的村开展农村居家养老服务,4月底前确定各村居家养老服务点、摸排服务对象、组建服务队伍,5月份开展服务,6月底前已建成的老年幸福互助院全部投入使用,各居家养老服务点签约服务对象不少于20人;各街道4月底前完成服务对象排摸上报,已建成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于6月底前全部投入使用,发挥服务功能,全面开展日间照料、文体娱乐、康复理疗、精神慰藉等养老服务,签约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不少于300人。到20XX年,在保障老年人均等化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的基础上,有效满足城乡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形成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网点,“一刻钟养老服务圈”覆盖100%城市社区和85%以上的农村社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融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全面建立。

三、服务对象

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为具有安定区户籍、且实际居住在服务点范围内以下人员:

1.城乡空巢(独居)老年人;

2.农村留守老年人;

3.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城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自愿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照料护理费用统筹用于居家养老服务补助。

四、服务内容

基础居家养老服务主要包括膳食供应、家政护理及其他服务等3个方面:

1.膳食供应服务。基本内容:集中用餐、上门送餐、协助进餐。服务要求:提供的食品必须符合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尊重老年人的饮食习惯,合理配餐;服务点应配置符合老年人用餐特点的设施设备;用餐、送餐器具应保持清洁卫生,每餐清洗消毒。

2.家政护理服务。基本内容:个人卫生护理、居家环境卫生清理等。服务要求:提供理发等个人卫生护理服务;定期清洗衣物及床上用品;定期清理家庭环境卫生,保持干净整洁。

3.其他服务。基本内容:陪同就诊、送药上门、代购代办、定期探视、电话访问等。服务要求:老年人患病时,服务人员要及时联系家庭签约医生,明确告知病情、症状等情况,协助医护人员提供相应医疗服务;代办代购服务时要当面清点钱物、证件、单据等,做到账实相符;对空巢(独居)老年人定期上门探视和电话访问;接到紧急呼叫时应及时联系相关机构和人员,到服务对象家中进行处置。

五、服务场所

城市居民居家养老服务依托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及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开展;农村居家养老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合理设立居家养老服务点,打造就近便利、灵活多样的“一刻钟养老服务圈”:

1.依托乡村能人设立养老服务点。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级各类乡村能人的积极性,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点,为老年人提供膳食供应、个人卫生护理、日间照料、健身娱乐等服务。

2.依托村党群服务中心设立养老服务点。以村党群服务中心为依托,发挥乡村干部、公益性岗位人员、志愿者队伍作用,在党群服务中心为附近老年人提供基础养老服务。

3.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设立养老服务点。利用旧学校、旧村址、旧农房以及服务人员住所等场所,在村民小组设立养老服务点,配备必要的`设备,为本村民小组和就近的`老年人提供基础养老服务。

六、服务人员

居家养老服务人员主要包括:

1.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及乡镇、街道确定的服务人员;

2.农村养老服务员等公益性岗位人员;

3.村(社区)干部;

4.志愿者。

七、补贴机制

按照“分类定标、差异补助”的原则,建立居家基本养老服务费用补贴机制。对于非低保对象家庭中的空巢(独居)老年人、农村留守老年人提供低偿服务,费用自理;对于城乡低保对象家庭中的空巢(独居)老年人、农村留守老年人和城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基础养老服务分类给与补助。

1.膳食供应服务的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6元(其中早餐1元、午餐3元、晚餐2元),按实际用餐次数结算;

2.家政护理及其他基础养老服务按月补助,按照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服务内容及要求定期开展服务,具体为:

(1)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老年人,服务人员每天上门服务一次,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900元;

(2)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老年人,服务人员每三天上门服务一次,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

(3)完全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老年人,服务人员每周上门服务一次,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20元。

居家养老服务补助资金来源主要包括:财政预算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各级民政部门福利彩票公益金、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八、服务流程

各乡镇、街道排摸需要提供基本养老服务的老年人,汇总花名册上报区民政局审核;区民政局对乡镇、街道上报的服务对象审核后,转交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录入信息平台,由信息平台管理运营机构定西市养老服务中心统一调派服务人员开展服务。服务结束后,服务人员向平台上报服务结果,由信息平台进行统计汇总,作为发放补助、计收费用的重要依据。服务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各乡镇、街道每月统计上报服务对象变动情况和服务次数,补贴费用据实结算。

九、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区民政局要加强统筹协调,不断健全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制机制;区人社局要指导各乡镇按照规定聘用养老服务员、理发员等公益性岗位人员,明确相关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养老服务职责;区市场监管局要依法加强服务点食品安全管理,督促指导各服务场所办理《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按照规定标准设立供餐点;区卫健局要加强家庭签约生管理,依托养老服务场所开展医疗服务,指导服务点和服务人员做好消毒防疫等工作;区妇联要加强基础妇联组织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妇女在居家养老服务中的作用;各乡镇、街道要确定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切实靠实服务对象监管、服务点建立、服务队伍组建的主体责任,认真确定服务场所、服务人员,建设稳定可靠、乐于奉献的养老服务队伍。

(二)健全工作机制。区民政局、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动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老年协会开展自助、互助服务和文化体育健身活动。大力培养和发展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推动建立志愿服务积分制度,积极探索“时间银行”等做法,建立老年人自愿参与互助服务的激励机制,鼓励低龄健康老年人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广泛宣传居家养老法律法规,大力弘扬安定精神、志愿精神、慈善精神以及敬老、爱老、养老、助老的优良传统。加强正面舆论宣传,引导老年人树立健康的养老观念、社会化养老的消费理念。表彰居家养老服务示范单位和模范个人,加大助老为乐好人好事的宣传力度,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积极性,为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