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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方案

2025/08/05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方案 篇1

为进一步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强化教学管理,完善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与激励机制,体现优劳优酬,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和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学院本年度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设置

结合2020年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实际工作情况,学院成立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工作组,主要负责学院2020年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年度实施方案的制定,组织完成年度课堂教学质量考核各项相关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022年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

二、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

1、考评对象。本年度承担校内本科课堂教学任务(含实验教学,下同)的在职专职教师均应接受本年度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

2、考评方式。2020年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由专家(同行)评价,采取专家(同行)评价、学生评价等方式进行,对教师的师德师风、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等进行综合评价。

3、考评指标。2020年度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由专家(同行)评价、学生评价、工作量考核、教改成果考核、教研室评价、学院评价等6项指标(Xi)组成,按百分制计,每项满分100分,并分别给予权重系数(fi)为0.35、0.35、0.1、0.05、0.05、0.1,教师考评综合得分=∑(Xifi)。

(1)专家(同行)评价(权重为0.35)。考查教师的课前准备、课堂讲授、课后延伸以及课堂考核等影响课堂教学质量的关键环节,包括随堂听课评价(权重为0.20)、教学文档规范与教学效果评价(权重为0.15)两部分。填写《工程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专家(同行)评价表》(附件1)和《工程学院教师课堂教学文档质量评价表》。

(2)学生评价(权重为0.35)。从教师的授课,课后辅导、答疑、作业评阅等方面评价教师的课堂教学。采取学生网上评教(权重为0.30)、学生随机评教(权重为0.05)等方式进行。填写《工程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学生评价表》(附件3)。

(3)工作量考核(权重为0.1)。结合教师的授课类别、授课门次、学时等方面,考核教师当年完成本科教学任务情况,教学工作量考核细则见4。

(4)教学研究成果考核(权重为0.05)。结合教师参加教学改革研究,以及取得教学研究成果等方面,考核教师教学研究成果情况,考核细则见5。

(5)教研室评价(权重为0.05)。各教研室首先听取被考核人的述职报告,然后集体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教研室评价在秋季学期的15-16周进行,由教研室主任和全体教师参加,根据各教师汇报的教学情况以及平时积累的'资料,评价本年度任课的教师。填写《工程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教研室评价表》(附件6)。

(6)学院评价(权重为0.1)。学院考评工作组在教研室评价的基础上,结合被考核人的个人总结对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进行综合评价,并且提出考核等级意见。学院评价在秋季学期的17-18周进行,学院考评工作组根据平时积累的有关资料及掌握的情况,评价所有在职专职教师。填写《工程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学院评价表》(附件7)。

4、考评等级。学院根据教师考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结合学校当年分配给我院评优指标数,分别给予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的等级评价。

5、学院将于每年秋季学期第19周前向全院公示、公布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年度结果。

三、其它

1、本实施方案经学院全体教师讨论和由学院教代会审议并已通过,报校区批准后执行。

2、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考评工作组受理教师申诉,并负责对违反考核纪律、营私舞弊的行为调查处理。

3、其它未尽事宜以学校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与奖励办法要求为准。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方案 篇2

教学质量是高等学校的生命线,科学有效的教学质量评估体系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制度保障。建立由学校、教师、学生共同参与的质量评估体系,实现对教学过程和效果的有效测评和监控,不仅有助于师生强化质量意识、提高教学管理效率,而且有利于推进我院教学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从而保证我院教学质量稳步提高。为此,教务处特制定本方案。

一、教学质量评估基本原则及指导思想

教学质量评估的基本原则: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坚持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科学合理地确定执行教学质量评估标准。

评估指导思想:从强化教学质量监控入手,以评促建、以评促改、推动教学管理、教学内容、改革,形成能充分地调动师生教和学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的教学运行机制。

二、教学质量评估的范围

教学质量检测评估系统,主要包括以下三个系列:

1、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系列:包括教师师德和教风检查、日常教学工作质量检查、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三个方面。

2、学生学业质量测评系列:包括作业质量测评、考试质量测评、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测评、专业见习(实习)质量测评等。

3、教学管理工作质量评估系列:包括教研室工作评估、系级教学管理工作评估、系级教学工作评估、校级(主要是教务处)教学管理水平评估等。

三、教学质量评估的具体内容

鉴于学生学业质量测评已有一套相对完整和严格的制度,故本方案侧重于对教师教学工作质量的评估,系级教学工作及教务处教学管理水平评估方案另行颁布。

1、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

(1)同行评议。由本教研室主任组织全教研室教师,在认真听课的基础上填写《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教师用表)》(见1),对被评教师教学质量情况进行评议打分,取其平均值作为同行评议分。

(2)学生评议。由任课班学生采取无记名方式填写《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学生用表)》(见2),对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进行评议打分,取其平均值作为学生评议分。

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工作一般在学期末由各系组织进行。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学期总评分中,教师同行评议占40%,学生评议占60%.

2、教师日常教学工作质量检查

(1)教学常规自查。一般在期中进行。教师根据自己应履行的教学工作职责,对半学期的教学情况,包括课程计划的执行、上课出勤、教案、作业布置与批改、听课等进行自我检查,填写《教学常规教师自查表》(见3),各教学单位汇总后形成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报教务处备案。

(2)系级教学常规督查。由各系组织教学督查员例行教学常规巡视检查,填写《教学督查情况登记表》(见4)。每月由系对督查情况进行汇总后在适当范围内予以公布。

(3)教学巡视检查,由教学巡视员进行教学常规巡视检查,填写((教学巡视情况登记表》,每月由教学巡视组对教学巡视情况进行汇总在适当范围内给予公布。

(4)教学事故处理。由教务处根据各系和教学巡视员所报教师违规违纪情况予以审核,填写《教学事故和违规违纪情况登记表》,报有关部门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5)召开学生座谈会。一般在期中阶段进行。由各系分别组织,教务处有关人员参加,听取学生对教师教学、教学管理、教学条件等方面的意见,填写《学生座谈会记录表》(见7)。各系根据学生的'意见和建议提出相应的处理办法,报教务处备案。

(6)学生信息员反馈。由各系选派的教学信息员每月填写一份《教学信息员反馈表》,直接送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再由教学质量管理科汇总后向有关教学单位反馈,各系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7)随机听课评课。校领导、教务处干部、教学巡视员等进行日常随机听课,填写《随机听课评议表》,并及时向被听课教师提出反馈意见。

3、教研室工作质量考评

(1)教研活动。由各教研室安排每2-3周进行一次教学研究活动,可就教育教学理论、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改革等进行探讨。每次教研活动须填写《教学研究活动记录表》。

(2)听课活动。除了每位教师每学期必须完成规定的听课节数,填写统一印发的《教师听课记录本》之外,各教研室每学期应组织本室公开课或示范课1-2次,全室教师参与听课、评课,填写《公开课评课记录表》。

(3)教研室工作评估。每两年对全校教研室工作和成果进行一次评估,由各教研室填写《漳州师范学院教研室工作评估申请表》后,教务处组织专人根据《教研室工作评估表》(见12)进行审核评分,从中按一定比例评出全校先进教研室,予以公布表彰。

4、系级教学状态评估

(1)每学期末由教务处根据《系级教学管理工作考评表》(见13)的指标内容就各系的教学常规管理、教师教学工作及教学效果等进行考评。

(2)系级教学工作评估。每四年对全校各系的教学管理水平进行一次综合评估,按照《系级教学工作评估表》(另行颁布)进行量化评分。

四、教学质量评估的运行

1、教学质量评估实行校、系、教研室三级管理体制,以校级管理为主导,系级管理为主体,教研室管理为基础。

2、根据不同层级、类别教学评估在内容、条件、难度、周期等方面的区别,应合理安排各类评估的时序和频度。系级教学工作评估、专业办学水平评估等宜3-4年开展一次由教务处组织实施;课程建设评估、教研室工作评估等宜2年左右开展一次;教学常规检查、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系级教学管理工作考评应在每学期作例行安排。

3、每学期初第1-2周统一布署,第1-18周教学运转调控,第9-15周检测评估,第15-17周总结交流。

4、教师日常教学工作质量检查以期中教学检查为主,贯穿学期始终。教学常规督查、教学事故处理、学生信息员反馈、随机听课评课等在平时进行;教师教学常规自查、学生座谈会、教研室工作抽查、教学专项检查等在期中进行;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系级教学管理工作考评等在学期末进行。

5、毕业论文(设计)、教育实习(见习)、专业实践等教学环节的质量情况将另行组织专项测评。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本方案的解释权归教务处。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方案 篇3

为了加强我校教学质量管理,正常反映教学信息,客观评价教师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特制定《xx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

通过科学严谨的教学质量考核评审,对教师教学质量及水平给予合理的阶段性评价结论,从而获得全面、综合的教学质量信息。引导和激励广大教师积极投入教学和教学研究工作,促进教学内容更新、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教学管理和教学效果考核提供第一手资料,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及考核等提供基本依据。

二、考核原则

1、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是一项科学性很强的繁复工作,在评价过程中坚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结合我校教学工作特点,制定科学的教学评价指标体系,实事求是地评价教师的教学实效,客观公正地反映教学现状,促进教师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教学业务水平,提高课程教学质量。

2、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教学活动是教与学的复杂过程,影响教学质量的因素很多,有些是定性指标,有些是定量指标。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评价采取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借以提高评价结果的可信度。

3、全面综合评价的原则

对每门课程的评价,充分考虑从不同角度与不同层次进行综合性的评价,要特别注意对教师的师德评价,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和教学过程管理的评价及整体教学效果的评价,以提高评价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三、考核对象及考核范围

本办法的考核对象为当前学期全校所有课程的专、兼职授课教师和外聘教师。即包括教学全过程及学校所有开设的理论课、实验实训课、一体化教学课程等。

四、考核组织

学校成立以分管校领导为组长的xx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校开展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各院部成立由院部主任为组长的院部教学质量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部门(包括在本部门任课的校内兼课人员)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计划和组织实施工作。

五、考核内容及考核方法

(一)考核内容

xx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主要由领导评教、同行评教和学生评教三部分构成。其中领导评教占20%,同行评教占40%(其中同行听课占30%,教案和作业批改等占10%),学生评教占40%。

1、领导评教。

领导评教由领导根据听课情况和被评议教师的日常表现进行打分。领导听课主要从授课教师的教态仪表、教学基本素养、教学设计能力、教学方法、教学内容和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打分,并给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2、同行评教

同行评教由本院部教师通过检查被评议教师的教案、随堂听课(纯实验教师主要检查实验准备和实验过程)以及对课后作业或实验报告批改等情况的检查进行打分。教案检查主要从教案的格式和内容两方面进行评价;随堂听课主要从授课教师的教态仪表、教学基本素养、教学设计能力、教学方法、教学内容和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打分,并给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对课后作业或实验报告的检查主要通过作业布置量、学生完成情况、作业批改情况以及成绩记录情况等几方面进行打分。

3、学生评教

学生评教由被评议教师授课班级的全体学生通过xx大学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对授课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过程、教学水平以及教学效果进行打分,并对教师的授课情况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以利于授课教师对自己的授课质量进行改进和提高。没有使用xx大学综合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管理的个别院部,可按照同样的评教标准,通过手工的方式评教后再进行汇总。

(二)考核方法

学校对被评议教师的各单项评议均给出了固定的评议内容和分值,各单项评议满分均为100分。单项评议结束后,各院部教学质量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被评议教师的各单项得分,按照领导评议占20%,教案检查、作业实验报告检查占10%,课堂教学(或实验准备及过程)占30%,学生评教占40%的比例折合分数,得出最后得分。根据最后得分情况,院部教学质量考核领导小组要对每一位被评议教师给出综合评审意见,并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四个格次确定每一位被评议教师的.考核格次。其中优秀格次人数为本院部被评议教师总数的30%;良好格次人数为本院部被评议教师总数的40%;最后得分在60分以下的被评议教师其最后格次为不合格;当前学期出现过教学事故者,其最后格次不得为优秀。当前学期出现过一级教学事故者,不论其最后得分如何,其最后格次为不合格。

对于考核不合格的任课教师,立即停止其授课资格,由院部负责对其进行培训,限期整改提高。一学期后,由本人提出申请,院部领导同意,教务处批准后,重新进行教师授课资格认定,认定合格后方可取得授课资格。若三年内有两次考核不合格,需调离教学岗位。

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各院部教学质量考核领导小组申报的考核结果及格次比例无误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全校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结果。

该考核评审活动依托学校的期中教学检查,每学期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将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装入本人业务档案。

六、考核要求

该考核评审活动根据每学期的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原则上安排在每学期的期中进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各院部要将本部门(包括在本部门任课的校内兼课人员)的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总结和所有被评议教师的《xx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综合评审表》报教务处。《xx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综合评审表》每人一式两份,一份报教务处,一份院部存档,其余原始评审资料由院部妥善保存备查。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方案 篇4

一、评估的主要原则

1.坚持科学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力求建立既体现技校教育教学规律,又有利于师生平等交流的简便易行、客观有效的评估形式。

2.坚持学生评估、教师自评、同行评估、学校教学督导组评估相结合,实行以学生评估为主,其他评估为辅,教学主管部门核定评估结果的运作方式。

3.坚持定性评估与定量评估相结合,将定性指标要素转换成直截了当的用语,通过设等赋分把应答式定性阐述的等次结果转化为相应的分数,实现评估结果的量化。

4.坚持课程教学质量评估与教学质量优秀奖评定相结合,以课程教学质量评估为主要依据实施教学绩效奖励,探索建立精品课程评估机制。

二、评估对象

1、 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对象是南华技校全体教师开设的所有课程; 2、每学期教务科结合工作要点,划定参加课堂评估的学生课程范围。

三、评估的指标体系

课程教学质量评估以该门课程的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作为评估客体,学生和教师(含本人、同行和督导组)作为评估主体,针对不同评估主客体的性质特征,分别制订不同的评估指标体系(详见)。

四、评估内容

教学评估以课堂教学活动为主,主要指标如下。

教学目的合理并得到贯彻。符合专业的社会需要;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符合学生特点;知识教学、发展智力培养能力、促进技能培养能力、德育教育目的有机统一。教学内容正确。科学性、思想性结合;由浅入深,深入浅出,有系统性;突出重点、难点和关键。教学方法恰当。把握教学方法体系,灵活应用;注意教会学生学习,启发式教学,研究性、探究性教学;采用新的教学技术,提高教学效率。

教学环节组织严密。根据课程的类型合理安排课的结构;根据课堂教学情况灵活调控、处理偶发事件、维护课堂纪律;按时上下课。语言清晰。表达简练、准确;用自然大方的姿态、动作、表情、服饰等非语言手段提高表达水平,有感染力;板书工整有条理。

教学积极性高。教师主导和学生主体作用结合;教师备课、上课、布置和批改作业、个别辅导、考试考查认真负责、切合实际,教得轻松,学生乐学、好学、学得愉快,学习质量高,课堂气氛紧张和谐。

五、评估的实施办法

1.每学期开学第9-10周,教务科对本学期开设的'课程,以班级为单位发放学生课堂评估表,对所开设课程进行评估。

2.学生评估表按甲、乙、丙、丁分别对应100、80、60、60分以下的标准,转换成分值,乘以相应的权重(详见评估指标体系)取平均,即得到该门课程的评估得分(四舍五入取整)。开学第12周,教务科汇总学生评估得分结果,并将学生评估的结果和意见书面反馈至各课任教师,同时并将优秀和不及格的课程反馈给各教研组和学校教学督导组。

3.各教研组和学校教学督导组对学生评估为优秀和得分低于60分的课程,根据其教学进度自行组织同行和督导组成员进行评估打分,并于学期结束前汇总评估得分结果交教务科。

4.学校教学督导组除进行以上评估外,每学期还仍继续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听课和抽查,填写督导组听课评估表,该结果连同学生评教一起作为学校核定课程教学质量评估结果和评定教学优秀奖的参考和补充。

5.每学期末教务科组织学生班干部按照评议问卷的指标要素,召开一次学生评教座谈会,座谈会的评估结果作为核定课程优秀和不合格等级的修正参考依据之一。

六、系部评估办法

系部是负责监督,或随机、或有针对性地听某些教师的课,抽查作业、试卷等,主要任务是寻找优秀和发现问题。办法有三种:

(1)教学督导组评估。系部组织老师、有关教学督导组,经常性深入课堂听课、抽查作业、试卷等,监督系部的教学工作。

(2)教务科有关人员抽查听课。教务科领导在收集到学生的反馈意见后,也组织听课

评估,以利对问题作出判断。

(3)学校领导抽查听课。学校领导听课是一种制度,其意见是各部门、各系、各任课教师的工作指导。

以上听课评估结果,也通过学校领导、教务科、教学督导组人员填写评估表交教务科。

六、评估结果的核定与应用

1.评估结果最终以等级形式记载,90分及以上为优秀,70-90分为良好,60-69分为合格,5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2.学生评估得分在60-90分的课程,以学生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果,不再进行修正和复核。

3.学生评估得分为60分以下或优秀的课程,由教务科汇总督导组和同行评估得分,按5:3:2的权重对应学生、督导组和同行的评估结果,核定优秀或不合格课程。

4.实施学生学习绩效加分,授课教师在指导学生参加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举办的对应课程的各种技能比赛和社会实践活动取得成果的(含校外各级体育运动会组团组队的比赛),依据获奖的级别及取得的名次,给予该教师相应课程的评估加分(此加分需由任课教师申请,报教务科批准备案),依次按省级、市级、镇级和校级的一等奖对应5、4、3、2的分值加分,二等奖及以下奖项依次比照一等奖按每等降低0.3分后的分值加分。但该项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5.实施课程教学评估与日常教学情况挂钩,日常教学中出现较大教学事故的课程,该门课程的评估结果相应降低一等;出现严重教学事故的,该门课程的评估结果相应降低二等。并取消该门课程任课教师参评教学质量优秀奖的资格。

6.评估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教师本人,作为教学质量优秀奖和精品课程评定的主要依据。

7.课程教学质量评估为不合格的课程,要暂停任课教师该门课程的教学,限期整改,经考核达标的,准予试教;第二次评估仍为不合格,又无其他课程讲授的,将调离教学岗位另行安排工作,直至解聘。

该方案从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在教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