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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师年度考核方案

2025/08/05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幼儿园教师年度考核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幼儿园教师年度考核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激励广大教师力行师德规范,提高职业道德水平,根据《安徽省中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要求及市教育局工作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原则

1、主体性原则。

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依靠教师,服务教师,引导教师自省、自重、自律、自强。

2、民主性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广泛听取学生、教师、家长等方面的意见,规范考核程序,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

3、导向性原则。

坚持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奖优罚劣,引导教师践行师德规范,不断提高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实效性原则。

坚持典型引路、推动整体、讲求实效,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发现、解决突出问题;坚持师德与业绩并重,以考核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主;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二、成立领导小组

为推进开发区分局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增强其操作性,xx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决定成立分局师德师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分局师德师风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分局各校(园)师德师风考核、评比。

三、考核内容与考核等次

1、师德考核内容,从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等方面对教师的师德进行考核。

2、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及以上)、合格(89-60分)、不合格(60分以下)三个等次。

四、考核对象与考核组织

1、考核对象: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

2、以中心校、教学片区为单位成立考核小组,片长任组长,小组成员由片区内各校校(园)长组成;片区下以校(园)为单位成立考核小组,校(园)长任组长,小组成员由单位班子成员、教代会教师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等组成,教师代表不少于50%。

五、考核时间与考核程序

1、各中小学、幼儿园参照《xx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表》内容要求、结合各类岗位特点和本校师德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考核细则及各类评议样表,经学校教代会或全体教职工大会表决通过后公布、实施。考核细则报所分局办公室审核、备案。

2、师德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阶段性测评,教师对照考核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填制师德考核表。学校考核小组结合教师自我评估结果组织评议,评议结果备案,年终汇总,进行集中考核。每学期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将教师考评结果报片区师德师风考核小组汇总报分局师德师风领导小组备案。

3、考核评价实行100分制,采取自评、教师互评、学生及家长评价、校级考评等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4、年终,被考核教师在教职工大会或由考核小组组织的有关会议上作师德述职报告,接受评议。

5、本校(园)考核小组在平时考核结果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教师、学生、家长等各方面意见,经集体讨论,对每个教师作出客观评价,并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6、本校(园)考核小组反馈考核结果,被考核教师无异议后签字确认。

7、被考核教师对师德考核结果若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反馈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本校(园)考核小组提请复核,本校(园)考核小组应在1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被考核教师若对复核意见仍有异议,可向分局考核领导小组提请复核。

8、审核、上交表册存档。考核完成后,填好《师德师风表格》(附后,要双面打印),实行一人一档。

9、校(园)党、政一把手的师德师风考核,由分局考核小组组织实施。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1、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和重要依据,记入教师个人档案。

2、在晋级晋职、评先评优、培训进修等方面,优先考虑师德师风考核为“优秀”的教师。

3、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未达到优秀的,年度考核、绩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不得参加各类先进评选。

4、凡在师德师风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当年年度考核相应定为“不合格”;不得晋升工资,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必要时调离教学岗位,若连续两年考核均为不合格,则予以解聘。对有严重失德行为、影响恶劣者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直至撤销教师资格。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师德师风考核实行一票否决,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1)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2)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或毁损学校名誉。

幼儿园教师年度考核方案 篇2

一、成立考核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成立监督小组:

组长:

成员:

三、考核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2、真正把教职工中优秀的同志推荐出来,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四、评选办法:

1、成立评审小组;

2、对考核对象进行审核打分;

3、根据评分推选出候选人上交述职报告;

4、确定对象进行公示;

5、确定表彰名单。

6.行政、教学、后勤,按上级名额分配进行比例计算,评优选先

五、评审细则:

(总分100,思想政治20分、教育教学、后勤工作及行政人员考核各50分、行政测评20分、民主测评分10分)

(一)、师德师风政治思想表现:(20分)

1.学校要求上交的资料,一次无故不完成者首先不能参加评优评先,达到3次以上无故未完成者年终师德考核不合格。

2.园内组织各种活动,3次以上因临时假不能参加的,本学期不能参加评优选先。推荐参加市级以上活动的一次加2分。

3.凡有家长和幼儿反映教师打或辱骂幼儿,经查实1次扣5分,并按有关规定执行处罚。

4.请假(除婚丧喜事,生病住院者外),其余请假1天扣0.5分,事假5天以上(含5天)、病假8天(含8天)者本学期不得参加评优评先;住院并启动医保10天上(含10天)者不得参加评优评先。

5.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学校查岗,一次未在岗者扣2分;旷工一次不得参加考核;

6.满勤一月加1分。

7.主动承担学校工作,经学校考核小组认定工作量后一次加2分。

8.在幼儿园指定穿园服和佩戴岗位牌时,未予配合的老师1次扣2分。

9.上班时间串岗、摆龙门阵者,一次扣5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打毛衣、上网、玩手机看课外书等)发现一次扣2分。

10.幼儿园在开展活动时,全园教师必须使用普通话,未遵守一次扣2分。(小班前两周可适当使用方言)

11.教职工上班期间留彩色指甲或长指甲的一次扣2分。

12.全体教师(含行政、后勤)在参加或组织活动时穿超短裙和高跟鞋、披散头发的,经学校提醒未整改者一次扣2分。

13.财产管理:对自己所管理的资产,妥善保管,放置有序,无遗失、损坏(自然损坏例外)。资产遗失、非正常损坏或非自然损坏,扣2分。

注:同等条件下未请假和未换班者优先评优评先。

(二)、行政人员工作考核(50分)

1.行政会一次未参加扣5分,迟到早退一次扣2分。

2.上级及学校交办的任务未按时完成者一次扣8分,造成重大影响的一次扣15分。

3.上班时间未经园长同意擅自离岗、网购、玩游戏,发现一次扣10分。

4.主动撰写论文、参加各种比赛,参照教师获奖加分。

(三)、班级教育教学工作考核(50分)

1.教学工作

(1)保教处安排或教师自愿组织公开课、送教下乡等教学活动,须提前两天把教案交保教处检查同意后方可组织此次活动。公开课每次主教加5分,协教(本班教师或保教处指派)每人加2分、讲座每次加3分;二级培训加2分,保教处组织的教研活动,未当班老师必须参加的,未参加一次扣1分。活动当天换班、事假、病假可以不参加此活动。

(2)教案敷衍了事,与周计划(课程表)不相符的发现一次不能参加评优评先。教案备详案且有教学反思记录,教案必须随堂带教案,不定期抽查,没有按时备完教案1次扣2分。

(3)各班教师应认真按一日活动时间安排表组织幼儿开展各项活动并关注幼儿,未按一日活动细则开展者一次扣2分。

(4)备课中反映出示的教具抽查时发现没有教具一次扣2分(教具在周计划中反应)。

(5)除学校统一组织外,充分带动幼儿和家长一起开展公开集体亲子活动,(由保教处检查并参与)主讲教师加5分,协助教师加3分。(一学期不超过2次)

(6)每班自制玩具比例达到40%以上,并保证幼儿人手一件(每少一件扣1分)。

(7)在教师当班时间内,制作教具和备课以及其它工作不管幼儿,查证一次扣5分。

(8)经学校同意,组织幼儿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主教加5分、协教加3分。

(9)中午午睡要求:不能睡觉,不得离岗,巡查纠正幼儿睡姿、盖被,午睡中生病的幼儿及时照顾并报值班医生(行政值周、当班医生抽查中没做到发现一次扣2分)。

(10)环境创设中,主题墙必须按每月开展主题活动的资料布置,区角材料含公共区角每两周填充一次,主题墙和区角填充材料必须和活动进度同步,本班负责的环境创设区域按时完成,每月考核记录优秀加5分、未完成扣5分。

(11)早操时每班必须有教师带操,保育员教师专门负责接孩子和组织幼儿秩序,未带操者查证一次扣3分。

(12)由幼儿园指派外出指导工作的教师,每次加2分。

(13)承担外来观摩学习的班级,组织活动教师1次加5分,配班教师1次加3分。

(14)教师参加各种比赛活动,获园级一等奖加3分,园级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优秀奖加0.5分;获市级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优秀奖加1分;获地级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优秀奖加2分;获省级一等奖加8分,二等奖加6分,三等奖加5分,优秀奖加4分;或国家级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8分,三等奖加6分,优秀奖加5分。

(15)论文获奖加分同上,发表论文一次加3分,每学期限额3篇。

2.家长工作

(1)各班每学期必须召开二次家长会(报保教办公室作记录并检查,另附表册、图片等资料应证),未召开的一次扣5分;另组织家长开展培训、交流、探讨会、家长培训、家长义工活动(报保教处记录、必须有方案、培训内容、反馈表、图片)本班教师一次各加5分。

(2)各班教师必须做好班上幼儿的家访工作,新生要求全部家访,新生家访无需图片印证;老生要求每班每学期每位老师家访4名以上幼儿,并有图片等资料印证,未完成者一次扣1分。

(3)班上无家园宣传栏各扣3分,每月需更换一次,未更换的一次扣1分。(内容:幼儿个别表现、新的教育理念、各种计划、通知、安全知识等)教师共同完成。

(4)不管家长询问任何事,均要求耐心解答如发生冲突经查明原因属教师责任的一次扣5分。

4.班级管理工作:

(1)每天需将幼儿用品(杯子、毛巾、桌、椅、门、窗等)进行消毒处理,各种消毒工作由当班教师指导保育员教师完成,未完成的发现一次扣1分。

(2)教师未按时接班的一次扣2分;班上物品摆放混乱,发现一次扣1分(主要指桌椅、区角、书包、书及被子等);不及时关空调、关水、关电者发现一次扣1分。

(3)如幼儿尿裤子或大便在裤子里未及时处理者发现一次扣5分。(注:午睡期间不能禁止幼儿上厕所)。

5.安全工作:

(1)出现事故经查实属于离、串岗的教师一切责任自己承担以外,另扣考核分8分。

(2)未按要求做好晨检一次扣2分。(班级)

(四)、后勤工作(50分)

1.未按要求完成计划、记录、表册、总结,未按要求开展工作,发现一次扣2分。

2.无正当理由不在岗,擅自离岗,发现一次扣2分。

3.工作到岗但不认真履行工作,未遵守岗位职责,造成不良影响,一次扣5分。

4.经检查,工作有问题,不及时整改,造成影响的,一次扣5分。

5.乐于接受学校交办任务,并能保质保量完成,一次加2分。

6.无正当理由拒绝学校临时交办任务,一次扣5分。

7.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评比、比赛活动获奖的,以保教处考核奖励为标准实行同等加分。

8.教师撰写论文发表,同样以教学教师考核奖励为标准实行同等加分。

9.辅导幼儿作品获奖,同样以教学教师考核奖励为标准实行同等加分。参与奖、纪念奖、普遍性的优秀奖等不加分,但作为评优选先一个重要隐性加分因素。

10.上级部门表彰奖励的,同样以教学教师考核奖励为标准实行同等加分。

11.部门迎接上级专项检查,合格以上加1分、优秀加3分,不合格扣5分。

(五)、行政测评(20分)

行政人员根据教师和后勤工作者的工作表现对其测评;

园长对中层干部工作度评分;

其测评占总分数的百分之二十。

(六)、民主测评(10分)

1.班级教师由本班家长进行测评,家长给予班级教师的测评占总分值的百分之十。

2.后勤工作人员由班级教师进行测评,教师给予的测评占总分值的百分之十。

3.全园教师对园长及中层干部民主测评,测评占总分值的百分之十。

每位教职员工的基分是一学期100分,根据以上考核细则进行学期考核,其分数每学期公布1次,公示期3天。一学年总分在120分以下者(不含120分)扣除年终绩效奖金,年终考核不合格;以分数高低排列,推选出市级、园级、表彰人选。对专项奖项不用比分推选。

六、本制度从xx年1月开始试行,试行期间原《仁怀市实验幼儿园评优选先考核方案》废止。

幼儿园教师年度考核方案 篇3

为提高全体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省、市、区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及相关文件精神,经园务会研究决定,特制定《合肥市新桥幼儿园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以提高教职工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职工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激励广大教职工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充分发扬民主,增强绩效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考核结果的公信力,制定本方案。

二、分配原则

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奖勤罚懒,奖优罚劣。

三、分配范围

幼儿园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区聘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其中:总园长、书记由区考核,不纳入;总园行政人员按100%绩效拨付,由园务会根据《合肥市新桥幼儿园领导班子岗位考核实施方案》考核发放。

四、发放项目

考勤津贴工作量津贴、岗位津贴、安全奖、教学教研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津贴。

五、发放时间

一年发放两次,1月—6月份计发一次,7月—12月份计发一次。每月根据考勤、考核结果和教职工工作量,计算出每位教职工应得奖励性绩效工资,作为期末统一累计发放的依据。

六、发放项目及标准

1、考勤津贴(满勤奖每月200元/人)

幼儿园实行签到坐班制,教职工离校需按文件及幼儿园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幼儿园举办的一切会议和活动都纳入考勤,相关教职工必须参加。出勤结果作为教职工考勤津贴发放依据,也是教职工评优、评先重要依据之一。不出满勤则不得满勤奖,考勤扣款上不封顶,具体考勤办法见《合肥市新桥幼儿园考勤管理办法》。

2、工作量津贴(每月200元/人)

a、幼儿园为教职工设立相关工作岗位,实行竞聘上岗,全体教职工必须服从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岗位安排,并自觉接受岗位考核,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不予发放当期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b、幼儿园按教职工周平均工作量分配工作任务(教职工周标准工作量=实际代班天数+兼职工作量)。工作量不足的,每缺半天扣款30元;每超半天补助30元;扣款和补助上不封顶。

c、领导班子津贴:行政领导(含执行园长)津贴为标准工作量,所有专(兼)职岗通过竞聘上岗,占岗人员必须尽职尽责,完成本职工作,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考核。

d、设立代班补贴。因教职工请假(含公假)等原因,由执行园长同意安排的代班经费从绩效工资中列支,标准为临时代班30元/半天,阶段性代班50元/天。(注:优先安排临时代班,教师请假达2周以上的(含2周)方可以安排阶段性代班。)

e、加(值)班工作量:加班3小时以内按半天30元计算,5小时以上按一天60元计算。

几点说明:

(1)加班系指因时间紧,而又需要突击完成的工作。经负责人提出申请,园长批准同意,方可作加班处理。

(2)寒暑假及其他法定假日需要安排值班的,作加班处理。

(3)教职工因学校创建、组织筹备幼儿节日活动、校园文化艺术节等,正常的双休日,寒暑假休息日仍在校工作的,作加班处理。

(4)教职工因幼儿训练、参加比赛等挤占正常休息时间,作加班处理(已享受其他专项训练补助(奖励)的除外)。

(5)外出考察、继续教育、学历进修等挤占休息日,不作加班处理。

(6)加班的时间、人员、内容由具体负责人报园长审批后进行核算。

3、岗位津贴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幼儿园实际,分园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主班教师岗位津贴500元/月,配班教师、保健员岗位津贴300元/月,保育员及其他后勤岗位津贴100元/月。岗位津贴不得重复计算。

4、安全奖(每月200元/人)

幼儿园成立安全考核评价领导小组,每月对教职工的安全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并给予奖励或惩罚。

奖励:对每月无任何安全责任事故的教职工奖励200元。

惩罚:各园根据事故情况制定详细扣款细则实施惩罚。注明:

(1)出现安全事故不享受教职工安全奖励,谁当班谁承担责任,若几位教职工同时当班则共同负责。

(2)对教职工体罚幼儿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进行加倍惩罚,同时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晋级评职等实行一票否决;情节严重的,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惩罚。

5、教学、教研专项津贴(每月100元/人)

a、教学业务完成度津贴50元/人/月。

b、参加校本教研、课题研究津贴50元/人/月。

6、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津贴

教职工在取得成绩、荣誉时应将证书、文件等凭证保存好。学期末,教职工可凭相关凭证向单位申请奖励,幼儿园每学期汇总一次,上半年为6月,下半年为12月,并经考核组认定后实施奖励。具体奖励标准和奖励办法见《合肥市新桥幼儿园教育教学成果奖发放办法》。

七、年终奖

为激励教职工,使教职工充分享受幼儿教育发展成果,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每学年度(上年的9月1日至当年的8月31日)结束,幼儿园向非在编教职工(在编教职工由社发局统一发放)发放年终奖。年终奖依据《合肥市新桥幼儿园年度考核制度》,按优秀(20%)、良好(60%)、合格(20%)三个等次发放,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中途辞职、辞退者不得享受年终奖。

1、年终奖经费来源为:区财政补助幼儿生均经费加幼儿园保教费收入,减去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支出和幼儿园保教支出后的收支余额。

2、发放办法为:收支余额÷非在编教职工人数=n,优秀等次每人得120%n,良好等次每人得100%n,合格等次每人得80%n。

3、非在编执行园长和业务副园长经考核合格,分别再次享受年终一次性奖励2万元和1万元。

八、说明

本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发放依据绩效工资总额同比例增减。本方案由合肥市新桥幼儿园绩效工资考评领导组负责解释。考评组成员由园务会领导和教师代表组成。

幼儿园教师年度考核方案 篇4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为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工作,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现制定《公办学校(幼儿园)教职工绩效考核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一、实施范围

公办学校(幼儿园)各类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县属中学参照执行,可根据实际另行制定绩效考核方案和细则进行绩效考核)。

二、实施时间

从20xx年9月1日开始实施。

三、考核原则

(一)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二)坚持统筹兼顾、适度倾斜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坚持分类考核、稳步推进的原则。

(五)坚持管理创新、因校施策的原则。

四、绩效考核奖的组成

绩效考核奖分过程考核奖和目标考核奖两部分。

(一)过程考核奖

1.课时津贴考核奖;

2.班主任工作考核奖;

3.行政、管理、教辅、后勤服务人员岗位考核奖;

4.早晚自习辅导工作考核奖;

5.县局统筹考核奖;

6.教职工年度基础性考核奖。

(二)目标考核奖

小学(含机关幼儿园、特校)、初中、高中(含职专)年度教育教学质量考核奖。乡镇公办幼儿园参照辖区内小学标准执行。

五、考核与发放

(一)课时津贴考核奖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必须严格按照部颁标准开齐开足课程,参照《攸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作量参考标准》(附件1)折合成标准课时。(教师离退休前3年,其每标准课时以1.2权数计工作量;班主任的班会课计1个标准课时;乡镇公办幼儿园带班老师发全县小学平均课时津贴加班主任津贴。)县局分村小(含教学点)、中心小学、中学三类标准考核发放。

(二)早晚自习辅导和班主任工作考核奖

各校要根据学校制定的考核方案和细则,按月考核发放。

(三)行政、管理、教辅、后勤服务人员岗位考核奖

1.岗位的设置。各类岗位要严格按照《攸县中小学校内设机构和管理岗位设置的有关规定》(附件2)来设置,不得超职数配备、不得随意设岗。

2.工作量的核定。各类岗位的工作量要按照《攸县义务教育学校工作量参考标准》(附件2)所明确的工作量系数来核定,教辅后勤服务岗位的工作量核定要通过学校职代会确定其工作量系数(在年度基础性考核奖中列支)。

3.岗位考核奖

按《攸县中小学校内设机构和管理岗位设置的有关规定》(附件2)配备的管理岗位和县局选派的财务人员、各校政教员,其岗位考核奖按全校班主任工作管理平均考核奖的90%按月考核发放。

(四)县局统筹考核奖

县局每年按全县在编教师的人头统筹一部分资金,用于全局性中心工作、教育教学重大活动的绩效考核和奖励。

(五)年度基础性考核奖

各单位剔除过程考核奖中的“1+2+4+5考核奖之和”,剩余部分就是年度基础性考核奖。由各单位结合“教职工考勤”“工作常规”“行政管理、教育教学、教辅后勤等各类人员岗位考核”制定细则,考核后发放(校长、书记、督学此部分由县教育局统一考核发放)。

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统筹一部分经费,对单位中心工作参与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和奖励。严控工作职责之外、工作日之外的临时性工作补贴,严格执行校审批、公示,局审核手续,审核后的中心工作绩效考核和奖励列入教职工年度基础性考核奖。

六、拨付方式

各单位的绩效考核奖按县局核定的编制数,根据《攸县年度教育工作考核方案》考核结论分三类下拨到各单位。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机构,负责辖区内中小学教职工绩效考核的组织、指导、管理和协调。学校要按照民主程序设立专门的考核工作小组,负责考核、发放等具体工作。校(园)长任考核小组组长,成员由学校行政会议提名或民主推选,经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通过的方式产生,其中教职工代表不得少于1/2。

(二)加大宣传力度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和法律法规学习,组织教职工学习讨论本《意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确保绩效考核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三)科学制定方案

各单位的考核方案和细则必须经过教职工代表会或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各单位所制定的考核方案和细则要报县局审批。县局将对各单位的考核方案和细则进行严格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程序,或在教职工中引发较大意见的,不予审批。

(四)强化监督管理

县局将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强对绩效考核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责任区督学对各学校(幼儿园)绩效考核和奖金发放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各单位要确保考核过程公开透明,考核结果量化并按月公示。

(五)严明纪律责任

推进绩效考核要严明纪律责任,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单位,在全县教育质量考核结论中降低一个等次,取消校长和书记的评先评优资格;对不讲大局,不讲组织原则,不服从工作安排的个人,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此前发文如与本文件相冲突,以此文件为准。此文解释权归攸县教育局。

附件:

1.《攸县义务教育学校工作量参考标准》

2.《攸县中小学校内设机构和管理岗位设置的有关规定》

3.《攸县20xx年中小学课时津贴暂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