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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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篇1
根据市委主要领导指示精神,按照《邯郸市成品油市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通知》要求,市局决定,即日起至7月31日在全市开展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对全市所有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加油站的安全管理和现场设备设施的全面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督促加油站落实主体责任,健全企业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内容
一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二查是否存在不履行“三同时”非法改、扩建行为;
三查与周围建、构筑物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要求;
四查加油机、站房、罐区内部安全距离是否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要求;
五查现场安全设施是否维护保养到位;
六查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其他从业人员是否经过“三级”教育培训;
七查防雷防静电报告是否在有效期内;
八查卸油车辆、人员是否具有资质资格;
九查企业视频监控是否接入市级综合应用平台;
十查应急物资是否配备到位、是否能正常使用。
三、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6月29日-6月30日)。市局制定全市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各县(市、区)组织辖区内加油站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并制定本辖区具体检查方案。
(二)集中整治(7月1日-7月25日)。采取县(市、区)全面排查、市局督导抽查同步进行的方式。各县(市、区)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边查边改、严整严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际成效。市局组成专项督导组,对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20%。
(三)总结提升(7月26日-7月31日)。各县(市、区)要全面总结整治行动中好的经验做法,深入查找监管和整治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认真研究做好加油站安全监管的有效举措和长效机制,不断提升行业监管水平和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要经局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7月29日报市局。
四、整治要求
(一)强化认识,凝神聚力抓落实。要充分认识“建党100周年”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切实增强抓好加油站专项整治的紧迫性、责任感。各县局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分管负责同志要周密安排组织,全面排查整治,务求工作实效。要督促加油站认真开展隐患自查,动态消除安全隐患,严格管控事故风险,同时要推动二级及以上加油站储罐储存数据接入市级综合应用平台。
(二)严罚重处,强化追责问责。要切实履行属地和行业监管责任,坚决防止安全检查走过场。要敢于动真碰硬,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加油站和责任人,严格依法处罚;对非法经营、建设的,依法关停整治;问题严重、违反法律的,要按照《刑法》修正案第十一条的有关规定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进展迟缓、隐患排查不力的市局将进行通报约谈,问题严重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追责问责;对因排查整改不到位发生事故的,依法严肃查处。
(三)营造氛围,创新监管方式。各县(市、区)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宣传加油站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和整治重点。充分利用举报电话、媒体曝光、群众监督等方式,形成专项整治的强大声势,及时发现问题,坚决整治隐患,营造加油站合法经营、员工规范操作的氛围。
(四)强化推进,加强信息反馈。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将联络员姓名和联系方式报“邯郸危化”工作群。即日起每天要将检查情况及处罚处置情况报XXXX@163.com,每周五下午17:00前将本周工作进展情况报市局危化处。市局结合县(市、区)上报情况和督导抽查情况,对各县(市、区)工作推进情况进行通报,表扬先进、鞭策落后。
加油站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篇2
我局于20xx年6月25—29日聘请2名危化专家对全县25家加油站进行检查,排查出了部分安全隐患,为了尽快消除安全隐患,督促企业完成整改,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对各加油站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督促企业有效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已排查的隐患及时整改。
(二)推动企业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工作,提高职工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加强,事故预防预警应对机制进一步细化。
(三)努力减少一般事故,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
二、时间安排
20xx年7月28日—8月3日
三、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加油站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成立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执法大队,负责加油站安全生产检查具体事宜。
四、检查内容及分工:
(一)对20xx年6月25—29日检查出的隐患进行复查;
(二)加油站安全生产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各负其责,全面做好此次加油站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检查成效。
杨东负责:抽查加油员现场操作及应急器材的使用、加油站现场检查、6月25—29日检查隐患整改情况;
李玉波负责:可视化内容是否完整(警示标志、操作规程、入场须知、减速带等)、6月25—29日检查隐患整改情况;
田飞斌负责:企业主要负责任人重点时段、重点节日安全管理、值班值守,是否有值班记录,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在重点时段、重点节日、重点领域带队对企业进行全面系统的隐患排查(载明隐患排查的'时间、隐患个数、是否有重大隐患、整改完成情况),企业日查、周查、月查制度的落实,“安全生产月”和“双百行动”活动开展情况;
李伟虎负责:每次下发预警信息的安排部署及防范措施,防汛、防雷电、防暑降温等工作的开展情况、企业员工持证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责任。凡因检查工作不认真而疏漏重大安全隐患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及时总结提高,构建长效机制。要边排查治理,边总结经验,提高隐患排查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构建长效机制。
(三)认真整改问题,彻底消除隐患。企业接到整改指令书后按照“五定原则”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将整改情况上报至县应急管理局;隐患需要延期整改的,上报延期整改申请,批复后方可延期整改。若企业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隐患整改和隐患整改情况报送工作,将对企业及相关责任人依法处理。
加油站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篇3
为进一步严厉打击成品油加油站点(以下简称加油站)非法建设、非法经营,有效解决加油站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按照“打非治违”行动计划的要求,县安监局决定在20xx年开展为期一年的加油站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并制定本方案。
一、专项整治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整顿规范和发展创新并举,打击取缔和服务引导结合,严厉打击未经安全许可非法建设、无证经营行为,建立健全加油站安全发展规划并不断推动落实到位,使得加油站布局进一步合理、市场安全生产秩序进一步规范;细化加油站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颁发程序、条件,严格安全生产准入,推进加油站安全标准化创建活动,强化加油站经营业主依法经营意识及员工的安全操作技能,使加油站行业整体安全生产水平不断提升。
二、专项整治的内容
专项整治主要对以下安全生产问题进行整治。
(一)突出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1、未经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通过,擅自建设并投入使用的;
2、未经省安监局批准设立撬装式加油装置的(企业内部自用、工程工地供油、其他临时或特定场所的内部撬装式加油装置虽不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但必须按规定经省安监局批准投入使用,否则以非法经营论处);
3、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成品油的;
4、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或许可证过期失效后未及时换领仍继续经营成品油的;
5、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站内未悬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原件的;
6、聘请未取得相应安全资质单位清洗油罐的;
7、未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的。
(二)突出的'安全隐患:
1、加油站与周边建筑物、设施设备等外部间距不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和施工规范》(GB50156-20xx)规定的;
2、加油机或油罐设置在室内、油罐未埋地或油罐罐顶不低于周围4米范围地面的;
3、撬装式加油装置油罐未采用双层钢制油罐的;
4、自助加油机未明显标识油品类别、标号、安全警示或自助加油操作说明,未配备音频提示系统及可与顾客单独对话监控系统的;
5、加油站没有卸油专用区域,卸油没有采用密闭卸油方式,卸油过程中卸油人员或驾驶员离开现场等违反作业安全规范的;
6、未认真执行动火、受限空间等作业票证制度;动火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未将动火设备的可燃物品彻底清理干净并用足够时间进行蒸汽吹扫和水洗的;
7、阻隔防爆油罐未加贴阻隔防爆标识牌的。
三、专项整治措施
各乡镇安管办要逐一全面排查辖区内的加油站,仔细检查加油站安全许可手续、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管理状况。要按照“依法依规、先停后理、分类处置、务求实效”的原则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存在突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安全隐患的加油站一律先行立案,依法责令停止建设、停止经营,并在查封违法建设项目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规范的设施设备后,区别实际情况和形成原因依法处理。
1、提请县人民政府关闭:
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按照“三个务必”原则依法从严从快从重坚决打击取缔:一是务必提请县人民政府予以关闭;二是务必“推倒站房和罩棚、拆除加油和供电设施、清除成品油、挖掉油罐和配套管道”;三是务必将涉嫌非法经营罪的业主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不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发展规划且未经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擅自建设的;
(2)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超许可范围擅自经营成品油的;
(3)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或逾期整改不到位的;
(4)未经省安监局批准、擅自设置的撬装式加油装置。
2、责令停产整顿:
(1)已经取得了立项批文但未经安全许可擅自建设的成品油加油站;
(2)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3)向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企业采购成品油的;
(4)没有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以致存在安全隐患的。
其中安全许可手续不全但能主动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限期补办安全许可相关手续。逾期仍不能补齐安全许可手续的,纳入提请关闭范围。
3、责令限期改正:
(1)安全标识不完善、不准确的,自助加油配套设施应配未配的;
(2)未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将自查自纠结果报安监部门的;
(3)应急器材配置不到位,应急救援预案未按规定进行演练的;
(4)防静电设施损坏或不完善的;
(5)其他事故风险较小、不需要停产停业进行整改的安全隐患。
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月,能够立即整改的应当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到位。加油站被责令限期改正或者限期进行隐患排除治理的,应当在规定限期内完成。限期届满的,要及时进行复查。逾期未整改、复查不合格的,依法启动行政处罚;拒不整改的,予以取缔。
四、专项整治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按照分级属地负责原则实施,乡镇安管办负责督促落实辖区内社会投资加油站整治,县安监局负责指导各地及中央驻地相关加油站的整治,并根据实际需要和工作进展情况对乡镇的整治情况进行督办和验收。
专项整治贯穿20xx年全年,分为动员自查、全面检查、重点整治、验收巩固四个阶段。其中动员自查、全面检查和重点整治三个阶段一并实施,各地要在20xx年10月前完成前三个阶段的任务。20xx年10月至20xx年12月底是验收巩固阶段。
1、动员自查。各乡镇安管办按照县安监局的部署,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加油站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并做好动员部署和宣传教育。中石化、中石油等中央驻地企业根据各自实际进一步明确本企业开展整治的要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并将自查自纠结果报县安监局。
2、全面检查。各安管办在彻底摸清辖区内加油站分布和安全许可证照情况后,组织专业人员对辖区内的加油站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整治措施进行处置。
3、重点整治。县安监局将组织面上巡查组,对乡镇的整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对非法建设、非法经营较为严重、安全生产条件普遍较差的地区,危险较大的作业环节和问题,作为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重点问题进行重点整治。
4、验收巩固。县安监局对各乡镇加油站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工作不积极、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地区,不予验收通过并责令继续开展整治。各地要及时全面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对存在的不足,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对行之有效的做法,总结经验、形成制度。建立专项整治的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防止非法违法建设经营死灰复燃、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反弹。
五、强化专项整治各项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县安监局成立加油站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刘庭科同志任组长,吴继辉同志任副组长,危化股工作人员和各乡镇安管办主任为成员。各乡镇要相应成立加油站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加大安全监管力度。
2、推动综合整治。各乡镇安管办要充分利用安委会办公室的平台,联合工商、公安消防等部门开展执法行动。要主动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及时向党委政府领导汇报请示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妥善解决好专项整治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3、注重工作实效。各地既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重点单位打“大会战”,对具备整改条件的加油站,因地制宜、因势利导搞“特种战”,更要把问题较多、整改难度较大的加油站当成“攻坚战”、“持久战”对象,对于不服从安全监管的企业,要上报县安监局进行集中整治。要把整治工作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认真查摆问题、整改问题,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整治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要从细微处入手,为加油站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技术服务,用整改的实际效果说服教育加油站业主,推动整治工作不断深入。
加油站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篇4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我镇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紧紧围绕“四类场所、四大领域、四大根基、四类重点”,全面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消防基层基础水平和全民消防安全意识,确保火灾事故四项指数同比呈下降趋势,确保不发生亡人火灾事故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为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时间
xx月xx日—xx日
三、工作任务
(一)深入推进“四类场所”排查整治。
1.推进居住出租房和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各有关科室(站所)要巩固深化“大拆大整”整治成果和经验,于12月底前对辖区内的居住出租房和合用场所开展全面“回头看”,建立动态监管机制。要突出隐患整改和技防提升,对10人以上的居住出租房,要结合《浙江省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要求》(浙公办〔xx〕144号)和五项改造提升措施,严格落实物防技防措施应用,逐一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12月底前,完成整改;对高层建筑内的出租房,要全面整治擅自改变最小设计单元分隔出租等行为,并于11月底前完成整治;对厂中房、厂改房,要按照《温州市“厂改房”消防改造指导意见》要求,12月20日前,完成整改;对10人以下居住出租房和合用场所,定期落实分级分类监管模式,根据不同等级,落实相关的检查方法和频率。同时要强化推进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转型升级,推行“旅馆式”出租房管理做法,推广“安全管理”“统租管理”管理模式,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12月底前,“两类场所”登记备案率达到100%,培育一批“旅馆式”出租房示范点。
2.推进人员密集场所(单位)消防安全整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三个必须”要求,以商(市)场、医院、教堂、寺庙、民宿(农家乐)、养老院、寄宿制学校、幼儿园和培训机构、施工工地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为主要对象,冬防期间,开展一次全面检查,要督促人员密集场所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落实专职经理人制度,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学区、社会事务办、住建所、经济发展办、安监所、卫计办、统战办、市场监管所等科室站所,要针对行业系统单位火灾防控特点,11月15日前,召开各行业条线的冬防工作会议,实施行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行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和自我管理水平。
3.推进腾空房、拆迁房的消防安全整治。各有关科室(站所)要按照蒲岐镇“七大”消防安全重点领导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对当前腾空房、拆迁房火灾频发的现状,将腾空房、拆迁遗留房纳入监管视线,特别是对不能立即拆除的建筑,应及时腾空可燃物、封堵门窗,并在腾空房、拆迁遗留房的集中区域设立微型消防站,落实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期间的巡逻巡防措施。
4.推进易燃易爆场所(单位)消防安全整治。各有关科室(站所)要组织对我镇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单位进行全面排查摸底,逐一登记造册,11月底前,要组织易燃易爆场所负责人开展一次集中约谈;12月底前,易燃易爆单位全部完成整改,对于一时不能整改的,要落实针对性防控措施。进一步完善易燃易爆单位应急预案,落实“一厂一策”要求,12月底前,大型易燃易爆单位全面建立专职消防队和工艺处置技术小组,提高专业处置能力。
(二)突出抓好“四大领域”专项治理。
1.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要认真分析总结前期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成效,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方案。要完善高层建筑消防设施,对于维修资金总额的5%不满足整改要求或资金难以保障的,要督促明确整改责任,强化资金保障;12月底前,高层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不低于xx%;对排查出的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要组织相关科室(站所)和建筑产权单位研究论证,逐一制定方案、落实资金,立即开展整改。建立高层建筑“互联网+N”消防管理机制,引导没有物业管理单位的高层住宅成立自主管理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业机构实施消防管理;12月底前,每栋高层建筑要逐栋明确消防安全经理人或楼长,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2.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要组织专业力量,对村居、住宅小区、文物古建筑的电气整治情况开展全面排查摸底,重点检查电气线路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电表箱设置位置是否符合规范,线路连接是否符合标准。按照“政府补一点、部门贴一点、户主出一点”的'原则,推动居(村)民家庭及时更换、改造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安装“漏保”装置。供电所、住建所、边防派出所、安监所、市场监管所、消防站等站所要根据各自职责,合力推进综合治理,在元旦、春节前,分别组织开展一次联合检查,集中依法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的行为,依法对因电气原因引发的火灾事故严肃问责。
3.推进电动自行车治理。要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纳入物业管理以及网格员、公安派出所的常态化检查内容,加大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执法打击和警示宣传力度,持续推进重点场所电动自行车管控的通告发布、禁停标志张贴。坚持疏堵结合、源头防控,将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点纳入政府民生实事内容,加大经费保障,科学合理布局。12月底前,对居住10人以上居住出租房、企业集团宿舍和居民住宅集中区域要建立集中停放充电区域,并落实“专人看守、巡防巡查”措施。
4.推进政府挂牌火灾隐患整治。各有关科室(站所)要紧盯目前尚未完成整改的市级区域性火灾隐患,督促加快整改进度,确保11月底前,全部整改完毕,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落实针对性管控措施。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边挂牌的原则,继续加大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区域的排摸,年1月上旬前,论证判定一批新的镇四级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区域性火灾隐患;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期间,各地排查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不少于3处,区域性火灾隐患不少1处。
(三)全面打牢基层基础“四大根基”。
1.固化重大活动(节日)安保巡防驻守机制。要进一步总结固化十九大消防安保经验,在第四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全国、全省、全市“两会”等重大活动以及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日期间,发动部门、社会单位、消防志愿者、微型消防站等力量,开展消防安全大巡防。在重要时段,启动火灾及隐患每日督查、通报、研判机制;对于居住10人以上的居住出租房、不放心区域落实“实名制”巡防看守,确保消防安全。
2.全面推进“智慧消防”建设。要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加快推进“智慧用电”建设,在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人员密集型场所全面推广电气火灾监控系统。12月底前要完成智慧用电、智能预警等功能于一体的智能防控综合管理平台建设任务。推进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平台建设,12月底前,80%以上的火灾高危单位纳入平台管理,xx%的火灾高危单位推广使用单位消防安全管理APP。全国“两会”前,督促各类单位开展1次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1次电气线路检测,保证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3.强化消防基层基础工作。12月底前,完成消防规划(消防专篇)修编,全面完成消火栓建设任务,消火栓完好率达到98%以上。综治办、社会事务办、住建所、消防站等站所要联合开展“消防安全村(居)”创建达标验收,综治办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浙江省平安建设信息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期间,至少组织村(居)集中开展2次火灾警示教育和疏散逃生演练。
4.织密做实最小灭火单元。要以城镇消防站点建设为牵引,同步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发展,及时新建、配齐消防站点执勤力量,符合建队条件的乡镇和大型企业全部建成专职消防队。要在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基础上,在老旧城区、商业密集区以及现有消防力量难以及时到达的区域,建成投用一批小型消防站,并落实小型消防站建设的规划选址、土地划拨、经费保障等,实现“救早、救小、救初起”。春节前,各村(居)、各有关科室(站所)结合实际开展微型消防站业务练兵活动,提高实战能力。
(四)有序推进“四类重点”宣传培训。
1.开展社会化宣传培训。开展消防宣传进村居活动,评选表彰一批消防宣传示范村居,督促指导网格长、楼院长、村居消防宣传大使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开展消防宣传进学校,落实教材、师资、课时、场所“四到位”,确保60%的中小学生人手一册消防教材(读本)。组织各职能站所、镇属各科室、派出所消防民警和驻村干部、村居负责人以及重点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全部培训一遍。
2.开展新闻媒体宣传。各有关科室(站所)要在镇公众微信号、公开宣传栏开设固定消防专栏,定期开展主题宣传,公益宣传提示做到经常化;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在镇消防曝光台曝光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不良行为。
3.开展提示性宣传。深化消防安全“三提示”和“一畅一懂两会”教育,充分利用网络视频、楼宇电视、户外视频、宾馆客房电视和平安视频网等户内外屏媒资源,将消防安全提醒、常识字幕、公益广告和火灾案例警示教育片等纳入滚动播放内容。
4.开展重要节点宣传。各有关科室(站所)要集中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持续推进“全民消防我代言”大型公益行动,在公交站台、车站码头、村居及商场市场、学校、企业等场所醒目位置投放公益海报,村居实现全部张贴到位。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发送有针对性的消防提示信息。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xx年11月8日至10日)。各村(居)各有关科室(站所)分别下发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xx年11月11日至全国“两会”结束)。各村(居)、各有关科室(站所)按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调度,组织联合督查、分析通报问题,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全省、全市“两会”消防安全。12月底前,镇政府将结合消防安全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对各村(居)、各有关科室(站所)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工作实效。
(三)总结考评阶段(全国“两会”结束后2日内)。各村(居)、各有关科室(站所)要及时组织检查考评,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建立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镇里将在全国“两会”结束后,适时组织开展抽查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有关科室(站所)要切实加强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认识,紧密结合本地火灾防控重点,制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方案,明确职责任务。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抓落实,各有关科室(站所)要认真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工作责任制。
(二)强化工作措施。各有关科室(站所)要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统筹推进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各项任务落实。我镇要广泛发动基层站所、驻村干部和网格员对辖区网格内的单位逐一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建立完善“户籍化”管理档案台账;各有关科室(站所)要牵头开展行业系统单位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行业单位火灾隐患,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三)强化督导问责。各有关科室(站所)要严格按照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要求,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分解工作任务,逐级签订责任状,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人员。各级领导干部要分片包干、蹲点督导,确保实效。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及时进行通报批评。两类场所、高层建筑和人密场所发生火灾的要实施责任倒查,未排查到位或者隐患未整改到位发生火灾的,一律倒查连片领导、驻村干部和网格协管员和职能单位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对因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导致发生亡人或造成较大影响火灾事故的,镇消安委将牵头开展火灾原因和责任调查,提出处理建议报市委市政府审定,严肃事后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