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绩效自评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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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自评的报告 篇1
按照陇发改代赈〔20xx〕51号文件下达中央以工代赈资金496万元、用于礼县城关镇杨河村通组道路建设项目,现将项目建设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建设情况
礼县城关镇杨河村通组道路建设项目。总投资金496万元,道路硬化8.75公里,新建三角边沟887m,梯形边沟为120m。新建路肩墙共计12处,共计843m。新建桥涵12座,永久性公示牌一座。项目20xx年3月份开工,5月份完成,现已竣工验收。
二、资金到位情况
计划投资资金496万元,到位资金462万元,资金到位资金率100%。礼县城关镇杨河村通组道路建设项目拨付462万元,拨付率100%。
三、项目效益
1、项目共发放劳务报酬75万元,吸纳农村务工群众141人,占比为中央投资比例的15%以上。
2、该项目实施后,改善乡村交通运输条件及投资环境,提高村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群众经济收入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3、我局高度重视以工代赈项目中农民工工资支付,督促施工单位要按时足额拨付农民工工资,群众满意度高。
项目绩效自评的报告 篇2
根据《屏边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办严格按照《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及时开展20xx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现将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涉及中型水库移民搬迁点1个,累计核定到我县的后期扶持人口指标为362人,20xx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补助资金发放已按年度核减人口后的移民人口兑付直补资金,上半年兑付301人9.03万元,下半年兑付299人8.97万元,累计兑付人口直补资金18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通过资金直补增加移民人均支配收入,助力贫困移民脱贫。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直补资金的拨付严格按照《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进行实施。由县发改局拨入白河镇政府,再由白河镇通过农村信用社兑付到各移民卡中,项目资金拨付严格按照项目资金拨付管理程序开展。不存在弄虚作假或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等违规问题的;不存在其他资金管理问题的。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是全县水库移民核定人口,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补助资金整体支出情况进行评价。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绩效评价原则
按《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预〔20xx〕10号)的规定,绩效评价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科学公正。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地反映。
(2)统筹兼顾。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单位自评应由项目单位自主实施,即“谁支出、谁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开展,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
(3)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4)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绩效评价依据
《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预〔20xx〕10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绩〔20xx〕11号)、《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办法》。
3.评价指标体系
(1)指标体系制定原则
a.相关性原则。绩效评价指标与绩效目标有直接联系,正确反映项目目标的`实现程度。
b.重要性原则。对绩效评价指标在整个评价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进行筛选,选择最具代表性、最能反映评价要求的核心指标。
c.系统性原则。将定量指标与定价指标相结合,系统反映财政支出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
d.可比性原则。对同类评价对象要设定共性的绩效评价指标,以便于评价结果可以相互比较。
e.经济性原则。绩效评价指标设计通俗易懂、简便易行,考虑现实条件和可操作性,在合理的成本基础上取得绩效目标数据。
(2)评价指标表
结合项目的特点,设计了三级指标体系框架,其中包括产出、效益和满意度指标3个一级指标,在此基础上分别提炼了9个二级指标和12个三级指标。同时我们对每个指标进行了清楚的解释,制定了详细的评分标准(具体指标表详见附件)。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根据《屏边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确定评价对象,并填写绩效自评表。
2.分析评价
根据制定的指标体系,对项目进行综合打分评价,并撰写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屏边县20xx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补助资金已按要求兑付完毕,兑付过程中对资金加强监管,完成绩效目标。自评分为95分,评价为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通过资金直补增加移民人均支配收入,助力贫困移民脱贫。
项目绩效自评的报告 篇3
一、项目概况
文件依据:根据海南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xx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琼财农〔20xx〕1131号)、《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拨付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琼农字〔xx〕411号)文件要求,中央安排我县资金869万,省级资金41万。xx年我县申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涉及补贴种植面积42496.543亩,涉及补贴种植农户14645户,补贴标准为214元/亩,涉及补贴资金9094260.20元。
二、项目决策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整体绩效目标情况:保证耕地不撂荒,确保耕地地力不降低,增加粮食产量,提高粮食质量。资金到位情况:白沙县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专项资金为910万元,其中中央补贴资金869万元,省级资金补贴41万元。
资金使用情况:xx年度财政将补贴资金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直接发放到种粮农民手中,实际发放909.4万元。
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由县财政局统一管理,建立专账,专款专用,补贴资金采取财政“一卡通”的方式直接补贴到户。
(三)项目组织情况
制定方案,落实工作,有效把控补贴发放时效性。
(二)严格规范补贴程序,确保补贴合法性。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制定方案,落实工作,有效把控补贴发放时效性。
1、及时转发省级文件。收悉省农业农村厅3月16日下发的《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xx〕74号)后,我局及时将省厅文件转发给各乡镇,让乡镇提前熟悉掌握文件精神,提前梳理工作思路,提前做好工作部署,为快速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打牢基础。
2、及时制定县级方案。县农业农村局与县财政局于5月31日联合印发了《xx年白沙黎族自治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了指导思想与目标、补贴对象和条件、补贴标准、工作程序及职责要求、保障措施等五大内容,并及下发到各乡镇,同时要求乡镇及时按照方案政策做好工作部署。
3、及时部署与宣传。6月11日,我局组织召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平价蔬菜保供惠民工作会议,会议从政策层面讲解了xx年白沙黎族自治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让与会人员熟悉掌握补贴政策,同时会议认真部署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一是严把补贴时间关。各乡镇必须按照补贴发放流程、时间节点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确保补贴发放的.时效性。二是严控补贴质量关。要求乡镇务必认真统计、汇总和核查,严格把控补贴虚报、多报关卡,确保补贴的准确性。三是加强政策宣传。要求各乡镇务必通过各种宣传形式栏将政策宣传到村庄、到农户,做到家喻户晓,提高政策知晓度。
4、及时落实经费。为了加快推进我县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使补贴发放按时间节点完成,我县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做到文件早传达,工作早安排,经费早落实,从而有效、顺畅推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我县xx年安排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经费20万元。
(二)严格规范补贴程序,确保补贴合法性。
1、强化乡镇申报、汇总等工作。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统计、核查、汇总是一个糸统性较强的基础性工作,一环紧扣一环,一环有错,推倒重来,必须认真对待。我县高度重视补贴基础性工作,严格按照补贴流程,加强了工作督导检查,尽最大能力做准补贴工作,尽最大能力做到补贴不漏人、不漏户。各乡镇认真对侍,高度重视,压实责任,统筹安排,于7月21日前全部完成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统计、汇总、核查、公示和报送工作。
2、强化县级汇总、公示等工作。为了认真做好补贴汇总、县级公示工作,确保补贴顺利开展,我局于7月5日下发了《关于及时上报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材料的函》,以函件形式及时督促乡镇报送补贴材料,各乡镇积极响应,及时报送材料,7月28日前已全部完成县级补贴汇总、公示工作。
(三)加强补贴督导检查工作,确保补贴规范性。
1、加强补贴实地核查工作。各乡镇认真开展耕地地力保护核查核对工作,共核查农户达996户。核对补贴种植面积、种植品种、种植户等情况,核查是否存在多报、虚报和漏报等情况,核查结果表明,各乡镇申报材料都符合补贴发放条件,没有存在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也没有收到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过程中群众反映、举报的各种问题。
2、加强补贴实地抽查工作。我局深入11个乡镇认真开展耕地地力保护抽查、对比工作,共抽查农户110户。抽查和对比结果表明,各乡镇申报材料都符合补贴发放条件,没有存在多报、重报现象。
3、强化农户档案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一是建立建全档案。按照户主姓名、身份证号码、一卡通号、农户核实种植面积、种植品种、应补贴金额等情况,建立建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户档案。二是加强档案归档管理工作指导。主要从挡案名目、目录和分类归档进行工作指导。三是加强核对发放失败农户信息。在7月31日补贴发放中,127户农户因账号不存在、户名不符、证件号码不符等原因,造成发放失败,涉及补贴资金71095.08元、补贴种植面积332.22亩。为了加快农户信核对工作,我局8月2日下发《关于核对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失败信息的函》,完善处理了补贴发放失败工作,使发放失败的资金得到及时重新发放,目前发放失败补贴资金71095.08元己全部重新发放完成。
4、强化耕地数量和质量核实工作。一是加强耕地数量核实。经抽查核实,同时与土地确权比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与耕地数量基本一致,不存在补贴面积多过耕地数量现象,不存在清退补贴范围现象。二是加强耕地质量核实。经核实,耕地质量得到保护和提升,其原因是:
(1)耕地得到轮作、土壤得到改良。
(2)我县推行农民秸秆还田,不露天焚烧秸秆,耕地不受破坏。
(3)我县重点推行测土配方施肥,主施有机肥,减施化肥和农荮,耕地质量得到保护。
5、强化资金监管工作。财政局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常态化监督和规范化管理,全部通过“一卡通”及时、足额将补贴资金发放给种植户,没有发现虚报、冒领、套取、截留等问题,资金发放有结余,由财政局统筹安排使用。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绩效自评的报告 篇4
灵璧县隶属于宿州市,辖19个乡镇和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基本公卫服务人口104.4万,灵璧县卫健委辖基层卫生机构22个,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乡镇卫生院21个。2020年,灵璧县进一步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提高项目服务质量,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使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公共卫生服务。根据宿州市卫健委《关于开展2020年度宿州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20年全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评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组织管理
2020年,我县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基本公卫项目的组织管理、制度建设和任务目标。一是及时调整工作领导班子,成立了以县卫健委主任为组长、分管主任为副组长,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领导小组,由县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妇计中心、中医医院等单位相关专家组成的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考核小组,及时组织各单位公卫人员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规范》(第三版)培训。二是完善实施方案,制定下发了《灵璧县卫健委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两卡制”工作实施细则》、《灵璧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两卡制”工作培训方案》、《灵璧县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灵璧县2020年基本公卫服务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方案》等一系列相关文件,进一步明确了项目任务、职能分工、服务方式、资金管理、日常监督以及绩效考核任务。三是细化任务分解,各基层卫生机构均建立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领导组织,完善基本公卫服务工作各项制度,对村级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制定了考核方案,资金发放标准,按时开展对村级的绩效考核、业务指导和培训;能够按时上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信息平台数据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报表;能够对上期考核结果进行整改。
二、项目产出情况
居民健康档案:对高血压、糖尿病、65岁以上老年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0-6岁儿童和孕产妇等重点人群建立健康档案,2020年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为87.19%,建立电子健康档案人数(人)910292人,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87.19%,电子健康档案使用率71.82%。孕产妇健康管理:2019年孕产妇早孕建册率85.14%。高血压和糖尿病管理:进一步扩大慢性病患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面,规范落实高血压和Ⅱ型糖尿病患者的体检、随访评估、分类干预和转诊等服务,努力提高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质量。开展高血压、糖尿病医防融合工作,将慢性病随访、体检与门诊服务相结合,提高患者依从性和工作效率。2020年高血压规范管理率为56.3%,血压控制率为84.16%,糖尿病规范管理率为60.7%,血糖控制率为84.05%。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达91.87%,新生儿访视率87.77%;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107177人、健康管理率达72.42%,全县登记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纳入健康管理达4734人,健康管理率达96.63%;全县已建立预防接种证10050人、建证率达96.35%,适龄儿童免疫规划接种率达98%以上;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管理人数100285人,健康管理率达67.75%,0-3岁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人员42764人,管理率达92.36%以上;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率达100%;传染病疫情报告及时率达10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率达100%;服务对象综合知晓率达90%以上;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5%以上。
三、项目资金管理
根据省市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县基层医疗机构的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各项目实施单位的资金支出必须严格按照《安徽省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严格执行,支出票据必须由委财务核算中心进行审核合格后予以支付。各单位对该专项资金实行专人、专账管理,并设立备查账簿,由县卫计委、财政局、审计局等相关部门不定期进行检查、督查。
1、资金拨付情况。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清算下达2020年中央及省级部分卫生健康补助资金的通知》(皖财社〔2020〕1228号)文件,我县国家十二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6230.8万元,该项目资金根据要求实现按季度预拨,年底考核绩效矫正。
我县于2020年按季度分四次拨付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医共体共计5555.54万元,剩余绩效考核资金于2月底前拨付完毕。
2、资金管理情况。 一是精心组织实施。县卫健委于2019年4月成立灵璧县卫健委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管理资金领导小组,完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机制,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按要求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自评。二是严格资金使用。委机关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拨付及时,未出现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的情况,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情况,不存在超标准开支情况。
3、社会效益评价情况。2020年,我县基本公卫资金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核算的主要依据,推行工分值分配模式,采取全区域服务人口资金统筹分配方式和两卡制工分值分配结合的模式进行分配补助资金,体现多劳多得,并采用奖优罚劣的原则,切实提高基层卫生机构工作积极性。
我县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总体指标完成较好,均能完成评价指标要求的预期值。该项目的实施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和慢性病,使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卫生服务。居民健康保健意识和健康知晓率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进一步提高。
四、主要做法和经验
1、开展技能培训,提高人员素质。为不断提高基层医疗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基层广大公卫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升基层整体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稳步推进项目工作,2020年我们积极抓好基层公卫人员培训,项目培训力度不断加大。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基层公卫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操作能力,县卫健委于2020年5月7日-21日,县卫健委组织以乡镇为单位对两卡制使用、基本公卫系统的使用等开展培训,提升乡村医务工作人员的信息化水平。
2、加快“两卡制”进度,严格资金使用管理。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我县积极推动基本公卫“两卡制”工作,努力实现基本公卫项目的“三个转变”,真正做到“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为确保我县基本公卫资金使用规范合理,县卫健委联合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印发了《灵璧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两卡制)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明确了乡镇资金分配比例和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十二项服务内容的资金分配比例。同时对资金的使用、监督和风险防范提出来具体要求,切实提高了我县基本公卫资金使用的规范性,目前已根据工分值获得情况拨付部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充分体现资金分配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3、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居民健康素养。为贯彻落实项目工作,让辖区居民形成良好的健康行为习惯,我县组织各项目执行机构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项目宣传工作,通过开展进乡村面对面宣传和利用网络等多种宣传方式切实提高居民健康素养。
4、转变服务观念,落实工作要求。通过22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卫生健康部门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基本上已经覆盖了灵璧县的每一个乡村、每一位居民。在灵璧县各村卫生室均张贴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相关宣传海报,同时县卫健委开发了居民健康档案及电子病历浏览器,电子健康档案已基本完成向个人开放,县域内已经建立电子健康档案的人群可通过登陆特定网址输入个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查询个人的电子健康档案、医疗服务等信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逐渐从居民拒绝服务、被动服务变成了主动与我们的医务人员联系、主动到村卫生室、乡卫生院接受健康体检、量血压的服务。通过第三方电话调查发现居民知晓率、满意度逐步提高,国家免费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真正落到实处。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基本公共卫生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掌权人”当甩手掌柜,部分基层医疗机构院长主任在公共卫生工作上当甩手掌柜,很少学习和研究基本公共卫生工作,不了解辖区工作情况,致使后进局面长期得不到改进。
2、虚假服务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公卫考核中的虚假问题,自公卫诞生起就是“老大难”,故而也是基本公卫考核的重点检查项,主要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老年人健康体检数据雷同,二是村医随访数据造假。有的村医随访登记册同一页5、6个人的血压高压值或低压值完全相同。有的虽然上门做了随访,但不作原始记录,档案全凭村医随心填写。有的为了提高控制满意度,人为修改档案数据。
3、管理规范落实不到位。形形色色的造假行为,严重的违背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的根本目的,严重影响了医疗卫生工作的形象,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健康利益。但另一方也体现出,管理规范落实工作不到位:一是健康管理指导不到位,二是卫生院管理制度流于形式,三是慢性病管理不规范,指标完成率低。四是对新版公卫规范了解生疏。一些公卫人员对新版基本公共卫生规范比较生疏,档案空项、错项、漏项比较大,有的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不一致。
4、基本医疗与基本公卫服务结合不紧密。目前还普遍存在临床医生不参与,或很少参与基本公卫服务,医疗数据与公共卫生服务数据不互通,医防不融合的现象还尤为突出。
5、服务力量仍然较薄弱。基层卫生机构编制较少,从事公共卫生的人员数量不足、文化程度偏低、工作能力不强。随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不断推进,部分公共卫生人员对公共卫生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缺乏足够的认识,认为公共卫生工作任务重、压力大,加上人员编制配备少、分工不合理、工作方法创新不够等原因造成信心不足,畏难情绪较大,工作积极性不高。再加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员短缺,人才引进难,留不住,乡村医生年龄老化,业务能力参差不齐,退出机制尚不完善,年老的退不掉,年轻的补不进,在一定程度影响公卫服务整体工作成效。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1、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工作机制,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目工作,总结经验教训,逐条逐项抓好整改,整体提高项目实施水平。
2、继续深入推进基本公卫“两卡制”实施。2021年灵璧县卫健委将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安排,大力推动“两卡制”实施。
3、加强公共卫生队伍能力建设,加强对村室公共卫生服务人员的基本技能的培训,努力提高村级基本公共卫生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稳定专业队伍,合理配置人员,优化人员结构,建立完善基本公共卫生团队服务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村卫生室的网底作用。
4、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宣传力度,对辖区居民重点进行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和免费政策的宣传,以争取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
5、加强对项目工作的管理,建立完善目标考核和绩效考核制度,强化考核结果应用,保证绩效考核与资金拨付相对应,严格监督管理与责任追究,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6、做好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电子档案建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人群筛查与随访服务等基础性工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项目绩效自评的报告 篇5
为了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支出项目绩效监管,规范财政资金运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20xx年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评价方案》(湘卫药政发[20xx]6号),赫山区卫生健康局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积极筹措、安排部署,对赫山区卫健系统20xx年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资金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赫山区卫生健康局下辖12个乡镇卫生院,5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行政村卫生室170个,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实行零利率销售。
(二)项目的总体目标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目的主要是了解我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果,总结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项目管理经验,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在保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规范实施的前提下节约成本,指导预算编制和申报绩效目标,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项目目标为,到20xx年,全面巩固实施规范的、覆盖城乡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成果,二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的基药使用占比和使用品规占比将分别达到50%、80%。切将工作重心转移到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上,更加注重公共卫生服务,真正体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减少群众用药负担,缓解“看病贵”问题,满足大多数人口的需求。同时,区药品监测与预警中心全面做好全区的药品监测预警工作,确保药品的短缺供应。提高基本药物的可及性,让群众得到真正的实惠。规范药物使用,确保药物安全有效,在提高临床用药的性价比和临床给药率的同时,逐步规范医务人员的开药行为,遏制过度治疗和抗生素滥用等问题,进一步引导群众形成合理科学的用药习惯,从而提高群众健康素质。
二、项目实施情况
20xx年,赫山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中央及省级拨付基层医院补助资金527.2万元,补助村卫生室246.05万元。市级补助资金22.02万元,本级配套资金1200万元,基层医院基药补助资金共计1749.22万元、村卫生室基药补助共计246.05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未发现资金挤占挪用情况,基本达到预定目标。各项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及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
三、项目管理情况及绩效自评结论
一是健全机制,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管理领导体系,健全了基本药物制度管理制度。二是推行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确保临床首选和合理使用基本药物。组织了基层医疗机构人员进行基本药物临床使用培训、合理用药的培训,明确要求各基层医疗机构配备使用基本药物严格按照《益阳市赫山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办法(20xx年修订版)》执行。基层医疗机构采购、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纳入目标任务进行考核。三是定期或不定期对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进行督查,不定期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补偿资金挂钩,严格按《益阳市赫山区行政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经费补偿方案》执行,确保各基层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安全,价格均实行零差率销售。四是加强药品配送公司管理。对药品配送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和考核,签订配送协议和廉洁承诺书。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使得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得到明显提高,服务质量得到明显提升,医生用药日趋合理,群众用药更加安全,实现了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人次同比上升、次均医疗费用同比下降的预期目标,降低了群众基本医疗费用负担,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就医获得感和幸福感。
四、存在的问题
1、基层卫生院药学人员不足。
2、采购平台某些中标基药价格偏高。
3、少数村卫生室执业(助理)医师和乡村医生用药欠合理。
五、相关建议
1、改善职业环境,稳定人才队伍建设。
2、建议相关部门统一、规范价格。
3、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培训,切实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项目执行能力,进一步规范基本药物制度项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