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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缔造试点实施方案

2025/08/08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共同缔造试点实施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共同缔造试点实施方案 篇1

按照《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关于开展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辽住建〔2022〕63号)部署要求,切实抓好我市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部省共建城市更新先导区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通知》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和需求导向,聚焦群众关切的“一老一幼”设施建设,围绕为民、便民、安民服务,大力推进完整社区试点建设,尽快补齐社区服务设施短板,进一步提升社区服务功能,让人民群众生活更便捷、更舒适、更美好。

二、试点目标

在全市选取5个社区(振兴区2个、元宝区1个、振安区1个、东港市1个)开展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用2年左右时间完成试点建设任务,确保试点社区达到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完善、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健全、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完备、公共活动空间充足、物业管理全覆盖、社区管理机制健全。通过试点先行、示范带动,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完整社区建设模式和典型经验做法。

三、试点内容

(一)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以社区居民委员会辖区为基本单元推进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城市社区服务站建设标准》(建标167-2014)等标准规范和《辽宁省“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辽政办发〔2022〕35号)要求,规划建设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幼儿园、托儿所、老年服务站、社区服务站。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每百户居民拥有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60%以上建筑面积用于居民活动。适应居民日常生活需求,配建便利店、菜店、食堂、邮件和快件寄递服务设施、理发店、洗衣店、药店、维修点、家政服务网点等便民商业服务设施。新建社区要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集中布局、综合配建各类社区服务设施,为居民提供一站式服务。既有社区可结合实际确定设施建设标准和形式,通过补建、购置、置换、租赁、改造等方式补齐短板。统筹若干个完整社区构建活力街区,配建中小学、养老院、社区医院等设施,与15分钟生活圈相衔接,为居民提供更加完善的公共服务。

(二)打造宜居生活环境。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等工作,加强供水、排水、供电、道路、供气、供热(集中供热地区)、安防、停车及充电、慢行系统、无障碍和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改造建设,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完善设施运行维护机制,确保设施完好、运行安全、供给稳定。鼓励具备条件的.社区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场所,并做好消防安全管理。顺应居民对美好环境的需要,建设公共活动场地和公共绿地,推进社区适老化、适儿化改造,营造全龄友好、安全健康的生活环境。鼓励在社区公园、闲置空地和楼群间布局简易的健身场地设施,开辟健身休闲运动场所。

(三)推进智能化服务。引入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建设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促进线上线下服务融合发展。推进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与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智能家庭终端互联互通和融合应用,提供一体化管理和服务。整合家政保洁、养老托育等社区到家服务,链接社区周边生活性服务业资源,建设便民惠民智慧生活服务圈。推进社区智能感知设施建设,提高社区治理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四)健全社区治理机制。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增强社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自我监督的实效。推进设计师进社区,引导居民全程参与完整社区建设。落实社区协商,对于涉及社区规模调整优化、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改造、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功能配置等关系社区公共事务、公益事业,群众反映强烈、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和矛盾纠纷的重大事项,应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开展城市管理进社区工作,有效对接群众需求,提高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培育社区文化,凝聚社区共识,增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

四、实施步骤

试点工作自xx年12月份开始,为期2年,到2024年年底前结束,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xx年12月)

1.摸清底数。对辖区内社区现状进行调查摸底,详细了解掌握社区范围内居住人群及人口结构、公共空间现状、公共配套建设等实际情况,对照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认真查找社区建设存在的短板和不足,确保调查摸底全覆盖、底数清。

2.选取试点。结合实际,可选取具有代表性的社区,作为试点开展建设。也可优先安排居民创建意愿强、积极性高、有工作基础的社区开展试点。

3.制定实施计划。各县(市)区要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明确试点目标、试点内容、重点项目、实施时序和保障措施,科学制定《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实施计划表》(详见附表)。

(二)组织实施阶段(xx年1月至2024年6月)

1.建立台账。各县(市)区要按照试点目标任务,在充分征求居民意见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新建改造项目清单,建立项目实施台帐,明确各类责任主体,保证各项工作进展有序。

2.加快建设。认真落实《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聚焦适老化、适儿化设施建设,加快补齐社区存在的短板,完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健全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完备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满足公共活动空间。科学制定建设项目施工方案,细化时间节点,合理安排工期,加强现场管理,狠抓工程质量,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各阶段建设任务。

3.强化管理。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组织、业主参与、企业服务”的居住社区管理机制,加强物业服务管理平台建设,提升社区智能化水平,推动城市管理进社区,提高城市管理覆盖面。

4.巩固推进。各县(市)区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可采取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推广试点社区的经验做法,促进社区之间相互学习借鉴。同时,加强对开展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情况的宣传报道。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4年7月至2024年10月)

1.总结经验。各县(市)区通过开展试点工作,及时总结试点工作情况,梳理好的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2.做好评估。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民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地区试点工作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深入研究解决遇到的各类矛盾问题,为持续推动完整社区建设工作奠定基础。

3.健全机制。各县(市)区要全面系统总结两年来试点开展情况,梳理在政策标准层面需要建立或完善的具体制度,并结合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协同机制,结合城镇老旧小区、老旧街区、城中村改造等工作,统筹推进完整社区试点建设。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因地制宜探索建设方法、创新建设模式、完善建设标准、以点带面提升完整社区覆盖率。各县(市)区填写的《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实施计划表》请及时交市住建、民政部门。

(二)加强督促指导。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民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情况的跟踪指导,及时研究、协调解决试点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有力有序推进试点工作落实落地。要强化工作督促检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

(三)抓好试点总结。各县(市)区要充分发挥典型示范的引领推动作用,定期总结和推广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中的经验做法,认真梳理形成完整社区建设典型案例。自xx年开始,各县(市)区要每半年对本地区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总结试点进展成效,并于每年6月10日、12月10日前将半年总结报告和典型案例分别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市民政局。

六、组织保障

(一)强化政策支持。各县(市)区要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统筹用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海绵城市建设、智慧城市建设等涉及住宅小区的各类资金,支持完整社区试点建设,提高政策资金叠加效益。优化完整社区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简化相关审批手续,提高建设项目审批效率,确保建设项目尽早开工建设、投入使用。

(二)推动社会参与。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社会投入为主体的多元化筹资体系,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完整社区试点建设。充分挖掘居住社区潜力,通过新增设施有偿使用、落实资产权益等方式,吸引专业企业、金融机构、城市综合开发运营商等参与完整社区试点建设和运营。注重典型引路、正面引导,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完整社区建设的良好局面。

(三)加强技术支撑。各县(市)区在完整社区建设中,应积极选用经济适用、绿色的技术、工艺、材料、产品。要因地制宜加强绿色环保工艺技术的集成和创新,加大绿色环保材料产品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力度。利用技术提升综合治理和服务能力,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发展线上线下社区服务业,拓展家政、教育、护理、养老等增值服务,满足居民多样化、多层次居住生活需求。

(四)注重宣传引导。各县(市)区要加大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报道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和进展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推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充分发挥居民主体作用,推动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对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中涌现的优秀单位、个人和做法,要通过多种方式予以表扬鼓励。

七、联系方式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系人:

市民政局联系人:

共同缔造试点实施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强和改进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系列会议和文件精神,遵循中职德育规律,不断创新德育工作思路,改革德育模式,丰富德育内容,努力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职业学校德育改革创新提供理论与实践依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德育为先”原则。突出中等职业学校的特点,体现“职业”特色,着重对学生进行职业道德及公民道德的教育和培养。

2、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原则。让德育“回归生活”,针对性地开展系列思想教育活动,提高德育工作时代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3、坚持“学校文化与企业文化融合”原则。把德育工作与学校的CIS工程、企业的8S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打造现代企业合格员工。

4、坚持“人文素质和职业素质并重”原则。以德育课程体系为主线,学科德育渗透为重点,追求幸福人生为目的,企业文化培育为特色,活动体验为载体,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5、坚持德育队伍主抓与教师全员参与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探索和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企业“四位一体”的德育网络,逐步实现“大德育”观念下的德育工作模式。

6、坚持以促进学生终身发展为宗旨的评价原则。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具有职业特色的学生德育评价体系。把学生的德育课成绩、实习实训行为、创业能力与日常行为结合起来,全面、科学地评价学生的'德育表现。

三、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转变教育思想,树立以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基础、以能力为本位的新观念,培养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具有综合职业能力,在生产、服务、技术和管理第一线工作的高素质劳动者和中初级专门人才。

创新目标:紧扣职校性质、专业特色、教产合作、校企一体、工学结合等特点,全面创新德育模式、丰富德育内容、拓展德育渠道、创新德育载体、改进德育的工作方式方法,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时代性,提升德育工作水平。

四、试点内容

㈠、健全德育体制体系。改变传统德育“学生工作部门分管、全员参与缺乏监管”的工作机制及制度体系,淡化德育的“工作意识”,强化“目的意识”。打破教务处与政教处的分工壁垒,实行教导合一,其它部门深度参与的 “大德育网络”。加强对全校德育的领导和协调,特别是对教学中的德育指导。

㈡、“8S”管理。改变职业学校学生德育脱离企业文化熏陶的实际情况,引进企业“8S”管理,实施“工业文化进校园、产业文化进教室、企业文化进课堂”等措施,拓展德育途径,全面推进学校文化与企业文化的融合,强化学生的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安全意识、效率意识、岗位意识。

五、主要措施

1、加强试点工作领导。

组建以校长、书记为组长,分管校长为副组长,学工、教导、企业等职能部门责任人为成员的领导机构,全面领导、组织、协调学校德育工作。

2、创新德育体制机制。

①成立学校德育工作委员会。建立党政工团、社会家庭、企业车间、教师学生多方参与的管理体制,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从学校到企业、到社会、到家庭的德育工作网络。

(德育工作委员会组织机构)

②健全德育全员参与机制。

实行德育工作校长书记负责制、分管校长首问制,班主任责任承包制,职能部门、部门政教、年级组长、班级教师集体德育责任分摊制,事故责任追究制。建立班主任与德育导师并行的工作机制。完善德育全员参与、党员包班、教师包教制度。

构建家庭、学校、社区、企业“四方参与、全方位覆盖”的德育工作体系,建立学校其它部门共同参与,家长代表、社会人士、企业领导、车间师傅、学生干部协助管理的长效机制。

3、分专业、按年级,以条块形式设计德育内容。

①着重改变学校德育长期以来的德育内容随意性、盲目性的混乱局面,根据德育目标的要求和不同专业、不同年级学生的特点,安排不同层次的德育内容。

②根据不同专业特点,按经常性的、贯彻始终的、常抓不懈的德育工作与阶段性的、突破性的、强化性的德育工作,建立“条块化”、“专业化”德育体系,增强德育工作的条理性、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4、积极推进校企文化融合。

学校德育工作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坚持人文素

共同缔造试点实施方案 篇3

为探索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模式和经验,推动我市社会工作发展,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人员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基础性作用,根据市社工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决定在我站开展社会工作试点工作,为把此项工作落实到实处,现结合我站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加强教育和学习意识,开展职业评价,研究开发社会工作岗位、完善社会工作人才配置机制等为主要内容,积极探索工作思路,大胆创新工作模式,努力营造有利于社会工作发展的氛围,推进我站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为充分发挥救助管理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基础作用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目标要求

通过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增强救助管理工作在社会工作领域中的社会功能,推动我市社会工作开展。坚持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扎实推进,注重实效的原则,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社会工作知识学习,培养和储备社会工作人才,明确社会工作岗位,积极探索和建立一套适应救助管理工作运行的有效机制,为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我市社会工作发展创造条件。

三、工作内容

(一)思想动员,积极组织参加教育培训和职业水平考试。根据我站的现状,积极提升转换现有存量人员,组织干部职工思想动员,鼓励干部职工自觉学习、掌握一定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鼓励其积极参加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培训,发动其通过国家统一安排的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获得资格证书成为真正的专业社会工作者。

(二)根据实际需要,设置社会工作岗位。根据民政部关于对救助管理站社工岗位设置的要求,按照分类指导、分级管理、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深入调查我市救助管理工作和实际从业人员的现状,结合我站工作实际,初步研究设置3个社工岗位。其中2个机构社工岗位,负责咨询甄别、管理服务和转介等业务环节上的社会工作;1个外展社工岗位,主要负责协调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和街头救助服务工作,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兼负责站内受助人员的社会工作。

(三)积极探索和建立一套适应救助管理工作运行的有效机制,促进和谐救助工作的发展。根据目前社会救助工作发展的趋势和总体要求,结合我站实际,积极探索在救助管理工作中引入专业社会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大力培养和吸纳社会工作人才,以提高救助管理工作的服务水平。

1、服务方式和人员管理。救助站社工试点工作由市社工办负责工作指导,采取从社会公益性民间组织购买服务的方式吸纳社工,所需工作经费由市财政根据工作需要核拨。同时,推行“社工+义工”模式,充分发挥社工在组建团队、规范服务、拓展项目、培训规划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形成“社工引领义工服务,义工协助社工服务”的运行机制。每一名社工固定联系若干名义工,共同开展工作,从而有效整合社工、义工两种人力资源,实现互动合作,促进共同发展。

2、薪酬待遇。社会工作者实行协议薪级工资制。在与提供服务的社会公益性民间组织签订的合约中,要明确规定用于支付薪酬的资金,不得挪作它用。提供服务的社会公益性民间组织可根据每位社会工作者的综合表现,在薪酬指导价的一定幅度内对其薪酬进行调整。

3、评估和考核。社会工作者考核以聘任合同和绩效考核为基础,按照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及完成聘任合同确定的工作任务或工作目标等,并与服务对象评议结合。考核分为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五方面,考核结果作为社会工作人才续聘及奖惩的依据,对连续2次季度考核不称职或年度考核不称职的予以解聘,对年度考核优秀的人员给予奖励。

在社会工作职业活动中,社会工作者如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由试点单位向市社工办反映情况,经核实后由市社工办向服务机构反映意见,建议取消其登记资格,收回职业水平证书。

4、岗前教育和培训。对新招录的社会工作者进行岗前培训,主要是系统介绍我站救助管理工作现状、运作以及未来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使新聘用的专业社会工作者熟悉救助工作情况、掌握救助工作的特点和技巧。

四、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根据民政部关于对救助管理站社工岗位设置的要求,结合我站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东莞市救助管理站关于开展社会工作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呈报审批。

(二)发动报考社工职业水平考试,积极吸纳和储备社工人才。采取工作宣传、思想动员和外出学习的'形势,大力开展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宣传和普及,增强干部职工对社会工作的理性认识。鼓励我站已存在的从事救助管理业务工作的“实际社会工作者”,但尚不具备注册社工资格的人员尤其是青年同志加强学习,积极参加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培训,发动其参加国家统一安排的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获得资格证书后成为真正的专业社会工作者。

(三)试点开展,扎实推进。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后,要严格按照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工作内容和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及早开展工作。要在吸取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锐意进取,大胆创新,结合我站实际,定期组织业务研讨,召开工作汇报会、业务交流研讨会等推动试点工作。

(四)总结提高,完善落实。善于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研究部署进一步完善提高,推动社会工作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将试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上议事日程;明确一名分管领导抓工作落实,组织精干力量真抓实干,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我站网站、党务政务公开宣传栏等载体,加大对社会工作宣传力度,普及社会工作知识,宣传推进社会工作发展的重要意义,让我站干部职工、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更多地、更好地认识社工、了解社工、支持社工和参与社工,在我站营造一个社会工作发展的良好氛围,为我站顺利开展社会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三)加大经费投入。为保证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有效推进全市社会工作发展,就必须积极争取财政部门的支持,为试点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共同缔造试点实施方案 篇4

为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xx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合作框架协议》,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落实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推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和乡村建设行动,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中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以下简称共同缔造活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建引领。各级党委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共同缔造活动全过程、各方面,各级组织部门切实加强党建引领,有效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基层党组织建成领导社区建设治理的坚强战斗堡垒。

——坚持群众主体。践行“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尊重群众意愿,从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激发群众内生动力,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坚持社区为基础。把城乡社区作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基本空间单元,着力完善社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打造宜居的社区空间环境,营造持久稳定的社区归属感、认同感,增强社区凝聚力。

——坚持共建共治共享。通过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调动各方力量,组织多方参与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打造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三)工作目标。

到20xx年,共同缔造活动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城乡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社区干净整洁,生态环境优美,生活便捷宜居,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基本实现城乡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目标。

二、深入理解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理念方法

(一)系统把握共同缔造活动方法。共同缔造活动的基本做法是以城乡社区为基本单元,以改善群众身边、房前屋后人居环境的实事、小事为切入点,以建立和完善全覆盖的社区基层党组织为核心,以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治理体系为路径,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改善人居环境,凝聚社区共识,塑造共同精神,共建美好家园。

(二)推动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系。发挥基层党建引领作用,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领导作用落实到社区,将政府的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的资源和平台下沉到城乡社区,实现把社会管理寓于为群众服务之中。培育和建立社区治理类、公益慈善类、文体活动类、专业服务类等社会组织,把每个公民都纳入一个或多个社区社会组织,调动社会成员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

(三)推行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工作机制。坚持决策共谋,共同确定社区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并共同研究解决方案。推动发展共建,坚持以居民为主体,汇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社区建设。实行建设共管,发动居民参与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过程及成果管理。推行效果共评,组织群众和社会力量对项目建设、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价和反馈。注重成果共享,实现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使成果最大限度地惠及社区全体居民。

三、在城市更新行动和乡村建设行动中广泛开展共同缔造活动

在城市更新行动和乡村建设行动中充分运用共同缔造的理念和方法,结合城市更新试点、完整居住社区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绿色社区创建、城市治理、县城和小城镇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等工作,深入广泛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发挥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组织社区居民全过程参与城乡建设和管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一)在推动城市更新工作中充分发挥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体作用。结合关中、陕北、陕南城市资源禀赋、发展阶段、经济实力和实际需求,推进国家和省级城市更新试点。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始终做到城市发展为了人民、城市发展依靠人民、城市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统筹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体,动员各方力量,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探索城市更新共同缔造的实施模式、政策措施、技术方法和管理制度,加强城市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牵头部门:xxx

指导部门:xxx

责任部门:xxx

(二)组织居民群众参与建设完整居住社区。在城市居住社区深入开展共同缔造活动,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组织、业主参与、企业服务”的居住社区管理机制。强化基层党建引领,街道、社区组织搭建沟通议事平台,充分发挥居民主体作用,发动居民积极参与,引导各类专业机构和人员进社区,共同开展完整居住社区建设。落实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因地制宜补齐既有居住社区建设短板,配建完善社区文化、体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制定发布社区居民公约,引导群众自觉维护公共设施和环境。到20xx年,xx省基本补齐既有居住社区设施短板,全省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完整居住社区覆盖率显著提升,基本实现居住社区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

牵头部门:xxx

指导部门:xxx

责任部门:xxx

(三)动员各方力量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居民自治机制建设、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有机结合,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作用,统筹协调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产权单位、小区居民等,共同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健全沟通议事平台,主动了解居民诉求,促进居民形成共识,发动居民积极参与改造方案制定、配合施工、过程监督、后续管理、改造效果评价等。建立改造资金合理共担机制,充分调动小区关联单位和社会力量以及居民支持参与改造。引导居民协商确定改造后小区的管理模式、管理规约及业主议事规则,共同维护改造成果。力争到“十四五”末,xx省基本完成20xx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城镇老旧小区居住条件显著改善,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牵头部门:xxx

指导部门:xxx

责任部门:xxx

(四)推动形成人人动手参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局面。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共同缔造活动的重要载体,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体制机制。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统筹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单位、居民群众等力量,共同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宣传和知识普及,充分听取居民意见,开展“小手拉大手”等社会实践活动,将居民分类意识转化为自觉行动。引导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社区居民公约,形成全社会人人动手的良好氛围。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文明城市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到20xx年,xx省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牵头部门:xxx

指导部门:xxx

责任部门:xxx

(五)建立健全共同创建绿色社区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作用,统筹协调业主委员会、社区内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居民等共同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利用“互联网+共建共治共享”等线上线下手段,开展多种形式基层协商,组织居民谋划创建方案,有效参与绿色社区创建工作。推进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营造社区宜居环境,提高社区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培育社区绿色文化,使生态文明理念扎根社区。到20xx年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实现社区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目标。

牵头部门:xxx

指导部门:xxx

责任部门:xxx

(六)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治理体系。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筹协调、各部门协同合作、指挥顺畅、运行高效的城市管理机制,创新城市治理方式,加快推进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推行城市治理“一网统管”。建立完善城市体检评估和城市管理评价机制,持续扩大城市体检和城市管理评价覆盖面。推动城市管理进社区,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从群众身边小事抓起,以绣花功夫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组织动员群众共同创造“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城市环境。

牵头部门:xxx

指导部门:xxx

责任部门:xxx

(七)统筹推进县域城乡建设。组织动员群众参与县城规划建设管理,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提升县城承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推行以街区为单元的统筹建设方式,推动公共服务、商业服务、文化体育等设施共建共享。开展县城绿色低碳建设试点,抓好县城建设示范,到20xx年,实现基础设施完善,文化、体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功能齐备。推动建立以县域为单元统筹城乡的发展体系、服务体系、治理体系,合理布局县城、中心镇、行政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政府、社会、村民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系,将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十四五”期间打造100个乡村振兴示范镇。

牵头部门:xxx

指导部门:xxx

责任部门:xxx

(八)组织农民群众共同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坚持基层党建引领,发挥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等自治组织作用,组织发动农民群众积极参与乡村规划编制、农房和村庄建设、人居环境整治、村容村貌提升等工作。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确保乡村各项建设真正符合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需要。加快推进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提升农房设计建造水平,提高农房品质,因地制宜推动水冲式厕所入室,推广装配式钢结构等新型建造方式,推进供水入农房,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倡导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源头减量,推动农村用能革新,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加强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保护利用,塑造乡村特色风貌。开展乡村建设评价,深入了解农民对乡村建设的满意度和实际需求,补齐乡村建设短板,提升乡村建设水平。“十四五”期间,创建1000个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改造10000户宜居型示范农房。

牵头部门:xxx

指导部门:xxx

责任部门:xxx

四、完善共同缔造活动推进机制和举措

(一)建立完善共同缔造活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部省成立推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全面推进共同缔造活动的工作格局。各地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共同缔造活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牵头部门:xxx

指导部门:xxx

责任部门:xxx

(二)加强共同缔造活动机制创新和保障。积极探索开展涉农项目招投标改革,依法规范涉农项目招投标范围。简化农村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和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使农民更多积极参与乡村建设项目并从中获益。加大涉农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通过以奖代补等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牵头部门:xxx

指导部门:xxx

责任部门:xxx

(三)开展试点示范。创建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县(市、区),并给予城市更新行动、乡村建设行动以及城乡人居环境建设方面政策、资金、项目等倾斜支持。持续推进“百村示范、百团帮扶”活动。各地在推进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相关工作中要积极开展共同缔造活动试点,不断扩大试点范围,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牵头部门:xxx

指导部门:xxx

责任部门:xxx

(四)建立技术指导服务机制。依托相关科研院所确定省级技术支撑单位,加强政校、政企合作。成立村镇建设研究中心,编写共同缔造技术指南,培养技术人才,开设相关课程,探索建立技术人员驻社区、驻村服务机制。建立xx省共同缔造活动专家库,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支撑。组织开展设计下乡,促进技术单位与县(市、区)紧密合作,形成对口技术支持服务机制。

牵头部门:xxx

指导部门:xxx

责任部门:xxx

(五)建立共同缔造活动培训机制。将共同缔造活动相关课程纳入省级有关干部培训计划。积极发挥全国共同缔造活动培训基地作用,培育省级共同缔造活动培训基地。通过引进与本地培养相结合,建立完善共同缔造活动培训专家库。开发培训教材、课程、工具箱等,建设网上培训平台,组织开展多层级培训,培养一支理解掌握共同缔造活动方法的高素质、专业化队伍。

牵头部门:xxx

指导部门:xxx

责任部门:xxx

五、加强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级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市、县人民政府是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责任主体,要建立市级、县级领导小组,确定牵头单位,落实部门责任和分工,整合资源,扎实推进共同缔造各项工作。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级人民政府要统筹用好现有相关财政资金,优先支持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充分调动各方资源积极参与支持共同缔造活动,为推进共同缔造提供工作保障。

(三)加强督促指导。各市(区)推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各县(市、区)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级有关部门以活动覆盖面、各方参与度、群众满意度、人居环境建设效果等为重点,对各县(市、区)开展共同缔造活动情况进行评估评价。

(四)做好宣传引导。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对共同缔造活动的宣传力度,及时发现、总结和宣传共同缔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鲜活经验以及社区党组织、党员干部和带头人的典型,让共同缔造活动的理念思路深入人心,形成全民关心、支持和参与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