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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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方案 篇1
一、考核宗旨
本办法以督促及改进工作为宗旨,目的是为了考核员工的工作成绩,作为奖惩、调迁、升职、退职等的依据,及了解并评估员工的工作精神与潜在能力以作为培训发展的参考,年终奖考核方案。
二、考核程序
1员工考绩每年定为一次,作为年终考绩;
2农历春节休假前15日,由人力资源部分发考核表至各单位,各单位主管须于春节前10日初考核完毕,递交表册至总经理室汇整,再呈报总经理复核厦批示;
3各单位主管考绩由总经理初复核;
4春节前6日,总经理全部复核完毕,由人力资源部转发各单位、各人知悉;
5年度考绩事宜由总经理室督导,人力资源部执行,各部门配合。
三、绩效分等
年度考绩分为四等:90分以上为特等;80至89分为甲等;76至79分为乙等;70至75分为丙等。
注:考绩分数一律为整数。
四、考核限制
1员工及经理在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绩不得列为特等。
(1)在考绩年度内曾受任何一种惩戒处分未予撤销者;
(2)迟到早退垒年累计达13次以上(含)者;
(3)旷工奎年选1日以上(不合)者。
2于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绩不得列为甲等。
(1)曾受记过以上处分未予撤销者;
(2)迟到早退垒年累计达20次以上(含)者;
(3)旷工奎年选2日以上(不合)者。
(4)人数限制:
①特等:
人数为5人以下的单位,特等考绩人数最高限为1人。
人数5人以上的单位(不舍),特等考绩人数最高限为2人。
初核为特等考绩者,该部门经理须另呈“特等考绩报告书”呈予总经理。
②各部门考缋平均总分数不得逾越80分(示例:某单位8人,则总分数不得超过8×80=640分,规划方案《年终奖考核方案》。)但如果该部门经理认为该部门表现极佳,得簦呈总经理棱示,核准者为例外处理,但总分数仍不得超越85分(含)。
注:特等考绩分数不并入该单位考绩总分数的核计。
五、分数增减
1员工于年度内,曾受奖惩者,其年度考绩应执行加减分数,按下列规定执行:
(1)记大功或大过一次者:加减5分;
(2)记小功或小过一次者:加减3分;
(3)嘉奖或申诫一次者:加减1分;
(4)旷工1日者:扣2分;
(5)迟到次数超过13次者(含),每逾一次扣0 5分。
2本项增减分数,独立于第四条考绩平均总分数(80~85分)限制之外。
六、奖励实施
考核方案 篇2
各党(总)支部、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了扎实推进“四民”活动,强化包村服务队员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公仆意识,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做到全年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有成效,充分发挥目标管理的激励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考评原则:
包村服务队员考评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重点体现在完成二00九年各项工作任务上,考评工作力求公开、公平、公正;考评内容力求重点突出;考评方法力求科学合理;考评成绩与干部效益挂钩。坚持平时工作与年终考评相结合。
考评内容和计分标准:
(一)助民富(30分)
1、确定了本村发展思路(4分)。年初有计划记2分;年底有工作总结记2分。
2、引进群众致富项目(10分)。建立了《群众致富项目库》记2分;每建立一个种养示范基地(户)记2分。
3、发展“五小园”庭院经济(10分)。建立了《致富能人库》记2分;每发展一户“五小园”庭院经济示范户记2分。
4、招商引资和向上争资(6分)。每引进一个招商项目记4分,每向市级以上争资1万元以上记2分。
5、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加分)。发展农村经济得到镇以上单位组织到该村每学习一次加2分。
(二)保民安(20分)
1、建立健全了民情信访接待制度(12分)。设立了“民情接访室”记4分;制度健全并接访正常、记录详细记8分。
2、设立了《民情台账》(8分)。设立了《民情台账》记2分;有经常性记录记4分;有处理结果和跟踪记录记2分。
(三)解民忧(10分)
1、建立“便民服务站”(2分)。建立了“便民服务站记1分;设立了“群众信箱”记1分。
2、解决群众实际困难(8分)。建立了“困难群众库”记2分;落实了帮扶责任记3分;有切实可行的帮扶举措记3分;每有1人符合要求未得到帮扶扣2分。
(四)知民情(10分)
1、实行常驻制(2分)。坚持了常驻制记1分;定期汇报工作记1分。凡抽查发现一次不在岗扣1分;未按要求定期汇报工作扣1分。
2、认真了解民情(4分)。每月入户不少于10天,并坚持记《民情日记》记4分。
3、全面掌握村情(4分)。开好了“三会”记2分;建立了《村情档案》记2分。
(五)抓工作(30分)
1、计划生育工作(9分)。计划生育率达90%以上记1分;节育措施落实率92%以上记1分;及时率90%以上记1分;结扎率80%以上记1分;社会抚养费征收面达100%记2分;独生子女保健费兑现率100%记1分;一年四次环孕检率100%记1分;报表及时、档案健全记1分。
2、新农村建设(10分)。新农村建设有规划记1分;有示范点记1分;“三清六改”验收合格记2分;有新农村建设理事会,实行了村务公开,并有长效机制记3分;畜牧防疫率90%以上记1分;搞好“一大四小”工程建设和退耕还林抚育工作记1分;开展林业“三防”体系建设记1分。
3、社会事务工作(4分)。报灾及时,评低公正,资金发放到位记2分;劳务输出、劳力培训任务完成记1分;农村合作医疗参加率90%以上记1分。
4、基层组织建设(5分)。按照“五型”建设标准的目标,切实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记3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记2分,未落实村干部值班制度,每发现一次扣1分。
5、维稳工作(2分)。全面掌握并经常排查本村范围内不稳定因素记1分;确保无越级上访或非法上访事件记1分。
6、特色工作(加分)。凡受县表彰每次加2分;受市表彰每次加4分;受省以上表彰每次加6分。
考核方案 篇3
为加强农业项目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增强农业扶持政策落实能力,特制订本方案。
一、考评目的
促进各职能科、站、室和项目承担单位加强项目管理,规范农业项目的实施行为,建立健全以农民受益、产业发展为主要衡量标准的农业项目监督管理评价指标体系,将评价结果作为改进项目管理和安排项目资金的重要依据,逐步构建绩效为导向的项目资金安排新机制。
二、考评对象
农业项目实行归口管理,各职能科、室、站对本县内农业项目的实施管理负责。考评以县为单位,对象为我县20xx年度建设的省级高效设施(园艺、畜牧业)农业、农业三新工程、测土配方施肥、农业信息工程、农产品质量建设项目等五大类项目。
三、考评内容
农业项目考评分县组织管理考评和项目绩效考评两大类。一是县组织管理考评。主要对县农业主管部门的农业项目管理情况进行评价(具体考核内容,评分标准见附件1)。项目管理过程中存在重大挤占、挪用、套取项目资金,或有其他重大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考评按0分计算成绩。二是项目绩效考评。主要对被考评项目的实施情况和绩效进行评价(具体考核内容、评分标准根据不同项目类型另行制定)。
农业项目考评总分为100分。县项目管理自评成绩、业务科室(站)核查确定的项目绩效评价汇总成绩、省级抽查考评成绩分别占20%、30%和50%。县农业项目管理考评得分计算方法为:县组织管理自评成绩×20%+业务科室(站)核查的各类项目绩效评价汇总成绩×30%+省级抽查考评成绩×50%。
四、考评办法与程序
考评采取县自评、业务科室(站)核查和省级抽查相结合,对县农业主管部门进行综合考评。各科、室、站对纳入考评范围的农业项目进行全面自评,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农委高效办汇总报省农委。待行业处室对自评结果进行核查。省农委组织省级抽查。
(一)成立考评组织机构。县农委成立农业项目考评领导小组,分管项目的负责同志任组长,有关科、室、站负责人为考评小组成员,负责考评工作的部署、组织、协调和指导。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委高效办,负责项目考评的牵头和指导工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项目自评。各项目实施单位对照考评标准,对项目组织管理工作和被纳入考评范围的农业项目绩效进行自评打分,并附相关说明和得分依据。11月10日前,将项目绩效考评表及相关资料一式三份报业务主管科室(站)。
(三)科室(站)复评。各职能科、室、站根据各项目单位提供的自评表和相关材料,最终确定各项目得分,并汇总全县同类项目得分,同时作出该类项目的总结,将总结和项目绩效考评表及相关资料于11月15日前报农委高效办,由高效办汇总后上报省农委。
考核方案 篇4
一、 指导思想:
以国家规定的小学教师任职条件为依据,以建设一支师德高、师风正、师态慈、师志坚、师技精的教师队伍为目标,以加强学校的科学管理为保证,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为方向,以全面提高四十八镇小学教育教学质量为宗旨。
二、考核目的:
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奖优罚劣,优质优教,提高工作效率和学校整体办学水平。
三、 考核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科学性和可行性、易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平时考核与阶段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考核与聘任、晋职、评优、评先相结合的原则。
四、考核内容及总量指标分配:
1、师德师风(10分)
2、出勤(10分)
3、培训学习(20分)
4、教育科研 及常规(20分)
5、教学效果(40分)
五、 考核方式:
(一)考核方法采取平时考核与阶段性考核相结合,每学期全面考核一次,平时检查、考核记入阶段性考核中。
(二)考核方式及要求:考核采取听、看、访、查、议的方式,经考核小组集体评议后定分(个别项目除外)。考核评语及结果与被考核者见面,签字后有效。无故不参加考核者按弃权处理,后果自负。经批准的病事假、公出后要及时补考。被考核者对考核结果不得无理取闹或犯自由主义,否则考核结果按末位处理,对考核中的疑难问题可向有解释权的负责人询问。
(三)、教学效果:套用教学质量评估办法进行评分。
六、 加减分对象、依据、幅度 为鼓励学校中层领导和教师积极工作,奖优罚劣,特作加减分规定。
(一) 中心小学中层领导担任主课教学工作的加2分。
(二) 学生流生一人,班主任扣2分,课任教师扣1分。留级学生以及不办理转学手续、无回执的均按按流失生算。
(三) 培养特长生获省、市、县奖励的每生辅导教师加3、2、1分。
(四) 制做教具获省、市、县奖加3、2、1分。
(五) 体罚学生造成影响的全镇通报,师德修养项为零分。
(六) 违法犯罪一票否决。
(七) 因失职给单位造成较大损失的扣10分。
(八) 违纪受上级处罚的扣10分。
(九) 在社会上或学生中散布错误言论,造成较坏影响的扣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