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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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自查报告 篇1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清理整顿财政专户的通知要求,我所认真对照自身工作实际,就我所财政专户管理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账户设置情况
财政所在横水信用社开设账户五个,即“凤翔县横水镇财政所粮食直补专户”“凤翔县横水镇财政所预算内存款户”“凤翔县横水镇财政所义务教育经费专户”“凤翔县横水镇财政所农村财务管理服务中心”四个财政专户和“凤翔县横水镇财政所集中核算户”一个基本户,这五个账户都是根据上级批文按要求合法开设,安全运行。
二、专户清理工作基本情况
1、清理整顿工作组织领导方面,成立了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小组。接到县局通知后,我们及时向镇党委镇政府做了专题汇报,镇上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会议安排了此项工作,成立了清理整顿工作小组,由张珍录同志任组长,成员有杨建军、乔宏涛、胥永辉三名同志,明确了工作任务,保证了清理整顿工作的顺利开展。
2、专户管理建设方面:财政所立足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财政专户管理制度,确保财政专户资金安全运行。在财政专户的管理上,制定了统一、规范的管理制度,财政专户的开设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没有私自开设、转移资金的情况。在专户的开设时,严格履行了规范的审批方案,并与开户银行签订了规范的委托协议,明确规定了双方的全、责、利等事项。专户管理资金的用途,收付资金及银行对账、支取方式、档案管理及开户、销户等做了严格的要求。
3、专户清理撤并方面,严格按县局有关文件要求,对长期未发生资金往来的账户,即:“凤翔县横水镇财政所退耕还林专户”,将档案提交信用社予以撤销。
4、专户资金规范管理方面,在专户资金的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各种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建立规范的财政专户资金收付管理流程,保证财政专户资金规范运行,在专户资金的管理上没有挤占、挪用现象,对于每一笔财政专户资金,从用款计划,到项目进度,进行认真审核,并要求单位按规定提供票据,对提供的票据要素进行全面规范的审核,保证财政专户资金在拨付中不出现问题,保证了财政专户资金的安全。
5、开户银行的选择方面,在开户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6、专户业务管理方面,实行有效地对账制度。日常工作中我们建立与银行、财政内部相关职能之间的定期对账制度,保证每月不得少于1次,且业务主管人员必须在对账单上加盖印鉴,做到银行存款余额与财政专户余额相符。
7、印鉴和票据管理。制定了严格的印鉴和票据管理制度,实施了分人分印管理,做到人走章锁,对专户资金收付相关票据,安排了专人负责保管,建立了严格的票证领用和核销制度。
8、专户档案管理方面,各类档案由财政所会计管理,做到各类资金完整。
三、存在问题整改措施:
1、岗位交叉、会计职责不明确。
2、工作人员计算机操作能力不强,会计信息化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3、专户资金拨付存在风险点,对项目资金拨付程序和需要材料执行不到位。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我所从健全管理制度,规范日常业务流程,加强内部监督控制等几个方面进行了整改,确保了财政专户资金的安全运行。
财政自查报告 篇2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认真扎实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有序推进。根据《XX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标准》(三政办发〔20xx〕47号)文件的内容,我局就20xx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自查自评,现总结如下:
一、 领导机构健全,基础工作夯实
一是领导重视,责任到人。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运行,进一步提高和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力度,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将信息公开任务层层分解,工作落实到人,有力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同时,组织专人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资料收集、整理和录入;
二是建立机制,规范操作。制定了《XX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XX县财政局地税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XX县财政局地税局政务公开年度报告制度》、《XX县财政局地税局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和《XX县财政局地税局保密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此外,工作中紧紧围绕财税工作,按照公开、透明、准确的原则,规范信息和采集,审核和发布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
二、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和要求,我局主动公开了政府信息和需要发布或更新的信息,并尽最大限度地把财税方面的政策、法规、新闻动态及时通过各种渠道对外公布。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本局均未收到及产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但是,对群众任何形式的提问或反馈意见,本局通过设立咨询、监督电话和举报的信箱等形式都认真给予答复。
三、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xx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正常开展,但与县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下阶段,本局将继续按照县政府的工作安排,及时梳理信息公开项目,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及时更新公开内容,做好信息维护工作,更好地满足公众的需求,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得到完善,促进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财政自查报告 篇3
为进一步巩固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成果,落实各级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认真查纠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的问题,建立健全专项资金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有效性、规范性和安全性,根据省、市、区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文件精神,我镇制定了《xx年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并由镇财政所组织业务人员对xx至xx年的专项资金的来源、性质、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自查,现将我镇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局20xx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及使用的总体情况
20xx年度,我区水利方面下达及使用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主要有3项,分别为强台风“尤特”救灾复产省级补助资金20万元、20xx年白蚁防治及灌溉实验省级专项资金7万元、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省级补助资金(第二批)174万元,共计197万元。其中强台风“尤特”救灾复产省级补助资金20万元有6万元用于惠阳区沙田镇鹤山村下楼陂头重建工程、14万元用于平潭镇坑塘口水库溢洪道维修加固工程;20xx年白蚁防治及灌溉实验省级专项资金7万元全部用于惠阳区永良堤围20xx年度省级专项补助白蚁防治工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省级补助资金(第二批)174万元全部用于我区20xx年12月底完成的水利体制改革中社保人员所欠保费的缴纳。
上述各专项资金的拨付及管理均采用国库集中支付,且严格执行资金审批拨付制度:施工单位申报→监理单位复核签证→项目法人审核→主管单位审核→区财政局审核后直接拨付合同单位,工程建设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区财政局全程监督资金运作,从而确保了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二、本次自查自纠工作的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对于本次自查自纠工作,我局的主要做法有:
一是领导重视,专门成立了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纪检组长、工程技术中心主任和计财股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则由工程技术骨干人员和会计、财务人员组成。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选编3篇各类报告。
二是明确工作原则和分工。根据《通知》要求,局领导明确指示自查工作人员要如实、完整上报本单位自查工作情况,做到一查到底,不留死角;同时,为提高自查效率,要求工作人员合理分工,按时上报自查成果。
三是落实责任到人。自查工作人员将自查工作的报告、报表完成后,由局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审核并签字,再报组长签字,确实把好自查成果质量关。
通过自查工作的主要做法,我局本次自查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20xx年度我局所涉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较少,自查过程较简单,自查成果达到《通知》要求。
三、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意见和措施
经对我局责任范围内20xx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的自查,各项目资金的拨付及管理均采用国库集中支付,且严格执行资金审批拨付制度,自查过程中无发现资金违法违规使用问题。
四、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及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虽然我局在此次自查工作中未发现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存在违法违规问题,但通过开展自查工作,我局深深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针对我区水利工程实际,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及管理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如下:
一是建议上级部门优化建设任务时间比较紧迫的水利项目的资金申请程序;
二是建议上级部门考虑我区近年整治淡水河的资金压力,在专项资金安排上适当倾斜,以减轻我区财政压力;
三是建议省级专项资金可以延期使用或转移使用,若工程因故变更或无法实施,导致资金有闲置现象,则可以申请转移至其他工程使用。
财政自查报告 篇4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省农业委员会、省林业厅、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度财政支农资金和项目检查工作的通知》(财农【20xx】346号)和市财政局、市农业委员会、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关于认真做好我市度财政支农资金和项目检查工作的通知》(财农【20xx】201号)相关文件要求,大观区林业局组织专人对度财政支农资金进行了专项清理和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我局在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无挤占和挪用情况。认真做到资金足额及时发放,未滞留、延压项目资金。在发放过程中坚持严格会计制度,对所发放资金全部登记造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纠正,认真处理,强化管理,有效杜绝了涉及林业的财政支农资金在分配使用过程中的违纪现象的发生,保证了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
二、自查情况
我区涉及此次自查自纠工作范围的财政支农资金主要包括各级财政下拨的退耕还林财政资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补助资金、林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
(一)退耕还林财政资金
中央财政拨付我区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26.31万元,涉及我区十里铺乡、山口乡总计2105亩林地,补助标准125元/亩,已通过财政一卡通发放到农户。
(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
省财政与市财政拨付我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共计16万元,其中省财政10万元,市财政6万元。现已全部拨付到相关乡镇,其中山口乡11万元,十里铺乡5万元。
(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补助资金
中央财政拨付我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补助资金两笔共计11.84万元,涉及我区山口乡8030亩公益林,补助标准xx.75元/亩,因乡镇申请表未报送资金尚未通过财政一卡通发放到农户。
(四)林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
20xx年中央财政和省财政拨付我区林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7.977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5.625万元,省财政2.3523万元,涉及7户造林户,因资金刚到区财政,我局将在近期申请拨付。
财政自查报告 篇5
****卫生局:
根据县局《关于县乡医疗卫生单位20xx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自查的通知》的要求,*****卫生院按照自查的范围和项目,结合本院20xx年的实际情况,逐条对照,认真核查,现将自查结果作以汇报:
一、财务管理内控机制建设及制度执行情况
1、本院按照《会计法》及《医院会计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了财务制度。先后制定了《财务工作制度》、《会计监督制度》、《现金管理制度》、《原始凭证管理制度》、《财务报销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等,做到有章可循。
2、财务收支实行一签三审制度审批制度。医院设专职会计1人、出纳1人,会计、出纳严格依照钱账分管的内控原则开展日常工作。
二、预算执行和会计核算情况
1、本院按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及权责发生制原则,采用复式记帐法按月具实、合法进行会计帐务外理,未发生滞留、挪用专项资金(包括合疗、医保等专款)现象,日常业务收入无坐支、私设小金库和虚列支出等行为。
2、全年收入情况:20xx年本院总收入为1004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为928万元;医疗收入为76万元。财政补助收入中含全县卫生系统乡镇退休人员退休费865万元;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63万元。
3、全年支出情况: 20xx年本院总支出990万元。其中:公共卫生支出206万元;医疗支出784万元。按二级明细划分总支出情况为:工资及福利支出1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34万元(发放全县卫生系统乡镇退休人员退休费)。;药品支出34万元;非财政资本支出2万元;维修费30万元;其他公用经费72万元(含发放村级公共卫生项目补助)。
4、20xx年收支结余:20xx年年末结余14万元,提取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6万元,转入事业基金8万元。
三、预算外资金收支管理情况:
由于本院业务用房20xx年拆除重建,未开展住院业务,本院对下属的****门诊(1-6月)****门诊部(1-9月)给予60%的基本工
资和60%的津贴拨款,差额部分及费用由各点独立核算。从报表反映出来的总体情况是:职工的全额工资和全部津贴全部到位,未增加新的债务,达到收支两条线的运行模式,无坐支、隐瞒、乱开支、乱发资金津贴等现象。
总院人员工资、津贴按绩效考核并坚持按月向县局送审后发放,差旅费、电话费、招待费等所有费用开支均参照相关部门规定的标准进行列支,并实行经办人、院长、财务签审小组三签字,无挥霍浪费现象。
四、银行帐号开设和管理
全院共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开立了基本帐户、专用专户、国债项目资金专户、全县乡镇卫生系统退休人员工资专户四个账户。不存在私开账户情况。
五、预算内外票据管理、使用及物价政策执行情况
总院对在财政部门领用的门诊、住院发票由专人负责任管理,实行验旧领新,对各点的票据领用建立了详细台帐,保证了票据的安全。医疗收费标准、范围和药品加价严格按物部门的规定操作,20xx年8月份顺利通过了县物价局的全面检查。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做到依法办事,无乱收费、乱罚款行为。
六、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
合疗、孕娩补助等专项资金严格按照县局相关文件要求,在收到款项后三天内转帐支付。上报补助资料真实,既不存在虚报冒领、恶意套取,也不存在滞留、挤占、挪用。
七、资产管理情况:
因***门诊于20xx年7月迁至总院,除购置了办公桌椅、空调、打印机外,未购置大的固定资产。
20xx年省配村卫生室资产25套,按卫生厅要求纳入医院财产管理,现已按照县局的发放名单发到相应的村卫生室,20xx年医院逐卫生室进行财产清查,并签定了使用协议,明确了医院与村卫生室对所配资产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