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奖励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奖励方案 篇1
中小企业运用激励机制的现状不容乐观,主要表现为激励机制的运用方式较单一,忽视企业人才激励的多样性,不注重人才的长期激励,激励的随意性强没有制度保障并且薪酬体系均较单一等特点。下面是YJBYS小编整理的企业奖励经销商方案,欢迎参考!
(一)迄则
第一条 奖励期间
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二条奖励对象
凡从本公司进货(电子及电化制品)的立约经销商,均属于奖励预备对象。
第三条 奖励种类
1.电子制品:电脑、电视机、录音机、音响、收音机、汽车音响等制品。
2.电气制品:电冰箱、空调、洗衣机、吸尘器、果汁机等制品。
第四条 奖励计算标准
1.根据前列电子及电化制品种类,以各制品批发价总金额(不包括保证金)综合计算。
2.特价销售制品,不适用本办法。
(二)奖励项目
第五条 年度进货完成奖励
1.奖励期间:____年__月__日起____年__月__日止。
2.奖励规定(如表14—2所示)。
3.发放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第六条 进货促销奖励
1.奖励日期:
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2.奖励办法(如表14—3所示)。
(1)以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的进货金额为M1
(2)以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的进货金额为B1。
(3)B1=M1×150%以上者,一律以E级计算。
(4)若为新开发经销商一律以A级奖励率曲乘以全年度进货金额计算。
(5)各级奖励率:暂不公布。
3.发放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第七条 专售奖励
1.凡向本公司进货,且不经销其他厂品牌制品者给予各商品批发价进货总金额1%的奖励,但公司无生产的制品不在此列。
2.非专售者,给予进货金额0.5%的.奖励。
3.发放日期: ____年__月__日。
第八条 月份增长奖励
1.本年当月进货金额较去年当月进货金额,其增长率增加10%以上者,给予0.5%的奖励金。
2.本年当月进货金额较去年当月进货金额,其增长率增加15%以上者,给予0.7%的奖励金。增长率计算公式:增长率=(____年当月进货金额-上年当月进货金额)/____年当月进货金额× 100%
3.新经销商(无去年当月进货金额)按每月进货金额给予0.3%的奖励金。
4.但当月进货逾期付款或当月未进货而预付款者,不予奖励。
第九条 奖金的发放:
1.各商店应得奖金应根据上列公式计算。
2.奖金分二期发放:
第一期:____年__月__日
第二期: ____年__月__日
第十条 付款奖励
1.付款日期:每月底应结清当月份全部贷款。
2.奖励率:凡超过50天以上者,则每天以0.05%计算,减发年度奖金。
3.奖金的发放:于当月货款结算之日从中扣除。
第十一条 不动产抵押奖励
1.奖励对象
向本公司提供不动产担保的经销商。
2.奖励方式:
(1)每年最高可得担保额3%的奖金。
(2)月份平均进货金额不得低于担保额的1/3,如低于此标准者,则以平均月份进货金额乘3倍为计算标准。
(3)发放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第十二条 同类价保证金。
1.凡本公司制品按批发价加收保证金为收款价格,其保证金列为同类价保证金。
2.发放日期:分二期。
第一期:____年__月__日
第二期: ____年__月__日
第十三条 其他季节性奖励另行公布。
(三)附则
第十四条 本奖励办法内奖金发放时须以统一发票或合法收据领取。
第十五条 本奖励办法内的特级,限定于交通不便、人口在5万人以下的区域。
第十六条 本奖励办法内的进货,是指向本公司进货(电子及电化制品),依批发价金额(不包括保证金)为计算标准。
奖励方案 篇2
一、奖励对象
1、高三年级全体科任教师;
2、编制内行政后勤人员;
3、仅在高一、高二、高三第一学期任课的科任教师。
二、积分项目
1、总目标得分
达到学校预定的一本(47%)、二本(78%)上线率时,全体高考科目科任教师每人分别计200分。
2、班级指标得分
兴趣班达到学校预定的一本,普通班达到学校预定的二本上线率PN(N=1、2、3……)时,相应高考科目的科任教师分别计100x/7分,班主任计80分,(x为高三期间该科目的周课时数,下同)。
3、超指标得分
凡超额达到学校下达指标的班级,每超一人,相应科任教师分别计50x/7分,班主任计40分。超指标上限得分为500分。
4、优秀总成绩得分
(1)凡被清华、北大每录取一人相应科目科任教师和班主任分别计500分。
(2)凡总成绩达到西安交大(本部)录取最低分对应名次以上者,每有一人,所属科任教师、班主任分别计100分。(文科以理科名次乘以文、理科全省二本录取之比计)。
(3)凡总成绩列市前10名,每有一人,相应科任教师、班主任分别计80分。
(4)凡总成绩列市前50名,每有一人,相应科目科任教师和班主任分别计50分。
(5)普通班考生总成绩列全校理科前20名,文科前10名,每有一人,相应科目科任教师和班主任分别计500分。
(6)普通班考生总成绩列全校理科前50名,文科前25名,每有一人,相应科目科任教师和班主任分别计100分。
(7)普通班考生总成绩列全校理科前100名,文科前50名,每有一人,相应科目科任教师和班主任分别计50分。
5、单科优秀成绩得分
①理科类、文科类单科有效成绩P分别列同类考生前45名、前17名,每有一人,相应科任教师计100分;理科类、文科类单科有效成绩P分别列同类考生前46—90名、前18—35名,每有一人,相应科任教师计50分。
②同班级不同科目成绩名次和列第一者计300x/7分,列第二者计100x/7分。
6、体、艺分别被下列院校录取,每有一人,班主任计200分:北体、中央美院、中央音乐学院。
三、其他情况
1、仅高一、高二、高三第一学期任课的教师每一学期奖励70y元(y为当时的周课时总数,下同);
2、仅高三第二学期任课者按计算结果的25%发放,随着学期的增加依次按40%、55%、70%、85%发放;
3、非高考科目每一学期按60y元发放,仅高一、高二、高三第一学期任课者每一学期按40y元发放。(专指美术、音乐、体育、计算机)
4、音乐、美术、体育专业指导老师指导考生双上线每一人奖励500元。
四、管理奖
1、在编的行政后勤人员当年考核成绩为优秀或良好者按P/10发放(p为奖励平均值),以下者按P/15发放。
2、不上课的校委会成员校长按70%发放,书记按50%发放,副校级30%发放,中层按20%发放。
3、管理奖与任职时间有关,一年、二年分别按50%、80%执行。
五、减分
1、在六个学期综合考核中每出现一个C级及以下者,总积分减少5%。
2、凡没有完成学校下达指标的班级,每少一人,相应科任教师和班主任分别扣30分,扣分上限为300分。
3、在六个学期内累计请假超过30天时,每超1天扣10分。
4、兴趣班达不到二本线每一人扣班主任和相关科任教师50分,普通班达不到三本线每一人扣班主任和相关科任教师10分,普通班达不到高职线每一人扣班主任和相关科任教师50分。(特殊对象除外)
六、说明
1、奖金的.发放依据高考情况转换为现金发放;
2、高考前已调离(含借调、脱岗)的科任教师和行政人员不发高考奖,高考后调离的科任教师和行政人员实发50%。
3、有重大违规行为者(如:脱岗、不执行计划生育政策、触犯法律等)不发高考奖。
4、科任教师任课时间满3年且总得分低于平均分的30%时,校长办公会可视工作情况在40%范围内作调整。
5、当方案的某一项与实际情况差距较大,严重不合理时,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可作修改或增减。
6、校长办公会有权对其中的一至二项中的数值作较为合理的调整。
7、本方案从20xx年开始施行,原方案作废。
神木中学
20xx年3月5日
奖励方案 篇3
第一条为鼓励我校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根据《关于省属普通高等学校有关经费开支标准的通知》(吉教计字〔**〕84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奖励分个人奖和集体奖。个人奖主要包括奖学金和单项奖(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学生标兵和优秀毕业生等);集体奖主要包括先进班级和先进文明寝室。
第三条奖励原则和方式。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奖励方式分为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发给奖品或奖金等。
第四条单项奖类别及评选办法
(一)优秀学生干部
按年级在籍学生人数8%的比例(被评为先进学生会的`系人数增加1-2人)每学年评定一次,由学校授予“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发给一定数额的奖金和荣誉证书。评定条件如下:
1、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学年内思想品德和学习综合测评良好以上。
2、热爱社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吃苦耐劳精神,有组织管理能力,工作积极肯干,认真负责,工作效果好。
3、坚持原则,办事公道,谦虚谨慎,以身作则,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二)三好学生
按不超过年级在籍人数7%比例每学年评定一次,所在班级被评为先进班级的可适当增加评选比例,由学校授予“三好学生”称号,发给荣誉证书。评定条件如下:
1、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学年内思想品德和学习综合测评良好以上。
2、身体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规定标准,即体育达标。
3、每学年两学期均获得奖学金。
(三)优秀学生标兵
每学年在二、三年级学生中,评选一定数量的优秀学生标兵,召开表彰大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学校组成大学生典型事迹报告团,每年9月份为新生开展巡回报告。同时,择优推荐参加全国及省内各类学生先进典型的评选活动。
优秀学生标兵类型包括:学习标兵、学生干部标兵和自强自立标兵。评定条件如下:
1、基本条件: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关心国家大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具体条件:
(1)学习标兵:中国共产党党员;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每学期均获一等奖学金并获得国家或省奖、助学金。
(2)学生干部标兵:中国共产党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学生干部工作,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每学期均获二等以上奖学金,曾获得校“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3)自强自立标兵: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曾获得二等以上奖学金或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具有顽强的毅力,能够克服学习、生活中的各种困难,有突出事迹,充分体现“自强自立”精神。
(四)优秀毕业生
按不超过毕业年级学生总数的5%每学年评定一次,由学校授予“优秀毕业生”称号,发给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评定条件如下:
1、获一、二等专业奖学金6次或6次以上。
2、毕业论文良好以上。
(五)其他单项奖的评选和奖励,由各有关部门会同学生处评定。
第五条先进班级评选办法
每学年评定一次,比例为全校班级数的10%左右,由所在系上报先进班级事迹材料,学生处审核批准,授予先进班级称号。
(一)评定条件:
1、全班同学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情况发生。
2、班级学习氛围浓厚,有良好的学风,班级集体学习成绩突出(60%以上学生学习成绩优良)。
3、班级领导集体团结一致、凝聚力强,班级工作有显著成绩。
4、积极开展职业技能训练,班级好人好事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评选先进班级:
1、班级出现严重违纪现象,造成不良影响。
2、班级无文明寝室、文明教室。
3、校集会和集体活动秩序差。
第六条“先进文明寝室”评选由舍务管理办公室评定。
第七条被评为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级”的,除省里给予奖励外,学校要通报全校并给予一定奖励。
第八条本办法自**年3月1日起施行,
第十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