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施工组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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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施工组织方案 篇1
为检验各成员酒店消防应急处置能力,考察酒店扑灭火灾、紧急疏散、医疗救护的能力,酒店集团在集团公司领导与集团运标部的指导、支持下,拟对各成员酒店的消防演习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特制定本次消防演习方案。
一、消防演习组织机构、运行机制
组织机构:成立消防演习
领导小组
组长:集团领导
副组长:集团运标部领导、酒店集团领导
组员:集团运标部工作人员、酒店集团运营部、各子公司总经理
二、消防演习假定场景可参照下列情节或其他假定情节进行设定,但在演习时,需同步进行。
第一假定场景:假设酒店某间客房客人卧床吸烟引发火情,房间内客人因烟熏过度产生窒息状态;
第二假定场景:人员在进行疏散时,由于通道已被烟雾所封堵,无法进行撤离,现场指挥决定从另一疏散通道进行人员撤离。
以上两个场景考察的是考察消防演习中酒店有关火灾扑灭、人员疏散和火场救护能力。
三、具体消防演习方案的具体执行:
1、观摩人员在酒店消防控制中心对全程消防演习进行观摩;
2、在酒店总经理接到消防演习开始的指令后,由酒店相关人员启动消防演习预案;(在客房内诱发烟感报警,并派人假扮受困人员和客人,需提前进行准备)
3、相关人员按酒店消防演习预案程序进行:
(1)火灾扑灭:由酒店义务消防对执行;
(2)火场救护:由酒店医生和医疗组执行;
(3)人员疏散:各部门负责人执行;
4、第二假定场景同时发生险情;
5、相关人员如何迅速、有序地撤离;
6、到达制定疏散区域;
7、演习单位各小组负责人向酒店总指挥报告火情已经扑灭,请求批准消防演习结束,酒店领导对本次消防演习情况进行汇总,并向消防演习领导小组报告;
8、消防演习领导小组宣布本次消防演习结束。
四、演习结束后现场观摩、点评与总结。
1、演习单位消防演习现场总指挥(酒店总经理)与保安部经理立即向集团领导和现场观摩人员汇报本次演习情况,对存在的不足与问题进行点评;
2、集团公司领导、集团公司运标部领导以及酒店集团领导对消防演习进行点评和指导。
3、必要时,邀请消防支队/大队领导对此次消防演习情况进行点评与指导。
五、酒店消防演习总结。
1、集团公司在消防演习活动结束后,召开消防演习总结专题会议。
2、酒店消防演习完毕后,演习单位应当认真总结消防演习中存在的不足与问题,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重大事项整改期最长不得超过演习结束后的三个月,并及时向酒店集团汇报进度,并最终向集团公司运标部及酒店集团运营部进行备案;
3、各单位必须严肃对待和重视消防演习,各单位领导须亲自参加整个消防演习的`观摩,参加总结会议。对违反本规定的,按照集团公司相关管理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上报有关部门给予处分。
消防施工组织方案 篇2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建设施工领域实际,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到20xx年10月10日,在全县建设系统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为确保此项工作及时全面有效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全县建设系统拉网式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理念,结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行为,落实消防安全整改措施,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增强消防安全意识,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设施正常运行,坚决预防和遏制建筑施工现场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组织机构
成立县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副书记任组长,住建局建管股、质安站、规划建设监察的大队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本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全面安排部署和监督。
建筑市场管理股:负责联络小组成员单位及市消防支队,针对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组织开展抽查,对于不合格的在建施工项目督促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验收。对于未依法通过消防设计审核的`,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未依法通过消防验收和备案的,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质安站:负责全县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全面排查整治工作,对于检查不合格的督促整改。
规划建设监察的大队:负责全县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全面排查整治工作,对于严重违反相关规定的依法严厉处理。
三、工作重点
(一)建设工程是否依法通过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
(二)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施工企业是否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将消防责任目标逐级分解落实到项目和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开展火灾隐患检查治理;是否制定施工现场火灾应急预案;是否对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进行防火、灭火和自救逃生知识培训教育。
(三)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施工现场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情况;施工现场是否实行明火作业审批制度;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线路敷设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施工现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保管是否符合要求;焊接、气焊切割是否会引发火灾事故;施工现场临时宿舍、办公用房的彩钢板是否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临时用房内配电线路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施工现场是否存在使用明火,电炉、电热毯等不符合规范和消防安全的电器产品;农民工宿舍是否建立专人值班制度;脚手架是否采用阻燃材料;施工现场特种作业的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四)施工现场消防设施布置和灭火器材配备。施工现场平面布局是否合理;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水池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要求;消防器材放置是否显眼并便于取用;消防疏散标识是否符合要求;办公区、生活区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要求。
四、工作安排
从即日起,动员和部署在建工程项目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各部门要广泛动员,统一认识,做好部署和落实工作并主动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督促各企业开展自查自纠,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坚决消防火灾隐患,打击违法行为。我局将组织专项督查组,开展重点督查。
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密切配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排查工作,针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情况,要组织精干力量,落实专人负责隐患整治工作,确保消防安全。
质安站、城建大队于20xx年9月26日以前将全县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中检查及处理情况汇总并上报住建局建管股。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是做好消防安全工作,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建设行业安全形势稳定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务必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贯彻落实。力争在20xx年10月10日完成市所有在建工程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并由我局按要求将工作情况汇总上报市住建局、省住建厅。
(二)因地制宜,狠抓落实。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全面自查火灾安全隐患,确保覆盖到每一个工作,并对自查情况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指定专人负责跟踪督促落实到位。
(三)总结经验,完善制度。要着眼当前,解决突出问题,又要立足长远,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建立健全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发展的长效机制。
消防施工组织方案 篇3
为积极推进城市消防规划实施和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夯实城市消防安全基础,努力提高城市消防安全保障水平和整体防灾抗灾能力,预防火灾事故发生,减少火灾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城市消防规划》要求,现提出20XX年度城市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一、实施内容
主要包括消防站、消防水源、消防装备、消防通信建设,消防装备购置,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和农村消防工作等方面内容。
(一)消防站建设
结合市化工集中区建设方案,大力推进化工集中区特勤消防站建设。
(二)消防水源建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市城市消防规划》消防给水部分,结合市政新道路和各镇(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20XX年解决新建道路两侧和各镇新建工业园区消防水源问题,与道路、工业园区建设同步安装一定数量的室外消火栓,在天然水源旁设置供消防车吸水的取水口,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城乡市政消火栓的维护保养工作。
(三)消防装备、通信建设
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配备标准》、《国家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省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及全市消防保卫实际,20XX年,需购置举高消防车、灭火救援装备及个人防护器材,所需资金约300万元。
(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保证经费、人员的稳定。20XX年,根据年初市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20XX年度消防工作责任状》的要求,大力推进司徒、延陵乡镇消防站建设,确保年内建成并投入使用。
(五)农村消防工作
1、深入贯彻落实《省农村消防管理办法》和国家、省七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指导意见》,推进农村消防工作,消除农村火灾隐患。贯彻实施农村、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开展农村、社区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年内40%以上的乡镇和60%以上的行政村、社区要达标。
2、加强农村公共基础消防设施建设,将村镇消防安全规划、消防通道、水源建设等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五件实事”工程,同建设,同验收,逐步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
(六)消防组织建设
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深入推进“防火墙”工程建设,夯实防控火灾的社会基础,从根本上实现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5月底前,市政府将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把消防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和政务督察内容。
二、实施部门
消防规划的实施由市政府统筹组织安排,各相关部门具体实施。市发改部门负责在立项、审批时对涉及城市消防安全布局的项目进行把关;负责将重大消防建设任务列入城市重点建设工程,保证公共基础消防设施同步建设。市规划、建设部门负责在项目规划审批和城市建设过程中将消防规划内容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保证各项消防规划建设任务实施到位。国土部门负责城市消防建设用地的保障和划拨。市财政部门负责消防规划实施的资金来源,合理安排年度预算,做好各项建设任务的资金保障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城市消防规划年度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已列入评价地方党委、政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检查考评范围,各地及各相关部门对此应予重视,应从建设“平安”、保障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切实抓紧抓好城市基础消防设施的建设。各部门要根据实施计划,及时调整年内工作安排,制订工作措施,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二)市政府将根据实际需要加大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专项资金投入,发改委、财政部门做好资金预算,及时、合理安排支出。此外,要按照《省消防条例》及相关政策精神确定的渠道和原则,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三)要充分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作用,做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为规划正确实施提供平台和保障。消防部门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根据实施计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进度,积极督促有关部门按计划完成相关工作,并将实施情况及时向市政府做出报告。
(四)各镇、开发区在规划、建设工业园区时,要主动将工程图纸送公安消防大队进行消防审核,消防审核合格后方可开工建设,消防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消防大队要积极主动配合工业园区建设,及时、准确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确保各工业园区顺利建设和投入使用。
消防施工组织方案 篇4
一、临时消防设施设置原则
临时消防设施的设置需要遵循同步设置、合理设置等原则。
(一)同步设置原则
临时消防设施应与在建工程的施工同步设置。对于房屋建筑工程,新近施工的楼层,因混凝土强度等原因,可能出现模板及支模架不能及时拆除,临时消防设施的设置难以及时跟进,与主体结构工程施工进度的存在3层左右的差距,所以房屋建筑工程中,临时消防设施的设置与在建工程主体结构施工进度的差距不应超过3层。
(二)合理设置原则
基于经济和务实考虑,在建工程的永久性消防设施或经过保护和处理能够满足如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等临时消防设施的设置要求,应合理利用已具备使用条件的消防设施兼作施工现场的临时消防设施;当永久性消防设施无法满足使用要求时,应增设临时消防设施,并应满足相应设施的设置要求。
(三)其它设置原则
1.地铁工程、隧道工程以及较深的地下工程的施工作业场所条件较差,一旦发生火灾后,不仅消防救援相当困难,施工作业人员也难以疏散,一方面应尽量将临时消防给水引入,另一方面地下工程的施工作业场所宜配备防毒面具。
2.为便于临时消防设施使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贮水池、消火栓泵、室内消防竖管及水泵接合器等,应设有醒目标识。
二、灭火器设置
施工现场灭火器的设置要满足下列要求:
(一)设置场所
施工现场内的在建工程及临时用房根据其危险性,在适当位置配置灭火器,以保证初期消防扑救的需要。下列场所应配置灭火器:
1.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及使用场所。
2.动火作业场所。
3.可燃材料存放、加工及使用场所。
4.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发电机房、变配电房、设备用房、办公用房、宿舍等临时用房。
5.其他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
(二)设置要求
施工现场灭火器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现场的某些场所,既可能发生固体火灾,也可能发生液体或气体或电气火灾,在选配灭火器时,应选用能扑灭多类火灾的灭火器。灭火器的类型应与配备场所可能发生的火灾类型相匹配。
2.灭火器的最低配置标准应符合表5-5-4-1的规定。
表5-5-4-1-灭火器最低配置标准
3.灭火器的配置数量应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经计算确定,且每个场所的灭火器数量不应少于2具。
4.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应符合表5-5-4-2的规定。
表5-5-4-2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m)
三、临时消防给水系统设置
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设置需要满足下列要求:
(一)临时消防用水要求
施工现场发生火灾,最根本的原因是初期火灾未及时扑灭。而初期火灾未及时扑灭主要由于现场人员不能及时处置或初期火灾发生地点的附近既无灭火器,又无临时消防用水。实际上,初期发现火情,进行扑救所需的用水量并不大,要做好施工现场的火灾防控工作,首先就应该保证施工现场有临时消防用水,其次是保证消防水量。
1.消防水源
(1)消防水源是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基本条件,要求施工现场或其附近应设置稳定、可靠的水源,并应能满足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用水的需要。
(2)消防水源可采用市政给水管网或天然水源。当采用天然水源时,应采取措施确保冰冻季节、枯水期最低水位时顺利取水,并满足临时消防用水量的要求。
2.消防用水量
(1)施工现场的临时消防用水量应包含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和临时室内消防用水量的总合,消防水源应满足临时消防用水量的要求。临时消防用水量应为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与临时室内消防用水量之和。
(2)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应按临时用房和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的较大者确定,施工现场火灾次数可按同时发生1次确定。
(二)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设置要求
施工现场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的设置,是通过大量的火灾实例及依据相应规范的要求进行的确定,是便于现场及时处置,消防人员及时扑救的有力保障。
1.设置条件
施工现场的大小不同,所带来的火灾危险性也各有大小,应综合考虑施工现场在建工程及临时用房的规模,来选择设置施工现场的临时室外给水系统。
临时用房建筑面积之和大于1000㎡或在建工程单体体积大于10000m3时,应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当施工现场处于市政消火栓150m保护范围内且市政消火栓的数量满足室外消防用水量要求时,可不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
2.室外消防用水量
(1)临时用房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
通过施工现场临时用房火灾发现,大部分施工现场临时用房火灾是发生在生活区。因此,施工现场未布置临时生活用房时,也可不考虑临时用房的消防用水量。一般规定临时用房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表5-5-4-3的要求:
表5-5-4-3临时用房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
(2)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
在建工程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系统,即可以使施工现场工作人员在发现火情后第一时间进行处置,可以使消防扑救人员赶到现场后有水源进行扑救作业,所以室外消防用水量的保证,是确保施工现场火灾损失的重要措施。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表5-5-4-4的规定:
表5-5-4-4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
3.设置要求
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是施工现场的重点防火区域,以这些施工现场的防火区域位于其保护范围是设置室外消防给水系统的基本原则,均匀、合理地布设室外消火栓。施工现场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考虑给水系统的需要与施工系统的.实际情况,一般临时给水管网宜布置成环状。
(2)临时室外消防给水干管的管径应依据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用水量和干管内水流计算速度进行计算确定,且最小管径不应小于DN100。
(3)室外消火栓应沿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及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均匀布置,距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及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的外边线不应小于5m。
(4)室外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120m。
(5)室外消火栓的最大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m。
(三)临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设置要求
1.设置条件
施工现场除设置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外,对于一些建筑高度较高或体量较大的在建工程,也需设置室内消防给水系统,便于在建工程发生火灾后,现场施工人员能够在第一时间实施处置,也便于消防人员到达火灾现场后,通过内攻的方式对在建工程进行火灾扑救。通过综合考虑,要求建筑高度大于24m或单体体积超过30000㎡的在建工程,应设置临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
2.室内消防用水量
临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的消防用水量设置,应整体考虑火灾延续时间及在建工程的建筑规模,来确定在建工程临时室内消防用水量计取标准。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内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表5-5-4-5的规定:
表5-5-4-5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内消防用水量
3.设置要求
(1)管网设置要求
在建工程的临时消防竖管是在建工程室内消防给水的干管,消防竖管在检修或接长时,应按先后顺序依次进行,确保有一根消防竖管正常工作。当建筑封顶时,应将两条消防竖管连接成环。当单层建筑面积较大时,水平管网也应设置成环状。在建工程室内临时消防竖管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消防竖管的设置位置应便于消防人员操作,其数量不应少于2根,当结构封顶时,应将消防竖管设置成环状。
②消防竖管的管径应根据在建工程临时消防用水量、竖管内水流计算速度进行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DN100。
(2)水泵接合器设置要求
水泵接合器设置可以保证火灾时,消防救援人员到场后,通过利用水泵接合器向临时管网内供水,实施扑救。所以要求设置室内消防给水系统的在建工程,应设消防水泵接合器。消防水泵接合器应设置在室外便于消防车取水的部位,与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取水口的距离宜为15m~40m。
(3)室内消火栓快速接口及消防软管设置的基本要求
施工现场作为在建工程,如果完全按照建成工程来要求室内消火栓的设置,不够合理,结合施工现场特点,每个室内消火栓处只设接口,不设水带、水枪,是综合考虑初起火灾的扑救及管理性和经济性要求,但要做好保护措施。综合考虑,设置临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的在建工程,各结构层均应设置室内消火栓接口及消防软管接口,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在建工程的室内消火栓接口及软管接口应设置在位置明显且易于操作的部位。
②消火栓接口的前端应设置截止阀。
③消火栓接口或软管接口的间距,多层建筑不大于50m,高层建筑不大于30m。
(4)消防水带、水枪及软管的配置要求
为确保消防水带、水枪及软管的设置即可以满足初起火灾的扑救要求,又可以减少消防水带和水枪的配置,便于维护和管理,要求在建工程结构施工完毕的每层楼梯处,应设置消防水枪、水带及软管,且每个设置点不应少于2套。
(5)中转水池及加压水泵的配置要求
①对于在建高层建筑来说,消防水源的给水压力一般不能满足灭火要求,而需要二次或多次加压来保证供水。为实现在建高层建筑的临时消防给水,可在其底层或首层设置贮水池并配备加压水泵。
②对于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在建工程,还需在楼层上增设楼层中转水池和加压水泵,进行分段加压,分段给水。为保证中转水池无补水的最不利情况下,其水量可满足两支消防水枪(进水口径50mm,喷嘴口径19mm)同时工作不少于15min要求,楼层中转水池的有效容积不应少于10m3。
③上下两个楼层中转水池的高差越大,对水泵扬程、给水管的材质及接头质量等方面的要求越高,相应的投入费用也就越高。相反,上下两个楼层中转水池的高差过小,则需要增多楼层中转水池及加压水泵的数量,一样不够经济合理,且设施越多、系统风险也越多,所以要求上下两个中转水池的高差不宜超过100m。
(四)其它设置要求
1.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给水压力应满足消防水枪充实水柱长度不小于10m的要求;给水压力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消火栓泵,消火栓泵不应少于2台,且应互为备用;消火栓泵宜设置自动启动装置。
2.对于建筑高度超过10m,不足24m,且体积不足30000m3的在建工程,可不设置室内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在此情况下,应通过加压水泵,增大室外临时给水系统的给水压力,以满足在建工程火灾扑救的要求。
3.当外部消防水源不能满足施工现场的临时消防用水量要求时,应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贮水池。临时贮水池宜设置在便于消防车取水的部位,其有效容积不应小于施工现场火灾延续时间内一次灭火的全部消防用水量。
4.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应与施工现场生产、生活给水系统合并设置,但应设置将生产、生活用水转为消防用水的应急阀门。应急阀门不应超过2个,且应设置在易于操作的场所,并设置明显标识。
5.严寒和寒冷地区的现场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应采取防冻措施。
四、临时应急照明设置
临时应急浇筑的设置场所和设置要求如下:
(一)临时应急照明设置场所
为保证火灾情况下,能够满足火灾初期扑救和人员疏散的要求,施工现场的下列场所应配备临时应急照明。
1.自备发电机房及变、配电房。
2.水泵房。
3.无天然采光的作业场所及疏散通道。
4.高度超过100m的在建工程的室内疏散通道。
5.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他场所。
(二)临时应急照明设置要求
1.作业场所应急照明的照度不应低于正常工作所需照度的90%,疏散通道的照度值不应小于0.5lx。
2.临时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宜选用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灯具,自备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60min。
五、临时消防用电
施工现场供用电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的要求。为避免火灾发生时,为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给水系统使用的消火栓泵因电力中断而无法运行,导致消防用水难以保证的情况,所以要求施工现场的消火栓泵应采用专用消防配电线路。专用消防配电线路应自施工现场总配电箱的总断路器上端接入,且应保持不间断供电。
责任编辑:麦兜love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