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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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 篇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区委、区纪委关于建立推进基层党风、政风“四督四查”机制的意见和工作方案的要求,《关于建立基层党风政风“四督四查”机制的意见》,扎实推进全街道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建设,促进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现就街道落实基层党风政风“四督四查”机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查防结合、纠建并举、注重实效,通过“四督四查”的有机结合、综合施治和整体推进,逐级部署实施、层层传导压力、规范工作程序、完善体制机制,对全街道党风政风存在问题进行标本兼治,逐步建立起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运行模式和体系。
二、工作目标
以基层党风正、政风清为目标,以实施“四督四查”机制为抓手,加强街道、基层站所和社区的党员干部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探索建立适合实际的具体制度和工作机制,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有益经验,推动全街道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确保基层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有人管、有人制止、有人纠正、有人追究。
三、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督教育
1、重视廉政教育。区纪委领导每年至少集中开展1次廉洁教育巡回宣讲活动;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带头上1次廉政党课;每年至少开展1次基层违纪违法问题和典型案件警示教育。
责任主体:区纪委,乡镇党委、纪委
监督主体:区纪委,乡镇纪委
2、制定培训规划。把《廉政准则》、《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若干规定》等党纪条规和政策法规列入基层干部培训规划。
责任主体:区委,乡镇党委
监督主体:区纪委,乡镇纪委
3、加强业务培训。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涉农部门、村组干部以法纪规定、财政法规、财经纪律、财务管理等为内容的业务技能培训。
责任主体:区委,乡镇党委
监督主体:区纪委,乡镇纪委
4、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利用农廉网、电子屏、宣传版面、宣传栏、活动室、图书室、文化广场等宣传教育平台,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活动。
责任主体:乡镇党委、纪委,村党支部
监督主体:区纪委,乡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
(二)督公开
1、健全基层党务、政务、村务和办事公开制度。乡镇每年要确定党务政务公开目录,通过阳光农廉网、公开栏、电子屏等渠道对党务政务事项进行公示公开。区财政、发改、审计及其他涉农部门要及时向群众公开涉农政策及各项法规制度等,要将涉及本部门的强农富农惠农政策资金用途、标准、对象、发放结果逐一向群众公开。
责任主体:区涉农部门,乡镇党委,村党支部
监督主体:区纪委,乡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
2、认真做好“三资”及重大事项的公开。村级财务、()集体“三资”使用和处置情况要定期公开;村组重大支出、专项资金等群众关注的热点内容随时公开;涉及“四议两公开”决策事项应当在10个工作日之内全部予以公开。
责任主体:村党支部
监督主体:乡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
3、公开事项公示情况及时向纪委备案。按季度将公开事项公开的时间、范围、内容、形式等于项目安排后15日内连同相关文件报上级纪委备案;乡镇纪委对重点项目公开情况事前介入把关、提出意见,事后检查落实、登记备案;每年要对本年度公开情况和监督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区纪委,区纪委以调查群众知晓率的方式进行抽查检查,每月不少于3次。
责任主体:区涉农部门,乡镇党委,村党支部
监督主体:区纪委,乡镇纪委
4、积极推进农廉网建设,运用科技手段公开相关事项。建立农廉网公开监管体系,形成区乡村三级涉农政策和农村工作公开体系,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阶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责任主体:区涉农部门,乡镇党委,村党支部
监督主体:区纪委,乡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
(三)督明责
1、明确界定党委和纪委责任。区委对健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和工作机制,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责化、规范化、制度化负主体责任,区纪委负监督责任;乡镇党委对辖区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干部廉洁履职情况负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乡镇纪委负监督责任,职责清单上墙。乡镇党委、纪委每半年向区纪委报告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履行情况。
责任主体:区委、区纪委,乡镇党委、纪委
监督主体:区纪委
2、明确界定涉农部门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区涉农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强农富农惠农政策落实及资金使用情况等负监管主体责任,对本部门涉农项目资金使用进行全过程监督;明确本部门有关科室和人员在落实惠农政策资金各环节中的责任,确保惠农政策宣传到位、落实到位;重点加强对涉及强农富农惠农政策落实及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强农富农惠农资金监督管理。涉农部门严格按照“四督四查”机制的有关要求,做好项目备案、自查自纠。乡镇各职能机构每半年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一次职责范围内的强农富农惠农政策落实及资金使用情况,由上级主管部门汇总后报区纪委。
责任主体:区涉农部门
监督主体:区纪委
3、明确界定村“两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责任。村支部书记对本村党风廉政建设负第一责任;“两委”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履职情况负日常监督责任。村党支部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每半年向乡镇纪委报告一次廉洁履职和开展监督情况。
责任主体:村党支部
监督主体:乡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
(四)督制度
1、严格执行乡镇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健全各项乡镇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严格执行“五个不直接分管”和落实末位发言等各项制度。
责任主体:乡镇、街道景区党(工)委
监督主体:区纪委,乡镇、街道景区纪(工)委
2、严格执行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认真落实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的暂行规定等反腐倡廉相关制度,完善落实基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述职述廉、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建立对新任基层干部开展廉政谈话制度,落实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制度,完善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制度,推行基层干部勤廉双述、村民询问质询和民主评议制度。
责任主体:乡镇党委,村党支部
监督主体:区纪委,乡镇纪委
3、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机构设置符合“六有”要求;村务监督委员会切实履职履责,充分参与村级重大事项决策、会签入账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后,乡镇党委至少对新当选的监委会成员进行1次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责任主体:乡镇党委,村党支部
监督主体:乡镇纪委
4、完善基层信访机制。建立有专门的信访窗口,业务内信访事项由乡镇纪委受理,业务外由乡镇纪委督促办理,所有事项有信访记录和处理结果、反馈资料。
责任主体:乡镇党委、纪委
监督主体:区纪委
5、规范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度。村级切实履行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职责,制定监管制度,规范财务工作流程;村级集体“三资”的监督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完善;“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有固定场地、专业人员,有业务办理规章、程序、工作记录、档案资料;村“两委”每次换届选举前,由乡镇党委牵头,对各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全面计量、盘点、核实、登记,完善“三资”账簿,统一移交“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集中管理。财政部门定期组织开展对“三资”中心工作人员和村报账员的财政法规、财经纪律、财务管理等业务培训
责任主体:乡镇党委,区财政部门,村党支部
监督主体:区纪委,乡镇纪委
6、推进基层审计制度。区审计部门对重点部门、关键岗位领导任期、离任进行审计,每年对1—3个乡镇、3—5个区直涉农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任中审计;每年选择1—2项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进行重点审计,推动惠民政策落实到位。根据上级安排部署和本区实际,由审计部门牵头,相关专项资金管理部门配合,由各乡镇负责,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根据村级集体“三资”规模和村务管理规范程度,每年对1/3村的集体资产、村级债权债务、土地补偿费和涉农财政资金等事项开展专项审计;村“两委”换届前,乡镇党委负责组织人员按照程序,对村“两委”主要干部开展离任审计,审计结果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责任主体:区审计局,乡镇党委
监督主体:区纪委,乡镇纪委
(五)普遍检查
1、认真检查。区乡两级纪检监察机关每年组织检查组,对区涉农部门、乡镇和村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履行情况进行普遍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责任主体:区纪委,乡镇纪委
监督主体:区纪委
2、涉农部门认真履职尽责。区涉农部门建立相应的督查制度,定期不定期对本部门工作开展和机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向同级纪委专题报告。
责任主体:区涉农部门
监督主体:区纪委
3、建立督查情况及时上报制度。乡镇纪委、区涉农部门每月要向区纪委报告1次工作开展情况。
责任主体:乡镇纪委,区涉农部门
监督主体:区纪委
(六)重点核查
1、做好自查自纠。区财政、发改、审计及其它涉农部门和乡镇各职能机构认真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四督四查”机制的有关要求,做好项目备案、自查自纠等工作;重点加强对涉及强农富农惠农政策落实和强农富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查出线索快速处理,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再监督;加强制度建设,从机制上预防和减少基层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
责任主体:区涉农部门,乡镇职能机构
监督主体:区纪委,乡镇纪委
2、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区乡两级纪委对各涉农部门和乡镇的自查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特别是对未纳入“一卡通”的财政惠民补贴资金进行检查,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及时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
责任主体:区纪委,乡镇纪委
监督主体:区纪委
(七)专项巡查
1、针对重点领域、重点人员、重点程序开展专项巡查。区委按照“一次一组建”、“一次一授权”的原则成立专项巡查组,每年确定2至3个乡镇,2至3个区涉农部门,通过听取汇报、质询问题、座谈走访、查阅账目等形式,对其履行职责、服务群众、纪律执行、制度落实以及维护群众权益等情况开展专项巡查,接受群众举报,收集案件线索,及时发现和纠正在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巡查结果登记备案,作为基层党员干部考核评价、考察任用、奖惩调整的依据。
责任主体:区委
监督主体:区纪委
2、针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开展专项巡查。针对强农富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三资”使用处置等涉农工作开展专项巡查,发现案件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对涉事部门进行责任追究。
责任主体:区涉农部门,乡镇党委
监督主体:区纪委
(八)及时调查
1、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案件线索直查快办。按照管理权限和线索指向,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群众举报线索实时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基层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责任主体:区纪委,乡镇纪委
监督主体:区纪委
四、实施步骤
完善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建设时间为1年左右,从20xx年1月启动,20xx年6月见到实效,20xx年11月底前检查验收,分4个阶段推进: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月至20xx年2月)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省市区关于“四项机制”建设和完善基层党风政风“四督四查”机制等文件要求,在开展调研的基础上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明确日常工作机构,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通过召开动员会,组织骨干培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舆论氛围,全面安排部署工作。
(二)监督检查阶段(20xx年3月至20xx年6月)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根据《河南省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区委《关于建立基层党风政风“四督四查”机制的意见》的要求,扎实开展“四督四查”工作,着力构建区乡村三级联动监督体系。要采取集中检查、联合检查、专项检查、指定检查、案件调查等方式,依法依纪组织开展辖区内党风政风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把村级组织换届及换届后履职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配齐配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创造条件保障村务监督委员会发挥作用。要按照“三转”工作要求,强化“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认真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注重发现案件线索,有效惩处腐败、纠正不正之风;强化责任追究和“一案双查”,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明查暗访,深入推进基层党风政风工作。
(三)健全机制阶段(20xx年7月至20xx年9月)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建立权利运行公开机制,强化民主监督,推进村民自治。进一步完善农村基层信访处置工作机制,通过公开公布举报电话、网站等方式,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保障基层群众的合理诉求及时有效得到解决。要加强对基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述职述廉、责任追究和基层信访、“三资”管理、基层审计等制度的督促指导,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完善乡镇、街道景区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五个不直接分管”和落实末位发言等制度,明确制度落实的责任主体和监督主体。
(四)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10月至20xx年11月)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及时对工作情况进行回顾,分析问题,总结经验,完善提升,深入探索、创新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的新模式。根据各自实际,适时筛选示范点,组织现场观摩,进一步交流推广经验。届时,区纪委将采取专项督导和联合检查等形式,对照实施办法和工作方案要求,进行检查验收。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党委要把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目标,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职责,做到机构、人员和办公条件到位,合理安排进度,切实抓紧抓实。要把各级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情况纳入年度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考核,探索建立与组织人事部门考核结果运用相挂钩的考核奖惩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搞好组织协调,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形成工作合力;要认真谋划,把握进度,积极推动基层党风政风“四督四查”机制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二)周密安排,确保实效。各级党委要按照方案要求,精心部署,每个阶段结束后及时召开转段工作会,查摆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案件查办贯穿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建设的全过程,密切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受理、转办、督办、查办违纪违法问题线索,通过“四督四查”,严肃查处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对查处的大案要案,要坚持“一案双查”,落实“两个责任”,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要把查办案件与警示教育相结合,选取一些典型案件公开通报曝光。
(三)实践创新,整体推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各级党委的统一安排下,认真研究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的内涵和外延、实施主体、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注重与基层民主科学决策机制、基层便民服务工作机制、基层矛盾调查化解机制等三项基础制度和机制的相互配合,探索建立适合本地区实际的具体制度和工作机制,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有益经验,要加大培植试点的工作力度,适时筛选示范点进行现场观摩,交流经验,实现全区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工作的整体推进。提倡并鼓励各基层组织积极开拓,勇于创新,创造性的开展工作,积极发挥典型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及时向全区全市总结推广。每个阶段结束后,各单位都要及时上报工作小结,整体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全面总结提炼、宣传示范最新成果和典型经验,提出建议,撰写各地工作报告。
(四)建立台帐,强化督导。各级党委、纪检监察机关要建立台账化管理制度,把基层党风政风各项工作任务和责任层层分解到区、乡镇、村以及相关职能部门,作为基层党风政风“四督四查”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一要明确专人负责,把日常工作情况记入台账,工作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实行台账化管理。二要建立监督检查月报告制度。各级党委、纪检监察机关及涉农部门每月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1次涉农资金、村级财务、集体“三资”监督检查情况。三要建立信息周报告制度。各单位每周至少上报1篇工作信息,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要抓住“四督四查”这个载体,进一步强化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把推进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建设与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结合起来,深入推进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根据阶段性工作安排,及时跟进督导考评,并将考评结果运用到单位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考核中,对工作主动、效果良好的单位通报表扬,对积极性差、工作缓慢的单位通报批评,工作落后的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
工作方案 篇2
为加快推进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确保创建目标如期实现,按照全县“三城同创”工作总体安排部署,依据《国家卫生县城标准》和省爱卫办对我县国家卫生县城初检情况通报的有关要求,结合创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从20xx年6月开始,全力推进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各项工作,健全完善创建工作各种组织机构,进一步加强领导,充实力量;强力营造创建氛围,在全县形成领导重视、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全民创建格局;全面加强软硬件建设,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力争到20xx年6月前各项考核指标基本达到国家卫生县城标准。
二、工作任务
(一)重点推进七项工作
1、市场建设工作。市场建设是国家卫生县城考核验收的一票否决项。商务局、住建局要加快推进建设步伐,天宝农产品批发市场、北村富民农贸市场确保在年底前完成主体工程,20xx年6月底前建成投用。要按照商务部关于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做到布局合理、样式统一,要有上下水设施,市场周边要配建垃圾转运站和二类以上高标准公厕。过渡市场20xx年8月底前整改完毕,并加强日常监管。
2、公厕、垃圾中转站、果皮箱等环卫设施建设工作。《国家卫生县城标准》中要求“公共厕所、垃圾桶(废物箱)、垃圾收集站(点)、垃圾转运站等环卫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布局合理、数量足够、管理规范、清洁卫生,建成区无旱厕”。《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中要求建成区每平方公里至少建成3座二类以上高标准公厕,按建成区面积15平方公里计算,县城内公厕数量至少达到45个。关于废物箱等环卫设施的设置要求为:废物箱:商业、金融业街道:50~100m;主干路、次干路、有辅道的快速路:100~200m;支路、有人行道的快速路:200~400m;垃圾收集站:收集站的服务半径不宜超过0.8km;垃圾转运站:小型转运站每2-3km2设置一座,垃圾运输距离超过20km时,应设置大、中型转运站。县城管局要牵头做好新建公厕、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的选址、建设工作,合理增设垃圾收集桶、果皮箱,淘汰地坑式垃圾池,确保年底前达到标准要求。
3、市容市貌改造提升工作。县住建局要对主要街道、小街小巷硬化情况进行再摸排,对损坏路面及时维修;对老城区街道两边破旧楼体、平房外露面、虎皮墙、残垣断壁等进行规划整修,做到整洁美观;对建成区内污水管网铺设情况进行再统计,对未铺设地段及早施工,力争实现县城内特别是老城区污水管网全覆盖;牵头对县城内主要街道两侧各种网线实施隐身入地工程,提高市容整洁度。县城管局要对城区内广告牌进行改造,做到店铺牌匾统一尺寸、样式、风格、材质等;规范店铺经营行为,杜绝店外经营、占道经营、露天裸卖、门窗贴字等现象;对小广告进行集中清理,确保基本无涂抹痕迹,并加强日常监管,确保不反弹。交警大队要按照有红绿灯的地方就要有交通指示标识的要求,进一步规范道路标识;要进一步规范交通秩序,规划停车区,画好停车线,禁止乱停乱放。民政局要在有红绿灯的地方设置规范的道路名称标识和地名名称标识,尤其是公园、广场指引标识必须明显;做好现有破损街道指示牌维修工作。
4、建成区辖村厕所改建工作。镇负责对城区辖村居民现有的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厕所进行改造,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施工,将不合格厕所改建为双瓮漏斗式或下水道水冲式卫生厕所,达到“四无”(无臭、无蝇、无蛆、粪便无害化处理)标准。县教体局负责对建成区所辖学校、幼儿园的旱厕进行改造,年底前消除建成区内所有学校旱厕。
5、“五场一中心”建设工作。生活垃圾填埋场、粪便无害化处理厂、污水处理厂、自来水厂、医疗垃圾储运中心要健全各种支撑性材料、批文、管理性文件,总体情况简介等,并加强日常规范管理;粪便处理厂要尽快投用,规范运行,新建水厂要高标准建设;要按照新的《国家卫生县城标准》,积极谋划建设餐厨垃圾处理厂,力争在明年上半年建成投用。
6、病媒生物防制省级评估认定工作。《国家卫生县城标准》中要求“通过综合防制,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其中,鼠密度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蚊、蝇、蟑螂密度至少有一项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其他项不超过标准的3倍”。县卫生局、爱卫办要进一步加大除四害工作力度,加强对小区、单位、饭店、公园、垃圾存放点等四害孳生地的整治力度及对各相关单位的培训、检查力度,加大除“四害”专项经费投入,完善除“四害”设施,指导使用有效消杀药物,确保“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内,年底前完成省爱卫办、省疾控中心对我县病媒生物防制的综合评估工作。
7、健康教育和控烟工作。爱卫办负责在公园、广场增设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及时更换宣传栏内容;电视台负责继续开设健康教育节目,普及健康知识和技能;教体局负责在全县各中小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校内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定期更换。安监局要重点做好县城内企业职工的健康教育,对从业人员定期开展相关的卫生法规、健康知识和职业卫生教育,普及职业卫生、疾病预防、营养卫生、吸烟有害健康等健康知识。医院、商场、超市、汽车站、金融业网点等公共场所,县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等都要有健康宣传设施。卫生局负责编发健康教育宣传资料,组织全县各医疗单位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大型控烟活动。卫生局、爱卫办要继续加大对公共场所控烟力度,同时继续开展无烟医疗卫生单位、无烟学校、无烟单位创建工作。
(二)集中开展四项整治
1、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社区环境卫生集中整治。镇、龙须门镇、化皮乡、开发区等单位要结合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对村庄内外、主要街道两侧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拉乱挂、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现象进行集中整治,深入开展创建卫生示范户活动,做到村内垃圾日产日清,柴草等堆放整齐,无蚊蝇滋生的污水坑、粪坑,村民卫生习惯良好;农户居室内外整洁,无杂物堆放、乱挂等不整洁现象。城区街道办要完成对老旧小区垃圾道的全部封堵任务,要积极开展卫生示范单位、示范小区检查评比活动,做到各单位、居委会、社区整洁有序、干净优美。
2、个体饭店、饮食摊点等食品安全集中整治。食药监局、质监局、工商局要对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和各餐饮企业等认真落实卫生组织制度、内外环境卫生、“三证”(健康证、培训证、餐饮服务许可证,100平米以上、带集中空调的要提供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生产加工流程、库房卫生、“五防”(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鼠)措施,对垃圾密闭存放等工作进行规范整治。尤其要监督各餐饮店落实消毒柜、保洁柜等必备的消毒保洁设施,并正确操作使用,规范消毒记录,餐厨工作人员必须按要求统一着装。规范后厨功能区,张贴相应标识。完善食品加工店功能布局。要尽快启动城北路、城西路餐饮店专项整治,年内打造成小餐饮示范街。
3、“五小”行业集中整治。县卫生局负责牵头对城区小美容美发店、小浴池、小旅店、小歌厅、小食品店等“五小”行业进行专项整治,健全消毒设施,规范消毒方法,落实消毒制度和“四害”消杀措施,强化卫生监督和卫生许可管理,完善卫生设施和基本制度,做到经营规范、管理科学、内外卫生整洁。年内,要选择“五小”行业相对集中连片的区域,打造一批“五小”行业示范店。
4、建筑工地集中整治。县住建局要牵头按照《建筑工地现场与环境卫生标准》,建立健全建筑工地卫生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施工场地、拆迁施工工地、待建工地要设置隔离护栏和实墙围档,其高度不得低于2米,市政设施、道路挖掘施工工地围栏不得低于1.8米。施工工地主要道路要硬化,建筑材料堆放整齐有序,施工车辆要进行冲洗,各类运输车辆实行密闭化运输,杜绝扬尘洒漏。工地生活区宿舍、食堂、厕所等设置及管理符合有关卫生标准要求,排水畅通,无卫生死角和积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有关单位要将创建工作作为本单位一项重中之重工作来抓,必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按照20xx年6月底前所有项目必须达到国家卫生县城标准的目标,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将任务分解细化到月,责任落实到人。调整我县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在宣传、档案、城管、食品安全、工商、疾控等涉及到部门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到创建办,分成几个专业小组,集中办公,充分发挥创建办作用。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创建办要在县城主要出入口设立大型宣传展牌;由县委宣传部门牵头,制定宣传方案,形成媒体、社会、创建单位、服务窗口多形式的大宣传格局,营造领导重视、部门协作、群众支持参与的全民创建氛围;县政府要设立创建专区,及时刊发创建的意义、内容、任务、目标及动态等;电视台要定期播发创卫宣传标语,继续开设“国家卫生县城创建”专栏,对创卫工作中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进行追踪报道,表扬先进,督促后进;城管局牵头负责将公交站牌、街道指示牌全部更换为创国卫宣传内容,沿街多媒体阅报栏、LED屏滚动播报创国卫宣传标语;住建局负责在全县建筑工地围墙上刷写创国卫固定宣传标语、口号;交通运输局要在县内公交车、客车、出租车等车辆上运用电子屏、张贴标语等形式进行宣传,在车站候车室等增加创国卫宣传内容;卫生局、食药监局、工商局负责在五小行业中组织开展创国卫宣传活动;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要通过再动员、设立永久性公益广告、宣传画廊、健康教育橱窗等方式,对创卫活动进行广泛宣传,使创国卫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各成员单位要在县“三城同创”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密切配合,协调联动。按照职责分工和“创卫”时间节点要求,加快软硬件建设,使创卫工作整体有序推进,确保我县如期实现国家卫生县城创建目标。
(四)培树试点,示范带动。各责任单位要积极培树各必检项目的示范点,如小餐饮、五小行业、城中村街巷、居民户、居民区、建筑工地等,年内建立小餐饮示范一条街、居民示范户等,通过示范引领,带动全县各行业卫生水平全面提升。
(五)加强督查,务求实效。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创建办要加大对各责任单位所承担创建任务的督导力度。尤其是七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要实行“月调度、月通报”制度,对行动迟缓、进度较慢的将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影响整体创建进度的,将实行责任追究。
工作方案 篇3
为确保“春节期间”各项工作的安全营运和公司财产安全,根据梁总三次对沙井工业园安全防卫工作的指示和安排,保卫科先后召开了四次科长、队长会议。在邱艺明总助的主持下,召开了工业园、特种公司、混凝土公司关于消防安全大检查联席会议和吴川、闽南、茂名等施工单位联防会议,严密部署了春节前后的安全防范、消防安全的工作措施,采取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形成一个齐抓共管、打防并举的防范网络。其做法汇报如下:
一、健全组织,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1. 为了切实贯彻梁总1月9号在工业园召开的安全保卫、消防安全工作会议指示精神。于1月10日由邱艺明总助主持召开的工业园、混凝土公司、特种公司安全保卫、消防安全联席会议,紧紧围绕节前节后安全、消防的防范和预防工作,并详细布置了检查工作的重点和人员分工,采取查漏洞、找隐患、除根源,确保工业园员工及财产安全。
2. 为了加大防范力度,增强防范力量,确保工业园各项工作的安全运营。于元月30日组织召开了工业园、混凝土公司、特种公司、吴川建筑队、闽南建筑队、茂名建筑队负责人会议。重点是:春节前后实行互联防。一是特种公司抽调24人,为了不影响他们的训练和实习,分两班,值上、下夜,由保安队长带班,重点对工业园围墙内的巡逻和突发事件的应急任务。二是吴川施工队抽调10人,闽南施工队抽调10人,茂建施工队抽调8人,共计28人,于2月9日组织召开了联防人员会议:编制了班组,明确了巡逻,重点,划分了巡逻区域以及对厂房、电梯、高低压电缆和零配件的安全保卫工作,同时,由带班科长负责监督、检查联防巡逻队的工作。
二、 加大消防宣传、教育、检查力度,确保工业园人身和财产安全。
为了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工业园及施工单位春节安全,由保卫科负责组织和协调。从元月17日起,对工业园、混凝土、特种公司和闽南、吴川、茂建、湖南等施工队宿舍,实行三天一小查、七天一大查。同时,张贴了防火图画四十多幅,利用业余时间深入员工宿舍宣传防火知识二十余次。在防火安全检查中,重点检查:私拉乱拉电线,插座,烧饭、烧水器具,易燃易爆和危险物品。在检查过程中,实行定人定责,采取查漏洞、找隐患、除根源,一包到底。通过检查共收缴乱接乱拉插座一百余个,电饭煲四个,电热棒七个,基本上消除了火灾隐患。
三、加强自身防范,确保春节安全。
1. 沙井工业园由于面积大,值班岗位设置8个,加上专家楼、统建楼和混凝土工地都需要保安看守。目前,现有保安26人,分两班,几乎全是单岗,就目前沙井治安状况来看,盗窃、抢劫案件时有发生。因此,工业园的安全防范力量严重不足,急需15名保安员充实到各个值班岗位。
2. 为了做好春节前后的安全防范工作,我们全体科长、队长在做好指挥、协调工作的同时,实行全员上阵,亲临一线,投入到安全防范工作中去。
3. 在春节期间,凡进出工业园的车辆,一律实行车车必查(本公司车辆除外)的规定。在检查中,要求车厢、驾驶室、底盘、全方位的细致检查,确保万无一失。凡来工业园探亲访友,一律实行证件登记制度。如有参观和企业进驻看房人员,必须有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进入,否则,不予入内。发现可疑人员应及时报告当班科长、队长,并及时汇报公司领导。对各施工队留守施工人员共办理(黄、蓝、白)临时出入证100张,达到了各施工队留守人员100%办理了临时出入证的要求。同时,成立了突发事件应急小分队,明确联络信号,制定了应急方案及处理程序。
总之,我们有决心、有信心、有能力保证工业园的财产安全,让全体员工过上一个祥和、快乐的春节!
工作方案 篇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根据省、市督查组提出的反馈意见,扎实有效地做好“两基”整改工作,努力提高“两基”整体水平。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提高认识,加强“两基”整改工作的领导。
确保教育“两基”重中之重的地位,提高“两基”水平,是基础教育发展的基础,是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建设教育强镇的需要,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职责。我们要落实依法治教、强化政府行为,用“xxxx”的要求来检查巩固,提高“两基”成果的成效,抓住薄弱环节,加大整改力度。
二、切实加强学校管理。
1、学校各项制度要完善,该归档的要归档,该上墙的要上墙。
2、认真研究控辍防流措施,落实责任,进一步落实“控辍”责任制,将“控辍”与评先评优、职称晋级、教师聘任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加强学籍管理,落实“入学通知”、“异动及时报告”制度;坚持不懈地抓好“控辍”。要面向全体学生,特别关爱“学困生”,尊重其人格尊严,因材施教,克服厌学情绪,遏制辍学现象。
3、校长要对本学期学校经费进行全面了解,并制定好经费使用计划,做到科学合理使用学校经费。
4、加强学校卫生管理,确保校园整洁干净,无脏、乱、差现象,加大对食堂的监管力度。
5、按要求对化学危险品存放、体育设施以及功能室通风换气等不合格的现象进行彻底整改。
7、要经常开展师生文明礼貌、安全卫生等教育,努力培养师生的良好习惯。
8、加强对学校办学行为、教职工教育教学行为的检查和管理。按规定开齐开足课程,按规定的时间作息,杜绝开设重点班、利用节假日补课、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和乱收费现象的发生。
三、要全力抓好学校安全工作,确保不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1、坚持预防为主,加强师生体育锻炼,严格控制传染性疾病在学校发生蔓延。
2、各学校施工现场要按要求设置安全防护,并加强对学生的管理,确保施工场地安全。
3、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交警、农机、运管等部门积极配合,加强检查,确保交通安全。
四、认真实施课程改革实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1、引导教师转变教育观念,按照新课程标准,实施新教材实验,建立实验评价和质量监控体系,提高实验的效度、信度和科学性。
2、加强教育科研工作,充分发挥校际教研组的作用,集中力量研究并解决教改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提高课题研究水平,优化课程结构,提高课堂教学效益。推广现代教学技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4、努力提高教师学历层次。鼓励教师积极参加各种提高学历层次的进修,同时按要求参加各种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自己的文化、业务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