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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督导工作方案

2025/08/18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重点工作督导工作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重点工作督导工作方案 篇1

根据《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及《新疆尔自治区结核病防治工作质量考评方案(20xx年版)》《xx县结核病控制实施方案》的要求,所辖乡(镇)、管理区卫生院的结核病防治工作每个月一次督导,每次督导每个乡(镇)、管理区不少于一天,全年至少督导12次以上的`要求,经县卫生局研究决定,对全县各乡(镇)、管理区结核病防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督导内容:

1、卫生局下达的肺结核病人发现任务完成情况。

2、各乡镇卫生院门诊医生对可疑肺结核病人登记,转诊,推荐情况。

3、乡镇结防医生对免费治疗活动性肺结核抗结核组合药品管理程序及面试下服药情况。

4、乡镇结防医生对村级医生及病人督导频度,督导记录等病人的治疗管理情况。

5、涂阳肺结核病人密切接触者筛查情况及病人追踪情况。

6、免费治疗活动性肺结核病人随访查痰及时情况。

7、乡镇查痰点查痰工作开展情况。

8、培训及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开展情况。

9、定点医院感染科和其他制定科室负责肺结核病转诊情况。

10、定点医院痰涂片检查和痰培养工作开展情况。

11、结核病门诊疑似病人登记、治疗情况。

12、抗结核药品管理发放情况。

二、范围及方式:

县定点医疗结构,各乡(镇)、管理区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核查、座谈交流、访视患者等方式开展。

三、督导时间:

每月督导一次,每次督导每乡镇一天,每月督导时间根据安排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1、请定点医疗结构,各乡(镇)、管理区卫生院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资料准备。

2、抽调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人员进行督导。

3、督导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导情况汇总报卫生局。

重点工作督导工作方案 篇2

为了保证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教育督导条例》《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改革的意见》及市教育局秋季开学工作会议要求,拟定于9月7日至18日组织开展20xx年全市秋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为确保督导工作高效实施,经教育督导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并报局党委同意,特制定20xx年秋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方案。

一、领导小组

总指挥: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督导范围和内容

(一)自查督导覆盖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二)在全面了解掌握全市开学工作动态、收集典型经验的基础上,突出以下几个重点:

1.安全工作方面。重点督查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及"三防"建设落实情况;校园一键式报警设施安装情况;开学初是否对校园及周边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是否对中小学生集中开展了安全教育;是否突出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安全教育重点。

2.疫情防控方面。重点督查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的建立、师生员工健康监测及管理、宣传教育三个方面。

3.规范办学行为方面。重点督查是否落实招生政策;是否有大班额现象;是否均衡编班;是否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是否积极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是否严格落实收费政策。

4.教师队伍建设方面。是否按规定配齐教师;教师学科及专业结构是否合理;了解音体美及小学科学等学科教师配备情况;是否超编配备代课教师;教职工分工分课是否均衡;学校管理干部兼课情况;是否有关于教师有偿家教家养或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课的`整治方案。

5.教育教学方面。重点督导学校是否开齐开足课程;是否有落实教学常规管理的工作细则。

6.食堂管理方面。是否存在浪费现象;是否实施"明厨亮灶"工程;是否公示带量菜谱及成本核算,做到保本不盈利;是否设立采购台账;是否成立膳食委员会;是否落实校长、教师陪餐制度;调查师生就餐满意度情况。

7.局机关干部下校指导方面。开学期间,局班子成员、股室长等局机关干部是否下校指导开学工作。

三、督导程序

(一)学校(园)全面自查。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根据督导内容开展自查自纠,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好相应附件。

(二)中心学校全面督查。各中心学校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收集并整理辖区内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自查表,指导各校(园)全面排查,建立问题清单,逐项及时解决。

(三)教育督导中心全面督导。教育督导中心组织督导组对所有市直学校、部分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进行抽查(10所学校以上的镇、街道覆盖率50%以上,10所学校以下的镇、街道全覆盖)。听取市直学校校长、中心学校校长开学工作汇报(安全、人事、教学、督导等分管负责人须参加),实地察看校园、查阅资料、访谈师生,并将督导基本情况向各单位反馈。

(四)教育系统全面通报。督导中心将根据各督导组督导情况形成专项督导报告,经局党委审核后,向全市教育系统通报。

四、人员安排

第一督导组

组长:xxx

指导员:xx

成员:xxx

督导单位:一中、二中、四中、五中、陶瓷烟花职校、五雅中学、德才外语学校、渌江职业技术学校。

第二督导组

组长:xx

指导员:xxx

成员:xxx

督导单位:来龙门街道中心学校、李畋镇中心学校、白兔潭镇中心学校、浦口镇中心学校、王仙镇中心学校、沩山镇中心学校、青云学校、机关幼儿园。

第三督导组

组长:xxx

指导员:xxx

成员:xx

督导单位:阳三石街道中心学校、船湾镇中心学校、泗汾镇中心学校、沈潭镇中心学校、孙家湾镇中心学校、东富镇中心学校、特殊教育学校。

第四督导组

组长:xxx

指导员:xx

成员:xxx

督导单位:仙岳山街道中心学校、明月镇中心学校、嘉树镇中心学校、茶山镇中心学校、均楚镇中心学校、石亭镇中心学校。

第五督导组

组长:xx

指导员:xxx

成员:xxx

督导单位:国瓷街道中心学校、长庆示范区中心学校、左权镇中心学校、板杉镇中心学校、枫林镇中心学校、官庄镇中心学校。

五、工作要求

1.督查结束后,各组资料员收集整理好督导资料,形成书面督导报告,组长审核后于9月23日前交综合办易景军处。

2.督导组要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做到廉洁自律,不得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重点工作督导工作方案 篇3

为深刻吸取商丘柘城“6.25”重大火灾事故惨痛教训,从即日起至9月30日,在全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九小场所”和沿街商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镇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推进“九小场所”和沿街商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有效防范化解火灾风险,坚决防止类似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镇火灾形势平稳。

二、组织机构

镇人民政府设立消防安全防范指挥中心。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指挥中心下设镇指挥中心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由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李朝荣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

三、治理范围

全镇小生产加工企业(包括扶贫车间)、小商店、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美容洗浴场所、小旅馆、小网吧、小诊所、小培训机构、小餐馆等“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

四、整治重点

专项治理工作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突出整治安全出口不畅通、防火分隔不到位、违规留宿住人、违规用火用电、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到位等重点问题。

五、整治措施

(一)对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九小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擅自营业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二)对存在经营、仓储、住宿“三合一”或“多合一”的,限期搬出住宿人员;搬出确有困难的,必须在住宿与经营、仓储部分之间设置符合标准的防火分隔,住宿部分应设置在靠近门窗、便于逃生位置,且留宿人员不得超过2人。不符合标准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三)对在外窗或阳台安装影响逃生的防盗窗和广告牌的,防盗窗必须设置易于从房间内部开启的装置,便于逃生和救援。未设置的,责令立即拆除;拒不拆除的,一律依法强制拆除。

(四)对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道的,营业期间锁闭安全出口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强制执行。

(五)对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的,吊顶、墙面等装修采用可燃材料的,一律依法责令拆除;市场监管部门要从市场经销源头彻底清除易燃可燃的彩钢板。

(六)对饭店、网吧、美容、娱乐场所内设置包间、休息室,变相留宿人员的,要立即清理留宿人员,对住宿部位一律依法实施临时查封。

(七)对各场所厨房以外使用、存放液化石油气,违规储存、经营、使用烟花爆竹、油漆、汽油等易燃可燃物品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行政拘留。

(八)对电动自行车在门厅、楼梯间、走道、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并督促整改到位。

(九)对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老化、残损、破旧电线未及时更换;用铜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超负荷用电的;电线未做穿管保护,未在灯座、开关底部安装阻燃板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并督促整改到位。

(十)对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逃生绳、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探测器等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一律依法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十一)对存在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予以临时查封;对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查封的场所、部位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六、工作要求

(一)专项排查整治。组织镇消安委成员单位、网格员、公安派出所、“一村一警务助理”等力量对“九小场所”、沿街商铺开展排查摸底,逐一登记造册,逐一开展消防检查和宣传提示,检查要有记录、有图片、有台账,并将场所基本信息和检查情况录入综治网格化管理等相关信息系统。镇政府组织消防监督人员、消防文员对逐一进行分包,开展相关培训和业务指导。7月31日前,要摸清检查单位底数和场所基本情况,建立检查台账。

(二)强力推进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逐单位、逐场所建立隐患问题、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三个清单”,并按照网格划分,对辖区“九小场所”和沿街商铺进行划片包干,逐一明确分包督导人员,按清单督促隐患整改,切实形成工作闭环。9月10日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全部督促整改完毕。

(三)精准宣传教育。发动基层力量,采取约谈业主、传单入户等形式,上门开展宣传提示。

(四)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忧患意识、底线思维、问题导向,主要负责同志亲力亲为,抓住重要工作、重大问题、关键环节,真正走到、看到、落实到位,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红线。全面发动基层网格化管理力量,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和消防宣传教育。

(五)严格责任追究。凡发现隐患排查有死角、有盲区、有漏洞,问题整改不精准、不果断、不及时、不到位,工作没有形成闭环的,要通过诫勉谈话、上级约谈等形式进行严肃处理。凡发生火灾事故的,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即对发生的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得到处理不放过),逐一进行责任倒查,一律依纪依法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和有关部门监管责任。要全面压实单位场所主体责任,综合运用执法、曝光、纳入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等手段,让法人代表把安全生产的职责刻到脑子里、落实到行动上。

重点工作督导工作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20xx年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委厅“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切实解决教师队伍中存在的师德师风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打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一次中小学师德师风专项督查活动。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紧紧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立德树人的教育工作根本任务,以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核心,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着力解决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教育行风明显好转,树立教育和教师新形象。

二、督查对象

全省中小学校(包括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及在职中小学教师(含民办学校教师)。

三、督查内容

1.违规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

2.利用学生入学、转学、编班、排座位、选班干部等事项收受家长“红包”;

3.接受家长宴请(含谢师宴),参加家长组织的娱乐消费活动;

4.组织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

5.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

6.教育行政部门对本地师德师风行为监管不力;

7.其它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四、督查时间

20xx年4月—20xx年7月。

五、督查方式和步骤

采取各地自查自纠和联合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以下三个步骤进行。

(一)自查自纠(4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督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采取强有力措施予以纠正;对违反师德规范,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自查结束后,于4月29日前形成书面报告,报省教育厅师资处。

(二)联合督查(5-6月)。省政府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组成以省督学为组长,省教育厅基教处、职成处、师资处、督导办、驻厅纪检组、治理办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联合督查组,对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进行专项督查。专项督查工作程序如下:

1.实地督查。听取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汇报,对学生进行不记名问卷测试,对学生家长进行电话访谈。

2.接受举报。接受举报,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办公地点(督查组下去前一周在市、县本地媒体公布);

3.核查处理。分类整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对相关举报即收即查,强化督办;对反映强烈的问题,联合督查组将实地调查。对于学校教师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校长、局长均要受批评处理,当事人评优晋级一票否决,如有不实行的学校和相关教育行政负责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重点调查。对信访反映集中的市、县(区)、学校,省教育厅将抽调人员组成调查组,进行重点调查。对违规违纪的典型案例,将在全省通报,公开曝光。

(三)督查总结(7月)。省政府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根据联合督查组反馈的情况,向全省通报督查结果。对师德建设工作不力,导致所辖域内师风严重不正、出现重大违法违纪案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市、县(区)、学校提出通报批评,约谈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主要负责人,纳入对市、县(区)、学校年度考核评比内容。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开展师德师风专项督查是回应群众关切、解决群众关心热点难点问题、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必要工作和有效形式,是促进教师作风转变,树立风清气正教育行风的重要举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作为第一责任人,尽快动员部署,从实际出发,带头立规矩、定制度,带头促整改、抓落实,推动学校依法治校,教师依法从教。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各地要根据此次专项督查的内容,结合《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试行)》(赣教发〔20xx〕9号)所列的10种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迅速组织排查,切勿浮于表面、流于形式。各地要严格落实师德师风问责制度,实行一级管一级,对存在违反师德行为的教师,根据情节轻重不同进行诫勉谈话、警示教育、通报批评或给予相应处分,直至降低专业技术等级、撤销教师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切实起到刹风整纪,从严治教的威慑作用。

(三)建章立制,立足长远。

各地各校要以此次专项督查工作为契机,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健全师德教育机制、奖励机制、考核机制和惩处机制等,整合运用,达成长效。师德师风考评结果与教师聘用、评优、晋职、绩效工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等紧密挂钩,形成整治师德失范行为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