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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国卫活动实施方案

2025/08/18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创国卫活动实施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创国卫活动实施方案 篇1

为提高公共场所的整体卫生水平,根据我区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区的统一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区为目标,以建立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完善公共卫生体系为核心,以整治“五小”行业为重点,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结合国家和省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加强监管力度,全面落实创建国家卫生城区各项任务,努力实现创建目标,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二、治理范围

(一)宾馆、饭店(小吃店、小快餐店)、旅店(小旅馆)、招待所、酒吧、茶座;

(二)公共浴池(小浴室)、理发店(小美容美发厅)、美容院;

(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戏厅(室)、舞厅(小歌厅)网络广场(小网吧);

(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

(五)博物馆、图书馆;

(六)商场(店)、书店;

(七)候诊室、候车室、公共交通工具;

(八)自来水厂和二次供水单位。

三、目标任务

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以下筒称《标准》)规定,全区公共场所达到以下要求:

(一)经营单位有有效卫生许可证;

(二)卫生管理制度健全,设有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三)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四)“五病”调离率达到100%;

(五)各类公共场所室内环境整洁,清洗、消毒、通风等各项卫生措施得到落实;

(六)从业人员操作规范,卫生指标达到国家有关标准。

四、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时间为7月至5月,分3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全面推进阶段(7月至10月)。明确我区公共场所的创建任务和责任分工,确定重点整治内容,制定具体方案,制定具体标准。对管辖单位实行排查,组织人员对各单位创建工作进行巡回督导,找出差距,清理与《标准》不符等问题。组织相关部门、街道、社区人员逐户上门张贴卫生标准,讲解卫生知识,指导卫生达标。

第二阶段:重点提高阶段(11月至12月)。采取分类管理方式,对无工商营业执照,无卫生许可证的业户由工商部门取缔;对工商部门无法取缔的,由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执法,集中力量解决“钉子户”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重案户”的取缔问题。对重点单位要反复监督,务求达标,进一步提升创建水平。

第三阶段:巩固成果阶段(年1月至5月)。要逐步建立长效机制,在全区推广公共场所卫生等级评定公示办法,促进消费者对公共场所卫生状况的社会监督,充分调动消费者和业主的积极性、主动性,积极引导业主自律,诚信经营,促进经营单位加强自身卫生管理,进一步提高我区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水平,预防控制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公共达标成果,防止反弹。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责任落实到人。充分发挥卫生职能作用,对所监管的对象做进一步的分工,真正做到事事有人管、店店有人抓,不留死角。将卫生执法监督任务分配到具体人员,挨门逐户的进行监督指导,务求达标。无论哪方面出现问题,都要追究责任。

(二)突出重点,明确任务,取得全面达标。要认真学习新的《标准》,准确掌握评审标准,将小浴池、小美容美发厅、小歌舞厅、小旅店、小网吧等“五小”行业的综合治理作为创建推进工作的重点,对其存在的问题,要反复检查,直到达到要求为止。对无证照业户,要坚决予以取缔。要以年检和新企业办证为切入点,严把卫生许可证准入关,提高企业自身建设。

(三)掌握标准,加大力度,培训创建骨干。加强对卫生监督员及所辖业户的业务培训,在准确掌握评审标准的基础上,做好培训计划,确定培训时间、墙训范围、印制培训资料,统一组织培训班。进一步明确创建内容和创建标准,提高技术指导水平,提高创建效果。

(四)严格要求,完善资料,做好基础工作。按照创建申报的要求,高水平、高质量地完成创建的准备工作,把从业人员体检、培训资料、相关监测资料等进行认真归档立卷,专人妥善保管,为全面深入开展创建工作提供完整、祥实、科学的参考依据,客观真实地反映卫生监督部门的'创建结果。

(五)广泛宣传,多方动员,营造创建氛围。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及时总结创建经验和不足。在做好执法检查工作的同时,积极做好法制宣传和卫生知识的普及,把整治过程中的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曝光。要调动区民参与创建卫生城区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动员一切社会力量为我区创建卫生城区贡献力量。

(六)加强协调,主动沟通,做好配合工作。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既要按照分工要求,有计划地组织监督检查,恪尽职守,又要积极主动地与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形成监管合力,务求全部达标。

六、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专项整治战役领导小组。区卫计局局长王文革担任组长,区卫计局副局长武晓君担任副组长。成员单位为区卫计局、区卫生监督所、区质监局、区工商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区公安分局、区文体局。

创国卫活动实施方案 篇2

为实现争创国家卫生城区目标,按照《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区三年规划》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创建国家卫生城区餐饮业卫生专项整治战役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我区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区的总体目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版)》,精心组织、广泛发动、从严治理,高起点、高质量、高标准地推进创建工作全面开展,确保我区餐饮业卫生全面达到创建国家卫生城区的各项指标要求。

二、工作目标

年12月底前全区餐饮业卫生管理工作全面达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标准”,通过国家验收。

三、重点内容

按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版)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规定,对餐饮单位组织专项卫生监督检查。重点内容包括:

(一)继续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行为,规范小餐饮单位的卫生监督管理。

(二)进一步落实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落实食品采购、索证、台账和验收制度,加强针对餐饮单位未按要求索证索票和建立台账的产品进行重点抽检,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不符合卫生要求原料的`行为。

(三)通过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实施,进一步完善企业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和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卫生监督公示制度等相关制度,不断加强诚信体系建设,促进餐饮单位自律行为。

(四)严肃查处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对典型案例和大要案及时曝光,提高查处力度,增强餐饮单位依法经营的自觉性,更好地保障食品安全。

(五)加强和改进对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卫生监管,提高食堂和集体用餐供应单位的卫生规范化。

(六)大力开展爱国卫生工作,餐饮单位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除“四害”防范措施和消杀记录。

四、工作要求

(一)区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于 7月20日至9月10日,组织开展对辖区餐饮单位的集中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在专项监督检查中,现场检查可参考《餐饮业专项监督检查现场检查表》的内容进行。区领导小组将组织对全区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指导、培训和督查。

(二)专项监督检查过程中要积极组织向社会宣传,扩大专项监督检查的影响和效果,媒体跟踪报道。

(三)检查组要重点对落后的地区和餐饮条件较差的单位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地区应括城区和农村;检查的对象包括餐饮单位、学校和其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监督检查覆盖面要达到100%。

(四)全面实施餐饮业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工程,每个餐饮单位都要建立量化分级管理档案,办证超过一年的卫生许可证要有量化分级标识。餐饮单位要建立量化分级管理档案,内容包括食品卫生监督量化表、评价表、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卡、卫生监督意见书,现场检查笔录、检查表等。

(五)区卫生监督所每月按《餐饮业专项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的要求汇总数据信息并向主管部门上报工作总结(含电子版)。

五、组织机构

区政府成立区餐饮业卫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区卫计局局长王文革担任组长,卫生监督所所长岳增堂担任副组长。成员单位为区卫计局、区卫生监督所。

创国卫活动实施方案 篇3

为加快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步伐,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xx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和市教育局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意见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创建目标

通过创卫工作,广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完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提高学校卫生管理水平;规范学校健康教育,强化师生卫生意识和习惯养成;改善校园环境卫生,保障师生身体健康,以构建生态文明城市为目的,确保顺利通过创建工作。

二、学校成立“创卫”领导小组

为了更好地落实xx市教育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各项工作任务,学校成立“创卫”领导小组。

组 长:xx(校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xx(副校长)xx(副校长)谭xx(副书记)

成 员:xx

三、创建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1、按照教育局总体部署,学校成立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执行组长,负责协调、指导学校创建工作。

各科室、年级组、教研组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同时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创卫工作取得实效。

2、各班要把创卫攻坚工作作为学生习惯养成教育,绿色生活理念的培育,作为今年的教育重点之一。

(二)广泛宣传,营造气氛

要大力开展创卫工作的宣传动员,通过国旗下的讲话、宣传栏、手抄报、征文比赛、演讲比赛、黑板报、校园广播、校园网络、班(队)会等多种渠道,大力宣传创卫活动,营造浓厚的创卫氛围,让广大学生、教职工了解“创卫”的意义,积极主动参与到创卫活动中来。

(三)加强健康教育工作

1.要切实贯彻落实《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精神,并将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100%开设健康教育课程,做到有教师、有课本、有教案、有教具、有课时、有课时、有评价,课时安排在学校总课表上标明。通过健康教育课向学生传授健康知识,促进学生养好良好的卫生习惯,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小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卫生行为的形成率。

2.加强健康教育师资培训工作。学校把健康教育师资培训列入在职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计划,不断提高教师开展健康教育的水平,确保健康教育课的质量。

(四)加强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1.认真开展学生常见病的防治工作。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加强学生健康监测、指导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岗位职责,认真落实工作措施,切实加强学生视力保护工作。

2.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做好新入学儿童验接种证查验工作。要开展晨检工作,做好因病缺课登记、就诊情况追踪,疫情报告,无瞒报、漏报现象;建立传染病等学校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有专门教师负责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五)强化校园及周边环境卫生的治理工作

1.进一步健全学校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落实环境卫生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好各项工作。

2.加强校园环境建设,认真开展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各校要积极开展绿化、美化,结合各自实际,加强校园环境建设,努力创造环境育人的良好氛围。清除校园及周边的`垃圾,做到随时产生,随时清理,消灭死角死面,使校园及周边得到彻底净化。确保校园内外环境整洁、美观、卫生状况良好。教室清洁明亮,通风良好,空气清新,保持干净整洁;办公室、教室无“脏、乱、差”现象;外环境整洁、绿化美化,做到无杂草、无乱丢废物、无痰迹、无污水、无乱写乱画、无蚊蝇滋生等。

3.加强对学校厕所的卫生管理。学校厕所应符合标准和卫生要求,及时消毒杀菌,保持干净、卫生,不得有乱贴、乱画现象。

4.在校园内开展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的“洒扫应对”工作,其中鼠蚊蟑螂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

(六)根据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的总体要求,逐项对照《xx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和市教育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目标任务,同时要收集整理创卫资料、总结及汇报材料,及时查漏补缺,对存在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加大力度及时整改,巩固完善各项目标任务,确保实现目标任务,确保实现任务达标。

四、加强督查,实行问责

学校创卫工作领导小组将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对对各科、年级组、班级进行督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同时对“创卫”工作成绩突出的班级和个人予以宣传表彰。对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不能如期完成相关攻坚任务限期整改,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高级中学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提要:加强校园环境建设,认真开展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各校要积极开展绿化、美化,结合各自实际,加强校园环境建设,努力创造环境育人的良好氛围。

创国卫活动实施方案 篇4

为巩固提升省级卫生县城创建成果,营造优美洁净城乡环境,提升城市品味,促进人民身心健康,依照《国家卫生县城标准》有关要求,根据县委、县政府《三城同创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安排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市县全会安排部署,紧紧围绕我县“特色中等城市建设战略”总体要求,按照“注重过程、全面对标、强力创建、确保结果”的工作思路,动员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国家级卫生县城创建工作,努力将县城建设成基础设施更加配套完善、市容景观更加整洁有序、人居环境更加优美舒适、社会秩序更加安定和谐、文化生活更加健康高雅、城市形象更加文明向上的国家级卫生县城。

二、目标规划

20XX年启动国家级卫生县城创建工作,对照《国家卫生县城标准》有关要求,动员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力量,开展全民创国卫活动,力争通过3年的努力,到20XX年各项指标基本达到国家卫生县城标准并通过国家爱卫办考核验收,建成国家卫生县城,为我县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尽早建成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三、主要任务指标及责任分工

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是一项系统工程,其验收考核项目包括9项内容、52项指标,覆盖各乡镇、城区街道、村、社区和各部门、各行各业。各乡镇和各单位要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国家卫生县城标准》要求,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工,履职尽责,全面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1、县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爱国卫生工作的法规政策,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实行目标管理,主要领导担任爱卫会主任,重视爱国卫生工作和卫生创建活动。爱卫会组织健全,在爱国卫生工作和创建活动中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各委员单位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2、爱国卫生工作有计划,有经费,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档案管理规范。卫生创建工作纳入县城发展规划,有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以城带乡,整体发展。

3、充分发动群众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经常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卫生创建活动。

4、县爱卫办具备与所承担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编制、人员、经费和工作条件,所辖乡镇(城区街道)、村(居)等基层单位有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

5、设立卫生问题建议与投诉平台,健全群众监督机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核查和整改,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90%。

牵头单位:爱卫办

责任单位:政府办、组织部、编办、发改局、财政局、城管局、住建局、统计局、信访局,县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城区街道办

(二)健康教育

1、健康教育机构、网络健全,相关人员和经费足额及时落实。各级医院及防保机构有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能承担起健康教育业务技术指导的职责;社区、学校、卫生室等健康教育网络能够积极发挥作用。

2、中小学校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通过学科教学和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学校健康教育开展率达100%,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90%,学生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80%,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5%。

3、医院、卫生院、卫生室(所)设置有健康教育宣传栏,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向病人及其亲属开展健康教育,住院病人及其陪护家属相关健康知识知晓率≥80%。

4、县、乡镇、社区(村)、卫生院(室)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按照《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规划》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举办卫生知识讲座,向社区居民传播健康知识。居民健康基本知识知晓率≥80%,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70%,基本技能掌握率≥70%。

5、各行业结合单位特点开展有关职业病防治、疾病预防、卫生保健、控烟、心理健康和伤害预防等方面的健康教育活动,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

6、各类公共场所和各传播媒体设立健康教育宣传平台,能紧密结合卫生防病工作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卫生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 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对卫生创建活动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

7、积极开展控烟工作,无烟草广告,公共场所设有禁烟标志并监督落实。

牵头单位:卫生局

责任单位:宣传部、编办、爱卫办、财政局、教体局、电视台、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工商局、城管局、商务局,安监局、冶金公司、环保局、农牧局、林业局、水务局、疾控中心等县直单位和各乡镇、城区街道办

(三)环境卫生

1、各项建设符合规划实施要求,路网体系完善,道路路面平整完好。排水设施完好、畅通,污水暗管(沟)排放,县城下水道管网覆盖率≥80%。

2、公共厕所、垃圾桶(废物箱)、垃圾收集站(点)、垃圾转运站等环卫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布局合理、数量足够,管理规范、清洁卫生,建成区无旱厕。

3、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运输有专门队伍,主要街道保洁县城不低于12小时。建成区内垃圾容器化覆盖率≥80%,垃圾日产日清,密闭储存清运,密闭清运率达到100%。

4、县城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场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生活垃圾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率≥80%,污水处理厂污泥得到妥善处理,不产生二次污染。

5、卫生责任制落实,市容美观有序,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摆摊点现象。集贸市场卫生设施完善,功能分区合理,活禽售卖、宰杀设置相对独立的区域,管理良好。

6、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建筑物料、施工泥土不得影响道路通畅和环境卫生,工地噪声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

7、河道、湖泊等水体的水面清洁,无漂浮垃圾。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

8、建成区绿化符合要求,公共绿地养护良好,绿化覆盖率≥30%,路灯亮灯率≥95%。

9、建成区内禁止放养家禽家畜,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不得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和周围居民正常生活。

牵头单位:城管局

责任单位:住建局、水务局、公安局、农牧局、工商局、教体局、环保局、国土局、园林局、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广通公司、新联通公司、宽城镇、化皮乡、城区街道办等有关单位

(四)环境保护

1、建立了环境保护工作机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了环境规划并经县级人大或政府批准后实施,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近3年内未发生较大(ⅲ级)以上级别环境污染事件。

2、水环境质量、空气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区或环境规划要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3、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水、废气达标排放率100%。生活污水处理率要达到80%以上。

4、医疗、危险废弃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现安全贮存和处理,医源性污水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牵头单位:环保局

责任单位:城管局、水务局、卫生局、住建局、公安局、安监局、冶金公司、黄金公司、煤炭公司等有关单位

(五)病媒生物防制

1、认真贯彻落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方针,防制人员、经费落实,防制措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防鼠防蝇设施完善,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

2、在化学防制中,注重科学合理用药,不使用国家禁用的药物。

3、县城积极开展病媒生物监测工作,监测方法规范,数据可靠,能够基本反映病媒生物危害的现状。

4、通过综合防制, 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其中,鼠密度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蚊、蝇、蟑螂密度至少有一项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其他项不超过标准的3倍。

牵头单位:卫生局

责任单位:爱卫办、财政局、疾控中心、城管局、农牧局、粮食局、林业局、各乡镇、城区街道办等有关单位

(六)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及公共场所卫生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监督监测与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连续3年内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饮用水污染事故、职业危害事故。

2、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集中供水单位及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具有有效许可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生产经营条件、操作过程符合相应法规规范要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具备相应岗位的基本卫生知识并掌握卫生安全操作规程。

3、食品生产单位不采购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按照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无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现象。

食品销售单位无变质、腐败、假冒伪劣食品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食品,销售的定型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法律的规定要求。

各类餐饮服务单位、集体食堂防尘、防蝇、防鼠及上下水设施和冷藏设备齐全,有餐具消毒、保洁设施并运转良好,食品原料和制售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无交叉污染。县城餐饮服务单位实行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90%。

4、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单位管理规范,自身检测和卫生监督机构监督、监测资料齐全。集中式供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和二次供水的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5、旅馆、美容美发厅、歌舞厅、公共浴室、网吧等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公共用品的清洗、消毒设施齐备,工作人员操作符合卫生规范要求。县城影剧院、图书馆、展览馆、商场等场所应当有良好通风采光条件,合理配备垃圾箱和卫生公厕。

6、企业职业卫生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依法进行职业卫生审查,企业对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7、全面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的除外),无注水猪肉和病死猪肉上市。集中生猪屠宰点符合《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要求,无对生猪或者生猪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现象。

8、县城普通中小学设卫生室,按学生人数600:1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学校教学建筑、环境噪声、教学采光照明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学校食堂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饮用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牵头单位:食安办、卫生局、水务局

责任单位:文广局、安监局、消防大队、人社局、总工会,食药监局、工商局、质监局等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七)传染病防治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规划、有制度、有措施,有关资料齐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达到国家规定要求,重大疾病控制按期完成国家规划要求,近3年无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

2、医疗机构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有健全的医院感染控制、疫情登记报告制度,对传染病、医院感染暴发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规范报告和处理。医院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和专科门诊,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感染科。

3、免费实行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95%;有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办法,居住期限3个月以上的儿童建卡建证率 ≥95%;预防接种规范,安全接种率100%,幼托机构、学校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开展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4、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其中自愿无偿献血≥90%。依法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医疗服务秩序良好。

牵头单位:卫生局

责任单位:教体局、疾控中心、各级医疗单位和其他县直单位、各乡镇、城区街道办

(八)社区卫生

1、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达到国家或省级有关要求,设置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能充分发挥作用。

2、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坚持定期开展检查评比活动。积极开展创建卫生社区、卫生楼(院)活动。

3、环境整洁,绿化、美化,车辆摆放整齐,楼道内不堆放杂物,无违章搭建,无非法小广告。

4、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收集和公共厕所管理符合卫生要求,无乱排乱倒现象。

牵头单位:城区街道办

责任单位:卫生局、城管局、爱卫办、文明办、宽城镇等有关单位

(九)县城所在镇卫生

1、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合率高于所在省平均水平。

2、建有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镇卫生院,配置医疗用房、设备和人员,医生取得合法执业资格。

3、30%以上村庄建成省级卫生村。

4、自来水普及率≥90%,其中学校自来水普及率≥95%,定期开展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70%,其中学校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80%。

5、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村庄主干路硬化,支路平整。村容整洁,村内垃圾密闭存放,定期清理,柴草、杂物堆放整齐。无蚊蝇孳生的污水坑、粪坑。

6、积极开展创建卫生户活动,农户居室内外整洁,村民卫生习惯良好。

7、村内家禽牲畜实行圈养,无散放牲畜、家禽。

牵头单位:宽城镇

责任单位:卫生局、城管局、水务局、教体局、农牧局、

财政局、爱卫办、交通运输局、农工委、城区街道办等有关单位

四、创建进程规划

第一阶段:启动创建阶段(20XX年6月-20XX年7月)

组织召开全县创建工作动员会,成立县创建领导小组,制定《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细化创建任务。各成员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创建领导组织,立足职责配套制定规划、方案。县委宣传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集中宣传,广泛宣传创建的内容、意义、任务和要求,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为全面开展创建活动打好基础。各单位根据方案XX县里安排部署对标《国家卫生县城标准》,启动创建工作,完成年度创建任务。

第二阶段:全面创建实施阶段(20XX年8月—20xx年12月)

各有关乡镇、城区街道,各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卫生县城标准》的各项内容,结合所辖区域和本部门承担任务大力开展各项创建活动。县创建办牵头组织开展系列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创卫工作顺利高效开展,为全面完成国家卫生县城创建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第三阶段:创建攻坚、迎检验收阶段(20XX年1月―20XX年11月)

按照创建标准和目标任务,县创建办组织各级各部门围绕重、难点问题开展集中攻坚行动,健全完善档案资料,确保全面达标并进行初评自查;迎接国家省、市初步考评,根据国家、省市意见制定整改措施,进行查漏补缺、整改提升,确保按标准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创建任务,并打造宽城创建工作亮点。全面做好迎接国家爱卫办验收准备工作,力争顺利通过考核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是全面落实十八大精神,优化我县发展环境和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是提升城市品位,提高群众整体素质和生活质量的实质性过程,是一项“得人心、暖人心、聚人心”的民生工程。各单位、各部门一定要深化对创国卫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全力落实好各项创卫工作,努力形成全县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充分认识创国卫工作的艰巨性和长期性,县创建办要积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切实承担组织协调职责,要根据创卫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制定创建工作阶段方案,确保创卫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单位、各部门要将创卫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创卫工作的组织领导,必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要根据规划要求,结合各自职责,制定好相应的创建规划。要将目标任务分解细化,工作落实到岗,责任落实到人。各单位、各部门要在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密切配合,协调联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创卫”时间节点要求,完成软硬件建设,使创卫工作整体有序推进,确保如期通过国家卫生县城考核验收。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县宣传部门要制定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具体可行的宣传计划,多形式、广渠道进行宣传,大造舆论,深入持久地宣传创国卫工作的意义、内容、任务、目标。县电视台要开设“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专栏,定期播发健康教育或创卫宣传节目,对创卫工作中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进行追踪报道,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各单位、各部门要通过召开动员会、悬挂宣传标语,设立永久性公益广告、宣传画廊、健康教育橱窗等方式,对创国卫活动进行大张旗鼓地宣传动员。广大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深入一线,争作创卫先锋;广大义务监督员、青年志愿者、团员、少先队员要共同上阵,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广大市民群众要积极参与,自觉摒弃陈规陋习,倡导树立文明新风,崇尚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以实际行动参与到创建活动中。

(四)加强督查,狠抓落实。县创建办要根据创卫规划和年度工作安排,研究制定创卫工作督办考核办法。创建办要实行“月报月会商”制度,将创建进度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县创建领导小组,为领导小组科学决策、统筹调度提供依据。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将创国卫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定期到各单位、各部门督办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协调、现场纠正处理;对检查发现单位领导重视不够、工作推委扯皮、顶着不办、严重失职或出现责任问题的,要按照规定程序和办法报县委、县政府查处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