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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后服务工作指导方案

2025/08/20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课后服务工作指导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课后服务工作指导方案 篇1

为了规范课后服务收费工作,突出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师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推动课后延时服务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充分体现课后服务中教师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的按劳分配原则,根据《宿州市全面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埇桥区全面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指定本方案。

一、收费管理

(一)收费办法。课后服务费按学期收取,每周5天,每天不少于2小时的收费标准最高限额为每生每学期350元。学生因故缺席课后服务连续一周以上的。学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退还部分课后服务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课后服务的要减免费用。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严禁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并收费。

(二)收费公示。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将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及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在醒目位置设立固定公示牌、公示栏予以公示。每学期末学校要主动向家长公示课后服务费的收支情况。

(三)使用范围。课后服务费必须专款专用,由学校根据开展课后服务的实际支出列支。严禁将课后服务费用于学校的'其他支出,严禁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挤占课后服务费。

二、分配办法

(一)分配原则。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的教师劳务报酬,按每课时不高于60元的标准,由于我校学生少,学校结合实际,确定本校课后服务岗位劳务报酬执行标准,合理发放。

(二)分配对象

1、全校教职工(包括门卫、保安以及勤杂人员)全员参与。

2、根据岗位不同,以按劳取酬为原则。

(三)具体办法

1、管理服务补助费

(1)课后服务安全管理:按实际参加人数,体现差距,值班领导以每人每天0元计,保安每人每天30元计,勤杂人员每人每天0元计。(学校学生少,用于参加课后延时服务老师的费用不足,值班领导及勤杂人员不要补助。)

(2)行政值班管理:每人每天补助0元。

2、课后服务辅导补助,按每月实际上课节数计算,学期汇总。计算公式:

(课后服务费总额—管理服务补助费—校外人员劳务报酬支出—消耗品购置、场地维护支出)÷全校本学期总课时数×教师本学期实际上课节数。

(四)绩效考核

学校成立课后服务考核领导小组,以月为考核周期,从所有课后服务参与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工作总量等方面进行考核。

1、正常完成教育教学工作,有效推动课后延时服务工作健康发展,领取100%延时服务费。

2、有事要请假,经校长批准安排替班老师,若无故空堂一节,扣除当节延时服务补助服务费,同时,按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3、迟到、早退或私自调课一次,扣除当天当节的延时服务补助费,当月出现迟到、早退或私自调课达到三次以上(包含三次),扣除当月50%延时服务费。

4、最后一节课的老师负责整队送队,做好与家长交接,无家长接送的学生及时与家长联系,确保安全。违规一次扣除当月10%延时服务费,若当月出现三次以上(包含三次),扣除当月50%延时服务补助费。

5、教师课后服务期间不负责任,虚应故事,敷衍应付。经查情况属实,视情节轻重可扣除当月10%——100%延时服务费。

6、在校延时服务期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能妥善及时处理,视情节、责任轻重,可扣除本月50%——100%延时服务费。

7、为倡导先进,表彰优秀,学期底,对延时服务期间表现突出的老师进行评选和奖励。

课后服务工作指导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教基〔2020〕56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郑政办〔2020〕37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新教体明电〔2020〕422号文件精神,为扎实做好我校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总体目标

1、保证课后服务时间,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在正常教学日期间,每天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2小时。

2、让每位家长放心。满足家长合理需求,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不断提升我校的教学质量。

3、对每位学生负责。以“放学后延时服务”为平台,服务实行“1+x”形式进行,“1”为在校完成家庭作业(回家不再布置书面作业)“x”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让学生在校园学习生活中享受幸福、健康成长。

三、成立专项领导组

为确保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能够扎实有效开展,成立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全体教师

四、组织原则

1、坚持家长自愿。严格以学生自愿、家庭申请为前提,绝不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2、坚持学校公益。绝不直接或变相收取学生任何费用,绝不擅自与社会机构合作进行有偿服务。

3、坚持管理规范。学生在校安全管理,严格遵守关于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的相关规定;不将该工作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不进行集体补课。

五、放学后延时服务具体要求

1、服务对象。全体学生

2、服务主体。校内延时服务工作,有学校安排教师值日直接看管。

3、服务时间。放学后延时服务时间原则上为学校工作日下午放学后,一般情况下“十一国庆节”到次年“五一节”到18:00,“五一节”到“十一国庆节”节到18:30。

4、服务场所。学校教室、操场。

5、服务内容。课后服务实行“1+x”形式进行,“1”为在校完成家庭作业(回家不再布置书面作业),“x”为其他服务项目,培优补差、个性化辅导、兴趣社团等,其他项目要兼顾学生综合素养培养与安全管理。

六、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各班主任及值班教师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切实将放学后延时服务作为一项分内工作,组织好,服务好,真正让延时服务成为学校的实事工程。

2、规范管理。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条:

(1)坚持“家长自愿、公益服务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2)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不得将延时服务工作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不得进行集体补课或举办各种兴趣班。

(3)不得与社会机构合作进行有偿服务。

(4)延时服务教师要做好记录,详细记录每天辅导情况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救助并通知学生监护人,确保学生安全。

课后服务工作指导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xx〕2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xx〕22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课后服务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满足学生和家长不同需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刻认识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满足家长接送便利、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是推进素质教育、落实立德树人的重要途径,是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的重要手段。从适应社会发展新形势、满足人民群众新需求出发,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课后服务主要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根据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统筹做好本区域中小学生课后服务。

(二)公益普惠。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政府、学校、家长共同合理分担课后服务运行成本,为学生提供适当的'课后服务。

(三)自愿参与。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报名参加,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严禁拒绝有需求的学生参加。中小学开展课后服务要通过多种方式主动告知家长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等。

(四)安全有序。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办法,明确课后服务的组织机构、内容形式、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等。各中小学要落实安全责任,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确保课后服务工作安全、科学、规范、有序。

三、服务内容

课后服务主要包括午餐服务和课后托管服务。

(一)午餐服务。午餐服务按照《合肥市教育局合肥市财政局合肥市卫健委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市中小学午餐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合教〔20xx〕194号)执行,到2020xx年底,确保有在校午餐需求学生的午餐提供率达到100%。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不断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规范食品采购、贮存、加工、留样、配送等管理,严格落实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做好陪餐记录。不断完善学生餐后管理,拓宽学校服务内容。

(二)课后托管服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托管服务一般从周一至周五下午放学后开始,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实际情况规定。高中阶段课后托管服务按照《合肥市市属寄宿制学校晚自习管理办法》(合教〔20xx〕332号)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托管服务分为“普惠托管”和“个性化课程”两种模式。

“普惠托管”由本校教职工参与,主要提供安全看护等基本服务,学校可结合实际情况开展作业辅导、课外阅读、手工操作、体育艺术活动、团队活动等。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依据实际参与学生数,按照不低于150元/学期·生标准予以保障。

鼓励有条件学校引进第三方机构开展艺术、体育、科普活动等“个性化课程”。所产生的成本在学校无偿提供场地、水电费等基础上由家长承担,按照公益普惠原则,根据参与学生数、服务内容等因素,由自愿参加的家长按照不超过600元/学期·生(不含耗材费)缴纳;需使用耗材的,应明确耗材具体标准,由家长自行购买或在学校的监督下委托开课机构购买。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体育局、市数据资源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开发区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属地课后服务工作的统筹管理。发改和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收费行为的指导和监督,财政部门负责课后服务保障经费的落实和管理,数据资源部门负责课后服务平台项目审核把关,人社、财政、教育等部门负责对教师取酬进行监管。

(二)健全保障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当建立政府指导、部门联动、学校主体、社会参与、家长支持的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共建共治共享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加大财政投入。市级财政部门从教育转移支付中单独安排课后服务专项补助资金,分配额度与课后服务工作考评结果挂钩。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工,按照参与课后服务的内容、时间等因素给予适当补助,具体补助标准由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确定。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工取得的补助不列入绩效工资总量,由学校报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发放。

(三)确保服务水平。课后服务实施前,由学校、家长、第三方社会机构共同签订课后服务协议,明确各方权责关系。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风险共担机制,将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校方责任险保障范围,倡导家长自愿为学生购买意外商业险。开展“个性化课程”的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搭建课后服务管理平台,实现“线上”+“线下”高效服务,加强对提供“个性化课程”的第三方机构监管。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强组织领导,整合高校、社区、志愿服务等社会资源,建立前期规划、中期检查、年度考核的监管机制。提供“个性化课程”涉及服务性代收费的,每生每学期只能收取一次费用,建立健全资金监管机制,确保“个性化课程”资金安全。

(二)严肃工作纪律。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课后服务工作,规范中小学生课后服务,严禁学校或第三方机构借机开展学科集中教学或集体补课;严禁第三方机构强迫、变相强迫或诱导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或“搭车”开展其他商业行为;严禁乱收费、挪用专项经费、利益输送等行为;严禁未按程序审核的机构或个人入校提供课后服务。

(三)强化检查督导。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做好信息公开,规范重大事项决策、资金使用等监管,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对参与入校服务的第三方社会机构要建立公平竞争和服务监督机制。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纳入督导评估范围,加强督查检查。

(四)做好宣传引导。要广泛解读和宣传课后服务政策,充分发挥家委会、家长学校的作用,做好家长培训和引导,鼓励家长做好子女的家庭服务工作,促进家校共育。注重总结课后服务经验,树立先进典型,形成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先进做法,不断提升中小学生课后服务质量。

课后服务工作指导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坚持立德树人,充分调动广大师生的服务意识,大局意识,立足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积极探索各具特色的课后服务工作模式,使学生健康成长,让家长放心、社会满意。做好中小学课后延时服务工作。

二、目标要求

(一)明确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总目标,做好服务工作

中小学生课后延时服务工作,是针对中小学生在学习日上学和下午放学后存在接送难等问题,利用中小学校在管理、人员和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在学校规定的课程教学之外开展的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便民性服务措施。课后服务的总目标是做到中小学生“早到可进校、进校有事做、做事有指导、晚走有管护”。

(二)加强对课后延时服务的管理,责任到人

学校高度重视学生课后延时服务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责任到人,设立了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三、坚持学生家长自愿原则,学校统一组织实施

学生是否参加课后延时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事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家长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学校向家长明确双方职责和课后服务有关事项,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经学校研究决定,下午课后延时服务放学时集体放学,请家长在止步线接孩子。接孩子的时间,一、二年级分为3个时间点,分别是4点、 5点、5点半,三至六年级分为2个时间点,分别是5点、5点半。

四、充分发挥学校、社会、家庭合力教育的作用,合理安排课后延时服务的形式内容

课后延时服务工作坚持教育性、科学性和安全性相统一的原则,以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为主题,以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为主线,以学校教师为指导和管理主体,合理安排服务内容,切实发挥各方力量的作用。

五、强化安全意识,加强课后延时服务安全保障工

建立健全课后延时服务安全管理制度,对参加课后延时服务的学生切实负起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意识教育,配备数量足够的值班人员,明确警卫和课后延时服务人员责任,强化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管理、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