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工作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考核工作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考核工作方案 篇1
为做好我委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现就20xx年度机关公务员考核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委机关在职的处级及处级以下公务员。
二、考核内容
按照《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的考核内容和标准,以公务员的职责职位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情况,重点考核20xx年度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工作出勤率等方面的表现。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贡献。廉,是指廉洁自律、廉洁从政等方面的表现。
三、考核等次
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评定的的标准如下:
(一)公务员具备下列条件的,应确定为优秀等次:思想政治素质高;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工作实绩突出;清正廉洁。
(二)公务员具备下列条件的,应确定为称职等次: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能够完成本职工作;廉洁自律,无不良反映。
(三)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思想政治素质一般;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四)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思想政治素质较差;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和工作作风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的。
四、考核程序
(一)个人总结本年度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重点是履行职位职责和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以及出勤等情况,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二)各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于20xx年1月15日将个人述职材料交至委人事教育处,其余人员在处室范围内述职。
(三)处室主要负责人由分管委领导根据平时考核和掌握情况,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其余同志由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在听取被考核人述职的基础上,根据平时掌握情况和个人年度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
(四)召开全体公务员大会,投票民主推荐优秀等次公务员候选人。
(五)委党组会研究确定优秀等次公务员人选及其他公务员的考核等次。
(六)考核结果由被考核对象在《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本人意见”栏签字,存入个人档案。
五、评选优秀公务员
(一)优秀等次名额
20xx年度我委优秀等次名额为7名。
(二)优秀等次公务员评选程序
1、召开委机关全体公务员大会进行民主推荐。
候选人范围:在职的处级及以下公务员。民主推荐优秀公务员候选人10名,其中:正处级干部3名、副处级干部3名、科级及以下干部4名。
2、由委党组会从10名优秀公务员候选人中确定7名优秀等次公务员人选(其中:正处级干部2名、副处级干部2名、科级及以下干部3名)。
3、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委机关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对评为优秀的公务员进行表彰嘉奖。
六、有关要求
(一)考核工作在委党组领导下进行,委人事教育处负责组织实施。各处室述职请于20xx年1月底前完成,《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请于20xx年1月31日前交委人事教育处存入干部人事档案。
(二)委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省旅游信息和培训中心参照本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20xx年度考核工作。直属单位领导班子考核另行下文通知。机关借用人员当年工作时间超过半年的可在机关考核,考核结果送原单位存档备案。
考核工作方案 篇2
为了实施好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提高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和办学质量,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完善学校内部考核制度,充分发挥绩效工资考核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实施素质教育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5. 优绩优酬,差距合理。处理好工资分配均衡性和差异性的关系。既要坚持绩效工资考核分配中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也要适当考虑工资分配的均衡性。
6. 兼容并蓄,改革求进。处理好考核制度改革性和继承性的关系。对于学校旧的考核制度,经实践证明发挥作用好且符合绩效工资考核要求的,应当在新方案中予以保留。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原学校考核制度应当修订完善。
7. 多元评价,综合考量。绩效考核要做到定性和定量考核相结合、自评和他评相结合、形成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要充分听取年级组、学科组、任教班级学生及社区、学生家长的评价。可以根据考核内容分类设立单项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二、绩效工资考核的内容、考核方法及考核结果处理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的考核
学校在编教职工,能服从工作安排,能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按月发放。
对教职工出现以下几种问题,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部分酌情予以扣除:
1. 师德方面存在严重问题(进行有偿家教的;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的;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或学校利益造成不良影响等),经行政办公会讨论决定,予以100元以上至扣完当月岗位津贴的处罚,并视其认识及改进情况,在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中体现。
2. 根据《共青团路中学对教育教学事故的认定及处理办法》文件内容,对出现严重教育教学事故的教职工,由行政办公会视具体情况讨论决定减发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同时列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
3.对工作量不足且不能服从学校其他工作安排的,或不能完成学校布置任务的,扣除当月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后,不足部分继续在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岗位津贴中扣除。
4.因病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正常上班达半月以上的,扣除当月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后,不足部分继续在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岗位津贴中扣除。
5.对编制为专任教师,因为不能履行专任教师的岗位职责而转岗到教辅岗位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予以减发10%-20%。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与发放
1.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组成。主要包含以下部分:
(1)教师工作常规考核、补贴类:月岗位考核奖(含月考勤奖),月误餐补贴等
(2)津贴类:主要包含班主任津贴、管理干部津贴、骨干教师津贴等
(3)工作量考核类:超课时补贴、加班补贴等
(4)阶段性成果考核奖类: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教科研成果奖励、年终考核奖等。
(5)其他类:对学校发展有特别贡献或教师在专业发展方面有特殊成绩的奖励。
2.奖励性绩效工资实行总量管理与核定:
即根据学校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按核定总量包干到校,用于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学校在考核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时,优先处理教师常规考核奖和补贴、班主任津贴、管理干部津贴、骨干教师津贴、超工作量补贴等,然后在总额剩余部分安排阶段性成果考核奖等项目。每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的各组成项目的金额总数,由校长办公会制定方案,经教代会通过后实行。
3.教师工作常规考核及补贴的发放:
月岗位考核奖的发放,依据学校制定的《共青团路中学教职工岗位月考核办法》,按月进行考核发放,金额为人均每月820元
教职工月误餐补贴为每人每月70月。
4. 班主任津贴、管理干部津贴、骨干教师津贴等的考核发放:
班主任每月基本津贴400元,全年按照十个月发放。另增加每月人均200元作为班级管理考核奖,依据班主任考核方案考核后发放。
校长、副校长、中层正职、中层副职、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根据岗位职责与考核结果,相应津贴标准分别为600元/月,480元/月,400元/月,320元/月,150元/月,120元/月,100元/月。全年按照十个月发放。
骨干教师津贴市学科带头人、市优秀青年教师(45岁以下)、区级学科带头人、区优青(45岁以下)、区教坛新秀(三年有效期),根据岗位职责与考核结果,每年二次考核发放津贴。
5.超课时补贴和加班补贴:
教师在完成学校核定工作量情况下,并超额完成其他工作量的,学校给予补贴。标准为早自习8元/次,超课时费为30元/课时(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其他学科据周课时比例测算),因为学校工作安排课时不足的,每课时扣20元。其他超课时内容认定由学校研究决定。学校安排加班任务的,视具体情况学校研究决定加班补贴。
6. 阶段性成果考核奖的发放:
教育教学成果奖的发放,按照学校制定的学期教育教学成果奖考核办法,经考核后发放。每学期一次,第一学期期末的教育教学成果奖与年终考核奖合并发放。
每年度进行一次教科研成果奖励,依据学校制定的教科研奖励方法,考核后发放。
三、绩效工资考核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制定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工作小组由校级领导班子、工会主席、教职工代表等人组成。
2.学校成立由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和具有代表性的数位教职工组成绩效工资考核工作协调小组,及时了解教职工对绩效工资考核方案、考核过程、考核结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沟通考核者与考核对象间的信息,积极调解考核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引导教职工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和学校主管部门申诉考核问题。
四、附则
1.义务教育学校自20xx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制度。
2.本实施方案经学校第六届第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雨花台区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3.本方案的解释权在学校校长室。
考核工作方案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全面提高草原保护和建设水平,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州草原生态补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抓紧做好近期草原生态补奖工作的通知》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评范围和内容
(一)考评范围。
县各乡镇。
(二)考评内容。
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落实情况。
二、工作步骤和方法
(一)实施阶段。(6月25日-6月30日)
1、自查。各乡镇成立工作组,开展自查验收工作,并比照《县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县对乡绩效考核评分表》相关内容(详见附件),形成自查报告。
2、核查。由县草补办组织相关人员检查内业资料,进行实地核查,形成绩效考评结果。
(二)整改阶段。(7月1日-7月5日)
各乡镇根据绩效考评结果,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县草补办。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助抓的工作机制。要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层层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实施。
(二)加强工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并将绩效考评与草补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考核工作方案 篇4
为加强学校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学校管理和发展与领导干部政治、业务素质及履行职责情况,根据杭余区教育局余教人180号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对象
校级领导干部
副校级领导干部
二、考核时间
1月22日下午2:30
三、考核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发扬民主原则;
2.坚持看素质、看民意、重实绩的原则;
3.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为办学方向、学校管理、队伍建设、工作实绩(分管工作)和自身素质等。考核以《杭余区中学校长考核评分标准》和《杭州市杭余高级中学副校级干部考核评分标准》为主要内容。考核计算时间从1月起至12月底止。
五、考核程序
1.成立考核小组,召开党政工联席会议,确定考核小组成员,并在校务公开栏内公布。
2.制订考核方案。
3.自查自评:考核对象在考核前对分管工作和个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总结,作分析与自我评价,并按要求填写《杭余区学校领导干部任期考核自查记载表》等。
4.召开考评会议(全体教职工参加)
⑴个人述职:全面总结一年来个人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实事求是地写出述职报告。个人述职报告一般应控制在20xx字左右(15分钟内)。
⑵民主测评
民主测评采取无记名方式,由学校考核小组组织全体教职工对校长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得分占考核总分的30%。民主测评得分=(A×100+B×85+C×70+D×55+E×0)÷(A+B+C+D+E)。(A为优秀票数,B为良好票数,C为合格票数,D为基本合格票数,E为不合格票数)。
⑶学校考评
由学校考核小组会同局领导小组成员根据《杭余区学校领导干部考核评分表》逐项考核和评分,得分占考核总分的70%。
⑷综合评价
根据考核得分情况(考核得分=学校全员民主测评得分×30%+考核小组考评得分×70%),在征求局分管领导和职能科室意见的`基础上,评定考核等次。考核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比例控制在20%以内,“良好”等次比例控制在25%以内。
副职由考核小组成员对照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逐项进行考核评分,并对民主测评情况进行统计,形成综合考核评价意见,填写《杭州市杭余高级中学副校级干部考核评分表》、《杭州市杭余高级中学副校级干部民主评议汇总表》、《杭余区20xx年度学校领导干部考核汇总表》。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对校级领导干部进行任期考核,是不断加强和优化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和学校领导干部建设的重要举措,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考核工作。
2.坚持客观公正。考核组人员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考核职责,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