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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绩效评价报告

2025/08/21报告大全

微文呈现整理的建设工程绩效评价报告(精选6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建设工程绩效评价报告 篇1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不仅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也是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必要措施,关乎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需求的获得感、幸福感。

为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品质化,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张店区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深化餐饮油烟治理,试点大中型餐饮业油烟净化设施加装在线实时监控设备,实现对油烟噪声的动态监管。

为落实城市精细化管理及城市品质提升工作要求,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餐饮业油烟在线监测项目。

(二)实施情况

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选定设备供应商为辖区内重点的295户餐饮单位安装372套新型监管控一体化系统,对各餐饮单位的油烟排放情况实行24小时全天候实时在线监测,并将实时的油烟排放信息和数据传输到油烟在线监管控一体化系统平台以及淄博智慧城管油烟在线监测平台,为执法工作提供数据参考,推进张店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

(三)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本项目预算资金为297.6万元,经政府采购,确定项目合同金额为278.78万元。

截至20xx年8月,项目实际使用资金195万元,按照合同约定剩余资金于2023年8月支付。

(四)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绩效目标

通过更完善有力的技术管理手段,及时、有效处置超标排放行为,从源头遏制餐饮油烟扰民现象,从而进一步改善大气质量,助力张店区实现精准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精美呈现的管理目标,推动城市品质化提升。

2.年度绩效目标

(1)为辖区内重点餐饮商户安装372套新型监管控一体化系统,对餐饮商户油烟排放情况实行24小时全天候实时在线监测,并将实时的油烟排放信息和数据及时准确地传输到油烟在线监管控一体化系统平台以及淄博智慧城管油烟在线监测平台。

(2)通过实时监测与实地核实相结合的方式,基本消除餐饮油烟超标排放现象,促进全区餐饮企业可持续发展。

二、评价内容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及范围

1.评价目的

通过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科学、客观、公正地衡量和评判,考核项目实施的综合绩效水平,总结实施过程中的经验,揭示政策措施贯彻落实、项目建设管理运营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改进建议,促进项目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进一步提高。

2.评价对象及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餐饮油烟在线监测项目实施情况及预算资金使用效益,结合资金划拨程序、财务管理规范及绩效目标要求等,评价范围包括项目决策情况、项目过程情况、项目产出情况及项目效益。

(二)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3.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10号);

4.《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5.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鲁发〔20xx〕2号);

6.《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7.《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淄政办字〔20xx〕93号);

8.《20xx年全市城乡环境大整治精细管理大提升行动考评办法》;

9.《20xx年全市城市精细化管理考评办法》;

10.《关于转发淄博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张财绩〔20xx〕4号);

11.《关于印发〈张店区区级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张财绩〔20xx〕2号);

12.《关于开展20xx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财政评价工作的通知》(张财绩〔20xx〕4号);

13.《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店区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张政办发〔20xx〕2号);

14.《城市精细化管理重点工作考评办法和细则》;

15.申请预算时提出的绩效目标及其他相关材料,财政部门预算批复,财政部门和省直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

16.资金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会计资料;

17.招投标资料、巡查资料、安装台账等过程资料;

18.其他相关资料。

(三)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由一级至三级指标及分值、指标解释及指标说明5个部分组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设置4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和19个三级指标。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成中,一级指标体系的权重分配为:项目决策类指标占14%,项目过程类指标占16%,项目产出设定指标占35%,项目效益设定指标占35%。

三、评价方法

本次评价严格遵循科学规范、公开公正原则,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书面评价和现场评价相结合方式,运用案卷研究法、公众评判法、实地测评法、成本—效益比较法、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等方法进行评价。

四、评价结论

(一)综合评价结论

本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中”,最终得分为76.66分,其中项目决策11分,项目过程13.5分,项目产出22分,项目效益30.16分。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决策指标分值为14分,评价得分为11分,得分率为78.57%。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设置的绩效目标合理;但项目单位在项目决策时存在设置的绩效指标不够精准、规范,预算编制不够科学的问题。

2.项目过程

过程指标分值为16分,评价得分为13.5分,得分率为84.38%。项目资金使用合规,但存在项目管理制度不够健全,过程资料不完善,履约验收公示不规范等情况。

3.项目产出

产出指标分值为35分,评价得分为22分,得分率为62.86%。在线监测系统已按计划全部安装完毕,但在系统运行过程中存在监测系统使用率较低、监测系统不能有效推送预警信息、部分系统维护不够及时、违法整治不够及时等问题。

4.项目效益

效益指标分值为35分,评价得分为30.16分,得分率为86.17%。项目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餐饮油烟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受益对象对项目的满意度为91.64%。项目长效机制较为健全,但现有设备功能不足以满足现实的执法需求,部分餐饮单位仍存在餐饮油烟无组织排放现象。

五、存在问题

(一)项目决策方面

1.绩效指标设置不规范

数量指标值与目标任务数不对应,时效指标考核内容不清晰,效益指标设置不规范。

2.预算编制依据不明确

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未按照《淄博市张店区区级政策和项目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张财绩〔20xx〕2号)有关规定开展项目事前绩效评估。

(二)项目过程方面

1.项目管理制度不够健全

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未从购置计划与预算、可行性论证及审批、采购与招标、合同签订与执行、合同履约与验收等方面制定项目实施流程及细则。

2.制度执行不够有效

各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未根据巡查情况形成巡查记录及处罚记录,个别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设施清洗维护记录填写不完善。

3.政府采购流程不够规范

项目验收后,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项目履约公示。

(三)项目产出方面

1.油烟在线监测设备使用率偏低

正常开业餐饮单位中多家餐饮单位设备未正常使用;少数单位受疫情影响暂停营业,设备未使用。

2.监测系统部分功能不完善

监测系统未配置异常状态查询及报警短信或平台信息推送功能,报警器功能不能满足实际需求;后端平台功能历史数据保存期限短、导出难度大。

3.系统维护不够及时

设备供应商对个别餐饮单位油烟监测系统维护不及时,监测系统长时间处于离线状态。

4.违法整治不够及时

张店区各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对部分预警信息核实不及时,执法整治延迟。

(四)项目效益方面

1.部分餐饮单位存在烟道不密封、油烟净化器安装不合理、引风机风量不够、油烟净化功能失效等现象;

2.个别餐饮单位清洗油烟设备后废水、废油未能及时清理。

六、意见和建议

(一)提高决策水平

1.落实项目绩效管理责任,规范设置绩效指标。

2.通过预算评审、事前评估等程序,明确项目测算标准和依据,择优确定最佳投资。

(二)强化制度意识,增强制度执行力

1.完善项目管理制度,保障各执行层级在制度的实施和落地方面保持一致,提高制度执行力度。

2.规范化项目预算管理和政府采购的实施流程,加强项目实施质量管理。

(三)优化系统服务功能,提高行政执法效率

1.完善监测系统功能模块;

2.优化监测设备预警功能设计;

(四)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

1.规范提升餐饮业管理水平,推动建立餐饮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餐饮油烟污染防治中的流程和职能,建立油烟污染防治监管联动长效机制。

2.加强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宣传和油烟污染整治技术指导力度,督促餐饮单位合理安装油烟污染监测、防治设施。

3.持续监督跟进,持续加大督查督办及执法力度,逐步提高违规排污的成本。

4.挖掘第三方管理潜力,全面提升下辖餐饮单位油烟污染综合防控能力,打造油烟防治亮点地区,并逐步进行示范推广。

建设工程绩效评价报告 篇2

一、项目的公益性和建设必要性

随着我国不断加大城市建设力度,城市面貌日新月异,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燃气管网建设工程建设问题是现代化的城市建设的需要,本项目建设促进国民经济和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

1、本项目建设可提高城市的综合竞争力。

通过大力发展城市基础设施,能够大大提高城市的生态环境,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增强城市的凝聚力和吸引力,聚集人才、聚集资金、聚集技术、聚集有利于发展的要素,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极大地推动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

2、本项目建设是人们宜居生活的前提保障。

城市基础设施是衡量一个城市现代化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注重生态保护、资源综合利用、人与自然和谐,不仅要有现代化的物质基础,还要有与之相配套的生态文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一个优美、舒适、方便的生活居住环境,是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城市建设中的具体体现。建设城市基础设施,不仅是满足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需要,也是落实十八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措施。通过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着力打造城市特色,提升城市品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本项目的建设是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本项目建设站在建设的高度,对总体规划进一步完善,做到规划编制与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区域优势、产业优势和资源优势,积极参与全国生产力的分工布局,参与国际分工与合作,提高区域经济发展特点和城镇化发展水平,合理确定的定位和产业布局。

项目的建设,是结合燃气管网的实际情况,率先践行,大力整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必然举措,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和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燃气管网的建设是必然发展。通过项目的建设,改善了燃气管网现状供应不足的问题,完善了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了城市品位。该项目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减免了国民经济损失,提高了城市综合实力。

项目的建设,为完善基础设施条件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将充分发挥交通优势,有效改善城市整体投资环境和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将带动经济和社会稳定健康协调发展。本项目加快燃气管网系统基础设施建设。各级政府要加大基础设施的资金投入,重点用于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其服务功能。

二、项目经济社会效益

1、此项目的开工建设,将使燃气系统更加合理、畅通,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完善,同时,本工程的修建为优化投资环境、加快城市化进程创造了有利条件,使经济迅速发展,经济辐射能力进一步增强,使产业整合速度加快,整体优势得以充分发挥,并带动全市周边经济的快速发展。

2、此项目的修建可改善与外部的经济联系、引进外资、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快速发展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

3、本项目的建设可进一步加强排水能力,对投资环境的改善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投资环境的改变也必将吸引更多外资投入,从而促进经济的发展,扩大对外交往,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

建设工程绩效评价报告 篇3

一、项目概括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县运管所在该项目的管理职能。

县运管所负责本项目的统筹、协调、标准、监理等管理工作。

县运管所在本项目履行的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指导建制村通客运侧护栏基建规划工作;审核建制村通客运侧护栏规划、立项、设计和投资;编制全县建制村通客运侧护栏基建投资计划;对建制村通客运侧护栏建设项目的程序、行为、招投标、质量、进度、安全实施监督;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基建投诉。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护栏工程文件依据《县交通运输局关于请求解决通村公路安装波形防护栏资金的请示》。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

项目资金实行项目管理和国库集中支付。县运管所根据上级每年下达的项目资金控制数和当年可用于建制村项目建设的资金,提出建设项目安排意见,报县政府批准后下达资金到运管所实施。

项目资金实行项目公示、项目评审和绩效考评以及工程预决算制度,严格控制支出,提高投资效益。县运管所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对建制村侧护栏建设、改造项目资金和采购资金加强监管。

对已安排的建设项目,由于工作不力,保障措施不到位,或挤占、挪用、截留项目建设资金,造成建制村侧护栏安全责任事故的工程,一律严肃查处,并依法追究责任。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每年在收到上级资金预算文件后,按照上级预算安排,结合学校实际需求,由基建办提出拟建项目方案,提交局党委会研究,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下达工程建设专项资金。专项资金采取据实分配的办法,根据工程项目规划和缺口数,结合实际分配资金。在分配资金时坚持“实用、够用、安全、节俭”的原则,把满足基本需要放在首位,注重投入效益。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1、县建制村通客运村道路侧护栏安保工程:波形护栏总长40300米;货物(含零部件、配件、人工安装等),总投资742.748元。为保障蒿坝—渔箭沟段客运村道当地村民的出行安全,在该条路段增设安装波形护栏。增加资金46.36万元。实际总投资金额764.18万元。

(2)具体绩效目标。

1、项目完成。县建制村通客运村道路侧护栏安保工程开工时间(20xx年3月),完工时间(20xx年5月),投入使用时间(20xx年5月)。建设项目是按程序招标,验收合格已按指标完成。

2、项目效益。成本采购(材料采购)成本,人工,安装。

3、满意度指标。出行更加安全、放心;满意度100%。

(3)项目是否与实际相符,目标合理性。

护栏工程(蒿坝镇、武德乡、龙镇乡、腾达镇、镇舟镇、巡司镇、维新镇、沐爱镇、海瀛乡、孔雀乡)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目标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了解、收集财政支出项目的相关基础信息资料;

2、参照县部门财政支出项目绩效和整体支出评价指标体系;

3、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和评价指标体系的要求,填报评分表和数据统计表;

4、评价工作小组根据现场调查,补充和核实相关信息;

5、撰写评价报告并提交评价报告。

6、考评分值。

波形护栏项目自评绩效体系该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96分,主要扣分原因:项目预算资金与预算决策部署有小小差异,施工途中有部分追加项目,项目计划资金为742.748.万元,实际施工完成到位764.18万元,项目完成后发挥有效作用,部分损毁部件未得到及时后续维护。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县建制村通客运村道路侧护栏安保工程:根据《县交通运输局关于请求解决通村公路安装波形防护栏资金的请示》(筠交)〔20xx〕229号文件;项目批复《县20xx年交通大会战农村公路项目建设方案》。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2、资金计划。县建制村通客运村道路侧护栏安保工程计划资金742.748元。为保障蒿坝—渔箭沟段客运村道当地村民的出行安全,在该条路段增设安装波形护栏。增加资金463600元。

3、资金到位。资金到位率100%,资金到位与计划资金完全一致。

4、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财经纪律和按工程进度划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县建制村通客运村道路侧护栏安保工程合计使用764.18万元。

三、招标、投标的采购。

(一)招标的邀请。

市政府采购中心县分中心受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为委托方的公路波形护栏组织政府采购。

(二)竞标公司。

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竞标成功。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县建制村通客运村道路侧护栏安保工程已按施工合同、设计要求完成,执行了相关强制性条文规定,施工资料完整并符合要求;合同段工程质量合格(合同段质量自评得分:93.3分)。

(二)存在的问题。

在施工期间由各种车辆和机械所产生的噪声,对环境可造成较重的影响,有时甚至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的生活。地形的变化、植被破坏及水土流失。

(三)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细化预算工作,认真做好预算。进一步加强内部机构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的相关制度和要求,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尽可能的全面不漏项,进一步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在日常预算管理中,进一步加强预算概念的宣传以及支出的审核、跟踪及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建设工程绩效评价报告 篇4

为深入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十四五”时期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公共体育服务,有效增加人民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健身意识、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行动背景

全省现有体育场地数量合计14.96万个,体育场地面积11596.37万平方米,人均体育场地面积1.75平方米。全省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主要分布于居民小区、街道、学校、健身广场等,以篮球场、全民健身路径和乒乓球场地设施为主。全省参加健身的人群中,健身地点的选择主要为居住地附近的公园、广场、健身路径等场地设施,健身出行方式以步行为主。

目前,我省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的资金来源主要为体彩公益金、地方财政投入,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相对较少,城乡发展不平衡,健身步道、体育公园等城乡居民利用率高的场地设施建设滞后等问题比较突出,“十三五”时期,我省“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和“体育场地数量”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省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运营模式包括自主运营、委托运营与合作运营,其中以自主运营为主,委托运营与合作运营模式相对较少。社区和行政村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主体、管理主体、使用主体之间衔接不畅,相关制度有待健全。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湖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根据国家有关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的总体要求,围绕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和《湖南体育强省建设规划(2020—2030年)》确定的目标任务,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合理布局、优化空间与提升效率为根本,推动我省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科学引导,供给便民。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的“指挥棒”和“药引子”作用,综合运用体彩公益金,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投入等资金支持,新建或改造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调动地方政府和社会力量的积极性,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有效盘活现有资源,提高体育场地设施利用率,形成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科学建设与充分使用的良性机制。

合理布局,提质便民。依据地域经济发展水平、人口规模、存量资源等情况,合理布局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网络,保障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类型、数量与质量,提供便捷、多元、优化的全民健身场所。着力解决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总量不足、结构不优、质量不高等问题,加大对脱贫地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与资源型地区的倾斜力度,加强与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对接。

优化空间,使用便民。依据区域条件合理确定建设内容和规模,注重方便实用,强化公益性、基础性服务供给。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与当地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自然景观相协调,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做到绿色环保、简约实用。注重盘活城市空闲土地,用好城市公益性建设用地,倡导复合用地模式,依法用好用活潜在建设用地,确保经济实用盘活存量与新建增量。

统筹协调,服务便民。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群众受益”的整体发展思路,通过区域政策统筹,管理部门统一协调,在城乡公园、文化广场、社区边角等公共空间中建设体育场地设施,融入体育健身功能,满足群众多样化、就近、就便健身的现实需求。推进公共体育健身场地设施的智慧化管理,提升体育健身场地设施的服务能力与服务品质。

(三)建设目标

到2025年,形成居民小区“金边银角”身边辅助、社区公共健身场地设施全员覆盖、公共体育场馆或体育公园、健身中心能力拓展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服务体系。着力构建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网络,提质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建设农村社区“30分钟健身圈”;基本实现县(市、区)建有规模适中的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或体育公园;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力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三、重点任务

(一)调查评估场地设施建设短板,制定目录指引

开展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现状调查与评估,摸清场地设施建设短板,将现有健身场地设施结合湖南公共体育信息平台发布使用指南。系统梳理可用于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城市空闲地、边角地、公园绿地、城市路桥附属用地、厂房、建筑屋顶、地下室等空间资源,以及可复合利用的城市文化娱乐、养老、教育、商业等其他设施资源。编制《湖南省全民健身场地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制定可用于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目录或指引,以及可直接用于健身的非体育用地或建筑指引和功能介绍。通过街道、社区、居住小区的宣传栏,以及自媒体APP、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布。

(二)新建或改建空闲与复合用地,有效丰富供给

利用空闲用地推动建设一场多馆体育中心、全民健身中心或体育公园、健身步道等,新建或改扩建54个体育公园,完成2.4万公里潇湘健身步道建设。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的计划配建部分群众滑冰场,完成乡镇/街道多功能运动场地等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项目不少于200个。倡导土地资源与公共服务资源的复合利用,支持城乡建筑与商住小区边角地与附属用地新建或改建健身步道或健身广场,丰富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支持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与其他公共服务设施进行功能整合,鼓励城市公园、文化广场、旅游景点、文化卫生机构、养老机构、产业园区等建设具有兼容全民健身功能的场地设施。

(三)落实社区健身场地设施配套,提质身边供给

支持社区改建或扩建健身场地设施。社区健身场地设施未达到规划要求或完整社区建设标准的既有居住小区,要紧密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统筹社区规划建设健身场地设施,结合边角地、废弃地、闲置地等改造建设公共活动场地。为社区新增配置智慧健身设施不少于200处,新增或更换社区(行政村)室外健身器材不少于4000处,推动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连点成线、连线成片、连片展网。对不具备标准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条件的,鼓励灵活建设非标准健身场地设施。新建居民小区要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配建健身场地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不得挪用或侵占,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的验收工作。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结合新建小区实际和应急避难(险)要求配建健身场地设施。

(四)推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开放,提高使用效率

支持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进一步健全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制度,创新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模式。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场馆设施向周边社区居民开放,积极为社区开展体育活动提供服务。充分挖潜利用现有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加强对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的评估督导,对开放程度低、使用率低的,要求限期整改。加强对公共场所室外健身器材配建工作的监管,确保健身设施符合应急、疏散和消防安全标准,保障各类健身设施使用安全。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基本原则,健全社区和行政村公共健身场地设施维护与管理制度。

(五)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健身场馆,规范委托运营

鼓励、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建设、运营全民健身场地设施。鼓励各地区在符合城市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以租赁方式向社会力量提供用于建设健身场地设施的土地。鼓励大型公共体育场馆委托运营,推进公共体育场馆“改造功能,改革机制”工程。规范委托经营模式,鼓励将公共体育场馆预订、赛事信息发布、经营服务统计等工作委托社会力量承担。

(六)推动场地设施智慧化建设,升级服务能力

着力推进智慧健身场馆设施建设,支持人工智能、大数据、VR等现代化技术在健身场馆设施中的应用。推动建设体育场馆智能化大数据平台、智慧体育信息化平台。建设一批智慧健身路径、智慧健身步道、智慧健身中心(房)等。提升健身场馆设施运用大数据进行场馆管理的能力,启动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管理系统的升级改造,推进健身场馆设施信息化管理的标准化、智能化和便民化建设,逐步实现数字化、网络化管理,提升健身场地设施信息化服务质量和水平。

四、具体指标任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体育、发改、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等跨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形成统筹协调、资源共享、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定期研究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行动计划实施中的重难点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相关任务的责任分工与具体落实,各尽其责,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

(二)加大资金投入

将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纳入各级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城镇建设规划,落实项目用地和建设资金。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综合运用体彩公益金、地方财政资金、社会资本投入等方式解决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资金。用于支持市(州)的省级体育发展专项资金中,加大对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各级地方财政将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补短板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切实加大对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的投入。

(三)加强土地保障

将体育场地设施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合理保障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用地。严格落实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用地规划要求,在国家土地政策允许范围内,保障公益性体育设施的必要用地,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并依法依规办理用地手续。支持使用未利用地、废弃地、荒地等土地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四)加强监督评价

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的效果评估,做好行动计划的衔接与细化工作,健全目标任务考核制度,分解落实本行动计划确定的重点任务。健全动态调整机制,跟踪分析计划实施情况,为调整目标任务和制定政策措施提供依据,确保本计划目标任务的如期完成。建立联合监测、评估机制,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取得实效。

六、本计划自2022年1月30日至2025年12月31日施行。

建设工程绩效评价报告 篇5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简介

中枢镇20xx年非4类重点对象实施危房改造23户,拆除重建9户,修缮加固14户。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完成23户非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达到安全稳固,遮风避雨,合格通过验收。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20xx年内完成23户危房改造任务

二、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收支管理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375,000元)

20xx年5月29日(5月10#凭证)县财政局(扶贫资金专户)划拨泸开组〔20xx〕27号20xx年中枢镇提升人居环境房屋改造项目资金375,000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319,808.65元)

20xx年完成非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23户,拆除重建9户,按照人均2万元,不超过4万元(或建房总造价)的标准进行补助,应兑付补助资金26.5万元,已兑付补助资金19.5万元;修缮加固14户,按照竣工结算工程进行补助,应兑付补助资金213518.32元,已兑付补助资金124808.65元,总计应兑付补助资金478518.3元,已兑付补助资金319808.65元,尚缺口资金103518.3元。

(1)20xx年9月5日(9月2#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提升人居环境危房改造资金40,000元;

(2)20xx年9月12日(9月7#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提升人居环境改造资金94,011.17元;

(3)20xx年9月24日(9月13#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胡炳忠)20xx年提升人居环境拆除重建补助款40,000元;

(4)20xx年9月24日(9月13#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胡秉贵)20xx年提升人居环境拆除重建补助款40,000元;

(5)20xx年9月29日(9月14#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人居环境提升改造资金20,000元;

(6)20xx年11月21日(11月8#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提升人居环境改造资金40,000万元;

(7)20xx年12月13日(12月10#凭证)支付提升人居环境改造资金45,797.48元;

(8)截止20xx年3月17日止结余55,191.35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加大力度夯实会计核算基础,确保财务数据精准。财政部门要进一步规范权责发生制核算,除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外,一律不得按权责发生制列支整合资金,严禁违规采取“以拨代支”方式虚列支出。预算单位要严格执行《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具体准则、《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及其衔接补充规定等法规制度,夯实单位会计核算工作基础,按项目专项核算整合资金,及时、全面、完整、真实反映资金收支情况,确保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县财政局负责汇总全县财政涉农资金台账工作。县财政局、县扶贫办、项目实施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做好会计核算及对账工作,并建立项目及资金台账,完整、准确、及时统计和反映财政涉农资金的来源、支出及监管情况,确保资金账簿、原始凭证、表册、文件、领导批示等痕迹资料完整真实。

项目实施单位项目报账管理责任。由乡镇直接实施的项目,实行乡级报账制管理,并按照“谁实施、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项目的规划设计、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检查验收、资金报账、风险责任承担等负责;由县级行业部门直接实施的项目,在项目实施部门直接管理、报账。

项目招投标。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及政府采购、招投标等相关规定执行。

实施项目的乡镇、县级部门应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责任到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财政涉农资金的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和工作进度等信息,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县扶贫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应严格按照(红开组〔20xx〕7号)文件执行并认真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

除上级部门特殊规定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当年结余结转率应控制在8%以内,其他财政涉农资金应控制在20%以内。结转结余资金超过范围的责任划分为:

年度预算执行中形成的扶贫资金结余结转,因规化滞后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规划牵头部门承担责任。

因项目不成熟或未按期完工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项目实施部门承担责任;因资金下达不及时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资金管理部门承担责任;因项目验收不及时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验收牵头部门承担责任;因未收回部门已上报的项目净结余资金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资金管理部门承担责任;因报账不及时或不按规定申请报账的,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项目报账部门承担责任;因不及时督促或受理报账,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项目报账部门承担责任;因审批不及时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项目审批部门承担责任;除不可抗力外,其他情况导致资金结余结转,一律由项目主管部门承担责任。

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及项目主管部门要把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作为监管重点,开展经常性和专项性监督检查,针对发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和乡镇及时整改。驻村工作队、村委会也应参与财政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在监督管理方面,各相关部门应努力创新监管方式,积极探索开展第三方独立监督,构建多元化资金监管机制。

对挤占、截留、挪用、贪污财政涉农资金的,一经查实,由相关职能部门立即责令改正,追回资金,并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中枢镇成立危房改造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各村也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该项目首先由农户进行申请,村委会进行审核,进行公示,报乡镇审批公示,报县住建局,由县技术指导组对申报房屋进行鉴定,出具鉴定报告,确定改造方案;再进行改造,竣工后组织验收,出现问题的限时整改,验收合格后完善相关材料,兑付补助资金。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根据县住建部门鉴定出具的方案,达到安全稳固的不再纳入改造补助,C级危房原则上进行修缮加固,D级能通过修缮加固达到安全住房的进行修缮加固,修缮加固成本过高的进行拆除重建,按照住建部门规定的建筑面积严格控制,拆除重建按照人均2万元,最高不超过6万元和建房成本进行补助,修缮加固按照住建部门出具的方案进行改造,初步预算1.5万元/户,待竣工收方结算后按照结算进行补助。

2.项目完成质量

23户改造户已全部竣工,合格通过验收。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截止20xx年12月底,纳入改造的23户已全部竣工,合格通过验收,完成预期目标。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通过项目的实施,保障危房户住房达到安全稳固、遮风避雨,为脱贫退出提供保障,进一步提升村庄人居环境,改善村容村貌。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该项目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全部按期竣工,100%通过县镇组织的初步验收,验收合格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项目补助采取农户自愿申请,村组审核公示,逐级上报审批,行业部门鉴定,按照方案进行改造,竣工及时验收,收集相关材料,做好一户一档案材料,存在补助资金划拨兑付不及时的问题。

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建设工程绩效评价报告 篇6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xx年中央抗疫特别国债下达张贵庄街中心城区海绵城市提升改造工程项目240万元。

其中包括张贵庄中心城区海绵城市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施工合同费用为154.1万元、招标代理费2.82万元、造价咨询费2.08万元、实施方案代可研编制费5万元、设计费36万元、测绘费40万元,共240万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xx年张贵庄中心城区海绵城市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到位240万元,全部为抗疫特别国债。

自240万抗疫特别国债拨付至我街道后,所有资金皆在10月24日前已经全部及时拨付到位,并按项目建设要求和进度全部落实到位。截至目前实际总支出为240万元,结余0万元。

严格按照相应的管理制度,规范各项经费的开支。资金使用规范,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保障会计核算准确、财务资料完整。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目标1:完成项目建设,满足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目标2: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相关要求,按时投入使用。

结合工程项目实际情况设立绩效目标,目标设定客观实际,严格落实质量、保证进度、确保社会效益、提高受益群体满意度。

截至目前我街道较好地完成了20xx年的工作任务,各项项目得到有序开展。到年底完成全部项目目标的100%,完成项目验收率达到100%。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张贵庄中心城区海绵城市提升改造项目于20xx年11月26日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张贵庄中心城区海绵城市提升改造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10平方公里,工程包括道路海绵改造工程包括道路两侧生态树池、截污挂篮等海绵提升工程;建筑与小区雨落管断接、线性排水沟、雨水桶、下凹式绿地、植被恢复、透水停车位等海绵提升工程;东丽公园透水铺装、植草沟、雨水花园、海绵宣传设施东丽广场雨水花园、景观提升等海绵提升工程。已达成数量指标中改造面积及改造数量要求。

(2)质量指标:张贵庄中心城区海绵城市提升改造项目严格按照图纸施工,设计功能实现率≥95%。该工程于20xx年11月26日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竣工验收合格率≥95%。

(3)时效指标:张贵庄中心城区海绵城市提升改造项目开工时间20xx年10月1日,20xx年11月15日施工完毕,在施工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施工,项目按计划开工率≥95%、工程进度达标率≥95%,项目按计划完工率≥95%。

(4)成本指标:张贵庄中心城区海绵城市提升改造项目施工合同费用为291.8927万元、招标代理费2.82万元、造价咨询费2.08万元、实施方案代可研编制费5万元、监理费7.35万元、设计费45万元、测绘费40万元,单位维修成本为394.1427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指标:张贵庄中心城区海绵城市提升改造项目概算为476万元,实际维修成本约为394.1427万元,概算执行率≥95%。

(2)社会效益指标:张贵庄中心城区海绵城市提升改造项目完成后服务于9个建筑和社区、7条道路、1个公园、1个广场,项目收益人数≥3万人。

3、满意度指标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项目的实施,可以有效的解决雨天积水、道路泥泞等问题,方便小区居民生活,优化社区生活环境,使张贵庄街排水防涝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城市面貌和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体满意度≥95%。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此情况。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作为今后转移支付预算申请、安排、分配的重要依据。对绩效自评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绩效自评结果。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需要说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