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缔造试点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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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缔造试点实施方案 篇1
为深入实施“技术创新引导工程”,进一步加大试点工作的力度,推进创新型企业建设,促进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经科学技术部、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第二批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
一、工作原则
(一)加大试点力度。总结第一批试点企业好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深化试点内涵,创新体制机制,提高试点工作水平。
(二)加强引导支持。依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确定的重点领域,结合试点企业的重大技术创新需求,既要注重政府的引导性作用,又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吸引社会创新要素向试点企业聚焦。
(三)突出示范带动。完善标准,强化导向,加强宣传,促进交流,引导更多企业走创新发展的`道路。
二、试点范围
国有骨干企业、转制科研院所、民营科技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等依靠技术创新发展的企业。
三、选择资格和条件
(一)选择资格
申请开展试点的企业应具备以下资格:
1.中国公民或中资机构在中国境内全资设立或控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企业主营业务和技术发展重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能源政策、环保政策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确定的重点方向。
3.企业经营和运行状况良好,一般应近三年连续盈利或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6%以上。
(二)选择条件
根据企业符合以下条件的情况进行优选:
1.具有企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拥有发明专利,软件、集成电路企业近三年获得过著作权或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近三年主持或参与制定过行业、国家或国际技术标准。
2.具有持续创新能力。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在同类企业中,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较高。在同行业处于技术领先地位,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重视科技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吸引和使用。高新技术领域的企业,研发费用占当年销售收入的5%以上。
3.具有行业带动性和自主品牌。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在全国同行业(细分)位居前列。拥有省部级以上名牌产品或知名商标。新产品(新服务)或采用新工艺带来的销售收入占当年全部销售收入的20%以上。
4.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资产负债率合理,治理结构健全,具有良好的社会诚信形象。通过质量管理等相关认证,制药企业通过国家GMP认证。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健全,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或专人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5.具有明确的创新发展战略和良好的企业文化。企业主要负责人重视技术创新。制定有技术创新规划或技术创新成为企业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工会组织健全,能够正常开展活动,企业劳动关系和谐。职工技术创新活跃,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鼓励创新的薪酬激励和奖励表彰制度比较健全。
四、组织实施
(一)基本程序
企业自愿申报,各地方组织初选并推荐,科学技术部、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审核确定第二批试点企业名单。
(二)申报方式和主要步骤
1.请符合条件并自愿参加试点的企业认真填写《企业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申报书》和《企业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申报表》并准备有关证明材料。
2.中央企业向国务院国资委、中央级转制院所向科学技术部递交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民营科技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等依靠技术创新发展的企业向本地方的技术创新引导工程或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尚未建立联合工作机构的向地方科技主管部门申报,申报材料一式四份。申报截止时间为20xx年8月31日。
3.请各地方技术创新引导工程或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本通知要求,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于20xx年9月20日前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材料并附推荐函(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一份)寄送到创新型企业试点受理工作组(设在科技部火炬中心)。各地方推荐作为试点候选的企业最多不超过5家,并给出排序。推荐函可由地方科技主管部门代章。尚未建立联合工作机构的地方由科技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完成初审和推荐工作。有关行业协会也可按照通知要求向受理工作组提出推荐意见。
受理工作联系人:
电话:
E-mail:
通信地址:
4.科学技术部将会同国务院国资委、中华全国总工会等有关部门对推荐企业组织审核和优选后发布第二批试点企业名单。
5.请各地方参照本通知要求推进本地区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并及时向我们报告工作进展,加强沟通和联系。
共同缔造试点实施方案 篇2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工作的通知》(天办发〔20xx〕9号),打造环境整洁、设施完善、绿色生态、安全有序、管理规范、和谐宜居的乡村,胡市镇委镇政府决定在河南新村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工作,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市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以河南新村为“共同缔造”活动的试点村,以改善群众身边、房前屋后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为切入点,以建立和完善全覆盖的基层党组织为核心,以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协商共治”的农村治理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农村社会治理格局为路径,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建设美好家园,凝聚社会共识,塑造共同精神。通过开展“共同缔造”试点活动,以试点先行形成示范效应,促进全镇农村人居环境的明显改善,提升广大村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到20xx年底,共同缔造试点村工作机制基本建立,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村庄环境更加干净整洁,生态环境更加优美宜游,村民生活更加舒适便捷。到20xx年底基本实现全镇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目标。
二、实施方法
(一)决策共谋,凝聚民意
1、召开会议,引导村民共谋。召开河南新村全体党员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广泛宣传共同缔造活动内容和理念,组织群众围绕推进村级发展、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谈想法、提建议,将群众关心的问题列为村级工作重点,积极推进落实。同时,组织村民代表到已创建成功的美丽乡村进行实地参观与学习,在思想上激发村民对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的向往,学习美丽乡村共同创建的经验,不断培育和激发群众参与村级事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建立机制,完善议事规则。加强河南新村党支部对村民小组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村民代表大会议事协商制度,成立河南新村村民理事会,建立乡贤能人库,从本村乡贤能人、离任干部等具有一定威望的人员中选聘为理事会成员,充分发挥理事会的组织发动和协调作用。同时,进一步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邀请镇纪委干部、村委会代表、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等参加,共同对村庄的项目建设过程和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鼓励村民对村庄各项工作提供建议和意见,不断增强村民的参与感、归属感。
3、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认识。通过在村务栏、村民聚集地张贴宣传画报等方式,宣传“共同缔造”内涵。制作河南新村开展共同缔造试点活动的宣传小视频,邀请天门市融媒体中心进行宣传报道,利用微信群、QQ等方式积极向在外人员广泛宣传,拓宽村党支部与村民交流的'渠道,激发村民的“主人翁”意识。
(二)发展共建,凝聚民力
1、坚持问题导向,列出工作清单。通过入户访谈及召开座谈会、专题讨论会、村民代表大会等,了解村民需求,查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的短板。以美丽乡村建设为契机,工作专班与市国投集团加强沟通,综合村民意见,商议确定村庄整治工作重点、村庄建设发展规划,形成村庄规划,反复讨论、征求意见、修改后确定最终规划成果,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将规划成果细化为系列行动计划,张榜公布,将村庄规划布局的贯彻执行等纳入村规民约,让村规民约被村民认可并乐于执行。
2、找准切入点,共建宜居环境。以投资400万建设美丽乡村重点村为契机,从危房改造、房前屋后整治、堰塘清淤、道路硬化、改厕、美化村容村貌等实事、小事做起,对庄湾片重点开展改厕、房前屋后整治、“小三园”打造,建立污水收集管网和大三格化粪池。以“胡九线”四好农村路建设为契机,对曹李片至蒿台片通村公路进行道路拓宽与刷黑,重要路口房屋进行立面改造。对蒿台片重点通过增减挂钩、D级危房拆除等项目,拆除老旧房屋,开展房前屋后整治,改善环境卫生。同时,对全村大小引水渠和蓄水堰进行疏浚清淤,清除沿线杂草杂树,重点村主干道两侧安装路灯和绿植活篱,有序推进整村绿化、美化、亮化。
3、发挥党员带头作用,营造人人参与共建的良好氛围。按照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和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总要求,积极发挥党员带头作用,大力推行“党员干部亮身份”、“工作亮标准”、“服务亮承诺”行动,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与村庄“十件实事”内容,引导党员干部主动认领村庄建设任务,动员村民出钱、出物、出力、出办法,让大家参与进来,看见成效,使村民的观念由“要我建”转变为“我要建”。
4.引导多方力量协同共建村庄。重视在外成功人士,通过协商沟通,积极争取其对家乡建设的支持。号召广大群众自发行动,根据自己居住环境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加以点缀,房前屋后见缝插绿,种植蔬菜、瓜果、花草、树木等,为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锦上添花,进一步扩大美丽乡村建设成果。
(三)建设共管,凝聚民智
建立村庄环境建设共管长效机制。通过村民代表大会、理事会等自治组织,针对村民建房、生活垃圾治理、污水处理、绿化管理等各项管理工作,组织村民共同商议,制定村庄环境建设管护公约,商定违反公约的处理办法,并监督执行。定期开展“十户联创”、“村庄清洁日”行动,房前屋后包干到户、责任到人,引导村民对自家房前屋后美化、绿化承担管护责任。配齐备足村保洁员和保洁电动车等,公共区域安排专职保洁员,负责日常管护。
(四)效果共评,凝聚民声
组织村民对活动开展实效进行评价。一方面,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推行村民积分制治理制度,合理设置积分制管理中的积分项目,将村民议事、平安建设、文明新风和美化农房等纳入积分项目,设置违规行为扣减积分,村民可以通过签署承诺事项或申报荣誉等途径获取积分。将原庄湾村委会办公室设置成农家书屋和积分兑换点,积分达到一定分值时,通过兑换洗衣粉、米、面、油等生活物资的方式予以奖励,激励村民持续关注村情村务,长期保持良好文明风尚。另一方面,组织开展最美农房、文明家庭、身边好人、最美志愿者等评选活动,被评上的家庭和个人,积极为其向上级申报全市“绿色环保家庭”、“天门好人”等荣誉评选活动,激发村民参与“共同缔造”活动的积极性,推动“共同缔造”活动向纵深发展。
(五)成果共享,凝聚民心
通过堰塘清理、户厕改造、污水收集管网、道路拓宽刷黑等基础设施的完善全面改善村民生活环境,在建成的小广场上增加文体设施,定期开展文体活动,丰富村民休闲娱乐方式。同时,充分发挥河南新村土地平整、土壤肥沃的地理优势,运用各类惠民、惠企、惠农政策,吸引在外能人回乡创业,成立专业种植养殖合作社,鼓励村民通过土地入股保底分土地流转分红、市场主体务工等形式,实现生态效益、集体经济、村民收入“三丰收”,让村民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20xx年9月30日前)
动员部署。组织开展专题研究,摸清情况,结合实际制定河南新村共同缔造试点活动具体方案,细化任务分工,落实责任到位,精准施策。
(二)亮点打造阶段(20xx年10月1日-20xx年12月15日)
1.系统排查。结合工作实际梳理形成整治项目清单,明确项目实施主体、建设规模、资金来源、完成时限等要求。
2.全面整治。全面开展相关工作,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实行挂图作战、打表推进。
(三)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12月16日-20xx年12月31日)
总结经验。总结共同缔造试点活动成功经验,挖掘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典型做法,广泛开展宣传报道,进一步营造村庄治理良好氛围,助推村容村貌环境不断提升,并在全镇其他村庄有序进行推广实施。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建设合力
以试点村村民和村小组为“共同缔造”活动的主体,驻点市领导、市政协王雄伟负责指导,镇党委书记肖勇负总责,镇长周林飞负责,分管副书记肖中显、组织委员米攻关、副镇长叶丹各司其职,镇组织办、农办、财管所、国土所、城建办、卫健办等部门组建工作专班,形成多部门积极参与的“共同缔造”活动工作机制。
(二)加强多方筹措,强化资金保障
镇直相关部门积极向上争取支持,河南新村发动本村乡贤能人、在外成功人士捐赠,积极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切实增强资金使用效益,引导各类社会投资主体参与共同缔造活动建设,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融资格局。
(三)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取得实效
及时建立完善督查和通报制度,对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加强督促指导,及时总结分析存在问题。镇专班将不定期组织开展检查,对工作中存在滞后、行动迟缓、整治不力的行为进行督促整改,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共同缔造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共同缔造试点实施方案 篇3
一、试点背景
为了探索创新社会治理模式,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特开展本次共同缔造试点工作。
二、试点目标
1.增强社区居民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感,提高居民对社区事务的关注度和参与度。
2.改善社区环境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升社区的'整体品质和形象。
3.促进社区居民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增强社区凝聚力和归属感。
4.建立长效的社区治理机制,实现社区的可持续发展。
三、试点范围
xx试点社区
四、实施步骤
(一)筹备启动阶段
1.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试点工作。
2.开展社区调研,了解居民需求和社区现状。
3.制定详细的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
4.组织召开试点工作启动大会,宣传试点工作的意义和目标,动员居民积极参与。
(二)组织实施阶段
1.社区环境整治
组织居民开展社区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清理垃圾、杂物,美化社区环境。
完善社区垃圾分类设施,引导居民养成良好的垃圾分类习惯。
开展社区绿化美化活动,种植花草树木,提升社区生态环境。
2.公共服务设施改善
征集居民意见,确定公共服务设施改善项目,如增设休闲座椅、健身器材、路灯等。
组织居民参与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提高设施的使用效率和维护水平。
3.社区文化建设
挖掘社区文化资源,开展社区文化活动,如文艺演出、书画展览、民俗节庆等。
建立社区文化活动室,为居民提供文化交流和学习的场所。
培育社区文化志愿者队伍,鼓励居民参与社区文化建设和服务。
4.社区治理机制创新
建立社区居民议事会制度,定期组织居民讨论社区事务,形成决策。
完善社区事务公开制度,及时公开社区工作进展和财务收支情况,接受居民监督。
建立社区志愿服务激励机制,对积极参与社区志愿服务的居民进行表彰和奖励。
(三)总结评估阶段
1.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梳理工作经验和成效。
2.组织居民对试点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了解居民对试点工作的评价和意见。
3.根据总结和评估结果,制定改进措施和推广方案,为在更大范围内推广共同缔造模式提供参考。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2.加大资金投入。积极争取政府和社会各界的资金支持,为试点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3.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宣传共同缔造试点工作的意义和成效,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4.加强培训指导。定期组织开展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社区工作人员和居民的参与能力和水平。
共同缔造试点实施方案 篇4
一、背景
当前我国进入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阶段,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关键要落实到改善人民生活品质上。“十四五”期间,各级政府要把在保障性住房小区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作为提升民生福祉的具体举措,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安排,确保取得实质性进展。要全面彰显共同缔造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打好“新要求、新理念、新办法”组合拳,真正解决居住群体“急难愁盼”,使保障性住房小区成为共同缔造的“和谐社区·幸福家园”。
二、目的
按照“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省卫健委、省体育局、省供销社13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全省保障性住房小区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的通知》,进一步扩大范围、提升创建标准,在全省保障性住房小区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以党建引领为核心,以发动群众共建、共谋、共管、共评为重点,以形成“环境我来管,实事我来办,有难我来帮,歪风我来治”的良好氛围为目标,进一步健全完善社区管理服务体系,切实提高保障性住房小区后续管理水平,确保保障对象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有效提升。
三、举措
成立xx县保障性住房小区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同志任组长,县住建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发改局、教体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文旅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供销社和xx街道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住建局局长兼任,负责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办、考核等相关工作,保证创建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四、工作重点
一是以水、电、气、暖、通讯、有线电视等为重点,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合理建设无障碍设施,确保小区道路与城镇道路充分街接,满足入住基本需求;
二是以社区管理、医疗、教育、养老、社区服务、文体、商业、金融等为重点,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满足生活基本需求;
三是以消防、治安、安防、园林绿化为重点,完善公共安全设施设备和现代化管理手段,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安居、宜居水平;
四是以老年人、儿童、残疾人、困难户、优抚对象的`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失业人员、困难群体、新生劳动力离退休人员的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服务为重点,健全保障房小区社区化管理体系,实现社会化物业管理,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开展社区公益服务、志愿者服务、群众性互助服务活动,实现政府公共服务向小区全覆盖。
五、目标任务
到20xx年底,在我县建成入住的保障性住房小区范围内开展创建活动。创建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省级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小区。
六、创建标准
(一)市政设施完善
(二)服务设施到位
(三)“四化”要求达标(1.社区美化要求。2.社区净化要求。3.社区绿化要求。4.社区亮化要求)
(四)服务功能完备
(五)管理队伍健全
(六)服务对象满意
共同缔造试点实施方案 篇5
为推进全镇扶贫开发工作,帮助农村贫困人口解决基本生存条件实现脱贫致富的目标,根据自治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会议精神及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联系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实施原则
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是一项牵涉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的工程。为积极稳妥推进项目的实施,在工作中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政府组织、群众自愿原则。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涉及经济、社会、土地等政策,在具体实施过程上,镇人民政府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和措施,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的原则,要发挥中央专项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以及对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调动搬迁户自愿搬迁的积极性。
(二)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镇人民政府要积极做好项目实施的前期准备工作,坚持成熟一个,审批一个,开工一个,做到有组织、有计划的稳步推进。
(三)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搬迁方式不搞一刀切,根据各搬迁点具体情况,能就近插花安置尽量就近插花安置,宜分散安置的则分散安置。有经济基础、建房用地条件较好的搬迁点,要做到统一规划、统一布局。
(四)镇人民政府实施、部门配合的原则。镇人民政府作为工程业主,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其他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根据各部门的职责,制定相应措施,积极支持工程建设;镇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负责督促、负责检查。
二、易地扶贫搬迁对象选择
(一)搬迁对象选择依据
搬迁户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居住地生态环境恶劣,自然条件差的石山区贫困群众,人均耕地面积在0.3亩以下的;水源涵养林、自然保护区等生态工程建设中需要搬迁的农户;贫困地区受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的农民。(属地质灾害搬迁须市一级国土部门鉴定并确认)。
2、有劳动能力,遵纪守法,实行计划生育,愿意到搬迁地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脱贫致富的。
(二)搬迁区域的确定
根据我镇居住地生态环境及地质灾害情况,搬迁区域确定为我镇的高堆、甘棠2个村。
(三)扶贫搬迁对象的确定
1、凡符合扶贫搬迁条件的农户,必须自愿提出申请。
2、审批程序:搬迁户自愿申请。填写好《蒙山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农户申请书》和《蒙山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人口迁出审查表》,各一式四份。镇派出所、镇人民政府审查后签意见盖章,再由镇人民政府统一报县林业局审查签意见盖章,最后报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定案。
(四)各迁出点的移民规模
全镇计划搬迁规模为4户15人(其中高堆村2户7人,甘棠村2户8人)。
三、迁入地建设
(一)迁入地选择依据
1、各搬迁户就近插花安置,搬迁户不改变其原住小组所在地行政性质,生活住宅建设用地在自有的旱地(坡、荒地)安排,要有发展余地。由镇人民政府审查,上报县土地局审批后方可实施。
2、有利于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
3、所在地的干部群众积极配合搬迁户搬迁工作。
(二)迁入地的确定方法及各迁入点的'搬迁人口规模
迁入地全部在迁出地本屯(组)选择,不存在土地纠纷,也可降低搬迁成本,易于群众搬迁。全镇迁入地及搬迁人口规模为4户15人,分别是:高堆村2户7人,甘棠村2户8人。
(三)迁入点的建设内容
1、迁入点的主要生活和生产条件及移民生产发展方向
各迁入点交通相对便利,具备路通、电通、水通条件,居住环境改善后,移民能安心搞好生产,通过发展种植、养殖业达到脱贫致富的目标。
2、搬迁户的生产用地来源
搬迁户仍使用原来生产用地,并在荒地、坡地垦荒开挖土地45亩(人均3亩)种植经济作物。
3、搬迁户生活资料建设及基础设施建设
新开垦耕地45亩,新建道路3公里,清理水利渠道2公里,搬迁户新建住房建筑面积250平方米。
四、迁出地建设
(一)退耕还林方案
1、移民迁出后,在县水果、林业部门的指导下,计划种植水果和毛竹或造林,恢复植被。
2、条件允许可垦为耕地,种植木薯或种桑等,发展经济达到脱贫致富目标。
(二)方案实施时间
搬迁后,用两年时间实施
完毕。
五、投资预算
工程总投资7.5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4.5万元,地方配套3万元)。
六、实施时间及进度安排
20xx年9月-11月,对2个搬迁点进行详细的摸底调查,做好宣传发动和搬迁户的思想工作,完成项目的实施设计方案。
20xx年11月-2006年6月,项目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期内要完成住宅、道路、水电、新开垦耕地等建设,组织农户为下一步的生产、生活做好准备。
20xx年7月检查验收阶段。项目竣工后,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自检、自验,并将项目的有关资料整理归档。自验合格后,写出申请报告,由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初验合格后,再申报市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七、工程效益及试点意义
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是我镇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措施,是帮助农村贫困人口解决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实现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是促进全镇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由之路。工程建成后,易地搬迁户生产生活得到明显改善,从而使未摆脱贫困的群众和地质灾害频发区的群众安居乐业,走上脱贫致富奔小康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