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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施维保方案

2025/08/23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消防设施维保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消防设施维保方案 篇1

根据本工程的工程量大、工作内容繁锁、施工工艺复杂,尤其是罐体泡沫灭火、喷淋管道及支架属高空作业易受海面多风的气候约束,工程能否按期完工,关键是看消防管道能否克服大风等恶劣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如期完成。为保质保量完成本项工程,特制定本方案。

一、编制依据:

1、业主提供的设计图纸;

2、《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92

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xx

5、《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81-20xx

二、总体方案及部署:

1、施工顺序:先罐体后地面的工艺流程,逆向连续施工;

2、喷淋环管、支架及刷漆等在地面完成预制、组对,并做好标记;

3、高空作业所用吊笼形式及数量依据人员配备情况制作完毕;

三、施工程序

由技术人员对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清工作内容、工艺要求、安全措施、质量标准、工序交接要求等事项。

1、管道预制:管道为热镀锌钢管,只能采取冷煨法加工。根据环管的半径制作好模具,先试煨,再由管道的回弹量对模具进行调整,直至弧度满足要求。对于每种规格的管道均重复上述步骤。

2、管道组对:将每段弯管按照设计图纸结合现场情况确定摆放位置,确定不同管段的合理衔接顺序并作好标记,同时将支架的圆周间距及喷头间距标示清楚。

4、管道支吊架预制、安装

①管道支吊架的形式、加工尺寸依据图纸制作加工;

②钢板、型钢采用机械切割,切割后清除毛刺。切口剪切线与号料线偏差不大于2mm;断口处表面无裂纹,缺棱不大于1mm;型钢端面剪切斜度不大于2mm;

③管道支吊架的螺栓孔用钻床加工;

④管道支吊架焊接后应进行外观检查,角焊缝应焊肉饱满,过度圆滑,不得有漏焊、欠焊、烧穿等缺陷;

⑤制作合格的管道支吊架,按要求涂防锈漆,并标识后妥善保管;

⑥根据管道组对确定的支架间距和图纸所示的高度将支架安装到位。

5、喷头安装:喷淋环管标识完毕,钻孔、安装喷淋头,之后刷漆防腐并保留好原有安装顺序标记。

6、环管安装:准备就绪,开始安装喷淋环管。按照先上后下的顺序把第三层环管安装完毕,再进行第二层,最后完成第一层。

7、水平管安装:待罐体上的环管与立管安装完毕后,依据施工平面图及相应规范进行罐体下边水平管道安装。

8、管道试压:消防喷淋管道(地上部分)及泡沫管道系统应进行水压试验。

①压力试验前应具备的条件:

试验范围内的管道安装工程除涂漆、绝热外,已按设计图纸全部完成,安装质量符合有关规定;

管道上的仪表部件,如调节阀、流量计、安全阀、孔板等部件,已经拆除或加盲板隔离;

不参与试验的设备的管口法兰已经装上临时盲板;

试验用的压力表已经校验,并在有效期内。配备两块以上的、精度不低于1.5级的压力表,表的刻度值为被测最大压力的1.5-2倍;

试验方案已经业主及监理批准,并已进行了技术交底。

②试压程序:

③试验要求:

液压试验时,环境温度不宜低于5℃,当环境温度低于5℃时,应采取防冻措施;

液压试验应缓慢升压,待达到试验压力后稳压10分钟,再将试验压力降至设计压力,停压30分钟,以压力不下降、无渗漏为合格;

试验结束后,及时拆除盲板、膨胀节限位设施,排尽积液。排液时应防止形成负压,试验介质按要求排放到指定地点;

当试验过程中发现泄漏,不得带压处理。消除缺陷后,应重新进行压力试验。

9、管道冲洗

9.1管道吹洗要求

1)不允许吹洗的设备及管道应与吹洗系统隔离。

2)管道吹洗前,不应安装孔板、法兰连接的'调节阀、重要阀门、节流阀、安全阀、仪表等,对于焊接的上述阀门和仪表,应采取流经旁路或卸掉阀头及阀座加保护套等保护措施。

3)吹洗的顺序应按主管、支管、疏排管依次进行,吹洗出的脏物,不得进入已合格的管道。

4)吹洗前应检验管道支、吊架的牢固程度,必要时应予以加固。

5)清洗排放的脏液不得污染环境,严禁随地排放。

6)吹扫时应设置禁区。

7)管道吹洗合格并复位后,不得再进行影响管内清洁的其他作业。

8)管道复位时,应由施工单位会同建设单位共同检查,并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管道系统吹扫及清洗记录”及“隐蔽工程(封闭)记录”。

9.2水冲洗

1)冲洗管道应使用洁净水,冲洗奥氏体不锈钢管道时,水中氯离子含量不得超过25x10-6(25ppm)。

2)冲洗时,采用最大流量,流速不得低于1.5m/s。

3)排放水应引入可靠的排水井或沟中,排放管的截面积不得小于被冲洗管截面积的60%排水时,不得形成负压。

4)管道的排水支管应全部冲洗。

5)水冲洗应连续进行,以排出口的水色和透明度与入口水目测一致为合格。

6)当管道经水冲洗合格后暂不运行时,应将水排净,并及时吹干。

消防设施维保方案 篇2

一、考核认定申报条件

长期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岗位工作,经验丰富,业绩突出,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身体健康,20xx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年龄在65周岁(含)以下,并符合下列条件(一)、条件(二)和条件(三)中各一项条件的在职(在编)在岗人员,可申请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考核认定。

(一)学历与工作经历:

1、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见附件1,下同)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7年。

2、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8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0年。

3、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0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2年。

4、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5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7年。

5、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相应再增加5年。

(二)技术能力与业绩成果:

1、获得与消防技术相关的省(部)级及以上层级技术发明等奖项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排名前5名);

2、依法获得有关消防技术专利权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3、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负责人,完成县级以上区域消防安全或者火灾风险评估项目不少于2个。

4、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负责人,完成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建筑的消防安全咨询、评估项目不少于5个;

5、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负责人,完成单体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建筑的消防设施检测与维护项目不少于15个。

(三)学术水平与研究能力:

1、作为主要起草人(排名前8位),编写已颁布实施的行业及以上层级消防技术标准1项;

2、在正式出版社出版过统一书号(ISBN)的消防技术相关专业著作(译著),本人独立撰写不少于2万字;或者参与编写已投入使用的消防技术相关专业书籍,本人独立撰写不少于6万字(对未注明作者撰写章节的不能作为研究成果);

3、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核心类期刊上,或者在有国际统一书号(ISSN)的国外期刊上,发表独立完成的消防技术相关论文不少于3篇(每篇不少于2000字,下同);

4、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非核心类期刊上,发表独立完成的消防技术相关论文不少于5篇;

5、在省部级内部刊物上发表独立完成的消防技术咨询与评估报告、课题研究报告不少于7篇;或者在地市级消防技术刊物上发表独立完成的消防技术咨询与评估报告、课题研究报告不少于10篇。

二、考核认定组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共同成立“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2),全面负责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安部消防局。

三、考核认定申报材料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中央、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及其中央管理的企业(以简称中央单位)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函。

(二)《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一式两份(样式见附件3);

(三)学历或者学位证书、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聘书、技术(项目)负责人聘书、消防安全管理负责人任命文件、获奖证书、专利权文件、消防技术规范与技术标准、消防技术类专著(内容说明与首页)、消防技术论文、咨询报告与研究成果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四)获奖者应附奖状、个人证书或者正式公布的获奖人名单等有效证明。对奖项未颁发证书或者未正式公布获奖人员名单的,应提供符合国家规定人数的单位申报奖项的人员名单、获奖主要文件的复印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所在单位出具的职业道德证明、获奖单位出具的主要项目(技术)负责人证明、已颁布实施的相应级别消防技术规范或者技术标准主要完成人证明。

四、考核认定程序

(一)符合考核认定条件的消防安全技术工作人员,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同意后,由所在单位向单位所在地(聘用单位属于企业的向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推荐。

中央单位的人员,由本部门、本企业人事部门统一向公安部消防局推荐。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中央单位消防业务管理机构,对本地区、本部门、本企业的申请人员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经本地区、本部门、本企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部门复审合格后,提出推荐人员名单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对推荐人员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和拟认定人员材料,报领导小组复核。

(四)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对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审核意见和申请人员材料进行复核。对复核合格的人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为期10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批准后,向社会公布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人员的.名单。

对未通过考核认定的申请人,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其说明不通过的理由。

五、考核认定申报日期及要求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中央单位的消防业务管理机构及人事部门,应当对推荐人员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和复审。于2013年5月31日前,完成审查和复审工作,签署审查和复审意见,并在《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相应栏目中加盖印章后,将全部申报人员的材料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中央单位,在审查、复审申报人员材料时,须核查各类证书及相关材料的原件。报送的各类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应当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对其真实性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中央单位,应当优先推荐符合申报条件、能力业绩突出、业内认可,且仍在消防安全技术一线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本办法印发前,已通过特许或者考核认定的方式取得其他专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现在公务员岗位或者现役军人岗位工作、正在申报其他专业职业(执业)资格的考核认定和已办理离休、退休手续的人员,均不在申报范围。

因在消防安全技术工作中违法违纪或发生重大失误,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人员,一律不得申报。

(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中央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坚持标准,严格要求,认真按程序做好申报、审查、复查等各环节工作。凡不认真把关或者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停止该地区或者单位的申报权和取消个人申报的资格,并依据相应法律和有关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消防设施维保方案 篇3

为切实保障我台人、财、物安全,提高消防应急处置的能力,根据省安委和省广电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以及关于市公安消防局就大楼现状提出完善消防设施的建议,我台将制定完善消防设施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消防设施基本情况

大楼投入使用超十年,消防工程不符合新的消防技术标准。现大楼消防报警系统出于瘫痪、消防自动喷淋系统从进行维护保养、各楼层的.指示灯和应急灯电池老化都不能正常工作、灭火器安装位置不统一和不规范、关键部门重点部位消防设施配置不符合要求、消防栓没有定期检查试用、消防应急队伍没有定期演练试用操作灭火设施。

二、完善标准和任务

(1)严重危险级别,主要指人群集中的演播厅、大型会议室,以100平方米演播厅为计算标准(其他如此类推)。要求在门口处必须放置一组灭火器(两个两公斤灭火器为一组);门口里面的门框上方必须设置一组应急灯、指示灯;边长的两扇墙在观众区至舞台前,每扇墙上最少必须设置两个应急灯、指示灯;舞台附近和观众区设推车式干粉灭火器各一个;播控区设一组灭火器。

(2)中度危险级别,主要指机房,如播出、录制、编辑、配电、发电机房,以100平方米机房为计算标准(其他如此类推),两扇墙上和在门口里面的门框上方必须设置一组应急灯、指示灯;为降低设备受损程度,必须设置最少两组气体灭火装置。

(3)轻度危险级别,主要指办公室,在走廊、出口、通道连接处必须设置应急灯和指示灯;走廊15米范围内设一组消防灭火器;不通风、不采光的办公室在门口里面的门框上方必须设置一组应急灯、指示灯。

(4)消防器材设置,灭火器安装在离地30cm位置,或统一安放在消防灭火器箱里。消防栓及喷水设施定期每6个月检查、试用一次,台机关、各中心、楼管办、物管员组成消防应急队以此作为定期学习、操作、灭火设施的演练工作,设施维护管理工作由楼管办负责。

三、完善计划

(1)将全台灭火器统一安放在消防灭火器箱里,按标准在相应的范围、距离内添加灭火器,由楼管办于1月15前完成,并负责填补墙上旧痕迹。

(2)台机关、各中心、楼管办、物管员组成消防应急队于1月16、17日开展消防灭火演练和设施检查,主要测试消防水泵运作、消防栓、喷水管是否正常。

(3)按级别标准配置消防灭火器材,先重新安装指示灯、应急灯,再在不同级别区域添加灭火器材。由办公室于1月25日前完成。

四、预算费用

全台完善消防设施费用共15625元,其中台机关及经营中心1075元,广播中心3510元,电视中心6450元,修补墙身400元,灭火器箱(架)3990元(详见附件)。

消防设施维保方案 篇4

一、工程概况

大印·经典花园位于琼海市银海大道北侧,总用地面积129771㎡,二期建筑物占地面积7750.88㎡,总建筑面积127944.04㎡(不含架空层面积)。本次施工为二期工程,拟建建筑包括:1栋16层住宅楼(10#),3栋15层住宅楼(15#、16#、17#楼),5栋18层住宅楼(9#、11#、12#、13#、14#楼),其中场地中央设1层地下车库,地下车库面积为13154.28+㎡。基础形式为桩承台基础,剪力墙结构。本工程由海南大印经典置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海南省建筑设计院设计,中外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晟元集团海南分公司组织施工;由郭美龙担任项目经理,邵晋琪担任技术总负责。二期规划有9幢建筑物,为高层单元塔式住宅楼,本工程属于二类建筑,±0.00相当于秀英标高见设计图,设计使用年限50年,建筑安全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烈度为六度。地面以上耐火等级二级,屋面防水等级为二级;地下室耐火等级为一级,防水等级为二级,地下室覆土绿化的顶板的防水等级为一级;建筑耐久性等级为二级;建筑物高度分别为4630mm、4920mm、5500mm、5510㎜。标准层高度为$2。工期日历天。

二、现场临时设施布置

1、由于施工场地原因,为便于工程管理防火安全,在施工现场搭设钢筋棚及工具房、机修房与其他设施。在施工现场边建生活区、浴室及仓库,民工宿舍、厨房、办公室、门卫、食堂为一体。

2、外脚手架采用钢管扣件、脚手片搭设,外侧采用阻燃密目网全封闭。

三、消防设施

1、灭火器材为符合国家GB-12515-90标准,并经消防安全部门年检合格的产品。

2、现场配置高压水泵,其扬程超过建筑物高度,并保持消防用水必需的水压和水量。

四、灭火器材布置方案

1、职工宿舍配7只灭火器,并设置在门口明显部位。

2、食堂设置两只,挂在醒目处。

3、配电房设置泡沫灭火器一只,并设砂桶;机修房、钢筋棚同木工棚各设置2只。

4、楼层每层挂1只。

5、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处按实际情况设置。

6、配电房、木工棚等重要场所设置禁烟区,并挂贴禁烟牌、消防标语。

五、安全技术措施

1、严格执行防火管理制度,建立以工程项目经理黄志春为组长,吴祥忠为副组长的消防小组,落实完善本工程的各项防火规章制度,同时建立义务消防组织、人员不小于职工总人数的5%。

2、定期不定期检查各灭火器材,做到每只灭火器药满有效,消防道路畅通。

3、施工现场车辆通道内严禁堆放任何材料。

4、严格用火审批制度,对气割、电焊等作业应有用火审批手续,同时定时间、地点和定人监控。每天用火结束后用火监护人对用火部位要进行认真人的检查,无发现照火隐患后方可下班。

5、项目电工对施工现场和临时宿舍的用电线路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防止电器火灾事故发生。

6、对易燃易暴物品,设专门仓库和专人保管,建立审批领用登记手续。

7、现场内从事电焊、气焊工作人员均受过消防知识教育,持有操作合格证,指派监护人员,并配备灭火器。使用明火时,要远离易燃易爆物,操作过程中,监护人不准擅自离开岗位。

8、施工现场应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经常对职工是进行消防知识教育。

9、按琼海市消防有关规定认真学习,加强管理,做一个懂消防、会消防的`市民。

10、签订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书,做到责任落实,有事可循。

11、施工现场设吸烟室三处。

12、设置易燃、易曝品仓库,做到专人保管并严格出入库制度。

六、施工现场不同施工阶段的防火要求

1、在基础施工时,主要注意保温、养护用的易燃材料的存放。注意工地上风向是否有烟囱落火种的可能,注意焊接钢筋时易燃材料应及时清理。

2、在主体结构施工时,焊接量比较大,要特别注意明火管理,电焊火花落点要及时清理,消灭火种。电焊线接头要卡实,焊线绝缘良好,与脚手架或建筑物钢筋接触时要采取保护,施工用的碘钨灯要架设牢固,距保温易燃物要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照明和动力用胶皮线按规定架设,不准在易燃保温材料上乱堆乱放。

3、在装修施工时,易燃材料较多,对所用电气及电线要严加管理,预防断路打火。严格控制明火的使用。

4、在使用易燃油漆时,要注意通风,严禁明火,以防易燃气体燃烧、爆炸。

还应注意静电起火和工具碰撞打火。

现场发生火灾事故应注意的急救要领:

施工现场发生火灾时,应立即上报火灾险情和组织现场义务消防员和施工人员进行补救,救火方法要得当,指挥人员要沉着冷静。分清起火原因,着火点材料的不同,正确选择扑火方法。油料起火不宜用水扑救,可用泡沫灭火器或采用隔离法压灭火源。电气设备起火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千万不可盲目向电器设备上泼水,这样更易造成触电、断路爆炸等事故。电石库起火,千万不要用水灭火,因电石遇水会放出乙炔气,造成更严重的后果。电石库起火时应用黄砂、干粉灭火。化学材料起火,更要慎重,要根据起火物性质选择灭火方法,同时要注意救火人员的安全,防止中毒。灭火以后,要保护火灾现场,并设专人巡视,以防死灰复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