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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调查报告

2025/08/24报告大全

微文呈现整理的商品调查报告(精选6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商品调查报告 篇1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热的持续升温,商品房销售领域的消费投诉也随之增多。商品房销售行业已经成长为消费投诉增长较快的领域之一。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买卖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房屋买受人合法权益,荣成市工商局组织人员对辖区房地产市场发展现状和商品房销售领域使用合同文本的情况进行了专项调研,认真分析了当前商品房销售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如何加强商品房买卖市场合同监管进行了思考。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存在的问题

此次调研共对全市22家重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了摸底排查,检查各类《商品房销售合同》合同1440份。目前,荣成市所有商品房销售主体,包括开发商和中介机构,多数经营者在与消费者进行商品房买卖业务时,使用的合同文本空白处较多,存在条款约束不明现象,给经营者利用格式合同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负担、排除消费者权利提供了机会。

(一)追责条款明显不公。部分房屋内卖出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利用其优势地位设置霸王条款,主要体现在违约条款的追责上强行加重买受人的违约赔偿责任。如某开发商《商品房销售合同》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中约定的买受人的违约金日利息为万分之三,而在第九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中约定的出卖人的违约金日利息却只有万分之二,追责条款明显对房屋买受人不公。

(二)擅自增加买受人风险。部分房屋卖出人在合同中将相关风险擅自强加给房屋买受人。如某开发商在《商品房销售合同》中约定“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具备交付条件,买受人逾期不接受房屋的,出卖人有权将该商品房交予前期物业管理单位,该房屋的所有风险责任转移由买受人承担”,从而将相关经营风险悉数转移给买受人。

(三)私自扩大不可抗力因素。《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文本中有对由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造成开发商不能如期交房情况免责的规定。部分开发商为免责而在格式条款中擅自扩大不可抗力范围。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规定:“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审批、设计等出现变更)造成延期交房,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按照《合同法》的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上述条款中开发商把房屋建设过程中政府审批、房屋设计等可以预先掌握的因素都列入“不可抗力”范畴,明显扩大了不可抗力的范围。

(四)变相推诿自身责任。按照有关国家规定,房屋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9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要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机构备案,以利于买受人办理相关手续。部分开发商为变相推诿责任,私自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关产权登记约定的规定中将国家规定的90天期限私自变更为180日,涉嫌变相推诿自身应当承担的责任。

(五)模糊概念涉嫌侵权。目前,多数开发商和房产中介使用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中存在用语不规范现象,部分条款意思表达不清,大量使用“相关费用”、“相关文件”、“无特殊情况下”、“一般情况下”等模糊概念,使得合同约定不明、内容表述存在歧义,涉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六)补充协议违法条款较多。房屋卖出人特别是专业的房产开发公司在与买受人签订售房合同时,除签订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统一制作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文本外,往往还要针对格式文本中相关未明条款额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多由开发商自主制定,里面违规条款也相对较多:一是否定合同示范文本格式条款的法律效力。开发商事先拟定的补充协议中普遍存在部分条款与示范文本重复的现象,出卖人为了突出其补充协议的法律效力,多用“本补充协议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的规定否定示范文本中相关条款的法律效力。二是排除买受人正当权利。如某房产开发商与买受人签订的《补充协议》中有如下规定:“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依法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对国家相关规范允许的由于物理化学变化产生的裂缝等现象乙方同意不向甲方索赔”。开发商通过上述条款分别剥夺了买受人向法院提起诉讼以解决争议和请求房屋卖出人赔偿的权利。三是强制选择物业公司。部分开发商在《补充协议》上强制房屋买受人选择其指定的物业公司,并在未经买受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制定物业收费标准。四是刻意规避赔偿条款。大部分开发商与买受人签订的《补充协议》在有关违约条款的描述中绝大多数条款是对买受人的追责,却往往未对经销商的违约责任作出任何规定,从而刻意回避了房屋卖出人的违约责任,严重违反合同行为公平性的`原则。

二、强化商品房销售行业合同监管工作的建议

针对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工商监管职能,提出如下监管建议。

(一)加强行政指导,提高自律意识。一是成立行业协会。建议组织市内主要房产开发商和房屋中介机构成立商品房销售行业协会。工商、房管、住房与城乡建设等职能部门依据各自职能加强对行业协会的行政指导。充分发挥协会的作用,强化行业自律和同业监督,积极履行社会职责。二是签订承诺书。以工商所为单位同辖区主要商品房销售机构签订承诺书,督促企业规范守法经营,切实提高企业的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从源头上抵制利用格式合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不法行为

(二)畅通投诉渠道,加大执法力度。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专线作用,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鼓励群众及时投诉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卖出人的不法行为。同时,加大巡查与执法力度,对卖出人利用格式合同免除自身责任、排除消费者正当权利等侵害消费者的行为适用《合同法》、《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树立工商部门权威。

(三)加强自主学习,提高适岗能力。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条款专业性较强,涉及到《物权法》、《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诸多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标准,对基层工商干部法律理论水平要求较高。而目前工商一线特别是基层工商部门执法人员年龄老化严重,知识结构陈旧,法学素养不足,难以准确评判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相关格式条款是否违法,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管力度。建议结合当前工商系统“学习型工商建设年”活动,进一步加强基层工商工作人员学习力度,通过组织法律知识讲座、典型案例剖析、实务操作讲座等途径提高合同监管人员的适岗能力,增强基层工商部门查处商品房买卖领域合同违法行为的执法水准。

(四)加强消费指导,提高维权能力。通过发布消费警戒、开展消费知识讲座等途径,进一步加大对消费者的指导力度,让消费者及时掌握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卖出人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主要手段,避免因为缺乏相关知识而上当受骗。同时,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对消费者的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普及《合同法》、《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更新消费者知识结构,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

(五)强化媒体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加强与报纸、电视台、电台的合作,及时曝光利用格式合同侵犯买受人权益的不法行为,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打击利用格式合同其害消费者权益的舆论氛围,增加商品房买卖机构违法成本,倒逼其守法规范经营。

商品调查报告 篇2

10多天来,我跑了一些超市和商家,仔细观察了消费者购物的情况,并询问了一些消费者,总结如下:

不同年龄、不同职业、不同收入水平的消费者,有着不同的购物习惯和消费需求,我认为精明的商家在经营过程中要不断的揣摩各种消费群的心理变化和需求变化。

高收入消费群的消费行为及心理特征:

1、品牌偏好明显,受文化需求的影响大于价格上的诱惑。高收入群体多为高学历、高品位、高消费需求的“三高”消费群体,易于接受新事物和大品牌,并会由此产生相应的品牌偏好。他们往往会为了追求一个“男人的世界”,而不惜购买一条昂贵的“金利来”领带。在“株百”5楼的品牌专卖店,我发现消费者大多是有一定经济基础的人,他们买一套上千元的衣服、一条数百元的领带眉都不皱,因为他们看中的是品牌。

2、购买数量较大,购买频率和次数较少。高收入群体忙于工作,因而他们在生活上表现出极大的不规律性。除周末以外,逛街购物对他们来说只能是一种“奢侈”。但是若进商场购物,他们购买的数量很多,从吃的、喝的到用的,一消费就是数百元。据了解, 这种“集中购物”的消费者并不少,在周末购物群中占了很大的比例。

3、购物期望值较高。高收入消费者受其社会地位的影响,在购物时也期望商家能给予其特殊的关照,比方如售前服务和售后服务方面等等。我访问过几个公司白领,他们一致认为,购物时他们最重视的是商家的服务态度。 低收入消费群的消费行为及心理特征:

1、注重价格。很多人都有过手头拮据的经历,没钱的日子,他们总不得已掐算着一分一厘的支出。对低收入消费群而言,在这方面表现得尤为突出。用最少的支出满足尽可能多的消费需求是他们最为“奢侈”的美好愿望。在调查中,我发现商场的特价处,大多数是低收入群。因为对他们来说,低价是实惠。新入驻的“新一佳”就以这样的实惠吸引了众多的市民。

2、注重质量。目前,城市里的低收入群中的代表是下岗工人。在调查中,我发现下岗工人的消费习惯远远不同于农村消费者。因为他们曾经是都市里令人钦羡的工薪一族,他们曾经乐于购物、精于购物,他们已经具有了消费过程中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对健康生活、营养饮食的追求。即使他们为了节俭而去购买肉菜市场里的低价肉菜,但他们仍然担忧肉菜的质量,并渴盼“放心肉菜”的到来。因为质量是实在,东西在便宜的同时还要中用、中吃。

3、购物数量少,购物频次多。下岗工人尤其是其中的家庭主妇,生活很有规律,每天基本上是按时起、按时睡,按时买东西,按时看电视……他们的单次购物数额很小,但是购物频次很多,有时一天就会发生数次购买行为。 超市市场调查目的及内容

做好市调, 提升竞争力:

一次好的'市调,可以提升本身的竞争力,掌握自己的方向,了解竞争者的动态,做到知已知彼,百战不殆。

零售业, 一个商品平凡不能平凡的商品交易场所,她带给的人们的一些期望,没有负于其它行业。如何在这一块新型的圣地发挥商品的潜能,如何驾驭商品的成功之帆?这就要学会如何做到商品正确市调,做好市调可以分为以下几点:

一、商品分类:

妈妈菜蓝商品:也称主妇商品,这种商品的价格如有轻微的变动有些顾客即

有相当的关注。顾客对这种商品的价格敏感度最高。同时在销售时应注意此类商品的质量。例:生鲜的商品更应注意鲜度及陈列的量感,妈妈菜蓝商品是每家店以生鲜为主,一般是用来吸引顾客,走低价位及市场鲜度较强的商品,此类商品市调时要非常注意价格的幅度。

红色商品:顾客对此类商品的价格敏感度次之, 这一类商品销量一般比妈妈菜蓝那一类商品销量大,价格也一般比妈妈菜蓝商品高些。此类商品一般都适应中层消费者。所以对此类商品要注重品牌及质 量,这种商品也称之为价格商品,畅销品排行榜上经常有此类商品。绿色商品:顾客对绿色商品的价格敏感度最低。

市调完商品后要做商品的整理,要将营业额商品.毛利商品.敏感性商品.季节性商品.形象商品区别,做一次整理。包括排面和价格。

二.竞争者;

我们市调的对象称之为竞争者。

三,市调应注意问题:

1、禁止与竞争者店的保安,卖场人员起冲突。

2、遇有状况随时报告主管。

3、不可以公开在竞争者店里抄价格、撕价格牌等。

4、必须注意安全。

5、准备好充分的市调工具:笔、纸、秘录机、手机、小灵通等必备工具。

6、市调对公司的形象以及毛利、营业额都有影响,所以做调必须有足够的人员。办事员、营业员、组长等都要定时参加。各部门课长:至少一个月2-3次,生鲜课长每周保证1-2次。

商品调查报告 篇3

关于 商品打折销售 的调查报告 快过年了,个个商家也都开始绞尽脑汁思考怎么回馈他的消费者们了。于是,各大商场都甩开膀子,开始一年一度的新年大促销。但是,商场中火热进行的各种促销活动,总是让消费者在买东西时深感划算,一回家算账就发现自己根本没有赚到,反而被骗上当了。这是怎么回事呢?接下来,让我为大家一一解析。

一.逢年过节,商场中那“满多少元立减多少元”的大招牌让人看得想买的心情停不下来,可你知道里面有着多少陷阱。

(1) 满一笔小额费用,可立减几块钱,如“满10元立减3元”,不少人一看,“哇塞!好划算,买! ”很好,如果你是这样想的,那么恭喜你,你成功被商家骗了。商家正是利用了中国人惯有的贪小便宜从而致富。理性的'人一看会疑惑:既然这样,为什么不直接打折呢?其实,答案很简单,你想,如果你买了一块五毛钱的QQ糖,又如上文举例推算打七折,只付给商家一块零五分钱,再按超市收银台计算的方法计算付一块一毛钱,商家也不甘于只赚这一点呀!所以商家们为确保自己一次性赚得多,就设计出了“满一笔小额费用,可立减几块钱”这一促销方法。

(2) 还有一种方法能与上种方法媲美,而且,更聪明,更高明,更“狡诈”,门槛高了一截:满大笔消费,立减其百分之几十,如“满500元,立减50元”。别以为这与上面的方法一样,这种更阴险,假设一下,如果你在一家运动品牌专卖店看上了一双498元的运动鞋,可是,唯一的优惠就是满500元减50元。你怎么办?是想办法补齐那两块钱,还是索性放弃五十块的优惠。只要你长了脑子,你就毫不犹豫地去补齐那两块钱,谁会放着便宜不捡呢?但是,店里哪会有两块钱的商品。再假设,此店最便宜的商品是品牌运动袜,需要32元,也就是说,你想得到50元的优惠就必须买这双袜子,再花32块钱。所以,你一共要花530元,才能让你享受商家的。最后,你共花费了480元,买了一双鞋子和一双袜子,可能你会觉得很划算,但在你不知不觉中,你就进行了二次消费,商家又多卖出了一件商品。很不幸,你又中计了。就是因为人们见小便宜必占的心理,商家们才研究出“满大笔消费,立减其百分之几十”,并使用至今,效果依然理想。

二. 你还记得每次购物完了之后,总会到客服台去领一大包东西吗?可你又知道这里面会有什么坑吗?

(1)单次购物满多少钱,送精美礼品,一般,要求金额都是五六十元左右。光说没有什么感觉,那又开始假设。如果,一家超市满58元,送抽纸一提。当了你在收银台结账后,收银员告诉你这一活动。首先,你会比较开心,认为这家超市很实惠,下次会再来光顾,然后,你会按照之前收银员所说的,去服务台领取赠品。但是,得到纸巾后,你发现这种纸巾只是一种廉价货,没想象的那么好,你又会安慰自己:有赠品就好了,质量怎样无所谓。很好,一旦你有了怎样的心理,那么你又被商家骗了。你想,在你消费的58元里,商家至少赚了18元,再在里面最多用3元,买一提廉价的抽纸,也仍然赚了16元,还赢得了消费者的欢心,怎么不是一笔划算的买卖呢?而且,如果你之前就知道活动,为了得到赠品,你就会努力凑齐那58元钱,商家又一次赚了。赠品也就在消费者的“追捧”之下顺利生存喽!

(2)除了送,商家们还经常搞换购,满多少元即可换购优质商品。但是,所谓优质赠品,说白了,也就是快过期的食品,销量不好的小商品,平日里很少打折的干货等等。按着上种猜想,那商家的利润就更大了。搞换购,不仅可以给消费者好的印象,还可以在保证成本的基础上,销走不好卖的滞销品。所以,商家常用这样的方式促销,也是很正常的。

上文一系列的阐述只能表面的一些常用促销方法,而真正想要看透销售这本书,还需要我们自己去仔细研究琢磨探寻。最后送大家一句话:“商场如战场,只有保持警惕,才能百战百胜!”

商品调查报告 篇4

XX年年以来楼市经历了一起大落,商品房销售峰点分别在XX年的9、16月份以及15年3月份至今,而低谷则主要在15年下半年。一方面,20xx由于股市触底致使整个宏观经济环境低迷;另一方面,国内为抑制房价不理性上涨,政府出台宏观经济政策对房市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然而15年底政府做出相应政策刺激过度下行的楼市,使得15年房地产市场未像预期那样步入较长时间的调整期,需求方即时走出观望,15年积压的销售潜力迅速推动楼市进

入新一轮销售高峰,房价出现回调。

自20xx年下半年起,多数房地产开发商为了推动商品房的销售,采取带看房团看房的方式而非像XX年商品房销售火爆时期一样坐等购房者前去案场,此后多家房地产媒介开通了看房直通车,拉拢大批量的客户集中到楼盘案场看房并且起到明显的引导效应,以此激发客户的购房信心。那么消费者需求情况究竟如何?对此,笔者采集了自15年9月份至15年6月份锡城某看房团的部分消费者需求调查问卷,并对此进行了分析。

为了更实际的体现目前无锡购房主体的需求情况,笔者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共采集有效样本251份,调查对象全部为准购房客户,购房目的包括购买婚房、改善性住房、投资性购房(出租、转售)等,并且根据无锡商品房网上信息发布平台有关商品房成交数据,从供需两方面来说明无锡商品房市场购买群体现状。

第一部分 调查报告主体内容分析

购房需求者主要为24-30岁适婚年龄青年,月收入在3000-5000元之间,购房目的倾向于刚性需求,并且多数为首次置业,可接受房价范围一般在30-50万元之间,在购房决定性因素中首要考虑的为房价因素。置业者意向购买高层以及多层建筑形式的商品房居多,户型一般为二室一卫以及三室一卫或三室二卫,面积段分布以80-143.999平米为主。考虑小区周边设施主要为超市、幼儿园、医院、银行等,而较低程度的去注重会所等商务设施。

从调查结果来看,影响购房者购房的决定性因素中最为主要的因素为房价,86.5%的看房者会考虑房价因素;其次为地段、交通、户型结构、周边配套设施以及房屋质量,其中最为重视的为交通要素以及地段要素。

商品房价格变化

上海商品住宅市场

价格异常坚挺。

二、供给明显不足。

由于前些年的某些错误调控政策,直接导致了上海和全国的土地供应、房屋在建规模和竣工总量的萎缩。当需求释放的时候,供给不足的问题日显突出。上海商品住宅的可销售量和每个月的实际销量之间的数额,至今未得到良性改善,一直处于紧运行、紧平衡过程,已成为推动价格上涨的又一动力。加大土地供应和市场现实需求存在着一个巨大的时间差,远水难解近渴。现实趋势是即便加大了商品住宅竣工的推量,也未必会形成市场价格下跌,最多只能产生涨幅趋缓或停滞的结果。

三、成交惯性延续。

相当一批人认为,下半年上海商品住宅成交量低于5、6月份,标志着市场不接受高房价及其快速上涨,下一步将导致拐点的出现。实际情况是上海商品住宅需求并未减少,而是因为商品住宅供给不足而导致成交量稍逊。下半年几个月的市场成交量和上半年高峰成交月相比,虽然少了点,但远比去年同期要好得多。上海今年商品住宅成交量远远大于20xx年已成定局。下半年商品住宅成交量总体上保持了惯性延续。“十一”放假期间上海房展会成交均价、成交总价、成交套数都高于今年5月份和去年的房展会,四天展会涌进了13万人(这种高流量展会在上海只有两年一度的车展和书展可以超过)。这样的显赫成就依然被媒体称作为“房价高,老百姓在观望”。

四、低端带头走高。

下半年以来,上海低端房屋的销售和租赁非常活跃,各板块价格指数涨幅都比较平均,上涨的区域也开始扩大。与上半年高端市场的积极表现形成明显反衬。上海存量商品房市场占据整个市场的半壁江山。一些区县如浦东新区,存量房交易远远高于增量房交易;一些区域存量房交易价格和增量房交易价格不分伯仲;存量房同样是上海商品房投资市场的主要组成部分。

五、后市继续看好。

只要经济恢复还不稳定,国民经济继续需要房地产业当领头大哥,房地产的现行政策也不会出现大的波动。即便明后年我国经济恢复地挺好,也不可能再出台像前几年那样的全国一刀切的全面打压房地产业的调控政策。充其量哪个地方有问题,哪个地方采取相应的措施而已。实践已经表明,较快增长的商品住宅市场价格并没有带来社会的不稳定,因为城市中多数人都有了产权房屋,老百姓住房占了家庭财富的一半。也没有给国民经济造成全局性波动,反倒是在经济出现严重滑坡时,中国房地产是拯救中国经济的主要产业之一。作为中国最大的经济城市上海,20xx年其房地产成交量和市场价格都将走在中国各城市的前列,保持着高位运行

15年9月西安各物业价格表现

从本月各城区物业在售均价走势图中可以看出:普通住宅类物业仍然是城内区的价位最高,稀缺性和商业繁华以及产品本身特点是撑起城内区价位的主因;其次是城南区普通住宅类的在售均价,本月继续上涨,区域内高档住宅的推出和稀缺地段上产品的推出是本月城南区在售均价持续上涨的动力;而高新区在售均价仅排名第三,本月高新区虽推出不少新品,但在定价方面,新项目都较为保守,优惠幅度均较大,在一定程度上拉低了区域内整体房价;其他城区本月普通住宅在售均价也呈上涨的态势,但幅度远远小于6、7月份,可见为了在15年最后的黄金月,房企在定价方面还是较为保守的。

商服用房类物业本月各区在售价格除城内区涨幅较大外,其他城区上涨幅度较前两个月均略有减少,目前城内区和城西区有综合商业体成交外,其他城区仍是以社区底商为主要成交对象,因社区底商成交的不固定性影响商服用房的销量呈上下大幅震荡。

主要原因

(一)成本推动。普通商品房价格是由成本、利润和税金三个部分组成,而成本占整个价格的80%,主要由土地、建筑安装工程、附属公共配套、公共基础设施和前期工程等五大项。从1997年至XX年年一类区域成本分类比较,土地从355元/㎡上涨到707元/㎡,上涨98%;建安工程从555元/㎡涨到706元/㎡,上涨27%;公共基础设施从15元/㎡涨到290元/㎡,上涨1800%;附属公共配套设施从15元/㎡涨到150元/㎡,上涨900%。成本中,主要是土地、建安工程、公共基础设施和附属公共配套设施费用的提高,企业利润标准8%虽然没有改变,但因利润提取是随成本基数计提的,利润也水涨船高。

(二)市场拉动。房价的高低从某种意义上折射出这个地区的生活水平。据调查,1996年xx地区城镇居民人均收入5282元/年,农民人均收入2845元/年,到XX年分别增加到9650元/年和5470元/年,增幅分别为83%和92%。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迫切需要改善居住环境。他们已经不能满足于原来的一般化住房标准和周围环境,而是向更高的居住条件迈进,他们会把房屋的质量、结构、地理位置、环保、设施配套、安全等作为改善居住的条件,而市场满足了群众的'需求。

(三)人为炒作。一是受外界影响。国家近几年来虽然提出了一系列抑制房价上涨的措施,但从客观来看,房价是目前刺激和推动gdp增长的最主要因素,因此,说实在,谁都不愿看到房价有明显下降,中央政府强调“发展是大局”,地方政府可以从土价拍卖和房地产开发中收取大量的资金用于城市建设,因此,地方政府更多的是希望以房价刺激经济增长,寻求发展政绩;一些经济学家也以“市场经济,有市场就应随意发展”为口号,一方面高举发展大旗,另一方面为房产商摇旗呐喊、歌功颂德,趁机谋取利益,使得老百姓产生一定的恐慌心理,赶涨买涨,造成房价总体上扬。二是媒体商业化炒作。一部分购房消费者因缺乏对当地房地产市场真实信息的掌握,只能轻信房屋销售商、轻信广告和社会上的传闻,在房地产市场中,商业传媒为谋求商业利益,夸大其词,夸张宣传,这不但表现在房地产,还表现在药品、保健品、化妆品等广告方面,给群众造成误导,使群众对其价格运行的判断产生了偏差,人为营造了一个巨大的市场。

(四)收费混乱。一是重复收费。在商品房价格中,水电增容、防盗门、配套设施等费用已包含在房价的成本中,但开发商在实际销售时又向购房户每户收取XX—4000元,用于水电增容,防盗门及各项配套设施。二是擅自提高楼层差价。通过向购房户收取层次、朝向、位置差等手段,使楼层差价代数和大于零,而达到变相涨价的目的。三是搭车加价。强行为购房户购置热水器、防盗门等,如热水器进价1600元/台,售价1300元/台,防盗门进价750元/扇,售价1600元/扇,从中谋利。四是车库、阁楼销售收入不按规定冲减建安成本,购房户预收款利息也不冲减购房款。五是截留政府规费。有的开发商实际开发面积大于建设许可规划面积,少的几千平方米,多的上万平方米,从而达到少解缴政府规费目的;有的巧立名目,擅自提高规费标准,如规定收取57元/㎡,实际收取72元/㎡。六是其它价格违规问题。如不明码标价,模糊标价,明码虚价,不报价等等,这些问题主要是开发商利益的驱动。XX年、XX年物价部门对该市房地产价格专项检查中,很快就初步查出价格违法金额XX余万元。

二需求将放缓,开发持续热。XX—XX年,市区共竣工普通商品房81万㎡,其中XX和XX年两年共开发51.4万㎡,占XX—XX年6年总量的58%,按90㎡/户(三口人家)居住条件计算,可容纳5667户,17000人。平均每年销售2800多套,安置8500人。而XX年该市全市(含城区和各乡镇)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2%,城区人口同比增长也仅0.02%(XX年为12.4万人),据调查,XX年底政府已储备商品房用地200万㎡将进行出让,可建成90㎡/户(三口人家)的住宅XX0套,按xx每年可销售4000套计算,可持续销售5年,再加上每年近1600户二手房要流入市场,xx每年将会有5000套住宅上市,5年新增住宅25000套,按每户三口人计算,可安置75000人,而xx目前含开发区仅有15万人。随着地区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深入,住宅、商业等用地还将会继续规划投放,供大于求的买方格局已经形成。

三是宏观有调控,房价形势稳。在谋求快速发展的同时,国家也开始认识到发展的“平稳和可持续性”,因此,为防止房地产泡沫的形成,国家也开始出台措施,控制房价的过快上涨。随着“国八条”、“国六条”的颁布,也充分显示了中央政府对控制房价的愿望,大家对此要充满信心,xx地区的房价综合水平上涨会有所遏制,少部分楼盘因确实成本和地域等因素,有局部上升外,大部分房价只能保持现状,少部分房价会有下降趋势,二手房价格大部分将会稳中有降。

五、对策与建议

(一)认识上要有高度。 (二)公开房价成本。 (三)加大政策宣传。 (四)加强宏观调控。一(五)加大查处力度。(六)做好成本监审。

商品调查报告 篇5

20xx年以来楼市经历了一轮大起大落,商品房销售峰点分别在20xx年的9、10月份以及20xx年3月份至今,而低谷则主要在20xx年下半年。一方面,20xx由于股市触底致使整个宏观经济环境低迷;另一方面,国内为抑制房价不理性上涨,政府出台宏观经济政策对房市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然而20xx年底政府做出相应政策刺激过度下行的楼市,使得20xx年房地产市场未像预期那样步入较长时间的调整期,需求方即时走出观望,20xx年积压的销售潜力迅速推动楼市进入新一轮销售高峰,房价出现回调。

自20xx年下半年起,多数房地产开发商为了推动商品房的销售,采取带看房团看房的方式而非像20xx年商品房销售火爆时期一样坐等购房者前去案场,此后多家房地产媒介开通了看房直通车,拉拢大批量的客户集中到楼盘案场看房并且起到明显的引导效应,以此激发客户的购房信心。那么消费者需求情况究竟如何?对此,笔者采集了自20xx年9月份至20xx年6月份锡城某看房团的部分消费者需求调查问卷,并对此进行了分析。

为了更实际的体现目前无锡购房主体的需求情况,笔者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共采集有效样本251份,调查对象全部为准购房客户,购房目的包括购买婚房、改善性住房、投资性购房(出租、转售)等,并且根据无锡商品房网上信息发布平台有关商品房成交数据,从供需两方面来说明无锡商品房市场购买群体现状。

第一部分调查报告主体内容分析

购房需求者主要为24—30岁适婚年龄青年,月收入在3000—5000元之间,购房目的倾向于刚性需求,并且多数为首次置业,可接受房价范围一般在30—50万元之间,在购房决定性因素中首要考虑的为房价因素。置业者意向购买高层以及多层建筑形式的商品房居多,户型一般为二室一卫以及三室一卫或三室二卫,面积段分布以80—143.999平米为主。考虑小区周边设施主要为超市、幼儿园、医院、银行等,而较低程度的去注重会所等商务设施。

从调查结果来看,影响购房者购房的决定性因素中最为主要的因素为房价,86.5%的看房者会考虑房价因素;其次为地段、交通、户型结构、周边配套设施以及房屋质量,其中最为重视的为交通要素以及地段要素。

一、商品房价格变化

上海商品住宅市场,价格异常坚挺。

在房地产调控政策被调整、国际金融和航运两个中心被册封、浦东扩区、大虹桥开发规划和世博会在望等因素不断释放刺激下,上海商品住宅市场价格明显上涨势头已经整整维持了一年。新房如此,存量房也如此;销售价格如此,租赁价格也如此。这种不回头的价格走势毫无疑问将挺入20xx年。只有讨论这种价格上涨幅度是大是小才具有实践意义。

二、供给明显不足。

由于前些年的某些错误调控政策,直接导致了上海和全国的土地供应、房屋在建规模和竣工总量的萎缩。当需求释放的时候,供给不足的问题日显突出。上海商品住宅的可销售量和每个月的实际销量之间的数额,至今未得到良性改善,一直处于紧运行、紧平衡过程,已成为推动价格上涨的'又一动力。加大土地供应和市场现实需求存在着一个巨大的时间差,远水难解近渴。现实趋势是即便加大了商品住宅竣工的推量,也未必会形成市场价格下跌,最多只能产生涨幅趋缓或停滞的结果。

三、成交惯性延续。

相当一批人认为,下半年上海商品住宅成交量低于5、6月份,标志着市场不接受高房价及其快速上涨,下一步将导致拐点的出现。实际情况是上海商品住宅需求并未减少,而是因为商品住宅供给不足而导致成交量稍逊。下半年几个月的市场成交量和上半年高峰成交月相比,虽然少了点,但远比去年同期要好得多。上海今年商品住宅成交量远远大于20xx年已成定局。下半年商品住宅成交量总体上保持了惯性延续。“十一”放假期间上海房展会成交均价、成交总价、成交套数都高于今年5月份和去年的房展会,四天展会涌进了13万人(这种高流量展会在上海只有两年一度的车展和书展可以超过)。这样的显赫成就依然被媒体称作为“房价高,老百姓在观望”。

四、低端带头走高。

下半年以来,上海低端房屋的销售和租赁非常活跃,各板块价格指数涨幅都比较平均,上涨的区域也开始扩大。与上半年高端市场的积极表现形成明显反衬。上海存量商品房市场占据整个市场的半壁江山。一些区县如浦东新区,存量房交易远远高于增量房交易;一些区域存量房交易价格和增量房交易价格不分伯仲;存量房同样是上海商品房投资市场的主要组成部分。

五、后市继续看好。

只要经济恢复还不稳定,国民经济继续需要房地产业当领头大哥,房地产的现行政策也不会出现大的波动。即便明后年我国经济恢复地挺好,也不可能再出台像前几年那样的全国一刀切的全面打压房地产业的调控政策。充其量哪个地方有问题,哪个地方采取相应的措施而已。实践已经表明,较快增长的商品住宅市场价格并没有带来社会的不稳定,因为城市中多数人都有了产权房屋,老百姓住房占了家庭财富的一半。也没有给国民经济造成全局性波动,反倒是在经济出现严重滑坡时,中国房地产是拯救中国经济的主要产业之一。作为中国最大的经济城市上海,20xx年其房地产成交量和市场价格都将走在中国各城市的前列,保持着高位运行。

商品调查报告 篇6

20xx年以,我县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呈上升趋势,其中粮油、肉、蛋以及房地产价格普遍上涨,根据8月4日市场调查,今年以部分与居民生活关系密切的重要商品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1、粮食价格涨势趋稳。自从月份小麦、玉米价格出现上涨后,一直趋于平稳。1月份小麦的收购价格为07-074元/00克,零售价格为07-076元/00克,月22日收购价格为076-077元/00克,零售价格为079-080元/00克,零售价格涨幅为%;玉米1月份的收购价格为07-08元/00克,零售价格为060元/00克,月22日收购价格为07元/00克,零售价格为076元/00克,零售价涨幅2667%。

据业内人士分析,到新粮(小麦)上市时,小麦价格存在下降趋势,而玉米价格则趋升。

2、食用油价格呈上涨趋势。4月份,食用油价格开始上涨,一级桶装(升)鲁花牌花生油由1月份的8000元/桶上涨到月22日的900元/桶,涨幅162%,散装花生油由1月份的700元/00克上涨到800元/00克,涨幅1429%。

花生油价格上涨的主要原因是花生的收购价格上涨。

3、牛、羊、猪肉价格出现不同程度上涨。牛肉1月份价格为900元/00克,月22日价格为1000元/00克,涨幅1111%;羊肉1月份价格为1200元/00克,月22日价格为100元/00克,涨幅8%;猪肉中肋和后座价格分别由1月份的60元/00克和700元/00克上涨到月22日的`900元/00克和1000元/00克,涨幅分别为846%和4286%。

猪肉价格上涨的原因一是受去年疫情的影响,生猪存栏较去年有所下降;二是饲料价格上涨,饲养成本增加;三是生猪收购价格上涨,截止调查时,生猪收购价格为620元/00克,根据上述原因,业内人士分析,猪肉价格还有进一步上涨的趋势。

4、鸡蛋价格呈上涨趋势。鸡蛋价格1-月份持续上涨,1月份价格为10元/00克,春节期间价格为0元/00克,月22日价格为0元/00克,与1月份相比涨幅1290%。

据有关人士分析,鸡蛋价格上涨一是受近年禽流感疫情影响,养鸡风险增大,影响养殖户养鸡的积极性,蛋鸡存栏明显下降;二是饲料价格上涨,养殖成本增加。据目前情况分析,鸡蛋价格有进一步上涨趋势。

5、房地产价格上张依然较快。今年1月份我县房产均价为140元/2左右,月22日均价为170元/2左右。

据业内人士分析,我县房地产价格持续上涨,主要是因为我县地处保南近郊,邻近保定市区,交通便利,受市区价格拉动较大;其次,全国房地产价格上涨的大气候对我县房地产价格也有一定的影响,因此,今年以房地产价格依然上涨较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