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教育教学质量考核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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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教育教学质量考核奖方案 篇1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落实《关于进一步提高温州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若干意见的通知》(温政办〔20xx〕137号)文件精神,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确保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激发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增强教师教学工作责任心和质量意识,特拟定河天一小教学质量考核评估方案。
一、考核原则
1、坚持“全面考评”与“重点考评”相结合的原则。在考评中注意考评内容的全面性,防止主观片面,特别要对平均分、优生率、合格率、进步值等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评。
2、坚持鼓励先进与鞭策后进相结合的原则。对该项考评成绩达到或超学校给予通报批评。
3、坚持评估与指导相结合的原则。在客观评估的基础上,针对我镇小学各学科的工作实际,对下届小学各学科的.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二、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三、考评办法
实施考核评估由学校考核小组组织考核,每学期考核一次。教学质量计算方法为优秀率、平均分、合格率、进步值等四项按一定的比例权重计算。其中,优秀率占比重的30%,平均分占比重的50%,合格率占比重的20%。考核分A、B、C三档
(一)三至六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学科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具体考核方法如下:
1.教学业绩计算公式:
教学业绩得分=(平均分×50%+优生率×100×30%+及格率×100×20%+进步值)×权重
2.各子项目计算方法:
(1)平均分
平均分是指本班参加考试科目单科成绩与参考人数的平均值。
平均分=单科成绩总分÷参考人数
(2)优生率
优秀率=优秀人数÷参加考试人数×100
(优秀分以原各年级优秀分为标准)
(3)合格率
参加考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
合格率=合格人数÷参加考试人数×100
(4)进步值
①进步率指任教学科学生成绩在原有基础上提高的数值。
②评价范围为:统测科目的平均分、优秀率、合格率。
进步分=[本次统测考试数值(平均分)—上次统测考试数值(平均分)+本次统测考试数值(优秀率)—上次统测考试数值(优秀率)+本次统测考试数值(合格率)—上次统测考试数值(合格率)]÷3
(5)任教科目权重(指统测科目)
①任教两个及以上主科科目以及跨级段教学的,权重为1.1。如语文两个班级,数学三个班,英语、科学四个及以上班级的,权重为1.1。
②任教两个或两个班级以上的教师,对任教的班级均进行评估,教学质量评估分取几个班级的平均值。
(二)一二年级语文数学科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具体考核方法如下:
根据学校《河天一小一二年级游考办法》组织学生考核,根据学生得星量评定等级。一、二年级如有进行检测,以检测结果为准。
(三)其他学科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具体考核方法如下:
1.任教音、体、美、综合实践、品德、信息技术等学科的专职老师,以学科为单位进行等级考核,分A、B、C三档。
2.根据学期教学要求确定考核内容。由考核小组对任教班级进行学业质量考核,体育学科以国家《体质健康标准》要求进行考核,并以所任教各班级平均分为标准。
四、奖励办法
分低段、中段、高段三个级段,其中A档(占30%),学业质量考核加20分;B档(占50%),学业质量考核加18分;C档(占20%),学业质量考核加16分,并计入个人学期目标考核。
本方案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初中教育教学质量考核奖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激励教师积极投入教学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教育教学质量考核奖方案。
二、考核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注重过程与结果相结合原则。
3.多维度、全面性评价原则。
三、考核对象
全体初中任课教师
四、考核内容及权重
1.教学成绩(60%)
学生学业成绩:依据期末考试或统考成绩,计算平均分、优秀率、及格率等指标。
成绩进步情况:对比前一学期或学年的成绩,考量班级或学科的进步幅度。
2.教学常规(20%)
备课:教案的完整性、规范性、创新性。
课堂教学:教学方法的合理性、教学组织的有效性、师生互动的.活跃度。
作业批改:作业布置的适量性、批改的及时性和认真程度。
辅导学生:课外辅导的针对性和效果。
3.教研活动(10%)
参加教研会议的出勤情况。
承担公开课、示范课或专题讲座。
参与课题研究或教学改革项目。
4.学生评价(10%)
通过问卷调查或学生座谈会,了解学生对教师教学的满意度。
五、奖励设置
1.个人奖
教学质量优秀奖:综合考核成绩排名前xx%的教师,给予一定的奖金奖励。
教学进步奖:教学成绩进步显著的教师,给予相应的奖励。
2.团队奖
优秀学科备课组奖:学科备课组整体教学质量突出,给予备课组集体奖励。
六、考核程序
1.数据收集:由教务处负责收集教学成绩、教学常规检查等相关数据。
2.学生评价:由德育处组织学生进行评价。
3.综合评定: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对各项数据进行综合评定。
4.结果公示:将考核结果在学校内公示,接受教师的监督和申诉。
七、附则
1.本方案解释权归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所有。
2.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初中教育教学质量考核奖方案 篇3
一、目标
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教育教学质量考核奖方案,激励教师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升学校整体教育水平。
二、考核范围
初中各年级各学科教师
三、考核周期
一学年
四、考核指标及权重
1.学业成绩(40%)
平均分:学生在期末考试中的学科平均分。
优秀率:成绩优秀(如 85 分及以上)学生的比例。
及格率:成绩及格(如 60 分及以上)学生的比例。
2.教学过程(30%)
教学设计:教学目标明确,教学内容合理,教学方法得当。
课堂管理:课堂秩序良好,学生参与度高。
作业布置与批改:作业适量,批改认真,反馈及时。
3.教学研究(15%)
参加教研活动:积极参与校内、校外的教研活动。
课题研究:参与或主持教育教学相关课题。
论文发表:在教育期刊上发表教学相关论文。
4.学生发展(15%)
学生学科素养提升:学生在学科知识、技能、思维等方面的进步。
学生兴趣培养:激发学生对本学科的学习兴趣。
五、考核方式
1.数据收集
学业成绩数据由教务处提供。
教学过程相关资料由教学管理部门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
教学研究成果由教师自行申报。
学生发展情况通过学生问卷、教师评价等方式获取。
2.综合评定
由学校成立的考核小组对各项指标进行综合评定。
六、奖励设置
1.一等奖:综合考核得分排名前 10%的教师,奖励[具体金额]元。
2.二等奖:排名前 20%(不含一等奖)的'教师,奖励[具体金额]元。
3.三等奖:排名前 30%(不含一、二等奖)的教师,奖励[具体金额]元。
七、实施步骤
1.每学期末进行各项数据的收集和整理。
2.学年结束后进行综合评定和奖励颁发。
八、附则
1.本方案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2.方案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初中教育教学质量考核奖方案 篇4
一、考核目的:
为实现“强基固本,铸南苑品牌”的目标,为进一步提升学校办学品位,厚实学校办学底蕴。学校拟进一步建立健全教师考核评估体系,优化竞争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教学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定如下考核方案。
二、考核对象:在职一线教师
三、考核原则:公平、公正、公开
四、各类学科考评:
学科分为文化考试学科、会考学科、考查学科
(一)文化考试学科:
1、以班级各学科在年级中的名次波动情况为依据进行动态考核,即以分班时该学科均分率、及格率、优秀率的综合得分为N1,期中或期末该班学生的该学科均分率、及格率、优秀率的'综合得分为N2,按N2-N1的大小排序。各年级的各学科综合得分算式为:
初一:均分率×40%+及格率×30%+优秀率×30%
初二:均分率×40%+及格率×30%+优秀率×30%
初三:均分率×30%+及格率×30%+优秀率×40%
2、起始学科:文科以语文进班考核成绩为依据,理科以数学进班考核成绩为依据。
3、优分标准:以卷面分的90%(语文学科为80%)为标准,及格分以卷面分的60%为标准。
(二)考查学科:
1、上全、上足应上课时占20分,一次缺课扣5分,3次以上缺课取消该年度考核奖。
2、备课按课时备课20分,期中、期末各检查一次,若缺一课时扣5分,扣完为止,无备课则取消该年度考核奖。
3、课堂教学水平及能力,以学校或年级组检查报告为依据(以听课为主)占30分,学生评教占15分。
4、奖项设置:一等奖全年奖金为300元/人,二等奖为200元/人,三等奖为100元/人。
(三)会考学科:
初二地理、生物、初三体育按中考会考成绩(设合格率为m),若m=100%,则按250元/班发放,若m≥98%(或全市同类学校第一),则按200元/班发放,若98%>m≥96%(或全市同类学校第二),则按150元/班发放,若96%>m>90%,则按100元/班发放,若90%>m>85%,则按50元/班发放,若合格率低于85%则不享受奖金。公办参照民办降一等次发奖,若公办m值低于80%不享受奖金。初二班主任享受该班学科考核奖。
初三体育满分率设为m,若m=100%,则按250元/班发放,若m≥98%(或全市同类学校第一),则按200元/班发放,若98%>m≥96%(或全市同类学校第二),则按150元/班发放,若96%>m>90%,则按100元/班发放,若满分率低于90%则不享受奖金。
(四)初三中考的奖励政策另行制定。
说明:
(1)参加考核的学生以期初各年级组核定为准,中途转进的学生按进班后第一次考试的成绩计入,重新计算综合得分后按相应学科的方案考核,转出(因故未能参加考试)的学生,仍按期初分班的时该学生的位次所对应的分数计入考核;擅自流失的学生,班主任所教学科的成绩以0分计入,其他学科按缺考学生处理。
(2)一等奖占该年级班级数的30%,二等奖占该年级班级数的40%,三等奖占该年级班级数的30%。
(3)语文、数学、英语的期中、期末奖励金额各为200元/班;物理、化学各为100元/班;初三政治、历史各为50元/班。
(4)一等奖的奖金为该科平均奖的1.2倍,二等奖的奖金为该科平均奖的1.0倍,三等奖的奖金为该科平均奖的0.8倍。
(5)若某年级某学科在市组织的调研测试中其优秀率、及格率、平均分均名列全市第二(除励才),则另行奖励该年级该学科任课教师每人100元;若名列全市第一(除励才),则另行奖励该年级该学科任课教师每人200元。
(6)若教师有教学事故(如所教学科(理科)的均分低于年级均分10分以上或所教学科(文科)的均分低于年级均分6分以上)等,则不享受考核奖。
五、本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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