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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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 篇1
近年来,村党支部、村委会以建设生态型、节水型社会主义新农村总揽工作大局,针对村上人多地少,经济发展制约因素很大的实际,认真分析村情,寻找优势,挖掘潜力,制定了“依托城郊优势强村,依靠特色产业富民”的村经济发展思路,建立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积极引导群众调整产业结构,将畜禽养养殖业作为群众增收致富的主导产业来抓,走出了一条以产业协会为龙头,养殖小区为支撑,规模发展与零散经营并举,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的经济发展路子,推动全村农业产业化,鼓起了农民的钱袋子,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明显增加,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有了进一步提高。
思路决定出路,村把发展养鸡为主的畜禽养殖作为流域重点治理的关键措施,作为关井压田后农民持续增收和建设节水型社会的有效途径。村养鸡是从年开始的,当初,农民群众困难很大,由于缺资金、缺技术、缺市场信息,走了很多弯路。年发生的一件事,使养鸡户彻底改变了现有的养殖方式,年4月份,正是蛋鸡产蛋高峰期,有几家收购商到村收购鸡蛋,由于没有统一的价格,收购商给出的价格,养鸡户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这家接受那家撬,相互之间抬杠,使收购商无法收购,导致鸡蛋无人问津达6个月,造成经济损失8万余元,给养鸡户的教训也是刻骨铭心的。这件事发生后,村党支部、村委会通过认真分析情况、寻找原因,于2年12月,以村党支部为依托,以养鸡大户为主体,以科技服务、信息服务、运销服务为主要内容,按照“自愿联合、共谋发展”的原则,成立了“村养鸡协会”,并制定了协会《章程》、《会员活动制度》、《会费收缴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协会除了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外,还安排了15人担任技术员、饲料采购员、蛋禽产品销售员、防疫员。协会采取方针政策讲一讲、致富经验传一传、购销信息聊一聊、贫困群众帮一帮的形式,实现农业产业化和农民增收“双赢”的目标。自协会成立以来,协会随时分析市场供求变化,增强协会服务功能,把养鸡户、会员、协会密切地联系在了一起,做到了“四个统一”,即分析市场需求信息,统一提供优质品种;采用集体采购办法,统一提供优质饲料;联系业务技术部门,统一进行技术培训;严把销售质量关口,统一制定销售价格。这样把一家一户的养鸡“小船”统一起来,拼接成经得起海浪的协会“大船”,从而有效地抵御了市场风险,保护了农民利益。年上半年,在饲料价格大幅上扬、禽流感肆虐的严峻形势下,养鸡协会指导农户共同抗击市场风险,为养鸡户挽回经济损失5万余元,达到了“组织千家万户小生产,应变千变万化大市场”的目的。村的养鸡协会已经成为适应产业发展需求,适用民主管理的产业经济联合体。通过协会带农户,村的规模养鸡已经走上了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轨道。
尝到养鸡甜头的的村群众,以养殖小区为支撑,大力发展特色养殖业。按照“畜禽养殖建支柱,规模养殖上档次,五良配套促效益”的思路,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科技经营,高效益产出的原则,采取政府引导、政策扶持、科技支援、典型带动,示范引路,先后两年投资240万元,在位于民武公路2公里东侧五社区域内,修建了占地45亩,养殖规模达到10万只,人畜分离的高标准养鸡小区一处。小区于2年5月份动工修建,为多户经济联合体,由五社20户群众连户修建,是一个集蛋鸡饲养、鸡雏孵化、鸡蛋收购、销售于一体的现代化养殖小区。建有高标准自动化鸡舍20栋,育雏间20间、饲料间20间,塑钢通透围栏200米。并配套建成绿色隔离带18个,栽植松树、柳树、枣树等绿化树木1000株,绿化面积达1000平方米。小区于当年11月投入使用,每栋养鸡5000只,总规模达10万只,年产鸡蛋3173333斤,年创产值1320万元,纯利润达200万元,户均10万元。村养鸡小区的建成,拓宽了群众的增收渠道,解决了人多地少的矛盾,成为新农村建设中发展循环经济的典范。
一花引来百花开,看到群众发展养鸡业信心十足,村党支部不失时机,抓住村被确定为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村的有利机遇,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大力发展特色养殖业。八社的规模养羊小区已完成选址规划,四社规模养猪小区建设准备动工。现在,全村养鸡户在150户以上;户均养羊在50只以上的农户达100户;户均养牛在10头以上的农户达20户;户均养猪在20口以上的农户达60户,全村养殖户在250户以上,占全村总户数的50%。群众在养殖业中获得的总收入500万元以上,人均纯收入2500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0%。养殖业已成为全村最大的支柱产业和农民增收的主渠道。
工作方案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10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办公室工作方案扎实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xx〕9号)。根据赣龙复线铁路有限公司《赣龙、龙厦铁路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赣龙司安43号)的精神,切实加强对管段“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赣龙复线铁路工程监理三标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成立赣龙铁路工程监理*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设在安质部。为有效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2个包保小组和一个专项检查组:
1、赣龙铁路GL-*标监理管段:
组长:
2、赣龙铁路GL-*标监理管段:
组长:
3、专项行动检查组:
组长:
二、与管段施工单位共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责任体系
JL-*标监理项目部与管段GL-*标局指项目部、GL-*标局指项目部建立联防联控的机制和包保责任制度,落实“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责任。JL-*标监理单位“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总责任人:总监:***,联络人:***;GL-*标施工单位“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总责任人:***,联络人:***;GL-*标施工单位营业线施工安全总责任人:***,联络人:***。
三、建立工作制度
1.周例会制度。专项行动办公室每周召开一次例会,交流各工作组掌握的信息,汇总分析有关部门、单位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研究制定本周重点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2.信息报告制度。安质部指定人员负责信息收集、报送工作,明确信息报送工作规定和要求,并将联络员名单(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报送赣龙复线铁路公司,保证相关信息报送的及时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从发文之日起,安质部要按照附表及其他信息报送要求,及时向赣龙复线铁路公司报送统计数据和信息。周报时间:每周二18:00前,月报时间:每月27日18:00前。
3.统计分析制度。安质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安全信息统计分析范围,每周统计,每月进行统计分析和通报。每周报送1条以上“打非治违”工作动态。报送内容:专项行动的部署推动情况;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和违规违章行为典型案例;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下步工作的意见、建议。
4.跟踪督办制度。各包保组和专项检查组要将查出的典型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跟踪督办,对因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造成的较大以上事故查处跟踪督办,对重大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及时公布查处结果。
5.月通报制度。监理项目部每月汇总通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
四、抓住关键环节
1、抓好宣传发动。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采取制作安全宣传片、印发宣传资料、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对专项行动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引导参建人员积极参与、支持“打非治违”工作,对严重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事故及时曝光,为专项行动的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工作重点:施工单位违法分包,尤其是不具备资质的分包行为;施工中的违反规章制度和违反安全规范、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降低工程实体质量的行为;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标准、违章作业行为;不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要求,野蛮施工作业行为;违反铁道部(铁建设【20xx】120号)和施工红线管理的规定行为。
3、抓好统计分析和情况通报。各工作小组和安质部对“打非治违”工作要一周一分析、一月一小结,并将分析和总结报告及时报送赣龙复线铁路公司。报送的材料要有翔实数据、有典型案例、有分析归纳、有工作建议。并把“打非治违”工作落到实处。
4.抓好督管段施工单位对下属项目部、架子队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通过加强督促指导,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专项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5.抓好专项行动总结。专项行动结束时,路局有关部门、各单位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要认真总结,按时向路局专项行动办公室报送总结报告。
五、细化专项行动方案(重点检查项目)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铁路运输生产经营和建设设计、施工;施工单位违法分包,尤其是不具备资质的分包行为。
2.非法用工,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
3.偷工减料行为和使用不合格材料、设备;
4.非法违法设计、生产、维修、进口、销售工程设备、器材的;
5.工程原材料、设备、配件、器材的采购、使用不符合行政许可、产品认证相关规定的;
6.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7.安全生产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和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配备、使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8.擅自变更设计内容和施工规范规定的工序和程序,简化施工工艺或程序;
9. 违反铁道部(铁建设【20xx】120号)和施工红线管理的规定行为;
10.营业线施工不按《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办法》要求行为,营业线施工管理人员、监护人员、作业人员未经资格考试擅自上岗、上路作业的行为;在营业线两侧堆放材料超限、侵限行为。
11.违法在铁路线路两侧安全保护范围内采矿、采石、采砂、抽取地下水、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爆破作业的;
12.施工工点和营房驻地防火责任制不落实,消防设施器材技术状态不良,占用、堵塞、封闭消防安全疏散通道,擅自改变建筑使用性质,耐火等级、防火间距、消防通道不符合规定的;
13. 施工中的违反规章制度和违反安全规范、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降低工程实体质量的行为;;
14. 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标准、违章作业行为;
15. 不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要求,野蛮施工作业行为;
16.铁路建设工程产品、设备采购不符合行政许可、产品认证、上道审查等规定的;
17.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的;
18.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19.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20. 火工品管理不到位,不严格执行剩余炸药物品退库规定,私藏爆炸物品;火工品库设备坏损维修不及时,人员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行为。21.拒不执行铁路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22.计量设备、检测设备不按规定周期检定、标定行为。
23.压力容器和大型设备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强制在工程上使用;
24、违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行为;
25.迟报、漏报、瞒报、谎报工程事故的;。
26.其它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铁路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六、方法步骤
1、坚持与参建单位“联防联控、责任包保、专项治理、齐抓共管”。从现在开始,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1.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4月20日至5月31日)。细化活动方案,明确“打非治违”的重点内容,制定本单位“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时报送赣龙公司(龙厦建指)安质部。迅速动员部署,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全面整改,消除隐患。
2.联合检查、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至7月31日)。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联合检查。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
3.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1日至31日)。采取跟踪检查、检查整改“回头看”等方式,对管段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专项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各部门要落实专业监管责任,结合专业特点,对重点工点、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打非治违”取得实效。
4.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1日至30日)。各单位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汇总,于9月8日前报赣龙公司(龙厦建指)安质部、总监办。
上海先行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工作方案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 篇3
为做好全区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根据《xx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制定本方案。
一、职责分工
(一)区级部门及有关单位职责
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区公安局牵头,区安监局、区供销社、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局、区交委、区市政园林局、区商委、区文化委、区教委、区城乡建委、区卫生计生委、区环保局、区人武部、区公安消防支队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配合,做好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区公安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烟花爆竹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本区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区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证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本区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督促指导加油(气)站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区供销社:负责做好全区烟花爆竹专营管理、销售布点和产品配送工作;督促经营企业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库房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
区工商分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区质监局:负责生产企业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管,做好烟花爆竹产品质量抽查,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区交委: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的资质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运输的行为。
区市政园林局: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维护管理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区商委:负责组织指导大型商场、大型市场等商贸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单位安全守护措施。
区政府新闻办:负责制订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工作。
区教委:负责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大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城乡建委:负责对全区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进行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措施。
区卫生计生委:负责制订全区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环保局:负责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发布大气环境污染预警。
区人武部:负责驻永部队人员宣传教育;督促和指导驻永部队加强军事禁区和重要军事设施的看护。
区公安消防支队:负责制订全区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火灾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林业、园林、文化、民政、电力、公交、民航、国土房管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本行业、本系统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发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督促所属单位明确责任领导、完善应急措施,组织巡逻力量开展内部巡逻检查。
设立20xx年春节期间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临时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燃放办),从区公安局、区安监局、区供销合作社、区工商分局、区交委等单位抽调专人集中办公。
(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职责
组织实施本地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订工作方案,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临时办公机构,抽调人员集中办公;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科学合理划定禁放、限放区域,严格销售网点设置和安全监管,加大各类非法生产、销售、存储、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巡逻控制等安全防范措施。
二、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制订方案(20xx年12月上旬)。研究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具体安排和保障措施。
第二阶段:检查整治(20xx年12月上旬至20xx年2月下旬)。开展综合执法,打击非法生产、运输、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查堵烟花爆竹非法流入渠道。
第三阶段:宣传教育(20xx年1月上旬至2月下旬)。集中进行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四阶段:全面看护(20xx年2月上旬至2月下旬)。20xx年2月7日(农历十二月三十日)至2月22日(农历正月十五日),每日上午7时至次日凌晨1时为允许在限制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加强限制燃放区域的安全管理,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周边加强巡查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第五阶段:工作总结(20xx年2月23―28日)。总结工作,表扬先进。
三、工作措施
(一)排查整治,严格执法。春节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针对重大危险源、重要市政设施、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及周边等重点部位和区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问题,要确定整改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强化源头管控,督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落实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等各环节监管措施,围绕省区县边界地区、城乡结合部和可能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出租房屋、闲置厂房等重点地区、部位和场所开展拉网式检查。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线索,要主动核查,依法严肃查处。
(二)强化宣传,注重教育。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以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为主题,运用各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倡少放一组烟花爆竹,多呼吸一口新鲜空气的环保理念。节前以告知禁放区域、公布打非举报电话及查处的典型案例为主,节中以倡导安全文明有序燃放为重点,节后以宣传禁放、回收剩余产品有关规定为重点。20xx年1月30日为全区安全燃放烟花爆竹集中宣传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三)依法划定禁、限放区域,设立禁放标识。20xx年1月5日前,由区燃放办要严格按照《条例》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划定本地区禁放、限放区域,并向社会公布。20xx年1月15日前,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铁路、高铁线路和输变电设施等安全保护区,可燃、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单位、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域,重要军事设施以及居民小区化粪池等重点部位的产权或使用单位要完成禁放标识的设置张贴工作。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更改划定的禁放范围,不得变更统一的禁放标识。
(四)强化经营市场监管,确保市民燃放安全。供销社、区安监等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合理规划、设置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网点,市政部门予以配合。城区应于20xx年1月15日前完成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网点资质许可工作,除按规定收取安全风险抵押金、安全保险费外,免收其他办证费用。对具备安全储存条件,面积为20―40平方米的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网点,最大允许存放量为100件;面积为15―19平方米的,最大允许存放量为60件。20xx年1月15日前,由区燃放办向社会公布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烟花爆竹配送可先农村后城区,配送时间为20xx年1月24日至2月22日,销售时间为20xx年2月5―22日。区燃放办负责烟花爆竹临时配送运输车辆及相关人员资质审查,并报市燃放办统一制作《临时通行证》,公安交巡警凭此证予以放行。安监、公安、供销等部门要依据法定职责加强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督促检查,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产品流向管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从生产厂家直接进货销售,严禁销售、燃放专业燃放类产品以及本区规定禁放的产品,严防不法分子利用烟花爆竹肇事。
(五)强化燃放现场秩序监管,落实应急救援措施。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在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等重点时段,组织机关干部、村(居)委会、内保单位的治保积极分子及其他社会力量,开展街面、小区、大院巡逻监控,做到每条街道、每个小区、每个大院、每栋楼房都有人员看守。每个销售点要落实1―2人专门看护,严禁在零售点燃放烟花爆竹。
20xx年2月7―22日,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禁放场所和重大危险源部位实行一对一24小时守护,特别是要落实居民小区化粪池的巡查和守护力量。区公安消防支队要制订消防灭火预案,指导监督限放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区组织自备消防力量进行消防灭火演练,重点时段启动二级战备,随时做好扑火准备。区卫生计生委要指导督促各医疗卫生机构,制订伤员救治工作预案,确保受伤人员得到救治。如遇到空气重污染极端天气时,区环保局要及时预警,区安监局、区供销社要及时组织零售网点和批发企业停止销售及配送,并引导市民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停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公安局要加强巡逻检查,及时制止违规燃放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六个一工作(制订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订一份责任书、形成一个纪要、组织一次督查、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切实达到四个有标准(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工作有部署、安排工作有会议、贯彻过程有督查),确保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强化督导,严肃问责。区监察局要加大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落实工作措施和责任;监督各单位各部门贯彻执行中纪委《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要求情况。对因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引发事故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畅通信息,及时报送情况。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加强与区燃放办的工作联系,落实专人汇总、报送相关工作情况。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及工作总结,请分别于20xx年1月15日和2月24日前报送区燃放办。
区燃放办地址:xxxx号;邮编:xx
联系人:王xx
值班电话:xx
举报电话:xx 传真电话:xx
电子邮箱:xx
工作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以创新环境监管方式为抓手,以“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以解决环境监管盲区死角为重点,形成“各村(社区)各负其责、辖区居民(村民)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实现环境监管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从源头减少环境安全隐患,提升我办生态环境质量。
二、目标任务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以办事处,村(社区)为责任主体,明确各级环境保护职责,构建“任务明确、责任具体、考核公平、奖惩公平”的环境监管网格,确保全办环境监管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
三、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一)网格划分
以办事处为单元,划分二级环境监管网格,责任主体为办事处的主要领导,分管环保工作的领导及包村、包社区领导为环境监管网格的主要责任人,各村、社区主任为本村、社区环境监管网格的直接责任人。全办共划分网格36个,二级网格下划分三级网格。
(二)网格体系建设要求
1、实行“五定”。网格内部要实行“五定”。即: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并对上述情况进行信息公开。
2、建立责任制。网格﹝街道与村(社区)﹞之间要逐级签订责任状,按照联席会议、联合执法和移交移送制度,形成环境监管合力。
3、创新监管方式。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逐步建立全办统一的网格化环境监管平台,健全环境监管“一企一档”数据库,实现全办环境保护的动态管理;加快推进辖区重点行业、企业自动监控体系建设,逐步实现信息化网格监管。
(三)网格职责
一是制定辖区网格化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落实包村人员的环境监管责任;二是组织对辖区内排污企业、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河道沟道、焚烧秸秆(垃圾)等进行巡查监督,对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及时制止和处理;三是按要求上报辖区环境违法信息,并配合上级有关单位做好查处工作;四是完成上级交办的环境保护工作。
村(社区)主任环境监管职责:一是向辖区村(居)民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保障群众环境知情权;二是收集群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有关单位反映;三是定期开展巡查,对发现的各类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及环境安全隐患及时向上级有关单位报告,并配合做好处理处置工作;四是做好辖区秸秆(垃圾)禁烧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管理处置工作;五是完成上级交办的环境保护工作任务。
(四)网格运行
1、日常巡查。网格责任人要定期开展巡查,对发现的违法生产、违法排污、违规建设、非法开采、滥伐滥砍、焚烧秸秆(垃圾)、乱倒垃圾、乱排污水等环境违法行为立即制止和处理,不具备处理能力的要迅速报告,并协助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2、调查处理。网格责任主体及其各有关单位对巡查发现、下级网格报告和群众举报的环境违法问题要迅速组织查处;对涉及多个单位职责管辖的,要组织多个单位开展联合执法调查;对不属于本级或本单位管辖的,要及时向上级报告或按规定进行移交移送,并配合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3、信息反馈。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结果要按规定进行信息公开;对下级网格报告和群众举报环境案件的查处结果要及时告知下级网格责任主体或答复举报人。
4、评价考核。每半年对本级网格运行情况进行自评,考评结果要逐级上报。
(五)网格监督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广大群众的作用,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利用黑板报、条幅、宣传页、网络等媒体宣传环保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公众环保意识,公开曝光环境违法行为。
对失职渎职和未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环境监管责任的,纪检监察部门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xx年元月10日前)。办事处制定本辖区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合理划分网格,明确各级网格职责,落实工作措施,做到职责到单位、责任到个人。
(二)体系建立阶段(20xx年元月31日前)。各村(社区)根据实施方案,及时安排部署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工作,明确网格边界、责任人和工作职责,确定重点监管对象,划分监管等级,健全监管档案,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
(三)督查考核阶段(20xx年2月)。各村(社区)负责组织对本辖区网格建设、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办事处组织对各村(社区)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运行情况进行督查考核,督查考核情况将进行全办通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推进全办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包社区领导为成员的乡级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办网格化环境监管的检查指导、督查考核等日常工作。各村(社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确保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顺利进行、任务全面落实。
(二)健全管理机制。建立网格化管理制度,明确网格责任主体和督查、查处、报告等工作要求,明确各村(社区)在网格化环境监管中的职能,保障网格的高效运转;落实联席会议和联合执法制度,有效解决环境保护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保障重大环境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查处;落实信息报告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情况、网格的职责和责任人员、重点排污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查处环境违法问题和区域环境安全隐患等情况。
(三)严格考核问责。办事处将加大对辖区网格环境监管工作的监督考核力度,并将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运行工作纳入各村(社区)年度目标工作考核内容,确保此项工作扎实取得实效。各村(社区)要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工作有序推进。对因不认真履职、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导致发生较大环境污染或是引发群体性环境事件的,依法依规实行问责,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